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張文光 - 打向司徒華的第一槍
Vic: 華叔雖然骨頭硬,不怕坐牢,但大家真的忍心讓他老人家入獄嗎?他到底犯了什麼不可寬恕的大罪?有眼睛的人都知道,司徒華乃真正的愛國者,數十年來始終如一,如今七老八十竟然可能在號稱自由的香港坐監。
同胞們,祖國崛起了,愛國者都將無處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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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蔭權的強政勵治,終於指向支聯會主席司徒華。
香港股市熱火朝天,民建聯選舉氣勢逼人,無論政治和經濟都勝券在握,特區政府經過深思熟慮,向司徒華打出政治的第一槍。
這一槍打向司徒華和支聯會,也打向平反六四的愛國力量。一直以來,支聯會是中央的心腹大患,它曾組織百萬港人聲援八九民運,寫下愛國民主運動的歷史。18年來,支聯會經歷無數風雨,仍然屹立不倒,它代表着香港的良心力量,代表着港人平反六四的希望。
無論殖民地的港英政府,還是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都希望解散支聯會。鄧蓮如也好,董建華也好,都曾向司徒華提出相同的要求,但司徒華骨頭硬,平反六四是他堅定的信念,絕不低頭。香港人也爭氣,18年來,風雨無間,到維園點起六四的燭光,浩然之氣,天地動容,特區政府難以入手。
民間電台的風波,讓政府找到可乘之機,藉着檢控曾健成經營民間電台,然後檢控電台的嘉賓,出席六四論壇的司徒華。但民間電台嘉賓眾多,有民建聯的蔡素玉,也有行政會議的張炳良,怎能一網打盡,敵我不分?因此,政府巧妙利用《電訊條例》只有6個月的檢控期,放過蔡素玉和張炳良後,才在6個月最後限期前兩天,將檢控的矛頭直指司徒華。
司徒華被檢控的罪名是違反《電訊條例》23條:任何人在知道或有理由相信任何電訊設施正於違反本條例下維持,而卻藉該電訊設施發送或接收信息,即屬犯罪。這顯然是殖民地的惡法,不單出席電台的嘉賓有罪,連收聽電台的聽眾也可入罪。但一切都不重要了,項莊舞劍,志在沛公,能告司徒華就是有功,惡法不過是工具而已。
按法理邏輯,政府應先檢控曾健成經營民間電台。當電台被判決為非法經營後,才着手起訴電台嘉賓。但政府見機不可失,怕失去檢控司徒華的最後機會,已等不及民間電台的判決,只能在僅餘兩天的檢控期裏,急急用惡法向司徒華開刀。當司徒華上庭時,法官匆忙得不知所措,順勢將案件押後,交給民間電台的法官,一併審理。
溫家寶囑咐曾蔭權學新加坡,新加坡從來都活用惡法打擊異己,特區政府檢控司徒華,是明目張膽的選擇性檢控,實現打擊司徒華和支聯會的任務,挑戰言論自由的底線,遠勝董建華放下六四包袱的老調。孺子可教,更能得到中央的信任和賞識。
選擇性檢控司徒華,是測試當前的政治水溫。溫水煮蛙,是老掉大牙的故事,但活在溫水的青蛙,不一定驚覺四伏的危機,這才是真的凶險。當司徒華獨對惡法,而港人沉默無聲時,就意味着更多的惡法,包括遲早到來的23條,逐步蠶食香港的自由空間。
20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李怡 - 大明星與政治 & 舒琪評《命運迷牆》
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曹興誠 - 再論「兩岸和平共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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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 - 再論「兩岸和平共處法」— 兼答陳水扁先生之質疑
2007年11月20日本人上週一(十一月十二日)以廣告(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article/12534721)方式,建議兩位 總統候選人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不料隔天(十三日) 陳水扁先生即公開批評本人「操弄政治」、「連天上的媽祖都不會原諒」云云。按本人之建議並非以 陳總統為對象,且本人在文中已謙卑言明,此係「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故 陳總統對本人建言,作如此激烈的批評,讓人感到十分意外。按理,國家元首不可能攻擊個別百姓;本人乃可以合理假設, 陳水扁先生之發言,係以其個人身分為之。因此本人之回應,係對 陳水扁先生而發,非以 總統為對象。謹先陳明,以免無意中對國家元首職位有所不敬。
首先要回應的,是 陳水扁先生的所謂「生意人操弄政治」。本人自去年和艦案遭到起訴後,即已陸續辭去所有公司董事長職務。聯電雖賜予「榮譽董事長」之銜,惟本人早已退出聯電公司經營,亦已不再從事任何商務活動。本人生活單純,名、利早已超過需求,且年過花甲、來日無多,如再徵逐名利而不關心公益,則未免太過自私無聊。故本人已非「生意人」,亦無任何動機去「操弄政治」。陳水扁先生對本人之抨擊,用意是否在恐嚇工商界不得關心政治?本人不得而知。
本人在「兩岸和平共處法」中建議不去舉辦「獨立公投」。陳先生批評:「只辦統一公投,卻不辦獨立公投,沒有道理」。問題是,中華民國既然已經是獨立的國家,為什麼陳水扁先生還想辦「獨立公投」呢?答案是:陳水扁先生所說的獨立,跟大家通常所說的獨立,並非一回事。
本人以及「台灣前途決議文」裡所說的「獨立」,指的是「實質獨立(de facto independence)」,而 陳先生說的是「法理獨立(de jure independence)」。實質獨立就是我們的現狀;即大陸管不到我們,但聯合國及世界大部分國家,並不承認台灣是獨立的國家或與大陸互不隸屬。法理獨立,即聯合國或世界主要國家,如美、日、歐等,不僅在口頭上,還在官方文件上,都承認台灣跟大陸互不隸屬,是各自獨立的國家。例如,以台灣名義加入了聯合國,即可完成法理台獨;因為這等於得到聯合國正式承認,台灣與大陸互不隸屬。
台灣如果完成了「法理台獨」,大陸的反應會如何?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指出:「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之事實,或者發生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之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及領土主權完整」。從此條文可以看出,台灣一旦完成「法理台獨」(等於造成了從大陸分裂出去的事實),兩岸必將開戰。因此,台灣如果真想要達成「法理台獨」,就必須準備將大陸打敗;而且要像甲午之戰,日本打敗滿清政府一樣,打得大陸徹底認輸、簽約投降,把台灣永遠割讓給「台灣共和國」。問題是,這可能嗎?日本藉「馬關條約」,奪取了台灣,五十年後,還是得要吐出來。那「台灣共和國」即使千辛萬苦打贏中國,取得了「法理獨立」,又能維持多久呢?
如果不與大陸開戰並徹底打敗大陸,有什麼和平方法能達成「法理台獨」呢?坦白說,本人不知道。本人想正式就此問題,請教 陳水扁先生。陳先生對這個問題的答覆,至為緊要;尤其我們深綠的朋友,你們要仔細地聽,還要仔細地問,陳水扁先生要帶你們去爭取「法理台獨」,他的方法、策略、途徑是什麼?如果爭取「法理台獨」像是攀爬聖母峰,那必須有萬全準備。你們的陳導遊,靠你們當上了總統,等於收了你們巨額的團費,他為你們到底作了什麼準備呢?
本人所以建議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出發點是希望台灣既能保持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也能成為和平、安樂、進步、繁榮的地方。既然前提是「和平」,首先當然要避免與大陸衝突。「獨立公投」是準備來推動「法理台獨」的,必定引起兩岸衝突,所以予以排除。其實今天台灣任何推動「法理台獨」的行動,都是在測試大陸容忍的限度,也都會引起國際的緊張與不解;不懂台灣為什麼好好的、實質獨立的日子不過,偏要去觸碰「法理台獨」,在兩岸間搧風點火?這次藍、綠都要辦「公投入聯」,可是這中間有多少人知道「實質台獨」與「法理台獨」的區別?有多少人知道,如果真的「入聯成功」,兩岸即進入戰爭狀態?我相信藍、綠的政治領袖們當然都知道,但他們有沒有充分告知選民呢?
讓本人再強調一次,今天台灣要維持現狀,要享受「實質獨立」,就要自我約束,不要去操弄「法理台獨」。這也就是為什麼,「兩岸和平共處法」把「不舉辦獨立公投」列為第一條的原因。當然,如果陳水扁先生真的有神機妙算,既能完成法理台獨,又能與大陸和平相處,那就另當別論。
以上本人把不舉辦「獨立公投」的理由,作了這樣詳盡的說明,如陳先生另有高見,是否可以不吝賜教?而不要一味抹紅、謾罵?
