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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

劉健威 - 文革前奏?

作者面書   2016年6月21日

十年「文化大革命」,被鬥死的、自殺死的人數以千萬計,對傳統文化、倫理的破壞更是巨大無比——這是人類最黑暗的一段歷史。後來連中共都承認,這是「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文革」會在中國重現嗎?這是許多人都關心、擔心的事;從「銅鑼灣書店五子」事件中,我找到了答案:會。

整件事就像是文革縮影。第一是執法者的無法無天——那五人的主要罪名是售賣和郵寄禁書,但哪本是禁書?通過什麼法律程序來決定哪一本是禁書?清朝尚有「乾隆禁毀書目」,但現在連這也省了,有權在手的人說哪本是禁書就是禁書,法治觀念連封建時代都不如。

沒正式起訴,便將林榮基一囚八個月,這是什麼法治?

越境擄人,越境執法固然視「一國兩制」如無物,亦罔顧國際承諾;但更叫人心寒的是擺弄林榮基的女友來「批鬥」林榮基,罵他「不是男人」。這完全是文革的再版——中共對中國傳統倫理最大的破壞就是將黨性置於人性之上,故出現妻鬥夫、子鬥父、學生鬥老師……那種完全顛倒傳統倫理法則的現象。

中國傳統倫理受儒家思想影響,重親情多於法理;親情和法律產生衝突,還是偏向親情;孔子「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桃應問孟子,舜的父親瞽叟殺了人怎麼辦?孟子認為「竊負而逃」,背了父親「走佬」為解決之道。這都是情重於法的著名例子。情重於法,易生腐敗;但以黨性破壞親情,後果又是非常嚴重——人與人之間失去信任,為自保而傷害、詆毀親人,結果造成社會道德整體崩壞,人與人之間只有利害,道義不存;今天中國正處於這樣的狀態。想不到,文革的幽魂尚在,那種骯髒的整人手段又在「銅鑼灣書店五子」事件中再現。

制度(一黨專政)尚在,統治手段不變,文革怎不再來?

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

Vic - 六四屠殺27週年閱讀筆記

201664

六四屠殺轉眼27年,今晚香港維多利亞公園仍會有支聯會主辦的燭光悼念晚會,參加人數估計仍將以萬計。

但許多香港年輕人已經決定與支聯會分道揚鑣: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是支聯會創會成員之一,以往學聯均會代表大專院校出席維園六四晚會,並上台發言。2015年,香港大學學生會決定不以學聯名義參與維園晚會,在港大自行舉辦活動。今年,本土之火繼續延燒,學聯宣布退出支聯會,各大專院校學生會亦將自行舉辦六四晚會,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甚至質疑悼念六四「是否要有完結」。//端傳媒編按

年輕人的「反叛」言行激起相當熱烈的爭論,許多親歷八九民運(在港支援也算是親歷吧)的中年人異常痛心,認為不應「再對年輕人客氣」,近日紛紛口誅筆伐。香港民進黨人楊繼昌這篇〈香港存亡 六四決戰——在犬儒與沉淪中拯救我城〉,得到許多讚好,相信反映了不少中年人的心聲。周保松這篇〈關於六四的幾點個人看法〉,在我看來非常空泛,但應該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安徒(羅永生)〈先做人,再做香港人〉一文同樣得到「毋忘六四派」大力讚好,但我認為無論是說理還是抒情,該文都是失敗之作。(這當然可能是因為我有成見偏見,但我相信許多一般讀者必須非常有耐心,才能認真看完該文。)

芸芸議論當中,我比較重視練乙錚先生這篇〈六四:我的大中華獨白〉,尤其是以下幾段:

//傳統泛民人才濟濟,但老實說,筆者還未見到他們對新出現的本土/獨派思潮與主張作出過系統的深入的、縱不一定令人信服也至少是認真的分析批判。沒錯,每一次年輕人太激進做了儍事說了錯話(例如最近因六四悼念起爭拗而觸發的「鴇母龜公事件」),傳統泛民就有話說,卻不過是以皮毛對付皮毛,意氣回應意氣,談不上認真。什麼叫「認真的批判」?大家或者可以看看馬克思、恩格斯。……

社運中認真的思想交鋒和批判十分重要,不僅關係到自身派別的理論建設和實踐成敗,還是一個對人民的命運是否負責任的問題。運動中遇到的棘手問題,很多都沒有現成答案,學院裏的研究常常追不上,社運人要自己動腦動手解決。然而,傳統泛民並未有效回應本土/獨派新思潮對原有抗爭路線的批判。此時此地的《反杜林論》還未書寫。面對30年來最嚴重的競爭與挑戰,包括對「六四維園會」這樣的招牌活動的衝擊,似乎有人的反應止於悲憤而安於怠懈

