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8日
那位投書回應我的讀者非常準確地表達了香港這類保守派的虛偽,他們一方面利用投訴而非辯論的方法粗暴地奪走了其他人的自由,讓想看《愛情神話》的讀者看不到書,讓想看足本《秋天的童話》的觀眾看不到完整的電影;一旦受到攻擊,他們卻又反過來以受害者的姿態要大家「開放、多角度地思考,包容不同的意見」。現代社會堅守言論自由的理念是為了要形成更活潑也更能令人長進的公共辯論,但在香港,許多人卻把言論自由這種「公共物品」理解為消費者的私人權力,將它扭曲成了投訴的自由。他們不打算包容其他人獲取資訊的自由,卻要大家寬容他們投訴的自由。
「社會共識」,這四個字真是可圈可點,這個世界上有什麼東西是有「社會共識」的呢?就連人類是否真的上過月球,大家也還沒有共識,何況安樂死!偏偏香港人最喜歡的就是「社會共識」,安樂死是否可行,歧視同性戀算不算犯法,什麼時候可以有普選,全部都要到社會有共識為止。在沒有任何「社會共識」之前,我們只能用哄小孩的方法告訴自己,香港真是一個多元社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然後讓斌仔繼續等下去,讓書展每年繼續出禁書,直到天荒地老。
Vic: 這就涉及共識的定義問題。如果我們將共識(consensus)定義為毫無異議的一致意見(unanimous agreement),則社會恐怕無法就任何嚴肅的議題達致共識。顯然,多數人--比如六至七成的人--意見大體一致就算是有共識,這樣的理解合理得多。當然,社會共識未必是最好的主張,而且會隨時代而有所改變。人類文明的發展,主要的動力就是檢視既有的共識,提出新的主張,修正或推翻既有的觀念、知識與制度。很多人們視為理所當然的共識,起初都只是少數人的「異端邪說」。社會是否開明進步,關鍵在於社會是否有一種鼓勵嚴肅思考、理性辯論的氛圍。正如梁文道所言,如果大家不就問題本身進行深入的思辯,只想各持己見,憑感覺、不提出有力的理據便認為自己的觀點必須得到尊重--不管是否會有其他人的權益因而受損,則社會的水平(不管是德、智、美任何一方面)都將極難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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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際笑話」已經成了香港書展的特色,要是哪一年沒有鬧出「國際笑話」,香港書展就不算是香港人的書展了。今年的香港書展也不負眾望,開幕第一天,影視處職員就禁掉了一本叫做《愛情神話》的文史著作,理由是它的封面登了一幅西洋油畫《丘比特與賽姬之初吻》,畫裏頭的丘比特和賽姬都是裸體的,不宜兒童觀賞。
書展裏有關道德的議題還不止這一樁禁書事件,三聯書店替曾經寫信給特首請求准許安樂死的癱瘓病人「斌仔」(原名鄧紹斌)辦了一場新書座談會,主題就是安樂死。座談會嘉賓之一,統領全港公立醫院的醫管局主席胡定旭在會上公開贊同安樂死的合法化。這兩件事表面看來風馬牛不相及,但它們其實是相關的,它們不只反映了香港人處理道德爭論的手法,更能讓我們看到香港人如何理解政府與個人之間的關係。
首先讓我們來考慮禁書事件。影視處已經不是第一次鬧出這種笑話了,從十幾年前的《新人》雕塑要被罩上圍巾,到後來更出名的《大衛像》被判「二級不雅物品」,影視處不只沒有半點改進,其處長鄭美施近日更公開表示他們的職員沒犯錯,只是有待檢討而已。為什麼同類的事情會一再發生?為什麼一再有藝術品只因人體裸露就會被認定不雅?除了影視處的保守落後,除了他們的職員受到的教育和訓練不足之外,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理由可能就是市民的支持了。
就以這一次的《愛情神話》遭禁事件為例,我們可以在傳媒的報道裏發現,儘管絕大部分的受訪市民都不贊成影視處的做法,但還是有一兩個人會覺得那些西方名畫確實是不雅的。數日前,我在另一份報紙的專欄裏批評影視處職員該接受通識教育,翌日即有讀者投書說﹕「一本配上大量裸體的書是藝術還是淫穢,社會上仍然存在極大的分歧,所以該(影視處)督察的行為,也未必是梁先生所說的過敏或可笑,可能有人會認為他的行為是去保存香港僅存的一點傳統道德觀念……本人認為,接受了通識教學的人也可以強烈地認為該書傷風敗德,甚至視公認的藝術品為道德墮落的象徵。通識教育的目的就是鼓勵更開放、多角度地思考,包容不同的意見。」(《都市日報》2007.07.24)
我們應該如何面對這樣的反應?應該如何處理不同意見乃至於不同價值觀之間的分歧呢?早在1927年,魯迅就曾寫過以下這一段名言﹕「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是否直到如今,中國人對於身體還是如此敏感呢?
與其簡單地斥之為保守反動,我們需要的是更深入更自覺的反省。其實不接受裸體藝術也可以是有道理的,比如說我們可以爭辯,藝術與道德的分野只不過是種西方人的習慣,而且還是個相當晚近的現代現象;中國人不必然要接受這種區分,我們可以堅持把屬於道德範疇的善惡判斷加諸藝術身上,而不輕易追隨西方,把藝術視為一個自有其自律性(autonomy)的獨立領域。我們甚至還可以援引當代美學理論和晚近藝術史的研究,指出藝術和色情的區分並非如現代大眾所想的那麼絕對,就算米開朗基羅的《大衛像》其實也充滿了「色慾」(erotic)的張力和暗示。
問題是那些覺得「公認的藝術品為道德墮落的象徵」的市民有提出過這些辯解嗎?沒有,他們只是「覺得」裸體淫穢就夠了。按照同樣的邏輯,我們也可以「覺得」一張山水畫很淫穢,而不用提出任何理據。事實上,我們的社會從未就裸體藝術的禁與不禁開展過一點嚴肅的討論。十多年來,永遠重複著一方指摘對手保守落後可笑,另一方則自稱要尊重少數人感受的口水循環。
很多論者都指摘香港社會的道德保守,在我看來,這不只是保守,而且是道德上的犬儒主義,也就是不認真面對任何與根本道德價值相關的討論,盡量避而不談。即使是談,也只不過是那種「你有你的觀點,他有他的角度」式的各自表述,表述完了也就算了,除了再次證明香港是個「多元社會」之外,一無所成。
我們再來看看「斌仔」的例子。其實他提出的安樂死問題是個非常重要的嚴肅議題,很值得社會以至於立法會認真思考。可是三年多前當「斌仔」致信特首一事曝光之後,我們只見輿論一面倒地和稀泥,又是名人們老調重彈地為他鼓勵打氣,要他熱愛生命;又是社會各界紛紛送暖,要他好好做人。怎料三年後的今天,「斌仔」還是堅持「我要安樂死」,經過之前那堆溫情氾濫但膚淺空白的陳腔濫調,「斌仔」的呼聲實在是一次反高潮。只是他這回現身說法有效嗎?能夠改變香港的道德犬儒主義嗎?恐怕很難。儘管胡定旭非常有勇氣地表達了自己的立場,公開支持安樂死,但是也沒有多少人願意跟進討論。至於政府,當然就是以一句「社會還沒有共識」虛掩過去了事。
「社會共識」,這四個字真是可圈可點,這個世界上有什麼東西是有「社會共識」的呢?就連人類是否真的上過月球,大家也還沒有共識,何況安樂死!偏偏香港人最喜歡的就是「社會共識」,安樂死是否可行,歧視同性戀算不算犯法,什麼時候可以有普選,全部都要到社會有共識為止。在沒有任何「社會共識」之前,我們只能用哄小孩的方法告訴自己,香港真是一個多元社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然後讓斌仔繼續等下去,讓書展每年繼續出禁書,直到天荒地老。
「社會共識」不是一個自然存在的物件,更不是一部只要等待它,它就遲早會來的列車。我們不推進辯論,不勇敢地突進道德議題的論戰,社會要等到什麼時候才會對裸體藝術和安樂死有共識呢?
