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歷史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歷史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8年1月1日 星期一

吳靄儀 - 終於走到袁國強也吃不消的「一言九鼎」

20171231
 
【明報專訊】收拾完議會,就輪到收拾法庭了,我早前說過的。
在西九站「一地兩檢」明明違反《基本法》條文,明明違反「一國兩制」之下, 內地人員不得來港執法、內地法律除附件三列明者不在港實施,香港人在香港只須遵守香港法律、受香港法制保護;質問政府推行一地兩檢如何能不違憲違法,七年來官員的答案飄忽,袁國強祭出第20條最後一着,無人信服,唯待人大常委會確認。如今揭盅,原來真的沒有任何基本法法理條文可據,原來可以索性宣稱:不需要任何理據,人大常委會「確認」合法本身就是足夠的法律根據!李飛指點我們,這叫做「一言九鼎」,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就是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復到中古王權時代:朕即法律。法治大倒退?非也,是法治irrelevant
當然,大家都知道「法治」的基本意義,一是國家權力受法律約束,二是人民的權利自由不受非法侵犯,失去法治,人民就成為任強權魚肉。但我不是說這個。
法庭被削權
我要說的是,「一言九鼎」替代法治的直接後果是法庭被削權,從而失掉受人敬畏的地位。人民信賴法治,因為有明確的法律可依,服從法庭裁決,因為法庭無視貴賤貧富,只對法律公義忠誠,獨立裁斷,不受干預。一旦權力機關有權隨時凌駕法律,說合法便合法,說不合法便不合法,說了之後,法庭只有遵從並以司法命令付諸實行,那只是對極權忠誠,人民有什麼理由尊敬?法庭還有什麼憑法理獨立裁斷是非的空間?僅餘的「法治」有何可以倚賴?每年法律年度開啟禮,輝煌的儀式典禮背後,還剩下幾多法律的威嚴?窮經皓首鑽研法律學問,有何意義?
收拾了立法、司法兩權,而特區行政權早在掌握之中,或有人欣慶「全面管治」超速大功告成,然而,這也正是強國夢消散的序幕的揭開,因為極權專制縱能令一國鴉雀無聲,但歷史上沒有強權能征服整個世界的先例。只有文明法治能征服世界,令最強的經濟大國要接受約束,令發展中的小國得享保障和拓展未來的希望。歷史的諷刺,令香港特區成了政治文明落後的中國發展法治的契機,扼殺香港的法治,毁掉的絕不止是香港特區的繁榮穩定,陪葬的肯定還有國際對大國這一隅的信心,牽連至對中國的強國夢的改觀。財富、軍力會令一些人自信凌駕一切。繼2017「一言九鼎」大禮,同樣手段,在2018,以至2018打後,必然陸續有來,誰可以叫停這步向滅亡之路?
中共中央今日可以走到圖窮匕現的一步,並非偶然,而是早有伏筆,經過一而再小心翼翼的測試水溫。走至今日,我們都有份合謀。
大律師公會訓誡市民不得批評法官,然而法庭的裁決是公共檔案,其影響深遠,得失利弊,法律界卻一貫諱莫如深。這些紀錄反映特區之初,終審法院始於承擔守護基本法之下的憲制完整,「一國兩制」之下普通法法治在中國的特區發揚光大;然而在屢經打擊之後,節節敗退,終至不戰而退,缺乏超人的智慧和勇毅抵禦日漸赤裸的釋法強權。而在這段歷史之中,屢屢可見,香港社會的法治意識其實薄弱含糊,市民深信威權最終會壓倒一切。少數人不顧強弱懸殊而捍衛法治,最終被標籤為滋事分子,給威權說項的人,則日漸攀上高位,得到接受為有利香港經濟發展的務實人士。
今日的「人大常委會決定,不能在特區法庭挑戰」早有伏筆。19977月,在馬維錕案中,上訴庭裁決臨時立法會雖然不符基本法規定,但基於人大接納,所以依然合法,因為特區法庭不能質疑人大的決定。於是,臨立會再無顧忌,為特區立法,包括令絕大部分功能組別議席牢牢掌握在中聯辦勢力操控之中的立法會條例。
1999129日,吳嘉玲案,李國能為首席法官的終審法院推翻馬維錕案裁決,清楚奠立香港特區法庭有維護基本法完整的權力和責任,有權審核人大決定,違反基本法則不予實施。這是回歸後特區政治及司法獨立的宣言。中央震怒,懲處終院不臣之心,對李國能大施鞭撻,終院負荊請罪,開庭「澄清」無不臣之心,但請罪不夠卑微。626日,人大常委會釋法,推翻終院裁決,驚震國際,從此戳破終院的「終審」權,原來任由人大予奪。
吳嘉玲案站直 劉港榕案低頭
1999123日,終院在劉港榕案全面低頭,裁決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權力,不限於在終院請其在關乎特區事務範圍外的條文作解釋,而是全面、隨時、對任何條文均可解釋,而其解釋有追溯力至199771日,對特區法庭具約束力。
打從19904月基本法頒布,第158條的人大常委會釋法權一直是隱憂,但期望人大會自我約束,不任意使用,摧毁中、英、港三方努力建立起對香港法治的國際信心,但經劉港榕案,已無人能心存僥倖。
究竟劉港榕案這個重大裁決是終院為避免受更大的打擊迫不得已作出,還是經小心判斷,以為今後可相安無事,重建終院的威望,今日已不得而知。2001720日,在莊豐源案中,終院着意維護司法獨立,不受進一步削權的尊嚴。當時特區政府要脅法庭,若不自動按照1996年籌委會的意見裁決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公民的居港權,特區政府要求人大釋法,結果也會是籌委會的意見得到確認。終院不為所動,劃下界線,經人大釋法的條文,法庭要按釋法解釋,但人大釋法以外的條文,法庭按普通法原則解釋。結果政府敗訴後並沒有按照威脅,要求人大釋法。
然而,絕大多數香港人只了解莊豐源案是導致數年後雙非兒童湧港的罪魁禍首!
李國能辛苦經營,終於20108月提早退休,莊豐源遂成絕響。2013年,外傭爭取申請居留權資格案,律政司反以釋法要脅法庭。社會上,爭議已不在法理而是在於終院會否為避過人大釋法而裁定政府勝訴。325日,政府勝訴。法律界有認為終院裁決法理上正確的,也有對此懷疑的,至此,是耶非耶,陰影已揮之不去。但內地所得信息已十分清楚:法庭不願挑起釋法;法律界忌憚釋法;廣大市民利益所在,為杜絕無事實根據的「大量外傭家屬湧港」疑慮,法律理據次要,釋法也在所不計。
剛果案求釋法
包致金:那一天到來了
於此之前,201168日,在剛果案中,終審法院以三對二多數裁決,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13193)條。少數意見之一的包致金法官在判案書內說:「一向知道總有一天本法院要就司法獨立作出判決。那一天到來了……司法獨立是在法庭所作的決定見到。(It has always been known that the day would come when the court has to give a decision on judicial independence, that day has come. Judicial independence……is to be found in what the court decide.)」對於這句話,有些法官會動氣,怪包致金暗示主動要求釋法的法官就不是司法獨立,絕不公平。然而,包致金不惜得罪人的這句話,卻引起不少共鳴。沒有人批評這次人大釋法,但法庭在考慮是否請人大釋法之際,有沒有思算過,終有一天會碰到觸動1583)條(法院須請人大釋法的條文)的案情,那麼是否也是時機,將釋法納入正軌呢?外人無法猜測,但若然有,那就是白費心機。2016117日,梁頌恆、游蕙禎宣誓風波審訊期間,人大常委會突然釋法,以過千字「解釋」基本法104條「宣誓就職」,內容遠遠超越「解釋」範圍,不但大幅增添修改基本法內容,還越俎代庖,一併指定本地宣誓法文應有什麼效力。
梁游案 釋法遠遠超越「解釋」
20161130日,上訴庭駁回梁、游上訴,判案書並無一語關注該次釋法對香港法治有無造成問題,只強調人大有權隨時就任何條文釋法,其解釋權包括解釋、增刪、補充基本法,一概具追溯力,上訴人的代表律師只懂普通法,沒有資格陳說哪些是「解釋」、哪些是「增刪、補充」。其實這項釋法,違反法治的最基本原則,一是法律必須足夠清楚明確,令市民能夠依從,但何謂「不真誠、不莊重」的宣誓,並無準繩;二是新訂立法,法律不應具追溯力,尤以涉及懲罰性質者為甚。上訴庭的裁決,不啻表明只要是人大釋法,就算違反普通法之下的法治及一切常人相信的公平原則,特區法庭也須盲目實施;如果是這樣,法庭是否還有心有力守護「一國兩制」之下的特區法治?我們是否還能信賴法庭維護法治?如此難以服眾的判決,是否沒有上訴的空間?人大常委會釋法天馬行空,是否在特區實施之際,也無任何稍為收束的理據?退一萬步,要是我們的法治只是海市蜃樓,我們至高無上的終院,是否至少要給我們一個較為文明的說法?
梁麗幗案
 
「人大決定特區無權處理」
然而,201791日,終院拒發上訴許可,連給上訴人的法律專家在如此重大的憲制問題上一個說服法庭的機會也不願意。上訴庭的裁決,遂為目前最高權威。終院的態度如此明確,內地當局還有後顧之憂嗎?下至原訟庭,在梁麗幗案中插一句「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特區無權處理」,中至上訴庭,上至終院,極目看不見一道防線。法律界人士若要維護法庭,就先得維護法治,但法律界逆耳的聲音何其少!
「朕即是法」也能忍受
23
條立法有何難?
法治的強弱,反映人民對法治有多重視。自九七以來,公眾對法治的重視日益冷淡:總有更重大的利益,總有冷淡的理由;司法覆核阻延政府花錢基建,不可讓外傭有居港的機會;梁游行為惡劣不值得姑息——可是,一地兩檢又是誰的迫切利益了?只是到此已習慣了不再關心,反正強權都會勝利,法治太過「高深」。議事規則的修改合不合憲都一樣,不外又是司法覆核,然後就人大釋法;可能不用釋法,法庭已有多種原因不予受理。香港人都不認為法律重要,我們怎能旨望那些信奉馬克思法律觀,習慣了權大於法的內地官員當基本法是一回事?「一地兩檢」是為23條立法試水溫,連赤裸裸的「朕即是法」也能忍受,23條立法有何難?君不見,特區政府叫我們必須尊重國家憲法和人大的地位權力嗎?有叫人大尊重基本法和香港人的自由權利嗎?
今天,或者公眾不當法治是一回事,但法治如空氣中的氧氣,有的時候我們不覺其存在,一旦沒有了,那就片刻之間已不能生存。法治淪亡,豈止喪失言論自由參選權利?喪失的可以是人身自由、居港權利、銀行的存款,有想過嗎?是什麼令我們安全?法治喪亡,若特區政府要剝奪我們的權利,還有什麼可以保護我們?維權人士的命運,劉霞的處境,李波、林榮基的遭遇——將我們與他們分隔的只是法治。為何內地當局對拿走香港的法治仍有保留?強權是一直存在的,大家應去想一想,是否要叫強權止步。
人民有鬥志 法治就不會死
法治死了沒有?我相信只要人民有鬥志,法治就不會死。法治未死;因為人心未死,因為有低級法庭的低級法官不畏懼在充分證據之下判決受強權保護者的罪名成立;因為仍有很多不見經傳的政府律師默默謹守崗位,很多公民仍然維護公義,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因為身為大律師行業一員,我看到公會打破沉默。法治需要有更多才德兼備,不畏艱難的法官;法治需要堅決守護這樣的法官為法庭的法律界人士,和支持他們的廣大市民。若我們每一個人都裝備自己,守護每一個守護法治的人,法治會戰勝強權,我相信。
30122017
文 吳靄儀
編輯 馮少榮
fbhttp://www.facebook.com/SundayMingpao

