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社運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社運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7年8月26日 星期六

卓文 - 香港臨終前

夾心人   2017823

筆者在此專欄,心情從未如此沉重,下筆也從未如此困難。兩個社運判決,令我對多年信任的司法制度開始失去信心。

早在立會議員DQ案,我已判斷特區進入法制社會。當時疑中留情,沒有批評法庭。因為人大釋法這個金剛箍,法官只按法例裁判,角色被動,發揮空間有限。不過東北十三子和公民廣場三子兩案,對不起,政府不但有追打反對派之實,更令人質疑法官政治中立性。

兩案如出一轍,原審時已判有罪,被罰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判刑太輕,利用制度賦予權力,要求判刑覆核。參考司法機構年報,覆核案件極為罕有。20142016間,裁判法院到原訟法庭,3年內只得13宗,2015年更只得一宗。今次一口氣兩案,又是有關民間抗爭,若說沒有針對性,很難令人信服。

先要說明,個人不是認為犯案青年無罪。事實上,若原審判處他們相等覆核刑期,我反而會接受。第一審法官聽取控辯陳詞,考慮前因後果作出結論,無論怎樣,都值得信賴。不過律政司窮追猛打,罔顧下屬放棄上訴建議,若說不是政治決定,是自欺欺人。另一方面,政府申請覆核,客觀亦對法庭造成壓力。撇開這點,今次上訴庭表現,部分輿論認為法官「識做」、「配合」,這未免偏激。不過審判過程及判決書內容,特別是反東北一案,基本是未審先判。法官政治立場鮮明,也是不爭事實。未來同類案件,若由相同法官審判,結果可以預見。但這是我們熟悉的法治嗎?

哀莫大於心死,兩案判決後,有朋友成立「香港臨終前」群組,互唱輓歌。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喪鐘開始為你我而鳴。


卓文 - 法官也是人
夾心人   2017825

港人對法官尊重,近乎迷信。普遍認為他們獨立無私,基本上對法庭判決不會異議。這是建基制度和多年建立聲譽。

法官是終身委任制,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特首委任。至於終審院首席法官和其他法官,除由特首委任,須得到立法會同意。同樣,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情況下,終審院首席法官建議,方可由特首正式免職。另一方面,由於要保持不偏不倚形象,法官也要和他人保持距離。不要說應酬,普通社交聯誼也有意識地避免。正如退休法官王式英接受專訪時表示,「法官人生是很孤獨的」。

不過法官是人,也有人的問題,沒可能做到如雙眼被罩正義女神(Justitia)的客觀、不徇私和一視同仁。他們會受到個人性別、年齡、出身背景和喜惡而影響判斷。法官有立場,在法律行業是公開秘密。在刑事案件中,不少案例顯示個別法官判刑有輕重之分。

法官有立場不是問題。以美國為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由總統委任,人選政治立場是傳媒焦點。委任權雖在總統手中,不過要參議院同意及通過。由於總統和參議員是民選產生,加上傳媒第四權,令委任過程公開及得到制衡。至於特區,委任制度表面和美國沒分別,不過特首不是民選,立法會也不是全部直選。整個委任制度有否足夠制衡,「上面」有否施以影響力?由讀者自行判斷。除制度不足外,法官也有人性貪念。在法院工作,唯一光宗耀祖成就是被委任為終審院法官,甚至首席法官。這誘因,加上中央不斷「三權合作」壓力和愛國觀念,會否令法官自動「配合」判決,可能性不容抹殺。

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鄭煒 - 政制和法制 從來密不可分

2017824
【明報文章】「雙學(學聯及前學民思潮)三子」判刑後,法律界不論政治光譜,幾乎同聲約束社會就事件的討論。香港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更罕有地發表聯合聲明。到底是專業訓練令他們認為不可質疑法庭判決,還是政治智慧令他們覺得不應自毁法治長城?
無論如何,判囚一事觸發了傘運以來最大規模的群眾動員。這說明法律精英的研判和普羅市民的觀感落差甚大。周日的示威者大體無意向法庭施壓,但大抵心存義憤,認為判決不公。忽略官民間的「心理距離」,只是照本宣科,既無助穩固法治威信,更無從修補社會撕裂。
坦誠的公共討論因而至為重要。問題的核心,一是分析上訴庭推翻裁判法院的事實認定和量刑準則、判決幾名社運領袖入獄的法理依據;二是商榷律政司自佔領運動以來,借助法庭威嚴處理政治事件的手法。
非民主政體下法庭的同質性
首先,細讀上訴庭判辭,不難發現當中糅合了法律和道德觀點。法官們一致認為社運人士「重奪」公民廣場的舉動是暴力行徑,助長了社會「歪風」,因此必須以阻嚇刑罰重建社會秩序。這裏流露出司法人員對於何謂「理想公共秩序」的想像。這些價值判斷恰好是詮釋學派批評實證主義者的理由,後者認為道德和法律可以截然二分,前者則指出許多不證自明的法律原則,其實無法抽離政治道德甚至社會脈絡。
正如本案的法理依據,緣於《公安條例》對示威遊行的限制和管制。這條例是前殖民地政府因應「六七暴動」而設,部分條文早在1995年因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廢除,卻於1997年臨時立法會三讀重生。為「反英抗暴」度身訂做的法例,審判了香港的第一批政治犯,半世紀後又導致類似的質疑。這不單是歷史的巧合,亦顯示政制和法制從來密不可分。
以案例為基礎的普通法地區,法官的價值取態向來是關鍵。美國民主黨藉總統上台,傾向委任自由派法官;特朗普就任,迅即委任保守派大法官,收緊移民入境政策,令美國自由左翼因公民權利被削弱而躁動不安。同理,英國工黨貝理雅政府在2003年推動設立最高法院,既立志改變上議院議員擔任樞密院法官的慣例,確立三權分立原則,也試圖打破因保守黨在戰後長期執政在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形成的制度優勢,以便推動第三波社會改革。
換言之,民主制度的政黨輪替,為不同法理學派和意識形態提供了交鋒和學習的機制。這樣可以避免法官的法律和道德觀點出現過度「同質性」。美國民權運動得以成功,固然離不開行動者堅持非暴力抗爭和國會的法律修訂,但各級法院的案例逐步接納社會求變的訴求,也很關鍵。個別法官因未能說服保守的大多數而撰寫的不同意見書(dissenting opinion),往往傳承平等、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
香港雖然號稱國際都會,但近年來政制改革裹足不前,令議題如公民政治權利、工人權益、退休保障、環境保育、同志平權、創科智能等全面滯後。在此形勢下,新興社運團體才千方百計動員民眾參與社運,志在以體制外的動員引入新思維,推動政治改革。只要我們放下成見,便會發現社運不是只有破壞沒有建設。當下植根香港社會的概念如言論集會自由、司法獨立等核心價值,文化保育、公共空間、「反地產霸權」、本土意識等,大抵緣於歷年社運訴求。
政治事件和磨蝕的法律威信
正是因為推崇示威者爭取的價值,令外國傳媒標榜「雙學三子」為「政治犯」。其理據不單純在於法院判決,亦在於公權力的膨脹和訴訟纏擾。把外國傳媒誣為「外國勢力」再因人廢言,殊不合理。因為理念上傳媒的天職是監督政府,而非作政權喉舌。現實上,最想《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關門大吉的,恰恰是美國的執政者。
不過,什麼是政治犯,的確甚難界定。本文先簡單認證,再具體分析。
斷定「政治犯」的簡易準則,是該犯是否因牴觸政權而被捕下獄。而所謂政權,傾向指涉威權政體。這並非雙重標準,而是民主制度即使沒有健全法治,但有政黨競爭和中立傳媒,令權力很難集中。相反,威權政體普遍容不下司法獨立。何况當侍奉權力成為生存邏輯,異見人士又怎會有保障?假如港人再不守護開放社會,讓威權邏輯生根,「雙學三子」是否「政治犯」,便不證自明。
對於何謂「政治犯」,歐洲理事會和多個國際人權組織定義有鬆有緊。本文從嚴羅列:
第一,因行使基本公民政治權利而下獄。這些權利包括思想、言論、集會和宗教自由等。台灣美麗島事件中的黨外人士,就是因言入罪的典型政治犯;僅派發反殖傳單就被判煽動罪的曾德成前局長,也是國家壓制下的受害者。
第二,干犯刑事罪行只是政治審判的手段。這裏涉及政權的本質、政治運作的計算和刑罰的嚴苛程度,需要用智慧去判斷。不過,甘地和曼德拉普遍被視為政治犯,而梭羅和馬丁路德金則被視作公民抗命的先驅。
第三,起訴有針對性,欠缺公平。傘運的參與者數以十萬計,但只有少數領袖被捕起訴。交替引用成文法和習慣法起訴,頗為偏離先例;訴訟過程更是「斬件式」的,導致「一罪兩審」的疑慮。與此同時,涉及官員和警方的訴訟卻一再延緩或冷處理。
第四,訴訟者有角色衝突,難言中立。雖然律政司長屬於司法體系,卻同時是政治委任官員。首先,「雙學三子」領導的佔領運動直接令律政司長輔理的政改項目觸礁。再者,據路透社報道,律政司長否決了高層檢察人員的意見,決定就量刑覆核。律政司長非但沒有選擇避嫌,反而積極主導訴訟過程。
其實政府借助訴訟動員瓦解社運的策略,已歷時數年。在佔領運動時,警方本有充分法理依據清場,卻一直拖延。直到親政府社團組織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後方才介入。過去3年來,選舉確認書、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反東北發展案覆核等例子接踵而至。這種策略性運用公權力免致民意反彈的手法,看似聰明隱晦,卻為親建制動員製造誘因,並將法庭推到社會矛盾的中心,消耗政府的中立形象。漫長的訴訟更為社運人士及其家人朋輩帶來沉重生活和精神壓力。
試問正常社會,哪會有那麼多親政府團體動輒上街、聽審,為執政者搖旗吶喊?不斷依靠法庭威信去解決政治問題,到底是彰顯法治還是磨蝕法治?
勿把推動變革學生描繪為黑道罪犯
雖然「他不是求憐憫,是求公義」和「出嚟行,預左要還」表達的觀點類似,都是被告要為其行為負責。但是,前者考慮和體諒該行為的動機和精神,而後者則明顯不倫不類。請不要把推動社會變革的青年學生,描繪為競營私利的黑道罪犯,好嗎?
(編者按:文章標題為編輯所擬;來稿原題為「庶民可以談論法治嗎?」)
作者是倫敦政經學院政治學博士、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助理教授

2017年8月22日 星期二

馮睎乾 - 天子犯法,屈庶民重罪

香港蘋果日報   2017年8月22日

同律師D飲茶,提起近日「13+3」判決,D從事刑事檢控,問他高見,他冷笑一聲:「是但講兩點啦。一,上訴庭通常唔disturb原審factual finding,因為原審個官會比上訴庭更清楚當時發生咩事。依家原審裁判官話,無證據顯示黃之鋒三條友襲擊,或明知保安受傷都要爬過圍欄,呢個係事實裁決,但上訴庭就話佢哋咁做,實知道極有可能造成人命傷亡,咁即係當原審嘅事實裁決係廢,呢點已經有問題。二,上訴庭話原審法官考慮犯案動機,犯咗原則性錯誤,但我認為呢個考慮好合理,動機係咪noble唔重要,好明顯一定唔係私利,衝入公民廣場,唔通當古惑仔開拖咁判?」問他有否看過法律學者張達明的評論,因為張日前也提及第一點,D說沒有。法律界人士既能獨立想到同一疑問,則袁國強確有責任向公眾解釋:為什麼上訴庭這次可一反慣例,推翻原審的事實裁決?