至於 陳先生問:「只能辦理統一公投,而且可以不限次數,一直公投到統一為止,這是什麼道理?」,這個問題很好,本人可以詳細答覆如下:
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所列的,有必要採取「非和平方式」的三個情況,頭兩個都與「法理台獨」有關,因此,只要台灣不要再去操弄「法理台獨」,即不會觸碰大陸所劃的前兩道紅線。至於可能引起兩岸衝突的第三個情況是:「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因此,如何使統一的可能性不致喪失,是我們應予處理的問題。
「兩岸和平共處法」建議舉辦統一公投,其目的在使統一成為可能。又為避免「統一公投」變成「統獨對決」,所以建議統一公投可以重複舉辦;這樣就可使統一的可能性永遠保持,兩岸即可一直維持和平狀態。
陳水扁先生批判說,「和平共處法」就是投降法,本人不知陳先生此言依據為何?「和平共處法」規定「統一需要經過台灣公民投票」,就是要讓統一符合台灣的民意,這怎麼可以說是投降呢?台灣民意把你送上總統寶座,你就說這是民主;如果台灣民意決定與大陸統一,你就說這是投降。這樣的說法,顯然低估了台灣百姓的智慧,也有給本人「戴紅帽」之嫌。
其實「兩岸和平共處法」不僅不是所謂「投降法」,反而會讓2300萬台灣人成為最大的贏家。為什麼呢?因為這個法可以將「維持獨立」或「與大陸統一」的選擇權,由兩岸政客手中奪回到2300萬台灣居民手中。擁有這樣的決定權,台灣百姓可以在兩岸政府中間左右逢源。
如果台灣政客個個假公濟私、天天忙於惡鬥,導致台灣不斷向下沉淪;而中共勵精圖治,努力建設,使得國勢蒸蒸日上;台灣居民可以公投贊成兩岸統一,揚棄台灣這些騙子政客。相反的,如果中共不能建立一個尊重法治與人權的社會,或持續在國際上打壓我們,我們也可以投票反對統一,保持繼續觀察的權利。
又或者,大陸由於情勢複雜,無法一躍而成一個理想的國度,但那也無妨。大陸可以依照「高度自治」的原則,為台灣量身打造一套「理想」的制度,來爭取台灣百姓的認同。以今天大陸的實力,絕對可以幫台灣在政治、經濟、環保、文化等各方面,都建設成一個模範地區。而台灣深綠人士想藉「法理台獨」來達到的「理想」,也可以通通幫他們完成。如此,台獨意識將可以完全走入歷史,馬關條約所造成的台民百年流離滄桑,也可以畫上完美句號。
但陳水扁先生又質疑說,中共會讓台灣自治嗎?中共欺騙了西藏人民,所以不能信任。但在「兩岸和平共處法」中,這不是問題。因為台灣百姓如果同意與大陸統一,即表示不僅滿意大陸提出之條件,同時也相信,大陸有履行條件的誠意。如果大部分民眾不相信大陸的誠意,在「統一公投」中投下反對票即可。所以大陸如何來說服台灣百姓,是大陸的問題,不需台灣費心。
以上本人的說明,相信已經回答了 陳水扁先生所有的問題。另外本人想藉此機會,針對「兩岸和平共處法」作一些補充說明。
首先要說的是,「和平共處法」是國內法,而非國際法,故不牽涉與大陸簽約的問題。就好像大陸的「反分裂法」是大陸的國內法,也不需要與台灣簽約。所以制定「和平共處法」,其目的是統合國人的意志,並向大陸與國際宣示,台灣處理兩岸關係之原則。也許有人會問,大陸不同意怎麼辦?答案是:那就不可能有「和平統一」。因為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投票是大家「唯一」可以接受的「和平方式」。大陸如果反對「統一公投」,即違反其一再宣稱的:「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如果大陸對自已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自無法面對大陸百姓與國際輿論。因此,「兩岸和平共處法」應該會得到大陸正面的回應。
其次是許多人誤會,以為「和平共處法」鼓吹兩岸馬上舉辦「統一公投」。相信仔細看過本人上週廣告內容者,都可以瞭解,「統一公投」,在很長的時間內都不會發生。因為大陸不可能在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就冒然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萬一公投過不了關,一方面有顏面問題,一方面也顧慮,「統一公投」反倒好像變成「獨立公投」。因此,大陸在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之前,一定會廣泛徵詢台灣各界意見,以便集思廣益,確保「統一公投」可以一次過關。此過程可能耗時甚長,惟這並非台灣需要操心之事。台灣並不想去「統一」大陸,是大陸欲統一台灣,故理應由大陸費心,台灣則可長期不再去管統、獨之事。
本人廣告上週登出之後,迴響之熱烈,大出本人意料。許多正面的支持,讓本人深為感動;而陳水扁先生及民視幾位深綠名嘴的圍剿抨擊,亦讓本人覺得十分有趣。一個政治外行的「野人獻曝」,竟然意外地擊中了一些政治權貴的罩門。按理,陳先生如果真的要追尋「法理台獨」,需要以2300萬人來對抗13億人;那一定要想盡辦法促進內部的團結。可是我們看見的,是當政者不斷地在台灣內部製造分化對立,從未努力促成團結。這顯示當政者只想愚弄百姓、擷取權力,其實沒有什麼理想。今天,「兩岸和平共處法」提供了民眾一個全新的選擇,顯然讓這些政治權貴惶遽失措;也因此顯示出此法邏輯的正確與推動的價值。因此,本人除繼續敦請 馬、謝兩位總統候選人合作推動之外,亦將敦請各方(包括藍與綠)正直熱心的政治領袖與學者專家們出面領導,以求此法案之制定與落實。又大家如支持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仍請繼續光臨本人所設部落格(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投下您的贊成票,以便本人彙總轉呈政治領袖與學者專家們參考。謝謝大家!
關心國事的小民
曹興誠 敬上
曹興誠 - 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
下為11月12日曹先生刊於台灣各大報的廣告文字,亦見於其網頁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茲轉貼以饗關心兩岸問題之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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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 馬英九先生、謝長廷先生(以姓氏筆劃序)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終止國內之政治惡鬥。
兩岸問題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與爆炸性,也撕裂了我們的社會,癱瘓了政府的正常運作。我們原期望這次總統大選,能聽到兩位 候選人對此提出前瞻性的政見,可惜 馬、謝兩位先生對兩岸問題只是敲敲邊鼓;或則只談共同市場,或則只談入聯公投,似乎為了避免爭議,對此核心問題均選擇規避。
本人雖身處科技業界,卻經常思索如何解決兩岸問題;也曾將一些想法與企業界朋友交換意見,得到不少迴響與支持。和艦案本人無辜遭到起訴,基本上係肇因於兩岸問題;這使本人瞭解,兩岸問題如不及早解決,越來越多的人,可能凡事只問藍綠、不問是非;此將導致社會智能喪失、價值錯亂,最終人人受害,無人可以倖免。
所謂「及早解決」,並非要求「急統」或「急獨」,而是及早確定兩岸三黨均可接受之「解決方案」,使得兩岸在「分」的情況下,能夠互敬互助,未來如果走向「合」的境界,也能圓滿和平。
幸運的是,目前兩岸之間,確實存在著互相尊重、和平共處之契機。因為:
民進黨於1999年通過之「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台灣(即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所謂「獨立現狀之更動」當然係指「與大陸統一」。故民進黨雖然主張台獨,但是卻很正確地將「民意」之位階置於「統、獨」之上。因此,「台灣前途決議文」並未關閉統一之門,只是強調,統一需經台灣公民投票同意。
又大陸之「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指出:「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此處大陸強調,將竭力以和平方式來實現統一,惟對何謂「和平方式」,並未予以硬性界定。
因此,如果我們以「台灣前途決議文」中之「公民投票」,來界定「反分裂國家法」中的「和平方式」,兩岸問題即可急轉直下,迎刃而解。其具體做法是: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此法應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一、確定台灣不會舉辦「獨立公投」。理由是台灣(即中華民國)既宣稱為主權獨立之國家,則已無「獨立公投」之空間。舉辦「獨立公投」,等於承認中華民國不是獨立國家,而另有「宗主國」;在邏輯上自相矛盾,且有自投羅網之嫌。
二、宣佈中華民國不排斥與大陸統一。惟統一必須順應台灣民意,即必須通過「統一公投」。(此點將「民意」置於「統、獨」之上,既不牴觸「台灣前途決議文」之立場,也能回應大陸之統一訴求,為兩岸走向和平之關鍵。)
三、台灣不主動舉辦「統一公投」,以免激生內部爭議。「統一公投」應在大陸要求時,方予辦理;目的在協助大陸與台灣百姓直接溝通。
四、「統一公投」之前,應請大陸官方將其「高度自治」之具體實施內容,連同台灣百姓在統一後之權利、義務等等,公開予以詳盡說明;以便台灣百姓做出判斷與決定。
五、統一公投如果通過,表示台灣多數百姓同意,統一較獨立更有利(譬如可以終止凱子外交、藍綠惡鬥,共創、共享世界強國地位等等),同時也相信大陸有誠意履行其「高度自治」之承諾;兩岸即可完成統一。
六、統一公投如果沒有通過,表示台灣百姓對統一仍心存疑慮;大陸可以修正其「高度自治」之內容,或加強其履行保證,然後另擇時機,要求再次舉辦;其次數不限。(此表示統一公投並非一次性之「統獨對決」,而係提供一個「過程」,以磨和兩岸之猜忌與歧見,確保統一符合台灣的民意。)惟公投雖然次數不限,但兩次公投之間,應有適當間隔,似不應少於十年。
台灣如能制定以上這樣的一個「兩岸和平共處法」,兩岸關係應可開始正面發展。以常識而言,大陸不可能在條件尚未成熟之前,就要求台灣舉辦統一公投;而會事先積極培養友善的氛圍。而依據「兩岸和平共處法」,大陸永遠有機會不發一兵一卒、不費一槍一彈,「一日之內」即可完成兩岸統一;此「誘因」如此巨大,當然會使大陸認真來瞭解台灣之民意與需求。如此,台灣希望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建立共同市場,乃至加入國際組織等等,均應可獲得大陸正面的回應與支持。
因此,「兩岸和平共處法」,有機會使兩岸分則互助互信,和則皆大歡喜;可以超越「一個中國」或「一邊一國」的爭議,亦可不必再管有無「九二共識」或「國統綱領」;相信可以平息不必要的口舌之爭,真正解決兩岸問題。
惟此法如欲落實,尚需克服兩重意識障礙。一是大陸可能主張,任何公投,大陸十幾億人都應參與投票。二是台灣可能有人認為,目前的主流民意是「保持現狀」,「統一公投」意味「終極統一」,故不能予以考慮。其實這兩種思考,都有邏輯上的盲點。
今天台灣如欲舉辦「獨立公投」,可能被大陸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所以可能堅持十三億人都需參與投票。但台灣如果辦的是「統一公投」,則等於以前被強迫離散的一群親戚,決定要不要回家團圓。此時當然要尊重這些離散親戚的自主決定,不能「強押」親戚「回家」。所以「獨立公投」可能需要兩岸百姓一起來投票,「統一公投」則僅需台灣全體住民來參與,這才是正確的邏輯。
又台灣可能不少人會認為,「兩岸和平共處法」涉及「終極統一」,不如「保持現狀」。但問題是,「現狀」如果沒有法令與共識作基礎,是極不穩定的。譬如最近有人主張廢除「台灣前途決議文」,以徹底杜絕統一的可能性,此舉即可能嚴重改變兩岸現狀。此外,美、中如達成某種秘密協議,台海情勢亦可能一夕生變。但有了「兩岸和平共處法」,等於是有了法令來維持各方共識,台灣即能維持穩定的「現狀」,直到這種現狀因「統一公投」通過而改變為止。屆時「現狀」所以改變,也是基於台灣民意,台灣百姓不可能有任何損失。所以「兩岸和平共處法」不是要來改變目前兩岸現狀,反而會給「現狀」提供法令基礎與共識,使其維持和平穩定,不致意外失控。
基於以上之理由,「兩岸和平共處法」應能提供新的邏輯與思維,不僅穩定現狀,還能瞻望未來。但此法如由藍、綠任何單方提出,必遭他方之抹黑、攻擊;如能由兩位 總統候選人共同提出,則可望成為藍、綠雙方之共識。
馬、謝兩位先生身為總統候選人,應深知兩岸問題如果沒有解決方案,台灣一些政客可以利用統獨議題不停爭鬧互鬥,導致國家諸事蹉跎、百廢待舉。在此亂象中,任何人當選總統均難施展身手,遑論有所成就。但 兩位如能在選前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即可將統或獨之決定權力「還政於民」;而由台灣百姓的集體意志來決定維持獨立或與大陸統一。如此,不肖政治人物即無法再利用統獨議題搧風點火、假公濟私;台灣政治才有可能實事求是,未來的總統當選人也才有機會,領導國家邁向大幅進步。因此我們盼望 兩位能針對此案破格合作,展示國家領導人之氣魄與格局。選後 兩位即使分處朝野,仍可循此模式,在重要議題上推動朝野合作,建立「馬、謝共治時代」,為國家重建生機。
我們也期待兩位 總統候選人能共同宣佈停止舉辦「返聯公投」與「入聯公投」;因為「公投」是大事,不容兒戲。上次「軍購公投」,未通過而繼續軍購,等於「決而不行」,已經嚴重傷害台灣公投的公信力。此次返聯或入聯公投,是「決而不能行」,其意義不過等於宣呼口號而已。如此輕率地舉辦公投,可能導致台灣的公投效力在國際上受到輕視;甚至可能連「統一需經台灣住民公投」的權力,將來都不被國際尊重。因此,無謂操弄公投的後果極其嚴重,敬盼 兩位慎思而明斷之。
本人畢生從事科技產業之創設與發展,對參與政治全無興趣。惟感兩岸問題,已讓台灣陷入分裂混亂,相對於許多國家的進步神速,台灣正逐漸迷失於政治惡鬥之中。鑒於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乃不得已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敦請政治領袖們檢討以往行不通之堅持,改以彈性與創意,來消弭衝突對立。因本人無意涉足任何政治活動,故不會「推動」以上提出之構想,亦無意對任何人施加壓力。本人因此希望,凡反對本人意見者,敬請自提高見,交付公評,而毋須將本人視為敵對政客,加以批鬥攻擊。此點立場,尚祈尊重。