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向讀者說再見 替自己許諾言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927

承蒙讀者不嫌棄,這個專欄延續了整整一年,但因為週刊賣盤,我也趁此機會擱筆休息。日報那邊希望我持續定期寫下去,好意我心領;有緣的話,以後或以投稿的方式和讀者不時見見面。按經驗,我大概連續寫兩年就喫不消,需要暫停,但這次連同之前在《信報》的三年,是一口氣寫了雙倍那麼久,因此便是在槍林彈雨之中,也要放下筆桿子。(筆桿子這個詞的政治涵義大家懂。)

泛民老友也擱筆

先談我的一位元老級泛民老友。他是健筆一支,但最近很少寫了;他立意要做力所能及的一件事,那就是把我們這一輩人跟共產黨打交道的經驗仔細總結、和盤托出,讓年輕人多知道對手的陰險邪惡,以利他們在今後漫長抗爭路上保護自己,少受挫折。

我的老友停筆之後想做的事既有意義也相當清楚,反觀我自己,就差得遠,停下來之後還需要摸摸索索,因為我並不確切知道自己能做的是甚麼,遑論目標、成果;有的只不過是一點點模糊的意念,也感到如航海者在出發前一刻聽到悶雷卻又慣性地自我敦促之間的那種張力。這個張力生於我前階段學問與遊歷相交錯的一刻。

學問與遊歷

2003年,我還在政府裏頭做事,但已經被雪藏,於是天天準時收工,然後一頭栽進故紙堆,讀中華經典;04年我被革職,索性負笈跑到天涯海角新西蘭,在國立大學的亞洲圖書館裏學老馬當年那樣起早貪黑打坐面壁,花了兩年時間,把先秦的「經」和重要的「子」都逐字逐句通讀一兩遍,卻未及讀「史」,便打道回港,留下知識面上的大片空白。不過,那兩年裏,我倒花了好一些時間涉獵新西蘭的英國殖民史,知道了關於原居民毛利人的一些更久遠的來龍去脈。

2012年,我到台灣環島騎乘,繞了兩個圈。旅途上,在台南接觸了荷蘭人殖民台灣的史實,他們臣服了原住民建立的「大肚王國」,比漢人更早建立殖民政權。在台東,又認識了一些原居民,深入交談之後,我經歷了一次震盪。漢人殖民台灣,和英國人殖民新西蘭,是一對平行時空。(我後來更從人類學的語言和基因研究裏知道,毛利人和台灣原住民是一家人。部份台灣原住民八千年前開始向太平洋擴散,那時還沒有「中國」;一個分支約於八百年之前到達新西蘭,成為毛利人。)

國共的台灣?

只不過,台灣殖民史比較複雜,從原住民的角度看,一共有五次殖民者入侵,依次是荷蘭、南明、滿漢、日本、民國。除了荷蘭,其餘的殖民者都視台灣為自身領土的一部份,都推行「皇民化」政策。

我的歷史知識貧乏,竟也很快意識到,不僅今天共產黨常掛嘴邊的「台灣自古以來就是我國領土」之說甚為虛妄,國民政府視台灣為反攻大陸的「基地」也同樣悖理;這兩種敵對的立場,共同點卻是完全不考慮台灣的主體性,都認為台灣是「我們的」。台灣的理想出路,也許就是成為東亞的新西蘭。

經歷了「台灣衝擊」,其後幾年,我的視線轉移到西藏、新疆、蒙古、滿洲(即今天的中國東北)。而我此時的閱讀興趣,終於接續了先前的中斷點,專注於「史」,尤其是二十五史裏的各邊疆民族史部份,而且特別注重從邊民而不僅僅是中土的觀點予以解讀。邊民史觀寫成的歷史在漢文文獻裏幾乎是沒有的,可幸是清史部份,30年前在西方出現了「新清史」學派,主張用滿文資料和邊陲觀點重新解讀整個滿族興衰過程;那是一條重要的進路,雖然滿語已死,要學懂不容易,而且也有人認為那是「帝國主義意圖解構中國」的學術陰謀。

我很快發覺,若把視線從1842年這個帝國主義侵華史元年上溯幾十年,讀一讀關於乾隆皇的「十全武功」,就會產生一些疑問:大清不也是一個帝國主義國家嗎?它的擴張行徑之惡劣和手段之兇狠,和後來的西方列強有分別嗎?如果再上溯到十五世紀即西方近代殖民主義發軔時期,比較一下五百多年來中西擴張領土的記錄,那就不難得出中華帝國也是殖民主義帝國的結論。

若要中肯地為中西帝國殖民史畫線,應該是十五世紀而不是1842年。若把線畫在1842年,那中國的確只有「捱打的份兒」,方便搞民族主義總動員,一直方便到今天,卻並不誠實。

滿清非中國?

有朋友向我提出過一個觀點:滿清不是中國。此說無疑有助否定中華帝國也是殖民主義國家之說,但卻會引出另一更複雜的問題。如果滿清非中國,那麼滿清敗亡之時,其所征服的周邊民族和土地的正確出路就是獨立,而不是落入中華民國版圖。1911年辛亥革命一爆發,便同時發生蒙古獨立運動,最終導致1946年外蒙古獨立,可視為此說的最佳印證。因此,朋友的觀點包含一個兩難。

無論如何,對1842年畫線的做法產生懷疑之後,我對「中國」的認知,亦從此失去清純。如果中國仍然那麼可愛,那麼對西方帝國主義的批判就有困難──它們不也同樣可愛嗎?如果老實承認中華帝國也是殖民主義的,那麼「帝國主義侵華史」背後傳達出的那種純潔無瑕的義憤,又從何談起?

民國史觀也有問題

對這些問題,各種派別的歷史學家做出的研究多得不可勝數,早有各種現成答案。但我覺得我不能簡單接受某一種答案便了事。中共史觀固然不足信,但民國史觀(我這輩香港人的標準史觀)也同樣可疑──兩者在帝國主義殖民問題上其實是一脈相承的。受民國史觀影響,我那輩香港人,便是非常反共,也對外蒙古獨立耿耿於懷,不同情藏、疆、台獨,自然也不能接受香港自決獨立。如果國教洗腦要反對,則民國史觀也至少要受到深切質疑。

我縱然沒有史學家的功底,不可能在研究的前沿上提出新的「正確看法」,但起碼可以對原始史料作一大略的通讀,知道歷史的主要脈絡,然後選取關鍵問題的答案,或者對重要現象重新理解。近年我把「一國兩制」理解為現代的「土司制」,並把北人對「一國兩制」的破壞視為一種急不及待的「改土歸流」,完全繼承了史上中土政權對付邊民的橫蠻手段,便是閱讀《明史》和《清史稿》有關章節所得。

朋友傳來週刊訪問中大社會學系講師黎明女士的訪問,以及她寫的文章,其中談及她是怎樣親身體驗「六四」史實的。那非常可貴,但如此閱讀一手歷史資料然後選擇立場和看法,卻不是人人有條件做到。

因此,我選擇回到一所安靜的校園。這裏的教學量不重,沒有太多行政工作壓力,也不會有人要求我搞甚麼「和國家的學術交流」並以此衡量我的表現,卻有一個不大不小的圖書館供我使用。我打算在這裏花上兩三年的時間,把重要的一手史料通讀一兩遍。倘若有甚麼一得之見,見諸文字而再和大家見面,那就是意外收穫。

撰寫時評的沉重工作(有時竟變成戰鬥),我大致上放下了。傘運之後,評論界人才輩出,其中不少很年輕,他們的筆調和觸覺都有一種我完全不能掌握的強烈的時代感,我應該讓路。

這幾年來,我非常刻意在文章裏袒護年輕人以至替他們「護短」,便是在他們犯了明顯錯誤之後亦然,卻從來不對他們指指點點。這無疑很大程度上反映我做父親的風格。我認為年輕人第一重要的就是敢闖,犯錯卻非絕對壞事;錯了,他們也能夠自我糾正。況且,很多問題的對錯,不同世代背景的人也有不同的認知。最重要的是不能打擊了他們追求理想的熱情。沒有了這個,社會絕望,香港沉淪。

乙末廣州起義

這幾年香港的政治景象,有點似民國前興中會同盟會草創階段、第一次「乙末廣州起義」失敗之後的那種狀況:政權張牙舞爪,革命派失魂落魄;以陸皓東為首的多位革命人士被捕處刑,孫文則被清廷通緝,流亡海外。陸當時27歲,孫28歲;不少〔革命人士〕比他們更年輕。

