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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帶眼識人

明報   2016512 

香港有一班出色的教育工作者,總是對活在邊緣的下一代不離不棄,例如呂麗紅校長奮力撐下元岡幼稚園,只為五個小孩不要失學;正生書院支持被嫌棄的戒毒學生,東灣莫羅瑞華學校這間群育學校,支援有情緒或行為問題的小學生。
當《五個小孩的校長》上映後,元岡幼稚園收到許多捐款,因為香港人對這種有教無類的精神由衷景仰。作為從政者,理應對這些困難重重的學校給予更多支持,偏偏竟然有一班建制派議員,為了阻止東灣莫羅瑞華學校由大嶼山遷往屯門,便對他們的學生窮追猛打。
這班議員見民意逆轉,便諉過教育局文件出錯。然而,即使教育局文件真的把學生說成「吸毒、濫交和自稱黑社會」,我們不是更應該思考如何協助他們重返正途,而非要他們在大嶼山的殘舊校舍自生自滅嗎?何况香港七間群育學校中,其餘六間位處市區,一直跟鄰里和睦相處。
追擊群育學校的區議員來自新民黨和工聯會,一向右傾的新民黨有此立場倒易理解,但自詡為基層的工聯會竟也來侮辱邊緣青年,也許有點出奇。不過最叫人眼界大開的,倒是工聯會的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不斷自圓其說,卻落得愈描愈黑的下場。
相較之下,田北辰解釋新民黨區議員撐蔡國光校長反對群育遷校屯門,是「賣咗個人情畀建制派」,雖然給人新民黨立場不明、人云亦云的印象,加一點臨難各自飛、不夠義氣的感覺,但總算沒有砌詞卸責,諉過於人。有一點黎天王上身,貼近事實。
王國興愛在立法會寫大字報又愛滿口成語,每次說話都是七情上面地大義凜然,無論討論任何議案都要扯到「工人飯碗」去,但偏偏真要捍衛勞工權益時又悄悄失蹤,例如兩年前他們對男士七天侍產假的議案投棄權票,今天卻賣廣告說自己爭取男士七天侍產假。
抹黑群育學校的竟包括將與之為鄰的其他學校,這件事告訴我們,不是所有教育工作者都追求有教無類,正如不是所有勞工團體真為勞工權益。立法會選舉在即,選民真要帶眼識人。

2016年1月7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如此港區人大

明報   201617

一個女人在自己的大廈被強姦,看着疑犯逃到對面大廈去。她向管理員投訴,第一個說:「妳沒有證據他住對面大廈,不要唯恐屋苑不亂。」第二個說:「如果妳兩個月後仍然不適,我會向上級跟進。」第三個反問:「你有大叫和反抗嗎?」女人答:「他拿着刀子要脅我安靜。」對方答:「那麼你是自願被強姦的。」

這些冷酷無情到猶如黑色幽默的對答,竟然真會在現實世界出現。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被消失」,民建聯葉國謙說不能證明李波身在大陸,指摘大家唯恐天下不亂;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說或會等到三月向中央政府查詢;新民黨田北辰說李波是自願偷渡到大陸。

我想香港人本來就沒有期望這班港區人大代表會為香港人主持公道,但好歹他們是受香港俸祿的行政會議成員和立法會議員,萬料不到說出如此冷酷無情的風涼說話。潛台詞就是:總之事情發生了,你就乖乖的閉嘴,不要鬧事好了。認命吧,堅持在港行使言論和出版自由,你再不能同時得享免於恐懼的自由。

你以為這些說話已夠刺耳嗎?另一名港區人大代表兼立法議員吳亮星說李波是偷渡北上去宿娼嫖妓被當場逮捕。這些沒有民意授權而得享權力的人,我們從來沒奢望他們為民請命,但也請你們不要如此喪盡天良好嗎?

銅鑼灣書店四位股東及職員相繼失蹤,輪到李波失蹤終於引起關注,因為他的回鄉證在家中,也沒有出境紀錄,如果真是涉及大陸官員越境執法押回李波,是公然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基本法保障出版自由和言論自由,也規定內地法律基本上不在香港實施,且中央和各地政府不能染指香港內部事務,所以李波一直覺得在香港從事出版很安全,至多不踏足內地。這次恐怖的人間蒸發事件令香港人心惶惶,警方重案組應該展開調查,而中央政府亦應徹查事件,並保證香港人不會在行使憲法保障的自由時受政治迫害。

面對梁振英和中共「一國吃掉兩制」的圖謀,愈來愈多香港人明白,我們不是因為見到希望才堅持;相反,是因為堅持守護自己的價值和制度,香港才有希望把它們保存下來。

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別當三桂

明報   20151217

宦官當道的明武宗一朝,標誌明朝由盛轉衰,直至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最終讓大清得以統領中原。吳三桂這位山海關守將不單沒有守護領土,更加把中門大開去招引侵略,從此背負漢奸的罪名,遭身後罵名,且遺臭萬年。

香港的《基本法》也有一道山海關:正是其中第十八條,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於附件三外不在香港實施;附件三則只可納入「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全國性法律。香港之所以對內地的法規在港執行設下牢不可破的銅牆鐵壁,不許其越雷池半步,就是因為我們不想香港出現劉曉波、艾未未、浦志強等冤假錯案;不容內地公安在港抓人,危及我們珍惜的自由和權利。

梁振英斬釘截鐵的說高鐵必須內地公安在西九總站執法,就是要用高鐵撞破兩制間的保護牆,完成他「一國吃掉兩制」的政治任務。

袁國強說正研究將內地出入境、清關和檢疫等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該等全國性法律根本不屬於國防與外交。若是因它們不屬香港自治範圍法律之故而引入,那麼尋釁滋事、反恐、國安等全國性法律,豈不是可以同一邏輯透過附件三引入香港?

政府經常提及,美國與加拿大、英國與法國也有一地兩檢,為什麼香港與內地在一國之內反不能成事?這實在有蓄意誤導欺騙之嫌。此四國在全球法治指數排名都位列頭二十名之內,不存在法治懸殊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它們都沒有香港《基本法》同樣的憲法限制,不容對方法律在本國執行!香港在全球法治指數位居十七,中國名列七十一,正因為法治懸殊,我們才要在中港法律領土之間築起保護牆。

梁振英和袁國強,企圖在兩制間一直保護着香港的銅牆鐵壁中打穿一個洞,與吳三桂引清兵入關,豈非異曲同工?山海關一開,清兵必長驅直入;基本法失守,一國兩制定然崩壞。梁振英和袁國強的名字亦必變作三桂,成為破壞香港價值和制度的千古罪人。

2015年12月3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高鐵的強暴

明報   2015123

梁振英一廂情願想在區議會趕絕參與雨傘運動的人,結果選民不單不賣帳,還將旗幟鮮明的傘兵送入議會。他的「Vote them out」計謀不成太丟臉,便狡辯說其實是指將拉布議員vote out

立法會其中一次最長的拉布,是五年前立法會財委會要通過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撥款,當年我們花了四日審議這個百孔千瘡的計劃,事後證明幾乎全部應驗,包括總站應設於錦上路而不花幾百億開地道到西九、倉卒上馬會引致超支、鑽挖工程會令沿線地方路陷,但最關鍵還是一地兩檢問題。根據基本法,大陸公安不可能在香港執法,列車一定要在中途停車過關,火車不可能高速行駛,高鐵終會變成「低鐵」。

五年下來,香港政府仍然找不出法律依據推行一地兩檢,於是就來個霸王硬上弓:既然高鐵都米已成炊了,你就讓大陸公安來香港執法吧。這個邏輯,好像巴基斯坦和阿富汗某些男人故意強暴少女,再能理直氣壯娶她過門一樣。

大陸邊防管理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均屬中國公安部系統,將來駐守西九總站的邊檢人員,徹頭徹尾是內地公安,無論在法律上如何限制他們的權力,他們在港境內執行的是大陸法律而非香港法律,完全違反基本法對一國兩制的承諾。

《基本法》清楚畫出了香港特區的地界,並規定了在區界內只實施香港法律。今天政府說大陸公安只會在高鐵西九總站執法,如果可以這樣戾橫折曲的話,將來立法會保皇黨可以聯手擴大公安的執法範圍,讓公安去旺角大球場拘捕噓國歌的球迷,去學校審問反對洗腦國民教育的師生,去維園阻撓六四燭光晚會。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末代港督彭定康在他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寫到:「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如果梁振英班子真的與民為敵到讓大陸公安來港執法,一定成為香港的千古罪人。

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

梁家傑 - 梁智鴻,收手吧!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4日

商台上星期先後播出港大校委會9月閉門會議中兩名委員李國章與紀文鳳發言的錄音,廣泛流傳後,港大周五宣佈在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商台及未點名的「其他相關人士」使用、發佈、披露校委會資料,一網打盡「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校委會任何文件」。

港大校長馬斐森不願蹚這場渾水,說是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取得法律意見後申請禁制令,記者有任何問題直接問梁智鴻;梁亦承認,申請禁制令是他的個人決定,沒問過其他校委。換言之,他假借港大之名自把自為!看看他做了甚麼好事!

