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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7日 星期五

程翔 - 六七暴動與恐怖主義

星期日生活   2017312
【明報專訊】發生在50年前的「六七暴動」,可說是開創了「城市恐怖主義」(urban terrorism)的先河。在西方,「城市恐怖主義」這個概念最早是由美國著名科幻小說家阿西莫夫(Isaac Asimov)在20世紀70年代末提出的。他在預言人類社會將會遭到的各類天災人禍時,就認為將會出現「城市恐怖主義」。他把分析和見解寫進了《災變的選擇》(A Choice of Catastrophes)一書裏,在1979年出版。
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的陳明銶教授是最早提出六七暴動是「城市恐怖主義」的人(註1)。2000年特區政府頒大紫荊勳章給香港工聯會前會長楊光,陳明銶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就指出這一點,他認為特區政府嘉獎楊光,給社會發出了一個非常錯誤的信息,等於為恐怖主義張目。
從現代社會對「恐怖主義」的定義來看,50年前的暴動就是恐怖主義活動。
200411月聯合國秘書長向聯合國提交的年度報告裏,對「恐怖主義」作出以下定義:「任何旨在通過恐嚇人民而脅迫政府或國際組織採取或不採取某一行動而對平民或非軍事人員造成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任何行動」(註2)。
美國喬治城大學安全研究中心的反恐專家Bruce Hoffman指出,恐怖主義有幾個特徵(註3):
‧有政治目的和動機
‧使用、或者威脅使用暴力
‧擬在直接的受害人以外引起廣泛的心理影響
‧由一個有明顯指揮系統的組織策動
‧受到某種意識形態影響
內地專門研究恐怖主義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秉松在其著作《恐怖主義‧邪教‧黑社會》裏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是:「任何個人、團體或國家,使用暴力或其他毁滅性手段,殘害無辜,製造恐怖,以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是恐怖主義」。
根據中外專家對「恐怖主義」的定義,分析整個六七暴動的過程,可以看到這場運動具有所有「恐怖主義」的特點,例如:
第一,參與者在某種極端的意識形態影響下,自己覺得是為某種崇高目標而奮鬥,因此人人都本着一種樸實純真的自我犧牲精神來參加暴動;
第二,參與者都是在「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的情况下行動;
第三,他們通過不實宣傳來煽動仇恨、歌頌暴力;
第四,他們透過對無辜平民造成傷亡來營造恐怖氣氛;
第五, 參與者企圖以此來迫使別人讓步,從而達到自己的目標(或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
以上這五個特點,同今天肆虐全世界的所有恐怖主義行為都十分相似。
一)意識形態目標
從國際經驗看,所有恐怖主義者都懷抱着自以為崇高的意識形態目標,六七暴動的參與者亦然。從羅恩惠導演拍攝的紀錄片《消失的檔案》(以下簡稱《消》)可以看出,當年很多參與者都是自覺抱着崇高目標而參加到這場暴動。例如,本身是高級知識分子的《新晚報》總編輯羅孚先生,雖然他對放炸彈不理解,但一聯繫到「世界革命」這個崇高目標,就義無反顧地帶着兒子去放炸彈。又例如嚴浩導演自述當時每一天都抱着隨時準備犧牲的精神去為一個崇高目標而奮鬥。學友社前負責人梁慕嫻雖然對殺害林彬不理解,但當聯擊到「階級鬥爭的需要」時,便馬上理解接受。當年的炸彈隊隊長至今仍然認為這是「愛國反帝」的正義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從國際經驗看,參與恐怖主義活動的,不僅僅限於文化水平比較低的基層的人,很多都是富裕家庭或者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根據梁慕嫻的回憶,很多參與暴力活動的人都是來自富裕家庭(註4)。這說明,意識形態因素而不是經濟或社會因素,才是恐怖主義的驅動力;這是所有恐怖主義的共同特點。
二)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
所有恐怖主義活動都是「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地進行的。「獨狼式」的行為數量比較少,影響也不大,造成影響的都是集團性的。從《消》採訪新華社前副秘書長黃文放可以看出,整個六七暴動都是香港工委在策動的。在六七暴動前,中共香港工委已經派人到澳門學習「123事件」的鬥爭經驗,準備在香港複製,迫使港英投降。根據《消》披露吳荻舟(當年中共駐港最高領導人之一)的《67日記》(以下簡稱《日記》)內容更可看出,當年中共總理周恩來全程領導整個暴動過程。暴動的參與者完全聽命於北京及其在港的代表指揮。正因為這是「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的行動,所以這場運動,既可以矍然而起,又可以戛然而止。
三)通過謊言來煽動仇恨和歌頌暴力
為了合理化採用暴力手段,左派不斷通過不實宣傳來煽動仇恨並歌頌暴力。例如《日記》透露了中共高層曾經譴責左派在向中央匯報情况時故意誇大傷亡數字,濫用「血洗」這類煽情詞彙,有「逼中央上馬」之嫌。事實上,這類通過製造謊言來煽動仇恨並歌頌暴力的例子不勝枚舉。筆者姑且引述當年參與者的一些回憶(註5):
根據《文匯報》1967119日的報道,庇理羅士校方召警拘捕14名學生,並「施行毒打」。這篇題為〈庇理羅士女將怒審法官〉的報道指出,在118日的審訊過程中,被捕女學生與法官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韓雪(筆者按:當年被捕14名學生之一)指《文匯報》的報道與事實不符,過分渲染,她們沒有被毒打,也沒有在法庭與法官「鬥爭」,「當時我們的政治水準也沒有那麼高」。
另一名暴動參與者劉文成先生最近接受《立場新聞》訪問,也指出以他身處摩星嶺集中營一年的見聞,根本就沒有發生虐待囚犯的事,但為了宣傳需要,變成囚犯都遭到不人道的對待(註6)。
可見得,為了合理化他們的手段,必須編造謊言才能達到煽動仇恨的目的。
筆者強調左派的謊言在恐怖主義活動中所產生的煽動作用,但不否認在暴動的日子裏,港英確有過度使用武力導致不必要傷亡的事件。根據張家偉先生(《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作者)的統計,在暴動中因警方過度使用武力致死的,大概也有五六個人(註7)。《消》裏訪問了警司林占士,他承認當警察處於恐懼時也會不必要地使用武力造成傷亡。另外新聞處前高官Peter Moss也目睹警察對被捕示威者施加不必要的暴力而質疑其合理性等。但總體而言,在暴動期間不斷煽動「階級恨、民族仇」是所有左派報紙的主旋律。
四)透過連串暴力製造恐懼,犖犖大者有:
1,在新蒲崗工潮發生後不久,即縱火焚燒公務員宿舍。
根據《消》,196756日新蒲崗膠花廠工潮後,沒幾天(512日)暴動參與者就將打擊目標指向公務員及其家眷,發生了縱火焚燒黃大仙公務員宿舍事件;這是第一宗涉及無辜市民的恐怖主義事件。而這個時候,專責領導暴動的「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下稱「鬥委會」)還未成立。可見得,在暴動初起階段,左派已採取傷害無辜的手段。
2,從19677月開始,左派肆無忌憚地到處放置真炸彈,包括:繁華的馬路、車站、遊樂場、戲院,乃至民居等。1967713日《明報》以〈恐怖世界 人人自危〉為題發表社論(圖一)說:「近數日來,香港幾乎成為一個恐怖世界。燒巴士、燒電車、殺警察、打巴士電車司機、炸郵政局、焚燒報館車輛,而左派報紙發表「鬥委會」談話,公然讚揚這一類行動。」《明報》這篇社論記載了當時整個社會處於恐懼狀態的實情。1967820日,8歲女童黃綺文及其兩歲弟黃兆勛在北角清華街住所附近因誤觸一枚炸彈,慘被炸至肚破腸流、手拆足斷,死狀慘不忍睹,雄辯地說明整個六七暴動的恐怖主義特徵。
3,為製造炸彈,左派號召非專業的人在無保護裝備下製造炸彈,罔顧他們安危,例如,中華中學的實驗室就被用來權充兵工廠,校方驅使學生製造炸彈,以致一名學生被炸斷手。又例如《消》採訪炸彈隊隊長,他就透露當年是怎樣在工會附近民居裏製造炸彈。在暴動期間,這些「山寨兵工產」共製造了約1200枚真炸彈(連假炸彈共8000枚),導致1名英軍、2名警察和12名無辜市民喪生。
炸彈製成後,還需要組織「投彈隊」,於是左派就組織熱血青年成為敢死隊,據梁慕嫻說(註8):
「為要贏取鬥爭,戰勝港英,地下黨不惜犧牲那些有膽識有活力的熱血青年充當敢死隊開赴前線,滿街滿巷的真假炸彈……那些總商會的年輕戰鬥隊員們,那些好青年們,個個接受良好教育,甚至是富家子弟,不是黑社會分子,為什麼就能如此狠得下心去殺害林彬呢?主要原因是地下黨傳達鬥爭形勢和政策,傳達對敵人的仇恨,鬥爭你死我活的殘酷性,更宣揚為了取得勝利必須採用斷然手段,使用暴力在所不惜的指導思想。在這些不斷升級的極端暴力思想鼓吹下,足以對那些年輕戰鬥隊員們洗腦而走向極端。因此,光天化日之下,以『革命』之名,在階級鬥爭總綱之下,草菅人命,輕率殺人!」
這種驅使年輕人去冒險犯難的做法,同我們今天所見到的ISIS策動青年從事恐怖主義活動的做法如出一轍。
4,對那些反對暴動的社會知名人士,則公然定性為漢奸而打算對他們施加所謂「民族紀律」。
在左派投擲了第一枚炸彈之後不久,《新晚報》在196777日刊登一條消息,透露了左派擬策動的某些恐怖主義措施。該消息的主要內容如下:
為響應北京關於〈放手發動群眾,進一步壯大反英抗暴鬥爭隊伍〉的號召(註9),左派召開各條戰線參加秘密會議,由「權威人士」主持並部署工作。
會議目的在決定「直接打擊」的對象,辦法是制定一個「漢奸」名單,對他們實施「民族紀律」,而所謂「民族紀律」是指對「漢奸」科以最重的刑罰。
會議開始後,與會者就從資料室翻出很多「群眾檢舉」資料,大家就提出一批「漢奸」名單。
經過翻覆討論後確定第一批所謂「逆迹昭彰」的、「驗明正身」的漢奸名單共4人,上報北京批准。
文章說:「公布漢奸名單,決定漢奸身分這件事,現仍在全面計劃中。」
文章透露,被中共列入第一批漢奸的人共有4人(圖二),他們是:徐家祥(時任署理華民政務司)、李福樹(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東亞銀行董事)、彭富華(新界鄉議局主席)、查良鏞(明報社長)。會議指出他們代表了4種「敗類」:徐家祥是「港英機構華人走狗總代表」;李福樹是「買辦資產階級黃面老番領袖人物」;彭富華是「代表新界地主封建勢力」;查良鏞是「反華報紙的急先鋒」。會議決定了對這4人作為「直接打擊的對象」(註10)。漢奸名單公布後,社會掀起一陣恐怖情緒,因為這樣一張名單很可能就成為要執行暗殺的清單,而且據報道這還僅僅是第一批,換言之,還有可能第二、第三批,這就造成在香港政府工作的人處於一種人人自危的狀態。名單的公布,除了恐嚇當事人外,還旨在引起社會恐慌。當年查良鏞就被迫離開香港暫避新加坡。
執行民族紀律就是謀殺
什麼叫「民族紀律」?該篇報道沒有詳細解釋,但從殺害林彬時左派發表的公告看(詳見下文),則所謂執行民族紀律就等同謀殺,換言之,就是要殺害名單上的人。
5,公然對異議者實行私刑,例如活活燒死商台播音員林彬。
1967824日,暴動參與者以「鋤奸突擊隊司令部」為名,對反對暴動的著名商業電台播音員林彬施以極刑,事後並悍然發表所謂「公告」:「民族敗類林彬,……為英帝反華賣命,並在商業電台對英勇抗暴的愛國同胞極盡造謠誣衊之能事。英、美、蔣反動派亦已供認林逆為反共反華的死心塌地分子,罪惡昭彰。雖經我愛國同胞多次警告,但林逆死不悔改,甘心認賊作父,自絕於我中華民族,為維護民族尊嚴,伸張正義,應港澳同胞的要求,由我司令部執行民族紀律,於八月二十四日晨將林逆正法。」
據梁慕嫻回憶,她曾問她的領導歐陽成潮為什麼要殺林彬,他回答:「這是階級鬥爭的需要!」無形中承認以階級鬥爭之名就可以殺人。(註11
每一次發生這些暴力事件時,香港的左派報紙都予以正面的報道和鼓動。這些活動使1967年的暴動明顯帶有恐怖主義色彩。
6,企圖秘密從大陸輸入武器準備更大規模的濫殺。
根據《67日記》,吳荻舟發覺華潤同招商局這兩個中共企業,分別背着中央準備從大陸輸入8400把甘蔗刀和一批槍支,以便「支援」香港的鬥爭。幸好吳荻舟及早發覺,命令即時停運,最終被及時制止才沒有鑄成大錯。
左派發動的這些恐怖主義行為,既令他們失去民心而使整個「反英抗暴」行動以失敗告終,也是今天他們念茲在茲要抹去的歷史污迹。例如,周奕先生的《左派鬥爭史》在提及中華中學被政府封校時,只用封校事件來說明政府對左派的迫害,卻隻字不提被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在校內製造炸彈導致學生被炸斷手臂。他又企圖為清華街姐弟被炸死的事件開脫,暗示有可能是港英嫁禍。又例如回歸後,左派已經成為立法會主要政治力量之後,左派議員黃定光、陳鑑林等公然偽造歷史,說沒有證據證明林彬是左派殺害的(註12),而他們都忘記了當年「處決」林彬時,所有左派報紙都當作一件大喜事來報道。
文革的暴力仇恨伸延
為什麼香港的左派會採取這些恐怖主義手段呢?筆者認為,鑑於香港的六七暴動是中共「文化大革命」向香港延伸的結果,則香港出現的這些恐怖主義行為,必然同中共在文革期間出現的恐怖主義行為有關。
文化大革命在1966516日正式啟動後短短3個月,全國就掀起一個所謂「紅八月」的恐怖主義浪潮。「紅八月」是公認的文革第一個殺人高潮,根據當代史專家丁抒教授的推論,全國在所謂「紅八月」裏被殺的人就高達10萬人(註13)。以北京為例,196695日,中央文革小組發出了一期「簡報」,標題是〈紅衛兵半個月來戰果累累〉。簡報說,到8月底止北京市有上千人被打死。從簡報的標題就可以看出,打死上千人被當做紅衛兵的「戰果」受到讚揚(註14),說明這些「紅色恐怖」都是中共高層的鼓動和縱容。
正因為中共高層的鼓動和慫恿,使神州大地到處出現「煽動仇恨、歌頌暴力」的社會歪風。當時的紅衛兵大字報高呼「紅色恐怖萬歲」!為再現當時這種提倡恐怖主義的風氣,筆者全文照錄其中兩張比較典型的大字報如下:
其一:哈爾濱市紅五類子弟造反大會會刊〈紅後代〉社論,1966.09.22
「我們高呼:紅色恐怖萬歲!
今天,我們搞紅色恐怖,明天,我們還要搞紅色恐怖,只要有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東西存在,我們就要造反,就要搞紅色恐怖!
毛主席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
有人一見到紅色恐怖……就膽戰心驚、大發雷霆……害怕紅色恐怖的傢伙們,實話告訴你們:對紅色恐怖持有什麼態度,是真假革命者的試金石……
我們造反是造定了,我們還要在紅色恐怖的烈火上加油,燒!燒!燒!!燒掉舊世界,建立無產階級的新世界,建立毛澤東思想的紅世界。
造反有理!造反到底!
紅色恐怖萬歲!」
毛主席:每個農村都須造成短時期恐怖現象
其二:一個紅衛兵組織張貼的大字報(紅旗戰鬥組)
「我們的最高統帥毛主席教導我們說:「每個農村都必須造成一個短時期的恐怖現象,非如此決不能鎮壓農村反革命派的活動」。這一最高指示告訴我們:對反對派決不能有半點溫情……為此我們要為紅色恐怖開路,要製造紅色恐怖,要為紅色恐怖歡呼!因為:
不製造紅色恐怖,就決不能鎮壓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的破壞活動。
不製造紅色恐怖,就決不能摧毁反動的資產階級權威的氣焰。
不製造紅色恐怖,革命派就不能揚眉吐氣。
不製造紅色恐怖,就決不能最大限度的發動群眾。
不製造紅色恐怖,沒有革命的壓力,就決不能使牛鬼蛇神等混蛋王八蛋老老實實。
不製造紅色恐怖,就決不能完成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偉大歷史任務。
我們的光榮職責就是製造紅色恐怖,徹底完成「一鬥、二批、三改造」的戰鬥任務。
讓牛鬼蛇神在紅色恐怖面前發抖吧!
讓一切抱有溫情主義的人在強大的紅色恐怖面前猛醒吧!
無產階級專政萬歲!紅色恐怖萬歲!」
即使50年後讀到這些文字,也感到毛骨悚然。正因為當時中共在全國範圍內提倡「紅色恐怖主義」,所以到處出現濫殺無辜的惡性事件,導致十年文革,死人無數。
六七暴動的恐怖主義手段以及造成的傷害,同大陸的「紅色恐怖」相比,確實是小巫見大巫,但論性質、內容乃至思想根源,則毫無二致。所以,嚴格來說,它是內地「紅色恐怖」向香港延伸的一部分。
很多六七暴動的參與者都是本着樸素民族主義的愛國情懷,以維護權益、伸張正義為出發點,滿腔熱情、英勇無懼的投入其中。可惜他們被無情地捲入大陸「紅色恐怖」浪潮而不自知。在「紅色恐怖萬歲」思潮的感染下,使自己不自覺地成為別人推動恐怖主義的棋子。
註:
1)陳教授與筆者的電話及電郵通訊
2
)見《聯合國改革》中第二部分「免於恐懼的自由」,2005321
3
)見Bruce Hoffman, Inside Terrorism, 2 ed.,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6
4
)梁慕嫻:《回憶林彬兄弟慘案》,載《立場新聞》,2015521
5
)見張家偉:《傷城記》
6
)見劉文成:《一個共產黨的覺醒》,載《立場新聞》,201733
7
)根據張家偉著《香港六七暴動內情》,可以歸類為警方過度使用暴力的案件計有:被警發現時已經死亡或重傷,其後不治5人以及被警方扣留期間死亡1
8
)見梁慕嫻:《回憶林彬兄弟慘案》,載《立場新聞》,2015521
9
)見《人民日報》社論,196775
10
)見《正午報》,196777
11
)梁慕嫻:《回憶林彬兄弟慘案》,載《立場新聞》,2015521
12
)見《蘋果日報》報道,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及陳鑑林先後否認左派活活燒死林彬,2010513
13
)見丁抒:《浩劫》
14
)見〈1966年:恐怖的北京「紅八月」〉,載《炎黄春秋》
文:程翔
編輯:馮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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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