D續說:「原審當然有可能搞錯factual finding,但公民廣場呢單我就睇唔到錯咩。以前幫個鄉紳打過單case,佢有塊地畀政府告非法侵佔,輸咗,但原審裁判官睇漏一個關鍵事實,我於是提出幾個理由上訴。結果冇得上訴,理由係原審雖然睇漏一點,但你其他幾點都係輸㗎啦。呢類官司我打唔少,原審睇漏嗰點好重要,正常係上訴九成九都贏,但嗰次唔得,知唔知點解呀?因為嗰塊係官地吖嘛!」很多人罵年輕人犯法,但政府犯法又如何呢?回一回帶,引發佔領運動的,本來是人大那個違反基本法的831框架。按照基本法和04年釋法,政改有五步,第一、二步是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提交報告,人大常委「確定是否需要修改」,但確定是否修改,不等於規定如何修改,因此831框架根本不符合基本法。同是違法,皇帝高床軟枕,草民則罪加一等!你大可認為「13+3」罪有應得,但以為這便是彰顯法治,則未免太天真了。

林夕 - 究竟是誰腦袋生鏽

香港蘋果日報   2017年8月22日

上週日大遊行有這樣一段小插曲:警察維持秩序時,向人群「警告」,要求在場的學聯常委鍾耀華、葉詠琳「保持冷靜不要煽動人群繼續行」,人群鼓噪,葉詠琳表示,遊行人士與警方一樣,只是想一起向前行,不理解為何被指煽動。就在葉詠琳不想生吞「煽動」這麼大隻的死貓之際,人群自發高聲呼叫「無煽動,一齊行,無煽動,一齊行」,警方於是改口,警示人群要「冷靜繼續向前行」。

這名警察叔叔或哥哥可能也受了某些人的言論煽動,覺得人是那麼容易被煽動。如果說,受廣告煽動,買了本來沒想過買唔需要買的球鞋,我信、受網友評分煽動不眠不休煲了一套爛劇,我信、受失眠過來人煽動上了安眠藥的癮,我都信,都是一時軟弱。但遊行不是請客吃飯,不是物質利誘變得軟弱,少點堅強都不會走上街頭的。週日的遊行老中青齊全,35度高溫下冒着隨時發生「暴力」風險,有自唔在行出來,難道都受了「毒果」煽動,或者行行吓受帶隊的煽動?那麼,人能受煽動就變堅強,也不是壞事。

以此類推,社會問題的責任很容易就推卸掉,參與過雨傘運動的人都是受人煽動,為方便起見,都是戴耀廷的錯就最省事了。陳健波稱讚羅冠聰當議員表現稱職,講道理有禮貌之類,即是有理有節啦,只可惜「被灌輸了錯誤觀念」才發生此一悲劇云云。羅冠聰既然如此懂事,難道同時也是個腦袋生鏽的傀儡?何君堯認為是「有生鏽腦袋教授荼毒年輕人」,劍指戴耀廷,要求港大把他辭掉。三年前發生過的事,只要腦筋沒生鏽,都記得是雙學三子首先進入「公民廣場」,以及催淚彈大爆發,戴耀廷才孤獨地宣布早已名不符實的「佔中運動」正式開始。把一切推到戴身上,恐怕他也受不起,傘運中人對「佔中三子」另有看法,在大台上被冷落,也不是甚麼大秘密,說都是戴煽動誤導,未免侮辱了社運人士的智商,以及他們所受過的教育。

如果真遂了何君堯所想,把戴耀廷趕出教育界,香港大學生就不會抗爭,香港就和諧寧靜零撕裂,這詭異現象,足夠申報世界第九大奇蹟了。只有自己腦袋生鏽或是灌水或是受特殊利益煽動誘惑的人,才會當年輕人如此聽話如此乖乖。我用我唔蠢嗰時都會有自己思考的腦袋推測,若戴耀廷沒正當理由,經何君堯們煽動下就被港大解雇,只會煽動出更大的抗爭。若我說,這許多亂象,都是政府管治失效煽動出來,我也犯了煽動罪嗎?

2017年8月21日 星期一

馬嶽 - 弱國家和弱社會的蹉跎

2017821

【明報文章】全球民主退潮,多的是「半紅不黑」的半威權政體,長期低氣壓令人鬱悶,民間反抗運動往往陷於低潮,想不到方向。

管不着的多元

最近讀了Lucan Way新著Pluralism by Default(或可譯為「管不着的多元」)。他指出部分前蘇聯共和國例如摩爾多瓦、烏克蘭等的政治改革動力,並不是來自強大的公民社會,而是因為半威權政府不能建立強大的國家機器,特別是執政黨荏弱,而國內民族分歧令政權不能以民族主義號召國民支持。國家機器和公民社會同時都脆弱,令這些國家有抗爭空間,威權政府不能全面控制。

個人對這理論不盡同意,縱使只用來解釋部分前蘇聯共和國,可能都有一定問題,但我卻覺得這分析角度對香港有一定啟示。廿多年來,一個分析香港的民主發展主要的框架是「公民社會對抗國家」(civil society against the state)的理論。這框架或多或少把國家和公民社會的權力對比看作是一個零和遊戲,於是強大的公民社會可以制衡國家權力,有利民主化和民間自主;強大的國家力量則可能操控、圍堵、打壓及拆散公民社會,令制衡力減弱,政府可以為所欲為。

從比較政治學的理論和國際經驗來說,這種「零和」的觀念是片面的。Robert Dahl很早便告訴我們,政府和民間的權力對比不一定是零和遊戲。民主政體中民間擁有相當的影響力,可以透過政治參與賦予執政者認受性和支持;民間輸入的資源和知識,也可以賦予民選政府更大的能量(capacity),帶來更佳的管治。世上可以有弱的國家力量面對弱的公民社會,公民社會有抵抗空間,但卻難以推動制度改革,國家也難以全面操控。

打壓公民社會以後

香港可能已步入這種狀况。「傘運」後民間社會走進低動員的周期、出現過渡疲勞、公民社會分裂和互不信任、行動者被檢控判刑、社運圈子士氣低落和想不到方向。但弱的公民社會並不代表國家就會強大,因為國家本來能量不足、色厲內荏,也不能建設強而有力的管治力量。

就以新政府最近兩項主要政治工程:政治任命官員和一地兩檢來說吧。特區經營20年,管治「精英」只能拿出這些貨色來,局長平均59歲,我在一個海外學術會議上談起,外國政治學者聽了也瞠目結舌。沒有什麼專業精英加入,有的只是一些在相關專業界別證明不受歡迎的人物,然後還要強調自己「用人唯才」,那只顯示自己陣營沒有什麼人才了。

高鐵一地兩檢怎樣解決,中國大陸政府和特區政府總想了七八年了吧,但拿出來的「割地」方案,竟然沒有統一口徑。我其實覺得主打「經濟效益」已經是很奇怪的,7年前你還不清楚經濟效益是說服不了反對者嗎?馬時亨說若不能如期通車,每月會浪費8000萬元,大家一想就會想到,難道你一年可以賺10億?「大話怕計數」,一年有多少人搭高鐵可以因為你的方案省了多少時間?到了公眾質疑數字,馬時亨就會說「不要執著數字」。譚惠珠無端跑出來說《基本法》第118119條才是法律基礎(她可是基本法委員會成員呢),即是說袁國強的法律理解是錯的。簡單來說,建制陣營其實是各說各話、有時信口開河亂說一通的一群治港「精英」。

最離奇的,是特區政府竟然沒有一套「為什麼不諮詢」的解說。特首「選舉」時說過一下的「與民共議」,一個月已經穿崩了。陳帆硬說已經在諮詢(但是方案不可以改),但政府有告訴市民到哪裏交意見書嗎?諮詢期什麼時候完結呢?張建宗說這已經是最好的方案所以不需要諮詢,但根本不容許不同方案的正面和有系統的比較,這已經徹底是強權了。

強權將群眾推向逃避

強權可能換來沉默和順從,但不會帶來信任和支持。近年我們只看到香港人對各種建制包括行政機關、警察、公務員、議會、法院的信心不斷減退。如果有人以為操控、分裂、打壓公民社會,囚禁反對者,令民間無法凝聚力量,便會容易管治,這是思想太簡單了。

反對運動搞不起來,並不是你說服了公眾,而是「傘運」後的無力感和公民社會的氣餒,以至部分人已經對政治疏離。當部分民眾覺得參與是沒用的、政府根本不會聽意見,一個可能是走向更激進暴力的路線,部分人會更意志堅定;也有不少人走向逃避、疏離和異化(alienation)之路,覺得不理政治最安全、不用煩。這和1970年代前的殖民地香港很類似。

這也是很難怪他們的。正如電影《編寫美好時光》(Their Finest)中,男主角畢理問:為什麼在戰爭和亂世中,很多人會躲進電影院作一種逃避?因為電影會有個框架、有目的、有意義、指向某種結局,故事可能會不如人意地走向某個方向,但這是暫時的,最後劇情總會走向某個大家可以理解的結局。但現實生活的不幸可以是沒有止境也沒有邏輯的,你不知事情會怎樣發展、怎樣結局、令人不安的劇本會演多久,而現實可以比電影更荒謬更離譜,也完全不會顧觀眾的感受。而你一進入這影院,就不可以中途離場。喝倒采和割椅子,好像都是沒有用的。你也許現在可以在家中把電視新聞關掉,然後睡覺或裝睡,或者像這些年香港人對「大台」電視劇的做法,一邊看一邊罵,然後一邊罵又一邊看。

對某些人來說,這樣就「維穩」了,但這不見得管治是成功了,這樣一定是會影響整個社會發展的,因為對很多憤懣沒有出路的人來說,他們沒有辦法投入和參與這個社會,把自己的時間和才華,與他們對這土地的感情連結起來。

這種管治,有權力但沒權威、有資源但沒能量、有威嚇但沒威望,收買了很多人但收買不到人心。國家精英和民間社會互相憎恨,弱國家和弱社會在不斷拉扯和蹉跎,浪費一整代甚至更多的人的時間和才華。

後記:無論電影是好是壞,也不要呆在戲院裏看5次。I'll get back to work.

延伸閱讀:Lucan Way, Pluralism by Default: Weak Autocrats and the Rise of Competitive Politics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15.

林夕 - 為這種大人感到羞愧

香港蘋果日報   2017821

133被判監禁,外面的人呼籲,別讓他們感到孤單。有父母的公開信送暖、校友老師同窗的認同、他們絕不會孤單,單單判刑那兩天,我手機何止哀鴻遍野,簡直在發放催淚彈,有人說憋了很久終於能夠哭出來了,有人氣憤到哭完又哭,本來想回他們一句:同聲一哭吧。

但是這「同聲」也不能濫用,這「同聲」並不整齊,正如周永康所說的另一個世界,有大量真心誠意「有請小鳳姐」的留言,有名有姓的大人慶賀他們「罪有應得」,為此悲憤而同聲一哭的才是極少數。

批評133既然要公民抗命,伏法也是「求仁得仁」、「出得嚟行,預咗要還。」不只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一個,不值得驚訝,我只是非常非常奇怪,有那麼多大人,又不是葛珮帆之流另有政治任務在身,對133這些年輕人的批評,何以苛刻到近乎涼薄,別具慧眼看出他們「自我感覺良好」,搞英雄主義,一如法官狠批他們毫無悔意。奇怪,既然他們相信違法達義,公民抗命以反影社會不公義,又怎麼會表示悔意?如果真的高呼我後悔了,大人又會說「看見棺材先識得流眼淚」了。奇怪,說他們求仁得仁,做了就要面對,他們有逃避過嗎,有求情過嗎?他們繼續堅持自己的理念,怎麼又落得自我感覺良好的罪名?求仁得仁的同時,若覺得判決有疑惑,就等於沒有公民抗命的胸襟了?他們預備了犧牲,若有人忽然用陰招打他們一頓,打他們的人就不用追究了?

我也不鼓勵英雄主義,但橫看豎看,若有看過他們入獄前所有言行,若給人英雄的感覺,也不是他們本意。即使給予大人這種感覺,他們沒有一個是為了私利,大人不同意他們的作法,也不敢理直氣壯說不同意他們所爭取的東西吧?改編一下石永泰那句說話:「這種犧牲難道不值得你們一絲的尊重?」

133若有甚麼做的不妥當,不成熟的地方,大可懷着悲憫做出忠告,安坐家裏的大人,因種種苦衷不發一言也罷了,還要挑剔他們自我感覺良好?奇怪,東北發展以及政改引發過漫天妖言,這些大人何曾批評過一句這班自我感覺超級良好的權貴,何曾用過這麼嚴苛的標準去批判引發「暴力」的始作俑者?有這樣不計較個人利害的年輕人,為改善社會出頭,大人的不感到慚愧,還自我感覺良好,以老師訓斥學生自居,苟真如此,有同理心的人都會為這種大人感到羞愧。