首先,港大上周五發的聲明煞有介事,但又無清楚說明「其他相關人士」涵蓋範圍,引起傳媒一陣恐慌,急如熱鍋上螞蟻,各自尋求法律意見,個別新聞網穩陣起見,馬上刪除李國章和紀文鳳二人錄音內容,或抽起有關的評論。我勸傳媒朋友稍安勿躁,因為普通法案例把新聞自由置於近乎超然地位,難以想像香港的法官會輕率頒令,全面禁制傳媒發佈一項消息,而這消息經已發表和轉載了數天,實際上覆水難收。

其後揭發,原來港大這項臨時禁制令有公共領域豁免條文,意思是禁制令不適用於在公共領域可以搜尋到的資料,保障已發佈消息的傳媒。港大解釋,上周五「根據法律意見出新聞稿」。

或有人蓄意隱瞞豁免條文

有理由懷疑,有人蓄意隱瞞禁制令關鍵一節公共領域豁免條文,取巧地故弄玄虛,震懾向來守法的傳媒。倘若法庭如此被利用了,法官完全有權追究港大的代表律師,曾否作出這樣的法律意見,就法庭命令的原意誤導公眾,違反專業操守,甚至藐視法庭;抑或,實情是梁智鴻擺代表律師上枱?

不僅商台,所有校委亦收到禁制令文件,皆為被告。梁智鴻既是原告又是被告,何其荒謬?可推理為梁智鴻既然查不出誰洩露錄音,於是技術上把所有校委同列為被告,項莊舞劍,矛頭指向他認為協助竊密者破壞保密責任的商台。

梁智鴻急不及待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作為遮醜布,唯一動機是自知理虧,不欲公眾知道校委會閉門會議的醜態,部份校委如何毒舌詆毀陳文敏教授,如何毫無理由否決任命他為副校長。

梁智鴻以苦主姿態向法庭求助,公眾不禁要問,誰導致今天的亂局,他是清白之身抑或先行不義?校委只是信託人身份行事,但他處理副校長事件過程中,有無遵守《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及守則》七大原則:無私(Selflessness)、獨立(Integrity)、公正(Objectivity)、問責(Accountability)、公開(Openness)、誠實(Honesty)、示範(Leadership)?有無依從港大畢業生議會9月1日通過的動議?

港大校監兼特首梁振英說,向傳媒披露錄音是不道德,與新聞自由無關。我認為,為公義而放棄保密,及傳媒報道事實的自由,都是合乎公眾知情權的道德。大學是公共資產,須面向公眾,不是一間私人公司。

可是,梁智鴻當港大是其私人公司,過去一年迎合上意「依法」、「依程序」弄權,副校長一事令港大上下雞犬不寧,再以「保密」之名行不義,不惜毀掉百年校譽,嫌傷口未夠深,又濫用港大資源,動輒報警、興訟,投機取巧,不擇手段,剝奪公眾知情權,與新聞自由為敵。梁智鴻從事公職二十多年,即使另有所圖,不計較晚節不保,亦當念在母校栽培之恩,撤回禁制令,放過港大。梁智鴻,收手吧!

梁家傑
港大校友、公民黨黨魁

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政治化」騙局

明報   20151029

區議會選舉臨近,街頭貼滿競選廣告,有些「傑作」叫人嘖嘖稱奇,例如隱形左派候選人的口號是「不講政治」,連建制派雙料議員爭取連任也高舉「拒絕政治化」格言。

議會是政治一部分,競選議員是爭取「從政」,向選民推銷的願景叫「政綱」,為市民爭取權益的成果叫做「政績」,做議員本來是政治的工作,但建制派愛戾橫折曲,將反對聲音通通標籤為「政治化」。

鰂魚涌有兩個神奇避雨亭,七呎闊的上蓋遮着五呎闊的基座,不單不能避雨,還佔去半條行人路,耗資21萬元公帑。觀塘要建5000萬元霸佔海濱休憩公園的音樂噴泉,政府日後還要承擔每年180萬元開支。

這兩個「燒錢」項目來自各個區議會的一億元社區重點項目。把持區議會的建制派不會將這些寶貴資源用來改善長者支援服務,或增加諮詢市民的機會,或紓緩交通擠塞及空氣污染,因為這些「政績」不夠大而無當,無法拍照來「成功爭取」,而如果有人不願同流合污,就會被標籤為「政治化」。

於是,關乎民生大事但質疑政府都變「政治化」,例如公屋居民追究鉛水事件的責任,林鄭月娥說是「政治化」;市民質問超支高鐵的一地兩檢進度,袁國強說是「政治化」;港大學生和校友捍衛自己的院校自主和學術自主,梁振英說是「政治化」。

高官事無大小以「政治化」去推搪公眾質詢還能理解,畢竟這個政府是沒有民意授權的小圈子選舉產物。但民選議員以「拒絕政治化」為政綱就教我莫名其妙,從政而不講政治,如同入學不求學問一樣,又或者他們的口號如同寶藥黨的假藥,以中立為名去助長政府為非作歹。

叫香港人不要「政治化」的人,其實最政治。梁振英就是把中共搞群眾政治鬥爭的一套完整的搬到香港來。主政三年,把香港撕裂得厲害;非友即敵,用道理來互相說服的空間幾乎完全消失了。

我真心向大家呼籲,請務必要在1122日的區議會選舉踴躍投票,踢走寶藥黨候選人,爭取社區自主,撐起香港。

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梁家傑 - 光環

明報   20151015

黃之鋒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參選年齡限制,由二十一歲下調至十八歲,如果勝訴就考慮參選立法會。

之鋒是一個有光環的人,他能召集二十萬人包圍政府總部,年紀輕輕上了《時代》雜誌封面。以後每逢政府戾橫折曲,只要他公開評論幾句,憑他的能言善辯總會一直贏得掌聲。

但他要是從政,以後考試肥佬會成為傳媒焦點,黨員失言會被質疑是他領導無方,缺席立法會會議又可能受千夫所指。連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昂山素姬,今天都要被質疑對羅興亞難民不聞不問,之鋒的從政會有什麼後果,聰明如他不會不懂。

但他說:「做體制外的輿論領袖,的確較易保住名聲。但我們既認為立會議員的表現應該更好,就不能僅止於說,而要去做。」

香港當然要有意見領袖,由當年「23條關注組」 、「45條關注組」,到當下「法政匯思」、「杏林覺醒」的敢言律師和醫生,以及林行止、李怡、練乙錚等高手的精闢評論,都撐起了香港的公民社會。但香港還得有人組黨問政,要人從政以監察政府,在議會內跟建制派角力,令掌權者和建制派不至橫行無忌、為所欲為。這種摔角着實吃力,還會令原來伴隨着意見領袖頭上的光環逐漸消失。

作為香港永遠在野的民主派,獨鬥對抗邪惡政權其實很累人;有緣遇上,無論在街上或港鐵車廂,都請你不要吝嗇表達你的支持和給予你的肯定。有時市民的一句祝福、一絲微笑、一下握手都是這些人的動力。最近我跟幾個區議會候選人落區,大汗淋漓並不好受,但間中有街坊走來跟我們握手,感謝我們為他們說出心底話,據理力爭,有些從遠遠舉起拇指,都叫我們暖在心頭。

最近,以影帝劉青雲命名的臉書專頁分享了一段說話:「一個人敢站出來說真話, 因為他知道身後會有千萬個人用行動支持他,一個人不敢站出來說真話, 因為他知道周圍的同胞會默默地與他保持距離。」我很受觸動,更引發共鳴。

當壞人當道的時候,好人更加要互相支持,最後將醜惡變回美好。自己香港自己救,免港沉淪你有責:請你不要戀棧光環,更千萬不能只做旁觀者。

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

梁家傑 - 獨善你身?

明報   2015108

這三年來寫時事專欄不容易。那邊廂李嘉誠還在回應大陸官媒的群起攻擊,陳文敏今天仍面對官方喉舌的抹黑侮辱,這邊廂曾蔭權要走進法庭面對刑事起訴,我們幾乎忘了兩個多月前曾德成和鄧國威被辭職,再遠一點的劉夢熊、唐英年更不消說了。

似乎,香港要開始適應新的政治文化吧。其實,這類清除異己的運動,在中國共產黨執政後,什麼三反五反、反右、四清、文革、批林批孔再批鄧等等的政治運動,也是這樣將政敵逐個剷除。香港明明說好五十年不變,卻在這三年走上不斷鬥爭的路。

我上月在此專欄以〈國王的新衣〉批評張曉明自己炮製的「特首超然論」是要將梁振英捧為土皇帝,但慶幸香港尚有赤子之心的人指出錯處。這次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揭露校委會否決副校長任命的會議內容,前天有千計港大師生在校園遊行,都是拒絕做指鹿為馬的大臣。

校委會不好意思透露否決副校長任命的政治理由,便去貶低人家的學術資格。范徐麗泰自暴其短問名譽資深大律師是什麼,不懂得那是1997年立法局根據《法律執業條例》通過的名銜。如果馮敬恩說的是事實,最離譜的是李國章,堂堂前中大校長和教育局長,竟說陳文敏能當上法律學院院長只因為「好人」,是公然踐踏港大名聲。

建國初期的一連串政治運動做成生靈塗炭、良心泯滅,但無人能夠撥亂反正,因為許多具士人風骨的人早被剷除。資深傳媒人程翔提醒我們,中國曾經有九所蜚聲國際的大學:燕京、輔仁、齊魯、東吳、聖約翰、震旦、之江、金陵、嶺南,卻都在共產黨執政的三年後,在中國高等院校院系調整中集體消失。

今次港大委任副校長的鬧劇,對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已做成很大傷害;如果你以為與你無關,可以獨善你身,你就錯了。試想像再有樹木被砍時,你再見不到詹志勇教授批評政府謀殺古樹;或香港再出現流行病疫情時,你再見不到袁國勇教授如實解說真相;又或當政府隻手遮天時,你再見不到鍾庭耀博士做政府不欲見的民調,香港會是一個什麼樣子?