程翔 - 「六七暴動」,遺害至今

星期日生活   2017122

【明報專訊】今年是香港1967年暴動的50周年。這件發生在半個世紀前的事件,其爭議性和敏感性至今未稍減。香港主流社會稱之為「左派暴動」,但香港左派則堅持要稱之為「反英抗暴」。即使是十分同情左派的北大法學院副教授強世功試圖用一個比較中性但仍然帶有肯定意義的名詞「六七抗議運動」來稱呼它,也遭到極左人士的鞭撻,其敏感性於此可見。

這場暴動的成因,既有內因(即香港自1949年以來積累下來的矛盾,包括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又有外因(即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向境外蔓延),而以外因為主,如果兩者可以量化的話,我認為內因三成、外因七成。為什麼內因只佔三成?我們以「六七暴動」之前發生的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五分錢,引起民憤造成騷亂為例子,其大背景同樣是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的匯聚,但當時香港左派沒有介入,騷亂雖然也造成118傷,1800多人被捕,但只不過幾天便平息下來。所以,單是內因,不可能造成持續半年多,遍及全港九新界、傷亡近千人的大規模暴亂。

香港左派當然不會同意這個「三七開」的分析。201312月,工聯會印發《工聯會與您同行——65周年歷史文集》,形容這場暴動為「愛國、反殖、反迫害、要求人權」的鬥爭,它說:「1967年的反英抗暴,是哪裏有壓迫,哪就有反抗理論的印證,其性質是一場香港市民不滿港英高壓統治及民生困乏而進行的反擊,是愛國、反殖、反迫害,要求人權、生存和維護權益的鬥爭」。工聯會的論述只字不提文革因素,這種非常偏頗的論述,至今仍然是左派的主流看法。

本來,任何社群對任何事情都可以抱持任何看法,這是社會多元化的一種現象。問題是,隨着中共的崛起以及對香港的影響日益增長的情况下,香港左派這種偏頗的看法,愈來愈影響着主流社會的正常運作,這就值得我們關注。

為了說明問題,我們必須分析一下「左派」這個群體在「六七暴動」前後的狀態。這裏必須界定什麼是「左派」。在香港這個特殊的政治環境,左派可以有狹義和廣義兩種解釋。狹義的,是指凡是在組織上加入了中共地下黨以及其領導的機構的人士,以及生活來源主要依靠這類機構(企業、學校、社團、各類事業)的職工。廣義的,則除了上述群體外,還包括在思想上感情上接受中國共產黨的意識形態及其領導的都可以稱為「左派」。換言之,狹義的,以組織劃線;廣義的,以思想劃線。本文所指的「左派」主要是指狹義的「左派」。但筆者必須在此聲明,我絕對無意「一竹篙打沉一船人」,在我認識的「左派」人士中,絕對有好人,例如被《消失的檔案》紀錄片羅恩惠導演所讚許為「香港的恩人」吳荻舟和我《文匯報》的原上司金堯如等,他們是「左派」裏極開明、理性和具有良知、具有反省能力的人,可惜這些人鳳毛麟角,「左派」作為一個整體,仍然是一個比較落後的群體。

六七前後的「左仔」

「六七暴動」前,香港「左派」代表一股新興的社會力量。「左派」事業蓬勃發展,人才輩出,在香港愈來愈受主流社會接受乃至歡迎,這是事實。但是在「六七暴動」期間,「左派」由於採取「極左」的鬥爭方法,漸漸脫離群眾,而且因為鼓吹和使用暴力,使「左仔」成為「恐怖分子」的代名詞。所以,暴動之後,他們長期受到主流社會排斥,原本很興旺的左派事業一蹶不振。左派群體處於一種「政治上慘敗,經濟上困頓,社會上遭到邊緣化」的狀態,這使他們在往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抬不起頭來,長期處於強世功教授所描述的「無言的幽怨」的狀態中。

但是,對他們造成更大傷害和令他們感受到壓抑的,恐怕還是中共對「六七暴動」的全盤否定。毛澤東逝世後,中共全面否定他所發動的「文化大革命」。由於「六七暴動」是文革的境外延伸,自然也受到全面否定,這就使很多懷抱着「愛國、反殖」旗幟積極參與「六七暴動」的人頓失精神支柱,很多人因而精神崩潰,筆者有位《文匯報》同事更因此而走上自我了斷的絕路。

如果僅僅是香港社會對他們的排斥,他們還可以勉強以「愛國反帝」為由替自己開脫。但是遭到「阿爺」的否定,則從根本上摧毁了他們的自信心:一覺醒來原來是犯了「左傾」幼稚病,盲目地執行了錯誤的路線。對他們來說,得不到港人的諒解他們並不在乎,但得不到「阿爺」的認可就真的是要了他們的命。

在這種精神狀態下,他們唯有自己「抱團取暖」。在「六七暴動」之後的15年(19671982年)裏,他們過着一種「兩邊不是人」的日子。作為一個群體,他們不但被香港主流社會邊緣化,更被「阿爺」冷落了。直到1982年中英開始談判香港前途問題,「阿爺」需要借助「基本群眾」的支持,他們才總算開始「政治翻身」。

邊緣化後形成性格缺陷

在這15年間,香港的「左派」形成一種十分不健康的心理狀態,這種心理狀態一直持續到今天,並且影響着今天的政治生態,其特點如下:

一,「唯我最愛國」、「唯我最革命」的心態十分嚴重。由於「愛國」、「反帝」是他們在「挾着尾巴做人」的日子裏唯一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他們在「兩邊不是人」的日子裏相濡以沫的信念基礎,所以這種自詡「愛國」的心態令他們千方百計要壟斷對「愛國」的解釋權(什麼叫「愛國」)和定義權(誰愛國誰不愛國)。形成他們動不動就質疑人家是否「愛國」,一切以是否符合他們的「愛國」標準來劃分敵、友、我。問題是,他們的愛國標準,是非常狹窄的,這一點詳下。

二,「階級鬥爭覺悟」很高,「對敵鬥爭立場」很堅定,所以,他們的「鬥爭」神經線始終繃得很緊,這種「立足於鬥」的特點是今日很多「左派」人士普遍存在的性格特點,尋找鬥爭對象則成為他們存在的最大價值。

三,「排他性」很強:對內則排斥非我族類的政治人物,對外則形成狹隘的民族主義。由於他們長期處於社會邊緣,環境迫使他們一方面孤芳自賞(這是「唯我獨愛國」的結果),另一方面疑神疑鬼(這是「鬥爭」意識過高的結果),形成他們只認同自己的生活小圈子內的人物,對小圈子外的人持有猜疑、防範、排斥的心態。

四,文化水平偏低,外語能力薄弱,現代知識匱乏,欠缺國際視野。香港「左派」由於受大陸「文化大革命」的影響,接受了毛澤東「知識愈多愈反動」的錯誤觀點,在香港掀起「抵制奴化教育」運動,所以普遍不重視文化,對英文更是鄙視。由於仇恨西方世界,使他們不願意接受現代知識,所以都不具備國際視野。

五,獨立思考能力欠奉,「盲目服從上級」變成他們習慣性的思想和行為模式。由於中共強調「五個統一」(即「統一認識,統一政策,統一計劃,統一指揮,統一行動」),使到整個「左派」群體最要命的地方是無法培養出獨立思考的能力,他們只知道盲目服從上級而不論其對錯。

香港左派社群呈現這些「性格缺陷」(character flaw),也許他們自己也不自知,非左派人士更無從了解。筆者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期加入《文匯報》,從「非左派」的大社會進入「左派」這個小社會,頓覺極大的反差,正是這些強烈的反差,令我很早就思考將來一旦他們掌權會對這個社會帶來一些什麼消極的影響。

「陰謀論」上綱上線

這裏不妨舉幾個例子來說明這種嚴重的性格缺陷如何形成他們對人、對事、對政策的扭曲的看法。

1. 對「美孚新邨」的攻擊

1968年,美資的美孚石油公司(Mobil Oil HK Limited)將其位於荔枝角的油庫遷往青衣牙鷹洲,將原址改建為美孚新邨,這是香港第一個以中產人士為主的大型屋邨,亦是香港進入小康社會的一個標誌。在當時,它是物業管理上的一個創新,是香港第一個建立現代屋邨管理制度的地方。所以當它推出的時候很受香港中產階級歡迎。1974年我加入《文匯報》不久,負責經濟新聞的採訪。我收到新華社(即今天的中聯辦)的通知,不能「宣傳」美孚新邨,因為它是美帝國主義藉地產發展輸入美國的管理意念和生活模式,從而間接輸入美式的意識形態。我接到這個通知,簡直是啼笑皆非。