但也有可能並不如此,而是有更根本的原因:2014年的抗爭和打壓在在顯示,原來的路線——「民主回歸」的政治綱領以及「和理非非」的抗爭手段,都已發揮到極致,卻完全碰壁。這不啻是一記重擊,便是清醒得過來,心智也不一定可以即時恢復。「君子有時而窮」。

怎麼辦呢?其一是依「古法」:窮則變。其二是從「西法」:If you can't beat 'em join 'em。……//

練先生自認是大中華派,但面對香港新興的本土/獨派思潮,從不氣急敗壞;見到個別年輕人的過份言論(例如「鴇母龜公」論),也不會破口大罵。練先生從不「以皮毛對付皮毛,意氣回應意氣」,而是認真深入地嘗試理解新興思潮。相對之下,眼下香港學界年輕得多的壯年一代,不少人對六四問題、本土/獨派思潮的回應卻幼稚膚淺得多,一如練先生所說的「止於悲憤而安於怠懈」。

練文之外,陳永政這篇〈六四爭議反思──單一香港人認同不存在〉也值得閱讀,徐承恩在面書分享該文的按語,對願意深思的讀者應該頗有啟發。關心香港前途的人,也不應錯過陳永政日前這篇〈回應港獨,須正視其道德意義〉。

我個人看完這幾篇文章之後,寫了一點感想:

//人如果可以永遠停留在只講基本人道精神、抽象普世價值、歷史文化中國這種層次,也可以說是幸福的──即使在現實中遇到嚴重的質疑和挑戰,他只需要搬出那套言之成理、簡單易明、但脫離政治與社會現實的說辭,就可以維持良好的自我感覺,繼續在道德上自我榮耀,反正一切的質疑挑戰,都是來自很可能思想混亂、道德墮落的人。

但時移世易是由不得我們的。現實政治既是骯髒,也是複雜的。不是說你也要成為思想複雜、手段骯髒的人,但你必須明白:現實中的種種衝突和掙扎,背後往往有你不認識、不理解的情況。先別哭,也別笑,先試著了解。//

不結束一黨專政,香港民主永遠無望?

劉健威先生63日的《信報》專欄文章〈政治自閉症〉,我看完相當感慨,尤其是這一句:「八十後和更年長的人都知道,香港沒民主,是中國『一黨專政的結果;不結束一黨專政,香港永遠不會有真正的民主。」

我認為香港是否有民主,絕非可以如此簡單地概括。如果你真的認為「不結束一黨專政,香港永遠不會有真正的民主」,那麼2014年的佔領運動便是毫無意義的鬧劇──大家根本應該全力去設法結束一黨專政,怎麼能只爭香港一地之民主如此天真?

我也想起數年前的烏坎事件,大概當時應該有人去告訴烏坎人:「不結束一黨專政,烏坎永遠不會有真正的民主。」

或許確實是這樣。如果你已經是某個命運共同體無法分割的一部分,獨善其身或許真的不可能。整個國家腐敗墮落,小小一個地方真的可能免於沉淪嗎?

但我想當年大概沒有人去告訴烏坎人:「不結束一黨專政,烏坎永遠不會有真正的民主。」因為正常的人應該是這樣想的:「結束一黨專政談何容易,不如就讓烏坎來做個民主實驗,看看是否能成為中國其他地方的模範。」

香港人爭取民主,也應該這樣想:中國民主,從香港開始。如果我們都抱著「中國有民主、香港才有民主」的想法,都認為「不結束一黨專政,香港永遠不會有真正的民主」,那幾乎是死路一條。

二十七年來,支聯會除了在香港搞六四悼念(以及六四鎮壓後營救若干中國民運人士),做過什麼去「結束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容我不厭其煩地引用司徒華生前的自白(華叔的最後五課書之二:論中國民主):

//記者反問:是否中央心知支聯會起不到飛腳,所以你沒擔心中央會出手打壓?
「不是如此簡單,他們知道你起不到飛腳,他們不用怎防你,但假如經常搞大遊行……,和平理性非暴力,它們就不敢打壓。第二,打壓亦很傷,你估對它很有益?假如禁止六四遊行,它都煩,不易應付。」

坐在記者旁邊的立法會議張文光,即時問道:「你是覺得,支聯會的存在是一面旗幟,旗幟顯示平反六四的追求,但對國內民主運動、人權維權的支援,實際作用要由國內做起,香港起到的作用不是很大,這就是你所謂:起不到飛腳。但你仍堅持支聯會,因為它象徵中國未來的價值,我們要守住這希望。而支聯會表達方式是和平理性非暴力,故不用承受很大的壓力也可以存在。但其實,我們也沒有給中國很大的壓力。」

華叔點頭謂,「你基本上說得對,支聯會這面旗幟,是象徵香港國內海外,建立民主中國的象徵。至於我們對國內,只是精神支援,實際要靠國內的人。將來中國民主發展,也是靠和平理性而非起義。這是符合我們提倡的和平道路」。

記者問:那麼支聯會的工作,日後可會伸延至幫助國內維權人士?