如果此後學者都要吹捧國王的新衣,要是靠阿諛奉承才能當上大學副校長,內地一制將完全吃掉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將成香港歷史的最大騙案,供人憑弔。我不甘心,你呢?

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梁家傑 - 當小人得志

明報   2015101

928日,當香港人走到政府總部抗議雨傘運動後政府和警方恃強凌弱,安徽省天長市的公安局發生了一件無法無天的事。

一雙男女並肩走向公安局,一輛黑色車子高速撞來,而且絲毫沒有減速,女的幾乎飛起跌在大閘旁,男的則被全速撞進院子內。但司機落車後不是救人,而是把男的狂踢幾腳,再跑到大閘向女人用腳猛踹,又跑回去踢那位奄奄一息的男人。

最令人震驚的是,公安局兩名保安明明近在咫尺但袖手旁觀,明明大閘外也有路過的人,但個個只會圍着看熱鬧,後來公安局才有人跑來攔着逞兇司機。這件事由閉路電視拍下,當日在大陸網民之間瘋傳,還成了各大電視台的新聞報道。

這些事情對香港人很陌生,因為我們習慣了不平則鳴,我們不會先計算逞兇司機是否公安局高層所以如此橫行無忌,我們也不會憂慮如果出手阻止會否招來秋後算帳。

香港大學校委會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梁粉校委理由千奇百怪,有因為自己跌倒沒獲陳文敏慰問的,有在Google Scholar沒發現多少陳文敏搜尋的,有聲稱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的。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班小人依仗心胸狹窄、面目猙獰的特首在香港大學自鳴得意。梁振英政府與中央政府干預港大副校長任命有迹可尋,去年十一月以來《文匯報》、《大公報》、《人民日報》抹黑陳文敏的文章數以百計,如今又如此羞辱香港首位及迄今唯一的榮譽資深大律師、學術地位無容置疑的法律學者。

今天這班小人得志,以為可以藉殺一儆百將香港的知識分子「培訓」成安徽省天長市公安局的兩名保安,要他們對不義之事袖手旁觀,這班小人才能橫行無忌。

梁振英當政三年,公然執行「一國吃掉兩制」政策,一次又一次測試香港人的底線。如果香港人選擇逆來順受,眼見香港禮崩樂壞,一條一條底線失守,仍愛理不理,自己一直珍惜的自由和法治,就在這種委曲求全的思維下漸漸淪喪!十二名否決物色委員會提名的校委,他們固然為陳文敏和香港大學敲起喪鐘,但其實喪鐘也同時為香港而敲,為你我而敲!

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偷安一時 犧牲自主尊嚴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9月30日

香港大學校委會昨晚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校委會主席梁智鴻竟然毫無愧色地說,這決定是為了港大「長遠和最大利益」。

何謂「長遠和最大利益」?從港大校友、《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日前一篇文章可見端倪:「北京當局通過官方媒體明確表態反對,他們(校委)如果通過任命,恐怕港大會遭到報復,現時大學與內地頻繁的學術交流和合作會受打擊,商界捐款和政府資助都會減少,不出數年港大就會被其他大學超越。」

倘若如此,委曲求全,放棄是非黑白之心,偷安於一時,或可換來三幾年的「最大利益」,但不可能「長遠」,因為揸頸就命,只會越來越被剝削,最終付出的代價是港大的自主、尊嚴,連資源都不保。

令人憤怒的是所謂「長遠和最大利益」着想,這種迂腐犬儒帶來的傷害,是港大不再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而有些斯文敗類假借「港大利益」之名,求私利為實。我又憶起末代港督彭定康九七臨別贈言:「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

梁智鴻以保密、私隱、集體決定為由,拒絕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包括投票結果及否決任命陳文敏的理由。然而,港大校委會並非行政會議,不可能以集體負責制或保密為藉口逃避向公眾交代。根據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及守則》,所有委員是以信託人(Trustee)身份參與校委會工作,因此,各委員必須向大學的持份者交代投票決定及理據。

校委會的決定一旦受到司法覆核挑戰,委員都會被要求披露各自的投票決定和理據,若理據不足,會成為覆核成功的基礎。

陳文敏是香港首位及迄今唯一的榮譽資深大律師,是享譽國際的憲法學權威,他今次遭遇象徵本地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衰落,可能出現的後遺症是海外頂尖學生與學者卻步,減少興趣前來港大甚至本地其他大專院校就讀、交流或任教。

威脅港自由 絕非獨立事件

正如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近日在本地報章撰文,分析陳文敏事件「是港大能否維護學術自由的重要測試」,校委會一旦否決陳文敏的任命,便會「為政治干預大學自主立下一個危險的先例,更為香港作為研究中國問題的國際學術樞紐地位帶來隱憂」,「中國政府在國內和海外一直宣稱要推進依法治國,但港大事件卻讓這個承諾蒙上陰影。」

梁振英政府與中央政府干預港大副校長任命,並非憑空想像,而是有迹可尋,去年11月以來《文匯報》、《大公報》、《人民日報》抹黑陳文敏及叫他自行引退的文章數以百計,特區政府消息人士亦在親政府報章放風,「建制派經過這麼長時間的政治動員,若然在最後階段任由校委會通過陳文敏的任命,必然會嚴重影響士氣,以後再沒有人為政府『打仗』」。

一年多以來,經歷一國兩制白皮書、8.31人大決定,及近期的張曉明「特首超然」論、陳佐洱「去殖民化」論、饒戈平「三權配合」論,無人會相信針對陳文敏是獨立事件。香港不僅普選無期,連兩支「頂心杉」法治與自由(包括學術自由),中央都要一一砍伐,貫徹專權者不信任人民的作風。

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台後,費盡唇舌,一再強調中國不會成為威脅、霸權,望能贏得國際社會信任。其實,信任取決於中國能否持續信守承諾、尊重國與國之間的協議。《中英聯合聲明》是在聯合國登記的國際文件,習近平若能原汁原味原意執行這協議,保障港人的權利與自由,實際行動勝過千言萬語。港大作為香港學術自由的殿堂,受到如此摧殘,只會加深國際社會的印象:中國是信不過的。

梁家傑
港大校友、公民黨黨魁

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政治冷感問系列:梁家傑的成長

星期日生活   2015726


【明報專訊】在近年興起的新政黨中,公民黨是個富有爭議性的傳奇。

2003年「四十五條關注組」起家,2006年組黨,年底參加特首選舉,迎合香港社會對專業人士的好感,民意一路狂飈。

2010年,一場五區公投,公民黨和本地著名造反派成為同路人,讓熱愛和平的香港人直皺眉頭。下一年,由公民黨律師受理的兩單司法覆核官司(港珠澳大橋和外傭居港權),直接挑戰香港人的價值底線。這支年輕的政黨領教到民意的另一面,在選舉中遭遇創黨以來最慘重的滑鐵盧。

至今,公民黨在政府眼中難以合作,在大陸眼中無法溝通,在民眾眼中癡人說夢——短短五年到達這步田地,發生什麼事?

梁家傑經歷了這戲劇性轉變的整個過程。看起來似乎愈來愈激進的他,原來是愈來愈成熟。

「死硬派」之名

問:公民黨與中央的關係,怎會惡劣至今天這樣?

答:近來很多報道說公民黨「死硬派」,不願意溝通,並不確實。當年,我做大律師公會副主席,中國準備加入世貿,香港的律師都想把握這個機會。梁愛詩為我們搭路,由我去接觸司法部、外經貿部,還有北京和上海的律師協會,最高峰時,一年上去八次。記得2005年,喬曉陽來香港,還在台上問:「家傑來了沒有?」

我的故事就是,一個中央一直認為可以溝通,而且積極找我溝通的人,突然變成一個「死硬派」、抗中亂港、不准選特首的人,吳康民前些天在《明報》罵我「大漢奸、走狗、媚日」,完全是斷章取義,只因為我說梁振英「媚共」。

所以你說「溝通」這回事,真是很難。中共要的溝通,是要你放下是非之心,放棄拒絕指鹿為馬的尊嚴,如果你還想獨立思考,自己判斷,在他看來就是不能溝通。如果是這種溝通,我溝了未必通,通了又有什麼用呢?這哪裏是溝通,分明是招降嘛。

我曾經是一個中共希望統戰的對象,據我理解,「統戰」就是「團結次要敵人,去打擊主要敵人」,幾時你是主要敵人,或者次要敵人,無所謂,大家互借東風而已。如果我可以憑藉次要敵人的身分,去做一些為香港好的事,只要不用放下是非之心,我何樂而不為?

所以說,公民黨一直是擁抱溝通的,願意被「統戰」,但是我們要保留自己的思想,僅此而已。

問:和政府的關係又怎樣?公民黨在政策方面是否不懂行?像高鐵錦上路那個建議,被政府的官嘲笑了很久。

答:在政策研究方面,我們確實可以做得再好些。可是我們既沒有那麼多錢,也沒有那麼多人,不及政府擁有資源,掌握資料。若論專業,我想,公民黨在各政黨之中,涵蓋各領域的專家是最多的。政府嫌我們白癡,卻並不和我們擺數據、講道理。

高鐵那個議案我有參與,如今發展了六年,我們當年提出的最主要兩個論點,一是不需要將隧道挖到西九,只要挖到錦上路站,用配套的鐵路網絡將人送到錦上路,那不就能節省三百億的隧道工程費用嗎?事實上現在超支的正是這項。我開玩笑說,他賴完地軟賴地硬,都是為了挖那個隧道。我們的第二個論點,是一地兩檢。當時我們從法律和憲制的角度看,認為「一地兩檢」不可行,如果一地兩檢做不到,高鐵能有多高速?