從這個例子人們可以看到很多問題:一個地產發展項目,可以被扭曲為意識形態入侵的計劃;發展這個項目的動機是發財,卻被扭曲說成是政治陰謀;明明是一個社會進步的象徵,不但不歡迎它,反而是刻意去貶損它。

2. 對香港大學校長黃麗松的懷疑和防範

美孚新邨是對事情的曲解,對人又如何呢?我這裏可以舉已故香港大學黃麗松校長為例。1972年黃麗松教授出任香港大學校長,是港大60多年來第一位華人校長。當時我尚在大學,我們普遍認為這是經歷「六七暴動」後,港英當局有意緩和華洋矛盾,主動地在重要的非政權機構實行華人化政策,是值得歡迎的事。我加入《文匯報》後,報社領導告訴我,黃麗松長期在馬來亞的大學教書,配合英國殖民地政府圍剿馬共,所以,英國政府派他來港,就是要配合港英鎮壓香港的共產黨。中共這樣看待黃麗松,完全是站在「政治陰謀」、「對敵鬥爭」的角度看,我當然無法認同。黃麗松是否有配合英國圍剿馬共我不知道,但斷言他來港是要協助港英圍剿港共則難以置信。「左派」對他的偏見一直持續到1982年鄧小平接見黃麗松請他協助培養97後的治港人才後才漸漸消除。

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左派」動輒以「政治陰謀」、「對敵鬥爭」的角度看待別人,造成對人的錯誤定性,也強化社會敵對意識。

3. 批判「夏令時間」

1973年石油危機後,西方國家普遍實行「夏令時間」藉以節省能源,香港作為西方經濟體的一部分亦都跟隨實行「夏令時間」。但是「左派」領導竟然說這是港英一個分隔香港和內地的陰謀,使兩地無故出現時差,從而在生活上離間兩地人民。這種謬論持續到八十年代大陸也跟着實行「夏令時間」後才銷聲匿迹(大陸是在1986年實行,1991年取消)。

夏令時間這些雞毛蒜皮的事尚且可以上升為政治陰謀,則他們對港英七十年代以來種種社會改革都持批判態度就可以理解。港英在總結「六七暴動」後採取的社會改革措施都被認為是用來麻痹群眾的「改良主義」懷柔政策,藉以同「愛國陣營」爭奪群眾。「爭奪群眾」一詞,說明他們感受到香港社會愈發展,抱殘守缺的「左派」就愈失民心,他們被邊緣化的情况也就愈嚴重。

所謂見微知著,從這些對人、對事、對政策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原來在「左派」眼中,遍地是陰謀,到處是敵人。小事尚且可以上綱上線曲解為政治陰謀,則到真正重大政治事件發生時,陰謀論就會更加鋪天蓋地而來。這些都是我親身經歷的事例,它使我自此對「左派」散發出來的任何「陰謀論」都嗤之以鼻。

回歸後 落後取代先進

「左派」這些與香港主流社會格格不入的文化特徵,符合社會學家所稱的「受圍困心態」(siege mentality)。這種心態,形成於「六七暴動」後長達15年的龜縮期,卻嚴重地影響着今天香港的政治生態和環境。本來,任何社會都會有一些有嚴重「反社會」傾向的人,不足為奇。社會學家稱之為「亞文化群體」(sub-cultural group),通常這些群體由於缺乏政治能量,對社會不會帶來太大的危害。但是,香港「左派」由於與中共有血緣關係,當中共對香港的影響力日益增長時,香港「左派」(中共的「親兒子」)哪怕再愚昧落後、無知無能,也終於有「揚眉吐氣」的一天。問題就在這裏:當一個在回歸前相對落後的「亞文化群體」,在回歸之後憑借「阿爺」的權威(而不是自身的能力)要取代比之先進的主流社會時,香港就無可避免地會出現倒退和撕裂。

回歸以來,這種以落後取代先進的例子比比皆是,筆者認為,最嚴重的有以下幾種:

第一,以水平較低的人取代水平較高的人。

香港的左派作為一個中國共產黨依靠的群體,他們自身承擔不了「治港」的任務,辜負了國家多年的培養,卻對一些有能力但不盡認同他們看法的人進行排擠。這使香港很多能人都無法貢獻社會。

從中共「白區」工作的經驗看,地下黨以及它所領導的親中共群眾(即本文所說的「左派」)是承擔着在「解放大城市」後對該城市的領導及管理工作的。中共對香港雖然並不打算採取過去的「解放大城市」的模式,但在「六七暴動」前的左派不少人仍然是肩負這個任務的。但是,經過「六七暴動」後,香港左派陣營整體而言急劇退化並落後於主流社會,使他們根本沒有足夠的文化水平和國際視野去管理一個現代化大都會。這從臨近九七才匆匆派譚耀宗去英國惡補英文可見一斑。

中共對香港「左派」的不濟是瞭如指掌的。早在中英談判香港問題時,筆者就不止一次地聽到中央一些官員私底下憂心忡忡地指出,「九七後我們自己的人無法有效管治香港」。據筆者了解,若干年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負責港澳事務的曾慶紅就曾經對民建聯的訪京團說,中央對民建聯很失望,國家培養了你們這麼多年,到現在還是改不了形象,出不了人才(大意)。其實,這不是一個民建聯的問題,而是整個「左派」的共同問題,其根源就是我上文提到的「文化缺陷」。只要這個問題不解決,整個「左派」都不可能出人才。

舉一個例子:民建聯的創黨主席是曾鈺成。作為創黨主席,他自必然會受到外國傳媒的追訪。由於他經常接受外國傳媒的訪問,竟然成為他不見容於民建聯的罪狀之一,而理由卻是十分可笑:民建聯有人認為他經常接受外國傳媒採訪,是想突顯自己英文好,使其他人不能挑戰其領導地位,因為民建聯內部沒有人具備他的外語能力。這種責難簡直是滑稽無聊。難道作為香港第一大黨,派出不懂英文的人進入香港的最高決策部門行政會議(他們連用英文撰寫的報告都看不懂)才是香港之福?對一個民建聯的創黨主席仍然百般刁難不服氣,你能期待「左派」能出人才嗎?

對根正苗紅的曾鈺成,尚且因為他會說流利英語而不見容,其他人就更等而下之。筆者認識幾個港大校友(例如為國捐軀的陳毓祥)都願意加入民建聯做中常委可惜始終都未能如願以償。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到,自從「六七暴動」後形成的「一左二窄」(前新華社社長許家屯對「左派」的評語)的群體性格特點,是如何妨礙「左派」產生一些讓港人折服的人才。倘若出不了真正的人才,卻動輒欲佔據香港的領導地位,其不令香港倒退撕裂幾稀矣!

第二,以落後的意識形態來取代比較先進的意識形態。

隨着左派話語權的逐漸增加,他們那種比較扭曲的意識形態逐漸蠶食了香港社會原有的比較正常的意識形態。這裏舉兩個比較嚴重的例子。

1. 顛倒了香港的「是非觀」和「價值觀」。

回歸後,在「左派」的壓力下,特區政府通過頒授大紫荊章給楊光的舉動,變相為「六七暴動」平反。在2001年的授勳中,特區政府給楊光頒授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同年卻頒發低一等的金紫荊星章給商業電台總經理何佐芝。前者是發動「六七暴動」的(台前)主將,卻得到最高榮譽,後者是反「六七暴動」電台(其播音員林彬因反暴動而被活活燒死)的老闆,只能得到次一等的待遇。這種完全顛倒香港主流社會價值觀、罔顧大多數香港人感情的處理方式,必然會造成社會的撕裂。

2. 通過壟斷對「愛國」的話語權,宣揚一些「盲目愛國主義」。

上文指出,「愛國」是左派藉以度過「兩面不是人」的充滿「無言的幽怨」日子,也是回歸後他們最大的政治資源,因此他們有必要設法壟斷對「愛國」的定義權。所以,「愛國」的定義愈窄愈好,否則這種政治資源就會被人分沾。根據他們同中共的血緣關係,他們眼中的「愛國」,必須同時要:

愛黨以及黨的最高領袖;
愛黨建立的「一黨專政」制度;
愛黨建設的社會主義事業、中國夢;
愛以中共為領導的中國;
愛中共提倡的「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

這就使「愛國」成為只能夠由他們自己享有的一種特殊的政治權利,同廣大人民無涉。這種險隘的「愛國」定義,與鄧小平當年設計「一國兩制」時的定義相去甚遠,完全背離了鄧小平的原意。

美國三名政治心理學家Robert T. SchatzErvin StaubHoward Lavine發表了一篇文章,論述兩種愛國主義,一種是「盲目愛國主義」,另一種是「建設性愛國主義」,前者的思想特點是:1,毫不置疑的正面評價;2,毫不動搖的支持;3,不能接受批評;4,對象徵性行為(如對國旗致敬)賦予過高的重要性。與此相適應的行為模式則是:1,政治上不妥協;2,狹隘民族主義;3,強調外來威脅;4,選擇性地接收對國家好評的信息。相反,建設性愛國主義的思想特點是為謀求正面的改善而對現行政策進行質疑批評,與此相適應的行為模式則是:1,政治包容度高;2,對異己的吸納性強;3,政治運作效能較強;4,個人的利益、知識和行為都比較包容寬宏。

從以上所列舉的特點看,香港左派所提倡的「愛國主義」完全符合「盲目愛國主義」的定義。這種意識形態,同香港社會長期來形成的多元、開放、包容、理性的特點格格不入,這就造成很大的撕裂。近年社會湧現出的「愛」字頭組織,打着「愛國」的名義,採取紅衛兵、義和團式的手段去「肢體攻擊」被他們認為不愛國的人,又發動內地「五毛」去群起而攻一些有民主傾向的香港影藝界人士,杜絕他們在內地登台演出的機會,這些情况,在在說明香港社會原先比較先進的文化、意識形態正被一種水平比較落後的文化、意識形態所侵佔。

第三,以「極左」觀點誤導中央,使中央無法準確判斷香港的實際情况。

2003年香港發生50萬人示威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中共高層非常緊張,要求各部門認真研究香港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一時之間,黨、政、軍、警、特、商、學、人大、政協等部門紛紛派人來港做調研,出現所謂「全黨辦香港」的局面。據筆者了解,不同渠道的收料員幾乎都從香港左派得到相同的信息,例如:

香港人長期生活在殖民地,沒有國家觀念,連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都不願意,而回歸後,由於沒有系統地進行「非殖化」教育,形成「收回主權,未收回民心」的情况,因此今後不但要加強國民教育,培育愛國心,還要進行「非殖化」教育才能切斷與英殖民主義的意識形態聯繫。

香港長期作為英國殖民地,是美英帝國主義用來顛覆中國的一個重要據點。香港所有政治風波都可以看到美英的黑手。在美英帝國主義影響下,香港人「民主抗共」的意識非常強,這會直接威脅到國家安全。

香港的所謂「泛民主派」,匯集了傳統的反共勢力如:法律界、宗教界、新聞界、教師界,是「民主抗共」的最堅定的支持者。因此,「我們」同「泛民主派」的矛盾是敵我的矛盾,必須堅定不移地予以打擊。

在「全黨辦香港」的背景下,全黨不同部門都不約而同地接收到這樣的信息,顯然就會誤導中央,使中央無法準確判斷香港的實際政情。這些錯誤信息就導致中央和特區關係出現一個不斷向下盤旋的「惡性循環」。

筆者總結出危害香港社會的這三大問題,都是植根於香港左派這個群體的性格缺陷,而這些性格缺陷的形成則可以直接追溯到「六七暴動」,是以筆者認為,「六七暴動」禍延至今。

文:程翔
圖:資料圖片
編輯:屈曉彤

2016年11月13日 星期日

程翔 - 諸獨根源皆中共

2016年11月13日

【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上周(11月7日)在記者招待會上怒氣冲冲地譴責「港獨」分裂國家,他說:「搞分裂國家的這種嚴重違反憲法」的活動,「就是站到了當年法西斯的立場上去」。看到李飛先生真情畢露的控訴,我想請他先息怒,好好思考兩個問題,或許可以讓他冷靜下來。

第一,這次事件的直接原因是青年新政兩名候任立法會議員的「辱華」言行惹出來的禍。這件事,在很多香港人眼中,卻有點像1933年德國「國會縱火案」,有人通過它來坐實「國家安全」危機,為《基本法》23條鳴鑼開道;也不排除有人為自己的政治前途,炮製出一場鬧劇以證明「港獨」形勢嚴峻,不是「疾風知勁草」的人無法應對。

鄭永健案是「國會縱火案」翻版?