P.S.我稱被判刑的年輕人為133,免得落人口實,連累他們被捧成英雄。

2017年8月16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新常態即大打壓 代議士變代抗士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816
上周六,公民聯合行動主辦了「全面打壓下民主運動對策初探」研討會。立場不盡相同的八位民主派濟濟一堂,與兩百聽眾商量社運前瞻與整合。議題很吸引,筆者希望多了解社運人今天的看法,卻因為身在海外而錯過,殊為可惜,好在能透過看《立場新聞》的現場全直播知道內容。對關心社運和香港前途的人而言,三個多小時的錄影一點不長,只聽黃之鋒說反DQ釋法行動之前已與本土民主前線討論過現場如何協作分工,已值回票價。(註一)
八位台上講者分別是周永康、梁天琦、黃之鋒、戴耀廷教授、評論人桑普、馮敬恩、長毛梁國雄、民陣負責人區諾軒。特府嚴打之下,八人當中過半數有社運官司在身,若然入罪,刑期不會短。參與者所代表的政治光譜很闊,從獨、自派、左、右膠到泛民都包括,這本身已是一個重要訊息。2010年五區公投之後民主派分裂再分裂,至佔運之後更勢成水火;DQ釋法之後形勢有變,鐘擺蕩向整合。黑格爾辯證律走到第三步,無疑很自然。
民主派的健康整合
不過,核心的整合必須有機而健康,才能發揮力量,鼓舞群眾。從一個「碎片化」了的狀況出發,現階段怎樣的整合才是健康的呢?有台下與會者認為,各派應先反省,揚棄錯誤綱領,方能言整合。這其實不必,也不一定健康。
迄今為止,本地民主政治場域綱領競爭,無論是關乎目的還是手段方面的,只要排除一些無謂敵意,統統都是健康成份,不可或缺;各派參與整合,不必先作政治告解。梁天琦講得好:在追求自由民主的路上,問題只是我們有沒有胸襟去容納不同派別的抗爭哲學和方式。
有這方面的胸襟,聯繫到有與會者提到的社運參與門檻,綱領競爭就更易理解。例如:和理非非是上車盤,勇武則是能夠而且願意付出更多代價者的豪「擇」,而處於中間的,有不同程度的公民抗命換樓升級盤。但在過去一段時間裏,有人認為突破和平手段會引狼入室,有人則反唇相譏,認為行禮如儀的所謂抗爭不如不搞。到後來,這些指摘不幸演化為對稱的鬼論,至今有人樂此不疲(大概不全是五毛挑撥);由此可見一些「無謂敵意」的禍害。
筆者認為,反對派各方力量應該可以在完整保留自己的政治綱領的前提下,參與到一個新的「人民的聯盟」裏。這個聯盟主要是一個工作聯盟,在聯盟之內,大家不必談論彼此的抗爭路線分歧,因為更重要的是找出合作的基礎;在聯盟之外,也應盡量避免互相就綱領性的東西猛做別人的「負面廣告」。
前階段的「道術將為天下裂」,尋找、定義新的抗爭方向之時,如同細胞裂變女子分娩,激烈的意見交鋒有其必要,過火也在意料之中,但在各自方向清楚之後,就不要再迷信「真理越辯越明」。現階段這樣減少無謂虛耗,本身就應該,要建立工作聯盟的話,就更不可忽視。
戴教授指出一點很重要:8.31之後,倚靠《基本法》已經不能保證可以守護香港這一制,遑論賴以達致政制民主。的確,《中英聯合聲明》在2014年由中方單方面宣告作廢之後,中國人大常委已視《基本法》為無物;釋法DQ之後,議會勢成政權可用可不用的獨裁工具。大家想想,建一個車站避雨亭也要事先在區議會裏諮詢的香港,如今牽涉兩制生死存亡的高鐵一地兩檢卻是政府說了算,議事文化關鍵處已蕩然無存。
「代抗士」與「代議士」
不僅立會漸無要事可議,一大批能議之士更被摒諸殿堂之外,那麼「代議士」這個名詞在香港已經接近無意義。97之後那十年八載風調雨順和理非非之際,社運民眾的核心任務就是把自己的代表送進立法會代以議政。這個模式的功用現已消失七七八八,大家就有必要重新理解社運領袖與群眾之間的關係。
「舒適抗爭」大體無效,參與社運的代價普遍提高,對民眾而言如是,對運動的積極分子更如是。黃之鋒指出,佔運魚革之後運動領袖被告判監動輒「以年起跳」,必然有阻嚇作用,更多群眾敢怒不敢「行」。這並非如坊間簡單所謂的「抗爭疲勞」,而是在嚴峻的新常態底下,社運領袖和群眾的核心關係已由「代議」變成「代抗」。
「隱性支援」與「顯性參與」
相應地,群眾對社運領袖的支持,會從給選票、響應號召參與遊行甚至「鳩衝」的顯性方式,逐漸轉變為一些隱性方式,例如:
一、支持救助。長毛梁國雄在研討會上提議建立一個政治犯救助基金,籌錢打官司,組織對繫獄社運人的各種關懷工作。這個建議落實的時候,可能會擴闊一點,成為類似筆者不久前提出過的「社運救援翼」,幫助的對象不限於政治犯,而包括一些其他因參與社運而受害的人;例如,拯溺員郭紹傑,因積極參與佔運糾察工作,最近被拯溺員工會以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為由,強行永久刪除資格,就十分值得關懷和幫助。
二、深化和傳播理念。「新常態」之下,傳統媒體日益被收編,社運各派別的聲音多遭封殺,訊息傳播不易,惟有透過非傳統方式擴散(不限於互聯網);論壇活動、小圈子內的報告會、講座等,都是很好的支持方式。再者,社運領袖多是行動派,便是有自己的綱領,也不容易把綱領的論述和建構工作深化;群眾當中,有些有條件的人士,可主辦一些讀書圈,研究港中文化社會政治及有關的問題,慢慢成為民間智庫。方志恆教授和他的學界朋友組成的學者團體「高教公民」就是一例。(註二)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都是不同類型的躬體力行,可替代風險代價越來越高的街頭參與。這些方面的支持工作,可以在香港和香港以外的地方開展;後者在白色恐怖的條件底下,更有其需要。筆者估計,群眾對社運領袖的隱性支援並視之為自己的「代抗士」,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取代顯性參與。
群眾派性和比例代表制
然而,研討會上不少人討論了一個問題:一些群眾的派性比社運領袖更嚴重。
原來,不同派別的社運領袖,對重新建構行動協作平台有很強的意願。原因很可能是,處在操盤者的位置上,他們接收到的資訊和觀看到的實景很多,了解到要成就一個抗爭目的(哪怕是「階段性成果」),靠一己之力無法保證。但是,個別社運群眾能夠了解到的,相比或有更多局限,常以為靠同聲同氣者的力量(「同溫層」)便可成事。這些群眾於是往往反對自己支持的派別與其他的派別溝通、協力。
例如,抗議DQ釋法行動之前,黃之鋒與黃台仰事先有協議,但到了現場,當後者欲開展配合行動之時,卻被一些「黃絲」群眾當作意圖抽水而不得不退卻。梁天琦甚至更坦白說,過去不敢參與協作研討會,因為消息一傳出,支持者就會強烈質疑你扭軚、反對你跨派別合作。
長毛指出,這是因為,在比例代表制之下,各派領袖如果想走議會道路而勝出,必須小心翼翼耕耘和保着自己的那10%選民,不敢得失;這樣,派別之間的合作便很困難。不過,這個問題已經變得不那麼重要,因為DQ6之後,議會道路對很多新興反對派別而言,已經走不通,故這些派別的領袖反而更灑脫,不怕支持者一時誤解。塞翁失馬,反有利派別之間進行協作。
老鼠屎:左、右膠矛盾
各反對派別之間有很多矛盾,控制得不好,會讓整合的構思泡湯,其中尤以社運左、右翼之間的意識形態矛盾最難控制、最易出問題。這不僅在本地社運裏已經如此;環顧古今中外,舉凡俄國革命、中國內戰、朝鮮半島和前越南、德國分東西南北、英國退盟、美國特朗普上台、所有民主國家裏的高熱選戰,幾乎無一不滲透着左右意識形態鬥個你死我活的影子。香港社運要前行,各派必須小心管控這個矛盾。
這不是說社運左、右翼的矛盾不應存在;這類矛盾關乎基本價值,有關的爭議大多數都有實質意義。但是,各派同時要看到,香港今後三十年內的主要矛盾都不可能是這些,而是香港原有的文明開放社會體制與中共欲強加於香港的野蠻專制體制之間的矛盾。如果左右翼意識形態之爭掩蓋了這個主要矛盾,導致港中政權漁人得利,那很可悲。各派容或在自己的抗爭路上有不同的左右取向,但絕對不宜把這些取向帶進一個在建構中的整合平台,更不宜對他方施展以左或右作標籤的攻擊。
筆者以自身經驗進言:不只關乎左右翼的政治批評,任何反對派內部的政治批評都應以低調、溫和、正面釋述己方觀點為主;正如開汽車的defensive driving,目的是要自己安全抵埗,而不是要妨礙別人到達。至於長毛梁國雄提到的競選爭票問題,一旦能夠建立各派工作層面的平台,磨合一段時間之後,就應該嘗試進一步探討初選機制,由小範圍、個別派系之間開始,逐步擴大;採取的方式可以是選區迴避,可能的話還可搞一票多派。
泛民在哪裏?
傳媒採訪上述研討會之後的報道,多聚焦年輕社運領袖人物,卻疏忽了泛民的區諾軒。區屬民主黨,卻自稱一點也不溫和。他參與這次研討會,意義是正面的;如果事先是與黨內大老商討過的,則更有一些弦外之音需要大家細嚼。他在會上從親歷的角度分析反DQ釋法遊行的組織層面不足之處,也很有意思。或者,反對派光譜的兩極,某階段也可以甚或需要來一個破冰,而區這次參與,可看作一個伏線。
筆者歷來對社運、對香港都採取一種很根本的樂觀和信任的態度,對一些人皆認為負面的事情作正面解讀,因為深信大多數港人都是善的、智的,在關鍵時刻會醒悟,做出應該做的事情。難道你不相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天地的最深處飽含着正氣,光禿的樹木在深冬最寒冷的那天開始發芽?
(註一)這是《立場新聞》的論壇全錄影連結,聲帶在530秒左右開始: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1410982072320742/
(註二)方志恆教授等人成立的「高教公民」FBhttps://www.facebook.com/progressivescholars