在這種懨悶的膠著狀況底下,那種只要我覺得敗德就是敗德的道德保守派自然會大佔上風(這種保守和一般社會政治哲學上所說的保守極為不同,它是一種從感覺出發,又單純地回到感覺,拒斥任何理性思辯的道德立場)。為什麼?因為我們的政府和公務機構長期浸淫在一種從政治中立的原則衍生出來的價值犬儒的文化氛圍裏,他們不敢也不能主動介入道德價值的紛爭(所以安樂死要等社會共識),他們只能被動地滿足市民。更簡單地說,他們就像一個商業機構,盡量接受市民的投訴,然後好好滿足市民的需要。所以誰去投訴,誰就是贏家。
我不相信社會對「一本配上大量裸體的書是藝術還是淫穢」真有「極大的分歧」,問題只在於哪怕只要有一個人覺得它淫穢,他就可以跑去影視處投訴。然後影視處的職員就不敢妄自憑常識判斷投訴合理與否,而要客觀地按章辦事,將一幅西洋名畫定為「二級不雅物品」。至於其他不覺得那本書有問題的多數市民,就只能坐視自己的自由被硬生生地剝奪了。
那位投書回應我的讀者非常準確地表達了香港這類保守派的虛偽,他們一方面利用投訴而非辯論的方法粗暴地奪走了其他人的自由,讓想看《愛情神話》的讀者看不到書,讓想看足本《秋天的童話》的觀眾看不到完整的電影;一旦受到攻擊,他們卻又反過來以受害者的姿態要大家「開放、多角度地思考,包容不同的意見」。現代社會堅守言論自由的理念是為了要形成更活潑也更能令人長進的公共辯論,但在香港,許多人卻把言論自由這種「公共物品」理解為消費者的私人權力,將它扭曲成了投訴的自由。他們不打算包容其他人獲取資訊的自由,卻要大家寬容他們投訴的自由。
至於影視處這類公務機構,更早更就被港式保守派的投訴文化馴養成了一頭乖巧的警犬。即使還沒有收到任何人的投訴,當他們獲邀去書展巡查時也會自動帶著一顆戰戰兢兢的敏感心靈,盡忠職守地找出很可能會被投訴的書籍,事先申禁,這才叫做為市民做到最好的服務型政府。
此外,像《愛情神話》這種書在一般書店是不會有問題的,為什麼對象同樣是0至100歲的普羅大眾,書店不去主動邀請影視處檢查,書展卻要這麼做呢?理由就在於書展的主辦者貿易發展局也是一個深恐投訴害怕違法的公營部門,比起私營書店經理,他們的職員不見得更保守,他們只是更想避免價值爭論和由此引起的法律訴訟罷了。
只要有一個人「覺得」裸體畫淫穢,直接跑去投訴;只要影視處戒懼地嚴守本分;只要貿發局謹小慎微地邀請影視處在書展開幕前巡查會場,一張完美的禁書路線圖就會出現,書展的「國際笑話」,自然會年年鬧下去。而繪製這張路線圖的墨水則是香港那極度扭曲又極度虛無的道德犬儒主義,認受性成疑因而不敢在道德價值問題上展現領導氣魄的政府,加上一群怯於公共討論勇於舉報投訴的市民,就是這種墨水的最佳生產商。
梁文道--牛棚書院院長
2007年7月28日 星期六
2007年7月21日 星期六
梁文道 - 政治人物的道德問題
2007年7月21日
我們雖然很關心包括政客在內的公眾人物有沒有嫖妓,有沒有婚外情;但卻從不理會他們有沒有同情心,是否仁善公正。對一些力倡道德重建的團體來講,一個政治家是同性戀的罪惡甚至比他毫不關懷弱勢群體的麻木不仁還要重。一個議員可以言而無信,實際投票結果與他事前所言截然兩樣;但他卻絕對不能有婚外性行為,彷彿他的性生活和公眾更有關係似的。
我們不能說官員的地位高所以品德也一定要高;我們該說因為官員佔有特別的職位權能,和公眾有特別的權責關係,所以才要有相應的倫理信條。簡單地講,從政者該遵守從政的專業倫理。如果一個官員破壞了這套專業倫理,他不只對不起他的職位權能,更會傷及公眾利益;這才是我們應該睜大眼睛盯清楚的。
【明報專訊】我本來以為廣播處長朱培慶辭職只是香港這小茶杯裏的風波而已,沒想到原來有不少內地媒體也很關注這事,不只報道,並且評論。它們的角度自然是要突出香港媒體的自由與發達,香港社會民意力量的強大,以及香港人對官員道德水平的高度要求。的確,同樣的事件要是發生在內地,首先就不會有媒體擅自發布甚至拍攝一名高官與性工作者把臂同遊的照片。其次,所謂的「民意」也可能根本發作不起來,如果不是大家早就見怪不怪不以為意的話。最後,官員更是犯不著為了這點小事就自行求去,除非是上級有壓力。所以朱培慶的醜聞反倒見證了香港體制的優點。
我們雖然很關心包括政客在內的公眾人物有沒有嫖妓,有沒有婚外情;但卻從不理會他們有沒有同情心,是否仁善公正。對一些力倡道德重建的團體來講,一個政治家是同性戀的罪惡甚至比他毫不關懷弱勢群體的麻木不仁還要重。一個議員可以言而無信,實際投票結果與他事前所言截然兩樣;但他卻絕對不能有婚外性行為,彷彿他的性生活和公眾更有關係似的。
我們不能說官員的地位高所以品德也一定要高;我們該說因為官員佔有特別的職位權能,和公眾有特別的權責關係,所以才要有相應的倫理信條。簡單地講,從政者該遵守從政的專業倫理。如果一個官員破壞了這套專業倫理,他不只對不起他的職位權能,更會傷及公眾利益;這才是我們應該睜大眼睛盯清楚的。
【明報專訊】我本來以為廣播處長朱培慶辭職只是香港這小茶杯裏的風波而已,沒想到原來有不少內地媒體也很關注這事,不只報道,並且評論。它們的角度自然是要突出香港媒體的自由與發達,香港社會民意力量的強大,以及香港人對官員道德水平的高度要求。的確,同樣的事件要是發生在內地,首先就不會有媒體擅自發布甚至拍攝一名高官與性工作者把臂同遊的照片。其次,所謂的「民意」也可能根本發作不起來,如果不是大家早就見怪不怪不以為意的話。最後,官員更是犯不著為了這點小事就自行求去,除非是上級有壓力。所以朱培慶的醜聞反倒見證了香港體制的優點。
從政的專業倫理
可是再細想下來,香港社會對官員道德水平的要求難道就絕無可議之處嗎?更根本的問題是,我們到底該如何要求公職人員的道德水準?它該高到哪個程度?我們又有什麼方法確保公職人員不會失德呢?
可是再細想下來,香港社會對官員道德水平的要求難道就絕無可議之處嗎?更根本的問題是,我們到底該如何要求公職人員的道德水準?它該高到哪個程度?我們又有什麼方法確保公職人員不會失德呢?
回顧關於這次事件的討論,可以發現其實有不少人贊同朱培慶的解釋,覺得他在公餘時間自己花錢冶遊是他自己「私人生活」的問題,與「公務」無關;所以他沒有理由向公眾交代詳情,在這事上真正該問責的其實是他的太太。但是與此同時,很多人又覺得他主動請辭是正確的決定,因為他的形象已經受損,而「社會對於官員道德水平的要求是應該比一般人要高的」。
為什麼當官的人一定要比普通人道德高呢?這其實是一個沿襲傳統但未經推敲的共識,好像從政者都該是聖人,不只比一般人聰明能幹、刻苦耐勞,還要比一般人更能抵得住欲望的誘惑,在道德操守上堪為天下表率。我相信任何人只要靜下來想一想,都會覺得這種要求是不合理的。
從政治權術的角度考慮,如果一個政治人物不只從政成績優秀,還恰巧是個大善人,那麼他的聲譽和威信自然更能令人拜服。但萬一他只是個普通人,齊備了普通人皆有的七情六慾,而且不時有踰矩的行為,那麼他是否就此喪失了從政的資格呢?我們該記住即使是孔子,也曾盛讚私德不夠檢點的管仲,說他有功於天下。難道我們竟然要比孔子還講究道德嗎?