又贊成本人意見者,請鍵入以下 Blog:(http://blog.yam.com/straitpeace),以便彙總轉呈兩位 總統候選人參考。
關心國事的小民
曹興誠 敬上
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朱敬一 - 權力豈僅是使「人」腐化而已
英國貴族艾頓(Lord Acton)的一句名言,在全世界都是膾炙人口,台灣大概中學畢業生也都能琅琅上口;這名句是「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可是讀者如果把艾氏的原文拿來讀,再較之以前後論述,就會發現前引中譯有誤導之嫌。
艾氏的原句是:Power tends to corrupt;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這個句子中並沒有一個「人」字,為什麼會譯為權力使「人」腐化呢?接下來,我們再對照艾氏的前後文:艾氏此句是其與友人通信時所寫;其友人似乎認為,人們對於教皇、國王的質疑,應該要稍微含蓄一些。艾氏對此觀點不以為然。他指出,教皇、國王也是人,他們不但也會犯錯,而且尤有甚者,其犯錯的機率可能比平常人更高。艾氏說:「大人物往往是壞人物」 (great men are almost always bad men)。至於權大勢大者為什麼就通常不是好東西,當然就是「權力腐化」的核心概念了。一般而言,權力雖然為人所有,但是權力架構卻是一個龐然大物。若要腐化,絕對是這個權力架構的全然毀敗,而不只是一人、一家的片面缺陷。因此,權力所腐化的,絕對不只是「人」,而是一群人所代表的結構。
我並非專注於考據訓詁,當然也無意對艾頓原文的幾字譯差而挑三揀四。之所以要在此探討權力使什麼腐化,實在是因為其攸關重大。如果權力只是使掌權的某一人或此人的皇親國戚腐化,則人民的對策,當然就是讓「一個人」無法長久在位。相反的,如果權力所腐化的對象不是個人,而是一個黨、一組機制、一套運作系統,則人民的對策就是要更換那個黨、那組機制、那套運作系統;單單更換權力最高點的少數一二人,是一點用處都沒有的。
將前述說法拿來與當前的民主制度來比較,則是更為發人深省。大家都知道,民主政治概有三項特質:一曰權力分立制衡、二曰公平選舉、三曰政黨輪替。權力分立制衡是為了限制掌權者恣意橫行,避免靜態的社會危害;而公平選舉與政黨輪替,則是為了要讓權力動態更迭。正因為掌權過久必然導致腐化,所以才要設計選舉與輪替。我們注意到:民主政治的特色在於「政黨」輪替,可見要更換的不是掌大權的個人,而是背後的整個機制。如果權力只是使個人腐化,那麼只需要在專制政黨之內定期換領導人就好了,根本不必政黨輪替。如果這樣就算是民主,則毛澤東下鄧小平上、江澤民下胡錦濤上、或是董建華下曾蔭權上,都算是民主了?中國共產黨也算是民主?了解民主ABC的人都了解,不論黨內如何換位掌權者,一黨長期執政都不是民主、都不能真正避免權力的腐化。簡言之,要提升人民福祉,就是要輪替政黨,而不只是輪替掌權者。
誤將艾頓名言譯為「權力使人腐化」還有一個極為嚴重的錯誤,必須要予以導正。當人民將必然腐化的對象窄化為「人」時,自然而然也就給其他的團體、機制、政黨等組織一個逃脫罪名、甚至自我抗拒改革的藉口。如果有個政黨以清廉為標榜、為口號,但黨內菁英對腐化的黨員卻是百般迴護,難道這個黨只因為它不是「人」,就能逃脫艾頓權力腐化的指責?同理,如果一個政黨許多要員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弄權枉法、貪汙舞弊、為了穩固權力而拚命傷害國家命脈,這些人當然是不愛國、不愛土地之輩。既然黨政要員都在戕害本土命脈,其所屬的政黨,又怎麼可能「本土」呢?又再如,台灣久為人詬病的戒嚴與白色恐怖,如果追究責任,難道會只將矛頭指向蔣介石一個人?台灣有少數人傾向將人與結構二分切割,或許多少是受了艾頓名言誤譯的影響。
總之,政黨是空的、黨團是空的;裡頭的權力結構才是實體。當結構成員本土、清廉時,這個政黨或組織就敢稱本土、堪稱清廉。當結構成員一整掛在迴護腐敗時,這個政黨或組織就是腐敗。
其實,從政黨競爭的政治學理來看,我們也很難理解政黨宣稱其清廉或本土或反共或維繫人權,究竟有什麼實質意義。政黨是為了獲取政權而存在,而獲取政權當然就是要爭取選民的支持。如果多數選民喜愛清廉、本土、反共、人權,那麼所有的政黨都一定會比照呼喊,這戲誰不會演、這台詞誰不會念?此時這本土清廉的口號又哪裡有意義?這就像是:如果進廟斬雞頭就能宣示自己沒有買票,那麼每一位候選人都會去斬雞頭。在廟裡滿地雞頭、刀聲此起彼落之餘,斬雞頭又哪裡能傳遞什麼訊息?
以前,我們在三民主義八股教材中讀到,民主選舉是要「選賢與能」,我從來就不這麼樂觀。不樂觀的主要理由,是因為選民不可能在事前知道誰賢誰不肖,誰能誰不能。選賢與能的前提是指候選人的特質都能對選民完整呈現,選民遂有積極的挑選能力。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候選人的心態、弱點、貪不貪,選民都是看不到的,這時要在事前做積極的挑選殆無可能,恐怕就只能在事後做消極的淘汰了。就中長期而言,選民只能在一次次選舉時,看看目前掌權的那一個團體清廉與否、能幹與否。如果執政者夠清廉、效率高,人民就用選票挺他們續做;如果執政者腐敗不堪、治國無方,那麼人民就用選票趕他們下台。長此以往,自然就建立了「清廉有效者常執政、汙濁無能者速下台」的鐵律。久而久之,既然貪腐無能者皆不長於位,那麼人民的利益也就顧到了。
總之,選民千萬要記住:淘汰,不只是淘汰一個腐敗的「個人」,而且要淘汰那個支持、配合、擁戴、迴護腐化者的「結構」。從這個角度來看,艾頓原文應該改譯為:「權力使掌權結構腐化;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化」。譯文若此,方為艾頓真意。
20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受害的不止師濤一個
Vic:先前以為雅虎只害了師濤一個,原來最少還有另外三個人因為這家科技巨人而被中國政府逮捕入獄,其中王小寧早於2002年9月被捕,足見這家公司之前對師濤案的推諉說詞(聲稱不知中國政府要的資料與異見人士有關)全是謊言,可恥之至。
為了在中國做生意,將一個又一個良心異見者賣給暴政,楊致遠以及雅虎各位決策高層,you disgrace humanity.
UPDATE 1-Yahoo settles case over Chinese dissident e-mails
14Nov2007 By Eric Auchard
SAN FRANCISCO, Nov 13 (Reuters) - Yahoo Inc
Terms were not disclosed in a joint court filing on Tuesday by attorneys for Wang Xiaoning, Yu Ling, Shi Tao and other unnamed parties and defendants Yahoo and its Chinese affiliates.
The plaintiffs agreed to withdraw their suit in the U.S. federal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after the families of Wang and Shi reached a deal with Yahoo, the Internet company said in a statement.
"While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 Rep. Tom Lantos, a California Democrat and chairman of the House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told Yang as he testified before Congress last week.
In a statement following the settlement, Lantos called the action by Yahoo long overdue. "It took a tongue-lashing from Congress before these high-tech titans did the right thing," the politician said, adding, "What a disgrace."
Yahoo said it was working to give financial, humanitarian and legal support to the families of the detainees. The Sunnyvale, California-based company has also set up a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 to support other dissidents.
The World Organization for Human Rights said Yang had met with families of the jailed dissidents right after the hearing and agreed to the essential elements of the settlement. The settlement agreement is dated Nov. 9 but was filed on Nov. 13.
"We are committed to making sure our actions match our values around the world," Yang said in a statement. "After meeting with the families, it was clear to me what we had to do to make this right for them, for Yahoo and for the future."
Earlier this year, Wang's wife, Yu Ling, had charged that a Yahoo Chinese affiliate had turned over details to prosecutors that helped identify him to Chinese authorities.
"Plaintiffs were subjected to torture and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including arbitrary, prolonged and indefinite detention, for expressing their free speech rights and for using the Internet to communicate about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matters," the original complaint said.
The suit named Yahoo, its Hong Kong subsidiary and Alibaba.com, China's largest e-commerce firm, as defendants. Yahoo holds a large minority stake in Alibaba.com Corp.
Wang was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for "incitement to subvert state power" after he e-mailed electronic journals advocating democratic reform and a multiparty system, as was business journalist Shi Tao, winner of the 2007 International Journalist's Golden Pen award.
"They are serving 10-year prison sentences as a direct result of the information Yahoo! provided to Chinese authorities," the World Organization for Human Rights said in a statement following the settlement.
The human rights advocacy group said that while the identities of only four individuals arrested as a result of Yahoo's alleged actions have been made public, "it is suspected that hundreds more have been similarly affected."
(Editing by Richard Chang and Braden Reddall)
2007年11月11日 星期日
Vic - 呼喚巨人的侏儒時代
拜以民為本、全力建設和諧社會的中國政府以及「必須遵守中國法律」的網路巨人雅虎所賜,師濤已坐了一年多的牢,而且也因此被迫離婚。師濤母親高琴聲表示:「在他入獄三個多月後,他那同樣任職記者的妻子,受到單位的壓力,說如果不與他離婚就不能在單位繼續工作……他們剛剛新婚一年,非常深愛對方呀!」
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張文光 - 新知識分子與道德侏儒
(楊致遠在聽證會上向師濤母親高琴聲致意. 路透攝影)2007年11月9日 星期五
盧峯 - 雅 虎 能 不 再 做 侏 儒 嗎 ?