香港人這種擔心不是沒有根據的。最近審結的「鄭永健案」為「國會縱火案」觀點提供了重要的「環境證供」。案情顯示,中共統戰部(屬哪一級別的則不詳)有「李總」、「張總」兩人,透過梁振英以前的特首競選辦公室工作人員高凌翔[1]約見網台主持鄭永健,要他接觸本土派並引誘他們到特定的區議會選區(共約40個)競選,目的是攤薄泛民候選人的票源,為建制派候選人保駕護航。凡答應出選的,不管能否選得上,每人都可獲港幣15萬元的資助,如果是挑戰「雙料」議員的,更可獲25萬,但條件是要取得200票。我們知道,區議會選舉的法定最高競選費用是港幣4.8萬元[2],中共統戰部開出的這個資助額是法定的三倍,其賄選、「收𡃁」(即收買嘍囉)的意圖昭然若揭。而與統戰部「接觸」的本土組織中,赫然就有「本土民主前線」及「青年新政」。另外根據《成報》9月3日報道,「青年新政」成員最早是參加「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創辦的「香港社區網絡」,是在這個組織活動期間「種下『青年新政』的種子」[3]。這些客觀的事實,令很多香港人對一些本土組織存有戒心。此案提供了一個接近「人贓並獲」的例子,說明中共在操控本土組織。

統戰部是中共的組織,難道它不知道中共「反分裂」的「官方立場」嗎?為什麼還要違背中央立場去支助「港獨」?高凌翔是典型梁粉,難道她不知道梁振英是信誓旦旦(至少表面上)地反「港獨」嗎?為什麼她要介紹鄭永健去替「港獨」分子牽線拿統戰部的錢?這些不合理的地方,令人無法排除「國會縱火案」的可能。

所以,李飛先生在盛怒之餘,應該敦促中共交代事件的真相,禁止中共統戰部這種亂港行為。

第二,李主任的盛怒我們可以理解,但請李主任將心比心,假如我們用同樣的愛國家、愛民族的出發點來審視中共的言行,我們也同樣會產生對中共的盛怒。

搞分裂國家 沒人能超越中共

中國近代史上,李飛所指的「搞分裂國家這種嚴重違反憲法」的人,沒有人能夠超過中國共產黨。中共從建黨的第一天開始,就是有理論、有綱領、有組織、有行動,並且勾結外國勢力來分裂中國,弱化中央政府以達到其奪取政權的目的。

從理論看,中共黨魁毛澤東早就主張把中國分為27個國家。從1920年6月到10月,毛澤東在《大公報》發表了一系列共8篇主張「湖南獨立」的文章,在其中一篇《湖南建設問題的根本問題:湖南共和國》,更明確主張中國應分裂為27國。

從綱領看,中共1921年建黨,第二年立即發表分裂中國的綱領。1922年召開的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和《關於國際帝國主義與中國和中國共產黨的決議案》,公然主張蒙、疆、藏獨立。

從行動看,中共通過武裝割據來分裂中國。1931年11月7日,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召開,會議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正式宣布建立第二個中國。毛澤東在1931年12月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布告》清楚表明「從今日起,中華領土之內,已經有兩個絕對不相同的國家;一個是所謂中華民國……另一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4]。該「憲法」甚至說「中國境內的各少數民族和各個地區的人民都能夠脫離中國、獨立建國」(第14條)。

它勾結外國勢力。中共的建黨,本身是作為蘇聯「第三國際中國支部」這一性質來成立的,所以直接聽命於莫斯科,也仰給於蘇聯。從中共建黨之初直接拿蘇聯盧布的津貼[5],到國共內戰時期獲蘇聯大批軍火支援的歷史事實[6],在在說明中共是勾結外國勢力來分裂中國的。

它幫助其主子入侵中國。1929年蘇聯借口「中東路事件」,武裝入侵中國,佔領東北。這是辛亥革命以來第一個入侵中國的敵人。中共在外敵入侵時,不但不譴責入侵者,反而號召中國人要「武裝保衛蘇聯」。即使遠在香港,中共也在此開展「武裝保衛蘇聯」的宣傳,令香港的親共群眾難以理解[7]。

中共護蘇 促成日本侵華

蘇聯入侵後,掠奪了戰略要地黑瞎子島(幾經談判至今天只歸還一半),在我東北勢力大增,而我則東北邊防盡毁。在此形勢下,日本一方面擔心蘇聯勢力擴張,另方面也趁我國防虛弱有機可乘,遂悍然在1931年發動「九一八事變」。所以,蘇聯入侵中國,毁我國防,令日本乘虛而入。因此,中共「武裝保衛蘇聯」的宣傳,則間接促成日本發動侵華戰爭[8]。

這五個方面說明中共從建黨開始,就甘願作為蘇聯的走狗,幫助蘇聯執行分裂中國的戰略。面對這樣的歷史事實,中國人應不應該憤怒?

疆蒙藏台獨 皆中共種下惡果

事實上,今天危害着中國的疆、蒙、藏、台「獨立運動」,無一不是中共早期為配合蘇聯分裂中國而種下的惡果。請看以下事實:

一,1928年策動台灣獨立

1928年4月15日,台灣共產黨在上海法租界成立,中共代表彭榮列席指導。成立大會上所制定的組織大綱與政治大綱,其決議事項多獲得彭榮首肯。決議案中號召「打倒日本帝國主義,台灣民族獨立,建設台灣共和國」[9]。1936年7月16日,毛澤東在延安會見斯諾(Edgar Snow)時,表達支持朝鮮獨立的方針,並說「這一點同樣適用於台灣」[10]。

二,1935年策動西藏獨立

1935年10月中共紅軍在西康綏靖城(今四川阿壩金川)幫助藏獨勢力建立了格勒得沙共和國。1936年5月5日又在西康甘孜(今四川境內)建立了波巴人民共和國。由中共撰寫的《波巴人民共和國成立宣言》說:「我們波巴全國人民第一次代表大會在甘孜盛大的開過了……我們就向全世界全中國宣布波巴人民共和國於1936年5月1日正式建立。所有藏康青的領土應永遠歸波巴自己管理……並決定從公曆1936年起改元為波巴人民共和國元年。」這個宣言表達了中共對西藏的兩個立場:首先,中共將西藏視為獨立的國家;其次,宣言「所有藏康青的領土應永遠歸波巴自己管理」表明中共完全接受西藏人對西藏範圍的認知或主張,即西藏人認為「青康藏」等「藏人居住區」等同於「西藏」的認知[11]。

三,1935年策動內蒙古獨立

1935年12月20日中共以毛澤東之名發表《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對內蒙古人民宣言》,表示「內蒙古民族可以隨心所欲地組織起來,它有權按自主的原則,建立自己的政府,有權與其他的民族結成聯邦的關係,也有權完全分立起來。1936年5月,毛澤東向內蒙古人民革命黨領導人發出電報,表明支持蒙古人建立自己獨立國家的立場[12]。

四,1945年配合蘇聯策動外蒙古獨立

自上世紀二十年代以來,蘇聯一直有意策動外蒙古獨立,肢解中國。第二次大戰結束前夕召開的雅爾塔會議,英美為說服蘇聯出兵東北而背着中國與蘇聯達成協議,用支持外蒙古獨立來交換蘇聯出兵。當時蔣介石也希望這個妥協能換取蘇聯承諾不再支持中共,所以也勉強同意外蒙古獨立。

外蒙獨立雖說與中共無關(因為它那時尚未掌握政權),但中共卻是可恥地配合着蘇聯肢解中國。當大多數國人都反對蔣介石允許外蒙獨立的決定時,蘇聯就唆使中共發動輿論攻勢以配合蘇聯的行動,這個過程可從當年斯大林和毛澤東之間幾封電報看出(見《斯大林與毛澤東關於外蒙古問題的電報資料(1945年)》),這幾封電報可以說明,中共是完全無條件配合蘇聯肢解中國的。篇幅關係,筆者無法在此詳細引述,讀者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原文[13]。

五,1946年配合蘇聯策動新疆獨立

蘇聯成功策動外蒙古獨立後,擬在新疆照辦煮碗。1944至1945年間,蘇聯在新疆伊犁、塔城和阿山地區策動了一次大規模的分離主義運動,成立了「東突厥斯坦共和國」(中共稱之為「三區革命」),目的是為了推翻新疆省政權,代之以由蘇聯控制的傀儡政府,使之「外蒙古化」。在蘇聯唆使下,中共積極支持「三區革命」,派鄧力群入疆負責現場指導並保持與延安的電台聯繫。在中共支持下,東突厥斯坦共和國存在了整整5年,它所建立的國統、國旗也被現在「東突厥伊斯蘭運動」分子所沿用。

一己之私 背信棄義 在港重演

從上面簡單的歷史回顧,我們可以看到所有「獨立運動」,都是中共種下的惡果。其中有兩點同今天香港的狀况很相似:

一,當年中共為一己之私(奪取政權),不惜到處播下分離主義種子,危害中華民族的利益。今天也是有人為一己之私,不惜策動香港「獨立」。中共統戰部資助「港獨」團體的情况,同當年中共「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獨立」何其相似!所以我說:諸獨根源皆中共。

二,當中共成功奪取政權後,不但馬上違背了對少數民族的承諾,而且殘酷打擊要求履行承諾的活動。這種背信棄義令少數民族十分失望,從而誘發當代的獨立運動。今天,香港「獨立」運動之所以興起,不也是由於中共背信棄義嗎?30年前的香港年輕人敢衝破當時社會很尷尬的悶局(雖不想回歸,卻難以啟齒),大膽喊出「民主回歸」的口號;而30年後的年輕人卻喊出「獨立建國」的口號。何解?道理很簡單:回歸20年來,中共對港政策違背了它在《基本法》裏對香港人作出的承諾。既然民主回歸失敗,獨立建國就成為另一個選項。

這兩點相似之處,就很值得李飛先生好好去反省。

參考資料﹕

[1]她是超級「梁粉」,其fb顯示她過去4年都有到禮賓府參加梁振英的宴會,並陳列兩人4年來的合照。

[2]見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二零一一年區議會選舉候選人財政資助額及選舉開支限額檢討》(立法會CB(2)1064/10-11(03)號文件)

[3]《成報》9月3日頭版文章:〈中聯辦梁振英禍港 炮製激進政團鞏固利益 捧青年新政扮港獨〉。「香港社區網絡」當天下午發表聲明,指劉迺強2014年10月辭任所有會務,該會與青年新政沒有任何連繫。

[4]見《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中共江西省委黨校黨史教研室編,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下冊.第202頁

[5]見裴毅然(上海財經大學文學院教授)著:〈中共初期經濟來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11年6月總第125期(http://www.cuhk.edu.hk/ics/21c/media/articles/c125-201103003.pdf

[6]見楊奎松〈關於解放戰爭中的蘇聯軍事援助問題〉,載《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1期。另外「騰訊歷史」〈解放戰爭蘇聯交給中共多少武器〉(http://view.news.qq.com/zt2012/wqyz/index.htm

[7] 見江關生:《中共在香港》(上)

[8] 見王玉祥:〈試論「中東路事件」與「九‧一八」事變〉,《史學月刊》1997年10期

[9] 見蕭欣義:〈國共長期倡導台灣獨立的史實〉第四章〈中共曾經長期倡導台獨〉,原載《台獨》月刊第111期/5.28.1981

[10]見Edgar Snow:Red Star Over China(New York: Random House, 1948),第88至89頁

[11]見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紅軍長征途中曾經建立的兩個「共和國」〉,2007年5月8日

[12]見〈《對內蒙古人民宣言》的發表〉,載「內蒙古新聞網」,2015年7月27日

[13]上述電報均摘見:〈斯大林與毛澤東關於外蒙古問題的電報資料(1945年)〉——摘自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斯大林年譜》及1979年版《斯大林文集》

文:程翔
編輯:馮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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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

程翔 - 構築中國的「哭牆」——評長篇小說《路》

星期日生活   201613

【明報專訊】今年是中共領導人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50周年,也是他逝世40周年。

他生命中最後十年發動的這場政治運動,對中華民族所造成的災難是空前的。

根據中共開國元老之一的葉劍英元帥的說法,它導致2000萬人死亡,一億多人受到種種迫害(註一)。

這種大規模的殺戮和迫害,必然造成人性的極端扭曲,而這種扭曲正是今天中國人道德敗壞的根源(註二)。

對於這場災難,北大教授季羡林先是用四個「最」來形容:最野蠻、最殘暴、最愚昧、最荒謬;繼而用「六個極端」來形容:「極端野蠻、極端殘酷、極端荒謬、極端愚昧、極端滅絕人性、極端違反天良的人類悲劇」(註三)。

因此,記錄、反思這場民族災難,從而保存歷史真相,牢記歷史教訓,防止災難再臨,成為每一個過來人都應該盡的責任和義務。

很多人都義無反顧地挑起這個擔子,有的從正史的角度,詳細記載並分析其因由、發展和結局,例如祝世華先生窮逾10年時間寫出120萬字的巨著《反思錄》;有的是個人經歷的回憶,把刻骨銘心的痛苦經驗記載下來,例如巴金老人的《隨想錄》;有的則是從保存歷史檔案的角度,努力把這十年間中共中央為推動這場瘋狂運動而發出的文件保存起來作為警世罪證,例如建於網絡上的「文革博物館」等等。

更多人是通過文學藝術創作來控訴這場災難。

最早面世的要數70年代中出現的「傷痕文學」,而以白樺先生的《苦戀》,影響最為深遠。最近面世的則有史詩式長篇小說《路》。

該巨著凡四卷230萬字,把19491976年這近30年間中華民族所經歷的政治災難以小說的方式呈現在讀者面前。

《路》的作者黃向明(香港大學中文學院客座講師)就是想為這27年間,特別是文革期間的枉死者以及蒙不白之冤者豎立一堵「哭牆」。作者借小說主人翁的話來表達自己的心迹:

我想在災難過去之後,建造一堵『哭牆』……」

「『哭牆』?」

「是的,『哭牆』。然而不是用磚頭,而是用文字。」王一眠解釋道,「我和幾個生死之交商定合寫一部長篇小說《路》,把『毛始皇』暴政統治造成的一切災難,忠實地記錄下來,置之於光天化日之下,袒露於中國和世界人民面前。」

「我們的書將會是用血換來的,是和着淚寫成的。如果我們能夠活着把它寫出來,那就是我們畢生最大的幸福,是我們留給後代的最佳禮品。但願這兩部書能帶着我們的祝福走向人間吧。它們帶去的不是仇恨和報復,而是一面鏡子,從中可以照見惡和善,醜和美,照見絕望和希望。它們帶去的是對我們偉大祖國和人民的一片赤誠……」
(《路》第四卷第250頁)