但這又不表示政治家或者公職人員在操守上只要和一般人看齊就行了,因為他們佔據了特殊的職位享有非常的權能,與社會大眾有特定的關係。所以我們不應該抽象地要求他們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平,而要從他們的職位和權能裏推導出一組特定的道德規則。我們不能說官員的地位高所以品德也一定要高;我們該說因為官員佔有特別的職位權能,和公眾有特別的權責關係,所以才要有相應的倫理信條。簡單地講,從政者該遵守從政的專業倫理。如果一個官員破壞了這套專業倫理,他不只對不起他的職位權能,更會傷及公眾利益;這才是我們應該睜大眼睛盯清楚的。
公然說謊鑄大錯
就以朱培慶這件事為例,他犯的錯誤大概有三條﹕一是光顧聲色場所;二是被記者拍照時驚惶失措;三是事後透過屬下香港電台的公關發表聲明,說當晚他身邊那名女子只不過是朋友的女伴。
第一條錯誤就像他自己所說的,是私生活的事,既與公眾無關也與其權能職位無關。如果我們接受性工作是正常的工作,性交易是正常消費活動的話,他甚至根本沒有犯錯。
就以朱培慶這件事為例,他犯的錯誤大概有三條﹕一是光顧聲色場所;二是被記者拍照時驚惶失措;三是事後透過屬下香港電台的公關發表聲明,說當晚他身邊那名女子只不過是朋友的女伴。
第一條錯誤就像他自己所說的,是私生活的事,既與公眾無關也與其權能職位無關。如果我們接受性工作是正常的工作,性交易是正常消費活動的話,他甚至根本沒有犯錯。
第二條錯誤就更只是公關反應的技巧問題了,我們可以說他處理得不夠機智不夠成熟,破壞了他一貫的穩重形象,但這實在和道德扯不上邊。
直至目前為止,香港傳媒與大眾最關心的就是這兩條了。朱培慶被記者拍到的醜態固然是市民訕笑的題材,當晚他和那名女子到底幹了什麼事更是愈挖愈細,大白於天下。可是那第三條錯誤卻被大家輕易放過了,恍如過眼雲煙。
若按照前面所說的從政專業倫理來看,這第三條錯誤才是最嚴重的。首先,這是一個謊言,那名女子根本不是朱培慶口中的「朋友的女友」,而是他花錢請來的性工作者。政治人物公然說謊,當然會令人聯想他是否也會在關涉公眾利益的事務上欺瞞大家了。其次,就算我們採取最寬鬆的態度,覺得這個謊言與公眾無關;但它還是一個很重大的錯失,因為這個謊言是透過政府部門——香港電台的公關發出的。
換句話說,朱培慶冶遊也好,失儀也好,都和他的職位權能無關;反而他事後回應的方法才是真正違反了公職人員的專業倫理,因為他利用職位和政府機器去撒了一個謊,與濫權無異。
尼克遜和克林頓
為什麼我們不把這個謊言看作焦點,卻都跑去關心他那些私人生活的作風問題呢?除了朱培慶擔任公職30年來建樹頗多,盡忠持重,大家不忍多加追究之外,這裏還有一個更廣闊的社會背景。且以美國戰後兩次著名的彈劾總統案為例,第一次是尼克遜,第二次是克林頓。在尼克遜案裏,彈劾的理由分別是他隱瞞水門事件的竊聽內情,以及動用中央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等國家機器去針對政敵;在克林頓案裏,彈劾的理由則是他在和萊溫斯基的性醜聞上公然撒謊。
為什麼我們不把這個謊言看作焦點,卻都跑去關心他那些私人生活的作風問題呢?除了朱培慶擔任公職30年來建樹頗多,盡忠持重,大家不忍多加追究之外,這裏還有一個更廣闊的社會背景。且以美國戰後兩次著名的彈劾總統案為例,第一次是尼克遜,第二次是克林頓。在尼克遜案裏,彈劾的理由分別是他隱瞞水門事件的竊聽內情,以及動用中央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等國家機器去針對政敵;在克林頓案裏,彈劾的理由則是他在和萊溫斯基的性醜聞上公然撒謊。
任何人都能明顯地看出,尼克遜所犯的罪行要比克林頓嚴重多了,他濫用職權破壞了美國的國家體制,而克林頓犯的卻是一個嚴格來講與公眾無關的「私德」錯誤。為何在短短20多年間,美國議會彈劾總統的理由會有這麼大的差別呢?
首先,從美國開始,最近30年來世界上許多地方的社會氣氛都有道德保守化的傾向,公眾對道德問題的興趣愈來愈濃厚。香港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與性有關的議題近來動不動就成了社會分歧的引爆點。更準確地說,這還不是道德的保守,而是道德的偏向。因為我們雖然很關心包括政客在內的公眾人物有沒有嫖妓,有沒有婚外情;但卻從不理會他們有沒有同情心,是否仁善公正。對一些力倡道德重建的團體來講,一個政治家是同性戀的罪惡甚至比他毫不關懷弱勢群體的麻木不仁還要重。一個議員可以言而無信,實際投票結果與他事前所言截然兩樣;但他卻絕對不能有婚外性行為,彷彿他的性生活和公眾更有關係似的。莫非只有性才是道德領域的議題嗎?
其次,媒體的瑣碎化與相應的「政治化妝術」(spin)也有一定程度的責任。報刊雜誌固然愈來愈喜歡政治人物的小故事,說說他們放假去何處旅行,孩子又在什麼地方上學工作。同時政治人物也愈來愈不介意公開一點自己的私生活,好營造一個立體的人格形象,讓百姓覺得他很親民。加起來的效果就是把公眾視線從更嚴肅的政治議題轉向至政客的個人身上,如果今天的政客比從前少了私隱,狗仔隊像追蹤明星一樣跟隨他們,這也實在是大勢所趨,咎由自取。
香港勝在傳媒監察
說回中國政治的現實。我們歷來就很關心政治人物的道德操守,直到今天,中央政府仍不時三令五申,要官員端正品行,可是各級幹部腐敗失德的事跡還是層出不窮。原因之一是許多品德的要求陳義過高,沒有從官員實際擁佔的職權出發,反而像是要先找一個君子才請他當官似的,非常不切實際。更重要的是這些道德要求沒有被翻譯變化成具體的制度制約,根本就難以操作。例如我們都不想再看見官員為了一己私慾就大興土木,為自己修築豪華辦公樓,為地方鋪張大而無當的形象工程,可叫他們放棄浮誇的作風就管用了嗎?其實這並不是什麼品德的問題,而是預算如何編訂如何管控的權力監督的問題;與其奢言道德,還不如貫徹分權制衡的精神。
說回中國政治的現實。我們歷來就很關心政治人物的道德操守,直到今天,中央政府仍不時三令五申,要官員端正品行,可是各級幹部腐敗失德的事跡還是層出不窮。原因之一是許多品德的要求陳義過高,沒有從官員實際擁佔的職權出發,反而像是要先找一個君子才請他當官似的,非常不切實際。更重要的是這些道德要求沒有被翻譯變化成具體的制度制約,根本就難以操作。例如我們都不想再看見官員為了一己私慾就大興土木,為自己修築豪華辦公樓,為地方鋪張大而無當的形象工程,可叫他們放棄浮誇的作風就管用了嗎?其實這並不是什麼品德的問題,而是預算如何編訂如何管控的權力監督的問題;與其奢言道德,還不如貫徹分權制衡的精神。
比起內地,香港或許勝在相對自由的傳媒;但是說到官員道德水平的準則,大家在觀念上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對政治人物操守的要求有多空泛,這條路就有多遠。
梁文道 牛棚書院院長
Vic - 不要扼殺台灣的足球運動
2007年7月21日
看到中山足球場要封館三年的消息,真為台灣熱愛足球運動的人感到非常的悲哀。為規劃什麼「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就真有必要將國內唯一專用足球場封閉三年嗎?不支持足球運動也就算了,真要趕盡殺絕嗎?
