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 星期四

嚴尚民 - 介入式電影教父 佛朗赤斯高羅西

電影講座   2015年10月8日

「電影的旅程是一趟情感跌盪之旅,不可隨論文般的格式而為,電影語言帶來的第一種衝擊是情感衝擊,都有電影的邏輯所以只能透過情感作中介來傳遞,但電影人要營造的不只是情感,情感該好好運用,藉此帶出更深層的意義⋯⋯」這是年初溘逝的意大利導演佛朗赤斯高羅西(Francesco Rosi)對電影的精闢見解,他的作品奉「情感衝擊帶出深層意義」作第一要旨,結實沉穩,看似隨便揮筆,卻每每剛勁自如,變成他扣問「真相」的工具,不過當觀眾看完其電影,卻會覺得真相好像不比人物重要,更重要的是我們跟戲中人經歷了一個怎樣的旅程。他人物誌式的電影還原一個個主角,提醒觀者大家都是充滿矛盾的人,電影又是他對社會深度反省的工具,是月旦荒謬政事的媒介。到底他的影片是「騎劫」了電影藝術還是把他帶到一個更高層次?趁他幾套電影正上映,輕輕管中窺豹。

在學時期修讀法律的意大利電影巨擘羅西,在進入電影圈前曾當過電台播音員、插畫家和舞台表演者,他於四十年代正式入行,當過不少意大利名導如維斯康提、安東尼奧尼的助手和編劇,磨劍十載後羅西推出首部個人作《挑戰》(The Challenge, 1958),是一個關於他的家鄉拿玻里黑幫仇殺的故事,電影拿下1958年威尼斯電影節的特別評審大獎,從此走上作者導演之路。

這個月電影節發燒友選映了他的4套作品:《龍頭之死》(Salvatore Giuliano, 1962)、《隻手遮天》(Hands Over the City, 1963)、《企業家之死》(The Mattei Affair, 1972)和《教父之祖》(Lucky Luciano, 1973),即使沒有他的中期作品,但作為一個認識電影作者的引介,也很足夠。

政治無形之手

政治電影給予觀眾最大印象,往往是幾方不同勢力為自己的立場和見解進行一場又一場討論、口蜜腹劍地往還、連場黑幕大暗殺或是一重陰謀蓋上另一重陰謀等。絕非等閒之輩的羅西,對政治電影的處理自成一格──政治就是生活。套用今日香港人常聽到政客掛於口邊的話:你不去搞政治,政治都會來打擾你。你可能看不見《隻手遮天》的手,但他會在無形中控制你。受苦的百姓如是,以為能洞察一切的政客如是,赫赫有名的大賊和革命家也如是。

《龍頭之死》的西西里黑幫老大朱里亞諾也不例外,這名在左翼歷史學家著作《盜匪》記載,因為沒有餘錢去賄賂稅吏而被逼上梁山的「最後一位羅賓漢」,伏屍守衞森嚴的寓所之外,警方說是他們的功勞,但更多的傳言是他被叛徒殺死。羅西由記者角度出發,因為朱里亞諾在街頭斃命,衣衫沾血地上卻乾乾淨淨而起疑,展開一系列的多角度調查,釐清真相外,更嘗試為朱里亞諾這人物立傳。

羅西在《龍頭之死》顯露了對空間掌控自如,大量的遠鏡加強了可信性,凸顯他對西西里風土的熟悉,引看者思考利益以外的「土地用途」;法庭的論辯不加鹽醋,冷靜記錄朱里亞諾昔日戰友的證詞,不隨便將角色「定罪」;而過分曝光的實感攝影,令經精心設計的場面調度多了一層令人信服的實感。時間上的自由跳躍更是這部戲的最大特色,時間軸上的來回往返,令我們了解朱里亞諾更多,同時又使我們對畫面上的「真」頓生疑竇,那個是真實的革命領袖和山賊,全看觀眾的判斷。唯一肯定的是,這部敍事客觀的電影,打從開首便從內容上對當地警察大肆批判。由處理屍體、應付傳媒及公關危機的態度可見,司法機構草率、自以為是的態度完全反映出官僚化建制之害,亦因如此,山下的西西里村民對山上劫富濟貧的游擊隊成員有所同情,自然無可厚非。