當年我們被政府嘲笑的兩個論點,如今都已驗證。現在你看錦上路那個站,特別闊大,完全有潛力作為一個中樞。退一步說,如果當年政府有數據和資料,顯得我們無知,為什麼討論的時候不能說呢?為什麼要硬推那個項目呢?

特區政府回歸後一個很大的問題,就像共產黨一樣,不是找一些有公信力的人去承受批評,也不嘗試說服批評者,如果你能說服一個批評者接受你的部分意見,那麼,這個批評者說一句話,對於公衆的效果是比政府自己說十句話還要好的。但是特區政府並沒有這種氣度和胸襟。

現在的情况是,如果要晉身政府的諮詢架構或法定組織,首先要「跪低」,不能有異於政府的思考,即使有,也要關起門解決它。但是對於香港這樣一個資訊流通、民智較高、公民社會活躍的地方,是不應該這樣的呀。何必羞於在公衆眼前辯論呢?

問:明知道香港人排外,為何還要打外傭居港權案?

答:李志喜當時受聘打官司,大律師有個「cab-rank rule」,就像的士車司機一樣,輪到你不可以拒載,行規是不能推案。即使是外傭,也有權就一個法律觀點去法庭釐清。這種涉及公權、司法覆核的案,全港出名的御用大律師或者資深大律師,只有五個左右,李志喜是其一。當時接近區議會選舉,被葉劉鑽了空子,說我們支持外傭居港權。當然我們一開始沒有說清楚,所以才被誤會。

港珠澳大橋一案,後來我們才搞清楚,那個阿婆是我們新界西支部一位地區發展者的義工。我們黨的黃鶴銘律師受理這單案件,當然是法援署轉介的。如果有什麼可以做得更好,或許就是寧可不要接這單案件吧。

(當年民主黨在越南船民一事上,黨內有機制豁免李柱銘和黨的立場不一致,你們為什麼不這麼做?)是嗎?這個還要再研究一下。

當年創黨,我們訂立了執政黨的目標,就是因為如果永遠以反對黨的心態來行事,可以很不負責任。不用你做,當然可以什麼都反對。以執政黨的思維行事,就是會思考,換了是自己會怎麼做呢?所以這些年,至少在梁振英之前,我們跟政府的關係不算太差。

公民黨做過的事

問:公民黨的地區工作有沒有值得檢討的地方?

答:當然有許多地方需要檢討。不過你說我「離地」,已算客氣。當年,余若薇參加補選,我去街上幫她派單張,報紙說我是「木乃伊」。大律師的生涯其實很單一,許多年就是法庭、寫字樓、法院圖書館、家,四點一線。你叫我站在街上去派單張,而且對方可能不要,甚至吐口水再扔給你,開始真是不習慣。

我想,如果你2000年的時候和我說話,我不會像今天這樣。現在我可以和慈雲山、秀茂坪的街坊,在街市門口、在波地、在大快活、在地鐵上攀談,不是像在法庭上作陳詞那樣講話。

說個親身經歷。初當選時,我在辦事處有免費法律諮詢,現在已經辦到街上去。有個女人帶着她十歲八歲左右的女兒來做法律諮詢,一坐下就哭,說:「梁議員,我老公剛剛因為工地意外死了,我懷疑是醫生醫死他的。」如果是以前,我會建議她保留證據,申請禁制令不准醫院摧毁排班表之類,但那並不能處理她當時的需要。這是一個學習過程,我要想,如果我是這個女人,最需要這位梁議員幫我什麽呢?我應該首先問她:「你有沒有做事?」如果沒有,我要先幫她申請社會福利署的緊急救助金,這才是解決她的燃眉之急。

現在我們黨那些年輕的地區工作者,就像我當年一樣,所以我常和他們講我的經歷,如果你想用公權力服務大衆,要設法了解他的需要、他的切膚之痛,這樣才能真正服務他。

搞蛇齋餅糭,我們鬥不過人,只能用知識。政黨都在公司註冊處有登記,每年要出核數報告,你看民建聯在公司註冊處的那盤數,去年是過億的,我們那盤數,什麼都算進去,一年也就六七百萬。你怎麼和人鬥?

公民黨現在的做法,是幫公民社會充權,所謂「empowerment」。例如最近在麗港城,有發展商想在38座外面起一座牙籤式的酒店,居民反對,因為覺得會影響視野,令附近品流複雜之類。那已經是個比較中產的人群。何謂「助人自助」呢?就是我會跟我們的地區發展者去現場,向居民解釋城規程序,城規會的思路,居民有什麼論點可以切入,在哪個日期前要提出陳情,遞申請。他們不知道這些程序,我們就去告訴他們。他切身的權利受到損害,只要教給他辦法,他就會自己去做。原來麗港城臥虎藏龍,有工程師,又有城規學生,他們很積極的參與維權。

問:從選特首到五區公投,公民黨為什麼好像總在做一些沒用的事?

答:我想,從政者應如君子一般,敏於行而訥於言。尤其是政治,要看結果。但何謂「有用」呢?我參選特首,要的結果不是入禮賓府,而是徹底改變香港人對於選特首的想像。現在,還有人能夠接受選特首不用辯論嗎?還有人能接受選特首可以無政綱嗎?我相信,如果沒有2007年那兩場三小時的電視辯論直播,我們的政治生態不會和今天一樣。

同樣道理,五區公投表面上看起來只有幾十萬人投票,之後大家去放假,似乎玩完就散。但實際上,它確實為民主運動增添了新血。這些新血促成之後的雨傘運動,而雨傘運動這種夢的追求,是會繼續的。你說理性、溫和——我不知道什麼是「溫和」,好像梁振英定義「拉布」是六個鐘頭審議兩項議案,如果審三項是否就不算「拉布」?政治要講結果,當年毛澤東如果不是告訴人們「你跟我就有地耕種」,他不會成功。

我們曾經嚮往的「理性、溫和」,在過去三十年的民主運動中,爭取了什麼回來呢?除了一些動聽的話,我看不到任何結果。就像當年,喬曉陽叫我「家傑」,我回叫他「曉陽」,那又怎麼樣呢?

從政十一年,我相信行動,從行動產生的結果和效果,去判斷那個人、或者那個政黨能不能成事。如果只是嘴上說說,那是沒有用的。好像你訪問過馮檢基,你知道他在深水埗是很厲害的,好像梁耀忠在葵涌,也是一樣。爆屎渠他第一個衝出來,這就是行動力。他的行動能夠達致他要的效果,選民就會支持他。

問:你怎麼看今年的七一遊行,在一場政改之後,人數卻少到有史以來排第三?

答:很好理解:遊行已經不是一種有效的訴求方式。我見梁振英時,對他說:「特首,如果你因為這次遊行人數少而沾沾自喜,你開心得太早,而且誤判形勢。當幾十萬香港人溫和、理性、有罪地出來抗議,中央都充耳不聞,香港人就會覺得,這樣抗議的意義不大。如果有一天他們忍無可忍扔汽油彈,你怎麼辦?你應該為今年的人數少感到憂心。」

我們由03年開始,遊行了十幾年,每次那麼多人出來,換來的卻是「610」的白皮書,「831」的人大決定,將我們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想像一筆勾銷,之後幾十萬人出來爭取真普選,又是沒人理,那怎麼辦?等咯。等到有人想出什麼有用的辦法,這種累積已久的未籌之志是會爆發的。

問:你對本土派怎麼看?

答:如果中央繼續背信棄義,本土派就會愈來愈有市場。我也是本土的,但不是「熱血」那一類,我認為「一國兩制」回歸原意,以香港本位來推動政策,就是對香港人利益最大的本土精神。

531」上深圳見幾位主任,我最後一個發言,我說:「我們來之前,有本土派抗議,說見也沒用,叫我們別來自取其辱,三位主任的發言,實是印證他們的預言。」王光亞懂英文,我說,這不是「self-fulfilling prophecy」嗎?李飛主任說「袋一世」,王主任生動演繹何謂「篩選」:「不給他入閘、入閘不給他當選、當選不給他任命」,張曉明主任竟然配合梁振英,叫我們「票債票償」——關你__(停頓半秒)事咩?你們三個人的講話合在一起,正好支持那些港獨。

我當時就是這麼說的,他們當然沒有回答我,放到以前,可能已經把我推出午門斬首。你想想看,梁振英答問大會之前,哪有人知道什麼「香港民族論」?十個有九個半香港人沒聽過那本書,他才是港獨的幕後推手。

泛民可以做的事

問:政改之後,泛民主派還有什麼可為?

答:這次否決政改,我們打了漂亮仗,由始至終都很團結。當然你也可以說,是因為方案太差,即使放下尊嚴也啃不下。但即使這樣,這年半以來,泛民的團結有目共睹,愈接近表決,愈是團結。我認為這是我們日後繼續合作的基礎。

曾經的舊事,重提並沒有意義,那些留待退休寫回憶錄吧。我們目前要面對的是,2016年的選舉,到時候你有什麼新的論述去拜票?憑什麼請求選民再給你四年機會,讓你繼續控制那關鍵三分一的議席?