足球在台灣是弱勢運動,這是事實,但基於尊重diversity,各位權力在手的長官們,不要扼殺掉這個運動好嗎?讓它保留一絲生存發展的希望,或許有一天,台灣人也會真正明白,這個全球最受歡迎的運動魅力何在。我說的不是每四年一次在巨大商業利益的推動下,湊熱鬧地瘋世界盃,而是真正讓足球在台灣紮根,讓這運動在小學、中學及大學遍地開花,讓國民從真正參與足球運動中享受健康團隊運動的樂趣,培養對這運動的愛好與熱情。時機成熟,還可以發展本地職業聯賽。而再長期而言,台灣以足球在亞洲以至世界級比賽上為世人所知,也並非遙不可及的夢。不要忘了,不到二十年前,日本足球的水平比中國大陸還要差,但現在日本已是公認的亞洲足球強國,與韓國平起平坐,即使面對歐洲或南美強隊,亦有一拼的實力。
只是日本及韓國人做事,一般都是認定目標就認真盡力去做,they mean business。而台灣呢?還記得去年世界盃正熱時,我們的總統也來湊熱鬧,消費一下這個他完全不關心的運動嗎?總統在他的電子報說,可以考慮派數十位青少年去足球強國如巴西學藝十年,諸如此類,台灣就有希望培養出一隊有實力進軍世界盃的足球隊。
別罵我無聊,還去提這種無聊政客的天方夜譚。只是,今天看到中山足球場要關三年,我很自然就想起了這件事。
各位在冷漠的環境中仍熱心參與,為延續足球運動在台灣的命脈默默努力的朋友們,你們是可愛又可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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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足球場 封館三年
台灣蘋果日報 2007年7月21日
【楊桂華、陳揚盛╱台北報導】為配合二○一○年舉辦的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北市中山足球場將於明年七月起封館三年,全國足球協會痛斥,中山足球場是國內唯一專用足球場,封館將阻礙台灣足球發展。
足協憂喪失練習場地台
北市體育處處長梁永斐受訪表示,中山足球場明年七月一日起,將改由建設局規劃二○一○年舉辦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屆時若足球球員想練習,可改至大佳河濱公園等地練習。
全國足球協會秘書長林德嘉表示,中山足球場是國內唯一專業足球賽事場地,如今教育局計劃明年起封館三年,會讓足球員喪失練習地方,而據國際足球總會規定,許多國際比賽都採主客場方式進行,封館恐使台灣喪失足球總會的會員資格。
年初才斥資整理草皮
對於北市體育處要足球員到大佳河濱公園練習的說法,林德嘉反批,大佳河濱公園無看台、沒球員休息室等,不符合國際賽事標準。
目前經營中山足球場的希望基金會執行長鄭樹恩也說,今年一月才花四百萬元整理草皮,草皮錢等於白白被浪費掉了。
中山足球場小檔案
成立時間:1989年
面積:55000 平方公尺
封館時程:明年7月~2011年6月,封館3年,供花卉博覽會使用
功能:為國內唯一專業足球賽事場地,有2萬個座位席
資料來源:希望基金會
2007年7月18日 星期三
聯合報社論 - 和解共生:每個台灣人皆有作台灣人的權利!
2007.07.18
民主選舉與文革及納粹運動的根本不同之處,即在文革否定了他人作為「國民」的平等權利,納粹運動則甚至否定他人作為「人」的權利。現在的問題是,台灣的政治危機已近乎此:看不順眼就說你不是台灣人,甚至稱你「中國豬」而否定你是「人」;與你競選就指你是「外來政權」;不肯行憲守憲就說自己修的憲法是烏魯木齊;無能治理國家就否定中華民國而揚言另建台灣共和國;自己把台灣撕扯得四分五裂然後就說台灣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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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主張和解共生。因此國人可以對他有一最起碼的期待,希望他能尊重每一個台灣人都有作為台灣人的權利。
民進黨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即使依此定義,則所有中華民國國民皆是台灣人,所有台灣人亦是中華民國國民。
謝長廷與馬英九所持同是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若謝長廷是台灣人,馬英九當然也是。民進黨與中國國民黨皆註冊為中華民國的政黨,若民進黨是「本土政黨」,國民黨亦不是「外來政黨」。同理,支持謝長廷與支持民進黨者是中華民國國民,是台灣人;則支持馬英九與支持國民黨者亦是中華民國國民,是台灣人。
罪刑法定,若要褫奪任何人作為中華民國國民的資格,或剝奪其作為台灣人的權利,即必須根據明文的法律,經由法院的判決始可。謝長廷不可逕自宣判任何人不是台灣人,馬英九亦不可逕自宣判任何人不是中華民國國民。唯有在此一起碼的基礎上,始能談民主政治、法治政治,與政黨政治。畢竟,我們現在進行的是在民主憲政下政黨競爭的平等選舉,而不是文化大革命,因此沒有人可以被打成黑五類或反革命分子;民主憲政下的政黨競爭也不是納粹運動,因此沒有人可以自封為「台灣的亞利安人」,亦沒有人可以被打成「台灣的猶太人」。
其實,近年有極多的專家學者警告指出,台灣的民主憲政與政黨政治,已有文革化及納粹運動化的傾向。謝長廷對此頗有警覺,因此他反對「民主內戰」,主張和解共生。民主選舉與文革及納粹運動的根本不同之處,即在文革否定了他人作為「國民」的平等權利,納粹運動則甚至否定他人作為「人」的權利。現在的問題是,台灣的政治危機已近乎此:看不順眼就說你不是台灣人,甚至稱你「中國豬」而否定你是「人」;與你競選就指你是「外來政權」;不肯行憲守憲就說自己修的憲法是烏魯木齊;無能治理國家就否定中華民國而揚言另建台灣共和國;自己把台灣撕扯得四分五裂然後就說台灣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
以上這些「宣判」,皆沒有憲法或法律的根據,亦未經法院依正當程序作出判決。只消陳水扁說「四要一沒有」,「中華民國」就成了必欲滅之而後快;只消游錫堃說施明德是中共同路人,施明德就失去了作為台灣人的權利;如今又聞謝長廷指馬英九為「外來政權」,馬英九及其支持者亦皆成了「非台灣人」。若依這個標準,蔣經國、孫運璿、李國鼎等亦皆是中共同路人,也都是賣台集團。
因為,如今所謂「台灣人/非台灣人」的區別標準,根本不在種族與血緣的差異,而完全是一種政治標籤。民進黨批發的政治標籤無非:支持台獨,就是台灣人;不支持台獨,就不是台灣人。支持民進黨,就是台灣人;不支持就不是。支持貪腐的陳水扁,就是台灣人;不支持就不是。支持謝長廷選總統,就是台灣人;支持馬英九就不是台灣人,就是中共同路人,就是賣台集團。
這樣的政治操作,將使「民主內戰」變質為「敵國交戰」。若用謝長廷的語言來說,台灣非但不是菩薩道,簡直已成修羅場。台灣不僅已被分裂成兩個國家「本土政權/外來政權」,甚至台灣亦將惡質化為沒有「國民」的阿鼻地獄;中華民國國民不認同台灣共和國,台灣共和國國民欲推翻中華民國,於是所有的台灣人皆失去了作為「國民」的身分與權利。這樣的政治操作,不僅是在分裂國家,更簡直欲使「國民」的身分與內涵徹底空洞化與虛無化。二千三百萬人如同喪失國家認同及國民內涵的冤魂,相互仇恨,相互殘殺。試問:這究竟是天堂菩薩道,或其實是地獄修羅場?
這次選舉是在民主憲政下進行的政黨競爭,不是文革,也不是納粹運動;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中華民國國民,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台灣人,任何人皆不可剝奪任何人作為中華民國國民與作為台灣人的權利。
謝長廷主張和解共生,理應期待他為二千三百萬台灣人作出實踐其理念的正確示範:尊重每一個台灣人作台灣人的權利!