羅西對朱里亞諾這位孤獨的領袖不無憐憫,死時才28歲的他壓根兒不知死神敲門,英雄形象敵不過利益分贓,他由始至終只是政治交易中的一枚棋子。電影以調查展開,卻沒有給我們一個確實的真相,誰是元兇,導演並不在意,但無形勢力的輪廓,已穩固進入觀眾的腦海中。

直插官商勾結

羅西翌年的傑作《隻手遮天》,今日如能在香港作正場上映,分分鐘會逼爆戲院,賣個滿堂紅。贏得金獅獎的《隻手遮天》敍事直接,不走多線重組路線,直插地產霸權與官商勾結的不該。洛史德加扮演地產商代表Nottola,進入議會立法立案,誓取「一條龍」利益,卻因為一單「豆腐渣」工程壓傷市民遭議會左派議員問責,親兒潛逃外,自己分分鐘也見財化水,但電影的結局不是以既得利益者落網結束。有現實主義傾向的羅西,在處理結局時,充分反映他對權力的不信任。為了私利,Nottola要求兒子自首,透過政治協商說服中間派委任他主管城市建築項目,而反對派議員濟弱扶傾的發言,隨鏡頭漸漸向後移而湮滅在議會的吵鬧之中。一切回復到當初的秩序:既得利益者繼續得益,升斗小市民繼續蒙在鼓裏,活在總有一天能住進城市的幻想中。

七十年代的羅西風格已定,回歸跳躍式敍事的他,作品《企業家之死》的焦點放在二戰後意國最具爭議人物馬蒂身上。這部由意大利男星真馬利華倫第(Gain Maria Volonte)主演的最佳電影金棕櫚作品(與同年由另一意國導演Elio Petri所拍的《無產階級上天堂》分享,主角也是華倫第),不少評論指出,羅西此片所用的導演方法大量參考了荷里活經典電影《大國民》,事實上《企業家之死》的主角與《大國民》的報業大亨金(導演奧遜威爾斯飾)確有近似之處,為人剛愎自用,氣度不凡,以「碎片重組真相」的方法去講故事,也無不可,儘管《企業家之死》在時間、空間比30年前的《大國民》有過之而無不及。

《企業家之死》

雖然電影以一場氣氛詭異的空難/謀殺開始, 但電影整體卻不是太黑暗,皆因主角馬蒂的行事作風矛盾,想深一層,其實也頗為可笑。本來國家要他清算一家由戰前法西斯政權建立的石油公司,他卻把公司的業務拓展成一個富可敵國的集團,自己更成了龍頭大哥;他主張打破冷戰時期壟斷石油產量、控制價格的「石油七姊妹」,卻動輒感情用事,最後跟潛在客戶反枱收場;明明是在商言商的財閥,卻隨意公開政治取態;明明是國有化的公司要顧及公眾形象,他卻買了一架私人飛機自用。一連串的大小事件以電視訪問、雜誌專訪、定格旁述和直接讀傳記等方式呈現,時間上或許不連貫,但這些以事實為基礎的場口串連起來,令觀眾難以忘記馬蒂,這是調查報告,同時是劇力十足的陰謀論電影。到底最後墜機是「外國勢力」聯手搞出的結局還是機師失誤,電影並未交代,但導演的重點是描寫馬蒂作為一個一人敵數國的戰後梟雄那種驚人魄力和遠大志氣。

真實人物傳記

值得注意的是,羅西的傳記電影,每位人物都曾活生生存在過,而且極具爭議,故從他如何還原角色的面貌和取態,與原來的人物對照,便可讀到他的真心話。

哥普拉的《教父》推出一年後羅西便亮出《教父之祖》,兩片並讀,可讀到不少有趣的地方:多線進行暗殺、遙遠控制手下、教父死於心臟病等都有在兩片出現,但對教父的孤寂及無處容身之感嘆,羅西着墨更多。華倫第飾演的盧斯安奴,是美國三四十年代的風雲人物,他一統美國五大家族,成為「頭目委員會」的主事人,二戰時他本在獄中,卻因熟悉碼頭運作而秘密為政府效勞,更曾以看法蘭仙納度拉為名,杯酒釋兵權為實召集所有美國黑幫頭目在古巴聚首。盧斯安奴因戰時有功,特赦回到意大利後,「愛國」本色不減,念茲在茲的也是美國,連死前見面的最後一人,也是來自美國準備為他拍傳記電影的監製哥普拉!