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軸心突破」──論聯合聲明失效與社運去向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726
香港大學學生會的同學希望筆者寫一篇文章探討社運的發展和整合,那正是筆者近日關注的問題,遂有此文。同一文章略作增刪之後,會在八月號的《學苑》出版。
香港是國際城市,牽涉兩個主權國家,人口和資產高度跨國。九七後,北京為要把香港「去國際化」,逐步實行三種對策:開放北人南來,推動紅資湧港,廢止《中英聯合聲明》。後者三年前起分階段發生,低調卻明顯,顯示高層作了清晰決定。
20146月李克強訪英,以巨額商機為餌,要求英國簽署一份肯定《中英聯合聲明》落實成果的文件。當時香港因政改醞釀佔中,英方不願談甚麼成果,中方不得要領。7月,英國派員訪港監察一國兩制落實,中方拒簽護照,並透過外交渠道暗示聯合聲明作廢。今年6月,中國外交部公開說:「《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沒有任何現實意義,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
「約束力」是聯合聲明核心,中共當年接受,是一種權宜,早晚要擺脫。一擺脫,一國兩制就失去原有基礎,香港社會基本性質因而改變,傳統社運模式也隨着失效,原因是結構性的。
聯合聲明與香港獨特社運模式
聯合聲明對中國有約束力,所衍生出的政治效果非常獨特吊詭:在全世界最大最嚴酷專制政權的鼻子底下,竟然存在一個規模相當宏大的反抗運動。它由一兩個傾向民主的大黨派主導,承認中國對香港的主權,支持一國兩制;在持續擁有立法會關鍵少數議席的條件之下,以溫和手段調動群眾爭取民主改革、推進雙普選議程;一旦成功,再倚靠民眾中長期存在的反共大多數,選出民主派支持的人上台執政,長期守護香港。
這無疑是世界上最理想的民主運動,在前階段的十多年裏,其四方面的運作條件都良好:法治穩固,公務員和警隊高度專業中立,中方大致遵守不出面干預港事的承諾,第四權發達、言論自由的尺度比港英時代更寬鬆。微風細浪到民主,是聯合聲明的設計威力;如果真可以,那會是人類歷史上的奇蹟;環顧世界上所有國家,民眾完全和平、政權完全非暴力地達至民主的,一個也沒有。
奠基英國民主議會制的「光榮革命」(1688),別稱「不流血革命」,其實也是多次戰爭的成果。如果把之前初步取消英國君主專制的英國內戰(1639-1651)也歸入議會民主的過程,那麼英國經驗就和其他國家無大分別,都相當慘烈。台灣民主化後段完全平和,但解嚴之前卻不是,這個大家清楚。
但是,這個神話般美好的香港社運模式,在強國勃起、視《中英聯合聲明》作失效而英方無力亦無意挽回的情況之下,已無法完成任務,因為支撐這個模式的四個主要條件正逐一剝落:法治日漸鬆動穩固,甚至已被用作對付社運的工具;公務員高層和警隊嚴重政治化;自2010年「第二支管治隊伍」出台之後,北京干預港事愈發明目張膽;言論自由也因主流媒體被收編而日益收縮。這些都是結構性轉變。
真正被DQ的是甚麼?
再無國際條約約束力,一國肆意衝擊兩制,民主派勢將逐步失去立會關鍵少數議席,議會因而不再是守護香港的屏障,「六四黃金率」存在也毫不管用。可以說,宏觀層面上,被DQ的非僅僅是十個八個議員,而是整個自港英管治晚期形成的非常特殊的香港社運形態。
與原有社運形態同時被DQ的,是運動的主要目的:政制民主。這個其實在聯合聲明作廢之前已無着落。你和理非非,中共就帶你遊花園;你搞佔領,它就施放催淚彈開槍。如今沒了國際約束,一國更可隨便欺凌兩制。選民把你送進立會嗎?它乾脆找人大釋法打掉你的議席。
周前一篇本欄文章比較了獨立與民主孰難,徵引世界各地百多個事例,得出的結論是兩者不相伯仲;目的不是辯證獨立如何容易(儍子才會那樣想),而是指出民主有多困難。如果還需要一個實例說明中共不會恩賜民主,那就是劉曉波的死。(此說明社運派別以達到各自倡議的政治目的之難易相攻訐,是何等虛妄!)
佔運之後,民眾呈現政治虛脫,動員困難,無論怎樣號召,群眾參與率都非常低。筆者推斷,這並非多次大規模動員之後的簡單政治疲勞,休息一下就復元那種;更不是港人追求民主的意志不夠堅貞,想放棄;而是民眾已直覺意識到,《中英聯合聲明》作廢,兩制遭結構性毀壞,傳統社運回天乏力,民主遙不可及,參與是虛耗。
聯合聲明作廢港向專制過渡
的確,民眾回顧多年經驗,當會如是想:兩制尚稱完好、傳統社運發展蓬勃之際,政改也無寸進,如今一國當道,安問民主?未見社運有可信新目標、行動綱領、組織架構和領導班子之前,與其知其不可為而為,不如先做好私事。
民眾如此「無反應」,其實是很好的反應,是對社運作出嚴苛提問,逼迫社運自省。社運因此不可能再一貫作業,business as usual
《基本法》是國內法,本身對一國無約束力,兩制的實質存在,端賴聯合聲明的約束力。後者如今作廢,兩制顛覆,香港社會朝專制過渡無可避免,聯合聲明衍生的那種美好獨特社運模式不能繼續有意義地存在,「文明社運」即將告終。抗爭將無可避免回歸專制社會之下的一般形態:挨打、頑抗。上下四方古往今來皆如是,香港怎會是例外?
領導和參與這種「一般抗爭形態」的代價遠比過去的「文明社運」高,香港人已經看到了一些,躊躇一會很正常。且不說如八九六四天安門事件那樣的大屠殺──如果知道出動坦克衝鋒槍是政權行事話本裏的選項,則社運領導絕對不應朝那個方向走;但大家如果要清楚認識一個專制社會之下有意義抗爭的極限典型,1979年發生在台灣高雄的美麗島事件是最佳樣板。
問題是,在「文明社運」與「一般抗爭形態」之間,香港的抗爭將會升級到甚麼程度。回答這個,要看客觀需要,更要看運動的領導與民眾的意願。為此,社運界首先需要探討一個更基本的問題。這個問題剛巧已由一位溫和得不能再溫和的泛民人一句話牽引出了。
叛逆:到甚麼程度?
《立場新聞》月初訪問了中文大學教授陳健民。這位二十年來孜孜不倦在中國各地培訓公民社會人才的義工、視長毛在立會掟蕉是暴力的溫和派、被指為無可救藥的「大中華膠」,最後被問到如何面對愛國與民主時,平淡地說:「如果民族立場要我壓抑對民主、自由的追求,我一定做叛國者,毫無懸念地叛國。」
讀了這段驚心動魄的自白之後,筆者再在傳媒朋友之間印證,得出的印象是,當權派殘忍打壓中國內部異見人士、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在香港像陳健民那樣的五十後溫和派被逼到叛逆邊緣上的還真不少,其他比較年少激進的就更不用說。(聽說還有一位以往猛烈抨擊港獨的八十後,現在轉而主張香港立國;那更是完全合乎事態發展常理的。)
「絕地天通」神話與「軸心突破」
這就預示,香港原本分裂了的民主抗爭運動將會出現一條行動依然溫和但觀念比以往激進的聯合陣線,裏面包含背叛國家的聲音,因為這種聲音在不少年輕人當中也有了相當的比重。這樣的一條聯合陣線的出現,將突破籠罩香港社運的持續低氣壓。
史學大師余英時2014年初出版了據說是他畢生功力之所在的專著《論天人之際》,探討的是中國古代思想的起源。書中刻畫出春秋時代哲學思想的一次「軸心突破」,非常有意義。
中國遠古曾經出現過一次思想獨裁化。本是「天人合一」、「道不遠人」的一個良性秩序,最遲到了商代甲骨文所包含的五個時期中的最後一個,出現惡變異。此後的主流論述裏,一般人不可以憑一己心性接收和理解天道;那個能力改由一位「普世人王」、「余一人」、即所謂的天子所壟斷。這個突變,是以一個「絕地天通」的神話表現出來的;《尚書˙呂刑》:「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從此,天和地上的凡人隔絕了,只有「余一人」可接收天命、掌握真理。
但是,到了春秋時代,「余一人」的權力崩壞,思想界出現「軸心突破」(莊子說的「道術將為天下裂」)。「軸心突破後的思想家如孔、孟、莊子等,都強調依自不依他,即通過高度的精神修養,把自己的心淨化至一塵不染,然後便能與天相通。」(見余書75-84頁)
當然,後來中國再出現大大小小的「余一人」。到了二十、廿一世紀,共產黨系列的「余一人」就更徹底,從北京到一國,從一國到香港,都實行「絕地天通」:天道是甚麼,國家怎樣發展,人民如何生活,都由偉光正的「余一人」說了算。不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在中國搞這個還可以,二十一世紀在香港卻不行。
石破天驚
道術將為天下裂,這個裂,不僅是思想上的裂,也隱含王權與土地的裂,兩千多年前便如此。孔子的文化淵源在周,但他和他的弟子說的和效力的「父母之邦」卻是魯、衞等國,成周在儒者心目中的政治地位已無舉足之重,軸心突破既是思想上的,也是政治上的。「毫無懸念地叛國」,就是今天香港民間思想界正在萌生的軸心突破;它出現的方式和兩千多年前出現的那一次同樣地溫和,也同樣石破天驚。

聲明
自傳出《壹週刊》正在賣盤之後,不少讀者、朋友甚至記者都在不同場合問及我的去向,這裏一併答覆。我對周刊的供稿,會在賣盤交易完成、公佈發出之日停止。感謝黎智英先生這一年來給我發表文章的機會,感謝編輯部、美術部和出版社的其他同事不厭其煩地給我幫助。我自己生計大致無礙,發表文章亦尚有渠道,卻希望其他同事都能夠在新的或現在的位置上樂業安家。在難以繼續營運的情況底下,周刊結業不一定是最好安排;雖不情願看到,集團賣盤的決定卻是可以理解的。

2017年6月28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國家與分裂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628
九七二○近,黨官及其支持者不斷放話高舉一國、矮化兩制,鼓吹廿三條立法、建議《國歌法》在香港實施、聲稱要對港獨自決派的「言行」刑事化、推行幼兒國教,等等,搶佔新聞頭條。不過,如此放話並不明智。對覺得「一國二字難聽過粗口」的97%年輕人而言,這些貶損港人自尊心和自治權限的挑釁話語,入耳之後唯一作用是加強他們的叛逆意識,在DQ事件之後、「本土退潮」之際,替分離主義打氣回神。
然而,黨官的一國話語,影響不只及於年輕人。不少老一輩民主派面對步步進逼的中共,也逐漸生出「主權疑惑」。筆者上周參加一個二○四七研討會,與會者來自兩岸四地,各有不同立場,有親共的,也有獨派和反共統派的,其中一位還是跟筆者相熟的老泛民。會議中途、一位台籍講者發言之際,老泛民朋友忽然挨過來在我耳邊不無讚嘆地說:不知為甚麼,台灣人講說話總是有一種主體意識,跟我們不同。我哈哈一笑跟他說:那是因為人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呀。
會後,筆者更想起林榮基最近說的一句話:「港獨為甚麼不可以談呢?就算實現不了,民主派也可以用來當作與中共談判的籌碼。」跟曾經是北京的政治犯的程翔比,程對獨派是同情地理解但不支持,林則是再行進一步。這是老一輩反共港人中出現「主權疑惑」的又一例證,是「大中華獨」出現的先聲。中共真是功德無量。
主權疑惑 vs國家意志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開宗明義說:「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與此相符,在所有自由民主國家裏,人民談論、宣傳分離主義,甚至組織政黨鼓動分裂國家,都是合法的。不少這些國家的憲法都包含局部領土和人民和平合法地分裂出去的條件,美國是主要例外。
美國憲法沒有對分裂的合法性作出說明,惟1868年的一宗最高法院官司Texas v. White對這個問題作出了終極裁決:儘管憲法沒有賦予各州單方面退出聯邦的權利,但在「發生革命或在各州同意之下卻可以實現分離」。這當然是很高的門檻;不過,美國卻是國內局部獨立運動最多的國家。2012年奧巴馬連任總統,全國五十州都有共和黨人向聯邦政府提出脫聯要求;去年特朗普當選,民主黨人照辦煮碗,可謂家常便飯到近乎兒戲。
國家意志包含統一,本無可厚非,因為有需要在自由與穩定之間作一取捨;不過,極權國家的統一意志卻特別強烈,人民不僅不可以有分裂的行動,便是連提出分裂要求,甚或只是討論自決,也屬違反刑事法,抓到了,不判死緩也判終身或長期監禁。和自由民主國家比,這是霄壤之別,也是野蠻跟文明的分野。很不幸,這個分野之間的爭持,可能很快就要在香港出現、了斷。
民主黨的投名狀?
持甚麼立場、表現出甚麼態度,老泛民之間可能出現相當大的差異和分化。例如,公民黨認為,言論和行為是應該分清楚的,就算是支持港獨的言論,只要不是蓄意而且有可能引發即時暴力,或者該言論與暴力事件沒有即時及直接的聯繫,都不能入罪;此即所謂言論自由的《約翰內斯堡原則》。民主黨於20035月發表的一份立場書裏,也堅持這個原則。
但是,民主黨的老黨員李華明最近寫了一篇文章,以一些用字習慣為證據(如用「中共」不用「中央政府」、用「主權移交」不用「回歸」),指名道姓指控一些從未承認支持香港獨立的議員是獨派(「很清晰看到他們絕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文章儼如一篇投名狀,無怪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說:還以為是《大公》、《文匯》打手的傑作。
不過,考慮到李的往績,他那樣說一點都不奇怪,令人擔心的反倒是,在多位反共立場堅定的泛民人士如古德明等人批評了李之後,民主黨卻一點表示也沒有,令人憂心李的態度就是民主黨的主流態度。如果是,就很可能反映民主黨關於言論自由的立場因中共對港獨的強硬打壓而倒退了;那麼,倘若特府再來一次廿三條立法,就算只是翻炒不加辣,民主派也沒法子像2003年那樣有足夠社會動員能力去阻擋。
列寧式政黨 vs初選平台
五年來,香港政治生態大變,一些政黨如民主黨卻「巋然不動」,暫時還可以很好地生存下去。筆者認為,那是因為香港所有的政黨,包括民主派的大黨,都是列寧式的政黨:即嚴格地按極少數黨領導人的意識形態辦事、靠自己的資源運作。歷史顯示,這種政黨要改變立場非常緩慢、困難,不是通過黨內鬥爭,就是最終「撞南牆」、損失嚴重痛定思痛,或者是其領導層最後自然死亡、新陳代謝,路線才會改變。
這種列寧式政黨,和一些民主國家裏的平台式政黨(即所謂選舉機器)大相逕庭。後者通常只有幾條鬆散的政治理念指引,包容性十分強,本身不會很偏激激進,因此可以廣泛網羅支持者的資金,吸引很多不同的「運動」進入各級選舉平台比拼(即黨內初選),得勝者贏得動用最大量資源的權利,與其他政黨的初選勝出者作最後爭奪。
例如:美國民主黨是一個稍微傾向左翼的選舉平台,奧巴馬、希拉莉、桑德斯等,就是一個一個不同的左翼「運動」,本身沒很多資源,但各有各的明確政綱,誰能夠打動中間加左翼的群眾,得到最多的支持,就可以代表當下的這個美國民主黨,並得到最大量的資源澆灌。
這種性質的政黨,能夠敏銳地反映群眾當中的變化,說得不好聽就是民粹(可能造就特朗普式的人物上台),好處卻是能夠避免整個黨長期成為一小撮人的意識形態俘虜。這種高度競爭型的政黨,最能鼓勵政治創新。香港的社運需要這種平台,現在也有可能建立起這種平台。
民陣+本土商界
要建立這樣的一種平台式政黨/開放式選舉機器,最好的辦法就是找現成的加以改造、升呢。環顧目下香港社運平台,論經驗、包容性和支持者數目,民陣是首選。資源,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不能逾越的路障;民主派多次嘗試建立初選機制而每次都失敗,就是因為無法積累一大筆資金,供初選機制的勝者動用。
以前的初選平台難以得到足夠資金吸引政黨參與,以後為甚麼就有可能?答案在於「本土資本」的出現。二千年之後,紅色資本步步進逼,不出十多年,已經能夠把本地商界原來的大戶逼到「冇碇企」,必須直面生存威脅。他們會是一個開放式民主選舉平台的潛在支持來源。(左翼朋友也許受不了,但死到臨頭,別無選擇!)
另一方面,不少以本地經營為主、沒有或少有大陸生意的中小企,也多方受到來自大陸的壓力。這些中小企業主,儘管「階級立場」與大多數市民有異,但論政治態度分佈,卻沒理由不跟整體社會上的分佈相若;那就是說,他們當中,應該有六成左右的成員是心儀民主而反對中共干預香港的。他們既可以支持何韻詩取得表演平台,就同樣可以支持民主派建立選舉平台。筆者猜測,曾俊華出選,來自中小企的支援還遠遠未曾用盡。
現有的泛民政黨顯然不會一開始就支持這種初選平台的創立,但如果這個平台能夠匯集足夠的支持者和資源,他們就會願意加入,貢獻一分力量。
自主 vs認命
當然,要建立這樣一個平台,還起碼需要其他兩個條件,其一就是民眾當中要有足夠的「民主脾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種廣義的包容,或者說是政治上的、積極的「願賭服輸」:自己支持的初選團隊出局了,真正投票的時候,還是負責任地到把票投給自己不支持甚至反對過的初選勝出者,而不是拍拍屁股走人。要做到如此「不含淚投票」,之前就要多有包容、少有敵意,不因政見不同而互視其他民主派初選人為「鬼」。
另一就是需要有一些屬於廣義民主派的政治興業家(political entrepreneur),有足夠的意志、承擔和能力,組成一個多元團隊,擔負起這個平台的建設。這個團隊甚麼派別的人都要有──從淺藍淺黃到自決港獨,要像八仙過海,能各顯神通,卻可以打成一片。
一旦平台建立了,它能負起的功能,就不限於選舉;舉凡一些社會政治經濟民生議題,需要最廣泛動員的,只要能達到共識,都可以由這個平台推動。當然,由於需要廣泛共識,能由這個平台去主導的議題,都不會是很激進的,但激進派也一樣要幫助推動,因為平台是公共財,大家都有責任去支撐。
國家要統一,港人就不能分裂。若以過去十年八年香港政界特別是民主派內部那種狹隘眼光和遺下的牙齒印看,呼喚這種平台和團隊的出現,無異癡人說夢。但筆者認為,2047漸近,紅色壓力有增無已,便有可能出現改變;外來壓力會迫使不同意見派系和脾性的香港人走到一起,建立合作團隊(大台?)。那會是一個奇妙的正、反、合全過程。
如果無法做到這個,那麼港人就只剩下最後一個選項了。那就是好好認命,安安分分做PRC中國人。那也不錯啊。

