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

李怡 - 中國沒有畢菲特,也不會有關惠群

香港蘋果日報 蘋論 2010年8月7日

Vic:中國未來是否會像美國那樣,有很多富豪捐出大部分身家,或許不是很重要的問題。更重要的問題是:我們是如何生活、如何創造財富的?
如果我們在創造財富的過程中,糟塌自然生態、毒害剝削世人身心(想想石化與媒礦生意,想想華爾街目中無人的「天之驕子」,想想賣香煙、賣軍火的商人,想想無所不用其極鼓勵大家炫耀與消費的整個現代經濟體制),到頭來捐出財富,真的有很大意義嗎?
像香港的地產商,掌控整個城市的政治特權與經濟命脈,剝削掠奪之手段精益求精,刮你一百塊,再拿兩塊錢出來「回饋」社會,我們就應該很感激嗎?先奴役人,再拿一些錢出來為自己買個好名聲,有何功德可言?
《慢錢》(Inquiries into the Nature of Slow Money)一書的作者Woody Tasch在該書第二章對美國的公益基金會有以下批判,值得我們深思:

數以千億美元計的基金會資產投資時完全忽略基金會的公益目標,有些投資的後果甚至正是基金會撥款希望解決的問題--一名非政府組織領袖因此指公益事業是「一個破體系的溢流」(the run-off of a broken system)。

2007年,《洛杉磯時報》報導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的投資方式,彰顯了基金會圈子頑抗變革的一面。這家全球最大的基金會投資奈及利亞鑽油業,該產業造成的污染,顯著損害當地農村民眾的健康。在此同時,蓋茲基金會的公益目標之一,是改善非洲民眾的健康。儘管《洛杉磯時報》的報導引發關注與公眾的議論,蓋茲基金會「明確否決使命導向投資」,原因是要「優先處理我們的工作計畫,而不是排列公司與議題」,以及「專注於我們的核心議題」。

對公益基金會圈子以外的人來說,這種決心是難以理解、令人沮喪的。

我們必須繼續尋找我們遺漏的一個要素,一個能喚醒現代投資人心靈的要素,不管這名投資人是受託管理基金會資產,還是以個人資金小規模投資,但希望認真看待投資衍生的後果。

美國富豪的捐款進了公益基金會,公益基金會將這些錢拿去投資,為公益事業累積更多金錢,但如果投資的過程是製造出更多災難,那麼這到底算是什麼公益?為了有更多錢可以改善你們的健康,我們必須先從損害你們健康的生意中賺錢,這是什麼道理?
先污染再治理、先剝削再回饋、先發財再慈善,似乎不是我們的出路。
------------------

發起捐出一半身家慈善計劃的美國富豪畢菲特,表示將會向中國和印度的富豪推動這個計劃。前天,奧巴馬總統向持續 24年在美國每天行善的香港移民關惠群授予總統公民獎章。這兩個消息都有在內地媒體報道。然而,筆者幾乎可以肯定地說,在可見甚或不可見的將來,中國大陸都不會有畢菲特,也不會有關惠群。

美國 40富豪捐獻一半身家的承諾,不僅是基於新教的奉獻精神,對人類愛心,而且來自一種人生哲學理念所支持。畢菲特在他發出的「捐獻誓言」中表示,他的人生哲學是把 99%的財富捐出做慈善,「未來我不會需要任何東西,我已經得到人生中想要的一切。」

畢菲特表示,他捐出的財產,就金額來說是很龐大的,但以相對價值來說,其實很多人每天的佈施都比他多。他說,美國有幾百萬人定期捐款給教會、學校、慈善機構,他們捨棄了原本要用在自己或家庭的部份錢財,或減少了看電影、上餐館或其他樂趣而捐款。但「對我來說,捐出 99%財產,我和家人不會有任何犧牲。」

他的「誓言」又說,這項捐獻承諾不會讓他犧牲最寶貴的資產:時間。「許多人──我很光榮地說,包括我的三個兒女──會捐出大量的時間與才幹去幫助別人,這種助人的方式,比捐錢更有價值,因為一個掙扎求生中的孩子,如果能獲得愛心輔導人的扶助與栽培,他所得到的這份愛心之禮,價值將比一張支票來得更大。我在這方面就做得很少。」關惠群 24年每天幫助貧困的人,她的付出按畢菲特的準則就大得多。

畢菲特從關愛全人類的角度,謙卑地表示,他的財富,歸功於他出生在美國。他常說,他和他的兒女都中了「卵巢彩券」( the ovarian lottery)。他在 1930年出生時,全球能生在美國的機率是 1/30,而且他是男性,又是白人,躲過了即使在美國社會都有的許多人面臨的阻礙。

與大陸人相比,香港人或得以移居香港的人,其實也都是中了「卵巢彩券」的。若關惠群來不了香港,去不了美國,她即使善心爆棚,在大陸也不可能做甚麼,說不定本身都命運多舛。

畢菲特認為,「擁有一大堆財產的人,最後往往會變成這些財產的奴隸。」動用超過 1%的財產花在自己身上,不會讓自己變得更幸福快樂。然而,把 99%的財產捐出,肯定對其他人的健康和福祉可以帶來改變。

畢菲特要用這套人生哲學去勸喻中國富豪,很大程度是對牛彈琴。一、中國沒有鼓勵捐獻的稅制;二、中國缺乏民間的慈善機構,絕大部份捐獻都落到官方機構的口袋裏,比如前年汶川地震所獲天文數字的捐款,就沒有對這些捐款的具體賑災開支作透明交代,人們知道的是內地官員大幅加薪;三、在中國,大手捐款會引起社會矚目,導致各地機構鄉親臨門,引致其他富人的嫉忌甚至仇視,「財不可露帛」是中國的古訓;四、中國的富豪都不是經營事業數十年致富的,而是這十來年才發家的暴發戶,暴發戶不但不會覺得財產是負擔,而且越擁有得多、越奢華,越有滿足感。中國某城市有一標語:「人不可以把錢帶進棺材,但錢可以把人帶進棺材」。在大陸可謂至理名言,卻極少人引為鑑戒。「人不可以把錢帶到棺材」,卻可以留給後代,儘管許多富人死後,後代都爭得打破頭,由親人變成仇人;而許多人生前的誇張奢華,也確能把他提早帶進棺材。

中國不會有關惠群。在玉樹救災中犧牲的黃福榮,在 08年汶川地震當義工,尚且被當局懷疑他的動機;譚作人要幫助地震中國豆腐渣校舍受害學生的家長,卻被判刑;樂施會也被中國官方指為別有用心的機構。在中國,捐款最多詐捐,做好事幫助人只有死了才會被接受和被讚揚。

中國會不會有富豪響應捐獻呢?在中共的強力要求之下,為了迎合國際社會這個趨勢,說不定會有。但也很可能只是姿勢,是詐捐。而詐捐,卻是全世界都沒有的文化。因為捐獻出自心甘情願,沒有人會逼你,故不必詐。在壓力下不得已地捐,才會有詐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