這時,思路明快的華叔回應謂,「不會主動牽涉,假如他們提出,我們會看看。很多維權活動我們都不了解,如他們走出來,我們都會幫忙。」

記者追問:即是不會推動維權運動在中國的發展?

「不會,因中國民主是靠國內人,他們也知道我們不會涉足。」//

劉健威那篇文章也說:「在國際法理上,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找不到獨立的依據;香港和中國在歷史、文化、資源……都有着長期難以分割的關係,否定不了。」

我則認為國際政治、國際關係雖然也有一定的法理可循,但更重要的是政治現實,也就是形勢、實力與利益考慮。如果有朝一日中共政權崩潰,香港尋求獨立,不見得世界主要大國不支持(但香港的中華大一統派,可能會大力反對)。如果政治現實如此,你還怕找不到支持香港獨立的國際法理嗎?

至於「香港和中國在歷史、文化、資源……都有着長期難以分割的關係,否定不了」,則台灣大概也是這樣。當然,你可以反對台獨,但不要以為反台獨是一種崇高的道德立場,正如悼念六四符合人道精神,但譴責不悼念六四的人,不見得有多大的道德理據──何況香港很多有理想的年輕人,其實不是要遺忘六四。

香港年輕一代,基本上是不想香港成為中國命運共同體的一部分。這的確是一種分離主義立場,在中共的宣傳中是十惡不赦的,但這種立場是否道德,不是那麼簡單的一回事。

我個人認為香港人這個族群理應自立自主,但就我有限的觀察,即使在關心政治、理應成熟且進步的香港中年人當中,大部分人對於香港的出路,仍陷於思想混亂的狀態,滿足於只講基本人道精神和抽象普世價值的層次。逾半個世紀之前,香港《工商日報》社論〈香港人豈能再不談政治〉(19641030日)對香港人政治取態的分析,很不幸到今天仍然適用,茲節錄如下

「香港有許多居民,平日都不大關心『政治』,而祇知著眼自己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工商界,他們多數有一種心理,認為『在商言商,不談政治』,是適應香港『殖民地制度』生存的最好辦法。由於這些淺薄觀念的作祟,以致許多人都對『政治活動』不求甚解,並且視為畏途。這與鴕鳥埋首沙堆,以為自己看不見獵人,就會得到『安全』實為同樣的可笑。因此在外界人看來,香港人的經商才智是綽然有餘的,但香港却不像一個有『生命』的都市,原因就在香港人對現代政治認識太可憐,幾乎表現不出一點自立自主的性格。」

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劉健威 - 你瞎了嗎?

 2016年3月31日

在《賈葭失蹤,睜眼之罪》一文,長平引用了加拿大作家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小說《瞎刺客》,很是切合形容今天香港的現狀:「賽克隆星球的薩基諾城,曾因奴隸的勤勞而輝煌。地氈編織是它的產業支柱,工人全是奴隸中的兒童,因為只有孩子的纖纖細手方能幹出這般精緻的活兒。但由於長期湊近織物勞作,孩子們長到七八歲全瞎了。於是他們中間流傳着一種說法:只有瞎子才有自由。」用他的說法,賈葭因為沒瞎,所以「被失蹤」。

長平又因為寫了此文,弟妹被「綁架」了。

在李波事件上,有人說,他已經交代過了、銷案了,大家沒必要再追究下去。這說法,等於給人們一個藉口,一起去裝瞎——不單止對李波個人遭遇視而不見,也同時叫香港人放棄法律賦予的保障和權力。

李波對如何「以自己的方法」回大陸交代不清;更可怕的是,香港警方又對他非正途出境視若無睹,也即放棄了執法的權利和職務;香港人以後怎麼能倚仗香港警察來保障人身自由?

這樣嚴重的事怎麼可以不了了之?

過去,我認識的朋友有三人先後回內地被扣留,但李波和他們不同之處在於:他們被扣主要是內地有關部門要在他們身上套取資料,不是懲罰他們在香港做過的事;但李波卻因在香港賣書被懲治。

在內地和在香港「被失蹤」更是兩碼子事。

眾目昭昭,歐洲二十多個國家一起譴責,國家和習近平的形象(剛說「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都受打擊。沒瞎掉的人怎麼可以當作什麼都沒發生過?胡適說過:「奴隸錯把監獄當成了國家,他們會自豪地為這監獄而獻身。」中國是個大監獄,李波事件就是把監獄的圍牆延伸到香港來;而那些叫人不要再追究真相的人,是叫人人都把監獄築進內心中,做個快樂奴隸。

你瞎了沒有?