2017年8月2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中租界和法租界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82
特府強拋一地兩檢,準備「租出」香港空間予大陸,用作高鐵清關,並同時執行大陸法律。由此引致的「割地」和「設租界」指控,已響遍輿論界。今天,離心主義不止於影響年輕人,故特府的做法,直接替中共已然不堪的形象多添一層濃厚殖民主義色彩;加上這幾天梁前特替方案大力吹噓,「外來政權」出賣港人利益的意味於是更形清晰。
「租界」既成了一個熱門詞,大家不妨多了解一下其歷史背景和意義;那不僅有助觀照一地兩檢問題的性質,還可破解一些對中國近代史的迷思。避免食「史」不化,可能是港人因高鐵失去一部份土地「次主權」之餘的最大得益。
國史:三次大規模領土擴張
歷史的迷思多着,筆者挑一個「不方便」的例子入題:殖民帝國在別國設租界,不由十九世紀東西洋列強專美;中華帝國同期間也曾在朝鮮設立中租界,情節惡劣,為時不短,今天經過了多年美化的仁川唐人街,就是當年中租界部份遺址。這是怎麼回事呢?
熟讀清、民、黨版近代史而未及批判便全盤吸收的話,很可能走漏一個基本事實:「自古以來」,中國就是帝國主義國家,只不過運程有大起落。兩千多年期間,中土之國有過三次侵略性擴張,規模之大,囊括人口之多,效果之持久,西方十五世紀以來的近現代帝國主義瞠乎其後。朝鮮中租界的出現,不過是這段帝國擴張史晚期的一道回光。
中華帝國第一次武力擴張是在秦漢之世。秦向南伸展,霸佔了今浙江、福建、廣東、海南、越南、廣西、四川,即古越族及古巴蜀人的居地。漢除了成功「收復」秦末趁機脫離中土管治的南方地區,還把目光投向西北,征服了河西走廊,即今天習近平說的絲綢之路中國段在新疆以東的那半。這次擴張是遠古華夏漢族的傑作。
第二和第三次,則主要是近古的蒙、滿族汗馬功勞。蒙人奪得的今中國土地主要是廣西、雲南(其餘橫跨歐亞的蒙古帝國版圖,元亡之後明朝無力接收)。之後,滿人於白山黑水崛起,陸續併吞了包括蒙、疆、藏的大片土地,另加百浬外海上的台灣。
台灣的土著當時還處於刀耕火種、石器與金屬時代交替之際,面對高度文明的滿漢殖民侵略者毫無還手之力,比同時期遇上歐洲白種人的美洲土著更不濟事,給殺戮得所剩無幾。
這個令不少國人回望總覺無比自豪的擴張運程在十八世紀末達峯。1790年,國人拜過乾隆八十大壽,這位世界級的帝國主義者就給自己封作「十全老人」,標榜的是那贏得最得意的十場血腥掠地戰爭,把朝、蒙、疆、藏、尼、緬、越、台灣、琉球都臣服了。
沒想到的是,不出一百年,這個運程要從巔峯掉到深谷的底。自視為天朝上國之民,一次又一次敗在東西洋人手上,所造成的「心理不平衡」,宇宙之間沒有更嚴重的了,而且任憑你病夫變強國,也無法醫治。類似的毛病近年據說香港人也有,但相比不過是芝麻綠豆。
和尚動得,我動不得?
實際情況並沒想像中差。中華帝國當時已經「大到不能倒」,比它更不堪的國家民族比比皆是,例如朝鮮。朝鮮好比魯迅短篇小說《阿Q正傳》裏的小尼姑,中國就是那個恨得發癢、喃喃自語「和尚動得,我動不得?」的阿Q。於是就有了朝鮮中租界這回事。
幕府時代末,日本思想界再次提出侵略擴張的理論,以征服世界為終極目標。經濟學家佐藤信淵主張同時西侵朝鮮中國、南侵東南亞。1853年「黑船來航」之後,武士兼改革派精神領袖吉田松陰更倡議「失諸歐美,補償於鄰國」,加強了擴張主義動機。
1868年日皇明治宣佈維新,實際主政的大久保利通等人十分支持擴張主義,影響了當時負責處理外交事務的伊藤博文;一個以併吞朝鮮、入主中原為稱霸世界開端的「大陸政策」於是成形。第一步進行得很順利。
18759月,日本派艦隊到朝鮮海岸測繪海圖,遭朝方炮擊後反擊,趁機攻陷朝鮮江華島炮台。翌年2月,日本逼迫朝鮮簽訂《日朝修好條規》,准許「日本國航海者隨時測量朝鮮海岸,審其位置深淺」,並賦予日本在朝鮮的領事裁判權:「日本國人民在朝鮮國指定各口,如其犯罪交涉朝鮮國人民,皆歸日本官審斷。」
不過,條約第一款卻說:「朝鮮國自主之邦,保有與日本國平等之權。」這當然是謊話,卻是說給強弩之末的中華帝國聽的;朝鮮當時是中帝藩屬,日本卻想據為己有。(註一)
Q動了小尼姑──中租界
中國的反應有點出人意表。1882年,中國藉口協助朝鮮鎮壓兵變,派軍入朝;10月,逼迫朝鮮簽署《中朝商民水陸貿易章程》,劈頭第一句就說:「朝鮮久列藩封,典禮所關,一切均有定製,毋庸更議。……此次所訂水陸貿易章程系中國優待屬邦之意,不在各與國一體均沾之列。」這明顯是與日本較量。
怎樣優待屬邦呢?首先,朝鮮也得「享受」中國在朝的領事裁判權:「(在朝發生的)財產、犯罪等案,如朝鮮人民為原告,中國人民為被告,則應由中國商務委員(相當於領事)審斷。如中國人民為原告,朝鮮人民為被告,則應由朝鮮官員將被告罪犯交出,會同中國商務委員按律審斷。」這裏說的「按律」,指按《大清律例》。
然後,中國推出比列強更荒誕的「炮艦政策」:「中國兵船往朝鮮海濱遊歷並駛泊各處港口以資捍衞,該兵船自管駕官以下與朝鮮地方官俱屬平行。」宗主國的艦長在藩國的權位,與當地市長同(這好比遼寧艦抵港,其艦長的權位就等同林鄭),這不僅超越了日帝對朝鮮的要求,就是連英帝此前逼迫中國簽署的《南京條約》也不曾有過。
緊接着,中國利用《章程》說的「兩國商民前往彼此已開口岸貿易,如安分守法,准其租地、賃房、建屋」,仿照列強在上海設立租界的經驗,在仁川、釜山和元山這三個最重要的朝鮮港口設立租界,名之為「華商地界」,各有正式章程。(註二)
華商地界章程規定,中租界內重要事務概由中國駐朝商務委員決斷,華商商董協助執行。治安方面,由朝方巡捕和中方夥同有經驗的英國巡捕聯合負責;朝捕管轄朝民,華英巡捕保護華僑及日裔以外的外僑,華英巡捕由華商英商合資聘用(日僑自有日本領事保護)。稍後中國向朝鮮施壓擴大仁川中租界,就沒有再聘用英國巡捕。(註三)
大家可以看到,中華帝國主義的行徑,到了十九世紀後半期的中葉,在其軍事實力所能及的地方,霸道處絲毫沒有改變,比起東西洋列強的做法,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少中華愛國者提起近代史,講的就只有「百年屈辱」,那也許是無知,也許是虛偽,都不值得稱道。
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中租界被日軍佔領。翌年,《馬關條約》簽訂,朝鮮終止與中國的宗藩關係,名義上獨立,至1910年正式被日本吞併;中租界乃於191311被迫廢除,總共存在了31年。在中華愛國者心目中,那大概也是百年屈辱的一部份?
中共對不起上海租界
十九世紀中葉,英、法、美等國在上海各有自己的租界,後統一成為公共租界,但法國又脫離出去自成一體,體制上與公共租界有很大分別。上海公共租界是當地外國僑民的地方自治體,並不直接受外國領事甚至是英國領事的管理,但法租界則受法國駐印度支那總督正式管轄。二十世紀初,法租界要求袁世凱政府准其擴大,袁答應了,但條件是不能窩藏革命黨。可是,法租界一直都是十分開放自由的。
19311月,蔣介石控制的南京政府頒佈《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第一條規定凡從事反對國民政府的革命活動者處死刑;第二條規定凡與革命運動發生聯繫或以文字圖畫演說進行革命宣傳者亦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這一條的嚴苛程度跟中共對付劉曉波的法律大概差不多);如此等等。可是,法租界政府既不承認也不執行這條惡法,並在國共鬥爭當中採取中立。(註四)
因此,在二十世紀前半的國民黨白色恐怖底下,上海法租界成為全中國思想界最活躍、言論最開放的一小片「樂土」。陳獨秀經常出入此地,並在此為家,中共成立的地點也是在法租界;陳不只一次因為收藏禁書,被法租界巡捕逮捕,也都是罰款了事。旅法學者郭宇岡這樣介紹當時的境況:「在法租界裏,有多所法國學校,比較著名的有聖依納爵公學(今徐匯中學)、震旦大學等。當時著名的文化人戴望舒、施蟄存、劉吶鷗等都是震旦大學學生。……徐悲鴻、林風眠、潘玉良、方君璧、龐薰琹等曾留學法國的藝術家,歸國後都來到了上海法租界。」
1932年,劉海粟、倪貽德、王濟遠、傅雷、龐薰琹和張若谷六人發起,在上海成立了『摩社』(摩社即繆斯,希臘神話裏的文藝女神)。……這一切造就了上世紀三十年代上海的黃金時代,而法租界區毫無疑問就是上海的『左岸』,文學、藝術、音樂、戲劇、舞蹈,所有的故事都來源於此。」(這是中共官方引用的資料:註五)
魯迅晚年居上海,但不住法租界而選址公共租界。那時上海的外僑以日本人最多,數約三萬,佔了上海所有外僑幾乎一半,主要住在公共租界。魯迅是留日的,日本朋友多,大概是他選擇住在公共租界的一個原因。又因為他是「左聯」的領軍人物,左聯亦在公共租界落戶,因此也聚集了一大批左翼文人住在那裏。
陸人與狗不得進入
中共從起家到保命,都受過上海兩個帝國主義租界的大恩大德,照理應該感激不盡;不過,受限於馬列邪說和國家主義,在其洗腦文宣和教科書裏,租界都是萬惡的。徵諸歷史,租界縱有各種不是,但中共那種官方說法難以成立。看今天大陸政府控制思想、打壓言論自由的嚴酷,當年的租界相對是天堂。(大家記得,還不是那麼久之前,陸人與狗都是不能進入那些「華僑商店」、「友誼商店」的。)
特府搞一地兩檢,港人懼而視之為設置現代中租界而大加撻伐,怕的是逐步失去自主自由。其實,如果大陸要設置的是近代史上那種「萬惡的」列強租界,則港人有的是生活在那種租界裏百多年的經驗,不高興也絕對不會如現在那麼害怕那麼反感。那倒要問問《環球時報》一類的理論家們,這到底是香港人的奴性,還是中共的獸性使然? 
 
(註一)見維基文庫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 日朝修好條規
(註二)見維基文庫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 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uselang=ja
(註三)大陸學者賀江楓的《朝鲜半島的中國租界——以18841894年仁川華商租界為個案研究》資料相當豐富。不過,賀認為「仁川華商租界具備租界所必備的特質,與近代中國所言之租界有共同性」,卻因朝鮮是中國藩屬而認為未可等同西方列強在華設立的租界,顯然是為了加一層「政治正確」保護色。詳見 http://www.iqh.net.cn/info.asp?column_id=7355
(註四)參考大陸二閑堂文庫口述歷史《上海法租界巡捕房與三十年代的上海政治》: http://www.edubridge.com/erxiantang/l2/xunpufang.htm
(註五)見 http://ic-up.com/24/28.html

2017年7月28日 星期五

岑逸飛 - 國父與國賊

生命通識   2017727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雖已逝世,但他在生時對孫中山有劣評,引人深思。他指孫中山的真正政治遺產,是暴力革命和列寧式政黨,並且有大量史料證明,孫不管在思想上還是在行動上,都是激進的革命者和霸道的專制者。在中國政黨史上,孫開創黨派至上、君師合一、以黨建軍、以黨訓政的傳統,應是無可爭議的。

有此看法的,其實不僅是劉曉波。8年前離世的歷史學家唐德剛便曾表示,孫(中山)、袁(世凱)、蔣(介石)、毛(澤東)四人之中,最後志願都是搞個人獨裁的最高形式皇帝。

反觀中共,一向對孫中山極為推崇。毛澤東稱孫中山是「革命的先行者」;鄧小平概括孫中山有兩項歷史功績,一是領導辛亥革命;二是開創國共合作。到了今日的習近平,也同樣肯定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結束了在中國延續幾千年的君主專制制度,為中國的進步打開了閘門」。

但辛亥革命是否由孫中山所領導,歷史學者對此也有爭議。辛亥革命前孫發動多次起義,影響力有限,皆以失敗告終,清廷認為是一群亡命之徒的政治鬧劇。其後的武昌起義,孫事前一無所知,他被選為中華民國臨時總統,是立憲派和革命黨妥協的結果;至於清室遜位,是袁世凱所為,更與孫無關。