2017年6月14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為了六四──談政治公共財的壟閉與開放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614
八九六四天安門大屠殺是反人類行為、民族悲劇,更是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人民犯下的一個無可寬恕的罪行,不存在爭議,也不容爭議。悼念死難人士,聲討屠殺令背後邪惡組織裏的決策者、執行者、附和者和開脫者,是完全正義的事。事件發生的過程裏,全世界各地都有強烈反應。在香港,這個素以政治冷感著的城市裏,過百萬民眾湧上街頭抗議,那場運動鞏固了九十年代以降此地民主運動的「反中共、抗暴政」基調,承傳至今。這也是無可爭議的。
六四爭議──緣起和焦點
爭議的出現,源自社運內部的結構裂變和路線分歧。2010年,民主派激進翼提出「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的策略,把民主改革的抗爭矛頭對準立會裏的小圈子功能組別議席,卻得不到最大主流政黨民主黨的響應,嫌隙由是生。其後激進翼的一部份與當時興起的本土思潮結合,生出社運本土翼;2013年之後,港獨意識在年輕人當中抬頭,幾乎成為了與「本土」同義。
本土港獨路線強調香港人主體意識,提出香港民族論,特別刻意跟任何與「中國人身份」有關連的事物切割,其中包括有強烈愛國意味的六四悼念活動。他們尤其對「平反六四」、「建設民主中國」這兩個綱領性悼念口號或字眼的選擇不以為然。要求中共平反某些人或事,暗含承認中共擁有道德及法律裁判權;他們認為所有反共人士都不應接受這樣的提法。至於建設民主中國,他們認為那是「鄰國的事」,不是香港人責任,而且任務大得驚人,港人自顧不暇,談何越俎代庖。
上述是爭議的無可厚非部份;觀點不同,在多元社會裏是正常。至於爭議雙方的恩恩怨怨和感情用事,例如今年中大學生會的不悼念聲明和其後的反擊指摘,其實無新意,流於意氣之爭。義理要分辨,但爭論沒完沒了,長此下去,對雙方都無好處。因此,筆者今天不談悼念本身的義理,而挑選另一角度探討問題,目的只是一個:強化六四這個珍貴抗爭資源的存在價值和功效。
此角度是一個比較功利(utilitarian)的角度:視六四為一件寶貴資源,然後試圖找出保育、提高這件資源的價值的實踐辦法。當然,功利只是一個次層面,歸根到柢,它還是要為更基本的精神和道德價值服務的,只不過在這個層面探討,大家的邊際收益會大些。
以英國基建變革為例
探討的起點在於把六四這一抗爭資源的性質認定為一件抗爭者公共財(public good),而支聯會歷年來建立起的一套動員手段、悼念模式和運作方法,可視為承載這件公共財並使之產生政治作用的基本建設(infrastructure)。悼念的地點在維園的公共空間,主辦單位不必納租;這一點更強化了六四悼念在香港的公共財性質。
由於悼念活動是公開的,而且任何人的參與不妨礙其他人的參與(除非到了場地空間的極限),因此活動帶有極其強大的規模經濟(economy of scale),而在這些條件之下,傳統的想法,就是活動由一方主辦,效率最高,不必作重複的基建投入。但是,單一主辦者的缺點,往往就是營運資源的投入過低。這反映在多年來一直有意見指悼念活動年年如是,十分沉悶。(沉悶也罷,若無法成為激揚抗爭新意念和爆發力的源頭活水,才更可惜──這是筆者個人意見。)
要替六四悼念在香港這回事找一個類比,並從中吸取改進的門路,最好就是看英國電訊業基建這兩年來的變革。BT是英國電訊行業的最大營運商,其前身是國營壟斷企業,1984年開始私有化,1993年英國政府把最後一筆股權售出,但BT依然壟斷多個環節,包括全英國固網基建的「最後一哩」(指網絡幹線與用戶終端之間的關鍵接駁線路,由BT子公司Openreach擁有)。2006年,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強制要求BT/Openreach開放「最後一哩」,讓其他電訊供應商可以向其租用入屋線路,十年之後再檢討成效。
去年2月,十年期屆滿,Ofcom決定再進一步強制BT/Openreach開放「最後一哩」的基建投資權,指明要求後者協助其「最後一哩」租用者兼營運對手(TalkTalkSkyVodafone等)在其落伍的銅質線路通道上加建光纖線路。在之前的十年裏,營運對手不滿「最後一哩」的線路質量,但BT/Openreach卻疏於進行改善質量所需的投資,以致很多終端用戶都抱怨。
Ofcom新的強制決定還不是最重手的,沒有把Openreach強行從BT剝離;但該項決定足以令BT感到龐大競爭壓力,以致不出三個月,BT/Openreach便宣佈了價值60億英鎊的「最後一哩」改善投資。最後得益的,當然是所有終端用戶。
和六四悼念作類比
英國這個經驗簡單利落,筆者去年閱讀有關資料之後,覺得「有嘢落袋」,很有啟發。空間是公共財,在此公共財之上作了商業網絡投資的BT,雖然擁有網絡的產權,但Ofcom認為,從公益角度看,這個產權不應視為絕對。
BT的立場是:接駁線路的空間縱是公共財,但基建是我的投資,你要入屋,你自己覓地建你自己的一整套基建──蓋分機房,豎電線杆,掘地鋪線路,你都有自由,但不要來分用我的。可是,Ofcom不接納這個說法,認為公益大過天,若要求每一競爭者自蓋一套基建,非常不經濟,而且會妨礙競爭者進場,最終減損社會效益,壟斷者的產權因而不應是絕對的,於是先後要求BT開放其基建的租用權和投資權。
其實,英國的做法並不獨特,很多國家和地區三幾十年來已經朝這個方向做了,包括香港在內。不只是電訊行業,其他類型的行業,只要是包含公共財和規模經濟的,如鐵路運輸、貨運碼頭等,在世界各地都陸續開放。傳統自由經濟理論對壟斷現象的良性解讀不是全無道理,但在這些場合都不成立。
以此觀照香港的六四悼念活動,要求支聯會開放維園悼念晚會的幾個方面:場地,悼念綱領,以及組織該項活動的決策機關的議席,是有充份理由的。至於具體怎樣開放──例如應否作某種有償開放,則需要仔細商討。當然,開放還應該有清楚目的。
開放目的在於強化六四參與
六四作為抗爭資源在香港發揮的力量主要有三種:一是對中共政權當年的惡行作事實和道德的控訴,直指其邪惡本質;一是鼓舞大陸尚餘的抗爭人士繼續堅決抗共;一是在動員和參與過程裏,讓舊參與者的抗爭意志得以鞏固和更新、新參與者得到健康的政治意識啟蒙。
中共一貫厚顏無恥,所以鄧小平說過:共產黨是罵不倒的。的確如此。因此,第一種力量的作用十分有限,接近零。第二種力量的作用則無法估計,因為大陸還有多少抗爭人士,大家不得而知。第三種比較有形可見,也是最根本的,如果沒有了這個,活動逐年萎縮,前面說的兩種力量也無從談起。參加人數因此十分重要,那種認為「六四悼念就算只剩下寥寥幾個也有意義」的想法縱然悲壯,卻太消極、不足取。
影響參加人數的中短期因子很多,如之前的政治氣氛、當晚的天氣、是否逢十逢五,等等。長期的因素則主要是人口,新世代因為少子化的影響,替補率低於一;還有就是新世代對六四的感覺是否變弱。至於本土主義、港獨思潮的興起,則是另一個對長、中、短期都會產生影響的因素。
不少人認為,港獨思潮不過曇花一現,今年與去年的民調數據相比,支持者數目已跌去三分一,只佔總人口的一成多一點。不過,正如股市走勢一樣,明天升降多少,並不能以過去的數據表現推導出;何況,如果只有兩年的數據,未來根本不能以圖表預測。
從基本因素的角度推測,越接近2047,中共對香港的打壓越烈,本土/自決/港獨的情緒便越高漲,哪怕《基本法》23條通過了,有關主張不能宣之於口,也會情鬱於中,成為一種廣泛去中國化的潛意識,結果便是悼念六四的人數長遠看跌,活動作為抗爭資源的價值下降。那正是筆者所擔心的。從這個角度看,開放六四悼念平台,適當增加本土元素,有助積極爭取不同立場的人士參與悼念,強化六四的抗爭資源價值,因而是一件超越政治派別利益的好事。