世代更替要在這期間完成,不是一黨一派之力可以做到。很簡單,你逐個黨去問,有多少第二梯隊的人站出來可以接班,而又受到支持者擁戴?一黨不能獨立,2016之後,你要繼續和公民社會裏那些議政、論政,甚至參政的力量互動,如果你和他們說的話不同,思路又不一樣,怎麼行呢?所以我認為世代更替、政黨年輕化是一定要做的。

幾個黨的一線人物需要坐在一起討論,一起解決這個問題。大家把自己黨內有能力接班的人拿出來數,如何安排他們參選,爭取最多的議席。同時,整理出一套配合2016選舉的論述,能夠以香港人最大利益為依歸,以此去拜票,也令我們的第二代看清前路。我認為這是泛民主派目前最重要的一件事。

政黨年輕化,也有助於我們放下以前的包袱。上一代的恩怨,到下一代接班,曾經的「牙齒印」就會自動消失。在我卸任飯盒會召集人之前,我會整理出這些議題,希望大家能夠開誠布公的談一次,建立一個合作機制。我說過,泛民只有合作的必要,沒有分裂的本錢。

問:但是泛民「非主流」的性質本身,就決定了它的難以團結。

答:一群有個性的人,可以因為一個共同的使命而團結起來做一件事。過去十個月,我們交了27票出來,還加上梁家騮醫生一票。所以說,問題是你要做什麼,如何理解當時當刻的任務,以及選民對你的期許。

我不是阿Q精神,但我覺得梁振英是有貢獻的。他將「香港要瞬間大陸化」這件事赤裸裸地呈現出來,把粗暴蠻橫的手段展現給你看,讓你對此不再有任何懸念。

無論出於什麼誘因,歷史使命也好,功利地爭取選票也好,在這樣一個時空下,民主派各政黨會認同化零為整是必要的,即使並不是一個大黨,也會在關鍵時刻作出聯合統一的表態,這就是我所理解的政治操作,我相信可以做到。

底線和原則

問:你覺得公民黨的選民基礎是什麼?

答:是那些仍然相信可以用道理來說服人的人。(如果選民不相信講道理呢?)那也沒辦法,我有我的政治品味,要堅持我所相信的事。我本是因為廿三條而從政,一路走來是為爭取民主。我不能因為黃洋達現在有市場而變成黃洋達。這十幾年我改變了很多,但是並沒有犧牲我的底線和原則,以及從政的品味。我學會變通,和不同的人溝通,改變的只是說話方式,不是價值觀。

問:2016年還會出選立法會議員嗎?

答:我準備讓路給年輕人。說年輕人沒經驗,這是「雞和雞蛋」的問題,你不讓他做,他怎會有經驗?只要是一個有能力的人,你將他放在一個位置上,他必然會迎向那個位置所面對的挑戰。我曾經也是一個新人。

問:你怎麼看湯家驊的退黨?

答:我們是很好的朋友。如今最大的分歧是,他依然堅持是要和中共建立互信,但中共並沒有讓我們其他人也看到,建立互信的可能。

■問:王雅雋 寫過感情專欄,做過飲食記者,從不關心政治,偶然當一回民主小學生,看看香港政治熱廚房,常出什麼菜式。
■答:梁家傑議員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政治冷感問系列:本應是個建制派

【明報專訊】梁家傑說,如果不是廿三條,他本應是個建制派。

他告訴我一樁被他自己形容為「震撼」的經歷。198712月的一天,御用大律師鄧國楨(現在終審法院的四位常任法官之一)打電話給他,說:「Alan,我準備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想邀請你加入我的執委會。」

當時的梁家傑,掛牌執業才三年,欣然應邀。翌年一月,鄧國楨順利當選,在第一次執委會的會議上,梁家傑驀然發現,坐在自己身邊的,是唐明治。

他說:「我才發現大律師公會的執委會原來這麼『建制』,我們都叫律政司『titularhead』,一個象徵的阿頭。你想想看,一個入行不到三年的人,坐在當時殖民地政府第三把交椅的旁邊,是不是很震撼?」

想做孫中山的同志

將近三十年後的今天,梁家傑回憶起這段經歷,時間地點人物,歷歷在目。1998年,他成為回歸後獲晉升的第一名資深大律師 ,2001年當選為大律師公會主席,如果在這條路上平平穩穩地走下去,應該會加入建制。

2003年,一個廿三條,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迹。他意識到香港的法制多麼脆弱。幾個志同道合的法律人,成立「四十五條關注組」,他是其中一員。從此一發而不可收,他們組黨、參選特首、反高鐵、搞五區公投、支持佔中,乃至反對政改。大家想,這幫律師是不是瘋了。

梁家傑說:「人們總是問我,怎麼律師做得好好的,跑去當議員?議員做得好好的,為何去選特首,打一場必敗的仗?公民黨為什麼愈來愈激進,竟然跟社民連成為同路人?」

他的回答是:如果沒有民主和自由,空談什麼法治呢?他只不過是在按照這件事的邏輯,判斷當時當刻最需要做的事。

他從政的信條是「敏於行而訥於言」。一個大律師,按捺住搶白的衝動,將理想付諸行動,並且注重行動的效果。那些看似充滿無力感的行動,原來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精神播種。歷史永遠是一環扣一環的,他犧牲律師事業的黃金十二年,成為香港民主化進程的其中一環,雖然並沒有什麼成就感,但是毫不後悔,與有榮焉。

他甚至有些情懷:「別說我肉麻,我真想做孫中山的同志。個人雖然無法選擇他出生的時空,但在我看來,實現『一國兩制』,將沿襲香港在中國近代史上的角色。如果這場民主運動的成功中有我,該是多麼榮幸的事。」

香港人的專業精神

民主運動會否成功,難以預見。但梁家傑曾經嚮往的那個建制,是確確實實地回不去了。今時今日香港社會的建制,在他眼中是一群奇怪的人。

「一個人不是因為獲得行業肯定,受邀入建制,而是因為政治正確招入建制,再去了解他的行業。」他不客氣地說:「這就是為什麼如今的建制派總是出洋相。」

採訪梁家傑是件樂事,他妙語連珠而為人厚道。我沒感覺到他的傲慢,反而深受啓發。香港精神的本質,如果還沒死去,大概就是專業精神吧?崇尚專業,自尊自愛,公平競爭,對行家不出惡言。君不見中環那些醫生大廈,密集律師樓?而一個有專業精神的人,即使換一行做,出於對行業的敬意,會虛心學習成為一個懂行的人,乃至定義行業標準。

「懂行」,是香港人的共同語言。我們的特首,第一個不懂行,第二個沒做好那份工,第三個是行業恥辱,希望第四個(如果還有第四個),不要毀滅自己那一行。「特首」這一行沒有了,「特別行政區」也就完蛋了。至於我們的泛民主派各政黨,如果再不為自己掙出一個真正的行業來,也很快就要全軍覆沒。

想深一層,我們的香港,如果不再對「民主、法治、自由」懷有夢想,放棄努力,那麼,香港人和大陸人還有什麼不同呢?

這個系列由梁國雄開始,由梁家傑結束,是一件奇妙的事。他們二人深刻不同,卻在做同一件事。我想起梁國雄說「群眾運動的武裝」,用梁家傑的話說,就是香港人對民主有個夢。那個夢愈清晰,愈能有效防止我們被大陸化。

在可見的未來,香港人將會對還要不要繼續奮鬥下去作出選擇。那些天生無法政治正確的人,比如我,如果想要在香港繼續政治不正確地活下去,恐怕必須稍微奮鬥一下。

文 王雅雋
圖 李紹昌

2015年6月20日 星期六

梁家傑:To be, or not to be──在立法會就政改方案的發言稿

2015617


政改,來到即將表決嘅時刻。否決一個「指鹿為馬,得不償失」嘅爛方案,不足惜。最重要係,立足原則,守住「一國兩制」初衷。

莎士比亞名劇《王子復仇記》,有句膾炙人口嘅話,「To be, or not to be」,何文匯博士譯做「忍辱偷生,還是一死了之?」

今次政改,同樣面對一個「To be, or not to be」局面。

中央俾出嚟嘅人大8.31決定,不可撼動,同香港人無商無量。擺到明,唔俾香港人真選擇,擺到明,呢個制度如果香港人「袋住先」,就會「袋一世」。明知係咁,我哋應該「忍辱認命,還是否決了之?」To be, or not to be

我的決定十分清楚,不會動搖,投反對票。呢一票,對得住歷史,對得住香港民主運動的先驅同後來者。

上星期,一千多個公務員無懼秋後算帳,喺聯署公開信咁講:「我們不認為否決政改方案就可以解決香港面對的問題,我們只是認為,通過了目前的政改方案,更會令這個璀璨都市,光輝到此。」

呢段說話十分觸動我,我呢啲生於斯長於斯嘅人,眼見光輝嘅香港近年不斷沉淪,點會唔感觸呢?