(商機...尊子.香港蘋果日報.2007.11.9) 政 客 是 靠 嘴 巴 混 飯 吃 的 人 , 語 不 驚 人 死 不 休 是 他 們 的 本 色 。 而 當 政 客 批 評 對 手 的 時 候 , 他 們 更 會 以 最 尖 酸 辛 辣 的 語 詞 把 人 家 損 得 體 無 完 膚 , 一 派 真 理 在 我 手 的 姿 態 。 可 是 當 美 國 國 會 議 員 批 評 雅 虎 「 冇 骨 氣 」 ( spineless ) , 指 斥 雅 虎 是 「 財 經 及 科 技 巨 人 , 道 德 侏 儒 」 ( technologically and financially you are giants, morally you are pygmies ) 時 , 大 家 只 覺 得 他 們 罵 得 很 好 , 罵 得 很 對 。
雅 虎 是 全 球 最 受 歡 迎 的 入 門 網 站 之 一 , 使 用 雅 虎 服 務 的 人 數 以 億 計 ; 雅 虎 是 一 家 有 萬 多 名 員 工 , 營 業 額 更 是 數 以 十 億 美 元 計 。 這 樣 的 一 家 高 科 技 企 業 , 當 然 可 稱 為 科 技 及 財 經 的 巨 人 。 只 可 惜 這 個 「 巨 人 」 的 很 多 做 法 , 特 別 是 在 保 護 客 戶 , 保 護 用 家 方 面 不 但 完 全 不 合 格 , 甚 至 協 助 專 權 政 府 拘 捕 使 用 互 聯 網 通 消 息 的 人 , 甚 至 協 助 專 權 政 府 打 擊 持 不 同 政 見 的 人 。 像 這 樣 的 企 業 不 是 道 德 侏 儒 又 是 甚 麼 呢 ?
任 職 內 地 《 湖 南 商 報 》 的 師 濤 先 生 正 正 是 信 錯 了 這 個 道 德 侏 儒 。 ○ 四 年 的 時 候 , 師 濤 先 生 不 過 希 望 利 用 互 聯 網 這 個 科 技 新 天 地 突 破 內 地 的 新 聞 封 鎖 , 讓 外 界 知 道 北 京 當 局 對 六 四 鎮 壓 依 然 毫 不 放 鬆 , 讓 全 世 界 知 道 北 京 當 局 仍 在 千 方 百 計 嚴 禁 傳 媒 報 道 六 四 周 年 活 動 。 可 是 當 中 國 政 府 追 究 電 郵 的 來 源 及 誰 發 出 有 關 電 郵 時 , 雅 虎 二 話 不 說 的 就 把 師 濤 的 資 料 交 給 中 國 政 府 , 讓 中 國 政 府 可 以 輕 而 易 舉 的 拘 捕 師 濤 , 以 洩 露 國 家 機 密 罪 判 處 十 年 徒 刑 。 到 現 在 師 濤 還 在 服 刑 , 中 國 政 府 也 沒 有 任 何 意 思 要 提 早 釋 放 他 。 這 種 只 顧 討 好 專 權 政 府 , 漠 視 用 戶 權 益 、 安 危 的 做 法 , 不 是 道 德 侏 儒 又 是 甚 麼 呢 ?
在 出 賣 師 濤 令 他 被 中 國 政 府 拘 捕 後 , 雅 虎 並 沒 有 作 任 何 努 力 去 捍 衛 師 濤 的 權 益 , 也 沒 有 游 說 美 國 政 府 及 國 際 人 權 組 織 向 北 京 施 壓 要 求 善 待 師 濤 , 更 沒 有 向 在 獄 中 的 師 濤 或 他 的 家 人 提 供 任 何 協 助 。 雅 虎 唯 一 積 極 在 做 的 是 盡 力 掩 飾 , 盡 力 逃 避 責 任 , 直 至 避 無 可 避 才 願 意 承 認 師 濤 是 因 雅 虎 提 供 消 息 而 被 捕 的 。
更 可 怕 的 是 , 即 使 雅 虎 承 認 向 中 國 政 府 提 供 師 濤 的 訊 息 , 雅 虎 依 然 不 願 為 所 作 所 為 認 錯 , 只 是 不 住 的 說 不 知 道 提 供 的 資 料 涉 及 異 見 人 士 , 只 是 不 斷 的 說 在 中 國 經 營 要 按 政 府 的 規 定 辦 , 只 是 一 再 強 調 雅 虎 一 直 在 「 全 力 保 護 人 權 」 。 這 種 睜 眼 說 謊 話 、 迴 避 責 任 的 態 度 , 不 是 道 德 侏 儒 又 是 甚 麼 呢 ?
在 前 天 的 國 會 聽 證 會 上 , 雅 虎 的 兩 位 高 層 包 括 創 辦 人 楊 致 遠 先 生 曾 再 三 向 師 濤 的 母 親 高 琴 聲 女 士 鞠 躬 致 歉 。 親 身 鞠 躬 致 歉 當 然 比 無 動 於 衷 好 一 點 , 但 正 如 高 琴 聲 女 士 所 言 , 楊 先 生 向 她 鞠 躬 只 是 一 種 門 面 功 夫 , 實 際 上 雅 虎 高 層 在 國 會 聽 證 會 上 始 終 堅 持 公 司 是 按 法 律 辦 事 , 始 終 堅 持 公 司 沒 有 做 錯 事 , 並 且 拒 絕 承 諾 向 師 濤 先 生 及 他 的 家 人 提 供 協 助 或 賠 償 。 這 樣 的 鞠 躬 道 歉 跟 「 空 口 講 白 話 」 根 本 沒 有 甚 麼 分 別 , 更 不 要 說 是 有 甚 麼 誠 意 了 。
雅 虎 若 真 的 誠 心 道 歉 , 它 該 做 的 不 僅 是 向 高 琴 聲 女 士 鞠 躬 , 更 應 該 運 用 它 的 影 響 力 包 括 政 治 經 濟 上 的 影 響 力 , 促 使 中 國 政 府 盡 快 釋 放 師 濤 先 生 , 讓 他 早 日 重 獲 自 由 , 讓 他 早 日 跟 家 人 團 聚 。 雅 虎 若 真 的 有 歉 意 , 它 該 做 的 是 承 諾 不 會 再 出 現 類 似 師 濤 先 生 那 樣 的 冤 案 , 不 會 再 成 為 專 權 政 府 的 幫 兇 。 我 們 更 希 望 所 有 國 際 互 聯 網 公 司 都 能 改 變 只 顧 生 意 、 不 講 原 則 的 做 法 , 頂 住 專 權 政 府 的 壓 力 及 不 當 干 預 , 以 確 保 互 聯 網 是 自 由 的 溝 通 工 具 而 不 是 政 治 陷 阱 。
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明報社評 - 「科技和金錢上的巨人,道德上的侏儒」
2007年11月8日【明報專訊】針對世界著名網站雅虎向中國國安部門提供電郵用戶師濤的私隱資料,導致這名中國記者被判重刑一事,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昨日再度舉行聽證會。雅虎總裁楊致遠和身兼總法律顧問的執行副總裁卡拉漢,雖然公開向師濤的母親高琴聲鞠躬道歉,但是沒有承諾向師濤家人提供協助,並且再次辯稱,提供資料給中國當局,是因為必須依照中國法律行事。在今後遇到類似事件時將如何處理的問題上,楊致遠等人的答覆閃爍其辭,如此表現令人非常遺憾,驗證了委員會主席蘭托斯的批評:他們是「科技和金錢上的巨人,道德上的侏儒」。
師濤是內地湖南《當代商報》的記者。2004年4月,《當代商報》的領導口頭傳達了一份文件,要求各傳媒單位不得報道有關六四事件、法輪功和普通群眾群體上訪等內容。隨後,師濤透過他的個人雅虎郵箱,把文件內容摘要寫給海外的網站「民主通訊」發表。2005年3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罪名,判處師濤10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判決書中指出,雅虎香港公司提供了IP地址和登錄時間,確定了師濤的用戶身分和地址。
由此,人們看到師濤案一如中國其他類似案件,所關乎的是中國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而且,必須特別指出的是,香港傳媒亦經常報道同樣的內容,師濤可以遭判重刑,香港記者亦完全可能因為採訪報道同樣的內容而身陷囹圄。
雅虎取財應有道
師濤被判重刑後,雅虎就其在大陸的生意利益,不顧中國異議人士、新聞從業人員安危的作法,遭到國際輿論的千夫所指。2006年2月,卡拉漢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時說,附屬公司雅虎中國向中國當局提供了一名用戶的資料,但不知道為何中國政府需要這些資料。但是,事實的真相是,中國當局在要求雅虎提供資料的文件中明確表示,有關部門正在搜尋一個涉嫌向外國勢力泄露國家機密的網絡用戶的材料和資訊。由於這一文件被傳媒在海外披露,去年11月2日﹐卡拉漢發表聲明,承認雅虎收到中國當局的文件中,的確提到泄露國家機密的問題,他卻又強調,是在2006年2月的聽證會之後數月,才得知文件中的這些細節。雅虎發言人舒梅勒稱,這個問題的產生,是由於2004年事發時,公司在亞洲區的律師送來了一份中國政府文件的「差勁」翻譯本,雅虎是在卡拉漢出席聽證會後幾個月才收到正確的翻譯本。這樣的詭辯,根本站不住腳。
現在雅虎處理此事的手法,已經大白於天下。雅虎到中國做生意,遵守中國法律是應該的,但是事實證明,他們從未考慮師濤的安危,沒有向中國當局抗辯,更沒有嘗試循司法途徑抗爭,以保障其客戶的私隱。雅虎這樣的做法,令人失望,如果經此一役仍未能汲取教訓,今後如遇同類問題時,極可能重蹈覆轍,令用戶身陷險境。
蘭托斯昨日嚴辭抨擊楊致遠和卡拉漢,指他們「雖然在科技和金錢上是巨人,但在道德上卻是侏儒」。雖然蘭托斯長期以來在國會中支持美國政府的人權外交政策,對中國的批評甚為嚴厲,但就師濤案而論,蘭托斯的批評絕不為過。何況,中國政府亦曾邀請他訪華,讓他實地了解中國的變化。而且,師濤的辯護律師莫少平亦曾表示,外國企業在中國經營,在盈利的前提下還應該遵守社會道義,承擔社會的責任,不能夠為了盈利而不擇手段,「他們要遵守公眾普遍認同的價值,比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價值」。
身為雅虎的創辦人,楊致遠雖然向師濤的母親表示道歉之意,但對未來遇到同類事件時如何處理,其回答卻是:將持續經營中國市場,但也會讓公司以負責的方式運作。如此支吾以對,答了等於沒有答。再次讓世人看到,雅虎為了商業利益,已經完全抽掉了自己的脊樑骨。
失去了道德支撐點的雅虎公司,雖然佔有阿里巴巴四成股權,阿里巴巴在港掛牌首日股價狂升近兩倍,但因美國國會的聽證會,雅虎股價11月6日在紐約收市時卻下跌約5%,足見商家如果取財無道,必將為社會所不齒。
中國應讓人民享有真正的言論自由
對於中國當局而言,在經濟基本與國際接軌、科技進步帶來資訊交流極大方便的今天,是否應當考慮,讓人民享有真正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否應當考慮,讓人民可以像任何一個發達國家的人民那樣,可以在互聯網上自由發表言論,傳播資訊?是否應當考慮,即時取消對包括香港傳媒在內的所有海外網絡的封鎖,讓人民可以真正自由地使用互聯網?這三個問題的答案:應當、應當以外,還是應當。
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Vic - 批鬥漢奸?香港到底怎麼了

2007年11月3日
李柱銘撰文投書華爾街日報,呼籲美國以至各國領袖藉北京舉辦奧運之機,促請中國兌現改善人權的承諾。一篇論調極其溫和的英文文章(見下附之原文),招來香港「愛國陣營」(這些人只是共產黨的應聲蟲或誤以為自己愛國的糊塗蟲)的刻意歪曲誣蔑,「漢奸」、「賣國」、「吳三桂」的罵聲四起,香港有如重演中國文革式批鬥。向來公信力不錯的明報及信報亦對李柱銘冷言冷語,前者諷其不智,後者說他脫離香港民情。
而民調一度顯示,有70%的香港人傾向反對李柱銘「呼籲布殊向中國施壓 」。不知道這70%的受訪者是否看了李先生的文章?如果你看了、而且看懂了,你又是心智正常的人,你還會認為李先生真有什麼錯嗎?他其實不過念念不忘中國同胞應享有基本人權,呼籲世界領袖也來關心、促請中國政府兌現自己申奧以及之後一再重申的承諾而已,溫柔敦厚得可以。(By the way,如果北京領導人信守承諾、言出必行,同胞們的人權保障日益增強,李柱銘又怎會需要去寫這樣一篇文章?)