不過歷史總是成王敗寇,孫中山作為國民黨領袖,國民黨把中華民國「國父」的光環戴在他的頭上,也是順理成章的事。但指孫為「國賊」的大有人在。說孫是國賊,主要因為他從二次革命起,先後聯合日本,並引入蘇聯,干涉中國內政,且與蘇聯一道培植中國共產黨。

中國在辛亥革命後如果沒有走上孫中山「以黨治國」的威權政治之路,今日中國也許是另一番面貌。當年的選擇其實不少,例如章太炎崇尚自由主義,反對專制獨裁,可惜他被孫公開指摘為滿清暗探;又如熱中議會政治的宋教仁,被孫排斥,其後宋教仁被暗殺,主謀會否是孫中山,也是疑點;再如本是孫中山的戰友黃興,也因堅持走法制之路而與孫中山不和;最後與孫中山兵戎相見的陳炯明,他的聯省自治主張,到今日仍具參考價值。

歷史當然沒有如果,回望歷史,對當事人而言,「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而對後人也許會帶來一點反省。蓋棺定論,孫中山畢竟是個人物。說他是「國父」,也許是過譽;說他是「國賊」,他也不應如此不堪。黑白二分法的思維模式是危險的,他多半是介乎「國父」與「國賊」之間的灰色地帶。

已故歷史學家錢穆對孫中山的評價是從大處着墨,確有大師風範。他將孫中山與章太炎比較,認為康有為主張要變法,不要革命,是看制度沒有看主權;章太炎主張要革命,不要變法,是看主權沒有看制度。孫則認為非革命不可,而革命之後還得要變法,變法最重要是把皇位傳襲徹底廢除,根本不要皇帝。所以康、章是書生之見,孫才是大政治家。

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軸心突破」──論聯合聲明失效與社運去向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726
香港大學學生會的同學希望筆者寫一篇文章探討社運的發展和整合,那正是筆者近日關注的問題,遂有此文。同一文章略作增刪之後,會在八月號的《學苑》出版。
香港是國際城市,牽涉兩個主權國家,人口和資產高度跨國。九七後,北京為要把香港「去國際化」,逐步實行三種對策:開放北人南來,推動紅資湧港,廢止《中英聯合聲明》。後者三年前起分階段發生,低調卻明顯,顯示高層作了清晰決定。
20146月李克強訪英,以巨額商機為餌,要求英國簽署一份肯定《中英聯合聲明》落實成果的文件。當時香港因政改醞釀佔中,英方不願談甚麼成果,中方不得要領。7月,英國派員訪港監察一國兩制落實,中方拒簽護照,並透過外交渠道暗示聯合聲明作廢。今年6月,中國外交部公開說:「《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沒有任何現實意義,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
「約束力」是聯合聲明核心,中共當年接受,是一種權宜,早晚要擺脫。一擺脫,一國兩制就失去原有基礎,香港社會基本性質因而改變,傳統社運模式也隨着失效,原因是結構性的。
聯合聲明與香港獨特社運模式
聯合聲明對中國有約束力,所衍生出的政治效果非常獨特吊詭:在全世界最大最嚴酷專制政權的鼻子底下,竟然存在一個規模相當宏大的反抗運動。它由一兩個傾向民主的大黨派主導,承認中國對香港的主權,支持一國兩制;在持續擁有立法會關鍵少數議席的條件之下,以溫和手段調動群眾爭取民主改革、推進雙普選議程;一旦成功,再倚靠民眾中長期存在的反共大多數,選出民主派支持的人上台執政,長期守護香港。
這無疑是世界上最理想的民主運動,在前階段的十多年裏,其四方面的運作條件都良好:法治穩固,公務員和警隊高度專業中立,中方大致遵守不出面干預港事的承諾,第四權發達、言論自由的尺度比港英時代更寬鬆。微風細浪到民主,是聯合聲明的設計威力;如果真可以,那會是人類歷史上的奇蹟;環顧世界上所有國家,民眾完全和平、政權完全非暴力地達至民主的,一個也沒有。
奠基英國民主議會制的「光榮革命」(1688),別稱「不流血革命」,其實也是多次戰爭的成果。如果把之前初步取消英國君主專制的英國內戰(1639-1651)也歸入議會民主的過程,那麼英國經驗就和其他國家無大分別,都相當慘烈。台灣民主化後段完全平和,但解嚴之前卻不是,這個大家清楚。
但是,這個神話般美好的香港社運模式,在強國勃起、視《中英聯合聲明》作失效而英方無力亦無意挽回的情況之下,已無法完成任務,因為支撐這個模式的四個主要條件正逐一剝落:法治日漸鬆動穩固,甚至已被用作對付社運的工具;公務員高層和警隊嚴重政治化;自2010年「第二支管治隊伍」出台之後,北京干預港事愈發明目張膽;言論自由也因主流媒體被收編而日益收縮。這些都是結構性轉變。
真正被DQ的是甚麼?
再無國際條約約束力,一國肆意衝擊兩制,民主派勢將逐步失去立會關鍵少數議席,議會因而不再是守護香港的屏障,「六四黃金率」存在也毫不管用。可以說,宏觀層面上,被DQ的非僅僅是十個八個議員,而是整個自港英管治晚期形成的非常特殊的香港社運形態。
與原有社運形態同時被DQ的,是運動的主要目的:政制民主。這個其實在聯合聲明作廢之前已無着落。你和理非非,中共就帶你遊花園;你搞佔領,它就施放催淚彈開槍。如今沒了國際約束,一國更可隨便欺凌兩制。選民把你送進立會嗎?它乾脆找人大釋法打掉你的議席。
周前一篇本欄文章比較了獨立與民主孰難,徵引世界各地百多個事例,得出的結論是兩者不相伯仲;目的不是辯證獨立如何容易(儍子才會那樣想),而是指出民主有多困難。如果還需要一個實例說明中共不會恩賜民主,那就是劉曉波的死。(此說明社運派別以達到各自倡議的政治目的之難易相攻訐,是何等虛妄!)
佔運之後,民眾呈現政治虛脫,動員困難,無論怎樣號召,群眾參與率都非常低。筆者推斷,這並非多次大規模動員之後的簡單政治疲勞,休息一下就復元那種;更不是港人追求民主的意志不夠堅貞,想放棄;而是民眾已直覺意識到,《中英聯合聲明》作廢,兩制遭結構性毀壞,傳統社運回天乏力,民主遙不可及,參與是虛耗。
聯合聲明作廢港向專制過渡
的確,民眾回顧多年經驗,當會如是想:兩制尚稱完好、傳統社運發展蓬勃之際,政改也無寸進,如今一國當道,安問民主?未見社運有可信新目標、行動綱領、組織架構和領導班子之前,與其知其不可為而為,不如先做好私事。
民眾如此「無反應」,其實是很好的反應,是對社運作出嚴苛提問,逼迫社運自省。社運因此不可能再一貫作業,business as usual
《基本法》是國內法,本身對一國無約束力,兩制的實質存在,端賴聯合聲明的約束力。後者如今作廢,兩制顛覆,香港社會朝專制過渡無可避免,聯合聲明衍生的那種美好獨特社運模式不能繼續有意義地存在,「文明社運」即將告終。抗爭將無可避免回歸專制社會之下的一般形態:挨打、頑抗。上下四方古往今來皆如是,香港怎會是例外?
領導和參與這種「一般抗爭形態」的代價遠比過去的「文明社運」高,香港人已經看到了一些,躊躇一會很正常。且不說如八九六四天安門事件那樣的大屠殺──如果知道出動坦克衝鋒槍是政權行事話本裏的選項,則社運領導絕對不應朝那個方向走;但大家如果要清楚認識一個專制社會之下有意義抗爭的極限典型,1979年發生在台灣高雄的美麗島事件是最佳樣板。
問題是,在「文明社運」與「一般抗爭形態」之間,香港的抗爭將會升級到甚麼程度。回答這個,要看客觀需要,更要看運動的領導與民眾的意願。為此,社運界首先需要探討一個更基本的問題。這個問題剛巧已由一位溫和得不能再溫和的泛民人一句話牽引出了。
叛逆:到甚麼程度?
《立場新聞》月初訪問了中文大學教授陳健民。這位二十年來孜孜不倦在中國各地培訓公民社會人才的義工、視長毛在立會掟蕉是暴力的溫和派、被指為無可救藥的「大中華膠」,最後被問到如何面對愛國與民主時,平淡地說:「如果民族立場要我壓抑對民主、自由的追求,我一定做叛國者,毫無懸念地叛國。」
讀了這段驚心動魄的自白之後,筆者再在傳媒朋友之間印證,得出的印象是,當權派殘忍打壓中國內部異見人士、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在香港像陳健民那樣的五十後溫和派被逼到叛逆邊緣上的還真不少,其他比較年少激進的就更不用說。(聽說還有一位以往猛烈抨擊港獨的八十後,現在轉而主張香港立國;那更是完全合乎事態發展常理的。)
「絕地天通」神話與「軸心突破」
這就預示,香港原本分裂了的民主抗爭運動將會出現一條行動依然溫和但觀念比以往激進的聯合陣線,裏面包含背叛國家的聲音,因為這種聲音在不少年輕人當中也有了相當的比重。這樣的一條聯合陣線的出現,將突破籠罩香港社運的持續低氣壓。
史學大師余英時2014年初出版了據說是他畢生功力之所在的專著《論天人之際》,探討的是中國古代思想的起源。書中刻畫出春秋時代哲學思想的一次「軸心突破」,非常有意義。
中國遠古曾經出現過一次思想獨裁化。本是「天人合一」、「道不遠人」的一個良性秩序,最遲到了商代甲骨文所包含的五個時期中的最後一個,出現惡變異。此後的主流論述裏,一般人不可以憑一己心性接收和理解天道;那個能力改由一位「普世人王」、「余一人」、即所謂的天子所壟斷。這個突變,是以一個「絕地天通」的神話表現出來的;《尚書˙呂刑》:「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從此,天和地上的凡人隔絕了,只有「余一人」可接收天命、掌握真理。
但是,到了春秋時代,「余一人」的權力崩壞,思想界出現「軸心突破」(莊子說的「道術將為天下裂」)。「軸心突破後的思想家如孔、孟、莊子等,都強調依自不依他,即通過高度的精神修養,把自己的心淨化至一塵不染,然後便能與天相通。」(見余書75-84頁)
當然,後來中國再出現大大小小的「余一人」。到了二十、廿一世紀,共產黨系列的「余一人」就更徹底,從北京到一國,從一國到香港,都實行「絕地天通」:天道是甚麼,國家怎樣發展,人民如何生活,都由偉光正的「余一人」說了算。不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在中國搞這個還可以,二十一世紀在香港卻不行。
石破天驚
道術將為天下裂,這個裂,不僅是思想上的裂,也隱含王權與土地的裂,兩千多年前便如此。孔子的文化淵源在周,但他和他的弟子說的和效力的「父母之邦」卻是魯、衞等國,成周在儒者心目中的政治地位已無舉足之重,軸心突破既是思想上的,也是政治上的。「毫無懸念地叛國」,就是今天香港民間思想界正在萌生的軸心突破;它出現的方式和兩千多年前出現的那一次同樣地溫和,也同樣石破天驚。