如果我們今次通過政改方案,即連拒絕指鹿為馬的尊嚴都喪失,以後就不能再有自己的思想,香港人就從此沉淪。中央逼香港人接受的,不只是一個選舉方案,而是盲目順從的態度,放棄自己的認知與是非心。

九七回歸後,官商勾結變本加厲,民怨沸騰,現行政制係問題根源、係幫兇。中央極左思維主導,誤判形勢,摧毀與港人互信,不斷消耗這一代同下一代香港人對《基本法》、「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嘅信心,處理香港普選問題的專橫態度,等於說,唔等五十年咁耐啦,中央要名義上「一國兩制」,實際上「一國一制」。

中央背信棄義,以人大8.31決定回應香港人嘅普選期望,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半途而廢。一紙白皮書,一道8.31大閘,令香港人極度失望與消沉;引發嘅一場雨傘運動,見證新世代對實現普選再無耐性和信心。

普選特首同立法會,唔係香港人一廂情願嘅非份之想,而是《基本法》白紙黑字,答應香港人回歸後將會享有的選舉權利。

《基本法》廿幾年前寫得唔算差,多項條文以中央「自我約束」精神為本,香港內部事務不受干預,香港制度與價值得以保留。講真,當年唔係咁寫,會有咁多人選擇留低唔移民?九七回歸會有咁順利咩?可惜,中共政府過橋抽板。

中央逃避兌現普選承諾,有迹可尋。保皇派所謂「如果無佔中、無公民提名主張,中央就唔會企到咁硬」,全部係藉口。乖到澳門咁,又有普選咩?

中國外交部曾經披露回歸前中英談判的信件,引述談判期間,「英方問中方能否保證2007年後香港有普選?」,中方答:「中央不用保證,因為這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會由特區作主。」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19903月在人大發言,亦證明《基本法》只係規限九七回歸後頭十年的選舉辦法。

換言之,本應最快200708年可以普選特首同立法會,但中央一路拖延、搬龍門、加強干預,2004年人大釋法,政改三部曲變五部曲,2007年又一次人大決定,終於話,2017可以普選特首,2022可以普選立法會。香港人又懷疑又期待,但好快見真章,又係一次騙局。

去年6月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宣示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是一個伏線,要香港人準備對政改認命。兩個月後揭底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8.31決定,一錘定音,只准香港實行「中國式普選」,中央要控制選舉結果。

中央一意孤行,要利用提名程序,篩剩23個共產黨認可嘅人「出閘」做特首候選人。香港人走入投票站投一票,實際只係被利用來合理化一個篩選,給予一個「假借普選之名,實為中央欽點」的特首虛假認受性。

最弊嘅係,呢個制度香港人一旦「袋住先」,係千秋萬代,王光亞主任好哲學咁講「修改前,長期有效」。

今次政改一旦通過,中央政府可以向全世界宣稱,按《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履行了它的責任,兌現了普選承諾。既然交了功課,何來誘因和壓力將來要修改,交第二份功課呢?

既得利益特權者聯盟近親繁殖的特首,一旦可以利用選票獲得假認受性,在得其所哉以後,還有政治上的理由,誘因和動力去改變嗎?

政府推銷政改,呃、氹、嚇,咩招數都出齊,官員同建制派仲成日話,「袋住先」啦,將來制度會「優化」,旨在洗腦。「袋住先」就會「袋一世」,係中央定調,根本無得「兜」。

林鄭月娥司長又話,政改過唔到,係「民主退步」。我必須更正佢,以正視聽,一個簡單比較,成為特首候選人,現在是八分之一選委提名,即係要從1200選委當中攞到150個提名;根據8.31決定,就要攞601個提名,門檻高咗咁多倍,係退步,定係進步呢?

其實,何只政改,原本由香港自行管理的其他內部事務,中央干預越來越多。舉例,免費電視牌照事件,立法會應否調查梁振英,中聯辦都要插手,左右議員投票取向。

香港沉淪,「一國兩制」危危乎,除了因為中央干預,還要加上特區政府自身敗壞,而以近三年梁振英政府為甚。

梁振英當選特首翌日一早,去中聯辦謝票,呢一幕,香港人記憶猶新,更刻骨銘心。

梁振英得到中共真傳,將香港「大陸化」,人治取代程序公義,禮崩樂壞,近親繁殖「特權者聯盟」,更以政治鬥爭為樂,事例罄竹難書。

「一男子」隻手遮天,不擇手段阻止王維基經營免費電視,固然是一例;79日雨傘運動,梁振英投下87枚催淚彈,縱容警察一哥濫捕濫告,他並無設法修補社會各方的矛盾,只作壁上觀,仲利用學生的評論文章小題大造,自編自導「港獨」危機以鞏固自己的權位;「重鬥爭,輕民生」之作,還有三年以來,梁振英迫立法會通過撥款成立創新科技局,寧願犧牲其他民生項目,上星期五,明明立法會財委會有四小時,可以審議同通過綜援出「三糧」、公務員加薪、興建安老院舍等無爭議性的撥款申請,但政府唔肯交呢啲項目上嚟傾,務必要成立創科局的撥款申請打尖,議員唔就範,佢就屈議員拉布,誤導公眾係議員阻住佢哋出糧。至於梁振英自身的寓所僭建及收受澳洲企業五千萬元醜聞,他就逃避責任,亦得到中央包庇。

學生燒《基本法》、球迷噓爆國歌、特首民望長期不合格、警隊民望急速下滑、港人身分認同走勢等等,越積越厚的「深層次矛盾」,社會撕裂,靠勉強推行一個「假普選」制度,亦破不了局。

梁振英話,否決政改後專注民生。民主與民生不可分割,梁振英咁講係不切實際。或者,他不介意,社會矛盾越深,越是他的政治本錢。

好多人問,「後政改」,民主運動條路點走落去?我認為,首先,爭取真普選的人包括泛民議員在內,各自穩守崗位,確保立法會否決呢個爛方案。否決後,咬緊牙關,繼續向中央展示香港人爭取民主普選的決心,說服中央,普選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政通人和,香港才能安定繁榮,另一方面,發展公民社會的潛在力量,對各項本地民生議題密切把關,作出反應,維護「一國兩制」,與人權、法治、平等、廉潔等核心價值,防止香港繼續沉淪。

有話,當上天關上一度門,同時必會打開一扇窗:過去一年,我見到好多年輕、專業新興力量,百花齊放,如雨後春筍,老懷安慰。只要人心不死,縱使障礙重重,我對香港的民主運動依然抱着希望。

政改一役,民間覺醒後嘅座右銘係「自己香港自己救!」。未來32年,新世代為2047年香港前途而發出的「命運自主」呼聲,只會越來越響亮。香港人,無論屬於邊個世代,都應該分擔呢個責任,維護香港的價值與制度,目標係「一國兩制,跨越2047」。

強權可以壓倒道理於一時,但強權不能永遠壓倒道理。作為無權者,只要我們毋忘初衷,立穩原則,議會內做好把關,與議會外的年青政治力量共同協作,立足香港本位價值和市民最大利益去倡導政策,我有信心香港會終見真普選,香港人能做真老闆。香港能再見政通人和,香港會繼續璀璨,光輝永久。

2015年5月22日 星期五

梁家傑 - 昨日高鐵、今日蓮塘、明日三跑

評台   2015年5月22日

嚴重超支87億的蓮塘口岸工程撥款議案,明天(5月22日)將硬闖財委會。又一大白象工程,幾乎肯定再會在建制派議員保駕護航下,粗暴通過。

蓮塘位於沙頭角與文錦渡之間,不單人迹罕至,本身更沒有公路網絡,加上近年深港之間過境車輛數量開始下跌,我們從來不認為有理由花近250億巨額公帑興建。

蓮塘口岸是香港被規劃的典型項目,為的可能是要便利深圳「東進東出,西進西出」的跨界口岸貨運整體格局而設,並非以香港為本位的利民規劃。

政府和建制派卻認定發展就是硬道理,指延遲興建會令香港失去優勢,撥款遲了會使造價上升、影響工人就業。提出合理質疑的民主派議員被指阻礙中港融合,十惡不赦,是拖香港後腿的罪人。

這種誣告與指摘都似曾相識。不是嗎?2009、2010年間,立法會審議高鐵撥款時,民主派議員於財委會提出質疑:為什麼政府寧願花669億挖掘地下隧道,把總站設在西九,都不願回應可節省逾300億,由民間專業人士倡議的錦上路方案?不解決「一地兩檢」問題,又如何確保高鐵能達至聲稱的高速?

當年政府和建制派為保高鐵,動員群眾做簽名運動,不斷大肆攻訐、抹黑,來阻止泛民議員為市民把關;我們提出的重要質詢,也在類似今日蓮塘香園圍口岸的境况下被抹煞,政府同樣瞞天過海。五年了,當年的質疑成了今日的夢魘:地道工程遇難而嚴重延期、超支;「一地兩檢」仍未解決,高鐵隨時慢過直通車。事實為我們平反了,但香港人卻要承受沉重的損失!當日支持撥款的建制派呢?彷彿患了失憶症,只知將責任推到政府與港鐵身上。

空域使用權還未解決,但政府卻要強推機場三跑。民主派的質疑,同樣被標籤為逢政府必反,與民為敵。

粗暴而粗疏地通過的工程,後患無窮。開始時低估造價、高估成效氹市民;工程開展後才開天索價,等於洗濕了頭,迫立法會和市民埋單,將百億又百億的公帑往無底洞中灌送。情何以堪!