【2007/07/18 聯合報】
民主選舉與文革及納粹運動的根本不同之處,即在文革否定了他人作為「國民」的平等權利,納粹運動則甚至否定他人作為「人」的權利。現在的問題是,台灣的政治危機已近乎此:看不順眼就說你不是台灣人,甚至稱你「中國豬」而否定你是「人」;與你競選就指你是「外來政權」;不肯行憲守憲就說自己修的憲法是烏魯木齊;無能治理國家就否定中華民國而揚言另建台灣共和國;自己把台灣撕扯得四分五裂然後就說台灣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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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主張和解共生。因此國人可以對他有一最起碼的期待,希望他能尊重每一個台灣人都有作為台灣人的權利。
民進黨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即使依此定義,則所有中華民國國民皆是台灣人,所有台灣人亦是中華民國國民。
謝長廷與馬英九所持同是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若謝長廷是台灣人,馬英九當然也是。民進黨與中國國民黨皆註冊為中華民國的政黨,若民進黨是「本土政黨」,國民黨亦不是「外來政黨」。同理,支持謝長廷與支持民進黨者是中華民國國民,是台灣人;則支持馬英九與支持國民黨者亦是中華民國國民,是台灣人。
罪刑法定,若要褫奪任何人作為中華民國國民的資格,或剝奪其作為台灣人的權利,即必須根據明文的法律,經由法院的判決始可。謝長廷不可逕自宣判任何人不是台灣人,馬英九亦不可逕自宣判任何人不是中華民國國民。唯有在此一起碼的基礎上,始能談民主政治、法治政治,與政黨政治。畢竟,我們現在進行的是在民主憲政下政黨競爭的平等選舉,而不是文化大革命,因此沒有人可以被打成黑五類或反革命分子;民主憲政下的政黨競爭也不是納粹運動,因此沒有人可以自封為「台灣的亞利安人」,亦沒有人可以被打成「台灣的猶太人」。
其實,近年有極多的專家學者警告指出,台灣的民主憲政與政黨政治,已有文革化及納粹運動化的傾向。謝長廷對此頗有警覺,因此他反對「民主內戰」,主張和解共生。民主選舉與文革及納粹運動的根本不同之處,即在文革否定了他人作為「國民」的平等權利,納粹運動則甚至否定他人作為「人」的權利。現在的問題是,台灣的政治危機已近乎此:看不順眼就說你不是台灣人,甚至稱你「中國豬」而否定你是「人」;與你競選就指你是「外來政權」;不肯行憲守憲就說自己修的憲法是烏魯木齊;無能治理國家就否定中華民國而揚言另建台灣共和國;自己把台灣撕扯得四分五裂然後就說台灣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
以上這些「宣判」,皆沒有憲法或法律的根據,亦未經法院依正當程序作出判決。只消陳水扁說「四要一沒有」,「中華民國」就成了必欲滅之而後快;只消游錫堃說施明德是中共同路人,施明德就失去了作為台灣人的權利;如今又聞謝長廷指馬英九為「外來政權」,馬英九及其支持者亦皆成了「非台灣人」。若依這個標準,蔣經國、孫運璿、李國鼎等亦皆是中共同路人,也都是賣台集團。
因為,如今所謂「台灣人/非台灣人」的區別標準,根本不在種族與血緣的差異,而完全是一種政治標籤。民進黨批發的政治標籤無非:支持台獨,就是台灣人;不支持台獨,就不是台灣人。支持民進黨,就是台灣人;不支持就不是。支持貪腐的陳水扁,就是台灣人;不支持就不是。支持謝長廷選總統,就是台灣人;支持馬英九就不是台灣人,就是中共同路人,就是賣台集團。
這樣的政治操作,將使「民主內戰」變質為「敵國交戰」。若用謝長廷的語言來說,台灣非但不是菩薩道,簡直已成修羅場。台灣不僅已被分裂成兩個國家「本土政權/外來政權」,甚至台灣亦將惡質化為沒有「國民」的阿鼻地獄;中華民國國民不認同台灣共和國,台灣共和國國民欲推翻中華民國,於是所有的台灣人皆失去了作為「國民」的身分與權利。這樣的政治操作,不僅是在分裂國家,更簡直欲使「國民」的身分與內涵徹底空洞化與虛無化。二千三百萬人如同喪失國家認同及國民內涵的冤魂,相互仇恨,相互殘殺。試問:這究竟是天堂菩薩道,或其實是地獄修羅場?
這次選舉是在民主憲政下進行的政黨競爭,不是文革,也不是納粹運動;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中華民國國民,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台灣人,任何人皆不可剝奪任何人作為中華民國國民與作為台灣人的權利。
謝長廷主張和解共生,理應期待他為二千三百萬台灣人作出實踐其理念的正確示範:尊重每一個台灣人作台灣人的權利!
【2007/07/18 聯合報】
2007年7月13日 星期五
黃榮堅、李佳玟 - 有罪推定,讓人難安
中國時報 2007.07.13
我們無法回答蘇建和三人是不是「真的有做」,但可確知的是,從判決書來看,本案的證據太過薄弱,要用這樣的證據判這三個人殺人罪,違反我們的專業,也違背我們的良心,更讓我們擔憂未來法院是不是不需要足夠的證據就可以定一個人的罪,只為了要給大眾與被害人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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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無法回答蘇建和三人是不是「真的有做」,但可確知的是,從判決書來看,本案的證據太過薄弱,要用這樣的證據判這三個人殺人罪,違反我們的專業,也違背我們的良心,更讓我們擔憂未來法院是不是不需要足夠的證據就可以定一個人的罪,只為了要給大眾與被害人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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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問起要不要參加蘇案平反的連署,作為法律人,我們有些猶豫,因為還沒看過判決,也從未接觸過蘇建和案的卷宗。不過,在閱讀本次蘇案的有罪判決書之後,作為法律人的我們實在很難再沉默。這份充斥著「有罪推定」邏輯的判決,讓人寢食難安。如果說有罪判決必須做到讓被告啞口無言,俯首認罪,在蘇案中,我們看不到具有力道的指控。我們只看到,法院花了非常多時間在論證被告的反證為何不成立,建構被告罪狀的積極證據卻十分薄弱。法院的邏輯顯然是:因為被告反證不成立,所以被告有罪。
在刑事程序中,被告被預設無罪,法院的心證必須從零開始,檢察官有義務在審判庭上提出所有能夠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法院僅能在這些證據上累積心證,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必須充足到「沒有存在被告還是有可能無罪的合理懷疑」,法院才能判被告有罪。在此結構下,只要在經驗上無法否定辯方反證有成立的可能性,而且這個可能性是合理的,不是硬拗的,那麼法院還是必須判被告無罪。但在概念上必須釐清的是,即便被告所提的反證不成立,也不代表被告有罪,重點還是檢察官是否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被告有罪)。
以此檢視法院的判決,可以發現:除了自白之外,法院並無其他可以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即便採納國內鑑識結果,認為是多人多刀,法院並沒有交代這多人多刀跟蘇建和三人有何關係,多人行兇不一定就是蘇建和三人。同樣的,法院認定蘇建和三人利用菜刀行兇,提供的理由是「菜刀上有被害人的毛髮、共犯王文孝的指紋,以及蘇建和三人曾在自白中提到菜刀」。在我們看來,這樣的證據只能證明王文孝持菜刀殺人,至於蘇建和三人的部分,還是只有自白。可以追問的是:究竟是菜刀是在被告住居所搜到?還是菜刀上有這三人的指紋或是DNA?法院為何選擇性地相信被告此部分的自白?只因此部分對被告不利?法院決定自白可信與不可信的客觀基準究竟在哪裡?
依此檢視法院的論證,可發現法院定蘇建和三人的罪自始環繞在自白上。姑且不論被告的自白是否出於刑求至今仍有相當大的爭議,刑事訴訟法明白規定法院不得僅依據被告自白來定罪。在此情況下,被告的不在場證明、共犯王文孝當時是否吸食安非他命,甚至是李昌鈺的鑑識意見是否可信都不重要,原因在於,除了被告與共犯自白,並沒有其他證據真的能證明蘇建和三人有罪。
或許還是有人要說,只憑判決,我們怎麼知道被告是不是真的無罪。我們想說的是,法官若不能在判決上提出讓人信服的理由,只能以「你沒看過卷宗,所以你不知道…」來面對批評,說實話,這樣的司法水準讓我們恐懼。我們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斷,法官之所以提不出更多的證據,是因為有罪證據真的就只有那麼一點點?還是法官認為有沒有證據不重要,自白才是一切?
有些人的心裡或許存在一絲猶豫,懷疑蘇建和三人或許是真兇,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的法官、檢察官執著地認定他們三人有罪。問題是,在程序上我們不能讓這一絲擔憂轉化成有罪判決。姑且不論我們說實在也拿不出更多的證據支持這些擔憂,如果我們的直覺錯了怎麼辦?如果讓法官的直覺與正義感凌駕刑事訴訟程序所有的原理原則,那麼這樣的刑事訴訟程序,到底離正義越近,還是越來越遠?