羅西早成一山之宗,對風格能徹底掌控後,電影中人物的人情味也愈發濃烈。教父自然有他狠下心腸之時,但他夾在政局間的無奈和鬱悶,也不足為外人道。羅西的厲害在於,他對於作品中的人物觀察入微,僅吉光片羽的描寫便足夠去令我們去認識一個角色/人物,在層層累積後,他不做結論,把最後判斷權留給觀眾,然而又不失社會觀察,是介入式電影最高規格的體現。

西班牙浪漫主義畫家哥雅(Goya)畫俠盜聞名,羅西以哥雅的畫作與自己的作品相比:「你走進博物館,看了哥雅的作品後,可能會覺得震驚、不適又或感到無比暢快,但不可能是冷漠。我覺得,電影亦應該做到這個效果。它不是觀眾逃避現實的工具,應該要讓人感到一個作者在鏡頭後嘗試說一些話,否則這只是對觀眾的一種侮辱。」除了貝托魯奇、羅西里尼和柏索里尼,意大利作者導演,大家最少也要多記佛朗赤斯高羅西這個名字。

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

陳文敏 - 也無風雨也無晴

明報   2015107

前後經歷了近兩年時間,副校長任命一事總算了結,對校委會否決任命我並不意外,反倒是對部份校委那種輕率和尖酸的言論感到悲哀,閉門會議是讓大家坦誠交換意見,但卻不等於可以不負責任地說出沒有事實根據的誹謗言論。或許,這正好指出,學位與人格修養和辦事能力是沒有必然關係的。

這幾天收到很多很多朋友的問候和安慰,得在這裡再一次多謝大家的關心。不少同事和同學的支持,可以算是對自己在大學三十年的工作的肯定,而不少海外學者的慰問,亦算是肯定自己在國際學術界的成就,當中尤其感激紐約大學的孔傑榮教授、墨爾本大學的Saunders教授、劍橋大學的Feldman教授和我院已退休的佳日思教授,他們每一位都是國際級的頂尖學者,本來都可置身事外,平日要找他們任何一位寫評核也絕非易事,但他們卻願意主動執言。學院內不少同事亦為校委的言論和決定感到忿忿不平,一句「有幸有他掌舵」已經是對自己最大的榮譽。我告訴大家,人生難免有起落,最重要只是如何面對,這麽多朋友對我的支持和關懷,已經是我最大的得着。

有同事提起一樁十年多前的事,他那時獲邀參加一個人權組織,他有點猶豫,問我意見,我當時給他的意見是:做你覺得應該做的事!有位前學生給我電郵,記得我曾說過,在課室無風無浪的環境,每個人均會支持人權法治這些觀念,但唯有在現實環境中,當要為這些價值付出代價時,才是對個人價值的真正考驗,現在她開始明白了!一位在讀的同學問我,理性堅持有用嗎?我們已用盡所有理性的途徑,但改變到甚麼?我告訴她南非的故事,不堅持就只會是放棄,如果不是有心人一直堅持下去,又怎會見到種族隔離政策終被取締的那一天?一時的挫折又何須太介懷?有朋友給我送上蘇軾的「也無風雨也無晴」。一位台灣作家朋友勉勵我,在這樣的動盪亂世裡,我們可能需要更大的氣魄來面對問題。

周末出席一個喪禮,人生在世,轉眼間又化作塵土,起落在所難免,分別只是用甚麽態度面對。

李怡 - 義在信之上,港人以馮敬恩為榮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7日

曾蔭權案儘管在某程度上轉移公眾聚焦港大校委會事件,但昨日由教授發起的「捍衞港大自主靜默遊行」仍然有2,000人參與。事件已有不少高明評論,筆者謹提出一個較少人論及但覺得更應該釐清的問題。

這問題就是「信」與「義」孰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爆出8名校委否定任命陳文敏的理由,社會上有人認為馮違反了保密原則,毀了誠信,甚至有撐梁特者在微博呼籲全港僱主對馮敬恩永不錄用。

馮敬恩在給筆者的短訊中說:「上次衝,大家都覺得衝錯了,我卻覺得那次不得不衝。今次爆,大家都覺得好,我卻很糾結,會不會discredit了港大。」可見,他的主要考慮不是自己而是港大。