昨日高鐵、今日蓮塘、明日三跑。政府缺乏民意及憲制的制衡,恐怕歷史會不斷重演。

原文載於明報副刊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梁家傑 - 權愈大,破壞法治的能力愈大

2014年11月19日

【明報專訊】雨傘運動,市民違法堵路超過50日,法庭頒下禁制令,政府高層與建制派眾口一詞,指摘不守法便是破壞香港法治。

按法治原則,任何人都應該遵守法庭命令;然而,將「守法」與「法治」簡單地畫上等號,是十分膚淺而偏頗的看法。法治精神體現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四個層次,一個社會的法治程度,要整體審視。守法,不是法治的全部,只是最起碼的要求,最高境界是以法律行公義,好憐憫,並且要做到有目共睹。

當法律不行公義,首先要在制度中尋求改善,但如果客觀條件不容許,處處碰壁,大石砸死蟹,便要另謀辦法,當中包括以違法行為進行的公民抗命,會招致破壞法治的抨擊。

但論破壞法治的能力,無人及得上政府,它權力最大,可動用的資源最多。市民不守法,政府會制衡、懲處,但政府明目張膽不尊重法治,往往逍遙法外。

政府破壞法治罄竹難書

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破壞香港法治的所作所為罄竹難書,事例如下:

一、堵路違法,構成公眾滋擾,現有處理阻街、公眾秩序的法律和法例,政府有法可依,隨時可以執法;即使認為需要一紙禁制令,因為關乎公眾利益,亦應該由律政司名正言順向法庭申請。但梁振英政府又要清場,又要戴頭盔,不敢或不肯直接依法辦事,承擔政治責任,反為鬼鬼祟祟幕後操作,可能劇本是由民間團體「自發」向法庭申請民事禁制令,然後,既非原告亦非被告的律政司長袁國強「自發」介入,派大律師上庭,聲明警方隨時幫忙執行禁制令,促使法庭開綠燈。

法庭頒禁制令前,原訴的士和小巴團體未能提出具體的執行計劃,亦未有說服法庭他們有能力執行法庭一旦頒下的禁制令;法庭頒下第一個禁制令後,他們亦未有試圖執行。難怪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列顯倫都公開表達,法庭在這般情况下發出禁制令,他感覺「奇怪」。直至法庭在聆聽與訟一方論據後頒下第二個禁制令,袁國強更與原訴人代表律師開會,「會面約兩個半小時」,「就警方擔當的角色給予法律意見」。袁國強每月公帑出糧30多萬元,以什麼身分積極為這宗民事訴訟服務?原訴人是否替納稅人負擔袁國強部分人工?數千警察候命隨時執行這項民事禁制令,原訴人會否支付警力開支?行動中有人受傷,原訴人須負多少責任?他們又擔當得起嗎?梁振英與袁國強攜手大開司法界先河,我從事大律師近30年,未聞如此荒誕無倫之事。壞先例一開,從此之後的民事訴訟中,是否原訴人都有權要求律政司和警方介入呢?

律政司本有尊重和保護法庭的義務,但袁國強為梁振英護航,利用民事訴訟處理刑事行為,為的只是不用行政當局背負清場的政治責任;窩囊之餘,更擺法庭上枱,陷法庭於不義,破壞法治之甚,令人齒冷。

二、警方9月28日施放87枚催淚彈,驅趕手持「雨傘武器」的群眾,引起公憤,梁振英二話不說把責任推給現場指揮官,保安局長黎棟國則承認與梁振英及警務處長曾偉雄全程監察。明顯警方是過分武力執法,但無人問責,對市民起碼一句道歉都欠奉。上月中在添馬公園暗角打人的涉事警察無被拘捕起訴,上星期在金鐘佔領區合力制服3名暴徒的義工反被警方控以公眾地方打架,還有不少人證物證俱在的執法不公個案,都令公眾動搖對警方政治中立的信心。

三、上周六,學聯代表被拒上京,由航空公司職員轉告他們內地當局已注銷其回鄉證,合法證件霎時失效。當權大於法,法不能限權,一介平民無助地連上訴渠道都沒有。執權者這樣胡作妄為,對法治的遺害和破壞,比堵路者更甚。

四、佔領者瞓街數十日,目的始終如一,爭取無篩選的真普選。根源是目前立法會與特首的選舉制度和法例,及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31日決定的政改框架,均未能體現公平參與的普世價值和標準。而梁振英眼中,月薪14K以下香港人是無資格平等分享選舉權的二等公民。選舉法例長期包庇少數人享有特權,近親繁殖只能向中共取提名的特首,是法律行不義的例子。

五、UGL事件中,梁振英從私人公司收取400萬英鎊(約半億港元)巨額報酬,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規定,但他既無歉意亦不開誠布公,建制派又阻止立法會調查,而國家領導人政協副主席董建華說了解過事情,無發現問題,就這樣,再次有人治無法治。

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此等行徑,比起市民不守法甚或不遵守法庭命令,誰對法治的傷害較大?前者是大巫,後者是小巫。

部分佔領者公開承諾,將會為本身的不守法行為向警方自首,這樣做,不可以完全逆轉對法治的傷害,而是盡量彌補,但出發點仍然是維護法治精神。但另一方面,執權者變本加厲,禮崩樂壞,對法治造成嚴重傷害,又可會做什麼彌補?

司法權大有能力破壞法治

司法權大,與行政權不相伯仲,同樣有能力破壞法治。針對佔領區的禁制令申請,始作俑者雖是律政司長,但法庭若然混淆民事與刑事,沒考慮原訴人有無計劃和能力執行禁制令,及警方在協助執達主任執行民事禁制令時衍生的後果會由法庭負責,就這樣頒下命令,或會令公眾認為法庭不智,致裁決本身不能服眾。因此,法庭亦有很大責任秉持司法公義,令市民不會減退對法治的信心。

獨裁者只想人民守法,遵守他訂定的法律。雨傘運動的成果之一,是促使香港人思考,法治不是簡單有或無的問題,提防跌入「法治=守法」的洗腦陷阱。而且,民主制度意義不單止是一人一票,還肩負推動法律行公義,達至以法限權、以法達義的境界。

作者是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

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法治

2014年11月13日

【明報專訊】近日,支持和反對佔中兩邊,都有受過法律訓練的人,以捍衛法治之名,指摘對方不是。有朋友不禁迷惘,問我:難道「法治」就沒有簡單而統一的標準?

反佔中者狹義而單薄地將「法治」解讀為「守法」,所以違法等同破壞法治。這樣的定義是危險的,變相將法律視為政府對人民的統治工具。

法律必須可「以法限權」和「以法達義」;唯有能用法律保障以人為本的權利和自由,且能監察政府公權力的行使,才稱得上「法治」的全部。受敬重的前英國首席大法官Lord Bingham亦於《法治》一書中指出,「法治要求法律必須為基本人權提供完全充分的保護」。

我可以馬上寫數篇論文與狹義論者商榷,但在香港民主運動的十字路口前,這些學術爭辯實在意義不大。對於市民大眾而言,更重要的是認清,我們珍惜法治的最基本原因——就是法律和法庭能保障社會公義、個人自由,讓我們和下一代都能在香港安身立命。

試從這個角度看今日的香港。一方面,是非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一而再破壞制度;警察以執法之名,對和平示威者大放催淚彈,卻看似縱容反佔中黑道暴徒;中共與建制派合力動員群眾鬥群眾,行私刑、堵傳媒……

另一邊,則是一班和平示威者,為爭普選權,不惜違法堵路以示抗議,最後更願意承擔罪責。只要政府聆聽民意、作出讓步,願意即時撤走。

香港人必須撫心自問,哪一邊對香港的制度與公義造成更大的破壞?

甘地、馬丁路德金、曼德拉等公民抗命者所作的,通通都可以被狹義論者指為破壞法治,但其實他們只是不守法而已。然而他們不單帶領國家走向民主、走向公義,更超越地域與時代,成就一個更和平的世界。

我相信,已經歷個多月公民覺醒的市民,一定懂得選擇。請謹記,法治不是有與無之間的簡單爭論。要永久保有法治,我們須時刻思考並捍衛它。在紛亂的世代,處事進退之間,切勿掉以輕心,讓法治白白溜走。

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迂腐與犬儒

明報   20141030

身處於大時代,面對大是大非,總會將人的本性盡展。公民抗命運動開始至今,見證到很多光明勇敢、守望相助的故事,但同樣見證到很多迂腐與犬儒。

近日,有很多像我一樣受惠於香港經濟騰飛的中年人,質問佔領者,為何以往港英時代不問民主,今天回歸後卻激烈爭取?又批評,像我們生於黃金盛世的一代人,不就是在政治現實的空間中默默耕耘、胼手胝足,捱出頭來?為何到了這一代,卻要如此理想化、激進,不能如他們般理性、務實?

對於此等質問,恕我不能苟同。英殖時期,絕大多數華人只能屈於當一名次等公民,我們無從選擇自己的前路。但回歸後,我們已有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承諾,為何我們還不能當家作主?再者,殖民地時期的宗主國奉行民主政制,即使港英政府行事再霸道,總要依照民主制度行事模式被要求問責。今天的一國卻是一個封閉的權力政體,中共政府更從來沒有認真處理兩制的歧異,使香港人回歸後愈來愈不快樂,雨傘運動代表着多年未舒緩的壓力一次過爆發。梁振英兩年治下,香港固有價值不斷褪色,制度更出現禮崩樂壞。

田北俊不過說了一句「梁振英應該考慮辭職」,北京都要撤去其政協委員職務,可見香港再沒有講真話的自由。早些時曾面聖的富豪因未出言反佔領而遭新華社發稿責難,連沉默的自由也不復存在!