作者在《路》這堵「哭牆」裏,詳細記載了「文革」這場運動如何把人性隱藏的邪惡全面釋放出來,使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夠想出很多辦法來折磨魚肉其同類。例如:

1. 摧殘肉體的酷刑

「很多單位的『群眾專政隊』迫害幹部和群眾的手段殘忍得難以置信,令人不寒而慄。他們使用的刑具有剪刀、匕首、皮鞭、鋼條、烙鐵、吊車、毒蟲、野獸、8號鐵線等等等等足有40多種吶!」高靜雪繼續說道,「各種慘無人道的酷刑更多達100多種。比如說:『扎竹籤』、『割手指』、『壓扁擔』、『老虎櫈』、『勒脖子』、『鉗乳房』、『燒陰戶』、『烙肚臍』、『插肛門』、『裝麻袋』、『蝎子蟄』、『野狗咬』、『高壓電』、『慢火烤』、『活剝皮』……」
(《路》第四卷第318頁)

2. 摧毁精神的手段

入「棚」伊始,「牛兒們」就被迫在脖子上懸掛寫有個人罪名的大木牌,齊唱《我是牛鬼蛇神》這種自我詛咒的「懺悔歌」。接着便要「淨頭」。所謂「淨頭」,就是專為「牛兒們」設計並剃出最為時尚的「文革髮型」。流行最廣的是「全光頭」、「陰陽頭」和「十字頭」三種。

「全光頭」是將頭髮剃個精光。「陰陽頭」則頭髮留下一半,是為「陰」;剃光一半,是為「陽」。至於「十字頭」,就是把頭頂正中剃成一個十字型、光禿禿的溝。陽光輝照,那十字,亮晶晶、明燦燦,尤為醒目,也煞是驚人。

這些髮型除了大可羞辱「牛兒們」,更能遠遠招來無數眼球,立馬確定此頭主人的「反動身分」。
(《路》第四卷第246頁)

接着「吐」,「吐」,「吐」,「吐」,「吐」,「吐」……一連三次,六個人每人三口「濃痰」,機關槍似不停向高石寒發射。白色的、灰色的、黃色的、綠色的、黑色的,還有帶血絲的痰。吐得他臉上、手上、身上到處都是……這對一個人,尤其是知識分子尊嚴的踐踏與人格的侮辱遠遠超過皮肉的酷刑!
(《路》第四卷第345頁)

3. 毁滅人性的辦法

「最可怕的是人性的泯滅,道德的沉淪……」

「運動的領導號召大家站穩立場,互相揭發,大義滅親,互相檢舉。造成了人人猜疑,互不信任,說謊成風,動輒上綱上線的惡劣風氣。」王玫解釋道,「有的人為了撈取政治資本,有的人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罪名』,整天揣着個小本子,聽見誰講了一句有毛病的話,就馬上記下來,然後向上級告密,以便邀功請賞。在當今的社會,很多人已經被折磨和蹂躪得喪失了基本的『人性』。人和人之間再也沒有什麼人情和友情,就連血肉相連的親情和愛情,也都已被砸碎、碾成齏粉,當作垃圾,拋骨揚灰了。現在,很多人連父母兒女都不信,還會信誰?!他們跟任何人都不能,也不敢掏心窩,講真話。因為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互相出賣的情况太普遍了……」

「(有一個人),為了爭取『火線入黨』,居然不顧父子之情,踢斷了老爹的腿骨,還拽着老頭子到『革委會』去『請功』,同時交上了一份『入黨申請書』!」
(《路》第四卷第296頁)

以上隨便舉的例子,在《路》這堵「哭牆」上不斷有記載,因為在這短短30年不到的時間裏,毛澤東就發動了超過50場政治運動(註四),每一場運動,中國人民都為之付出了巨大的代價。《路》就是忠實記載了中華民族的精英,是如何被毛澤東和他的「一黨專政」制度從肉體上、精神上、乃至人性上消滅掉。
在《路》裏,通過作者細緻的描述,我們看到:

‧人的生命、尊嚴、價值以及權利是如何受到空前的踐踏,人性受到極大的扭曲;
‧以殘忍暴力決定一切是非,殘酷鬥爭無情打擊造就出野獸般的性情,滅絕天良的心靈;
‧法治被徹底摧毁,民主被異化為暴民政治;極端思維主宰一切,愈極端愈正確;
‧個人失去思考能力,集體被「愚化」,以致全民族走向瘋狂;與此同時,個人崇拜到達愚昧狀態,毛澤東從「人」變成「神」;
‧在日常生活中,打擊報復氾濫成災,每個人都被迫在攻擊和防範的夾縫中緊張顫慄;

所以,《路》可以說是生動地說明了今天中華民族道德淪亡的肇因。

作者黃向明先生是抗日名將黃琪翔之子。黃琪翔任「中國遠征軍」副司令員期間,在19445月指揮了「滇西緬北戰役」,全滅日軍5萬多人,收復國土24,000平方公里,戰績彪炳。他母親郭秀儀早在1938年,就連同孫中山夫人宋慶齡、蔣介石夫人宋美齡、周恩來夫人鄧穎超等創建了「中國婦女救國會」、「中國戰時兒童保育會」,共收養了三萬多名孤兒,是有名的婦運先驅。

由於父母親的關係,黃向明同國共兩黨的高層,以及各「民主黨派」的負責人都十分稔熟。正是目睹父親、中共開國元勛、以及曾經支持過中共的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在中共建政後都無一倖免地走上厄運,使他早在1962年就萌生以文學來控訴這個制度的念頭。所以,這部巨著是他歷時50年的嘔心瀝血的成果。但是,內地的環境使他只能夠悄悄地積累資料,直至1982年因為葉劍英、鄧穎超的關係得以舉家遷移來港,他才能把計劃付諸實踐,且看他如何珍惜香港這種自由:

「海闊任魚躍,天高任鳥飛」不亦樂乎!!!香港——這個我寤寐思服的自由創作的天堂,終於容我直抒胸臆、盡敘情懷;終於容我去圓我的「夢」,那個用我的「血」、「情」、「心」、「命」以及整個魂靈熔鑄的「夢」;終於容我放膽奮力求索「人生之路」、「民族之路」、「國家之路」……
(見《路》自序)

按體裁而言,《路》屬於「紀實文學」(或「報告文學」)。雖然故事是虛構的,但書中的很多事件是有根據可查的。作者集文學家、歷史學家、政治家、文化學家等多種角色功能於一身,依託文學作品研究和反思歷史。書中大量借用了第一手資料(這些資料的人物、事件、時間、地點均可查證),使人們相信小說所描述的世界是真實存在過的,以期震撼讀者的心靈。作者希望通過剖析「文革」的禍害,使人們領悟極權主義的統治如何給人類帶來的毁滅性的災難。

寫文革時期中國民間社會生活慘况的有很多人,包括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高行健的《靈山》和莫言的《豐乳肥臀》。高行健的小說,更多的是描繪一個人在大動盪、大悲劇的時代裏如何「追求內心的平和與自由」,他更明言自己今後會遠離文革、遠離中國(註五)。莫言則不諱言自己在現實生活中「可以是孫子、懦夫、可憐蟲」(註六),換言之,正義只能在小說裏伸張,所以他仍然甘心情願地奉黨之命去書寫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的講話》。兩位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都選擇遠離政治,這是他們的個人自由,旁人無從置喙。但這樣的選擇就使得他們的作品與今日中國的現實生活有所脫離,因而難以通過自己的筆觸去推動中國社會的進步。正因為此,雖然他們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的桂冠,但其作品對社會控訴的力度遠不及白樺的《苦戀》。

探索「國家之路」

《路》可貴之處,就是秉持文人風骨,深深介入現實政治。小說取名《路》,正反映了作者汲汲於探索「人生之路」、「民族之路」、和「國家之路」。他對造成這場災難的專政三大元素(一個主義、一個領袖、一個政黨)實行無情鞭撻,從不退縮,也表達了對當前政治(不准討論政治改革,不准研究歷史錯誤)深表不滿和憂慮。這種不畏懼、不迴避政治這頭猛虎的氣魄是兩位諾貝爾獎得主所欠缺的。他在書中這樣期許自己:

難免今生浩嘆,傳唱今古曰:「垂頭自惜千金骨,伏櫪仍存萬里心。」我自信必能「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雲帆濟滄海!」……濁世中,絕不屈服,苟延殘喘;屈辱中,奮發圖強,臥薪嘗膽。不經恐懼,何來膽量?不遭橫禍,怎會堅強?人在恐懼和橫禍的磨礪中,脫胎換骨,百煉成鋼。活着就要有骨氣,更剛強。我誓以遍體鱗傷的半條性命,去呼喚自身與民眾之覺醒於迷失惆悵。(見《路》自序)
壯哉斯言!而作者錚錚風骨,拳拳赤誠亦於此表露無遺。

《路》在文革50周年前夕面世,對於今天大陸興起的「崇拜毛澤東」熱潮可說是「當頭棒喝」。內地學者已經憂心忡忡地指出中國今天處於「亞文革」(註七)的狀態。忽聞又有人建議把毛誕(1226日)定為「中國人民節」,聯署者赫然包括近百位曾經被毛澤東在文革中整死的一系列黨國元老的子弟們(註八)。這說明經歷過毛澤東「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的洗腦式教育後,這種乖乎人倫常理的禍害至今仍然未能清除。這正是小說作者和很多中國人一樣感到擔憂痛心的地方。但願《路》這堵「中國的哭牆」能夠使當權派和「毛左」們重拾一點理性。

一、見李銳:《如何看待毛澤東》,該文是李銳為祝世華《反思錄》所寫的序言。這個死人數目有爭議,但不在本文討論範圍。
二、201141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與國務院參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座談時承認:「誠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見新華社當天報道)
三、四個「最」見《牛棚雜憶》,六個極端,見《季羡林散文全編》的〈卷首語〉
四、上述統計見胡甫臣:〈對建國後歷次政治運動的認識〉
五、見潘維庭:〈高行健:不談文革 遠離中國〉,20131113日, http://www.storm.mg/lifestyle/25974
六、見〈莫言是叛徒嗎?〉,鳳凰網,20121215
七、見程映紅:〈中國政治的「亞文革」狀態〉,2013715
八、見 http://blog.sina.cn
文/程翔
圖/黃向明提供、網上圖片
編輯/屈曉彤
fb http://www.facebook.com/SundayMingpao


作者父母與國共兩黨高層合照_19378月國共兩黨和平談判期間攝於南京黃宅。右起:朱德、周恩來、黃琪翔(作者父親)、郭秀儀(作者母親)、葉劍英、張群(國民黨代表)。

2015年5月22日 星期五

陶傑 - 有趣小事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5月21日

香港資深愛國記者程翔先生回憶中國官員魯平,其中記述魯平的「人情味」,頗為有趣:

「六四後,我和太太都離開了文匯報,跟魯平乃至整個香港左派的關係都斷了。有一天,魯平到訪香港科技大學,在這處見到我太太,立刻偏離原來前進的方向,特意走過來與我太太握手問好。相比之下,有些原來的左派的朋友,對我們避之唯恐不及,則魯平的風度及對朋友的真摯,是令人難忘的。」所以,程先生說:「從私人的角度,我對魯平是很尊敬和感激的。」

此段珍貴文字,由文化角度,有兩大看點。

第一,是「六四」後,作者的「左派朋友」對作者之「唯恐走避不及」。為什麼呢?因為程先生那時已被「定性」為反共反中人物,在中國人社會,一旦「定性」,你身邊本來跟你要好的人,當然「唯恐走避不及」。

大陸有追憶「大右派」章伯鈞的傳記:「反右運動之前,章伯鈞時常在家開會待客,史良、沈鈞儒、儲安平、羅隆基、吳晗、許廣平、柳亞子、齊白石、梅蘭芳、馬連良等人,均是座上客。章伯鈞先生被打成右派後,門庭冷落。」

為何「唯恐走避不及」、「門庭冷落」?因為要看主人的臉色,藝術家當有赤子之心,但中國連齊白石、梅蘭芳、馬連良這等藝術家,都深知圓滑活絡、趨吉避凶、「寧買當頭起,莫買當頭跌」的股價插水當即拋售的生存之道,何況在香港那些「左派的朋友」。

中國人做哪一行,由開飛機到打鐵,都要訓練,唯獨仰觀主人臉色的奴僕走位之道,皆與生俱來,基因齊備,不須人教,所以拜讀程先生大作,看到這一段,看過中國現代名人許多相同經歷,實在耳熟能詳,但我還是忍不住「噗嗤」一笑──魯平「偏離原來的前進方向」──這一句實在是文字描寫之典範──之後,主人有了新姿態,嘩,這個股票,止跌停牌了,程翔的左派中國「朋友」,有沒有跟隨在復牌之後恢復笑臉,電話問候,聚攏過來,紛紛大手再入貨?

至於魯平這一握手再「定性」,程先生覺得感激。他覺得魯平很「開明」,很「念舊情」,這一點,程先生比較老實,魯平是一名共產黨員,共產黨的「開明」,皆是為了「組織工作需要」。周恩來關懷文化人、藝術家,形象「開明」,但是形勢一轉變,「敬愛的周總理」可以簽署將自己做戲劇演員、天真爛漫的姪女孫維世投入監獄。程先生後來不幸坐牢,未知魯平有寫過求情信並來探望否?

了解中國,要明白「人性」與「黨性」。中國的人性,受到專政的黨性統治、規範、扭曲,彼此有如男上女下、陰陽交泰。人性願意捱,乃有黨性之樂意虐打。虐打你幾天,忽然呵護你一分鐘,看,你就感激他的「開明」了。懂得一點道家哲學,你會更了解中國人。

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程翔 - 憶魯平,看香港「怎麽辦」?