義是信的標準,不義不諾

毫無疑問,對任何機構甚至任何社會來說,「信」是很重要的,「民無信不立」,沒有信,就建立不起管治架構,沒有互信的社會,就假貨假話假事橫行。信是甚麼?《說文解字》:「信,誠也,從人,從言。」也就是說,「人言成信」,「誠從成言而得」。「信」的意思是言出必行。公司聘請員工,也很重視誠信,其中之一是對公司內部會議或客戶資料的保密。

但這是對做正當生意的公司而言。如果公司內部業務涉及販毒、賣假藥、製造黑心食品,有良知的、關注公眾利益的僱員也要遵守公司的保密協議嗎?

根據真人實事拍成的電影《奪命煙幕》(The Insider),講一個曾在煙草公司任職的科學家威格,鑑於煙草公司在國會作假證供,隱瞞吸煙對健康的危害,他雖然與煙草公司簽有保密協議,卻準備向電視台爆料。煙草公司威脅將會取消他及家人的醫療保險及其他保障,又向法庭申請言論禁制令,他更被跟蹤和收到威脅家人的電話。煙草公司甚至索性收購了電視台。然而,最終透過在報紙揭露,造成公眾壓力,訪問獲電視播放。威格冒極大風險,把公眾健康的「義」,置於對公司的「信」之上,彰顯了他的高尚人格。

甚麼是義?《孟子》說:「義,人之正路也。」「義」是指人們的思想和言行符合一定的道德標準,符合正道,符合公眾利益,即公義。孟子認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意思是大德行的人,不必拘泥於說話一定要守信,行事一定要徹底,但必須堅持義之所在。

孔子的弟子有子說:「信近於義,言可覆也。」意思是如果信約符合義,那就可以去履行這信約。反過來說,如果信約不符合義,那就可以反覆,即不必守信。因此,「義」是「信」的標準,要守的「信」一定要合「義」,「義以為上」,「不義不諾」。

基於「義」而不守保密承諾的事,最經典的是1971年美國軍方分析師丹尼爾.艾爾斯伯格(Daniel Ellsberg)將「五角大樓機密文件」交給《紐約時報》發表。美國政府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禁制刊登。案件鬧到最高法院,最終9位大法官以6比3裁決《紐約時報》有權繼續刊載,而艾爾斯伯格的洩密也沒有刑事責任。大法官Hugo Black的意見成為日後美國新聞界的經典,他說:「出版自由的最大責任,就是防止政府任何部門欺騙人民。」他認為《紐約時報》不僅不應該譴責,而且應該受到讚揚,因為揭露美國介入越戰的真正原因,正是美國制訂憲法的開國元勳對報紙的「期望與託付」。

港人必須認清大是大非

政商界出於私利而欺騙人民,做出違反公眾利益的事,又以保密協議來約制參與其事的人員洩密,這種事情常見。為公義而洩密,或為私利而保密,常造成稍具良知者的心中糾結。近年美國據真人實事改編的電影,除了前述的《奪命煙幕》,還有《叛諜反擊》(Fair Game),和記錄斯諾登洩密的《第四公民》(Citizenfour)。這些事件的主角都與政商機構簽有保密協議,他們都為了公義而不惜犧牲個人誠信。

馮敬恩的爆料,性質和這些事件相同。既然校委會沒有按行事守則,向公眾交代作出推翻副校長人選的理據,而校委會內部的討論又如此荒謬,作為學生代表的馮敬恩,不惜背信取義爆料,絕對是將公義置於信諾之上的高尚行為。他對公義的認知,豈是何物李輝可以比擬。

這是香港人必須認清的大是大非。正如大法官Hugo Black所說,這些不惜犧牲自己彰顯公義的行為,不僅不應該譴責,而且應該受到讚揚。馮敬恩擔心他的行為「discredit了港大」,筆者要告訴他:你沒有讓港大聲譽受損,你為港大增添了榮譽,港大應以你為榮。將來如果有僱主對他永不錄用,那一定是做虧心事的僱主,正直僱主必然歡迎這個勇於實現自己的年輕人。(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吳靄儀 - 濫權校委不除港大不保