2016年3月30日 星期三

劉健威 - 歷史的倒退

2016年3月30日

香港有李波,四川也有李波。

作家賈葭「被失蹤」,時事評論員長平三月十九日在德國之聲中文網發表了《賈葭失蹤,睜眼之罪》,他指出:「從法律上說,這是一起綁架案。比江湖黑社會綁架案更糟糕的是,報案後警方置之不理,而且公眾不敢議論。」

二十七日,長平的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給父親賀壽,被四川省西充縣多扶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了,要他們向長平傳遞訊息:停止發表批評中共的文章,否則找理由治罪。

長平馬上發表聲明:「我在中國的任何家人和親屬,都對我的思想、文章和媒體工作沒有任何了解,也沒有任何關係。」二十八日,由於警方沒有長平的直接聯繫方法,於是着他的弟弟發電郵:「哥,你別誤會,警官他們對我們是依法調查……他們辦案程序是正常、正確的……只有你刪了綁架文章就放我們走!」

長平知道這信件不是出自弟弟的自由意志,沒刪走文章;於是他的弟弟改被國安抓走。長平再發聲明,斷絕跟內地親戚的關係,不會再接收弟弟的電郵。讀了這樣的消息,能不慨然——儘管政治制度好像改變了,當權者又穿着時髦外衣,但骨子裏,中國到底有沒脫離封建社會?

一人犯罪,家屬「連坐」,是封建社會才有的現象,這現象似乎在當代社會消失了——即使梁振英一句:「禍不及親人。」傳媒也轉移了對他女兒的「關注」。但在內地,歷史無疑在倒退——「六四」之後,許多人流亡國外,繼續寫文章、接受訪問,批評中國一黨專政,但他們在內地的家人並沒受到干擾和羈禁;但到了今天,流亡者的親人隨時有可能成為人質,在失去自由活動和意志之下向流亡者發出哀鳴,要他們刪除文章。

長平發聲明和親人斷絕關係,是政治對人倫的壓迫和侵犯,文革遺風又颳起;中國政治漸入晦暗的寒冬。

2015年7月7日 星期二

劉健威 - 毋須《國安法》

作者臉書   2015年7月7日

年輕民運人士擔心內地將《國安法》運用到香港來——在香港反對「一黨專政」,回內地旅行會被捕。

哈哈哈,真的對中共、對歷史太無知了。

這種想法的前提是,中共是個守法的政黨,拉人要有法可依。那也未免太看得起中共了。你問任何一個共產黨員:黨大還是法大?看他怎樣回答你?

從過去的經驗看,國安要拉港人就拉,要放就放,不須給任何理由或法律依據。

且舉三例,都發生在我認識的朋友身上:

盧鴻才——筆名盧蒼,曾任職《明報》資料室,在《南北極》月刊撰稿,專寫北京城市研究的文章。他少年耳聾,七十年代中期赴北京醫耳患,沒做任何違法之事,卻被拘留,軟禁數月;國安給他一張七十多香港文化人的名單,要他交代那些人的背景。我跟羅孚交涉,他始獲釋。他自此心生恐懼,回港不久後便移民去了。

陳志強——左傾《盤古雜誌》編輯,七十年代中回廣州旅遊被捕,軟禁七天,要他交代一群文化人的背景才獲釋回港。他自此消失於文壇和政治圈。

吳仲賢——七十年代初《七〇年代雙周刊》編輯,積極參與社運;後來成為托洛斯基主義者;八十年代往北京探訪民運人士被捕;他跟國安充分合作,回港後仍再次北上,向國安補充資料,以致聲名盡喪,不見容於政壇;後轉業雜誌。

這三個人都沒牴觸內地法律,但都被毫無法理根據地拘禁起來,喪失人身自由和法律權利(不能找律師、通知家人)。他們被捕,很大的原因是,國安要從他口中套取某些目標人物的資料。

國安的審問技巧、心理戰術很高明;吳仲賢固然馬上妥協;其他二人都有共同恐懼——即使回港,還是在國安掌控之中,故回港後都馬上自我蒸發了。

所以根本不需要什麼《國安法》——「國安」就是「法」,只要他們認為你有資料價值,就把你關起來。 

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劉健威 - 葛柏是英雄?

作者書面   2015年3月26日

讀《852郵報》才知道警隊正在改寫當年貪污/反貪污和廉政公署成立的歷史;並把葛柏推舉為「英雄」。

在警察網頁有關「警隊歷史」中《創造傳奇1967-94》篇章有這樣一段:「彼德葛柏是一九六七年事件中英雄之一,曾在街頭與騷亂者對抗……」

葛柏是法庭定罪的罪犯,也是六七十年代貪污的象徵;無論他在「六七」暴動(「事件」!)中如何執法,也不應以「英雄」稱之;警隊更不應標榜個人英雄主義。執筆者這樣做,顯然不是站在社會公義、歷史客觀的角度去評價葛柏;掩不住的是,其景仰之情。這是類乎黑社會「手足情」重於道德的價值觀。