2015年5月19-20日

【明報專訊】魯平先生是我認識的京官中,交往最多的其中一個。上世紀80年代我任《文匯報》駐京記者時,那時的重點新聞就是香港回歸和《基本法》的草擬,而主管這兩項工作的就是時任國務院港澳辦秘書長的魯平。我們彼此就在工作過程中認識、交往。

魯平先生對我的駐京工作幫助很大。從工作上看,每當中共領導人會見香港客人闡述對收回香港的立場、方針、政策時,他都會盡可能讓我列席旁聽,讓我多了解中共的想法,以便更好的「宣傳」中共的政策。當然,讓不讓我列席,全視乎他衡量會見的保密性大不大而定,例如,鄧小平會見黃麗松時,他就不讓我旁聽,因為那時中共尚未公布收回香港的决策。到了鄧小平會見包玉剛時,這决策已經公布了,所以就允許我旁聽。但即使是列席這些保密性不强的會見,對我來說還是很有幫助的。

從生活上看,魯平先生也很照顧我和太太。1981年開始駐京時,北京各方面的物質都非常短缺匱乏,更沒有恰當的辦公地點。我和太太兩人的工作和生活都只能窩在華僑大厦一間只有70方呎左右的房間長達3年。魯平先生知道後,就在港澳辦位於三源里的宿舍中騰出一個「一居室」 給我夫婦居住,使駐京生活得到了一些改善。

「六四」後,我和太太都離開了《文匯報》,跟魯平乃至整個香港左派的關係都斷了。有一天,魯平到訪香港科技大學,在遠處見到我太太(當時她在科大工作),立刻偏離原來的前進方向,特意走過來與我太太握手問好。相比之下,有些原來的左派的朋友,對我們避之唯恐不及,則魯平的風度及對朋友的真摯是令人難忘的。

所以,從私人的角度,我對魯平是很尊敬和感激的。至於他在香港問題上盡心盡力,為香港的平穩過渡而嘔心瀝血,竭盡所能,則是人所共知。不管人們是否贊成中共的對港政策,但對魯平個人的付出,則是多所肯定。

但是,從香港政策的角度看,我同魯平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從魯平身上,我隱隱然看到中共對港政策會隨着香港回歸而漸漸偏離其「一國兩制」的初衷。這並不是說魯平或者中共有意欺騙香港人,而是說他們的習慣思維以及習慣行事等,在在都使人對中共的政策產生懷疑。

魯平是一個忠實的共產黨員。如果用劉賓雁先生的比喻,他是屬於「第一種忠誠」的人。這可從他的回憶錄《魯平口述香港回歸》看出。雖然他一家人歷盡文化大革命的摧殘,但他「從來沒有懷疑過黨的領導,對毛主席一直是非常崇拜」……「對黨,我始終沒有動搖過」(p.170-179)。作為一個忠實的共產黨員,魯平的思維,就反映了整個共產黨的思維模式,而這些思維模式,我認為是不利於「一國兩制」的實踐的。我這裏舉幾個例子。

一,「港人治港」不科學

1986年初開始草擬《基本法》時,有位香港記者(已記不起哪一位)問魯平,「港人治港」如何治?記者這問題完全沒有機心,更不是要存心為難人,卻想不到魯平大發脾氣說:「港人治港」不科學!誰是「港人」啊?「港人」在哪裏啊?連珠炮發反問那個記者。

我想,天啊!「港人治港」的口號是1982年提出來的,在整個中英談判中,都一直用來吸引香港人接受回歸的一個口號。可是《中英聯合聲明》墨汁未乾,「港人治港」的口號就變得「不科學」。那麽這個「不科學」的提法為什麽在《中英聯合聲明》草簽之前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出來吸引香港人?這不是存心騙人嗎?

魯平當年的這句話沒有引起太多港人的注意。我卻非常反感,因為這句話反映了中共把香港拿到手以後,過去動聽的說話就不見了,而且連番反問「誰是港人、港人在哪裏」?說明原來在京官眼裏根本不存在「港人」。我雖然反感,但作為《文匯報》記者,不便反駁。但專欄作家林保華先生就不客氣,尖銳地批評了魯平。他認為,這並不是魯平衝口而出的話,而是反映其共產黨的思維。根據林保華先生的解讀:

「港人治港」不科學的根本原因在於那「治」字。中共收回香港主權治權,怎麼可以給港人「治」港呢?治權留在北京,是北京統「治」香港。港人只能有「管理」權,所以用「港人管港」才夠確切。(見林保華 《「港人治港」何以不科學》見《信報》1986.1.14)

這個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因為證諸後來通過的《基本法》第二條,寫的正是「行政管理權」而不是「治權」。所以自從魯平提出「港人治港不科學」後,我就看到,北京信誓旦旦的承諾是可以隨時更改的。

二,「新界」不能寫進《基本法》

很多人可能沒有注意到,魯平是堅决反對在《基本法》內寫上「新界」這個地名。不得已需要寫時就必須加上括號(「」)。《基本法》第一稿提到香港的地理範圍時說:「香港,包括香港島和深圳河以南的九龍半島及附近島嶼……」,不提新界。1990年通過《基本法》時全國人大的决議也是這樣寫:「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香港島、九龍半島,以及所轄的島嶼和附近海域」,也是不提新界。但這樣的表述在提到新界原居民時就不可能再用了,所以《基本法》第122條表述新界原居民時就改為:「1898年在香港的原有鄉村居民」,總之就是要迴避「新界」兩字。到了實在不能迴避時,就在新界兩字前後加上括號,例如《基本法》第40條:「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括號表達了「我不承認」的思維。

這是一件小事,所以當年並沒有引起任何風波。但見微知著,從這件小事中我們卻清楚地看到中共的思維模式對香港長遠來說是不利的。

有一天我到魯平家作客,我說:「一國兩制」是一個很脫俗、很有創意、很富想像力的構思,這個政策若要成功,執行的人必須是同樣脫俗超凡、同樣有創意和富想像力的人才能勝任。如果執行的人囿於傳統觀念、歷史成見以及自己的習慣思維,則更脫俗的構思執行起來也會走樣。

魯平聽出我話裏有話,就問:你是什麽意思?我說,就是你要新界改名的問題。既然是「一國兩制」,既然是「一切不變」,為什麽一定要新界改名?魯平說,不行,這個名反映了英國對中國的侵略,是中國人的恥辱。我知道他一定會這樣回答,所以我就問,那麽新疆呢?新疆這個名是不是反映了漢族對維族的侵略,是維族的恥辱?新疆應否也改名?魯平為之語塞,非常不滿的盯着我。

我從魯平要新界改名一事看出,魯平作為制定香港回歸政策「十二條」的主導者,尚且不能排除傳統觀念的束綁,更何况比他低級的人或者是繼任人?

看香港問題,用中國大陸的傳統觀念看,她是中國的恥辱。但是為什麽不能把她看成中國的瑰寶呢?因為事實上香港自登上歷史舞台以來,在過去150多年來一直默默地在推動中國走向現代文明,這方面的貢獻是任何一個內地城市都不能望其項背的。囿於傳統觀念,則對香港政策必然停留在「洗脫歷史恥辱」,只有擺脫傳統觀念,才能繼續讓香港發揮其重要的歷史作用。

傳統觀念多的是啊,例如:中央高於地方、國家先於人民、英國撤退必然留下蘇州屎、殖民地人民必然缺乏國家觀念……等等,誰都可以舉出一大串。這些觀念或許有其道理,但它們卻會把執行者的思維和政策引導到「以管為主」、「以我為主」的行為模式,從而忽略了香港這個公民社會比較多元成熟、肌體和精神都鮮活蹦跳的特點。如果執行者都被這形形色色的傳統觀念困囿,則「一國兩制」最終只能變成毫無特色的「深圳式特區」。

所以,從新界改名一事,我就預感到隨着香港回歸,將會有京官不斷把他們的定見强加給香港,例如:「特首愛國愛港是天經地義的」等一類的論調。

三,香港只能是經濟城市,不能成為政治城市

(續昨)魯平在起草《基本法》的過程中,一個反覆强調的觀點是:香港只能是經濟城市,不能成為政治城市。

所以有一次我又對他說:我認為制度是一個整體。每一個制度都具有你認為好的一面,同時也具有你認為不好的一面。好與壞,是同一個制度的一體兩面。既然中央希望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你就得準備包容它那些你認為不太好、甚至是壞的一面。如果排除了你認為不好的一面,就等於割裂了它的整體性,那麽它好的一面也就會慢慢式微了,我舉的例子就是思想言論自由(中共所不喜歡的)對維持金融中心(中共所喜歡的)地位的重要性。

魯平駁斥我說,一旦香港變成政治城市,對內而言就會紛爭不息,對外而言就會為外國勢力提供可乘之機。魯平這個觀點幾乎是所有共產黨人都共有的。

從魯平「只要資本主義的經濟,不要資本主義的政治」這種觀點,我當時就預感到,對中共來說,「一國兩制」中的「兩制」,只適用於經濟領域,不適用於政治領域。在政治領域,中共的政策會慢慢令香港走向「一國」,當年的這種觀察,今天看來可謂不幸而言中。

四,民主回歸是假,民主拒共是真

在《基本法》草擬工作開展以後,多個民間團體在1986年11月2日,在紅磡高山劇場召開「高山大會」,要求在1988年就實行直選(所謂「八八直選」),當日大會,象徵1980年代港人民主意識的高峰。會後各參與團體組成「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以便落實「民主回歸」的理想。他們希望通過有組織的行動,爭取當時正在草擬的《基本法》給與香港更多民主空間。

我當時身在北京,沒有參加「高山大會」,但仍感覺到香港人對「民主回歸」的熱切期待,所以就把香港人在「高山大會」上所表現出來的對民主回歸的支持情况告訴魯平。想不到他冷冷的彈出一句話:「民主回歸是假,民主拒共是真」!我無言以對!

從魯平這一句話,我體會到中共不可能真的相信香港人,或者更準確一點,不可能真的相信香港的民主派。事實證明這個觀察完全正確。

五,香港不能成為顛覆基地

《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從一開始就碰到一個尖銳的問題,魯平警告香港不能成為顛覆中央的基地。所以從第一稿開始就寫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應以法律禁止任何導致國家分裂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活動」(見第一稿、第二章第12條,1987年4月13日,到第七稿時才演變成為現在的第23條)。我覺得,這反映了從一開始,中央對香港的不信任。這種不信任對「一國兩制」的落實是有很大障礙的。

我於是找機會對魯平說:你這樣寫,你就在默認現在的中央政府是走向人民的對立面。他問我何解?我說,從歷史看,香港從來就是一個顛覆中央政府的基地,例如孫中山先生以香港為基地顛覆了滿清,國民黨同樣以香港為基地顛覆了北洋政府(我是指20年代的北伐),共產黨也是以香港為基地顛覆了國民黨。從歷史上看,每當中央政府走向人民的對立面時,自然就會有人從香港發出反對這個政府的聲音。所以如果你認為香港在顛覆中央政府,那麽就說明這個中央政府已經走向人民的對立面,它才會懼怕香港。他聽後默不作聲,只是笑我少不更事,看問題太簡單化。但無論如何,我看到這個顛覆罪持續保留到第六稿後,終於在第七稿被删掉。

可是好景不常,「六四」之後,這個反顛覆條款又捲土重來。

我最後一次見魯平是在1989年5月下旬,當時正值天安門學運高潮。中共已經舉行了「5‧19動員大會」,宣布首都戒嚴,但還未動手鎮壓。香港發生了百萬人上街遊行反對鎮壓的壯舉。整個《基本法》草擬工作被迫停頓下來,作為港澳辦的領導之一,魯平對香港局勢憂心忡忡。他對我說:「你們香港啊!不能成為顛覆中央的基地啊!」。可見,對共產黨人來說,香港成為顛覆基地的可能性是他們念茲在茲的魔影。他接着搖搖頭,無奈地嘆息:「看來《基本法》要訂得嚴一點了」。

我相信,這個「嚴一點」,就體現在《基本法》23條在「六四」前後兩個版本的不同。「六四」前的23條版本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針對的只有四種行為。「六四」後的版本除了上述內容外,還增加了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共七宗罪。

值得指出的是,「六四」後在1990年通過的《基本法》第23條,嚴格來說比中共1993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即舊國安法)還來得嚴格,換言之,對香港人的設防比對大陸人的設防還要嚴厲。因為舊國安法只禁止5種行為,即:

(一)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四)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但香港的23條則多了兩罪(涉及與外國的政治聯繫)。魯平口中的「要嚴一點」,就體現在比內地的國安法還要嚴。

通過同魯平這些坦率的交流,我在1980年代已經對「一國兩制」不敢樂觀。《基本法》頒布25年來,看看官方不斷地對它進行隨心所欲的解讀,以及官方對港人的不斷設防,這一切,可以說,從魯平的思維已經看出其端倪了。

借用魯平的名句:「怎麽辦?怎麽辦?怎麽辦?」,我也想問,從魯平身上看到中共的思維,而面對這種與香港格格不入的思維,香港今後「怎麽辦」? 