聲明
自傳出《壹週刊》正在賣盤之後,不少讀者、朋友甚至記者都在不同場合問及我的去向,這裏一併答覆。我對周刊的供稿,會在賣盤交易完成、公佈發出之日停止。感謝黎智英先生這一年來給我發表文章的機會,感謝編輯部、美術部和出版社的其他同事不厭其煩地給我幫助。我自己生計大致無礙,發表文章亦尚有渠道,卻希望其他同事都能夠在新的或現在的位置上樂業安家。在難以繼續營運的情況底下,周刊結業不一定是最好安排;雖不情願看到,集團賣盤的決定卻是可以理解的。

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

岑逸飛 - 從神壇上拉下來

生命通識   2017720

劉曉波的逝世,蓋棺定論,該怎樣來定性他?說他是作家、文學評論家、人權運動家、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這樣的形容大致正確。他是搞文藝出身,滿身文藝細胞,流着文藝血液,是性情中人,因愛國而晚年投入政治運動,成為人權鬥士。

他早年已與文藝結上不解緣,22歲考入吉林大學中文系,次年便與同學組成「赤子心」詩社。大學畢業後考入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碩士研究生,29歲在《國際關係學院學報》發表處女作〈論藝術直覺〉。他在31歲時,因社科院文學研究所召開「新時期十年文學討論會」,他到場以《新時期文學面臨危機》為題即興發言,以「中國知識分子身上的民族惰性比一般大眾更深更厚」,語驚四座,被稱為 「文壇黑馬」。

劉曉波隨即成為北京師大中文系文藝理論博士研究生,33歲獲得博士學位,博士論文是《審美與人的自由》。後來他出國做訪問學人,主要也是講授中國當代文學,他從來不是一個歷史研究者。但他其後投身民運,因為愛國,便要回顧歷史,鑑古知今,要找出中國近代政治悲劇的癥結。

唐代劉知幾要求史家有三長,才、識、學。史才是編撰史書的才力,駕馭史料的能力;史學指掌握豐富的歷史知識。劉曉波不是讀史出身,史才、史學皆欠,但他有史識,指他對歷史的看法。後來清人章學誠在「三長」之外還多了史德,指史學家的心術,但章學誠又說:「能具史識者,必具史德。」但怎樣才算有正確的史識?劉知幾沒有明白說出,只是說「好是正直,善惡必書,使驕主賊臣所以知。」可見史識背後,必有其道德情操,而劉曉波的道德情操理應不用懷疑,所以他的一些歷史觀點,值得大家反省。

2001年是辛亥革命90周年紀念,江澤民發表長篇講話,把中共的事業稱之為繼承孫中山的未竟之志。中央電視台則在黃金時間播放有關孫中山的專題片,稱孫中山為「國父」,已有異於中共過去對孫中山的定位「革命先行者」。

今天中國,無論是哪一方的官方正史,都已將孫中山領袖化,甚至神化,孫中山被供奉在「國父」的神壇上超過百年。但好一個劉曉波,那年他46歲,中年心事濃如酒,愛國情懷難釋,大概是對江澤民的講話作出了回應,翌日(1011日)就在家中寫下了鴻文:《孫中山的遺產與中共的緬懷——辛亥革命九十周年隨想》。

這篇鴻文擲地有聲,主要觀點是要還原歷史真相,將孫中山這尊偶像,從「國父」神壇上拉下來。劉曉波悍然指出:「儘管人們一提起孫中山,想到的都是他留下了所謂『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政』的遺產,但是,對於中國的現實政治來說,他留給後人的真正深入骨髓的政治遺產,是『一個國家、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的黨國體制』。」

在劉曉波筆下,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都是一脈相承的罪魁禍首。

2017年7月14日 星期五

劉曉波病逝:自由的探路者,專制主義的囚徒

紐約時報   儲百亮
2017713

 
北京——中國民主人士劉曉波於本週四逝世,享年61歲。劉曉波是一位離經叛道的知識分子。1989年學生運動中,他曾守在天安門廣場,軍隊逼近之際,救護了現場的抗議者。因為起草並傳播一份呼喚民主的宣言,他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2010年,劉曉波在獄中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劉曉波是因肝癌離世。中國政府於6月末才披露這個診斷,那時他的病情已經基本醫治無望。從官方的角度來說,劉曉波獲得了保外就醫。但即便是住進東北一家醫院、面臨死亡的時候,劉曉波仍被禁言,始終有人看押。他幾十年來與這個專制政權的牢籠鬥爭,臨死時仍然是它的囚徒。

劉曉波的妻子劉霞一直被警方軟禁,並處於嚴密監視之下。警方不允許她就丈夫的死和遲到的癌症治療發表言論。

劉曉波危及生命的病情被公開時,劉霞在一段對朋友的簡短的視頻中這樣描述他的情況:“不能手術、不能放療、不能化療。”這段視頻迅速在網上傳播開來。

劉曉波的病況引起了朋友、中國人權活動人士以及國際團體的廣泛同情。在他們看來,劉曉波是一名無畏的和平民主改革倡導者。他是1935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1938年在監獄醫院中死亡的德國和平主義者、納粹的敵人卡爾.馮.奧西茨基(Carl von Ossietzky)——以來,第一位在國家監控下死亡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人們對他病情的反應說明了他受到了多大的尊重,”現居洛杉磯、一名認識劉曉波的前北京文學教授崔衛平說。“各界人士——朋友、陌生人、年輕人——在聽說有癌症晚期患者被關押至死,都相當憤怒。”

劉曉波最後一次被捕是在2008年,在他參與起草《零八憲章》之後。那是一份呼籲民主、法治以及結束審查制度的大膽的請願書。

一年後,北京一座法院審理了劉曉波的案子,並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其判刑。判決書引用了《零八憲章》和劉曉波批評、戲謔中國政府的文章。面對沉重的判決,劉曉波回以一個對中國未來的警告。

“仇恨會腐蝕一個人的智慧和良知,”劉曉波在一項為審判而準備的陳述中寫道:“敵人意識將毒化一個民族的精神,煽動起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毀掉一個社會的寬容和人性,阻礙一個國家走向自由民主的進程。”

受審當時,劉曉波已是中國最出名的異見者。在2010年獲得諾貝爾獎之後,他變得更加出名。當時他被關在中國東北獄中。挪威諾貝爾獎委員會表彰他是“中國人權鬥爭最突出的象徵人物。”

劉曉波無法親自領獎,在頒獎典禮上,本該屬於他的位置擺放著一張空椅子。他為審判而準備、卻未被准許宣讀的法庭陳述,被人代為朗讀,作為他的諾貝爾演講。

“無論是在精神還是肉體上,曉波都與中國及其命運緊緊相連,”劉曉波去世前,澳大利亞漢學家、他的好友白傑明(Geremie R. Barmé)在一篇頌詞中這樣寫道。“到頭來,他的言論與行動可能為他贏得了諾貝爾獎,但是在一個專制的體制裏,在一個1989年以來不過是在殘酷與無情之間擺動的體制裏,那些言論與行動已經註定了他的命運。”

劉曉波對抗爭和監禁毫不陌生。19551228日,他在中國東北的吉林省出生。他的父親是一名忠於共產黨的大學教授,他卻一生頑強執拗地與專制主義抗爭。

“即使在異見者中間,他也是一名異見者,”劉曉波的友人余傑說道。他曾為劉曉波寫過一部傳記。余傑現居美國。

他還說道:"劉曉波願意作自我批評,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就連許多民主運動中的活動人士,也做不到這一點。”

餘傑回憶了大約在1999年,他第一次與劉曉波通電話的情景:“他說,‘我已經讀過你的書了,有很多地方我不同意,’他批評了我大約半個小時。”

20世紀80年代,劉曉波在北京作為一個嚴厲的文學評論家出了名,被人稱為“黑馬”。知識界的一致順從讓他深惡痛絕,哪怕是以改革的名義。當時,鄧小平拒絕進行與經濟自由化匹配的政治改革,他漸漸將重心轉向政治問題。

1989年,在北京的學生佔領天安門廣場、要求民主改革並結束政黨腐敗時,他是哥倫比亞大學的訪問學者。他回到北京支持抗議者。後來,他將該時間點描述為一個“轉折點”——讓他結束學術生涯,不可逆轉地走上了政治反抗的人生道路。

劉曉波對學生展現了無保留的同情。他最終敦促他們離開天安門廣場,回到校園。越來越多跡象表明,共產黨領導層將動用武力結束抗議活動;這時,劉曉波和他的三個朋友(包括歌手侯德健)在廣場上一邊絕食聲援學生,一邊勸導他們撤離。

“如果我們沒有加入廣場上的學生並且面對同樣的危險,我們就沒有資格發言,”侯德健引述了劉曉波的話。

當軍隊進來時,在通向天安門廣場的路上,有成百上千示威者死在槍彈下和混亂中。但如果沒有劉曉波和他的朋友,流血事件的後果可能更加慘重。63日夜晚,當坦克、裝甲車以及解放軍官兵朝天安門方向推進合圍時,劉曉波和他的朋友們也守在廣場。

劉曉波和他的朋友與逼近的軍隊協商,要求為留在廣場的示威者開放一條安全的通道以便他們撤離,並說服驚慌的學生離開,避免衝突。

“你們的心情我理解。但是你們想過沒有,這槍一響,天安門廣場將血流成河?”根據劉曉波撰寫的有關1989年的回憶錄,他當時在天安門廣場上這樣說。

“如果他沒有在現場,我相信會有人死在廣場上。那是他的和平主義行動,”63日那晚同劉曉波留在天安門廣場上的友人劉蘇裏表示。“曉波有一種從未消失的英雄主義情結。”

軍方鎮壓動亂之後不久,劉曉波因支持抗議而被捕,在獄中度過了21個月。他失去了大學講師的工作、著作被禁,共產黨把他貼上煽動民運的“黑手”的標簽。他隨後支持包括入侵伊拉克在內的美國政府政策的行為也招來鄙視。

但他沒有為此屈服。1996年,因為呼籲釋放因參與示威而仍被囚禁的人士,劉曉波被判處勞教三年。

劉曉波不是《零八憲章》的發起人,但他後來參與了公開發佈這份聲明之前的準備,並且讓它能被盡可能多的人所接受。他還在北京挨家挨戶地敲門,動員知名人物簽字。

這一請願書一開始吸引了303人簽字,其中包括劉曉波動員的許多中國著名作家、學者、律師和卸任官員。截至20095月,簽字人數已達8600多人,包括海外支持者。

“他能兼顧體制內外的人,”劉曉波的朋友、同樣也簽署了《零八憲章》的崔衛平說: “他還把來自不同世代的反對派運動聯繫起來。我不認為除了劉曉波還有人可以做到這一點。”

劉曉波和大多數其他簽署者對可能受到嚴懲的風險不以為然。但他的妻子劉霞擔心政府會嚴加報復。在劉曉波的審判陳述中,他感謝劉霞的“無私的愛”。

“即使我被碾成粉末,我也會用灰燼擁抱你,”他寫道:“親愛的,有你的愛,我就會坦然面對即將到來的審判,無悔於自己的選擇,樂觀地期待著明天。”