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從雙學梁游看社運的問責和免責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61130 
今天和大家談社會運動裏的問責和免責問題,提出兩個普遍原則。
兩年來,有關的爭論在社運內部起碼出現了兩次:一是佔運「雙學」領導核心被指指揮不當導致運動失敗而受到強烈指摘;一是立會宣誓事件觸發人大強行「釋法」、令兩位當事人喪失議席,一時之間,二人「累街坊」之說如潮湧。爭議喋喋不休卻未能找到共識,原因不只是社運本身沒有(亦不可能有)權威的仲裁機制,更根本的是判別責任和免責的意識尚未成熟,一些合理的普遍原則更未得確立。
這方面的不足,不僅導致社運內部傷了和氣,長遠還會引起資源錯配,特別是社運領袖才能在質和量方面的不適度投入,後者尤其影響社運效率。簡單說,該問責而大多數人誤認為免責的話,會導致社運領袖的決策水平下降;可免責而大多數人誤認為應問責的話,社運領袖的供應會偏低(以人數或積極性計)。普通法合約法中的責任觀念與賠償原則,借助於同樣的效益分析,因而可資借鑑,雖然本文講的問責和免責,都指道義上而言者,非關錢財。
佔運問責 對比美國大選
希拉莉選輸了要負責,主因應該是,她本來贏面高,結果倒了灶。如果她選前民調一直大幅落後,結果輸掉,那麼她要負的責任不大,因為問題很可能出在整個民主黨的弱勢。但共和黨經過一輪浴血初選,內部分崩離析,而希拉莉挾奧巴馬民望超高、經濟風調雨順之勢,結果卻陰溝翻船;這樣子輸法,希拉莉要負很大責任。
再看佔運。運動的抗爭手段和動員力量十分頑強,曠日持久破紀錄,但事後冷靜回顧,撇開衍生出的很多正面成果不談,結論之一應該是:若以能否一舉爭得民主普選論成敗,則佔運贏面接近零,這可從三方面說明。
運動開展之前,北京已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下達8.31決議,態度強硬,此其一。運動前期的民眾參與不算多,9.28催淚彈事件之後方始大量投入,很大部份是首次參與社運的年輕人,堅持一個月之後,民意支持漸弱,可見運動的基礎不穩固,此其二。政權的手段,首輪彈壓之後,以拖字訣及鼓動愛字幫出馬為主,警力遠未用盡,解放軍也未有明顯動作,再要鎮壓,游刃有餘,此其三。
因此,佔運爭取不到民主普選,並非偶然,更非戰之罪,運動的領導所須負的責任其實不多,一些微觀層次的操盤正確與否,不是關鍵;民眾在清場階段及後有強烈情緒,部份人怪罪於領導,可理解但不公平。像周永康、黃之鋒、梁麗幗、岑敖暉、羅冠聰等主要領導者,都是香港不可多得的年輕人;他們在佔運經歷鍛煉,如果把他們弄得灰頭土臉心灰意冷、都差不多要「看破紅塵」了,那就很不幸。
宣誓事件 「累街坊」?
由此得出一個一般原則:運動失敗了,領導者須負多少責任,與運動開始時的贏面高低成正比。換一個講法:階段性的失敗,問責空間其實很小(否則孫文等人在同盟會裏的領導地位捱不到1911)。
梁游出格宣誓,北京乘機發作,肆意取消二人的立會議席,所採取的「加料釋法」手段,更破壞香港的三權分立管治格局,對法治的侵害尤其嚴重。不少人嚴厲指摘二人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要「700萬市民埋單」,簡直「累街坊」;另一些人則認為梁游沒甚麼錯,錯的是京港政權無理打壓,批評者搞錯了對象。政見本與梁游不同者,批評嚴厲,而與梁游相同者,則為其護航,大體如此,社運內部欠缺一個客觀、適用的問責/免責標準。
可用的標準其實有。所謂「累街坊」,無非就是普通法合約法講的「間接損害」(consequential damages)。破格宣誓的直接損害主要是二人失去議席、支持者失去代表,責任分別由當事人自己及他們的支持者承擔。間接損害則起碼包括三方面:香港體制遭北京超限打壓而損及;補選結果可能讓當權派取得更多議席;其他出格宣誓但沒出得那麼嚴重的議員也可能受波及。這些間接損害,由他人(「街坊」)承擔。「街坊」受累,梁游二人需要問責還是可以免責?
普通法在處理間接損害時的法理原則非常重要,是1854年英國的一宗官司確立的(Hadley v Baxendale[1854] EWHC J70)。事緣一個磨坊主人Hadley用的機器的一個部件破損了,委託Baxendale開辦的速遞公司運給機器生產商按原樣補造一個,Baxendale說第二天就可以運到;但是,速遞公司有失誤,以致Hadley收到新配部件時間遲了七天,於是HadleyBaxendale告上官,要求賠償損失。
法庭先是按古法判原告得直,被告不服上訴,法官Sir E.H. Alderson推翻原判。該案成為普通法的一個重要先例,確立了一個影響深遠的間接損害免責原則:導致損害的一方沒有責任賠償在訂約之時按常理及當時所擁資訊而無法預知的間接損害。
原案中,Hadley付了兩鎊四先令的託運費卻得不到正常的服務,那兩鎊四先令就是他的直接損害;新部件遲來七天因而引致的利潤損失,就是他的間接損害。
Hadley因為沒有說明準時付運的重要性,Baxendale遂不能預估後來出現的間接損害,因而免責。
法律經濟學家R. Posner這樣解釋:有此免責原則,世界上的Hadley們就會理性地把託運準時的重要性事先清楚告訴速遞公司,甚至願意繳付額外費用,要求特別處理;速遞公司因為事先知道事情重要,一旦出事不能免責,所以會特事特辦。但是,如果沒有這個免責原則,Hadley就不會小心叮囑,更不會繳付特別運費,反正如果有損失,打官司按古法他也會得到足額的利潤賠償。從社會整體福祉看,後一種情況是低效益的,因為很容易避免的損失卻沒有避免。
免責原則 適用於梁游
上述免責原則能否應用到宣誓事件?關鍵是看梁游宣誓之前,按當時他們所具備的資訊作常理推測,能否預估出京港當局甚有可能採取後來的行動。這裏說的「常理」,指普通法的reasonable man standard,或稱common man standard,港俚是「路人甲標準」。按常理推測,梁游應該知道,以前也有其他議員宣誓之時,首次讀誓詞不按規定讀出,第二次才滿足有關的法例要求,完成宣誓;但同時,他們也應該知道,時勢不同,而他們的出格內容也不同,政權的反應也許不一樣。這兩點都是不必爭辯的合理推斷。
假定他們二人當時的估計是:按他們的計劃出格沒有問題。這是reasonable man standard之下的合理估計嗎?如果是,則北京後來的反應就是超乎常理可預估的,「街坊」遭受的損害因而就是常理不能預估的間接損害,梁游因而可免責;如果不是,二人就需要負「累街坊」的全責。這不是一個理論問題,答案應從當時的環境裏找。
注意二人當選和宣誓之間,有一個多月的時間。此期間,如果當時的政場路人──即政治智慧比普通路人甲高一些的人──都能預估獨派出格宣誓的後果有可能如後來那樣嚴重的話,媒體上便應有不少相關的討論,甚至會有聲音明確提醒兩個小學雞最好不要輕舉妄動拿宣誓儀式說港獨事。但事實上這些都沒有出現;當時政場裏一般人的心態,無疑是「等住食花生」,準備看熱鬧一如以往。也就是說,大家都是Hadley,而梁游則是BaxendaleParsons說的磨坊東主應該叮囑速遞公司特事特辦,其實沒有做到。
如此,有理由相信宣誓當時的reasonable man不能充份預估出格宣誓之後的局勢發展;根據上述免責原則,損害儘管出現了,並且非常嚴重,每位「街坊」都可能是輸家,但梁游卻是免責的。這說法當然十分不解恨,卻是合理的。「釋法」之後,李柱銘呼籲:「不要憎恨二人,因為就算他們根本是棋子,憎恨他們也只會轉移了視線,大家應把焦點放到『釋法』一事上。」也許已包含了這個免責考量。
由此得出第二個一般原則:社運人若因言行失誤導致公眾蒙受若干間接損害,應問責還是免責,可按照普通法的有關原則處理:視乎導致損害一方在事發環境裏按常理能否預見該等間接損害;能預見而未能避免,就應問責;不能預見,則可免責。(此原則可應用在六四天安門事件上:對大屠殺及其後的大陸政治重新專制化,廣場上堅決留守的學生和學生領袖是免責的。)
有人會說:在此等要事上,無知不是辯詞!那是合情之說,但不是正確原則的正確應用。「無知非辯詞」這個基本司法原則裏說的「無知」,是指對法律規定而言。事件中,梁游的無知,不是對法律的無知,而是對「加料釋法可改變法律」的無知,是對極權政治的具體無知。當然,經此一役,政場中人的確不能再如此無知,更不能拿這種政治無知作辯詞。「路人甲」是會透過獲取新資訊、提煉新智慧而日益進步的,上述免責原則的應用範圍因此會越來越狹窄。那是好的。
利申:筆者在立會選舉階段公開支持好幾位不同派別的弱勢年輕參選人,包括青政梁游。二人失議席,筆者當然失望,但原來的立場不變。

2016年11月13日 星期日

石永泰:奪回輿論陣地 戰勝沉默的人

2016年11月13日

【明報專訊】星期四早上,摸上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位於金鐘的 Chamber,時差關係,接待處的小几上平攤着的還是早一天的英國《衛報》,希拉里一臉躊躇滿志的相片填滿頭版大半,標題是「American Decides」;副題是「Presidential rivals in final push as polls give Clinton the edge」,一天後,美國總統卻換上同一版面上,只獲分配一小格的特朗普。

「好多事情也恍如隔世啦,你看昨天之前,同昨天之後已經很不同啦。那會令很多人反思,我們說這麼多『膠』嘢,有什麼用呢?你班人自high,寫這麼多『星期日明報』,那麼多文章講自由法治,但到頭一選出來,是阿Trump,原來那麼多人收埋收埋。」

訪問甫開始,石永泰便亮出他的agenda︰「香港可能也有一大班沉默的人,你如何去win them over,告訴他們關他們事?」

過去一星期,石永泰很忙,一口氣接受幾間媒體訪問 ,就千字釋法內文逐點反擊,引來相反意見,他再反擊,乒乓球桌上一輪你來我往之後,他沉澱下來︰「你從條文上去說,可以講十日十夜,但會畀心機看很多論述的、仔細咀嚼的,是社會上某部分人;我用英文說是preaching to the converted。」

從前從政者相信,得輿論得天下,希拉里選前一星期氣勢磅礴,獲多份大報歸邊背書,結果全世界一同跌眼鏡︰「你睇Trump就知,所有所謂知識分子報都話Hillary贏,但原來中間有班人,他們也會看電視,可能好膚淺地睇,不會仔細分析,最重要是荷包和搵食,Hillary講『stand for human right』,在他們來說與他們完全無關;所以我條主線是,要抽高一點來講,中國講法治和我們香港法治是兩回事,要強調是兩回事,和點解是兩回事。」

當釋法已成事實,奪回輿論陣地便是義務。打一場文宣的逆轉勝,資深大律師石永泰要由法治ABC講起。

兩種法治

「With all due respect,內地近年經常講依法治國,他們也會用『法治』兩個中文字,但和香港或西方社會經常講『rule of law』,雖然中文同為『法治』,但概念是不同的。」

西方社會崇尚的法治精神,以限制政府權力為尚,中國對「法」的理解卻流於「執法守法」;「rule of law」或「rule by law」的分別,佔領期間不厭其煩地講了千萬次,但縱然沉氣,仍然要講,石永泰隨手在辦公室拈來一部Sydney Kentridge的Free Country,作者引一九五一年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Owen Roberts講解何謂「高度文明國家」,劈頭一句便是「A country where individual liberty and freedom are protected by law; where there are bounds to what the government can do to an individual」。

以法限權,是刻鑿在西方文明基石上的金科玉律,不同於中國將「法」視為管治的工具︰「兩者之間南轅北轍,內地法官比較像一些中層的公務員, 等於是『一個為百姓排難解紛的政府部門』,it's almost like a department。」過去與內地法律單位交流,他感受更深︰「他們也會有司法獨立的字眼,可能也有民告官成功的例子,但肯定傳統不強,法官覺得自己可以向政府作法律監控的心態也不強。」

歪論 講講吓變事實

近年香港也有人流行講這種「中式法治」,認為警察拉人,法官便一定要釘人,梁特數月前在一個大學生軍事體驗營結業禮上猶如領導上身,說「香港是法治社會,市民必須知法和守法」,當中對法治狹隘的解讀令石永泰打個「突」,他邊說邊翻開書案上一枕頭般厚的資料夾,以為是打官司的武器,卻原來是某一天應邀到大學講解「rule of law」時準備的資料,因為太重要,所以不容有失,尤其近年在對方凌厲攻勢之下︰「這些歪論相當『擇使』;『警察拉人,法官放人』,講這一番話的人很懂得把握群眾心理,八個字,有些人用打油詩𠻹,這個年代還用打油詩,都幾『長輩』,你聽過『長輩圖』這個概念?所以我話一些極權國家的文宣系統是很厲害。」美國大選期間特朗普謊言連連,他說全球暖化是騙局,不知道最後有多少人信了,美媒後來後知後覺搞「fact check」卻已是無力回天︰「現在日日看報紙也會看到有人登全版廣告,登登吓就變成事實的嘛。」

有權,就要用盡?

要駁斥鋪天蓋地的文宣,落點要準,不能落入對方的語言陷阱。石永泰說,自釋法以來,官媒黨媒的策略是將對方的論點「扭曲、醜化、射低」︰「將反對釋法的人,扭曲成否定人大常委的釋法權;所以對於對方抽秤你,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抽走你的唯一論點︰我無否定你有權,但不等於我同意你應該要用。」有權是不是要用盡,this is the question。英國有「國會至上」的概念,再嚴苛的法例只要獲得議會通過,便可作為打壓民權的工具︰「就算立法機構好大權,他們所講的便是克制;立法機關寫法例,由司法機關解讀演繹,同樣地在香港一路是行之有效,因為權力制衡嘛,但如果立法機關可以立了法然後改口︰吖其實本來我個意思是這樣。大家咪驚囉。」

警惕 中港的安全距離

「所以要警惕,令到群眾有個警戒性,等當局知道如果有人搞我哋,我哋係會知的。」二零一五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中,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石永泰在演辭中已經說過︰「永恆的警惕是自由的代價。」,鏗鏘有力的「警惕」二字,原來啟蒙自他成長期間對祖國的探知和了解。

「我成長期間,都係一個文青。我仲係一個真文青。」說畢在書架上抽出三本書,張愛玲的《赤地之戀》、《秧歌》和陳若曦的《尹縣長》︰「中三四看了這三本書,你可以說是一種傷痕文學,講中國五六十年代的政治鬥爭,拉一派打一派,製造人民之間的公敵,令到大家憎一些人,然後用一些手段去打壓他們,打完一派就打下一派。」人類不一定重複同樣錯誤,但《赤》中一段對白「幫助羣眾,進行思想動員」,石永泰認為引以為鑑總是好的︰「今天很多領導說不要再講,但裏面很多以政治壓倒一切的想法,有沒有一些是遺留至今呢?大家係咪要警惕呢?所以我們要強調香港一向的法治精神,或者與大陸保持一段安全的距離呢?」