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

程翔 - 魯平先生欠香港一個公道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5月5日

驚聞魯平先生因病不治,於前日在北京醫院去世。魯平從上世紀70年代末就從事港澳工作,對中國收回香港、澳門立下汗馬功勞,所以成為港澳兩地人民最熟悉的京官。如今溘然去世,不少人感到惋惜,願他的家人節哀順變。

在今天香港因為全國人大常委有關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8.31決定爭議不斷情況下,魯平的去世,是特別令人覺得遺憾的,因為他參與香港《基本法》制定的全過程,應該是最了解《基本法》原意的京官之一。現在,他帶着對《基本法》原來立法意圖的認知離開這個世界,使香港人在面對北京隨心所欲地修正對《基本法》的認知、肆意地增添《基本法》原來沒有的規定、意圖和論述等,無法作出有力的反駁。

當年承諾皆被扭曲


《基本法》在1990年頒佈後,由於香港市民乃至國際社會尚未完全放心,魯平曾經代表中央闡述對《基本法》有關香港民主發展的安排,也代表中央作出對港人的承諾。當年的這些理解和承諾,如今都將隨着他的逝世而灰飛煙滅。

1993年3月18日,《人民日報》海外版頭版發表魯平的長篇文章,對香港立法機關第三屆以後組成進行解說,他明確表示,2008年之後,「香港如何發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只要有三分二立法會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就可以,不必要中央同意」。

魯平這個表白亦獲得中國外交部認同。1994年2月28日外交部披露當時中英談判的信件,當中引述「英方問中方能否保證2007年後香港有普選」,中方回答說:「中央不用保證,因為這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會由特區作主。」(見《人民日報》1994年3月1日)。

為對國際社會宣傳,這個表述亦被繙譯、刊登在英文《中國日報》上:「With regard to election of all member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AR by universal suffrage after 2007, ......It is a question to be decided by the Hong Kong SAR itself and it needs no guarantee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這番承諾雖然只涉及立法會而非行政長官選舉,但其精神(即立法原意)同去年人大8.31決定比,確是大異其趣。魯平這番話當然是有所本,因為這的確是當年《基本法》的立法原意。當年他出任基本法草委會副秘書長,如此形容制定該法時的慎重性。

魯平曾說:「每一條文從草擬到成形,均經過小組會多次討論,獲得小組三分之二委員的通過,提交大會討論後也需獲得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才寫入草案。」(見《魯平——口述香港回歸》)

他在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時又指,《基本法》的制定十分嚴格:「當時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共有59名委員,其中內地委員36人,香港委員23人,為充份反映香港委員的意見,規定《基本法》必須獲得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整個《基本法》160項條款逐條列出,逐一通過,每條都要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經過反覆討論、修改、審議、數易其稿。」(見曹景行專訪:「魯平細述香港回歸前世今生」2007年7月12日)。

由此可見,《基本法》對香港普選的定義和實現普選的路徑,是很明確的,魯平對此應最有發言權。當年的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項淳一(負責《基本法》的正式立法工作)在《文匯報》出版的《基本法的誕生》一書中也說,《基本法》政制「只是比較具體地規定了頭十年的發展,將來就是香港人自己的事情……由香港人自己去完善」。

遺憾的是,這些莊嚴的承諾如今北京當局都不提了,而親口對香港人作出這些莊嚴承諾的人,包括項淳一和魯平,也相繼乘鶴西去。我們在哀悼魯平的同時,也忍不住想說一句:魯平先生欠香港、也欠歷史一個公道,他本應把《基本法》當年的立法原意原原本本說出,並以當年立法時的嚴謹態度,捍衞《基本法》免受權力的扭曲性解讀。

程翔
《文匯報》前駐京記者


李怡 - 魯平

小評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5月5日

魯平去世,梁振英「致以最沉痛的哀悼」,說「我們永遠懷念您!」

習慣講大話的特首,這次的哀悼大概有點真,只不過不是「我們」而是他自己懷念而已。

周恩來時代,魯平不沾港澳工作,在英國提出九七年新界租約期滿的香港前途問題後,為開展中英談判,中共才把他從外文局調到港澳辦,因為他懂英文和在外文局對國外的事較有接觸。他任港澳辦副主任期間,把梁振英從一個商人提到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位置上,並培養梁逐漸成為中共卵翼下的未來治港者。我們要懷念他嗎?

空降港澳工作的魯平,在大陸封閉的體制生活久了,其實是不了解香港的。1991年,中英就香港建新機場的談判中,他就堅持香港機場要「低成本,高效益」,說千億投資會把香港儲備花光,沒錢留給回歸後的特區,連說「怎麼辦」?又拿深圳機場的建造費相比,實際上是無知和表露專權政治的專橫。

過去的港澳辦,對香港事務是謙卑的。魯平留下的,是一個專橫的港澳辦,還送給香港人一個梁振英。

2015年4月22日 星期三

程翔 - 從高瑜案看香港23條立法

2015年4月22日

【明報專訊】內地名記者高瑜被重判7年,引起國際上很大的關注。我認識她足足30個年頭,目睹她在過去的30年間,為中國的民主、自由以及政治透明,三度身陷囹圄,為全體中華民族的進步付出了沉重的個人代價。

凡是跑中國新聞而又有一定年資的記者,幾乎可以說沒有人不認識她。這是因為她樂於幫助同行、提攜後學的作風,早已享譽新聞界。上世紀80年代初期我初到北京工作,人生路不熟,也是靠她的幫忙才能克服重重困難。

這次她再一次被囚,是因為被指控泄漏了中共2013年第9號文件《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况的通報》。內地學者把這個文件歸納為「七不講」,即:一、憲政民主不要講,因為它企圖否定黨的領導、否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二、普世價值不要講,因為它企圖動搖黨執政的思想理論基礎;三、新聞自由不要講,因為它挑戰中國黨管媒體原則和新聞出版管理制度;四、公民社會不要講,因為它企圖瓦解黨執政的社會基礎;五、司法獨立不要講,因為它企圖改變中國司法制度;六、權貴資產階級不要講,因為它質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社會主義性質;七、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錯誤不要講,因為它企圖否定中國共產黨歷史和新中國歷史。一句話,「七不講」要禁絕一切對中共的執政合法性以及它種種政策的合理性的質疑。

「七不講」中,前5者是人類經歷了同封建主義、極權主義等落後政治制度相鬥爭幾百年後才總結出來的現代文明的價值,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基石。中共對之禁止,是開文明的倒車,是逆歷史潮流而動。很難想像一個偌大的黨,竟然可以發出這麼反智的文件來禁錮人民的思想。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誰是真正的愛國。中共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乃以國家安全為名,行禁錮人民思想之實。這種政策,或可「維穩」於一時,卻以全體人民愚昧化為代價。反之,高瑜勇於揭露這種荒謬的政策,雖然導致個人身繫牢籠,卻喚醒了全國良知之士奮起鞭撻這種愚民政策。

幾點重要啓示

高瑜案對香港的《基本法》23條立法問題,有幾點重要的啓示。

第一,什麼是國家利益?從中共的角度看,禁止「七不講」等人類文明的基石是符合它維持「一黨專政」的利益,但從人民的角度看,卻是嚴重妨礙國家的進步,長遠來說損害人民的利益。所以將來香港如果要立法,必須打破中共「黨國一體化」的陷阱,堅持釐清黨國利益的分野,當黨和國家利益出現矛盾時,我們只承擔維護國家利益,不承擔維護中共的利益。

第二,什麼是「國家安全」?中共目前正在制定新的《國家安全法》,在此法的草稿中,它把維護中共的執政安全放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之上。從它的角度看,中共的執政安全高於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中共之所以要實行「七不講」,就是把維護自己的執政安全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從人民的角度看,執政黨能否執政,端視乎它能否取得人民的合法授權。所以,將來假如香港要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我們僅僅能承諾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能承諾維護中共的執政安全。此外,新的國安法草案還包含了很多關於國家安全的嶄新定義,例如把意識形態問題也上升為「文化安全」等。「七不講」,就是涉及它所講的「文化安全」。香港的23條立法,就必須僅僅承諾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維護,而不應該廣而推之到中共規定的新範圍。

第三,我們要堅守香港的法治精神。對高瑜案審判有很多細節值得我們警惕:

1. 審訊的公開性:在大陸,凡是涉及國家安全案的都是閉門審判。我們香港這一制要堅持審訊公開,即使涉及大陸定義的「國家安全」,我們也不能接受大陸閉門審判的做法。

2. 取證的合法性:我們在高瑜案中可以看到明顯的非法取證問題,例如她較早時的「供認」原來是在當局以拘捕其子做要挾下作出的「供認」。 這種做法,即使是中共現行的《刑法》也是明顯禁止的。香港這一制對非法取證的問題更加要明確地反對。

3. 保密的實效性:我們知道,中共的9號文件是2013年4月22日發出,準備逐級向下傳達。到5月10日,華東政法大學教師張雪忠在微博首先透露該校傳達了「七不講」的內容,其後中國知名學者、勞動關係學院教授王江松也證實他學校也傳達了此文件。《明鏡》是到8月才發表該文件的全文。換言之,從文件開始傳達到《明鏡》發表,已經歷了最少3個多月。經過這3個多月的傳達,理論上該文件的「秘密」含量已經大大稀釋以至於零。從這個角度看,已經屬於「衆所周知」的「秘密」還算不算是「秘密」?假如我們將來要立法時,一定要考慮這個因為傳達而「秘密性遞減」的因素。

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程翔 - 什麼是《基本法》的初衷?

2015年4月15日

【明報專訊】最近,趁香港《基本法》頒布25周年之機,一衆京官又再隨心所欲地解讀基本法。在香港人聽來,他們每論述一次,就愈偏離基本法的初衷。什麼是基本法的初衷?

我們不妨先看看當年任基本法草委會秘書處負責人的陳佐洱如何形容這個起草過程,他說:

「這部莊嚴的全國性法律從起草到頒布的全過程都非常嚴肅、縝密,每一章每一條每一款甚至每一字、標點符號都經過了香港和內地起草委員們的深思熟慮,甚至激烈的討論。」(引自其回憶錄《交接香港》)

既然整個起草過程是這麼嚴謹,那麼當時中央和香港對寫進基本法的條文應該有相當一致的共識而不至出現根本性的歧義。可是為什麼今天一衆京官卻認為我們對基本法的理解「有偏差」、「有誤區」、要對我們進行「再啓蒙」?還要不斷向我們作出「準確」的「解讀」?難道700萬港人的智商或者中文水平這麼低,以至老是看不懂它嗎?當然不是,之所以有歧義,乃因中共在基本法實施18年來,不斷增添原文本來沒有的新觀念、新規定,新提法、新論述,這些增添及另類解讀的總效果就是對基本法作出實質性的修改。香港人反感的,就是中共憑着對基本法的話語權來推翻33年前對香港人的政治承諾。

中共對香港人作出過什麼政治承諾?這是理解基本法初衷的必要的鑰匙。

1982年當中共確定要收回香港之後,香港人心惶惶,普遍要求繼續維持現狀。當年香港革新會、香港觀察社、浸會書院(當年還未晉身大學)做了3個大型的民意調查,分別顯示有93%、87%及85%的市民希望繼續維持由英國管治的「現狀」(見《香港回歸歷程:鍾士元回憶錄》p.36)。民意希望維持現狀,這是鐵的事實,而且不限於主流社會,也包括左派非主流社會。筆者當時在《文匯報》任職,接觸到中共在港嫡系組織如中華總商會、工聯會、中國銀行等負責人,私底下都表示希望維持現狀。不承認這個事實,我們就無法理解為什麼會有「一國兩制」這個方案,也不可能真正理解基本法的初衷。(至於為什麼會出現民意一邊倒希望維持現狀?這個問題值得中共深刻反省,卻非本文的重點,故略)。

中共對港人的3個政治承諾

面對絕大多數香港人不願意回歸這個事實,中共當時對香港人作出3個政治承諾:

一、香港原有制度不變;
二、中央不派人管理香港;
三、香港實行民主改革。

第一二個是中共主動提出來的,第三個是香港人提出作為接受回歸的前提條件(詳細過程這裏不贅)。在當時就形成琅琅上口的口號:「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民主回歸」。憑着這3點承諾,中共實現了香港的和平接收任務。這3項承諾,都寫成基本法的相關條文,向全體香港市民作出保證。

為什麼中共願意向香港人作出這3項承諾?道理很簡單,政治上,絕大多數香港人不願意回歸,這些承諾有助於穩定人心。經濟上當時中共剛從文革廢墟中重新出發,百廢待舉,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政策需要香港助其起步,這些承諾有利於香港繼續保持繁榮穩定,以便對中國作出貢獻。所以這3個承諾,是客觀形勢使然,所謂形格勢禁,不得不爾已,絕非中共的恩賜。這個客觀事實,早期國內的學者也是認同的,例如在基本法草擬時,全國法律專家張友漁先生就這樣說:

「香港人民長期生活在經濟比較繁榮的資本主義社會,習慣於那樣的生活方式。香港的政治體制比較獨特……經濟制度和教育、科學、文化、社會服務以及對外業務方面,也都有與其他地區不同的特點。加上香港的一部分居民……對我國現行的社會主義制度有所疑慮和恐懼,甚至根本反對。在這種情况下,如果對香港强制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勢必要出問題,損害經濟繁榮。」(見張友漁〈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原因、原則和應包括的內容以及表達方式〉,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參考資料(七),1988年8月》)

3個承諾面目全非

這是一個非常客觀理性貼近當時歷史事實的分析,這就是基本法的初衷。

1997年香港成為囊中物後,政治上已經不怕香港人不願意回歸,經濟上也由於中國經濟迅速發展,香港的作用相對下降而不再覺得要依靠香港,於是當年制定基本法時的初衷就被人漸漸忘記了,當年那種「戒慎恐懼」的心情也就被今天「頤指氣使」的氣焰取代了。

京官忘記了當年基本法的初衷後,他們更通過連番「解讀」,使中共對港人的3個承諾變得面目全非。

關於民主的承諾(即「雙普選」問題),我們看見,通過幾次人大「釋法」、「決定」之後,我們希望得到的普選,變成是「經過中共篩選後的普選」。

關於港人治港的承諾,我們看到,基本法本來承諾了我們高度自治的3項權力(行政、立法、司法),被中共在光天化日下通過一紙《白皮書》就奪走了其中一項(行政管理權)。

關於「一國兩制」的承諾,今年,中共第一次提出港澳事務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見2015年總理李克强向「兩會」提交的《政府工作報告》,過去僅僅提《基本法》)。這個新要求的提出,實際上就是突出「一國」,以「一國」壓「兩制」,「兩制」的空間將進一步被收窄。

李克强這句話,在張榮順的演繹下,就是要求香港做到「既維護香港實行的特殊制度,也維護國家主體實行的制度」,這就遠遠超出基本法最初的原意和初衷。

陳佐洱不是說基本法每一個字都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寫下嗎,那麼為什麼當年要訂立基本法第18條?內地憲法學專家朱福惠(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社會科學處處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第2款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第18條第2款也作出同樣的規定。這樣就排除了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內的許多憲法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適用。」(見《憲法學原理》,第37頁,中信出版社,2005)。

所以,明確排除全國性憲法在香港的適用,正正是基本法的初衷和立法原意,如果當年起草基本法時,像今天京官所說的要和「憲法」結合,則不會設立基本法第18條。

陳佐洱和張榮順都不約而同地指摘香港人對基本法的規定「揣着明白裝糊塗」。誰在「揣着明白裝糊塗」呢?誰違背了基本法的初衷、違背了對香港人的政治承諾呢?  