香港人到底是怎麼了?因為中資股帶動恆指升破三萬點,在中央各種優惠照顧下,大家一起發財,就反對別人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嗎?明報及信報對李柱銘的批評也真令人失望,前者說李不智,大意是因為他的文章會激怒中央,不利中央與香港民主派的溝通和解之類。這麼溫柔忠厚的呼籲都會激怒中央,那到底可以期望什麼樣的溝通呢?以後民主派就趴在地上跟北京「溝通」好了,反正任何可能刺激對方脆弱敏感神經的話都不能說了。
信報社評唯一可取的是指出布殊本身在人權問題上惡名昭彰,李柱銘去呼籲他促使中國兌現改善人權的承諾沒有說服力。這一點是說得通的。但是,如果你仔細看,當會發現,李柱銘要呼籲的是,不只是布殊一人,而是獲邀出席北京奧運的世界各國領導。是的,你可以說李先生天真——就像信報專欄作者張立一樣,但是,這世界就是有太多思想太陰沉、滿腦子權謀算計的「識時務俊傑」,政治才會那麼的骯髒、從政者才會那麼的沒心肝。
大家記得北京奧運的口號是什麼嗎?不正是One World One Dream嗎?我一直覺得這口號虛偽到讓人噁心想吐,不是我不認同「世界大同」的理想,而是因為我對這種大吹牛皮的偽作深惡痛絕。如果我們真認為既然大家同處一個世界、休戚與共,那麼任何不公義、不人道之事,世界上任何角落的人因此受苦我們都感同身受的話,我們還會提出什麼「尊重XX國主權、不干涉該國內政、相信XX國人民有能力處理好自己的事」這種冷血的混話嗎?即如緬甸,當僧侶及百姓被屠殺時,如果各國袖手旁觀,連口頭譴責都省下,你會認為這種「尊重緬甸主權/內政」的做法對嗎?既然是「同一個世界」,讓全球都來關心緬甸以至中國的人權狀況,不是理所當然嗎?同一個世界,同樣是人,難道不應有同一套的人權標準?
說這種話會被張立那類論者嘲笑對國際政治現實「幼稚無知」,但這類論者只偏重「現實政治」,鄙視「理想政治」——他們是「實力至上論」的信徒,不知道如果只講生存與競爭實力、不講公平正義與人道關懷,人實在與禽獸沒有分別。
說回這次「批鬥漢奸」的鬧劇,令人難過的是,今夕何夕,我們還在振振有詞地罵人「漢奸」、「吳三桂」?我們是還在反清復明嗎?而罵人「賣國」以至「瘋狂賣國」就更可笑了,國家牢牢掌控在中國共產黨手中,除了當權者,誰有本事賣國?
香港人如此愛國,愛到快容不下一個李柱銘,中南海英明的領袖們,你們可以放心讓香港人全面普選特首及立法會議員了吧?
我呼籲各位港島區選民在立法會補選中把票投給葉劉淑儀,讓她大勝陳方安生,這樣一來,我們一定會向雙普選大大邁進一步。北京一高興,「香港想窮都難」,大家又得到民主普選(愛國人士)的權利,輕輕鬆鬆就實現繁榮與民主雙贏,還有比這更好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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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在《華爾街日報》的文章原文
China's Olympic Opportunity
By MARTIN LEE
October 17, 2007
When President George W. Bush accepted President Hu Jintao's invitation to attend the 2008 Summer Olympics in Beijing, Mr. Bush's press secretary said that he was going to the Games as "a sports fan, not to make any political statement." I too am a great sports fan -- especially of the Soccer World Cup -- but I would encourage President Bush to take a broader vision of the possibilities for the Beijing Games. He should use the next 10 months to press for a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of basic human rights in my country, including press, assembly and religious freedoms.
This should be possible, since Chinese leaders have promised to make these improvements anyway. In their pledges to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while bidding for the Games and since, China's leaders at all levels repeatedly assured the world that they would use the Games to go beyond improving the country's physical infrastructure.
"By applying for the Olympics, we want to promote not just the city's development, but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including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one of China's key Olympic figures, Deputy Mayor Liu Jingmin, told the Washington Post in 2001. Then, Mr. Liu said, "If people have a target like the Olympics to strive for, it will help us establish a more just and harmonious society, a more democratic society, and help integrate China into the world."
I couldn't agree more. But instead of the hoped-for reform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ppears to be backsliding on its promises, including in Hong Kong where we have near total political paralysis, not the promised road to full democracy. That is no reason to give up on the prospects for reform in China. But it is reason to step up the direct engagement on these pressing issues.
In accepting the invitation to attend China's Games, President Bush said this would be "a moment where China's leaders can use the opportunity to show confidence by demonstrating a commitment to greater openness and tolerance." Instead of a "moment" of change, China needs structural and long-term reforms: placing the Communist Par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unshackling the media and Internet, allowing religious adherents to freely practice their faiths, ceasing harassment of civil-society groups that work on AIDS and the environment, and addressing modest calls for accountability in the political system. Mr. Bush and other world leaders planning to attend the Olympics should not wait for the opening ceremony, but must start now with sustained efforts to achieve this agenda.
One reason for optimism about the possibilities for progress in China is recent Olympic history. When South Korea bid for the 1988 Games, the country was a military dictatorship. Due in good part to the prospects for embarrassment and international engagement, the Olympics helped kick off an overdue peaceful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South Korea just six months before the launch of the Seoul Games. Since then, South Korea has endured as one of Asia's most stable and vital democracies. The parallels between South Korea and China are not exact, but the lesson is that the Olympics certainly present an opening to raise these issues in the context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own promises.
In the U.S. and elsewhere, there are campaigns to boycott the Beijing Games over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trade with and support for regimes in Sudan and Burma. As a Chinese person, I would encourage backers of these efforts to consider the positive effects Olympic exposure could still have in China, including scrutiny by the world's journalists. This is certainly the time for Chinese leaders to step up and constructively use their clout in Asia and Africa. In so doing, Beijing should open a new chapter of responsible foreign policy and convince the world it is not oblivious to these issues.
Chinese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are proud that China will host the Games. China has the world's fastest growing economy, and may indeed put on history's most impressive Olympic Games next August. But how does it profit our nation if it wins gold medals but suffers from the continued absence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
It is my hope that the Games could have a catalytic effect on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polici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that the Chinese people will remember the Games long after they are held -- not merely for medals won, but also because they were a turning point for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That would be something worth cheering.
李怡 - 李柱銘事件敲響自由的警鐘
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李怡 - 批鬥李柱銘是文革縮影
20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梁文道 - 害怕人民
曾蔭權和葉劉淑儀這兩位前高級公務員,一個說文革是徹底的民主,一個說民主也會選出暴君,表達出來的難道不是同一種心態嗎?對這群經歷了重重考驗,晉身殖民管治機器高層的精英來講,人民是盲從的,人民是愚蠢的。只要給他們權力,他們要不是肆無忌憚地挑戰建制,就是挑出一個懂得煽惑人心的可怕惡魔。民主因此絕對有可能危害管治,破壞穩定。所以人民是要小心提防的,只有一群精英才懂得怎樣駕馭他們,把穩定帶給社會,在「穩定中謀求發展」。
換句話說,殖民地官僚的想法,和後文革時期那種「少談政治多講經濟,少談民主多講穩定」的意識形態是親和的。他們都很害怕人民;他們都以為只要一不小心,民主就會滑向民粹。這才是曾蔭權的真正問題,他一方面鼓吹更多的公民參與,但另一方面卻打從骨子裏不信任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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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把文化大革命說成是種民主,以此警告香港市民,民主步伐不可操之過急,結果引來強烈反彈,逼得他第二天急急道歉。看來他果然是說錯話了,然而他到底錯在什麼地方呢?各方的意見卻頗有混淆。例如有人發現內地沒有一家傳媒轉載和報道香港行政長官的這番言論,以此證明他的錯誤有多嚴重。這種錯是一種不懂內地政治氛圍的錯,不明白「文革」二字至今仍是官場禁忌,等閒不能訴之於口。更多人則指他侮辱了民主,因為「文革」恰恰是獨裁專政的結果,完全站在民主的對立面,可見曾蔭權的國史常識非常糟。
但是曾蔭權真的錯了嗎?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馬家輝兄就是眾口一詞中的諤諤一士,他在「他沒有全錯,你們也沒有全對——曾蔭權最需要的不是國情教育」(《明報》2007年10月23日)一文中指出﹕「文革是濫權,民主是限權」。意思是曾蔭權並非不知道「文革」那種「誰跑得快,誰先到,先到公章搶到手,權就是誰的了」的真相,他只是不懂民主絕非盲目地追求權力濫用權力罷了。純粹為了討論,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追問﹕為什麼人人鬥快搶公章,人人爭先奪權就不是民主呢?