香港和深圳河以北,隔着的何止一道河,兩地的文化差異、對法治的認知,是鴻溝也是屏障︰「一國兩制就是想遠離中國一些無咁好的事,隔住內地,因為知道兩者仍然是有分別。」談區隔,石永泰可以很本土,另一方面又自言很大中華︰「我讀『番書』,讀聖若瑟書院,會懂國仇家恨,學校會帶我們去看《慘痛的戰爭》。好多人埋怨話香港人受了奴性的殖民地教育,無家國情懷,這些是廢話,搵藉口,說話駁斥唔到你,就將整體香港人醜化。」

從一九八四 到一九八九

那些年,石永泰讀中國歷史,滿清腐敗、鴉片戰爭、八國聯軍、南京大屠殺,近代中國罄竹難書的苦難,他琅琅上口︰「所以你話知不知中國受辱,畀人話支那,當然知啦。你知道什麼是『震旦』嗎?」七十年代,日本的一套《幪面超人》劇集裏的壞人幫會叫震旦幫,原來「震旦」與「支那」同義,同樣是對中國的貶稱,結果在香港引起軒然大波︰「所以你話咩家國情懷呢?我屋企人會話,不要買大丸,日本人公司,不要買樂聲牌電器,不要看日本超人。我是在這種氛圍中長大的。」

「七十年代末,四人幫倒台,當時大家很開心,又有點戰戰兢兢,因為接下來是更好或更衰呢?無人知道。」一九八三年,十九歲的石永泰接獲英國劍橋大學通知,收錄他讀法律,旁人七嘴八舌︰「當時中英聯合聲明未簽,身邊的人會說︰喂前程不太明朗喎, 怕不怕回來後無得『撈』?」石永泰去信劍橋表達憂慮,校方容許他轉科,一輪反覆思量,最後他維持原判︰「當時我選擇信,我一九八四年選擇信你。」

「信啱信錯,你咪由現在的小朋友講囉;但當時的氛圍是對中國審慎樂觀的。」之後心態上的改變和大部分香港人一樣︰「一切由一九八九年後改變晒啦。」

因愛故生憂、故生怖,警惕的習慣由是煉成︰「同一班人八十年代對大陸審慎樂觀,近十年八年開始感覺不好;你問我,一切都是觀感。」

由專制到自我控制

石永泰記得從前不是這樣的,那年他在劍橋讀書,遇上來自南京的博士生,雙方碰頭談的是內地近况,如何回去報效祖國︰「以前他們好開放接受外面的看法,現在你講內地,他們裝晒鋼,可能是十幾年的indoctrination已經生效。」他引陳冠中年初寫的一篇文章︰「今天中國不是匱乏,而是『太多』…五花八門的資訊也非常多,但是你不知道什麼東西不見了。我們的年輕朋友很聰明,以為自己什麼都看得到,真以為自己能翻牆,能通天…在今天你真的很難告訴大陸朋友『你們知道的東西是不對的』。」控制最厲害的一點,是讓人以為自己什麼都知道,牛津大學教授Stein Ringen近日出書寫中國,形容今天中國已由專制(Autocracy)走向「管控專制」(Controlocracy),人民不需要被命令去做某些事情,反而是自發地自我控制、自我審查。

「我不會怪這些人,我反感是那些代表中央講說話的人;你說他狐假虎威好,知少少扮代表好,觀感上大家將他入埋阿爺數;阿爺又不方便出來disown這些人,放下身段話︰阿A阿B阿C,不要假傳聖旨;還有一些official的舉措也令香港人與內地愈來愈遠,比如書店事件,有一次律政司長組團上去交涉,佢開記者會,當住全世界面前播段懺悔片出來,這些不是公然落面是什麼?」

「港獨是偽議題」

但石永泰仍然傾向假設真正的「中央」不會刻意去「screw」香港︰「你可以說我是一個投降主義者,我覺得中央的心態是,最好香港照繁榮,照講六四,照賣禁書,大陸有人來到,個心開咗,無問題,因為他有自信幅牆已經將內地洗得貼貼服服;我又信大陸有好多疆獨藏獨是來真的,最好香港不要搞到他。」那「港獨」又如何?梁愛詩為釋法解畫,說中央要對港獨表態,向新疆西藏代表交代。

「港獨是偽議題。」石永泰斬釘截鐵︰「 我看過《香港民族論》,用很多好堂而皇之的學術名詞,很多jargons,但坦白講,我看不明白;不要說學術上我不明白他說什麼,你問好多年輕人,說要自決獨立,但說不出實際會如何做。你武裝革命,死硬啦,由你拎支槍開始籌組已經犯咗法,解放軍啊大佬,十三億人;你說你不用武裝用什麼形式?裝晒鋼想去說服阿爺?你連香港人也說服不到。」

「我試過主持一個後生的座談會,一些支持港獨的同學出席,他們很怨我們那代,不,應該是我之前那代的人,但你怨又如何呢?一九八四年加上一九九○年基本法,我覺得是the best you can get in the circumstances,有些事情中央無論如何不會讓,他要拿回主權,中國百年苦難,碰巧遇上一九九七,他不會放過這個弘揚返中華民族復興的契機。第二關於釋法權,任何一個地方的憲法解釋權,對那個地方有相對重要性,中國一定是守得好緊,不可能negotiate到。」

警惕 以民意抗衡

基本法一百五十八條中的人大釋法權,石永達形容是政治妥協下寫出來的產物,如何去靈活運用,是政治智慧的考驗,於是又回到「警惕」的命題上︰「那別人會說,他搞你,你有反抗的餘地嗎?他喜歡可以釋法將所有事情釋到返轉頭,他用槍用炮,你警惕也沒用;但警惕的用處是,你要用民意抗衡,比如今次,如果大家缺乏警惕,上面便好容易identify到兩個『鬼樣』,拉一派打一派囉。現在街邊很多人這樣想︰抵死啦,釋你法啦,這些便是不夠警惕。警惕就是你要看穿一些事情,民情才不會容易被人煽動。」

一代人做一代事

有人形容自人大頒下八三一以來,年輕人感到絕望被迫走上街頭︰「我不會覺得他們絕望,而是寫定劇本,以前七一和平抗爭,像嘉年華會,大家話行禮如儀,但其實你睇多一兩年,他們不也是在行禮如儀嗎?衝兩下,扔兩下,耐不耐撬兩嚿磚。」釋法前夕,中聯辦門外上演一整夜的攻防戰,石永泰說「預咗」︰「其實你用一日的片,扮是第二日的片都一樣,個個場面都一樣;只不過他們不妥你班人行禮如儀,要拿回個主導權行禮如儀罷了,本質上無分別;你覺得我好涼血,但撫心自問,你不是打算整一輪就走咩?你絕望得去邊度?一是你願意殉道,你咁威。」

談對今天年輕人的看法,石永泰所說的應該不會受歡迎,但他仍然要講︰「有些德高望重、受人景仰的意見領袖,同學做什麼都是對的;坦白講,我哋應該對年輕人包容,但容忍不代表無限容忍。」他抽出一篇文章,標題是It's time to say No to our pampered student emperors(是時候對我們寵壞的學生皇帝說不),抨擊早前牛津學生要求校方拆除奧里爾學院內一座羅德(Cecil Rhodes)雕像,因羅德生前主張殖民主義,又續說起早前港大衝擊校委會事件︰「我不贊成,你覺得校委會veto陳文敏的決定,是『膠』的,我也覺得是『膠膠』哋,但你去圍人哋有用嗎?他會因為你圍他而取消決定嗎? 你一個衝擊場面,已經蓋過了背後十個駁斥校委會的論據。」

win over中間浮游的人

石永泰今年五十一歲,關於香港前途問題,他坦言自己的一代是「miss out」了,當年李柱銘等人走上談判桌時,他們一群年輕人在外邊看︰「如果現在的年輕人在八十年代,他們會堅持入去開會,討論聯合聲明。」然而世界歸根結底是你們的,李國能說二○四七問題必須在二○三○年代解決,今天街上抗爭的年輕人,屆時當值盛年。一代人做一代事,問石永泰認為這一代年輕人應該做什麼?「我會話,像當年曾慶紅同民建聯講,『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因為你要win over的是中間浮游的人,他們相對務實,要穩定,理性地想搵兩餐,茶餘飯後會留意下發生什麼事情,他們也深信,即使改朝換代,香港和大陸仍然有分別,你要攻陷的便是這班人。」

石永泰的說法也許很「上一代」、「很務實」,倒也問了一個很久沒有人敢問的問題︰「撫心自問,你走去衝擊,身邊自high的人咪buy你囉,但那班是基本盤來,你贏到幾多?你話畀我聽?你話比我聽?」

文:梁仲禮
圖:黃志東、資料圖片
編輯:屈曉彤

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橫洲事件─社運「獵採者」取代「農耕者」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6年9月28日

橫洲公屋萬七單位變四千,差額不知所終,此乃繼前朝八萬五之後,本朝數字特首推出的新猷。當年那招,打殘中產;今天此局,出賣普羅。哀哉港人,無辜受此愛國愛港當權者一再蹂躪,罷之固然不能,選賢與能的追求,亦於前年一場如歌似泣的社會運動失敗之後,化作黃粱一夢!

然而香港社運未死,反而在京港當權派層出不窮的「德政」感召之下,正從往日不少市民以為的多此一舉,再生成絕大多數人漸次可以接受、乃至認為是不義管治之下必不可少的一股清流。

所謂社會運動,無非是一個「動」起來的公民社會,本身也在生變。上周筆者分析了社運操作層面的範式轉移(手段和目標的衍化),並指出組織層面的「碎片化」正在收斂、快要掉頭。今天,筆者再描述社運的另一變異,並舉若干眾所周知的事實作說明。

社運改MODE─「獵採者」╱「農耕者」

香港的社運和社運人,正在經歷形態和心態的二重轉變。形態和心態都是「態」(mode),這兩方面的胚變,統稱模態重構(modality shift)。大批社運人開始在政治大環境裏各自累積力量、捕捉不同的議題和選擇不同的戰場。這是泛民時代鮮有的事,謂之形態重構。心態重構,則指越來越多從事新形態社運的人練就相適應的心理要素。為求傳神,這兩個變化,筆者用「『獵採者』取代『農耕者』」的說法來形容。

何謂獵採mode?何謂農耕mode?這兩個概念語詞,除了用以描述新舊社運,還可以用來解釋哪些有關的現象?

回顧過去十年香港發生過的大大小小社會運動,包括天星碼頭、反高鐵、反國教、菜園村、佔中、雨傘、鳩嗚、旺角魚蛋等,不論是毀是譽、成功失敗,在議題發掘、人手徵召、街頭動員等方面,泛民大黨幾乎連影子也沒有,給邊緣化了。原因有兩個,簡單而具體。

一、舊社運,以《基本法》既定的「民主普選」為關鍵議題,由泛民黨派爭取政改方案的優化,及在議會行使否決權對付特府提交議會的假普選草案。這些工作無疑都是必要而重要的,但都是被動的。

二、政改的主要戰場在議會,主要戰役是立會選舉;泛民大黨當然也做社區工作爭取群眾,即所謂的深耕密植。如此議會內外並進,表面看是兩條腿走路,實際可能只是一條腿;把社區看作基地,那裏的工作便是為了取得選票以支持議會那條腿而已。然而,8.31之後,民主路不通,議會那條腿基本上作廢;大黨倘若欠其他的本領,也會跟着殘廢,與新社運絕緣。

大黨殘廢─「定地農耕」過時

觀此,以往那種在關鍵議題指定之下作被動抗爭、以社區為基地、議會是主要戰場的抗爭形態,堪稱「定地農耕」(sedentary farming)。這個形態本身沒有甚麼不好,其出現與過時,由客觀條件決定。《基本法》規定要有民主普選,民眾對之滿懷希望,定地農耕便是時義,大黨的運作模式便無可厚非。

但是,當北京已經毫無政改誠意──8.31出台、佔運失敗鐵證普選無望之後,定地農耕便失去意義,不復有推動社會前進的力量。此時,特點與之相反的「狩獵採集」(hunting-gathering)形態社運就剛好接上。

ICAC危機為例,問題源於歷任特首委出一系列既不廉潔更會為一己前途精算的官員掌此機構。可是,廉署高層任免權法定歸特首,而立會無權提案修法,700萬港人遂束手無策。因此,要挽救廉政,社運必須找好時機,以廉署改革為議題、特首為箭靶,奮力動員整個社會向政府施壓,迫使同意修改有關法例,最後在議會通過,水到渠成。然所需本事,卻非農耕者所有。

但這個無妨。當民主政改議題虛幻化,《基本法》裏再無其他促使社會進步的立法要求,慣於被動抗爭的定地農耕者迷失方向無所事事的時候,卻正正是狩獵採集者用武之時。在十年來的社會運動裏,他們練就了敏銳嗅覺和非凡膽識,不待天降瑪納而主動發掘議題、判斷時機、在地作戰、勇敢搏擊。

「獵採者」的特徵、心態、罩門

九七之後,京港統治集團以普選為餌,持續引誘泛民政黨作定地農耕,卻暗渡陳倉在全社會所有環節搞政治赤化與經濟掠奪。佔運的失敗因此非常及時,讓大家看清楚民主普選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幌子之下是不可能的,社會運動因而必須轉變形態,改由獵採者主動在全方位視野裏找尋政經抗爭點。佔運的分水嶺涵義非常豐富,讓獵採者登場是其一。然而,大家要清楚這批新鮮社運人的一些特性、心態和罩門。

