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

四維出世 - 不能獨善其身的花生戲——致全港的文化、藝術工作者

論語.電影   星期日生活   2015118

【明報專訊】親愛的文化、藝術工作者:

猶記得今年四月,由香港藝術發展局主辦的「香港藝術發展獎」,爆出的總評審團凌駕專業評審小組的事件。

當日事件披露以後,得到大家從未有過的轉發和關注,無言感激。

時光荏苒,轉眼半年,新一屆香港藝術發展獎的提名階段,在剛過去的十月三十日結束,不少在去年默默耕耘的文化及藝術工作者,想必已經接受了朋友及行家的提名。

如果大家翻查一下藝發局的網頁(www.hkadc.org.hk/?p=553&lang=tc),會發現總評審團的條款,有以下的修訂:

■總評審團——
由藝發局現屆正副主席(2位)、上屆正副主席(2位)、現屆大會委員(3位)組成,負責﹕
‧審視獎項的整體性及所有細節;
‧討論評審小組建議的得獎名單,作出決定;及
‧總評審團的決議為最後決定

■評選流程——
‧由藝發局大會及藝術顧問負責提名及推選「終身成就獎」及「傑出藝術貢獻獎」
‧由評審小組負責評選五個公開接受提名之獎項,當中「藝術家年獎」及「藝術新秀獎」由所屬藝術界別的評審小組評選
‧以上所有建議得獎名單交由總評審團審議及作最後的決定
‧所有獎項的評選過程均保密進行,藝發局保留不頒發獎項的權利

換句說話,總評審團有權凌駕、推翻專業評審小組及藝術顧問的決定,另立得獎名單。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規條上訂明的總評審團最後「通過」所有評選結果的字眼和評審流程表(如上述),一併下架,不復再現。

若然上一次是大家對所謂總評審團只能「通過」,抑或有權力「推翻」、「凌駕」、甚至另作「決定」,各有不同的理解而產生所謂「誤會」的話,今次是毫不含糊、開宗明義地宣告,總評審團可以有權力決定一切獎項。以前是先君子,後小人,現在是先小人,其後君不君子也不重要了。

這一個修訂,說明無論專業評審,經過多麼的討論,理據多麼的充分,決定多麼的一致,總評審團都可以不需與專業評審小組對話、毋須面對傳媒及納稅人質詢的情况下,把決定粗暴地恣意改動。上一次的經驗,已經說明了事情可以糟糕到什麼地步。

正副主席憑什麼有絕對權力?

上一次的是隱形條款,都可以強解濫用,現在是白字黑字的修訂,今日的政府,有權必用,更不在話下。一個行外人壓到行內人的獎項,到底還有多少的認受性?

更重要的是,香港藝術發展局是運用公帑成立的機構,而正副主席卻不是業界普選出來的,他們為什麼可以有絕對的權力,可以隨意凌駕一切,來決定用納稅人的金錢來營運的獎項,而不需要面對全港的市民?

同是由藝發局主辦的「鮮浪潮國際短片展」,網頁上甚至連評審機制及流程,也付諸闕如,用公帑營運的項目,真的不需要面對大眾?

若查閱ifva(獨立短片及影像媒體比賽)比賽規則第八條:各組別之作品由該組之評審團評選,評選結果及名次皆由評審團決定。人家哪有總評審團設置之理,不是一直良好運作二十年?

事到如此,大家應該明白,這並不單單是本人,抑或幾位評審,跟林導演的事,而是關乎到全港文化、藝術界福祉的嚴正議題。

不久之前,大家還可以剝花生、看好戲,看看公義的最後把關人,能否把龍門守住,半年過去,大家卻一起變作持份者,登時會面對不少切身的問題。

1. 要不要作專業評審或藝術顧問小組成員?

沒有人會喜歡眠乾睡濕的看候選人的作品,努力的填寫報告,長時間的開會討論,嚴肅的表決通過而得來的決定,會被總評審團粗暴的凌駕。

又或說,現在年度藝術家獎及藝術新秀獎,有九個界別,分別是「藝術評論」、「舞蹈」、「戲劇」、「電影」、「文學藝術」、「媒體藝術」、「音樂」、「視覺藝術」及「戲曲」,除「電影」這個被認為是「流行文化」的界別外,其餘的八個界別,會被干預的機會,可說微乎其微。可是,總評審團若有其他界別的委員,又是否可以恣意推翻專案評審五人小組的決定?再者,這個到底是機率的問題,還是原則的問題?九個界別之中,光只有電影界受圍剿,其他的八個界別,是否真的可以事不關己,獨善其身?

2. 要不要接受為獎項的候選人?

不專業的遊戲,沒有公信力的規則,參與就等於認同這個沒有認受性的比賽,成為虐殺香港藝術界的幫兇。我已知有文化界的朋友,因上一次的事件,而拒絕了業界的提名。

3. 要不要提名朋友為獎項的候選人?

候選人可以被總評審團「無端」祝福而蒙上陰影,也可以因為曾各種無法想像的原因,獎項被褫奪,港大副校長委任事件,就是一例。參與不專業的比賽,對藝術界的傷害更大。

4. 如果藝發局突然通知得獎,要不要獎金,要不要獎座,要不要出席頒獎典禮?

倫理課的難題,最佳的道德考驗。一個嚴肅而認真的藝術工作者,理應有足夠的道德勇氣,去拒絕暴政的加冕。幸好我們已有前輩文人,樹立了最佳的典範,真的要向李碧華小姐致敬。

5. 要不要為藝發局作提名委員會成員?

總評審團可以凌駕專業評審小組的決定,也可以在提名委員會的提名名單外,另立得獎人,那麼,提名委員會的專業地位何在?

不讓行外人凌駕行內人

特別要強調的,不讓行外人凌駕行內人,是要避免行外人有過大的權力,去作出私相授受勾當。今天前特區的二把手身陷囹圄,前特首面對廉署的檢控,水清沙幼的日子,似乎已經離我們愈來愈遠。

本人謹此向大家呼籲,一起拒絕參與香港藝術發展獎,不要為虎作倀,直至藝發局從善如流,把總評審團的機制取締。

魔鬼的代言人會說,文藝界不參與,藝發局仍然可以找建制的乜根物根,選出私煙穎妍四條煙來。如果真的是這樣,獎項的認受性有幾多,大家心知肚明了。最起碼,在這個立場上,文藝界是一致的。沒有趁這一趟渾水,你和我都是清白之軀。

聯成一線,團結才可以發揮力量,改變不合理、不廉正的現狀。

頓首。

文:四維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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