我們今天常常掛在嘴上的民主其實只是民主的一種類型,也就是那種由百姓選出一群代表議政決策的代議式的民主。而馬家輝兄所說的「民主是限權」則隱含了另一重大家對現代政治的理解,亦即行政、立法與司法等三權的各自獨立和相互制衡。由於這一切都已成了常識,因此使得我們很容易對任何其他種類的民主理念都嗤之以鼻,覺得它們都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假民主,比如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度標榜的「人民民主」。
從字面上看,「人民民主」裏的「人民」是多餘的,既有「民主」又何必再加一個「人民」前綴呢?但是在政治思想史的脈絡和政治實踐的經驗裏頭,「人民民主」則是意有所指的。首先,它要在實踐上和蘇聯模式的「無產階級民主」有所區分,強調一種跨階級跨界別包含了全體人民在內的民主政治。其次,「人民民主」就是要和歐美主流的代議式民主對著幹,以避免代議民主走向「資產階級民主」的錯誤道路。而這種思路是有其哲學根源的。
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導師盧騷就很反對代議民主,他覺得選一幫專業政治人代表全民執政議政根本不足以體現人民的意志,頂多只是「加總式的民主」(will of all)而非更民主的「全體意志」(general will)。後來的馬克思主義傳統也繼承了盧騷的想法,認為人民選出的代表久而久之會淪為一群脫離群眾的專業政客,使得政治成了一幫有錢又有勢的資產階級的玩物,竊取了人民的授權,尋求自己的利益,最後反過來奴役大眾。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英國前首相貝理雅可以在主流民意反對的情形下斷然出兵伊拉克,和美國政壇習以為常的游說政治使一些有利於大商家的政策得以順利通過。
至於馬家輝兄談到的「限權」和一般常被拿來和民主配套的「三權分立」,我們更應該注意在現代民主政治的實踐史上,它們往往不是民主理念的邏輯結果,而是制約民主的設計。最著名的例子是美國的建國諸父在「費城制憲會議」時的經典論戰,當時有不少人反對「三權分立」的構想,就是因為它限制了人民的權力。所以有代表提出大法官不該是終身制,甚至主張把法院放在議會之下。今天回顧那段為人稱頌的美國建國史,我們不難發現除了民主之外,對「多數暴政」和「過度民主」的恐懼與提防也是它的重要主題。
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代議民主的弊端?又該怎樣落實「人民民主」的理念呢?舉其大者,「人民代表大會」是也。「全國人大」在體制上是全國最高權力來源,不論行政、立法還是司法,最終都要歸在人大之下。很多人批評這種體制容不下司法獨立的空間,可是贊成它的人則會反駁憑什麼讓非民選的法官凌駕在人民的權力之上呢?再說代表的身分,也有許多人主張人大代表應該專職化,就像西方國家的民意代表一樣。不過人大的原初設計理念正是要反對專職,讓人大開完會之後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不致脫離群眾蛻變為專業政客。
再回到「文革」的問題,沒人可以輕易否認它出自於毛澤東奪權鬥爭的個人目的,更沒有人能夠否定「十年浩劫」帶來的災難和痛苦。但是單純地在文革和獨裁之間畫上等號,就太過輕視當時受鼓動的百姓的自由意志了。直到今天為止,都還有部分內地「新左派」的學者和外國的激進思想家如巴迪烏(Alain Badiou)以為文革在早期確實是場「真正的革命」、「民主的實驗」。你可以說毛澤東講的「大民主」只是煽動人心的說詞,但是你不能說那些佔領學校的學生和衝進政府單位奪公章的人全都不是「人民民主」的真誠信徒。對不少當時的參與者而言,文革真正是從根本改造人性,徹底打倒官僚體制,達成「沒有黨派也不再有國家機器」之革命理想的「偉大鬥爭」,是「人民民主」這個理念的終極落實。
說了這麼半天,我的意圖絕非要平反文革的惡名,也不是要替中共的極權體制塗脂抹粉,更不是想為曾蔭權開脫錯誤;恰恰相反,我是要提供一個現代中國官方民主概念的系譜,循此才能看到曾蔭權的真正問題。
首先,我們要注意曾蔭權的言論其實是有所本的。曾有學者專門做過研究,指出自從鄧小平上台執政之後,「人民民主」這個說法出現的頻率就急劇減少了,政府甚至連「民主」二字都不大願談,直到最近幾年才有改變。與此同時,「穩定」和「發展」成了新的關鍵詞,「革命」則逐步讓位予「改革」。鄧小平不喜多言「民主」不是因為他獨裁(不要忘記講民主講得最多的正是大獨裁者毛澤東),而是因為他把「民主」(更準確地說,是「人民民主」)和文化大革命放在了一起。其實這也不是他一個人的想法,在很多重新出山的老幹部眼中,文革裏的打砸搶,十年浩劫的種種亂象就是一種最極端的民主,「把權力交給人民」的最可怕結果;簡單地說,暴民政治。
從這個角度上看,曾蔭權甚至相當熟悉國情。問題是一個生長在英國殖民地,曾在哈佛攻讀公共行政的香港仔怎麼會接受如此一種非西方主流的民主觀?怎麼會認同「文革等於徹底民主」這種後文革老幹部的看法呢?我想這就是曾蔭權那種殖民地政務官的基本意識形態在發揮作用了。大家不妨比對一下他的言論和葉劉淑儀也要為之認錯的「希特拉也是民主產生」那番話。這兩位前高級公務員,一個說文革是徹底的民主,一個說民主也會選出暴君,表達出來的難道不是同一種心態嗎?對這群經歷了重重考驗,晉身殖民管治機器高層的精英來講,人民是盲從的,人民是愚蠢的。只要給他們權力,他們要不是肆無忌憚地挑戰建制,就是挑出一個懂得煽惑人心的可怕惡魔。民主因此絕對有可能危害管治,破壞穩定。所以人民是要小心提防的,只有一群精英才懂得怎樣駕馭他們,把穩定帶給社會,在「穩定中謀求發展」。
換句話說,殖民地官僚的想法,和後文革時期那種「少談政治多講經濟,少談民主多講穩定」的意識形態是親和的。他們都很害怕人民;他們都以為只要一不小心,民主就會滑向民粹。這才是曾蔭權的真正問題,他一方面鼓吹更多的公民參與,但另一方面卻打從骨子裏不信任人民。
梁文道--牛棚書院院長
2007年10月3日 星期三
陳家洛 - 容忍暴力踐踏人民——亞洲地區對緬甸局勢的影響
2007 年 10 月 3 日
若有人問昂山素姬,她作為緬甸民主運動象徵為何仍未為緬甸帶來民主,她也許會引述英國思想家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話﹕「只要好人選擇袖手旁觀,邪惡必得勝。」民主從來是長期爭取所得。這是關乎信念和毅力的持久運動,沒有人會比昂山素姬和支持她的緬甸人民更清楚。
緬甸軍政府身處的國際環境多是容忍暴力橫行的政權,着緊人權的國家真的不多,因而不利民主轉型。至今,西方國家強烈譴責軍政府的暴行,聲明加強制裁軍政府。相反,亞洲地區大大小小的獨裁者紛紛抬出「不干預別國內政」的藉口。中國、印度、泰國以至東盟各國政府最多是表現出「友善勸喻」的姿態,提醒緬甸政府不要殃及池魚,實際上就繼續不負責任地縱容侵害人權的行為。
那些跟軍政府關係密切的鄰國,何嘗不是利字當頭,徹頭徹尾的機會主義者呢?這些機會主義者都為了建立戰略關係,競逐珍貴資源,與緬甸軍政府合作,互惠互利。所謂「不干預別國內政」與掩耳盜鈴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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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緬甸獨裁政權重施故伎,暴力鎮壓仰光的僧侶和平民的和平示威。執筆之際,仰光的市面看似平靜,死傷人數仍是個謎,但位於挪威的「緬甸民主之聲電台」報道,小規模的抗議在緬甸其他地區繼續發生。
自奈溫在1962年發動政變,軍政府一直遵循強盜邏輯,用武力維持政權,封鎖資訊,踐踏知識分子和學生,並且縱容走私、販毒,欺壓少數民族。軍政府把持着緬甸豐富的天然資源,據為己有,貪污腐敗,不顧人民在赤貧中掙扎,可謂壞事做盡。現在軍人領袖丹瑞年逾70,主持一個所謂「國家和平及發展議會」。軍政府頭目滿手血腥,1988年殺害逾千抗爭的平民,繼而否定1990年大選的結果,消滅反對的黨派,把昂山素姬長期軟禁至今。丹瑞迷信占卜,近年將首都遷往新建內陸城市奈比多,意思是「帝王之都」。面對今次因能源價格暴升觸發的社會抗爭,丹瑞及他的左右手顯然不會接受與反對力量談判,還政於民。
緬甸人民的無助和悲哀並非必然,因為民主的理想早於80年代落地生根,而昂山素姬身體力行地堅持「人民有不害怕政府的自由」(people's freedom from fear),讓人心不死。以該國的地理位置和天然資源,在「民有民享」的前提下實在具備雄厚的發展潛質。篤信佛教的緬甸人民,跟鄰國泰國一樣也有條件和平邁向民主。
只是,緬甸軍政府身處的國際環境多是容忍暴力橫行的政權,着緊人權的國家真的不多,因而不利民主轉型。至今,西方國家強烈譴責軍政府的暴行,聲明加強制裁軍政府。相反,亞洲地區大大小小的獨裁者紛紛抬出「不干預別國內政」的藉口。中國、印度、泰國以至東盟各國政府最多是表現出「友善勸喻」的姿態,提醒緬甸政府不要殃及池魚,實際上就繼續不負責任地縱容侵害人權的行為。
緬甸外長吳年溫在聯合國不點名指摘一些國家是新殖民主義者和機會主義者,企圖令緬甸局勢惡化,牟取利益。諷刺的是,那些跟軍政府關係密切的鄰國,又何嘗不是利字當頭,徹頭徹尾的機會主義者呢?這些機會主義者都為了建立戰略關係,競逐珍貴資源,與緬甸軍政府合作,互惠互利。所謂「不干預別國內政」與掩耳盜鈴無異。
國際輿論一直關注中國的動向,希望中國對緬甸軍政府施加影響,是無辦法中之辦法而已。在「主權大過人權」、國家利益高於一切的前提下,我們只能主觀地寄望中國以至亞洲各國會對保護緬甸人民作出承擔。可是這個地區格局正正是爭取緬甸民主的不利因素,亞洲地區的人民似乎都習慣了這些不利推動民主發展的特徵。
另一區域組織歐盟對人權的堅持就令人耳目一新。歐盟對所有成員國有民主條件(democratic conditionality)的要求,並謹慎監察各國的人權狀况。例如,在2000年間歐盟各國強烈抗議奧地利右翼自由黨加盟聯合政府,並為此拒絕與該政府進行任何會議。該黨領凱爾達(Haider)不時以新納粹主義者自居,鼓吹排斥少數族裔和移民的政策。這場風波要等到凱爾達放棄加入奧地利政府才告終。
除非東盟這個鬆散的區域組織認真面對區內各國的人權問題,否則西方國家可以做的其實不多。若有人問昂山素姬,她作為緬甸民主運動象徵為何仍未為緬甸帶來民主,她也許會引述英國思想家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話﹕「只要好人選擇袖手旁觀,邪惡必得勝。」民主從來是長期爭取所得。關注亞洲地區人權的組織沒有袖手旁觀,亦深信緬甸人民最終得勝。這是關乎信念和毅力的持久運動,沒有人會比昂山素姬和支持她的緬甸人民更清楚。
緬甸民主之聲電台(挪威):english.dvb.no
作者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
2007年9月30日 星期日
Vic – 以百姓為芻狗

2007年9月30日
現實世界很殘酷,也因此我們多少都學會了逃避,因為如果不是這樣,日子很難過,而且可能會瘋掉。長大多少是一個幻滅的過程,慢慢地領會所謂「天若有情天亦老」是怎麼一回事。
不知道你看到以上頭兩張照片有何感覺?
這是路透攝影記者9月28日於緬甸仰光拍到的兩位被打死的年青人。青春美好的生命,就這樣被殘暴地戛然終止,第一位的眼睛都還沒有閉上。
如果只看文字報道,知道陌生的抑光(其實離我們並不是很遙遠)因為軍政府鎮壓群眾運動,死了數十以至數百人,慣了以麻痺感情來自我保護的我們,即使多少有些哀痛,也不會受到太大的震撼。但當我在網路上看到香港蘋果日報所刊出的這兩張照片,我的震動和每次看到六四時王維林在長安街上隻身阻擋坦克車的那張照片的感覺是一樣的。
如果連我們局外人看了都會流淚,那麼死難者的親人又如何呢?每一個生命被殘暴扼殺,將帶給親人多少流不完的眼淚、無可撫慰的哀痛以及無法完全治癒的心理創傷?