對於廉政公署成立,厲行反貪,網頁是這樣描寫的:「毫無疑問,警務人員成為主要的對象,因為男女警員尤其是軍裝警員,在日常工作中與市民有最密切的聯繫。打擊貪污的行動既無處不達,也認真嚴厲,不少人因此被捕。在警務處和社會裏,很多人覺得事情做得太過火,他們認為多年已為人接受的做法,或者當局已熟視無睹的做法,現在卻受到仔細調查和檢控。」

接着,對於港府的特赦,是這樣形容的:「考慮到原意是好的事也可能做得太過火這一點,政府對過去幾乎全部個案所涉及的大部分是小規模貪污事件,發出特赦令。」

網頁對當年警察貪污的解釋是:「貪污主要是由於工資太低而引起。」並沒視之為罪行,充滿體諒同情。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對港府成立廉署反貪那段歷史的扭曲——文本兩次提到打貪是「過火」,甚至形容政府也承認是「過火」。這顯然不符事實。

貪污是犯罪,全力遏止打擊是應有之義,不存在過火問題。

當年警察憂慮廉署翻舊賬,集體包圍廉署,港府迫於政治壓力(警隊反彈),遂宣布「既往不咎」式特赦。警察不是身有屎,為何包圍廉署?港府迫於現實妥協,這是一段不光彩的歷史;指港府「過火」是全無是非之心。 

2015年1月8日 星期四

劉健威 - 生命記憶

作者面書   2015年1月8日

最近馬時亨先生在電視上說,念書時,他聽到「共產黨」三個字就害怕;但今天,他以身為中國人為榮。

看到馬先生一臉自豪,我真的有點疑惑:那真是出自內心的說話嗎?論年紀,我和馬先生差不多,所經歷的時代大致相同;也就是說,我們都是新中國成立後出生,都目證了過去六十年中國的歷史——土改、三反五反、反右、文革……那一連串政治運動。地理關係,在認識中國而言,香港稍有隔膜;但所有內地政治運動,香港報章都有報道;文革期間,因武鬥死亡,五花大綁漂流到香港的屍體也有九十多具……那時,馬先生在念中學吧,不能說不知不見;所以他說聽到共產黨三個字就害怕是其來有因的。

我很佩服馬先生在那麼短時間就可以忘掉前半生所見證的歷史,但我做不到;直到今天,我還是很想知道,中共治下,非自然死亡的人數到底有多少;最近,我在一位內地傳媒朋友的微信上讀到比較全面和有根據的數字:「土改二十五萬(費正清一百萬到二百萬),鎮反七十一萬(薄一波二百萬/羅瑞卿四百萬),三反五反十三萬,反右二百六十二萬,大躍進+三年災害三千七百萬至四千三百萬(官方公布三千八百萬),文化大革命二千萬(葉劍英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故最保守估計,中共執政期間,非自然死亡人數高達六千零七十九萬;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死亡人數只是七千萬。

到了今天,對一些人來說,這也許變成一堆冰冷、由歷史學家去考據的數目字;但那六千多萬人,全都死得痛苦。對我而言,那是生命記憶的一部分,是我成長過程中目睹的(儘管是間接),我不能假裝看不見記不起來。

到今天,政黨還是那個政黨,政治體制(一黨專政)也沒變,政治運動亦隨時會再現,所以我沒法像馬先生那樣把記憶一筆勾銷。

「墨寫的謊言,決掩不住血寫的事實。」魯迅說的。

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劉健威 - 破掉的空書包

作者面書   2015年1月7日

朋友八十歲了,遊西藏,住在藏民家中。她告訴我一個小故事——那家人有個七歲小孩子,很愛上學讀書,他由五歲起每天就揹着書包,可是那個地區根本沒有學校讓他念書,但他還是捨不得把書包卸下來;揹啊揹,揹了兩年,那書包到今天破了,他還是沒有機會上學。

朋友打算送他一個新書包。聽了怎不欷歔——送他個新書包管什麼用呢?重要的是送那個地區一所小學啊。

但像這樣的小孩,西藏多的是,因為學校不足夠,一些西藏兒童連接受基本教育的機會也沒有。

中國是個很奇怪的國家,看到上述例子,你還以為身處非洲一些國民連溫飽也談不上的國家;可是,這個連全面向兒童提供基本教育也做不到的國家,卻是美國最大的債權國,擁有數以萬億計美國國債。要是用這數萬億美元國債投資在中國的下一代教育上,能建好幾千萬間小學了,中國的兒童哪用失學?

在國際上充闊,在國民前裝窮;寧可買美國國債讓人家印銀紙把這大筆錢陰乾,也不願意讓下一代接受基本教育,中國政府是怎麼樣的一套統治邏輯?

建學校的錢還多着呢。二〇一〇年,中國的維穩費用超過了四千九百億元,也超過了軍費的支出;這三年沒有具體數字,相信維穩費用有增無減。

維穩費多於軍費,意味「敵人」在國內而非國外,這又是中國特殊的國情,別國所無;在一個民主和廉潔的國家,哪裏需要那麼大筆維穩開支。所以這好幾千億,又是白花在維護中國政府的腐敗和非法性(不民主)上面。

這好幾千億元又能建多少學校?