2014年1月5日 星期日

程翔 - 重讀《歷史的先聲》 拒絕假「普選」

星期日生活   201415

【明報專訊】去年(2013年)8月,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再版了笑蜀先生在1999年編集的《歷史的先聲——半個世紀前的莊嚴承諾》一書(新版時題目的下半部改為「中國共產黨曾經的承諾」)。這本書收錄了中共自19411946年間《新華日報》、《解放日報》、《黨史通訊》、《人民日報》等的短評、講話、社論、文件等,文章原作者包括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鄧小平、潘梓年、章漢夫、夏衍等一些中共高層的言論。當時中國共產黨挑戰國民政府統治的合法性,旗幟鮮明地反對「一黨專政」,要求實行憲政制度,並大聲疾呼地要求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這些普世價值。

中共自詡它「革命」勝利的原因,一靠槍桿子,二靠筆桿子。這些文章,就是它制勝的「筆桿子」。正因為這些承諾,符合廣大中國人民的意願,因而很得民心,而「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的背向使中共得以奪取全國政權。

然而,中共奪權後,卻完全違背了自己的這些承諾,令國家陷入了災難的深淵。笑蜀先生編集這本書,就是要提醒它過去曾經對中國人民作過什麼承諾。可是,單是重刊中共當年的承諾,本身竟然就是犯禁,這是何等荒謬的事,也可見中共的心虛。該書在2000年被中共查禁,而笑蜀先生也因此失去中山大學的教職。

但是,這本書卻成為手無寸鐵的中國人民與中共鬥爭的一件重要思想武器,所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也。所以,該書雖然在大陸被禁,卻在香港一版再版。2002年先由博思出版社出版,十年後再由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出版,可見這本書反專制、反獨裁的威力。

一、中共曾經作過的承諾

本書收集了151篇文章,按其內容共分11輯,核心思想有以下幾點:

1. 反對「一黨專政」

「一黨獨裁,遍地是災!」這是新華日報1946330日社論的標題。社論詳細解釋為什麼在一黨獨裁的政治制度下,會導致全國到處出現災難。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因為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這是《解放日報》19411028日的文章,點出中國結束「一黨專政」的必要性。

2. 主張憲政

1944312日,周恩來在延安各界紀念孫中山先生逝世19周年大會上發表〈人民真有發言權的國家才是真民國〉的演說,「我們認為,欲施行憲政,必須先實行憲政的先決條件,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有三個:一是保障人民民主自由;二是開放黨禁;三是實行地方自治。又說: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很多,但目前全國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言論出版的自由」。

3. 主張普世價值

書中收錄了很多當年中共高舉民主、自由、人權、法治這些普世價值的主張,例如:

民主:

1944612日毛澤東答中外記者團的內容在第二天的《解放日報》上以〈中國的缺點是缺乏民主,應在所有領域貫徹民主〉為題說:「中國是有缺點的,而且是很大的缺點,這種缺點,一言蔽之,就是缺乏民主。中國人民非常需要民主,因為只有民主,……中國內部關係與對外關係,才能走上軌道。」

194435日《新華日報》文章〈強大而民主〉說:「我們再不應該以為,只要船堅利炮就能算是強大的國家。我們必須看出,民主本身就是一個力量。一切財富,一切國防的武器,只有和民主結合起來,才能算是真正強大的力量。我們所要的是民主的強大」。

自由:

《新華日報》1945331日說:「統制思想,以求安於一尊;箝制言論,以使莫敢予毒,這是中國過去專制時代的愚民政策,這是歐洲中古黑暗時代的現象,這是法西斯主義的辦法,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決不適於今日民主的世界,尤不適於必須力求進步的中國……言論出版的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沒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便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不民主便不能團結統一,不能爭取勝利,不能建國,也不能在戰後的世界中享受永久和平的幸福……新聞自由,是民主的標幟;沒有新聞自由,便沒有真正的民主。反之,民主自由是新聞自由的基礎,沒有政治的民主而要得到真正的新聞自由,決不可能。」(〈新聞自由、民主的基礎〉)

人權:

《解放日報》19415月發表題為〈切實保障人民權利〉的社論,提出「保證一切人民(地主、資本家、農民、工人等)的人權、政權,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移之自由權」,強調「我們決不空談保障人權,而是要尊重人類崇高的感情和向上發展的願望」。

法治:

《新華日報》1944720日發表〈法治與人權〉的文章說:「怎樣才算真正的法治?從政治學的一般的觀點看來,至少有下列幾點:(一)法治狀態下的所謂法,最後必依據於人民的公意而創制,故法治必須以民主為其內涵,倘法律最後決定於個人或少數人的意思,則一切依法,便成為毫無意義……。(三)最後而最重要的一點,即在法治之下,一切合法進行的公私行為,非依法律,絕對不能變更之。因為法治的起碼要求,在於建立合法的社會秩序,合法的社會秩序之所以能建立,在於一切合法的行為,受到法律的保障」。

4. 主張軍隊國家化

中共曾經力主軍隊必須國家化,並為此定下標準。《新華日報》1946117日報道了周恩來在116日在重慶政治協商會議上代表中共公布軍隊國家化的具體標準:1.軍隊不屬於個人;2.軍隊不屬於派系;3.軍隊不屬於地方;4.軍隊不屬於政黨;5.軍隊屬於國家。

5. 反對以「國情特殊論」來否定政治改革

《新華日報》1944517日刊文反駁國民黨用國情不同論來拒絕民主制度。它說:「他們說這一套都是外國人的東西,決不適用於中國……原來,科學為求真理,而真理是不分國界的……現在固然再也沒有頑固派用國情特殊,來反對科學——自然科學的真理了。只有在社會現象上,頑固派還在用八十年前的方法來反對真理……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這和機器工業比手工業生產更好一樣,在外國如此,在中國也如此。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國發展起來的民主,卻沒有只適用於某國的民主。有人說:中國雖然要民主,但中國的民主有點特別,是不給人民以自由的。這種說法的荒謬,也和說太陽曆只適用外國、中國人只能用陰曆一樣。」

中共當年這些主張,從精神到文字,都同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零八憲章》沒有多大分別,也同今天中國民間對中共提出的政治改革要求沒有兩樣。

二、中共違背了自己的承諾

很不幸,中共憑這些承諾奪取了全國政權後,卻違背了自己的承諾,在國家憲法上寫上「專政」兩個大字,至今這兩個字仍然高踞《憲法》序言。尤其讓人遺憾的是,毛澤東蔑視憲法及憲政的真正態度,在奪取權力後才暴露出來。1954年第一部憲法起草的修改過程中,毛澤東在杭州憲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實際上就否定了憲政。他說﹕「中華五千年,從來沒有憲法,也沒見什麼損失嘛!……滿清準備玩憲法,結果亡的更快。教訓是深刻的嘛!可我們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憲法,以為憲法就是治國安邦的靈丹妙藥,企圖把黨置於憲法約束之下。我從來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憲法,我就是要破除這種憲法迷信。國民黨有憲法,也挺當回事,還不是被我們趕到了台灣?我們黨沒有憲法,無法無天,結果不是勝利了嗎?所以,迷信憲法的思想是極其錯誤的,是要亡黨的。」他又說:「當然啦,憲法制定是制定了,執行不執行,執行到什麼程度,還要以黨的指示為准。只有傻瓜和反黨分子才會脫離黨的領導,執行憲法。」

由於毛澤東對憲法持這個態度,最高人民法院在1955年做出司法解釋,規定法院在審理刑事訴訟中不得援引憲法。從此中國憲法就成為一紙虛文。1957317日,毛澤東更直接致函周恩來等,提出「取消憲治(法)課」,改設政治課。1961年,毛澤東在秦皇島召開的一次座談會上的講話,解釋了為什麼要廢除憲法課。他說:「我們的黨,好比諸葛亮,對於『憲法』這個阿斗,是懷有極其複雜的感情啊!不公開承認阿斗的領導地位是不好的,是無法向人民群眾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當擺設,也是不好的,是無法讓黨隨意向人民群眾發號施令的,也是遲早要被司馬懿抓去砍頭的。所以,我考慮再三,決定在全國所有學校取消憲法課,開設政治課,讓全國人民明白,第一,阿斗還是有的,諸葛亮也受他的領導,不會胡作非為的,放心好啦;第二,諸葛亮是最厲害的,是會呼風喚雨、撒豆成兵的;不聽他的話,後果會非常嚴重的,嚴重到比地球爆炸還可怕!」

毛澤東這番話,表明中共完全違背了自己的承諾。其結果是導致了中國出現了自從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以來最嚴重的人道主義災難。我時常用兩組數字來概括這場民族災難:

其一是非正常死亡人數,根據官方數字可以申算出不少於4000多萬人:大躍進造成的大饑荒餓死3500萬人,建國初期(1951-55年)鎮壓「反革命」槍斃了約400多萬人。再加上文革時被打死的約400多萬人,接近4500萬之譜。

其二是受政治運動迫害的人數高達一億三千多萬人。以中國當時人口約8億計算,平均每8個人就有一個遭到政治迫害。

這場災難的發生,應驗了中共當年「一黨獨裁、遍地是災」的論斷,也應驗了毛澤東所謂「比地球爆炸還可怕」的警告。這是中共違背自己的關於建設民主的承諾,在憲法上寫上「專政」兩個字的惡果。而不可不慎的是,「專政」這兩個字至今仍然高踞《憲法》序言的位置,更不可不注意的是,「當今聖上」親政以來,未到一年便下達了反普世價值等「七不講」的規定,還軒起一場批判憲政的大風暴。

三、今天重溫此書的現實意義

今天重讀這本書,正值香港到了政治民主化的關鍵時刻。我們能否建立一套真正的普選制度,同香港乃至中國的政治前途都息息相關,所以雖然本書收集的是距今七十多年的文章,卻仍然有很強烈的現實意義。

第一,我們應否允許中共違諾的事實歷史重演?

我們看到,中共違諾的結果,就使中華民族遭遇到歷史所僅見的政治災難。當年中共承諾民主後食言的情况,今日似乎在香港以袖珍版的規模重現。三十年前對香港承諾民主、承諾普選,今天卻準備以「中國特色的普選」(即由中央先篩選候選人、再交香港市民選舉)來敷衍我們。

請讀一讀當年中共是如何提出要「真貨」。《新華日報》1945128日社論說:「中國人民為爭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貨,不是代用品。把一黨專政化一下妝,當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雖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願望相去十萬八千里。中國的人民都在睜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來欺騙我們啊!」

我們今天要求真普選,不就是當年中共要的「真貨」嗎?它今天打算給我們的,不就是它當年所反對的「代用品」嗎?

鑑於今日中共正在香港以袖珍版重覆當年的錯誤,我們應該怎辦?我覺得,我們應該從中國人民遭遇到的這場災難覺醒,制止中共繼續違背承諾。

第二,在普選問題上,中共強行設立了一些無法在《基本法》中找到法律依據的關卡,以遂它操控普選的目的。我們是否只能無奈的接受?

我們不妨重溫中共當年對真普選的認識和要求是怎樣的。中共《新華日報》194422日的社論指出:

*「真正的普選制,不僅選舉權要『普通』、『平等』,而且被選舉權也要『普通』、『平等』;不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選舉權,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

*「廣義地說,選舉權就包括被選舉權在內,有選舉權的運用,就必有被選舉的對像,因而有選舉權存在,就同時有被選舉權存在。如果被選舉權受了限制,則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了限制」。

*「選舉權是不是能夠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運用,與被選舉權有無不合理的限制與剝奪,有着不可分離的密切關係,假使某些人民被剝奪了被選舉權,則有選舉權的人就不能去選」。

*「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做投票的工具罷了」。

當年中共這些話,同我們今天所爭取的真普選,有什麼分別呢?我們今天所爭取的,正正就是當年中共所認識的和所爭取的真普選。昔日它可以爭取真普選,何以今天我們爭取同一樣東西,它卻要橫加種種限制?所以,今天中共這樣做,同它當年的認識相比,是明顯地倒退了。如果我們接受它的謬論,表示我們也自甘墮落、自甘倒退。

希望建制派的朋友,好好讀一下《歷史的先聲》這本書,才會明白今天香港市民希望沒有篩選的普選,其實並不是什麼離經叛道的訴求。

文 程翔
編輯 馮少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