對「大人物」來說,死幾百人、死幾千人、怎麼死,那都只是統計數字,他們總是很「超然」、很「理智」、很「顧全大局」。緬甸的大人物們,他們是長這樣子的(第三張照片)。
俗話說,人到了一定年紀就要為自己的面相負責,你現在相信這句話了嗎?
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2007年9月16日 星期日
陳雲 - 無眼睇西九

2007年9月16日
西九那塊填海地,舊殖民地政府的本意,是瘋狂賣地賺取政費之後,良心發現,要紓緩臨海舊區的環境擠逼,弄一個大型海濱公園,令大家透透氣。以前政府在九龍的新填地,是舊區的伸延,社區、生意與街道,新舊打成一片,大家多了地方用。以致大家今日走到油麻地、大角嘴、長沙灣一帶,都不察覺那是新填地,那是巧妙的、新舊區之間的無縫連接。這種以民生為本的老式填海取地政策,在回歸前後放棄了,換來的是為豪門大戶圈禁土地的新填海政策。目前靠近西九的臨海填地,已經建了隔絕舊區的高速車路和屏風豪宅(擎天半島、凱旋門之類),成為有錢人的租界,以前新舊區無縫連接的規劃思維,無從實現。在西九建一個人民公園來補償,為市民增添公共空間,是最基本的社會公義。
老董心目中的藝術,是百老匯、古根漢、龐比度中心與巴伐洛堤。他盲目信任商人,西九規劃的原意,是「官督商辦」,將公共空間化為商人督辦、假裝公共的商業空間,裏面不准菲傭聚集,趕走搞搞震、無幫襯的閑人。
由我來做,西九的公園原意,是補償因賣豪宅地而失去的公共空間。共享海濱美景,是無上的規劃律令(imperative),當這個律令冇到,是埋沒學術良心。
為何回歸之後,香港沒有可以拿得出來見得人的、實實在在的文化政策,只有殖民地沿用的四句混話——促進藝術自由、維護多元文化、保護知識產權、支援發展環境?答案一字咁淺,因為香港受到北京統治,除非香港人齊心維護自己的權利和自由,否則香港不會有體現文化視野(cultural vision)、文化權利(cultural rights)與文化民主(cultural democracy)的文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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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提起西九,想講粗口。幸好馬家輝當年倡議「西九」這個市井簡稱,令我可以按捺得住,大家也可意會我的脾氣。西九是我切身但又毫不切身的事。我自一九九七年起出任文化政策研究的專職,從藝術發展局到民政事務局,從頭到尾都跟貼事態發展,但我從未參與過西九的政事,公眾諮詢會議沒出席,建築模型更沒瞄一眼。一來無眼睇,二來睇著眼冤。政府的西九規劃,根本混帳一宗。我以前一直有評論西九,都是從政治、從程序,從沒有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文化熱忱評論過西九。面對這種政府,根本沒機會實現,連聽也不聽你的,談來做什麼?如果不是編輯黎佩芬閑談之間,忽然提議,不如將我的規劃願景講出來,我寧願一直相信,我對西九從來沒意見。
提起,就一把火
本年六月三十日,從民政局的研究總監這個虛位退職之後,在家靜靜寫作香港文化政策史。至今寫了一半,年底完成,交託花千樹出版。寫書,除了是要留下點經驗,予來者參考,還是用學術理性來埋藏或埋葬我的怒火。怒火,整整燒了十年。特別是西九,一提起,心頭一把火。
這裏,我放下學術的火筆,用輕鬆通俗的語言,講文化政策,談西九願景。看不看,隨便你。不看,更好。(免得像我一樣的發火。)
文化政策是最高段數的政治,今稱「軟力量」(soft power),可以打通經脈,令人武功大進,也可以廢人武功,取人首級於千里。在世界霸主美國,沒有成文的文化政策(a written cultural policy),然而,美帝的文化政策的執行者,是令人不寒而慄的CIA(中央情報局),以及與CIA拍檔的一眾基金會。以為我危言聳聽的,可以閱讀桑達斯(Frances S. Saunders)的《文化冷戰:中央情報局與文學及藝術的世界》(The Cultural Cold War: The CIA and the World of Arts and Letters,2000)。為何回歸之後,香港沒有可以拿得出來見得人的、實實在在的文化政策,只有殖民地沿用的四句混話——促進藝術自由、維護多元文化、保護知識產權、支援發展環境?答案一字咁淺,因為香港受到北京統治,除非香港人齊心維護自己的權利和自由,否則香港不會有體現文化視野(cultural vision)、文化權利(cultural rights)與文化民主(cultural democracy)的文化政策。所以,拜託,以後不要追問港府的文化政策,令高官難做人,好麼?
「官督商辦」與「商督官辦」
我記得,大建築師何弢先生講過,「冇passion,唔好講文化。」前朝的老董,滿腔熱誠,西九文娛藝術區是他主力倡議的。可惜他沒見識,他的致命傷,是迷信商人的能耐,鄙視文人學士,不相信搞文化建設原來也要有點學術斤兩的。
西九那塊填海地,舊殖民地政府的本意,是瘋狂賣地賺取政費之後,良心發現,要紓緩臨海舊區的環境擠逼,弄一個大型海濱公園,令大家透透氣。以前政府在九龍的新填地,是舊區的伸延,社區、生意與街道,新舊打成一片,大家多了地方用。以致大家今日走到油麻地、大角嘴、長沙灣一帶,都不察覺那是新填地,那是巧妙的、新舊區之間的無縫連接。這種以民生為本的老式填海取地政策,在回歸前後放棄了,換來的是為豪門大戶圈禁土地的新填海政策。目前靠近西九的臨海填地,已經建了隔絕舊區的高速車路和屏風豪宅(擎天半島、凱旋門之類),成為有錢人的租界,以前新舊區無縫連接的規劃思維,無從實現。在西九建一個人民公園來補償,為市民增添公共空間,是最基本的社會公義。
不知怎的,後來人民公園變成賣靚地、撈政費的商住區域,後來也不知怎的,旅遊協會(今稱旅遊發展局)隨便搞了個遊客調查(做學術的都知道這類調查有何意義),說訪港遊客期望在香港看演藝活動,於是便提議在西九建一個綜合演藝場地,長期上演香港的首本戲碼和國際演藝。注意﹕只是一個場館。這確是合理的提議,旅遊協會還是有點理性的。不過,在同時,規劃署的調查說,香港缺乏一個水平橫臥式的藝術區。臊主意落到老董手上,有好戲看了!老董有美國商人性格,喜歡think big,一下子將一家綜合演藝場館,發大開來,變成一個文娛藝術區。
老董心目中的藝術,是百老匯、古根漢、龐比度中心與巴伐洛堤。他盲目信任商人,西九規劃的原意,是「官督商辦」,將公共空間化為商人督辦、假裝公共的商業空間,裏面不准菲傭聚集,趕走搞搞震、無幫襯的閑人。商人辦藝術,不是不可以,美國有各大老牌基金會興辦的美術館博物館,日本有六本木與森美術館。香港呢?乜都冇。老董的老友記,美國商會主席問政府取錢,搞過一次億元「維港巨星匯」,效果是﹕掟錢落海。老董不相信文化規劃是一門專業,結果他成為老友記主義(cronyism)的搖錢樹,熟人向他建議戲曲、水墨、大博物館、大演奏廳等等,文化區成了文化諸侯的封邑(fiefdom)。他提議的單一招標,以為一個業主管理,就有風格和統籌。他違反了公平競爭,商業知識也太局限。天可憐見,由一眾投地的地產商組成一個商團(consortium)來規劃和管理,其功能也如單一業主,這點腦筋,竟然也轉不過來。
地產諸侯與文化諸侯
老董下台,輪到老曾,他是個實際的人,文化不合他的脾胃。目前西九的做法,是賣地埋單;至於文化,貴客自理。誰是貴客?大商家是大貴客,文化諸侯是小貴客。西九管理局,掌權的將是大商家,用的是公帑,唱戲的是幾個文化諸侯。以前的「官督商辦」,變了今日的「商督官辦」。地產諸侯分得豪宅地,文化諸侯分得場館地。這下不是擺平了嗎?
那些文化諸侯說的理據與統計,在文化統計學來看,只是笑話一場。搞戲曲中心還有點道理,有現成的藝術與觀眾,現時的戲曲場地也不合用。興辦M+博物館?在現有的博物館,用M+的策展觀念,搞幾場試試看?一年、兩年?看你能維持到幾時?傑出的策展觀念,與興建一家容納這些觀念的永久場館,是兩回事。西班牙Bilbao的古根漢,威風了好幾年,到如今,戲愈來愈難唱下去了。龐比度中心,也是疲不能興。德國卡斯魯爾市(Karlsruhe)的多媒體藝術博物館ZKM,有頭威,冇尾陣。以前藝術發展局的主席周永成先生,很懂得藝術,他講過一句評估新場地的至理名言,很市井的﹕「新搭屎坑——三日香。」三日之後,人人放低幾看家本領之後(after everybody left their shit),你搞埋我嗰份。
我的規劃,人民的規劃
假如由我規劃,我第一句要提醒大家的,是香港的公共文化,已經過度規劃了。文化藝術界,受夠了規劃之苦。由六十年代的大會堂,規劃了中產精英(移民走了一大半),到後來的大小場館,規劃了社區藝術和小眾藝術,官老爺的文化規劃(cultural planning)已經玩夠了。第二句要提醒大家的,是西九不適宜大搞文化。那兒關山阻隔,遠離民居,缺乏民氣與歷史感,除非有奇蹟,硬要搞大來做,是恆久的維港巨星匯——掟錢落海。
由我來做,西九的公園原意,是補償因賣豪宅地而失去的公共空間。共享海濱美景,是無上的規劃律令(imperative),當這個律令冇到,是埋沒學術良心。財務方面,地還是要賣的,既然現存的屏風樓已經阻擋了舊區,不必堅持全部做公園用地了。限制建築高度,成為一個梯次,令屏風樓不那麼礙眼,也是好的。西九賣地得的錢,是公帑,不應亂花,大部分要回歸庫房,支付醫療、教育、福利等,可觀的一部分,例如三百億元,應成立一個文化基金,一筆是為了西九建公園和演藝場地,另一筆,是注資予現存的文化場館與藝術機構。翻新大會堂,注資演藝學院、藝發局、藝術中心,做創作資助、社區藝術、藝術教育。在新區提升現存的文化會堂,支付康文署員工的培訓費,安排場館公司化,多招聘合約的專家與管理人才,這些都需要新的資金。
Outgrowth 與 Spin-Off
西九公園內,只需興建一個與黃土綠地藍海風格相呼應的一個特大型的綜合演藝場館,興建費用務必要低,以備將來要拆。大型場館,是暫時替代尖沙嘴文化中心的功能之用,並且多加幾個小場,建成之後,將現時的文化中心拆去,重新興建,那兒是上佳的演藝場館地點,必須鎮守住,不要分心。大型場館的演出,是容納現時各場館超載、溢出的藝術活動,稱為outgrowth,在大型新場地上演,可以保證若干觀眾(也只是若干而已!)。大型場館之外,是清純的綠野、樹林、小徑,而不是鬼五馬六的文化建設。
大型場館如果成功,待之以年,市民喜歡看,藝術家有意思搞、有本領搞,就可以spin off,在其他預留的草地上,興建其他新場館。這是符合文化生態的規劃,人民自主的規劃。萬一大型場館失敗,香港藝術家無力回天,待尖沙嘴的文化中心重新建好之後,將之改變用途,或拆掉更好,將土地還給大地與人民。
在微風、樹林、鳥獸和大海之前,藝術家要懂得禮讓。比起大自然,比起在公園坐椅上打盹的老人,藝術家是什麼?我也是藝術家,我很狂傲,不過我也有謙卑的時候。
2007年9月11日 星期二
致房協﹕不是懷舊 非為賠償
我們幾代人一直在這地方生活工作幾十年,最久的已有104年,不求賺很多錢,總之靠自己,養活一家大小,仔女有學費交,有飯開,就已心滿意足。如果搬走了,附近樓價租金貴很多,我們只會被迫結業和失業,我們真的不捨得。
在房協還未空降的深水埗,是一大班基層市民勤勤懇懇地生活的土壤。這裏賺不了大錢,卻可讓我們在互相幫助下建立有尊嚴、有感情的社區。視重建為一盤生意的房協只仰望着重建後每幢五六十層高的商場住宅帶來的超級利潤,毁滅了原本大家可一直生活下去的社區。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是誰的眼睛只看見了銀碼?