西藏的情形更是特殊,一位知內情的朋友說:「西藏問題很難解決,因為靠西藏維穩吃飯的人有四五十萬。要是西藏太平,這批人吃什麼?」

這又是畸形國策——要是西藏多了四五十萬教師,而非維穩人員,西藏的問題也許少得多了。 

2015年1月5日 星期一

劉健威 - 警察瘋了?

作者面書   2015年1月5日

香港日漸淪為無法無天、荒誕絕倫的城市,要是大家都噤聲,很快連基本人權都喪失殆盡。

一個十四歲的小孩子在牆上用粉筆畫花,充其量只算塗鴉,而且是破壞力最小的塗鴉;「九龍皇帝」曾灶財用墨汁在公共空間書寫,墨汁帶膠性的,不好洗,一般要髹一層油漆,才將之覆蓋;但小女孩用粉筆塗寫,筆迹用水一沖即去;破壞力根本難以相比。但兩人待遇,真有天淵之別。

曾灶財在街上書寫逾五十年,塗寫了數以萬計的牆壁、燈箱和燈柱,被捕不免,但一般儆戒了事;只有一次被拉進精神科診所;另一次在中環塗鴉被控,被罰五百大元,還是我替他付的。

但女童畫花呢?警方竟然以刑事毀壞罪拘留她,並申請兒童保護令,將她拘禁女童院三周!

從破壞公物的角度來說,曾灶財塗鴉明顯比女童嚴重得多,但一個罰五百元,一個被剝奪自由二十一天(還會正式起訴,再判刑),判刑之重,根本不成比例。這令人懷疑,警方和裁判官申請、批准兒童保護令時,有沒有參考過其他案例,以維持法津的公平性和統一性?

警方這樣做,最合理的推斷是想以儆效尤,阻嚇其他學生和少年參與社會運動。從法律角度來說,沒有一個人應為警告他人作犧牲的,這完全是沒有法治觀念的枉作非為,而裁判官竟批准了;現在香港的執法、司法制度墮落到什麼程度?!

此案還有一點同樣荒謬的是,定立兒童保護令,原意是保護兒童,使他們免於受到不正常成年人的傷害,但現在女童的父母並沒特別問題,也不是沒能力照顧女童,故保護令被警方利用為懲罰兒童的工具,與立法原意完全相反。警權侵犯人權,要是你今天對警方的濫權視而不見,也就是對自己的人權和尊嚴漠不關心,難保將來不為此付出代價。以後小孩子在街上畫圖案跳飛機都要拉,警察瘋了?

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劉健威 - 警察暴力

作者面書   2014年12月4日

小友在面書上寫道:「看到朋友們都受傷了,不好過。一個拗柴,一個膝頭腫了大塊。一個大腿中亂棍要用手杖。一個中椒,一個中水劑。一個少女肚中n棍內出血。有一個斷手。還有個愛美的哭得眼腫得張不開……

「最後我們可能不會獲勝……但自由的心會永遠存在。大家要努力裝備自己,在未來用其他方法,或許換過方式,去取得勝利……今次,不論老幼,讓大家看清楚的、感受到的,都讓大家成長了……」

「雙學」周日晚上包圍政府總部容或策劃不周,佔據龍和道更是不智(要是發生火警消防車受阻有什麼後果?),但即使犯錯,年輕人就應得到這樣的暴力對待嗎?

周一清晨,大隊警員從政府總部衝出,疾步衝向聚集在龍和道的人群,如狼似虎,見人就打,而且是用警棍追着打——這是香港自一九六七年左派暴動以來,所見到警察最暴力的景象。過去清場,會先發出警告,集會者不解散,才去拉人;而警方使用警棍,也有一定程序和指引,譬如說,先使用胡椒噴霧,不奏效才提升高一級武力——使用警棍;而警棍,是對付暴力的,但那天警察從政府總部衝出時,群眾根本沒使用任何暴力。那剎那,警察拋棄了所有使用武力的指引,紀律部隊變成了最沒有紀律的人。

而這次警察所使用的暴力,明顯跟過去有別——過去是很個別性的,例如七警涉嫌打人,或另一警司在背後打人……都是個別警察情緒失控行為;但這次,近百警察追打佔領者,明顯是接受上司指令而為;而這使用武力指令,完全違背了一向的程序和法理,是文明的倒退。

警方如此使用暴力,容或逞一時之快,但終竟是最大的失敗者,因為其自八九十年來建立的文明形象毀於一旦;此後,人們會以另一種眼光看待警察。現在招募警察已經不易,將來更難。