獵採者講求個體的自主、敏銳、靈活和高風險承受力,與「大台」觀念格格不入。佔運後期出現「拆大台」,固然有複雜的原因,年輕社運人之間也因而有了一些牙齒印;但「大台」消失,卻鍛煉了獵採者,釋放了他們的能量。(不過,「台」的觀念,肯定會在2047漸近、二次前途問題的緊迫性壓倒其他一切議題的時候,帶着新內涵再生。)

獵採者比農耕者少強調合作。這是因為農耕者面對同一的大氣候大議題,合作關係有需要且較容易建立;獵採者則因為沒有恒常的戰場和搏擊目標,彼此沒有甚麼合作的餘地,除非鎖定的「獵物」太龐大,例如橫洲事件。

獵採者行動之時,比較多作「抽水」指控。這是一個經濟問題。發掘議題需要精力;鎖定議題、發起行動,更需要判斷力、勇氣和成本花費;因此有產權和合理回報的考慮(光環、品牌聲譽、支持者增加等,都要顧及)。是別人的獵物和搏擊權利,你不經邀請擅自進場,當然不可。不顧及這種「私心」,社運總體效率反而會受損。反過來說,政改議題是《基本法》給定的,六四是祖國贈送的,都是「公共財」(public goods),故在以之作訴求的運動裏,「抽水」指控較難成立。

獵採者不可能是持久的「明星」。捕獲一個獵物便有一刻的光環,找不到新獵物,光環就消失,找到會再有。媒體關注的,永遠是他的下一仗。這要求獵採者有特殊的心理適應能力,能捱得過沒有光環的日子。

獵採者的出擊是隨機的,卻不是即興的。會獵鹿、懂網魚的人都知道,不做大量前期工夫熟悉環境累積經驗,鮮會有所獲。黃之鋒發動反國教一役之前好幾年(念初中一二的時候吧),便不停派街招警惕家長,揭發當局在中小學裏搞洗腦。《香港民族論》面世之前很多年,公共知識分子徐承恩已在默默爬梳香港史的重寫工作。這些工夫一點都不即興,需要毅力與恒心,更要求一種能夠長期孤獨奮鬥的能耐。

獵採者有弱點。他沒有鐵票,需要近距離的民眾支持,而統治集團知道他有這個罩門,因此會出盡合法非法的辦法,切斷他與支持者的緊密關係。選舉票王朱凱廸一旦住進立法會,他的獵採者能量便會急速流失,當權者的計謀便得逞。對獵採者而言,立法會既是一個有利的搏擊場,更是一個危險的英雄塚。這不是一個民主社會裏的議會,獵採者不宜以議員生涯作志業。

大黨轉型:需否?能否?

議會道路上的農耕者過去因有既定的政改議題,所以有現成的重要抗爭事可做;一旦這個議題失重,議會工作便大體上變成替現存秩序保養維穩,雖然其中一部份還是值得做的。但是,反對派議員如果只能做這些工作,客觀上無可避免會淪為政權的「合作者」。何也?

反對派過去每被統治者、保皇派指為「為反對而反對」,最佳防衞便是指出他們給政府政策投支持票的比例,經常達到八、九成;但是,不要忘了,政改議題消失之後,那比例便更接近十成。大黨不斷要求政府「重啟政改」,可能就是為了避免這個尷尬。可是,在8.31決議底下,重啟政改沒有絲毫進步意義。幾位下屆特首大位追求者也作如此承諾,從此可見一斑;故若反對黨也提,反會加重「與政權合作搞欺騙」的嫌疑。

泛民要擺脫無所作為甚或更劣的宿命,大黨惟有化被動為主動,嘗試發掘議題,主動出擊,逐步拋棄過了時的農耕者形態。但這個談何容易,所牽涉的是組織結構、觀念、本領和心態,並不是簡單換一大批80後上場便可解決。民主黨區議員在橫洲事件上,兩年前就率先知道政府要建四千單位,但結果卻是「見到鹿,唔曉捉」,遑論捉得到、懂脫角。欠缺獵採者那份特立獨行的心力和敏銳嗅覺之故也。如此,大黨難道還可以不深切反省?

2016年9月21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反對派碎片化收斂 當權派三分裂浮面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6921

烏坎又出事,港記又被打,特府又「了解」。這種周期性重複,顯示中國共產黨不斷流氓化,而特府加西環這一對「黨國在港延伸體」,是不會在此港人知情權事上有任何作為的。其實,港深同城、港陸融合,香港的管治也因而日趨污穢下流;近期發生周永勤退選「走難」、元朗橫洲官商鄉黑勾結,便是最佳事例。

然而,身處險境,港人並不坐以待斃,這可從兩方面的變化看出,其中一面在民間,另一面則在統治階級。這兩方面的策略進程和特徵各有不同。

第一代激進派:艱澀路

二十年來香港民主派多方努力,亦未能止住赤化大勢。這個失敗,直接導致近年社運出現「海變」:年輕人不怕死、不認命,走出來大聲說不,攻陷立法會(一次以肉身、一次用選票),震動了京港當權派,香港民運由此進入救亡階段。然而,出現這個海變,之前充滿艱澀。

先是2006年民主派中衍生出第一代激進左翼,創立社會民主連線,主要領軍人物是黃毓民、陳偉業、梁國雄等,先後向公民黨、民主黨開鍘,勢成水火,互不相容。當其時,民主派裏面只有反共意識強弱之分,而尚未見「去中國」與「大中華」之別。

及後毓民提出「五區公投」,以爭取「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民主黨先贊成後拒絕,反而與中聯辦密商政改,遂與激進派結下樑子,以致後來彼此互指被共產黨收買搞分裂,成見深不可解。

碎片化:黃毓民的破

因為2010年的「五區公投」,民主黨也分裂。支持該次跨黨派聯合行動的民主黨少壯派如范國威等,後來帶眾出走,成立新民主同盟;反對的一方,則包括後來走上「聯梁容共」之路的狄志遠、黃成智,以及乾脆投共的馮煒光。

毓民其後離開社民連,成立人民力量,後又離開人力,帶着他的普羅政治學苑,與提出香港城邦論的陳雲、熱血公民的黃洋達組成熱普城。

毓民的個人能量巨大,所過之處,用「碎片化」來形容,絕對詞不達意,因為毫無例外導致派系人脈之間濃得化不開的敵意與誤解。但是,客觀而言,在民主派眾多風雲人物當中,如果要指出一個最大程度上帶動了社運範式轉移的人,則非他莫屬;破與立之間,他演活了破的角色。

範式轉移最終步:立

然而,社運新範式的立,最後卻是分別由兩股年輕人完成的,而且都發生在2014年。

其一,佔領運動中,黃之鋒一句「衝!」,不僅衝垮了民主派多年來的「和理非非」紅線,也同時把已然相對激進的戴耀廷所主張的公民抗命規範突破了。這個「衝」字,在佔運後期發展成為本土派「勇武抗爭」、「抗爭無底線」的概念,成為了新的社運行動範式紅線。

其二,港大《學苑》發表《香港民族論》,認為香港人百多年來已經在所有重要的文化和價值方面蛻變成為異於中國人的一個新民族,擁有自決權,並由此導出香港必須獨立。此說不僅與原來社運領導一向自命的「忠誠愛國反對派」觀念南轅北轍,便是與陳雲提倡的「華夏遺民論」比較,也有本質上的差別。這個說法,老民主派難接受,在年輕人心中卻易生共鳴。

歷史上重要的範式轉移,特別是有關信仰或意識形態的,無一不是經過痛苦掙扎甚或醜惡的對抗、撕裂、碎片化和無窮盡的齟齬,方才完成。十四至十六世紀歐洲的宇宙觀交替──地心說讓位給日心說,便是典型例子,兩百年的爭議過程又長又醜惡,因為地心說是當時羅馬公教信仰的一部份,牽涉政治、利益。其間,大科學家伽利略更被羅馬宗教裁判所判犯異端罪終身軟禁,朋友絕交,本來友好的耶穌會科學家反目。

信仰範式變化特別難;發生在香港社運界的這次範式更新,亦可作如是觀。明白了這個,就像心理治療的效果一樣,讓涉事各方都可以漸漸舒懷。

碎片化尾聲:新二翼

2016立會選舉,泛民兩大黨席位總數未跌,但失票嚴重,而由此得益最多的是自決派,即眾志/列陣。蔡子強上周四的《明報》文章數據顯示,眾/列在其出選區的各階層得票比例全部都比公民黨或民主黨高。長遠而言,筆者估計眾/列會接收大部份泛民群眾。自決派倡自決,卻不談本身選項傾向,看似消極,其實有利於鬆動傳統泛民群眾的固有立場;眾/列強調自身不是獨派,自決對大中華泛民便更易入口。

本土陣營方面:熱普城大熱倒灶,本民前/青政後來居上,也是世代轉移。熱系一向以激進和論述清晰著稱,但這次選舉乍看似乎出現立場回軟、甚或前後矛盾(說香港建國非港獨,後來又說是真港獨),影響這次和今後新一代激進票的走向。中期(四年)而言,本/青進入議會,取得資源和發揮機會,在年輕人這個增長板塊更佔優勢,尤其如果主打香港優先,在議會裏贏了輸了都是贏。熱系單傳鄭松泰孤掌難鳴,策略應該是更多向本/青靠攏。

一旦出現眾志/列陣取代兩大泛民政黨、本民前/青政繼承熱普城的影響力,反對派的大換血、大洗牌就完成;議會裏的反對派由筆者說的SOB(自決or better)的兩翼領導,碎片化會告一段落。新世代兩翼之間的牙齒印不如上一世代深,元老級的劉慧卿、黃毓民等前輩不再在議會虎視眈眈,各派年輕議員若要以某種方式合作,禁忌會比以前少。上周三,泛民、眾/列、本/青聯手跟進橫洲爭議,便是好的開始。

自決與分離主義之間,沒有概念矛盾,因為自決包含所有可能的前途選項。這便是反對派兩股有生力量之間尚存的二元分歧的合攏點。一手帶着之鋒周遊列國、一手替天琦打魚蛋官司的神級泛民元老大狀李柱銘,對此必有更深刻體會。

當權派三分裂

反對派碎片化的鐘擺走到極致,有回盪的勢頭。當權派方面的情況卻剛剛相反,三大裂痕同時浮出水面;其中一條牽涉新界兩派地方勢力互相傾軋,因中聯辦玩大細超而暴露無遺,不必多說。其他兩條裂痕,一是老左派(土共)與「新愛國」之間的,一是唐、梁金權板塊之間的,都是舊恨新仇、舊痕新裂。由於老左派和唐板塊的共同敵人是梁派,所以二者有戰略協調的基礎。

梁特以新愛國的總代表上位,身邊食客的愛國歷史幾乎都比他短,嗓門卻比誰都高,姿勢比誰都積極;任人唯親招降納叛卻半個好位不給有份量的老左派(去年連僅有的一個曾德成也轟掉了)。老左派大多年事已高,這幾年再無機會掌權施展抱負的話,一輩子的命就是白革的了。因此,針對明年初的特首選舉,曾鈺成至今的反梁表現,可說是在共產黨的行為規範之下達到了「勇武」極限。

《成報》批梁:胸有成竹

至於唐、梁板塊之爭,2011年至今未曾停止過,但唐板塊處劣勢,調子很低,自由黨反梁言論也只能不慍不火。惟近日連番出現的《成報》頭版整版異常辛辣的反梁評論,火力之猛,前所未見,筆者估計是一些親近唐派人士絕地反擊的手筆,且甚有可能是得到某方面開綠燈之後的作為。

聯繫到長實地產在2012年開始的「梁氏不景氣」影響之下,近四年來零買地,卻於上周斥資近20億港元,以高於市場估計約三成的呎價投得一幅沙田住宅地,《成報》的那種胸有成竹的出擊姿態就很合邏輯。

梁政權的一個特點是涉黑嫌疑不絕;政治上固然如此,近日在橫洲事件上顯示在經濟民生方面亦然,比一般的當權派更顯得邪惡。這就給上述的各路無黑底對家以口實;這些對家無論在哪裏,都不是等閒之輩。說不定,特區的首位紅特,到頭來就是敗在那揮之不去的黑色糾結上。

當然,誠如唐派至今不死,所以便是梁特倒台,梁板塊也不會結業大吉。當權派的內部矛盾,如今只不過是新生事物頭一次集中地暴露在大家眼底,但比起十年二十年前的那種團結,也是一個海變!

看事物着眼大趨勢,避開一些無關宏旨卻足以影響情緒的明細,有時會讓人感到比較樂觀。筆者從來都是樂觀派,最近覺着的兩個趨勢──反對派大體上進入「輕度二元整合」的階段,當權派卻反而鬧內部矛盾而梁政權的「黑點」被其「自己友政敵」點擊,合起來是足夠讓人鬆弛一下幾年來繃緊的神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