【明報專訊】來函﹕一群住在深水埗重建區的住戶和舖戶街坊
房協執行總幹事王麗珍女士在本版撰文指我們舉辦街頭藝術展是因為誤信愈遲走可得愈多賠償,才提出保留舊區的懷舊思想。重建工作展開了3年,王女士從未落區與我們見面。街坊看到王女士上述言論非常震驚。
我們不是懷舊。透過掛滿整條街的漫畫和故事,訴說我們在這地方生活得最自豪的生活經驗,是為了在房協只談賠償清拆的議題外,另覓舊區生活的討論角度。
十多年前,政府曾說要重建深水埗,卻沒向街坊提供具體資料。我們只知政府要「拆樓」,但何時拆,是否真的拆,一概不知。全無音信地到了04年,政府突然宣布重建。不久,一隊隊房協的人凶神惡煞的來登記,說的話次次不同。
很多街坊遲至05年7月才被房協叫去開會。經理拿着我們不明白的條例照稿讀,不肯解釋。05年10月我們在街頭集會,幾十戶街坊(當中不乏婆婆伯伯)早已站在街上等,加入的街坊愈來愈多,義工講解後,才知道政府說重建是要「以人為本」地改善我們的生活。幾個婆婆惶恐地說,不知道原來自己可以安置上樓,房協的人說她們不合資格,叫她們在自稱不要求安置的文件上簽了名,為此而很久睡不着覺。
只求維持原本的生活 可以不要賠償
由那一晚起,街坊決定成立關注組,我們要自己蒐集資料,讓老人家都聽得明白究竟發生什麼事。05年11月居民大會,關注組已累積了160多個求助家庭個案,他們都無法在房協「拿賠償走人」的安排下安頓生活。亦由那時開始,想留下來的街坊不斷在大小會議向房協公開表示:如果可讓我們待重建後回來原本的地方生活和工作,我們可以不要任何賠償——因為錢解決不到重建帶來的困難。房協每次都說相同的答案:不要再提回來!我們不會考慮!我們只會以錢解決問題。你們要把損失化成一個數字。如你們不開價就告上法庭。
街坊不是一個銀碼 用圖畫紀錄生活故事
後來我們想,為何房協從來都不聽我們想留下的原因?於是舖戶和住戶策劃了這次畫展,用圖畫和文字紀錄我們最開心的故事。圖畫主角有蔬果舖、醬園、鞋廠、茶莊、車房、花牌檔……我們幾代人一直在這地方生活工作幾十年,最久的已有104年,不求賺很多錢,總之靠自己,養活一家大小,仔女有學費交,有飯開,就已心滿意足。如果搬走了,附近樓價租金貴很多,我們只會被迫結業和失業,我們真的不捨得。
到了今天,我們已有十多戶被房協告上法庭。圖畫中有幾位老街坊在自己的舖頭去向未明之前便過身了,剩下的人要陸續走上法庭向法官自辯為何要霸佔官地。街坊探訪一位患重病而被控告的老婆婆,那天她拿着法庭傳票哭得跪在地上問:
「我和亡夫幾十年來老實做人,守住這間舖,點解我今天會變成被告?」
我們不懂回答,只有陪着婆婆流眼淚,因為我們自己、父母或祖父母,都成為了被告。現時區內還剩下50多戶,房協說留下來的都同一命運。
誰毁滅了社區?誰只看見銀碼?
在房協還未空降的深水埗,是一大班基層市民勤勤懇懇地生活的土壤。這裏賺不了大錢,卻可讓我們在互相幫助下建立有尊嚴、有感情的社區。視重建為一盤生意的房協只仰望着重建後每幢五六十層高的商場住宅帶來的超級利潤,毁滅了原本大家可一直生活下去的社區。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是誰的眼睛只看見了銀碼? 王麗珍女士,你聽明白了麼?這就是你口中所說那班貪錢街坊的故事了。如你仍認為我們太遲出聲,太貪心,我們也不會因為你的涼薄而沉默,我們要把故事紀錄下來,把故事說下去。
2007年8月19日 星期日
Vic - 捍衛什麼樣的中環價值

昨天信報上有一篇文章題目很吸引人,叫做「捍衛中環價值!」(見文末),作者王迪詩小姐是一位香港律師,自稱「身為中環的中堅分子」,有必要出來捍衛最近因為流行講「保育」而「無端端成了箭靶的『中環價值』」。
該文有趣易讀,或可引起許多「中環中堅分子」的共鳴。特別有趣的一點是王小姐講述到北京的頂級商廈開會,碰上穿涼鞋、短絲襪和尾指留了長指甲的內地女律師,深感她們「就憑這副尊容在國際『崛起』?No kidding!」後來,這些品味令人不敢恭維的內地女律師,漸漸開始模仿王小姐的打扮,打探在哪裡買衫買鞋,掀起了一場「形象革命」。終於,「四個月後,再沒有人穿涼鞋來開會。真是不得了!這在中國歷史上簡直是跨出了一大步。那天晚上,我開了支香檳。」
這樣的文章,本來是輕鬆看過就好、不必深究的,但卻觸動我的一些感想,忍不住要寫下來。但我不是要講王小姐在京城掀起「形象革命」,令「中國歷史跨出一大步」這件事。律師該有律師的樣子,王小姐協助內地同行改善外觀、提升形象,誠好事也——雖然我向來認為內在更重要,由內而外的氣質更難能可貴,畢竟外表的東西,以國人的抄襲能力,要模仿是很容易的。
因為不是嚴謹的說理與議論,「捍衛中環價值!」這篇文章並沒有清楚說明何謂「中環價值」,但以下兩段最堪咀嚼:
好,再看第二段,原來英國律師做一宗交易要三個星期,香港律師願意兩晚通宵做好,僅收三分之一的費用,「這就是中環價值」。咦,原來「中環價值」其實是平、靚、正——又快又便宜又好,以搞革命的犧牲精神與驚人的幹勁與效率,為的只是「平靚正」地幫助客戶做deal!
其實我無意嘲諷「此志不渝地守住中環」、堅守「中環價值」的香港精英們。我不解的是,太平盛世,如果香港的精英們必須犧牲個人青春、終身大事、天倫之樂,沒日沒夜埋頭苦幹,否則「香港不可能有今日這個局面」,那麼,香港到底算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呢?如果需要那麼多的人犧牲正常的生活、平常的幸福,香港「今日這個局面」又有什麼值得驕傲的呢?
和多數人一樣,我也說不清楚什麼是「殖民地現象」,無法清楚解釋何謂「解殖」,但讀得文章多,慢慢也有一些概念。如果說殖民地是「借來的空間、借來的時間」,在殖民地不要想太多,埋頭苦幹賺錢討生活就是(即使如此,正常的人也不會認為有必要犧牲天倫之樂),那麼所謂「解殖」,應該就是建立「我們的空間、我們的時間」這種觀念,以「這是我們的家園、我要為這地方負責」的心態去想很多很多的事,不再滿足於「悶聲發大財」,不再急功近利、不再習慣由別人決定自己及下一代人的命運。
香港若要成功「解殖」,中環的精英真的有必要想想,你們要捍衛什麼樣的「中環價值」。凌晨三點和美國人開電話會議、開兩晚通宵完成一單英國人要三星期才能完成的deal,你以為美國人和英國人會怎麼想?他們表面上可能會很欽佩的樣子,稱讚中環精英very professional,但心裡想的可能是:「These people are fucking crazy!Well, but they are useful, and quite cheap indeed.」
我們常感嘆中國有很多「血汗工廠」,充滿不人道的壓榨與剝削,但中環頂級寫字樓中,光鮮亮麗的背後,其實也一直在上演著不人道的壓榨與剝削,以至「有多少人埋葬了自己的青春?有多少女人為了燃亮午夜中環的燈火而嫁不出去?又有多少父母犧牲了天倫之樂?」
中環精英們,你們是人不是工具,所有一切的努力,最後為的只是正常合理的生活以及平常的幸福。如果「解殖」太高深,那麼只要記住,人人都要有work life balance,不只你們自己需要,你們的下屬也需要。
最後讓我引兩段另一位中環精英,大律師吳靄儀的話,送給所有的中環精英;不管是否認同,希望你們理解,香港也有另一種的「中環價值」:
「我相信回歸中國的香港有一個歷史任務:我相信我們爭取民主發展、堅持法治和人權自由,在香港特區建立起一個新的政治文化和制度,對現代中國邁向民主法治必然能產生積極的作用。民主法治的制度,無非是以和平方式解決衝突,以不流血的程序作政權的輪替;人權自由的保障,則是為個人的選擇與發展保留神聖的空間。民主法制的中國,在人類的歷史與世界和平,必然是一股巨大的力量。我相信,古往今來,從未有如此宏大的事業,從做好這麼微小的一個角落開始。
我相信在香港、在大陸有無數有心人在默默耕耘,他們的努力不應白白浪費;我相信在朝在野,每一個讀書人的尊嚴都是在於盡責為公,清廉自奉;這也是我安身立命的境地。」
(香港蘋果日報,2007年2月12日,日有所思專欄「告別讀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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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迪詩 - 捍衛中環價值!
信報 2007 年 8 月 18 日
近年香港人有個毛病,凡事喜歡搞對立。誰說有了中環價值,就不可以有深水步價值?其實兩者沒有必要你死我活的互相排斥,就正如我人工高,不等於我貪錢;我錢多,不等於我無文化;我長得漂亮,不代表我無內涵;我說得一口流利英語,不等於我不愛國。
高舉「中環價值」的旗幟,香港的一群專業精英同時也在為祖國移風易俗。中國發夢都掛住崛起,但今時今日的北京,竟然還可以在頂級商廈的會議室裏,看見穿涼鞋、短絲襪和尾指留了長指甲的女人,不要誤會,她們不是tea ladies,而是律師。就憑這副尊容在國際「崛起」?No kidding!錢,她們不缺,每次來香港都買大批LV往身上堆。可是,論品味、論國際視野,即使是大城市裏受過高深教育的一群,同樣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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