我們無法回答蘇建和三人是不是「真的有做」,但可確知的是,從判決書來看,本案的證據太過薄弱,要用這樣的證據判這三個人殺人罪,違反我們的專業,也違背我們的良心,更讓我們擔憂未來法院是不是不需要足夠的證據就可以定一個人的罪,只為了要給大眾與被害人一個交代。我們認同連署書上針對刑事程序的主張,我們也認為,此一連署並非是想要在實體上左右法院的判決,而是要求法院重視正當法律程序,我們因此參與死囚平反連署,我們也呼籲所有看過判決書的人一起加入。
(黃榮堅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學教授,李佳玟為成功大學法律系刑事法學副教授)
2007年7月7日 星期六
梁文道 - 政府錯過了回歸10周年的機會
2007年7月5日
整套回歸10周年紀念活動的本質,用最簡單甚至粗糙的話講,那就是媚上謝恩。
回歸10年了,我們香港人沒有一天不聽教訓,總有人說我們太不了解國情,要多多認識進而認同祖國。可是反過來看,內地百姓又有多了解港情?他們又有多認同香港也是中國的一部分呢?如果林瑞麟局長領導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下過工夫蒐集內地報刊、網絡和各種傳媒報道,從裏面分析出內地人民對香港的印象的話;應當不難發現他們對香港的認識仍然相當浮淺甚至有誤。特區政府從來不關心這個問題,駐京辦也無心無力去改善這種情況,於是唯一在內地宣傳香港的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就是「旅遊發展局」了。所以我們完全不用訝異,很多人至今仍然以為香港無非就是個專門用來吃喝玩樂的資本主義天堂。
這條路線背後的心態何其閉塞內向,把回歸10周年單向地變成了香港人關起門來自己取樂的派對。從肉麻當有趣的「香港始終有你」系列廣告,到足球比賽、花車巡遊,再到大型文藝晚會,這些活動全是自己人對自己人喊話的娛樂式政治教育。其目的就是要大家感到今天應該很高興,然後再讓中央和全國百姓看我們高興歡快的模樣。
---------------------------------
【明報專訊】今年的7.1遊行,警方先是重重設限,務求壓縮遊行的壯觀效果,使之及早結束,不要耽誤晚上煙花表演的正事;到了不能如願的時候,就乾脆派出便衣臥底,裝作遊行糾察,催促市民走快兩步。這個小動作巧合卻又必然地說明了整套回歸10周年紀念活動的本質,用最簡單甚至粗糙的話講,那就是媚上謝恩。
替官方設想,要紀念回歸10周年,大抵有兩種做法。一種是把基調定為慶祝,營造一片市面繁華,人人歡欣鼓舞的榮景;而且還要把慶祝的焦點集中在感謝中央大力支持這一點,讓大家發現要是沒有中央政府的鼎力相助,香港就不會有如今這般好辰光。至於另一種呢,我們也就別要求政府搞什麼反思自省的智性工作了,但它如果真心覺得今天的香港成就非凡,那它是不是可以將重點放在對外宣傳這些成就上頭呢?
事後看來,特區政府明顯地採取了第一條路線,到處支持載歌載舞的歡慶活動。而大熊貓與國寶展覽則具體地彰顯了什麼叫做中央支持(順帶一提,難得來港的《清明上河圖》長卷在展出的時候竟然被主事者捲起兩端,使市民不得盡窺全豹),胡錦濤主席的親臨更是最最重要的「中央重視」。為了把握好歡慶和謝恩的主調,像遊行這類市民自發的異議活動自然是要讓路的了。
這條路線背後的心態何其閉塞內向,把回歸10周年單向地變成了香港人關起門來自己取樂的派對。從肉麻當有趣的「香港始終有你」系列廣告,到足球比賽、花車巡遊,再到大型文藝晚會,這些活動全是自己人對自己人喊話的娛樂式政治教育。其目的就是要大家感到今天應該很高興,然後再讓中央和全國百姓看我們高興歡快的模樣。
說它閉塞內向,是因為政府本來可以更大膽更進取,將紀念回歸10周年變成十年一遇的城市形象宣傳的絕佳機會;而這宣傳的對象不是外人,正是所有內地百姓。就算限於官方理由,不能完全把香港的真實景況陳現人前,至少也可以展示它自信美好的一面吧?
回歸10年了,我們香港人沒有一天不聽教訓,總有人說我們太不了解國情,要多多認識進而認同祖國。可是反過來看,內地百姓又有多了解港情?他們又有多認同香港也是中國的一部分呢?如果林瑞麟局長領導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下過工夫蒐集內地報刊、網絡和各種傳媒報道,從裏面分析出內地人民對香港的印象的話;應當不難發現他們對香港的認識仍然相當浮淺甚至有誤。特區政府從來不關心這個問題,駐京辦也無心無力去改善這種情況,於是唯一在內地宣傳香港的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就是「旅遊發展局」了。所以我們完全不用訝異,很多人至今仍然以為香港無非就是個專門用來吃喝玩樂的資本主義天堂。
不要小看這種無知與誤會,它帶來的結果可以是很嚴重的。有一些在內地市面流通的書籍竟然說港英政府曾經致力於推動港人效忠英國王室,認同自己是英國人。所有經歷過殖民時期的市民都曉得這個描述離事實遠甚,但內地的讀者卻不知情,他們會不會就此認為久經殖民的香港人其心果然可疑呢?難怪每回有一絲半點的香港民主爭論消息傳進了內地,都有內地網民抨擊香港民主派死抱外國人的大腿抗拒回歸了。對於這類不公平的認識,政府是樂見其成還是覺得有澄清緩解的需要呢?
去城市生活定居是中國社會發展的大勢,所以內地有許多民間機構喜歡弄些城市排行榜出來,比較全國各大城市的經濟、環境、文化和生活水平。直到一兩年前,香港還很難出現在這類榜單之上,不知就裏的話,香港讀者很容易以為香港的環保工作比起重慶和武漢還不如。其實香港不上榜的理由是主辦者根本沒把香港算進中國城市的行列。我們不是10年前就回歸了嗎?香港難道不是「中國最現代化的國際大都會」嗎?為什麼香港在那麼多人的心目中還不是中國城市的一員呢?說到內地對香港的認同,最好玩的莫過於中央領導左一句「香港同胞」右一句「香港同胞」了。表面上看,「同胞」二字是用在自己人身上的;實際上,它又很矛盾地點出了被稱作「同胞」的這群人還不算徹底的自己人。要不,我們何時見過胡錦濤把北京市民稱作「北京同胞」,叫上海人為「上海同胞」呢?回歸絕對不是單方面的認祖歸宗,而是雙向的溝通與互容。
特區政府本來該做的,就是把握回歸10周年的契機,趁人家對香港還有點興趣,去規劃一些宣傳公關活動,刷新香港的形象;讓人發現在「旅遊天堂」之外,香港還有別的好東西。其實它平常就該留心這個問題,分析研究內地人心目中的香港是副什麼模樣,然後重點地針對若干關節製造宣傳攻勢。但它現在卻選擇了最保守最內向的慶祝活動,似乎是為了向上頭交差,讓胡錦濤他老人家感到不枉此行,瞧香港人這股愛國熱情,瞧香港的繁榮安定。
好在今天的內地傳媒與10年前大有不同,他們紛紛來到香港報道回歸10周年,去的不是官方派對式活動,而是走進街頭巷尾,力求探索真實的港情。總體而言,雖然他們也有批評,也有很多負面的觀察,但大致上還是叫好的。可是這個好和特區政府所極力營造的好卻很不一樣,他們當然看到了香港在很多方面的秩序、專業與法治,但也看到了(比內地要好的)言論自由與學術自由。正是這批鋪天蓋地的報道和專輯,讓我們重新發現了香港對中國的價值,它不只能替國家生金蛋,更是一面制度建設和社會變革的鏡子。這些媒體當然比特區政府更了解內地人民想在香港身上看到什麼,又需要看到些什麼。比起政府花去一大筆錢炮製出來的「香港大轟炸」(也就是煙花表演與加強版的「幻彩詠香江」),他們更想參觀的或許是警方致力打壓的7.1大遊行。