儲百亮(Chris Buckley)是《紐約時報》駐京記者。

2017年7月12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從明清「土流並治」看西環干政與2047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712
民陣七一遊行頭條口號「一國兩制呃你廿年」是對的,但不準確。鄧小平84年提出「一國兩制」概念,港事官員、外交部和香港支持者立即奉為空前的「歷史性偉大發明」,這本身就是一個騙局,而鄧這個四川人,受落之餘還肯定知道這個「前期騙局」的歷史和戰略效用──並非一般指的「中共說一做二、貨不對辦」那麼簡單。
中華帝國史上僅剩的一批土司,於共產中國成立翌年陸續向北京交出政權。最後一位那樣做的土司叫安學成,大涼山彝族人。(註一)從衞星圖上看,由一條一條幾乎平行的山脈構成的大涼山系,是真正的「山卡罅」,幾百年來中土政權軍力多不能及,那裏一帶的土司遂成為清代改土歸流政策的漏網魚。大涼山在四川,與鄧小平的家鄉廣安市協興鎮相距不遠,用谷歌地圖一查,四十公里不到。
九七前避談歷史先例
鄧當年在四川念完預科(1920年)才離開,不可能不知道土司這回事。土司制乃國史上如假包換的「一國兩制」,一般中學生都知道;筆者念英殖學校中史科,讀過「改土歸流」而一直記得。今天香港DSE歷史課程包含清初民族政策這個課題,「改土歸流」是必教內容。可是九七前的黨國官員卻胡說「一國兩制」是鄧發明的,前無古人;那怎麼可能呢?如此不堪,不會只是為了替鄧大人「攞頭彩」。
元朝由世祖忽必烈在各種鬆散的「以藩治藩」政策基礎上,推出了更嚴格精緻的土司制,主要用在華南、西南一帶的苗、瑤、黎和古越族的後代壯、侗等外族人聚居處。明朝先是繼承此制,在七省廣設土司,包括廣東在內,明成祖永樂十一年(1413年)起,逐漸以流官取代土司,清雍正力廢而未盡除,要到中共上台方全面消失,歷時七百年。
這個過程後段尤其複雜、反覆、血腥,地方抗爭不絕,統治階級裏也不斷出現「一國」與「兩制」,即中央委任流官制與地方保存土司制的爭論,史書記錄很清楚。鄧小平等人九七前在香港和國際上推銷一國兩制之時,當然不想有人提起這段中華帝國殖民擴張鎮壓史,以免港人借古鑑今,看穿歷代中土政權「以藩治藩」背後如出一轍的殘酷與權宜,轉而不信任「一國兩制」承諾,拒絕回歸。提出「前無古人、偉大發明」論,時人信了,便懶得翻查歷史。
這顯然是掩眼法,而且相當成功。不過,今日港人心目中的一國兩制已走樣變形,統治者手段也越見粗暴,令人擔心往後三十年是如何景象。有此憂疑,最好還是參考歷史,大家當會發覺,近年發生、和一國兩制有關的大事,都在歷史上出現過;下面舉出特別明顯的幾種。
西環治港就是「土流共治」
在雍正大力進行改土歸流之前,曾有一段很參差的「土流共治」過渡期,亦即在一些土司管轄地,朝廷派出流官在土司旁邊監督、輔導。這通常出現在土司管治無方或發生了大規模反中土運動的地方。(註一)這與北京九年前空降「第二支管治隊伍」到香港何其相似!
20081月,中聯辦曹二寶發表《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的管治力量》,主張在特府之外建立由中央指派、大陸人組成的團隊「輔助」特區施政。究其原因,無非是董建華無能,一心想通過廿三條立法取悅北京,卻激起龐大反抗運動。對此,北京的反應和明末清初皇朝一模一樣:派流官進駐香港,表面上維持兩制,實質上走出改土歸流中轉步。
細看歷史,明末土流共治的地方,土司一般還是地頭蟲,權力尚比從旁掣肘他的流官大;但到了清初,流官普遍佔上風,反過來控制土司。在香港,這種轉變也很明顯,但急促得多;在曾蔭權第二任的幾年裏,如果流官還沒佔得絕對上風,那麼靠西環助力以689票僅勝的梁氏上台之後,土司聽命於流官便成為常態。
但是,歷史上,一些流官向土司奪權太早,政權的外來性太突出,不能服眾,矛盾加劇更難調和。中土政權為穩定地方,有時不得不反向微調、稍作妥協,於是一些地方出現「廢流復土」。
梁下林鄭上就是「廢流復土」
梁振英儘管是土司一名,但他更似一個流官;那也許是因為他以兒皇帝、如黨員之身,所作所為須完全聽命於真正的流官即西環。然而,其結果也是和歷史上的一樣:由於管治性質趨同於外來政權,民眾不接受,在他任內五年之間爆出「三大革命實踐」──反國教運動、佔領運動和魚蛋革命;分離主義抬頭,年輕人切意去中。至此,北京不能不作戰術性退卻。梁被革職,由舊港英培植的AO嫡系林鄭替上,演出中土政權廢流復土現代版。
有趣的是,中共在走出這一步之前,內部明顯有過一場爭拗;梁振英和西環一直以來高調合唱的港陸「融合」,忽然加進了來自習那邊的「初衷」論,要求「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後者是201512月梁在北京向習述職的時候習先對他說、然後公開的;一年之後,梁就被廢。兩支曲子對唱,最後是「初衷」論勝出。(當然,這是中共內部一派人現在認為的初衷,與香港人一貫認為的不同。)
融合 vs 初衷(清朝版)
史上中土政權要廢流復土,不可能不在統治階級內部引起爭議。為要證實這一推測,筆者花了好些工夫,最後在日本早稻田大學網站提供的古籍《黔南職方紀略》裏看到證據。此書作者羅繞典,清末湖南漢族人,曾任黔南(貴州)布政使;布政使就是永樂年間始創的流官。職方即地方,多指邊塞之地。貴州是元明清三代設土司最多的地區之一。羅在書中反對土司制,主張用流官:
「或曰唐宋之世,黔南之地,為羈縻、為化外,咸自有君長,各安其國族,奚待天子之撫存,分為縣郡,治以流官而後其民擧安也?此其說又不然。人之囿於一隅也,而異俗生焉,故其俗鄙陋,有傷於教;必督之以長官,徙五方之民,以觀感之,始日就平正通達之途而無所固蔽。……國家之盡力於黔也,重科舉以進其良士,肆翦伐以除其頑苗,置守令以扶其教化,宿重兵以弭其覬覦。」(註二;標點為筆者所加)
這段文字太有意思。西方殖民主義有所謂「白人的包袱」論(White Man's Burden),指殖民地人民道德文化落後甚或野蠻,白種人須不辭勞苦開化開導,視之為己任。(註三)其實,中華帝國傳統士大夫一樣有這種思想,而羅繞典是典型。
引文也提到中華殖民帝國的移民政策,作用是「溝淡」、影響當地人(「觀感」作動詞用即impress)。跟着,也提到要從教育着手搞教化,說得不好聽就是皇民化,「從幼稚園就開始洗腦」。最後,協助流官管好土著的,還得有槍桿子、解放軍、遼寧號,一應俱全。
西方近代海洋殖民主義和這段舊中華內陸殖民主義同時發生,替之合理化的「包袱」論、「教化」論,以現代人眼光看,當不以為然,但假若文明真分高下,這兩個殖民主義的說辭便不是全無道理;先進統治落後,最終也會給落後帶來好處。不過,如果中國今天要來統治香港,便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單從對待「敵對分子」的手法看,便知當今中國已退化到比北韓更野蠻;後者到底把給折磨得將死的植物人Otto Warmbier釋放了,但前者是怎樣對待還有知有覺的劉曉波的?
土司制的血腥結局
歷史的一個功用,是在人們試圖理解當下和推測未來的時候作為參考。然則看土司制最後怎樣消亡,會否有助思考二○四七的場景呢?
雍正四年(1726年),大學士兼軍機大臣鄂爾泰(滿族)上疏:
「雲貴大患,無如苗蠻,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歸流。……如欲開江路通黔、粵,非勒兵深入遍加剿撫不可。……改流之法:計擒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首為上,勒獻次之。先治內,後攘外……」。(註四)
雍正從其議,開展了晚明以降最大規模也最殘酷的削土司行動。起初一兩個月,手段還算平和,之後就越發血腥,如果放在今天的視野裏,鄂爾泰每一次對土司的征剿,都是大規模掠奪、兇殘之極的屠殺。《清史稿》鄂爾泰列傳這樣記載他和雲南提督張耀祖(漢族)的改土歸流軍事行動:
「五月,鄂爾泰遣兵三道入……破三十六寨,降二十一寨,……改土歸流。」「師進,焚苗寨十三。遣游擊何元攻急羅箐,殺三百餘,降一百三十餘。游擊紀龍攻者家海,破寨,盡殲其眾。勳與苗兵遇於莫都,戰一晝夜,破寨四,殺數百人。進攻奎鄉,戰三日,殺二千餘。元生、成貞自威寧攻烏蒙,射殺其渠黑寡、暮末,連破寨八十餘,擊敗其眾數萬,遂克烏蒙。鄂爾泰檄提督張耀祖督諸軍分道窮搜屠殺,刳腸截脰,分懸崖樹間。」(註四)
這些滿漢軍隊的行徑,跟西方殖民主義者在南美、非洲、南亞等地的最惡劣行為沒兩樣。不過,在大家一般讀到的國史裏,這些都一筆帶過,算作是古代中土皇朝的「文治武功」,反正自漢唐起至1955年共軍入藏,中土政權據說都是「以德威服人」。
二○四七改土歸流?
二○四七的景象會否與清代血腥改土歸流相似呢?很難說。共產黨既曾屠殺異族邊民,也屠殺過首都漢人,自也不會對港人怎麼心慈手軟。大家看《環時》一直以來那殺氣騰騰,以及一眾港事官員最近的咄咄逼人,其實和鄂爾泰上疏的口吻差不多。再者,一旦有血光之災,香港的土司會是中土政權的幫兇,不像古時的那麼傾向叛逆。
能使中共領導面對香港稍有戒懼的因素有二:一是他們自己在香港有巨大不可告人的私利要保護,不可以胡來;二是如果中共在港放肆殺人,掌權共幹在海外更巨額私人財富可能遭外國政府凍結。當頭之利,造就離心港人與共產黨「文明博弈」的一線空間。
(註一)見廣西民族大學鄭維寬的論文《論明代貴州地方流官政權的建立過程及特點》的第二部份: http://ir.gxun.edu.cn/bitstream/530500/5181/1/ 论明代贵州地方流官政权的建立过程及特点_郑维宽.pdf
(註二)早稻田大學本《黔南職方紀略》: http://archive.wul.waseda.a......94_0001/ru05_03294_0001.pdf ;引文分別採自原書第二和第四頁(不連目錄)。
(註三)參考英文維基「白人的包袱」詞條: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White_Man %27s_Burden
(註四)見維基文庫《清史稿》卷二百八十八鄂爾泰列傳: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 清史稿/288

