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中文網
2015年11月6日
據路透社報道,美國司法部和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對加州一家廣播公司展開調查,這家公司60%的產權實際上由中國官方媒體中國國際廣播電臺(CRI)的子公司擁有,它在美國各大城市廣播過濾和歪曲事實的親中國政府新聞節目。
專責監管海外媒體的美國官員對此並不知情,直到路透社查詢意識到這家名為WCRW的電臺涉嫌違反廣播條例。WCRW原本是一家瀕臨倒閉的地方小電臺,得到中方注資之後迅速發展壯大,在美國隱蔽地向十多個城市雙語廣播,包括華盛頓、費城、波士頓、三藩市,並正在各地擴張。據路透社披露,這家電臺播出的很多節目內容都已被中國政府控制。
路透社還披露,在包括美國在內的14個國家裏,至少有33個廣播電臺,都與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有著隱蔽的合作關係。這些電臺向所在地區播放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或其在美國、澳大利亞和歐洲的子媒體公司製作或提供的節目內容。而這只是中國搭建的廣播網絡的一部分,這一網絡遍及歐洲、亞洲、美洲和大洋洲。
"都在宣傳國家意識形態"?
中共官媒《環球時報》對路透社提出質疑,稱西方通訊社和媒體向全世界售賣新聞,為什麼美國電臺就不可以採用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的節目?問題似乎應該倒過來:為什麼西方通訊社和媒體的新聞可以賣錢,而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的新聞只能出錢讓人播發?
當然,一家公司為了擴展業務,也可以賠錢賺吆喝。因此,這不是核心問題。核心的問題是:"原來在那裏播些來自中國的聲音,是與這種'新聞自由'相抵觸的。看來西方媒體'很講政治',很願意主動敦促政府給'新聞自由'劃邊界,它們甘當守衛這條邊界的志願者"。
也許《環球時報》真的不明白,新聞自由的重要原則是,政府不能操縱新聞。政府操縱新聞,不是增加了多元聲音,而是干擾了新聞自由。中國官方媒體和政府的從屬關係,恐怕《環球時報》也不會否認。
西方當然也有政府支持的媒體。除了政府是否可以直接干預新聞之外,問題還在於,政府支持的媒體價值觀是什麼?是要求媒體為專制獨裁、反憲政、反人權的制度辯護呢,還是支持媒體傳播人權、自由和民主的價值觀?在一些基本原則上,當然有是非之分,而不是一句"都在宣傳國家意識形態"就可以掩飾的。
"大外宣"不應該被容忍
路透社這則報道,揭示了中國政府"大外宣"的成就,但是這只是冰山之一角。中共自建黨開始,就重視宣傳的作用。今天人們知道的"大外宣"框架,包括新華社、中新社、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央視衛星電視、《中國日報》和外文局所屬刊物等幾大對外窗口。這些機構早在建政之前或者建政初期就已經設立,而且一直都在如常運行。
上世紀八十年代,久閉的國門洞開,世界的發展對中國人衝擊巨大,外宣工作也因此略顯疲態。"六四"民主運動,被鄧小平判定為"國際大氣候"與"國內小氣候"影響的結果,在很大程度上被歸結為輿論的作用。據稱,九十年代中期,加大外宣成為中共明確的策略。
"大外宣"高調讓公諸於眾,則是在2008年之後。這一年,拉薩騷亂、汶川地震、奧運火炬等事件讓國際社會更加瞭解中共,譴責其壓迫人權、鉗制新聞自由的聲音此起彼伏。這個政權的本質讓它不可能去進行自我反省,而是認為遭受譴責乃因對外宣傳力度不夠。根據當年《南華早報》報道,2009年,"中國政府準備耗資450億元人民幣,推動它的主要媒體機構向國際擴張,以改善國家在國際上的形象"。這一消息作為正面的"國家形象工程建設",被包括新華社在內的中國官媒轉發或者重新報道。
"大外宣"是一個龐大的體系,其中一個重點是"外宣本土化"。一方面,人民日報、新華社、《環球時報》高價雇傭外國職員,或者收買外國媒體的編輯記者和專欄作家,撰寫能夠讓外國人接受的宣傳稿件;另一方面,以各種方式收購和控股外國本地媒體,以"外人"的姿態稱頌中國政府。
在言論自由的西方社會,這些聲音的確可以傳播出去,而且干擾了人們的判斷甚至價值觀。如果這些聲音來自人們在資訊自由環境中的獨立思考,只能被當作多元聲音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它來自一個專制政府洗腦工程的操縱,顯然不應該容忍。
長平是中國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作家,現居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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