2015年10月6日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會在9月29日會議上,背離慣例,違反常理,在路人皆見的左派勢力強烈干預之下,校內、校友、學術界、專業界極度關注之中,以12對8票,暗票否決物色委員會一致推薦的人選陳文敏任副校長。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向傳媒宣布結果,並沒有給予作此決定的理由,沒有對為何這是符合港大的利益作出任何解釋;會議上考慮了什麼的因素,最後以什麼觀點取勝,完全沒有向港大成員或廣大公眾交代,遑論令人信服的交代。

校委會無釋疑 損港大校譽

連日海內外名望卓著的法律界學者,已表示深切關注港大的學術自由是否已遭政治勢力破壞,對此舉是否會令港大將來難以招攬一流人才表示憂慮。校委會主席,在這個情况下無一語釋疑,拒絕澄清事件,令政治干預不言而喻,已對港大的校譽與公眾對學術自由的信心造成損害,長遠的影響更未可預料。

因此之故,校委會成員是否有濫權瀆職,已構成公眾議題。校委會成員承認,其行使港大條例之下的職權,是以信託人身分,不但有責毋使之與成員本身的利益衝突,不但有責唯港大的利益是視,並行為操守須做到開誠布公,與師生充分溝通,向公眾充分交代,方成體統。

大學管治 須有理有據清楚透明

學術自由,受《基本法》第137條保障,而院校自主與此不可分割,已為舉世公認,校委會即使行使合法權力,也必須合憲行使。現今校委會的組成、結構與職能,源自2003年「Niland Report」Fit for Purpose建議的改革,而建議中改革的目標開宗明義明言,大學管治及管理的核心理念,應為如何保障校內享有學術自由的健康環境,及與學術自由息息相關的院校自主(見報告第23至25段)。校委會的行為若不能體現這核心理念及目標,則是校委失職。失職而刻意隱瞞,更是不誠實行為,罪加一等。

報告強調(見第25段),大學管治,必須一舉一動皆有理有據、清楚透明,即使不能所有文件及資訊公開,也需設立正常渠道,與校內外人士,就校委會的程序運作及重要決策,提供資訊,保持溝通。公開、透明、問責顯然是重要守則,而校委會行為背道而馳,躲在「保密原則」背後,拒絕解釋否決任命的理由。若非學生成員馮敬恩為了公眾利益,無畏報復及懲處,勇敢揭露該等校委會成員在決策辯論中顯示的言論及立場,公眾就會永遠被蒙在鼓裏,無以得悉一個具備資格的物色委員會在正當程序之下一致推薦的人選被否決是什麼理由。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這些成員提出的反對理由無一站得住腳。批評陳文敏不夠學術水平及資歷者,本身無一具足夠的相關學術資格批評陳文敏或物色委員會在這方面的資格;批評陳文敏違反大公司招聘規則,透露自己是人選的人,本身就忘記了校委會管治大學,不應以大公司行事方式為準則,更忘記了如果陳文敏「犯規」,則李國章公開暗示陳文敏應自行退出,同樣犯規;聲色俱厲指摘馮敬恩披露機密的人,不能解釋為何他們對連月左報密集「爆料」,中傷尚待決定的人選,完全不作任何追究及表示不滿;聲稱委任陳文敏會「撕裂」大學的人,沒有反躬自問,該等成員的高調言行,才是「撕裂」大學的主因,亦不提何以「撕裂」大學者誅,撕裂社會者不用下台。凡此種種,不但證實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更暴露了這些處校委高位的人,如何無才無德,不配居此要職,令公眾對港大的管治失去信心。

這些校委就馮敬恩的披露對傳媒的回應,毫無自我反省,反而態度惡劣,本身就不符公職人員的身分,加深公眾的負面印象。同時,沒有一個人的回應,是令人感到這些人對港大及其師生有什麼善意和承擔,對近8000校友的議決忠告有任何反省。這些人一日佔據校委會多數議席,港大一日受罪。

左派的真正目標

君子坦蕩蕩,陳文敏的聲明,不以個人榮辱為忤,反而叮囑師生校友守護港大核心價值。然而今次副校風波,經全盤計劃,左派勢力大舉批鬥,決不是只衝着陳文敏個人而來,而是一如程翔早已揭露,是針對整個港大,必要毁之而後快,與中共當年摧毁九大名校同出一轍。我們亦應早有警兆,2001年,港大90周年校慶晚宴,席上董建華以校監身分致辭,句句針對港大是殖民地的精英大學,必須徹底改革才容許立足於特區。近日評論,包括劉進圖的文章,再三警告,如果當局否決陳文敏的副校委任,結果大有可能產生寒蟬效應,更影響港大聲譽前途——其實這正是左派整個謀略的真正目標!

