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5年11月29日
又有香港中坑朋友移居台灣,我曾建議他只租不買,把香港房子留着,每月收租,扣除管理費和差餉後,約剩兩萬港幣,即八萬台幣,然後用四萬台幣在台北市公館區租一個千二呎左右單位,剩下四萬,若不揮霍,已夠花用。
如果希望吃喝玩樂得較為順手,不妨每月補貼一萬五千元港幣,即六萬台幣,加起來每月便有十萬現金可花,生活質素已是非常美好。用這方法,在台北居住,每年才消耗大約十八萬港幣,並可保留香港的原有房產和手頭的若干積儲,日後回港,仍有着落。進可攻,退可守,不亦快哉。
但他沒聽我意見,半年前賣了香港房子,把一千萬現金全部投放在台北市的新居上,位於士林區,一千五百呎連車位,七年樓齡,地段高檔,住得非常暢快。他買了一輛汽車和兩輛單車,平日常跟妻子從北到南開車或踩車遊走,探尋美食,玩山樂水,跟昔日的忙碌上班生涯痛快告別——然而就只痛快了半年。
現金花光了?沒得玩了?
倒不是。要玩,仍有資格一直玩下去,只是不想玩了。他和妻子嫌棄台灣的生活步伐太靜太慢,剛開始時一切舒適順意,徹底驅走上班多年的累積疲勞,但其後,感覺自己明明只是五十多歲的中年人,卻忽然像跌進六七十歲的老年期,每天的日子過得幾乎一模一樣,周一舒適,周二舒適,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亦是舒適,到這地步,舒適已變累贅,成為另一種的極不舒適。
台灣並非沒有多元豐富的生活項目,但到底是有了一把年紀的香港人,難再交往新朋友,欠缺了分享快樂的友伴,快樂難免大打折扣。至於許許多多的文化藝術節目,他們不懂欣賞;許許多多的政治和社會熱話,他們聽不懂也無心聽。移居台灣之後,他們恍悟原來所謂快樂的居並非只有吃喝玩樂和風平浪靜,而是能夠找到同聲同氣的人,面對同喜同悲的事,各抒己見,各發議論,各自貢獻,即使有衝突矛盾,亦表示大家仍對眼前的社會有熱情和有期待,而這,才是生活的重量,失去這些,生活變得輕飄飄,人也變得輕飄飄,時間過了亦是白過,渾渾噩噩,等同浪費。
於是朋友決定放棄提早退休,也等於拒絕提早衰老,急急腳返港,貸屋而住,重投工作,台北房子變成他們的「度假屋」,有空便飛過去歎個長周末。這樣的短期慢活始是真正享受。
愛與恨,皆在腳下之城。重量之所在,你在其中,怎可缺席。
"快樂的居並非只有吃喝玩樂和風平浪靜,而是能夠找到同聲同氣的人,面對同喜同悲的事,各抒己見,各發議論,各自貢獻"; 愜意的生活不在於悠閒舒適, 更不在於感官享樂, 而在於生活有意義、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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