凡此種種,年輕一代最是切身,感覺也最深,最痛。

香港公民社會成熟。當我們看見自己的權利一次又一次被踐踏;眼見不公平政制下政策傾斜、貧富差距愈來愈嚴重;眼見年輕人即使再努力亦敵不過地產霸權的侵蝕,難有出頭天;眼見花盡制度內一切方法,都未能爭取到公平的制度,香港人因忍無可忍,才爆發出今天堅定而持續的公民抗命。

近日有學者以近乎訓斥的語調,說學生的不是,恐怕是捉錯用神。希望他們都能放下迂腐與犬儒,以同理心、同情心,從學生作本位,就會看見,該訓斥的,從來都只有霸道的當權者。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虛招耍民意

20141023

【明報專訊】林鄭見學聯,提出四點回應佔領。第一,向國務院港澳辦提交民情報告;第二,在全國人大的決定框架下,繼續研究提名程序及選舉方法;第三,表示2017年特首選舉不是終極方案,之後還可按實際情况改善;第四,設立多方平台,討論2017年後的政改。那不外乎是繼續叫港人「袋住先」,毫無誠意,實在可恥。

這四招,招招皆虛。先說民情報告。政府之前做了五個月政改諮詢,最後提交人大的報告卻偏頗不堪。而佔領以來,從特首到高官,一次都未有親身走入群眾當中,只懂躲於辦公室裡縮,甚至抹黑佔中群眾受外國勢力唆擺煽動。他們憑什麼要港人相信政府寫的報告,更憑什麼轉達民意?

提名程序及選舉方法的斟酌空間,更是糖衣毒藥。人大831決定,為2017年普選落下三閘:提委會由四大界別組成,過半數提委會提名,候選人數限於二至三人。當林鄭一方面重申,人大決定是「不可撼動」時,再如何「改善」提名方法,也飛不出這三道閘。這意味著,將來的特首參選人,必須向共產黨求票,才有出線機會。對於共產黨來說,你是否聽話,會否乖乖執行北京的政治任務,是唯一考核標準。譚志源還說同意政治立場不應成為提名考慮,是睜大眼講大話。

而「多方平台」則詳情欠奉。莫說林鄭已把平台定性為討論「2017後」的選舉方法,即使是討論當下的政改,平台是否中方、港府、港人對等的討論平台,港人提出的意見會否受到尊重、影響政改,才是至關重要。如果平台能配合時間表和路線圖,還可以考慮一下,但若只是訓話或「吹水」架構,不如作罷。

這兩小時所謂談判,林鄭提出的四招,不過是用來欺騙市民的偽善意。但在街上的群眾,眼睛雪亮,即場就看穿了這些伎倆。群眾反應清晰:在得到成果前,我們絕不退場。林鄭等一行五人,除了成功爭取群眾噓聲連連,別無其他效果。

學生說得好,今天在高位者,都是時代選中的人。他們要當民主英雄還是歷史罪人,就看他們忠於自己的良心還是野心。回頭是岸,永不太遲。請你們面向民意,提出善意,重啟政改五部曲,為香港帶來真普選。

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我們已經無路可退

20141016

【明報專訊】前夜,警方於龍和道清場。我的黨友曾健超,在過程中被警方以索帶反扣雙手制服,並不能對警員造成任何危害。但56名警員,卻刻意將他抬到添馬公園暗角處,濫用私刑,對他拳打腳踢達4分鐘。後來於警署被拘留期間,更遭掌摑!同時同地,還有記者被毆、女示威者被男警員粗暴對待等惡行發生。

真相在電視新聞片中公之於世,表面證據顯示,該些警員的暴力行為,已構成蓄意傷人,甚至嚴重傷人的刑事罪行,警方應將涉事者停職,並拘捕調查。然而,保安局長黎棟國只稱已將相關警員「即時調離工作崗位」。這放生,是包庇,是默許警隊中的害群之馬繼續濫權!

黎棟國不道歉、不停職、不拘捕,只叫示威者離開,讓出道路。但你知道嗎?香港人已被你們逼得無路可退。

本來,我們於制度中爭取民主,但政府對真普選訴求視若無睹,把人們逼上街頭。本來,我們於公民廣場中集會,但政府建立高牆、封路圍困,把人們逼出馬路。本來,我們願意與政改三人組對話,願意開通車路,但他們卻臨時放飛機,還反屈學生訴求反覆。本來,我們可以相信監警會,會為警方濫權、玩忽職守討回公道,但廿天了,投訴已累積至數百個,曾任廣西政協的監警會主席郭琳廣,卻全程缺席,只稱還在「研究成立專案小組跟進」!

今天,政府高官還有面子,要我們「相信制度」,要我們撤退?

正是因為梁振英政府,將制度中爭民主、爭公義的每段道路完全堵塞,才逼得學生、市民要走上街頭。堵路是要逼政府出來面對民意,與我們對話。而政府的回應,卻竟是派出本來應保護市民的公僕來傷害人民。

黎棟國,請放過你的前線警員。不要再要他們走出來與民為敵。要出來,就叫梁振英出來,勿做縮頭烏龜,連特首答問大會都不敢來。也不要再叫示威者退,要退,就叫梁振英下台,叫政府對民意讓步。

在我們後面,是成為霸權奴隸之路。我們已經無路可退,只能堅定地向前走。

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選票的力量

明報   2014918

文章見報之際,蘇格蘭公投即將開始。當地人將一人一票,決定是否脫離聯合王國獨立。

西敏寺積極為維持統一拉票。首相卡梅倫日前於蘇格蘭發表演說:「你可以討厭我,但我不會永遠掌權;你可以討厭這屆政府,但它不會永遠存在。」以近乎哀求的言調,請蘇格蘭人向獨立說不。三大黨黨魁更聯名承諾,若公投被否決,聯合王國將下放更多權力給蘇格蘭議會,當地人最關心的議題,將由他們自決。

不論公投結果為何,蘇格蘭人單憑着手中的一票,已奪回話事權。

反觀香港,人大常委於831落三閘後,大石砸死蟹、得勢不饒人,繼續呃、𧨾、嚇港人。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說,人大常委會已對普選行政長官作出明確規定,具有「最高法律權威」,並「得到了廣大市民支持和贊成」。如此氣焰囂張,彷彿全民公投的80萬人及71上街的51萬人,從未存在。

這就是有民主與無民主的分別。在民主社會,選票的力量,足以令一國之首低頭,令當權者妥協,令社會改變。如果人大是民選的,他們不敢任隨自己喜好而曲解《基本法》;如果特首是民選的,他不敢破壞制度,不敢逆民意而行;如果李國章是曾於民選的政府中擔任教育局長,他就會受過民主洗禮,懂得心存謙卑,不會說出叫學生退學的鬼話。

一切都只是如果。現實是,香港人手中無票:你的不滿,連寫入政改諮詢報告的資格都沒有;你的意見,從來不在人大決策的方程式中。當權者的決定就是聖旨,蟻民只能鼓掌歡迎;你敢反對,就是搞事。不論你如何客觀科學地量化出來,指出真普選才是香港大眾之所求,你永遠都只會是當權者眼中的「少數」,是啞巴,是透明人。

聯合王國的首相和政府不會永遠存在,因為國民手中有票,選票的力量可使政黨輪替,得民心者領導國家,失民心者執包袱離開。但香港人啊,人大「賜予」給我們的「一人一票」可沒有這份力量,因為北京先篩完再給你選。若我們選擇「袋住先」,如梁振英般出賣港人利益、以共產黨意願作為治港方針的執政者,會永遠存在;而這個假普選制度,亦會千秋萬世。

2014年8月14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別想做過海神仙

明報   2014814

月底於北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處理是否在香港進行政制改革。盛傳中央會為特首候選人數目設上限,提委會將沿用現行選委會的四大界別組成,而提名門檻則規定在最少提委的半數。

在提委會產生辦法與現選委會無大分別的前提下,把提名門檻從20072012年的八分一,大幅提升至二分一,絕對是民主大倒退!香港人能在2017有真選擇,能更高度和公平參與選特首的願望將落空。若真如此,將是香港的災難,亦非中國之福。

六月底的「全民投票」有近八十萬香港人投了票,當中有近九成要求立法會否決不符國際標準的選舉方案。泛民立法會議員早有共識,界定何謂「篩選」,並願以公民抗命作為抗篩選的終極方法。請中央不要再心存僥倖,試圖以毫無誠意的恫嚇、誤導和語言偽術向市民推銷假普選,並企圖向泛民議員「撬票」,那只是妄想,只會徒勞。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普選」是「最終達至」的目標。既然中央視篩完才給香港人選為「普選」,一旦通過了以後,又怎會是中途方案?中央常說《基本法》不能輕言修改,2017年後又怎會兩樣?上兩次政改,北京已採「拖」字訣,令普選遙遙無期,早已失信於港人,還憑什麼要我們相信「袋住先」等下去,就能等得到真普選?

香港人要的不止是選票,而是真正的選擇。沒有民主,香港只會繼續不能管治,不合作的力量亦只會與日俱增。北京與其花時間想如何做過海神仙,不如面對現實,力求真正的政通人和。人大常委於月底不要一錘定音,保留足夠迴旋空間,並提出一個能讓最多選民,最大程度參與的特首選舉方案,爭取市民支持,尋求共識,才是尋求多贏的上上之策。

對於習近平主席來說,給香港真普選,最能爭取香港人對祖國的認同和歸屬感。同時,也可向國際社會表達中國不欲當專權獨裁者的信息,這對國家安全亦有益無害,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