我們並不奢望政府能夠把遊行示威當做香港的賣點(中聯辦主任高祀仁回應7.1遊行,照例把它說成一國兩制落實的證明。看來民間人權陣線應該向政府申請資助,把7.1遊行列入慶賀回歸10周年的活動),但與其只在北京首都博物館辦一個展覽,何不製作一組面向全國,標榜香港法治健全甚至政府服務效率等種種香港優勢的廣告呢?這應該比呆在香港推銷「香港始終有你」划算得多。
梁文道
牛棚書院院長
整套回歸10周年紀念活動的本質,用最簡單甚至粗糙的話講,那就是媚上謝恩。
回歸10年了,我們香港人沒有一天不聽教訓,總有人說我們太不了解國情,要多多認識進而認同祖國。可是反過來看,內地百姓又有多了解港情?他們又有多認同香港也是中國的一部分呢?如果林瑞麟局長領導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下過工夫蒐集內地報刊、網絡和各種傳媒報道,從裏面分析出內地人民對香港的印象的話;應當不難發現他們對香港的認識仍然相當浮淺甚至有誤。特區政府從來不關心這個問題,駐京辦也無心無力去改善這種情況,於是唯一在內地宣傳香港的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就是「旅遊發展局」了。所以我們完全不用訝異,很多人至今仍然以為香港無非就是個專門用來吃喝玩樂的資本主義天堂。
這條路線背後的心態何其閉塞內向,把回歸10周年單向地變成了香港人關起門來自己取樂的派對。從肉麻當有趣的「香港始終有你」系列廣告,到足球比賽、花車巡遊,再到大型文藝晚會,這些活動全是自己人對自己人喊話的娛樂式政治教育。其目的就是要大家感到今天應該很高興,然後再讓中央和全國百姓看我們高興歡快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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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年的7.1遊行,警方先是重重設限,務求壓縮遊行的壯觀效果,使之及早結束,不要耽誤晚上煙花表演的正事;到了不能如願的時候,就乾脆派出便衣臥底,裝作遊行糾察,催促市民走快兩步。這個小動作巧合卻又必然地說明了整套回歸10周年紀念活動的本質,用最簡單甚至粗糙的話講,那就是媚上謝恩。
替官方設想,要紀念回歸10周年,大抵有兩種做法。一種是把基調定為慶祝,營造一片市面繁華,人人歡欣鼓舞的榮景;而且還要把慶祝的焦點集中在感謝中央大力支持這一點,讓大家發現要是沒有中央政府的鼎力相助,香港就不會有如今這般好辰光。至於另一種呢,我們也就別要求政府搞什麼反思自省的智性工作了,但它如果真心覺得今天的香港成就非凡,那它是不是可以將重點放在對外宣傳這些成就上頭呢?
事後看來,特區政府明顯地採取了第一條路線,到處支持載歌載舞的歡慶活動。而大熊貓與國寶展覽則具體地彰顯了什麼叫做中央支持(順帶一提,難得來港的《清明上河圖》長卷在展出的時候竟然被主事者捲起兩端,使市民不得盡窺全豹),胡錦濤主席的親臨更是最最重要的「中央重視」。為了把握好歡慶和謝恩的主調,像遊行這類市民自發的異議活動自然是要讓路的了。
這條路線背後的心態何其閉塞內向,把回歸10周年單向地變成了香港人關起門來自己取樂的派對。從肉麻當有趣的「香港始終有你」系列廣告,到足球比賽、花車巡遊,再到大型文藝晚會,這些活動全是自己人對自己人喊話的娛樂式政治教育。其目的就是要大家感到今天應該很高興,然後再讓中央和全國百姓看我們高興歡快的模樣。
說它閉塞內向,是因為政府本來可以更大膽更進取,將紀念回歸10周年變成十年一遇的城市形象宣傳的絕佳機會;而這宣傳的對象不是外人,正是所有內地百姓。就算限於官方理由,不能完全把香港的真實景況陳現人前,至少也可以展示它自信美好的一面吧?
回歸10年了,我們香港人沒有一天不聽教訓,總有人說我們太不了解國情,要多多認識進而認同祖國。可是反過來看,內地百姓又有多了解港情?他們又有多認同香港也是中國的一部分呢?如果林瑞麟局長領導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下過工夫蒐集內地報刊、網絡和各種傳媒報道,從裏面分析出內地人民對香港的印象的話;應當不難發現他們對香港的認識仍然相當浮淺甚至有誤。特區政府從來不關心這個問題,駐京辦也無心無力去改善這種情況,於是唯一在內地宣傳香港的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就是「旅遊發展局」了。所以我們完全不用訝異,很多人至今仍然以為香港無非就是個專門用來吃喝玩樂的資本主義天堂。
不要小看這種無知與誤會,它帶來的結果可以是很嚴重的。有一些在內地市面流通的書籍竟然說港英政府曾經致力於推動港人效忠英國王室,認同自己是英國人。所有經歷過殖民時期的市民都曉得這個描述離事實遠甚,但內地的讀者卻不知情,他們會不會就此認為久經殖民的香港人其心果然可疑呢?難怪每回有一絲半點的香港民主爭論消息傳進了內地,都有內地網民抨擊香港民主派死抱外國人的大腿抗拒回歸了。對於這類不公平的認識,政府是樂見其成還是覺得有澄清緩解的需要呢?
去城市生活定居是中國社會發展的大勢,所以內地有許多民間機構喜歡弄些城市排行榜出來,比較全國各大城市的經濟、環境、文化和生活水平。直到一兩年前,香港還很難出現在這類榜單之上,不知就裏的話,香港讀者很容易以為香港的環保工作比起重慶和武漢還不如。其實香港不上榜的理由是主辦者根本沒把香港算進中國城市的行列。我們不是10年前就回歸了嗎?香港難道不是「中國最現代化的國際大都會」嗎?為什麼香港在那麼多人的心目中還不是中國城市的一員呢?說到內地對香港的認同,最好玩的莫過於中央領導左一句「香港同胞」右一句「香港同胞」了。表面上看,「同胞」二字是用在自己人身上的;實際上,它又很矛盾地點出了被稱作「同胞」的這群人還不算徹底的自己人。要不,我們何時見過胡錦濤把北京市民稱作「北京同胞」,叫上海人為「上海同胞」呢?回歸絕對不是單方面的認祖歸宗,而是雙向的溝通與互容。
特區政府本來該做的,就是把握回歸10周年的契機,趁人家對香港還有點興趣,去規劃一些宣傳公關活動,刷新香港的形象;讓人發現在「旅遊天堂」之外,香港還有別的好東西。其實它平常就該留心這個問題,分析研究內地人心目中的香港是副什麼模樣,然後重點地針對若干關節製造宣傳攻勢。但它現在卻選擇了最保守最內向的慶祝活動,似乎是為了向上頭交差,讓胡錦濤他老人家感到不枉此行,瞧香港人這股愛國熱情,瞧香港的繁榮安定。
好在今天的內地傳媒與10年前大有不同,他們紛紛來到香港報道回歸10周年,去的不是官方派對式活動,而是走進街頭巷尾,力求探索真實的港情。總體而言,雖然他們也有批評,也有很多負面的觀察,但大致上還是叫好的。可是這個好和特區政府所極力營造的好卻很不一樣,他們當然看到了香港在很多方面的秩序、專業與法治,但也看到了(比內地要好的)言論自由與學術自由。正是這批鋪天蓋地的報道和專輯,讓我們重新發現了香港對中國的價值,它不只能替國家生金蛋,更是一面制度建設和社會變革的鏡子。這些媒體當然比特區政府更了解內地人民想在香港身上看到什麼,又需要看到些什麼。比起政府花去一大筆錢炮製出來的「香港大轟炸」(也就是煙花表演與加強版的「幻彩詠香江」),他們更想參觀的或許是警方致力打壓的7.1大遊行。
我們並不奢望政府能夠把遊行示威當做香港的賣點(中聯辦主任高祀仁回應7.1遊行,照例把它說成一國兩制落實的證明。看來民間人權陣線應該向政府申請資助,把7.1遊行列入慶賀回歸10周年的活動),但與其只在北京首都博物館辦一個展覽,何不製作一組面向全國,標榜香港法治健全甚至政府服務效率等種種香港優勢的廣告呢?這應該比呆在香港推銷「香港始終有你」划算得多。