否決陳文敏之後,接着的下一個鬥爭對象就是校長馬斐森,其實批鬥已經揭開了序幕,校委的下一步任務,是令他無論多麼願意實事求是都無法運作,終要下堂求去。去掉校長之前,港大會被弄得人心惶惶,甚至會造成舉校寧願這些捱批對象早早自行消失。但當這些聲音去盡,港大就會由一批左派推舉的三流「學者」接管,港大從此凋零,而左派勢力才是大功告成。

由此可見,畢業生議會通過修改港大條例的議決,的確有先見之明,校委會否決副校任命的整個過程,已證明了改革其結構及組成方式,廢除特首藉校監身分,濫權干預,是有迫切需要。如此校委,一日不除,港大一日難以自保。一葉知秋,不甘被奴役,就要預備好抗爭。愛護港大的人,若不甘心百年老校自此淪亡,就要準備長期抗爭。

2015年10月6日 星期二

李柱銘 - 十二個醜陋香港人 The Shameful Dozen

明報   2015106

上周二,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會後,港大學生會會長兼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召開記者會,透露部分校委會議中不接受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理由。

馮敬恩此舉隨即遭到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公開譴責,認為其做法徹底無視校委會的保密守則,並指將開會討論是否懲處他。此外,親共人士和媒體,尤其是本年初發起批鬥陳文敏的《文匯報》與《大公報》,均齊聲抨擊馮敬恩,呼籲校委會必須追究洩密並懲治。

筆者絕對支持馮敬恩今次的決定。他為了公眾利益與知情權,經過權衡輕重後,本着良心與良知,冒着被罰的風險,作出了毫不容易的正確決定。而更叫人欣賞的是,他沒有暗地裡以「消息人士」的方式,鬼祟地爆料給傳媒報道,而是光明磊落地站出來披露資料,並同時表明願意接受懲處,其做法絕對可嘉。

無奈,既然《文匯報》與《大公報》已經成功令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副校長任命,因此,縱然保密守則並沒有明文規定罰則,但馮敬恩也極有可能會遭到懲處。不過,筆者認為馮敬恩毋須擔心,因香港有良知的人都是跟他同一陣線的,其彰顯公義的事,一如他批評投反對票的校委時所言,歷史必會記住的。

世風日下,兩份親共報章便已能夠左右港大副校長的委任,相信往後特區將有更多人事任命亦會受其影響。是次事件中,港大十二位「尊貴的」校委,居然甘心情願地做盲從附和的奴才,徹底令港大蒙羞。幸好,港大還有馮敬恩這位勇敢、具承擔的學生代表,致力堅守港大的百年聲譽。作為港大舊生,筆者以他為榮!

吳靄儀 - 名譽資深值幾多?

明報   2015105

范徐麗泰問:名譽資深大律師是啥?是學歷嗎?當然是明嘲暗諷之語,揄揶陳文敏不夠資格當副校,但這個諷刺,恐怕只是暴露自己的愚昧無知。

「名譽資深大律師」的名銜,是1997年立法局通過法例成立的,由首席法官頒授予包括「屬香港任何大學的法律學院或學系的教學人員」之中,「曾對香港法律作出傑出貢獻的大律師」:見《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4)條。所以這是特為法律學者而設的,而資格是必須對法律有傑出貢獻。2003年,首席法官李國能委任陳文敏為香港首位名譽資深大律師,因他不獨在發展人權法及香港憲法上有獨特而重要的貢獻,而且春風化雨,為香港培育了無數優秀的法律人才。港大的法律教育,不但要訓練精通法律、藉此謀生的人才,還要他們能以法律專長,維護法治,服務公眾,這是所有香港人都會認同的法律教育宗旨。

以陳文敏的才華學識地位,執業早已名利兼收,但他寧願把時間心血花在發展法律學院,識者有目共睹,諷刺對法律有傑出貢獻的學者和大律師不夠資格擔任大學一個領導層行政職位,簡直是語無倫次,這個社會,竟變為懲罰無私奉獻的人!