向受傷害者致敬,儘管我不認同他們的行為。 

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劉健威 - 文字的黃昏

作者面書   2014年10月30日

作為一個文字人,我感到香港的自由空氣愈來愈稀薄了。要是五年前記者訪問我,我會說,回歸以來沒感受到表達的限制和壓力;但現在我會說,無形的壓力是前所未有的大,不但不知專欄什麼時候會停掉,人身安全也受威脅。

我是七十年代初期開始寫作的,那時中國處於歷史上最黑暗時期──文化大革命;即使如此,我在香港仍可自由寫作,罵共產黨而無所畏懼。當時有位朋友叫陳志強,左傾,他在《盤古》雜誌上寫擁護文革的文章,我就在《中國學生周報》跟他持相反觀點論戰。有一天,他來找我,叫我小心一點,因為他在廣州被扣留軟禁了七天。後來他停了筆,人也不知哪去了。但我沒改變過立場,繼續寫作,依然每年回國內旅行去。因為我相信共產黨有他的原則,不會隨便打壓香港的獨立文字人──附共者如陳志強、羅孚,被當作家奴,例外。

但今天的共產黨改變了。第一,它加強了對香港傳媒的控制,現在香港大部分傳媒都被收編了,獨立文字人發表空間愈來愈小。

第二,它用了群眾鬥群眾、放狗咬人策略──對付法輪功,收買一群反法輪功的人去牽制;你佔中,它又弄一群反佔中的。又找一些貌似更激進的人去扯泛民的後腿。

更骯髒和可怕的是,有人利用黑社會和暴力來對付文化人和示威者──《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斬,迄今未破案;黑社會去反佔中和包圍《蘋果日報》。沒有證據,我不敢說這是中聯辦所為;但我很難相信,中聯辦不知其事和內情──因為那至少是邀功者所為;面對香港政治生態被暴力、黑社會污染而坐視不理,中聯辦難卸其責;蔡東豪因恐懼而結束《主場新聞》,豈事出無因?

所以在四十年寫作生涯中,我從未感受到這樣大的壓力;這不僅是個人的悲哀──要是香港喪失了表達自由,是絕不宜生活下去的。



Vic:人必須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才算有真正的表達自由。說香港仍然自由,法治無損(或法治因港人抗爭而受損)的人,是還未死醒或別有用心。

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劉健威 - 雙重受害人

頭條日報   2014年10月17日

        我做了幾十年中國人,但我還是不了解、不明白中國人。

        有對夫婦,曾到內地投資——去內蒙開荒,把沙漠建成了可種植的土地;但在收成階段,地方政府將土地收回了;他們據理力爭,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也沒用,因為法律以外,還有「少數民族政策」,他們注定必輸。

        幾年努力、數以千萬投資都化水,女的還得了憂鬱病回來。

        吃了這麼大苦頭,但在這次「佔中」運動中,他們在fb轉發有關黃之鋒的報道,說黃之鋒受美國陸戰隊訓練,他的父親拿了美國人一百多萬……

        這對夫婦,都六十多歲了,早在黃之鋒出世之前就拿了綠卡,但今天竟然散播一個可以做他們小孫子的少年向美國獻媚,叫人怎麼理解?

        然後有類人是雙重受害人——他們既受害於壞制度,但他們缺乏反省、反抗壞制度的能力,更內化了壞制度的價值,甚至成為壞制度的同謀共犯,打壓其他反抗者。

        魯迅說,過去中國人只有兩種處境:可以做奴隸的時代和連做奴隸也不可以的時代。有些人年紀大了,怕變,他們害怕環境一改變,連做奴隸的機會也沒有了,因而擁護一個可以做奴隸的時代。

        他們失掉過去,還要謀殺未來——屬於子孫的未來。

2014年9月13日 星期六

劉健威 - 文革再現

2014年9月11日

從小就很嚮往文化,所以對一位當教師的姨婆很是尊敬。

沒想到的是,文革期間,有一天,姨婆在教學的時候向學校請假——街坊在批鬥她的丈夫,她要去參與批鬥。我以後都不想再見到這姨婆。學生鬥老師、女兒鬥母親(如某粵劇紅伶)……是文革期間常發生的事。連動物都極少近親相噬,這是人類歷史上醜惡的一章。同樣的事情難保不在香港發生,因為有人把文革那一套搬到香港來了——反佔中聯盟設立熱線,鼓勵檢舉參與反假普選罷課的學生。

有一次,葉公跟孔子說:我們家鄉有個率直的人,他的父親偷了羊,他去舉證他。孔子答說:我們家鄉不一樣。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率直在其中了(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孔子是不主張大義滅親的。他很着重倫理的價值。法律和倫理是社會不同的層面,兩者最好不要相混。

一個人犯了法,在社會來說,他該受到制裁;但作為他的家人,即使他犯了法,都要包容他,這就是倫理。要是犯人的家庭採取跟社會同樣立場,連監都不去探,這世界多可怕?