梁文道
牛棚書院院長
蔡子強 - 等待果陀
2007年7月5日
【明報專訊】作者為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愛爾蘭劇作家貝克特(Samuel Beckett)曾撰寫過一套著名話劇《等待果陀》(Waiting for Godot),被譽為史上第一套廣為人知的「荒誕劇」。
劇中兩位主角,愛斯特拉岡(Estragon)和弗拉季米爾(Vladimir),在一個路口,一直等待一位叫果陀的人。可惜,這是一場注定毫無結果的等待,果陀由始至終都沒有出現。
當第一幕結束時,一位小男孩跑來報信,說果陀今天是不會來的了,所以請他們且多加忍耐,到了明天果陀一定會來。於是兩位主角且回家休息,重新整裝,抖擻精神,待至明日,再滿懷期望的重新出發。但到了第二幕,幾乎一切照舊,兩位主角繼續癡癡的等,到了結尾時,男孩再次出現,再次報信說果陀今天不來明天才來。於是兩人及觀眾,再一次失望,再一次受到愚弄。
可以想像,如果這套話劇有N幕的話,同樣的劇情會N次的上演。悲哀得徹底,荒謬得徹底。
為什麼兩位主角要等待果陀呢﹖因為他們把自己的命運、自己的前路,全繫在果陀身上,深信可以藉此得到救贖。所以儘管累得要命,他們還是要等下去,別的都擱在一旁,等待果陀成了生活的唯一內容,但結果亦因此,劇中什麼也沒有發生,內容空空洞洞。
我們或許可以不屑兩位主角的守株待兔,冥頑不靈,但他們在等待中所表現出的極大耐性,又何嘗不像是一幕「希臘悲劇」,對天意弄人,對無奈的等待、無盡的煎熬,作出最強烈的控訴。
但現實生活中,有比起《等待果陀》更為荒謬的荒誕劇。
打從80年代,中英簽署《聯合聲明》開始,香港便開展了有關民主化的辯論。我記得當時好些「德高望重」的本地愛國大老,苦口婆心、語重心長的勸告我們,九七回歸是歷史性創舉,當中帶有很多的不確定性,所以且讓大家先站穩陣腳,待10年後到2007,大家才實踐民主和普選,那還不遲。
結果大家乖乖的等了10年之後,他們又搬出另外一些理由,說今天普選未是時候,明天普選一定會來。讓人以為是電視錄影帶的簡單回帶重複。昨天的承諾,大家恍如失憶的,再沒有人提起。
「荒誕劇」
香港社會亦因為無休止的普選爭拗而停滯不前,別的急待之社會改革亦被拖累,變得空空洞洞。整個社會只能交上一張白卷,被其他東亞國家,以至祖國神州,慢慢拋離在後。
到了《等待果陀》一劇的結尾,終於出現了一絲變化,主角之一的愛斯特拉岡,憤而把本來當作褲頭帶用的繩子解了下來,用來上吊自殺,結果褲子便掉了下來,露出非常醜惡的一幕。不單主角的尊嚴蕩然無存,原本一個壯烈的舉動,也變得滑稽可笑,這才是人生真正教人灰心、失望的一幕。
這就像香港一樣,20年的等待固然是磨人,但更醜惡的是,過程中,那一個又一個的工商巨賈、人大政協,在過程中說出一番又一番的謬論,暴露出的世態炎涼、指鹿為馬。而大家的無助和憤慨,便成了好比笑柄,尊嚴慢慢蕩然無存。
我們甚至沒有像希臘神話裏,那個肩負著要把石頭推上斜坡那種永恆宿命的西緒弗斯(Sisyphus)一般的悲壯。生活卻只像《等待果陀》般荒謬,當中沒有快意恩仇、血腥仇殺,又或者史詩式的英雄,有的只是卑微的「主人翁」,用近乎絮絮夢囈的言語,反覆重複,來延續命運的主題。
我們既沒有像汪精衛般,憤而搞個「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的革命黨,亦沒有像南韓學生引火自焚般的悲壯,有的只是反覆重申20年來大家卑微的要求,以及早已熟得爛透的論據。
下星期三,曾蔭權將發表他的政制發展綠皮書,故事又將在舞台上演。是新的一幕﹖還是舊的一幕之反覆重複﹖我們只有拭目以待。
【明報專訊】作者為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愛爾蘭劇作家貝克特(Samuel Beckett)曾撰寫過一套著名話劇《等待果陀》(Waiting for Godot),被譽為史上第一套廣為人知的「荒誕劇」。
劇中兩位主角,愛斯特拉岡(Estragon)和弗拉季米爾(Vladimir),在一個路口,一直等待一位叫果陀的人。可惜,這是一場注定毫無結果的等待,果陀由始至終都沒有出現。
當第一幕結束時,一位小男孩跑來報信,說果陀今天是不會來的了,所以請他們且多加忍耐,到了明天果陀一定會來。於是兩位主角且回家休息,重新整裝,抖擻精神,待至明日,再滿懷期望的重新出發。但到了第二幕,幾乎一切照舊,兩位主角繼續癡癡的等,到了結尾時,男孩再次出現,再次報信說果陀今天不來明天才來。於是兩人及觀眾,再一次失望,再一次受到愚弄。
可以想像,如果這套話劇有N幕的話,同樣的劇情會N次的上演。悲哀得徹底,荒謬得徹底。
為什麼兩位主角要等待果陀呢﹖因為他們把自己的命運、自己的前路,全繫在果陀身上,深信可以藉此得到救贖。所以儘管累得要命,他們還是要等下去,別的都擱在一旁,等待果陀成了生活的唯一內容,但結果亦因此,劇中什麼也沒有發生,內容空空洞洞。
我們或許可以不屑兩位主角的守株待兔,冥頑不靈,但他們在等待中所表現出的極大耐性,又何嘗不像是一幕「希臘悲劇」,對天意弄人,對無奈的等待、無盡的煎熬,作出最強烈的控訴。
但現實生活中,有比起《等待果陀》更為荒謬的荒誕劇。
打從80年代,中英簽署《聯合聲明》開始,香港便開展了有關民主化的辯論。我記得當時好些「德高望重」的本地愛國大老,苦口婆心、語重心長的勸告我們,九七回歸是歷史性創舉,當中帶有很多的不確定性,所以且讓大家先站穩陣腳,待10年後到2007,大家才實踐民主和普選,那還不遲。
結果大家乖乖的等了10年之後,他們又搬出另外一些理由,說今天普選未是時候,明天普選一定會來。讓人以為是電視錄影帶的簡單回帶重複。昨天的承諾,大家恍如失憶的,再沒有人提起。
「荒誕劇」
香港社會亦因為無休止的普選爭拗而停滯不前,別的急待之社會改革亦被拖累,變得空空洞洞。整個社會只能交上一張白卷,被其他東亞國家,以至祖國神州,慢慢拋離在後。
到了《等待果陀》一劇的結尾,終於出現了一絲變化,主角之一的愛斯特拉岡,憤而把本來當作褲頭帶用的繩子解了下來,用來上吊自殺,結果褲子便掉了下來,露出非常醜惡的一幕。不單主角的尊嚴蕩然無存,原本一個壯烈的舉動,也變得滑稽可笑,這才是人生真正教人灰心、失望的一幕。
這就像香港一樣,20年的等待固然是磨人,但更醜惡的是,過程中,那一個又一個的工商巨賈、人大政協,在過程中說出一番又一番的謬論,暴露出的世態炎涼、指鹿為馬。而大家的無助和憤慨,便成了好比笑柄,尊嚴慢慢蕩然無存。
我們甚至沒有像希臘神話裏,那個肩負著要把石頭推上斜坡那種永恆宿命的西緒弗斯(Sisyphus)一般的悲壯。生活卻只像《等待果陀》般荒謬,當中沒有快意恩仇、血腥仇殺,又或者史詩式的英雄,有的只是卑微的「主人翁」,用近乎絮絮夢囈的言語,反覆重複,來延續命運的主題。
我們既沒有像汪精衛般,憤而搞個「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的革命黨,亦沒有像南韓學生引火自焚般的悲壯,有的只是反覆重申20年來大家卑微的要求,以及早已熟得爛透的論據。
下星期三,曾蔭權將發表他的政制發展綠皮書,故事又將在舞台上演。是新的一幕﹖還是舊的一幕之反覆重複﹖我們只有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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