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

陳雲 - 變相 (香港文字學系列.三十一)

2010年1月28日

五區補選,全民決志。新聞文字也有所謂「協同效應」的,例如一月十六日反高鐵的示威者「包圍立法會,衝擊鐵馬」,被政府和某些傳媒協同文字之後,二合為一,變作「衝擊立法會」,和平青年被誣為「暴民」了。政府的鳥籠政改方案推出之後,社民連以投票明志之方式發起抗議運動,「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口號推出不久,語言變相,也節縮成為「五區公投」,再自變為「全民公投」、「全民起義」。政治進入web世代,可謂開足turbo,一日已經太長矣。

古今之義

變相乃佛教術語,將佛經故事,如佛陀成佛經歷、凈土之福樂等,繪成壁畫,使凡人皆懂,見而起誠敬之心,謂之變相,猶如口述佛教故事之白話本,謂之變文。變相流行於古印度及中國六朝與隋唐,國主崇佛之際,後世僧權旁落,壁畫式微。然則,頗多佛教用語,如投機、傾偈、心心相印、天花亂墜等,後來變為日用語彙,詞義便粗淺起來。「變相」成為日常語彙之後,唐宋之義,有如神仙或妖精變形、變身或化身;明清之後,則成了套語,假其虛名而無其實事,借用掩眼之法,達致目的,以免露出真面目也。此詞略帶貶義。例如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辦公人員向市民索取幾元錢飲茶,便被傳媒譏諷為「變相貪污」;年前傳媒報道鐵路公司取消學童優惠或月票,便說是「變相加價」;近日報道領匯強迫租戶換上豪華裝潢,之後瘋狂加租,便說是「變相逼遷」;報道外判公司任意延長清潔工之工時而不給予適當補薪,便說是「變相減薪」,工會斥為「變相剝削」。

變相公投並非良詞,正當的講法,是「間接公投」;若借用民初中國的政治術語,如汪精衛政府「曲線救國」之論,也可說是「曲線公投」。說自己搞的是「變相公投」,實有主動揭露自己蒙騙市民之意,有如英文的white lies(白色謊言、善意謊言)。異議者無權無勢,應擁有更多自由,以政治風度而言,強勢者應保持克制及優雅,弱勢者可容許放肆與賴皮,社民連乃仗義之屠狗輩,以丐幫弟子自我解嘲,吾人也不應以小節拘束之。

五區補選,全民決志

游詞詭語,奸猾之執政者常用,被迫走向偏鋒的民間抗爭者,也會玩弄文辭,虛張聲勢,萬一執政者捕風捉影,向稻草人萬箭齊發,便可收「草船借箭」之效,平添實力焉。議員總辭及用補選脅迫選民回應之策,在二○○三年反二十三條國家安全立法時有人倡議,可惜民主派認為貿然辭職,反而危險,此議遂無疾而終。二〇〇七年馬力病逝之後,議席出缺,陳方安生與葉劉淑儀在港島區參選,起初也有民主與專權對決之意味,但選戰展開之後,議程混雜,始終是一對政壇舊人對決而已。

社民連提出「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一開始便是政治賭博,底牌只是社民連三名議員總辭,既不是日本式的內閣總辭,也不是德國式的同盟議員總辭。至於公投,只是參選黨派以民主或不民主之政綱競選而引起之全民投票選擇而已。 選舉論壇掀起社會辯論而投票,全體選民以投票方式,明示爭取民主普選之決心,功效比起民意調查更為堅實可靠。表示志向,古語謂之「明志」,此港人「明志」之過程,大可借用基督教之「決志」一詞,下定決心、表明志向也。至於大陸的「表態」一詞,有強迫之意,不可用。弱勢搞政治,要層層遞進,步步為營,應以「五區補選,全民決志」打開頭陣,暗渡陳倉,靜待選戰展開,水到渠成,再激進不遲。 選舉論壇之上,胡言亂語,輿論也會寬忍也。

弱勢從政,知己知彼

「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如實描述,是「五區請辭,全港補選」,這也是攻擊公投行動的親共報章被迫採取的客觀之語。公、社聯盟一開始便說是「變相公投」,輿論也將「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壓縮為「五區公投」,再進展為「全港公投」、「全民公投」。公、社聯盟請辭之際,更出廣告說是「五區總辭,全民起義」,引起親共輿論嘩然,可謂變相過分,走火入魔了。起義乃武力推翻政權,不可輕言。有謂此乃廣告人之建議,又說流行文化已將此詞用得輕忽,如文化起義、劇場起義、戀愛起義、時尚起義等,都是砌詞狡辯而已。

本月十五日,國務院港澳辦終於發話,譴責鼓吹議員集體請辭的公、社兩黨威脅《基本法》的憲制基礎,說《基本法》並無憲制性法律依據支持所謂公投,公投既無法律效力,港人亦無權創制公投制度。前東歐人民之鬥爭,便有人民制憲之術:在廣場上集會,召開人民制憲會議,可以成立新政府,號召人民推翻暴政。一九八九年的「六四」民運,就差這一步設想:共黨分裂,將軍嘩變,美艦靠岸,國軍登陸,然後山河變色,「蘇東波」變了「中東波」。劉曉波倡議「○八憲章」,就是補上這一筆,明當年之志,功德圓滿。中共判其重刑,可謂求仁得仁。香港公、社兩黨倡議公投,在中共眼中,就是創設憲制之演練,距離人民制憲、顏色革命與香港獨立,幾步之遙而已。港人固然有權明志,爭取民主,然而也應明白共黨心態,不可胡言亂語,自以為是投石問路,引蛇出洞,其實是引虎出山,無可招架。

弱勢從政,宜知己知彼,勿輕舉妄動。雖知草船可以借箭,然則逗留過久,貪勝不知輸,激怒敵方猛然發箭,船身不勝負荷,則舟沉中流,無功而返矣。公、社聯盟只有五艘輕舟,中共卻有千萬弓箭,衡量利弊,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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