2017年7月5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獨立與民主,孰難?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75
前幾天和一個老朋友談論社運裏的一個看似無甚可議的問題:民主和獨立,港人爭取哪個更困難?直覺判斷當然是獨立難得多,因為那是違法的,而且,大家只要留意最近京官提起港獨時的語氣,便可穩作此判斷。但是,如果想清楚一點,繼而查看一些資料,可能發覺其他兩個答案都未必能夠一口否定,只不過這兩個答案都不在很多人的直覺裏,因此少人主動談起。拋磚引玉,筆者希望能夠增進就此問題持不同意見人士之間的相互了解。
思辨實驗
問:局部地方的民主和獨立,哪一個對中共政權的生存威脅大些?
設想一:假如西藏、新疆、內蒙古和台灣這幾個一直以來都有要求獨立的地區忽然都成功獨立出去了,成為新興國家,那麼中共活得下去嗎?答案是完全可以。那些地區,不是偏遠便是人迹稀少,像今天已經存在了幾十年的外蒙古,多幾個又如何?而且,只要中共在那幾個地方獨立之前不要太為難當地人民,它就會活得比現在更好。
設想二:假如廣東省忽然(真)民主化了,卻賴死不走,成功保持中國的一個省的地位,那麼中共能活得下去嗎?很值得懷疑。因為其他各省便是只有一半想跟廣東看齊,那中共也很可能要完蛋,至少也要脫胎換骨,才有望生存下去。
當然,一個如此簡單的思辨實驗並不能把上述問題解決,其單薄處更不具足夠說服力,但是它給大家提醒了一個大致上的真理:民主運動是專制政權的天敵,獨立卻不是。打個譬喻,周邊地方獨立,傷及的是主體的皮肉,頂多是去掉幾個指頭甚至半條腿,卻不會有生命危險,但民主則直指心臟。
儘管簡樸,這個思辨實驗已能對前述的先入為主答案提出合理質疑,引起進一步找尋正反證據的動機。一直以來,這方面的討論聚焦諸如「斷水斷糧」等近距離因素,雖然重要卻不全面,會導致「當局者迷」的困惑,因此筆者初步提供一些比較「離地」的思考材料。
戰後事例
民主和獨立都是複雜的歷史事件,每一宗都是獨特的,但我們也不能完全排除其所包含的普遍性;揭示這普遍性就要看大數據。筆者提議一個簡單進路:點數二戰後世界上出現的新興民主國家和新興獨立國家的數目,比較一下孰多孰少。箇中道理,當然是民主化和獨立的困難越大,錄得的總數就越少(這個命題有多準確,該由政治學者仔細商榷,但起碼是個第一約莫)。
先看戰後世界上幾波新增民主國家的總數。這裏引用的資料來自英國牛津大學的一位學者主持的網站Our World in Data其中的政治/民主部份。資料很好用,只需把滑鼠在年份點上一放,該年份全世界範圍內有多少個民主國家便顯示出來了。查看1945年,這個數目是17;再看2010年(資料最後年份),數目是87。這就表示,1945-201065年裏,進入民主行列的國家有70個。筆者未考慮期間有沒有異常事例發生,如一些國家滅亡了或合併了,那就會導致數目不準確,但估計問題不嚴重。
再看同期間世界上幾波新出現的獨立國家總數。資料來自維基百科的「按成立日期排序的主權國家清單」。這網頁包含兩組資料,其中一組按洲(continent)計算,另一組則統一計算,對達到「主權獨立」的要求有所不同。第一組資料顯示,1945-201166年裏,非、美、亞、歐、大洋洲、跨洲的新獨立國家數目分別是1991813116,總數是76。第二組的總數則是90。被納粹德國佔領、二戰末期重新獨立的歐洲六國沒算進任何一組數字。保守一點,筆者取用第一組的數據,即二戰之後取得獨立地位的國家總數是76
民主獨立一樣難
按上述數據,若民主化和獨立運動成功的平均難度跟新興民主和新興獨立國家的數目成反比,則二戰以來的歷史大致上指出:爭取民主和爭取獨立的難度,其實「差不多」。
注意兩個總數很接近,不意味絕大多數新興國家都走上民主路,因為那70個戰後民主化國家當中,有些是1945年之前已經獨立成國,例如中華民國。又注意,這裏比較的是平均難度;在平均的兩側,分佈其實很離散。以獨立為例,新加坡的獨立太容易,是天掉下來的,自己本來並不想要。但孟加拉從巴基斯坦壓迫之下獨立出來,就非常痛苦,死人無數。
為甚麼獨立與民主化的平均難度會差不多呢?那可能僅僅是巧合,但筆者認為有一定道理。一般而言,爭取民主化的對象是同國族的專制政權,獨立鬥爭的對象則是外來政權,二者都是壓迫性的,面對兩種反抗運動,統治者的利益同樣受損,反咬的兇狠程度,跟人種膚色分別的關係不大。
按具體情況看,香港目前的體制跟民主和獨立比,其實都是只有一步之遙,只不過這一步就是都給北京卡住了。
民主比獨立難
然而,上述的「差不多」結論可爭議,因為民主有分真假,獨立就大體上沒有真獨立還是假獨立之別(蘇俄時代可能有,東歐國家受蘇聯操控很嚴重,可隨時被老大哥出兵佔領,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都曾經「領嘢」,因此是假獨立)。
今年5月,三位瑞典哥騰堡大學教授利用V Dem Institute 的政權仔細分類資料,把世界上所有政權按民主程度分成四等,其中第一等的要求是:除了有公平公開廉潔的一人一票普選制度之外,還要求有充份的人身、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等自由,以及法治和受司法和立法適當制約的行政系統。這就是香港人一般認知的「真普選」。
按這個港人認同的標準定義民主的話,2016年的時候,全世界只有52個國家在實行民主(而且還是把1945年之前已經真民主化的國家也算進去了)。這比上述所講的70個多出一大截。如果帶着這個標準比較民主化和獨立的難度,我們會說,爭取(真)民主比爭取獨立難。
大數據和認知落差
假如上述數據和分析正確,那麼就要問及香港的一個特殊性:為甚麼港人包括民主派普遍認為談港獨完全不切實際,追求民主卻「現實」得多?主因當然是港中硬實力懸殊,中方表明強烈反對港獨,那就已經「一句到尾」。但為甚麼民主乃直指其心臟的天敵,中共卻擺出「有得傾」的姿勢,甚至搞出一套似模似樣的民主東西要你「袋住先」呢?
那是因為中共像全世界大多數專制政權一樣,為了騙取管治合法性,老早搞了一套專制選舉(autocratic elections)撐場面,用的語言詞彙跟民主國家九成相似,你說民主它也說民主,於是造成彼此「有得傾」的假象,讓大家以為(真)民主縱然渺茫也始終不能說沒可能。香港的大多數民主政黨便是在這種相信之下運作的。中共不會儍得一出口便反民主,因為它還要樹立自己的那一套專制選舉;但面對獨立訴求,儘管對它而言並非致命,它卻完全沒有必要作任何保留。這就造成錯覺,以為「中共反港獨比反(真)民主更堅決」。
有這些因素在,就短觀而言,在香港宣揚獨立、自決,的確比搞民主困難,何況還有那些斷水斷糧的恐嚇。因此,這個短觀結論是不需要爭辯的,問題是長觀裏的景象卻可以很不同,因為有其他結構性因素在起作用。
國史做裁決
稍早之時,本欄介紹過前上海復旦大學史學家葛劍雄教授的一些著作;葛教授的研究顯示,國史上版圖分裂、出現獨立國與中土政權分治的時間,相當大程度超過統一的時間。
筆者認為,這是因為中國文化與體制有弱點,沒足夠凝聚力去保證一個不斷擴張、黏合、擴張、黏合而成的動態版圖長期穩定不甩裂;「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因而成為貫穿兩千多年歷史的一個貼切概括。另一方面,中國文化卻不幸未能在不斷的政治競爭中衍化出民主政制。結論是,在中國,鬧分裂搞獨立是一個古老傳統,但民主卻不是風土。
最後,讓我們看看三個從中華帝國周邊成功分裂出去的國家:朝鮮、越南和台灣。三個當中,只有一個半(台灣和南韓)是民主化了。而且,分裂出去的年份,遠早於民主的來臨。這是民主不比獨立容易的又一例證。
《尚書》提出「五服」主權觀,指導了兩千多年的中華帝國版圖增長過程。在這段時間裏,歷代承先啟後武功出人的君主擴張領土,就像在大塊燒餅的周邊上一小塊一小塊地加上生麵團,再鼓動爐火加熱猛烤,以求其黏住;秦始皇征閩、粵,就那麼加了兩塊。然而,把周邊甩甩爛爛的大燒餅放到西伐利亞民族國家模型那種乾淨利落版圖線裏框住,始終有困難;僅僅是黏着的周邊部份,要剝落很容易。遠觀中國,就是如此。