要是一個人犯了罪,警察可以拘捕他,法官則負責判他有沒有罪,家人呢?該指正他,勸他自首;三者各司其職,要是親人偷偷打電話去檢舉他,就是同時扮演了警察和法官的角色。這是人性的泯滅,後果比包庇他更可怕。

文革發生那麼多師生、父子之間你鬥我,我鬥你的事,就是讓意識形態、讓法例凌駕於倫理的結果。當然,這裏不是要說,倫理可以凌駕於法理,這又很易造成腐敗,變成封建政治。小心平衡法理和倫理的關係很重要。

這次,學生為反假普選罷課,只是意見表達方式的一種,於人無害,更談不上犯罪;不去跟他們說道理,卻鼓勵朋友近親去檢舉他們,這樣既侵犯表達自由,又破壞倫理,還說是為學生好,多虛偽和邪惡!

2014年8月10日 星期日

劉健威 - 「談判」還是投降?

2014年810

劉健威:你首先要回答:有什麼牌打?有牌在手,是談判的先決條件。沒牌在手,還要去談判,說白了,是宰割由人,這不叫談判,叫投降、叫自動獻身──自動放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不敢向當權者說不,不願意為香港、為下一代作任何犧牲以建立一個更美好的社會。這取向很懦弱,很自私。

「佔中」絕不是一張好牌,這是哀軍之戰──以犧牲自己(因違法被控)、犧牲社會的短暫安寧向世界宣示港人荒誕的政治處境,和揭示中央政府的言而無信,藉此向中央施壓。提倡、認同「佔中」的大多是中產階級,他們也大多是既得利益階層,香港亂、香港衰落,他們也是受害者,但還是提出「佔中」,是迫不得已──除非有比「佔中」更好的牌可打。


Vic:我敬佩參與佔中運動的香港勇士,他們願意承擔,願意犧牲自己替香港人爭取早該得到的基本政治權利。

我鄙視在香港發起反佔中的一眾魑魅魍魎。

社會中懦弱、自私的人幾乎永遠是多數,這是人性。但如今香港出現許多比懦弱、自私者更可鄙的人,他們便是不為自由而戰還要為高牆添磚的人。你可以不承擔、不犧牲自己,但你竟然為了安穩地做奴隸而去反對為民主自由而戰的人? 

佔中者在無法可想之下,希望藉自我犧牲,憑空替香港人創造政改談判的有力籌碼。共產黨為此氣急敗壞,而你竟然去幫共產黨反佔中?你希望香港人僅有的一點籌碼都輸清光?

2013年1月3日 星期四

劉健威 - 哀劉霞,哀中國

信報    ‎2013年1月3日

除夕晚上,人人懷著興奮心情迎接新的一年,但電視熒幕上卻看到令人心酸的一幕──徐友漁、胡佳等人突破封鎖,抬走保安,衝上劉霞家。劉霞見了徐友漁,上前擁抱、流淚、耳語傾訴,表情興奮和恐懼交集。那種被軟禁兩年的孤獨和絕望令她變得異常的脆弱,恍惚連高聲說話的能力也失去了,見者傷心。

看到這一幕,過節的心情都失掉了,心裏只感到歉意──劉曉波下獄,妻子被軟禁,為的是爭取民主;大家能在他們承受巨大痛苦的時候視如不見,去享受節日的歡樂無所歉疚?

一個很野蠻封建的政權。

劉曉波,尚可詆毀他「顛覆國家」,但劉霞犯了什麼事?

劉霞被剝奪人身自由,唯一理由是因為她是劉曉波的妻子,當局囚禁她,是擔心她公開活動會提醒世人對劉曉波的關注;可是沒法理依據將一個人軟禁起來,這跟封建社會的「連坐」有什麼分別?

這是最好的「國民教育」──香港的老師們也許都該透過這一件事讓學生們認識今天中國真實的一面──當權者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稍為遇到挑戰,就會撕下所有虛偽的文明面具,置人權、法治於不顧,極其冷酷地對付異見者──好像劉霞,只是一個脆弱女子,但當局懼怕其影響,竟出動龐大的國家機器剝奪其自由和人權,這是何等的野蠻荒誕?

這不是一起偶然、獨立事件,自中共立國起 ,其統治手法、對法治的漠視和對人權的踐踏蹂躪,一以貫之;只是不同時期有輕重之別。從劉曉波、劉霞的立場設身處地想,他們面對的國家機器,和封建政權根本無所差異。

為劉霞悲,也為中國悲,歷代那麼多人為革命捐軀,到頭來還是革不掉封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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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 - 太荒唐了!

Vic:我不厭其煩轉貼劉霞相關消息,對受中共野蠻迫害的她或許毫無幫助,但我希望這些消息,能幫助各位網友認清中共的本質。我們縱容姑息這樣一個邪惡暴政,未來受迫害的,很可能就是我們自己。劉霞以及無數中國政治犯受罪,我們縱非加害者,但如果我們對這種惡行無動於衷,甚或為了個人私利,與這政權同流合污,則我們都是幫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