2017年7月3日 星期一

楊秀卓 - 消失的天、地、人

藝術初體驗   星期日生活   201764
【明報專訊】中國共產黨的管治模式有一個特色,凡對某些人或物看不順眼的話,就要他們消失於眼前,包括同路人,例如劉少奇、彭德懷、賀龍等,這些人物被鬥至身故,當中從沒灰色地帶。
19583月,毛澤東發起一場全國性「滅麻雀行動」,因為毛認定麻雀吃掉太多穀物,影響農作物生產,於是動員全中國人民打麻雀。根據一份報章報道,第一天,僅是上海一地就「估計」有194,432隻(多麼精準!)被殺死。過了一段日子,相信有數以百萬計麻雀死去。這行動嚴重破壞食物鏈,在沒有天敵下,蝗蟲和蚱蜢大量繁殖,吃掉大量農作物,導致覆蓋廣泛的饑荒。後來,毛下令取消滅雀行動,最後更要向前蘇聯進口麻雀!
血腥歷史被埋葬 「天下太平」
1989年,數以十萬計20歲出頭的青年人佔領了天安門廣場,以和平、理性、非暴力方式爭取民主改革,堅持了個多月仍不肯撤退。鄧小平一聲令下,連催淚彈都不用,直接出動坦克車真槍實彈血腥清場。之後,整段屠城歷史被淡化為一場風波,書報不准寫,課堂不准提,這一場中國近代史上可歌可泣的民主運動被滅聲、被埋葬。2012年我到當時的香港教育學院客串教兩堂課,當中幾名來自大陸20餘歲的碩士生,居然從未聽過八九六四暴力鎮壓學生這段歷史。其他人物如方勵之、劉賓雁、王丹和王希哲,全部「出國就醫」,永遠不能再踏足中國領土。總之,歷史「被消失」,民運人士「被出國」,眼不見為乾淨,從此中國變得「天下太平」。
解決維權者即解決問題
2008年,三鹿集團生產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嬰孩家長趙連海聯同其他「結石孩子」的家人,進行合法的維權訴訟。趙鍥而不捨,持續兩年多四處奔波要討回公道,他接受境外傳媒訪問,事情獲廣泛關注,激怒了領導人,結果於2010年被控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半。受害人竟然倒過來要坐監,皆因共產黨覺得你日日嘈嘈閉,鎖你入監倉,不再在身邊嗡嗡叫,毒奶粉問題就這樣解決了,多麼簡單。
2008年汶川大地震,四川作家譚作人於20092月起草《512學生檔案》倡議書,尋找死去學生的名字,並追究學生校舍的工程質量調查,還死難者一個公道。譚堅持了一年多,四處訪問倖存者,將死去學生資料清楚整理,他們的名字、年歲、性別、級別、校名……等等,可惜只做了一半,共產黨害怕譚如果繼續追查下去,矛頭定會直指貪污官吏集團。為了阻止事件發酵,共產黨於2010年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譚判刑5年(20143月譚刑滿出獄)。譚的命運跟趙連海一樣,只是入罪理由不同。
無數個 被自殺被失蹤的臉孔
20091225日,共產黨於聖誕節向全世界宣布,負責起草《零八憲章》的發起人劉曉波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判監11年。他的妻子劉霞從此亦被軟禁在住所內,折磨得精神崩潰,每日要靠藥物入睡。共產黨不喜歡你,無論你的態度有幾溫和、幾誠懇,就算手無寸鐵的一介書生,也要你消失。
2012年,被囚禁22年的硬漢李旺陽在接受訪問時說,就算被砍頭也要堅持平反六四,共產黨就是害怕這位在獄中受盡折磨,導致眼盲耳聾身體虛弱的一個硬漢,絕對要他消失。結局是李旺陽竟在醫院吊頸「被自殺」,並在沒有家人同意下,立即火化屍體,要死無對證。
2015年台灣歌手周子瑜在韓國綜藝晚會節目中,手持中華民國國旗出鏡,共產黨不高興,結果周子瑜像ISIS所俘虜的人質一樣,在鏡頭面前「被道歉」,中華民國國旗從此消失於大陸的電視機中。
201579日,全國24個省有300多名維權律師被搜捕,部分律師至今仍音信全無。近日,王全璋律師妻子李文足連同王的年老雙親和姐姐王全秀,一起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調查王全璋失蹤案。至今,王被捕兼「失蹤」已接近700天,告還是不告,該有個說法,讓夫妻見個面,是法律容許,也是基本人權。共產黨喜歡玩「失蹤」(前科是2011年艾未未),順便折磨家人,達至寒蟬效應。
20175月,台灣希望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衛會議,但共產黨利用其外交影響力,連觀察員身分也不獲批准,把台灣徹底拒諸世衛門外。病菌無國界,這是什麼邏輯?這是中國邏輯,看你不順眼,你就要消失。
「消失」風已吹到香港
自雨傘運動後,這股「消失」風也吹到來香港。2015年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桂民海,突然以「自己的」方式進入大陸,再在電視鏡頭前「報平安」、「認罪」,比鬼故更離奇恐怖。2016年新界東補選梁天琦高票落敗,之後梁參加9月立法會選舉,未入閘已被DQ。而正式成為議員的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和梁國雄則被告上法庭。特區政府用公帑控告上述議員,以巨額訴訟費和人大釋法DQ他們。傘後公民社會日趨成熟,但當權者赤裸裸毫不掩飾地打壓民間學院搞教育,封殺庫斯克老師寫時事評論、趕絕Hidden Agenda辦音樂會……你們這班獨立思考、無懼發聲的人,通通要消失。
大律師周浩鼎死撐自己沒有錯、前律政司長梁愛詩說不行一地兩檢不如炸掉高鐵、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說香港地底不屬香港管、律師何君堯暗喻同性戀者是畜牲、警察話自己是受迫害的猶太人、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說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只有特首行政權……他們全都是「真理部」的掌權人,我嗅到「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已殺到埋身。
28年前的天安門廣場和三年前的金鐘、銅鑼灣、旺角,全都成為香港人的歷史,我們不會忘記,兩代青年人在不同時空所堅持爭取的,都是相同目標:民主與自由。2017年,藍天消失了、歷史消失了、義人消失了,試問邪惡什麼時候消失?好讓希望重燃人間。
文:楊秀卓
編輯:梁敏德
fb
http://www.facebook.com/SundayMingpao

2017年7月2日 星期日

吳靄儀 - 特區20年:法治、民主、人文社會

   2017630

特區20年,香港狀況可借近代詩人 William Ernest Henley 名句總結:"My head is bloody, but unbowed." 頭破血流,但未低頭。

只有一紙中英聯合聲明,一本《基本法》代替米字旗下的英國主權,居然可以撐了 20 年,堪稱異數。且從三大範疇檢驗:把守法治法制、建設民主香港、養育人文社會。

把守法治法制:香港的法治及法制,九七年前,源頭是英國普通法。普通法是由判例發展而成的一套法律原則。法庭遵照判例判案,最高權威是樞密院的判例,上議院(今作聯合王國最高法院)的判例是重要的參考案件,實際上與樞密院作用相若。判例不只是一個裁決及法律原則,還是一套思辯的方式、不言而喻的行為規範和基本價值觀,沙上劃下有為有所不為的底綫。因此香港司法管轄區雖小,但可供汲取、不斷因社會改變而更新的法律思想及法理,卻豐富如海洋。成文法(即條例、附屬法例等)亦往往可搭「順風車」,挑選適合香港的英國法例,按香港所需,多除少補,本地立法;英國推行的法律改革,適用者收歸港用,不適用者不理會。香港法例並非由零開始,劍橋牛津學富五車的法學教授對英國法律發展的評論和建議,切可借鑑。

英國憲制大部份非成文。香港的憲制文件主要是《英皇制誥》,涉及的實際案件罕有。所以香港法的「法」,基礎是自大憲章以來的普通法原則:王權受法律限制,法律保障人民的財產和自由。

九七後切斷水源,轉接駁到《基本法》這個天台水箱, 幸而香港當年身家厚,萬國來此經商為法治,遂有條文保障原有法律 ─ 即普通法、衡平法等、中國法律不對港實施、司法獨立、享終審權等。不幸水箱接駁到中國大陸的一制,接駁喉管的開關掣是人大常委會。二十年五度人大釋法,開關掣越開越鬆、越大,一洩如注,有在終審之後推翻終審庭判的,如1999 年《吳嘉玲》案後對第 24(2)(3)條及 22(4)條的《解釋》:有在司法覆核已入稟而准許已由法庭批出,在正式耹訊前攔截的如《陳偉業對律政司司長》,2005年對第4553條關於特首剩餘任期的《解釋》;然後就是2016年赤裸裸粗暴介入司法程序中途,施展名為對基本法第104條對香港法律第11章《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的《解釋》。第四次2011年在《剛果》案釋法,形式上是由終院第1583)條請人大常委會作「解釋」第19條,實質上中央當局的干預,早在三級法院呈堂三封外交部書函表露無遺。

五度釋法,每次都是拿走一些香港的高度自治及原先在基本法之下享有的權利。第一次釋法剝奪了萬千香港家家庭在內地的子女居港權及家庭團聚的權利,奪了香港特區管制、審批其永久居民來港居住的自主權;第二次,20044月是主動釋法,將政改「三部曲」改為五部,拿走了特區啟動政改程序的自主權。《剛果案》釋法,給予國企純商業活動英治時代所無的「外交豁免權」。董建華說每次釋法都是為香港好,是罔顧事實的謬論。

釋法打擊香港原有法治和法政,作為決定法律效力的憲制文件,基本法居然意義可以任意改變,對法治破壞之巨,眾所周知,亦對其無可奈何,但以黑衣遊行、傳媒評論公然反對,是不肯低頭。不肯低頭而抗拒無效,中央政權及其啦啦隊欣然拋棄「自我約束」的承諾,不但早在2013年白皮書全盤推翻,於今20周年早之際,索性宣布釋法「常態化」,提早施展社會主義精神,使用法律為政治監控工具,統治港人,而所指「法律」,就是基本法。

但與此同時,20年基本法實施,更引起了香港內在的法治文化根本性質的變化。由國家政治機關為政策理由隨時行使權力,藉「解釋」基本法條文修改法律的做法,迅速凌駕了普通法引伸既定的法律原則於每宗訴訟的做法。簡單地說,威權就是法律,法庭瞬息可淪為按人大常委會旨意作出裁決的機關。頭破血流是一定的了,問題是能否守住不低頭的底綫。

二十年判案書可提供綫索,由公眾自行判斷。《吳嘉玲》(第2號)判詞,是流血下跪而仍作劉楨平視;《吳小彤》案因居港權而豎立一部分人的「合理期望」;《莊豐源》案層層法院嚴守龍門,按基本法第818條,以普通法原則解釋憲法條文。到了宣誓風波,梁、游案,上訴庭判詞駁斥上訴人代表試圖以普通法規範《解釋》的效力範圍:” The view of a common law lawyer, untrained in the civil law system, particularly the civil law system practiced in the mainland, is, with respect, simply quite irrelevant”

特區最大的成功,是當年爭取到終審發院聆訊可有一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自1997年至今,邀請到的海外法官都是聲名顯赫的前任首席大法官或在任的上議院、最高法院大法官,一面維繫了與其他普通法地區的人脈交流與思維趨向及法律發展,一面加強了特區司法制度的透明度,讓全世界看到變與不變,就算是間有錯誤,也是在陽光下,仍未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二十年最危險的變化是在中央全力支持的梁振英特首管治之下推動的對「法治」的顛覆,將「法治」從「約束政府、保障自由」普通法之下的法治,偷龍轉鳳,變為社會主義法律思想的政權以法律限制人民自由的統治工具。於是法制的每一個部分:立法、執法、檢控、調查、發動民事刑事官司,以致司法程序,均是以此為核心。

梁振英在其臉書說明:「政府必須用民事及刑事手段遏止」以向廉署舉報打擊政府官員的手段。是以,人民「打擊官員」最本事就是向執法機關舉報,而特首還以顏色,則以民事刑事訴訟及檢控為手段。梁振英身體力行,看得見的是頻頻發律師信及以譭謗告人,看不見警察的行動,本屬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的刑事檢察工作,是否早已成為特首所用的「手段」?1999年,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以「公眾利益」為不檢控胡仙的理由之一,震動社會,司長堅持沒有做錯,本人責之所在,在立法會提不信任動議。18年後的今天,檢控是否仍然獨立不受干預,今天的律政司司長民望還不如當日的梁愛詩,已無人有興趣過問。

以法律為統治工具另一特色是不問原來立法目標,濫用法律告人,以展示民主女神像呼籲市民七一遊行的抗議者沒有申請公共娛樂牌照而控告的「強搶民女」事件是一例,還有其他案件如「DQ」議員案、以刑事檢控對付長毛在立法會會議上的行為等,仍在司法程序之中,不便多言。梁振英以民事刑事為手段針對抗爭者,民間則以法庭為僅餘可以約制政府的無上權威,以法庭裁決有利哪一方為判斷司法獨立的標準,合意則歌頌,不合意則侮辱,而視法庭為行政當局的工具者則反之,視法庭判決抗議人士無罪為「放生」,視定罪為彰顯「法治」,其實兩者對「法治」看法一樣錯誤。

二十年來守護法治也有兩批人,一是好歹維護法庭與法官不受質疑,不受侵犯,作為維護法治的核心;一是維護法庭不墮入錯誤;前者的成績較為易見,其實兩者對法治的持久兀立不衰同樣重要。二十年法治及法制是倒退還是不變,或者見仁見智,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們沒有做到令普通法之下的法治更加清澈更加鞏固,為2047之後穩鋪前路。

法治說得太長,下篇再談民主及人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