事實上,今年成績優異的文憑試畢業生,踴躍報讀港大法律系,正好反映這種有理想有抱負的教學宗旨,深深得到年輕人的共鳴,這是香港的福氣。專業技能高超而道德水準低下的人,方是社會最須提防的一群,今日香港,卻有不少這種人得到提拔於高位!

港大校委會要否決委任陳文敏為副校,起碼也要拿出一些見得人的理由,以學歷資格為挑剔的理由,那是誰也不服的。捐款事件,審核委員會已查明並無差錯,這個藉口不成,又要「等埋首副」,惹來舉城憤怒,又指是學歷不足,甚至莫須有的「撕裂」港大。不能以理服人,結果更篤定是受左派勢力擺佈。校委會成員為何甘於為虎作倀,豈能不啟人疑竇?應受調查懲處的,其實正是此等委員!

劉進圖 - 港大校委自毁長城

2015105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於929日的會議上,以12票對8票否決了校長領導的物色委員會推薦的副校長人選,即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根據與會學生的筆錄,反對任命的校委對陳文敏的學術地位諸多質疑,指他沒有博士學位、學術著作不多、學術文章少被引述等,到底這些質疑有多少是事實?

在法律和醫學這些專業學科領域,不少國際知名的教授、院長都是沒有博士學位的,在學術期刊發表文章,也不是唯一的衡量標準,還要考慮在相關專業領域的貢獻,以及在行政管理崗位上的成績,陳文敏教授在這3方面,即學術地位、專業造詣和管治成就,都有客觀的紀錄可供稽考,物色委員會的報告有詳細敘述,只因報告沒有公開,公眾才不知道。

三位推薦人反映陳文敏專業地位

審閱過物色委員會報告的校委們應該看到,陳文敏是通過激烈的國際招聘競爭,打敗眾多強勁對手,才成為副校長一職的最後唯一人選,他的學術及專業地位,可以從他的三位重量級推薦人親筆寫的推薦信反映。這3位推薦人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劍橋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Sarah Worthington、倫敦大學學院(UCL)的法學院院長Hazel Genn女男爵。Worthington是公司法的權威,曾參與英國、歐洲及澳洲的法律改革,Genn是民事訴訟法專家,曾擔任英國司法人員敍用委員,這兩位法律學者都兼具名譽御用大律師銜頭,可以出庭打案,跟陳文敏相似(陳是香港法律教授中唯一兼具名譽資深大律師銜頭的)。至於李國能大法官,在法律界的地位更是無人能及,他熟知香港法律界人士的才學深淺,且向來行事公正,絕不輕易寫推薦信。以上三位推薦人,都是法律界享負盛名的人物,如果陳文敏的學術地位和專業造詣不夠高,根本不可能拿到這些推薦人的支持。

除了推薦人,物色委員會還有幾個重要的把關人,包括校長馬斐森、前首席副校長錢大康(現任浸會大學校長)以及教職員的代表。馬斐森是英國醫學教授,去年才來港當港大校長,與陳文敏並不熟稔,他是按港大管理層的實際運作需要來挑人才。錢大康教授長期在港工作,並且擔任研究資助局(RGC)主席,負責審核各所大學的學者提交的研究撥款申請,對香港各大學的研究實力瞭如指掌。教職員代表的功能是確保整個物色及遴選程序,符合港大一貫的招聘準則和專業要求。這幾位把關人審視了陳文敏當法律學院院長12年的成績,看到港大法學院從一所純粹訓練本地法律執業人才的機構,變成學術研究與專業發展並重的法學院,在整個亞洲地區QS榜國際排名最高(2012年為全球第16位,2014年陳卸任院長時全球第18位),才會一致同意推薦陳文敏當副校長。

脫離事實 充滿偏見

港大校委會成員有權決定是否接受物色委員會的建議,但如果不接受,便應該指出物色委員會在哪方面考慮不周,拿出客觀詳盡的事實,認真嚴肅地討論,而非憑一些主觀臆測或粗疏偏頗的觀點,便否定物色委員會的報告。然而,根據與會學生代表的筆錄,反對任命的12名校委提出的論點,有不少是錯誤的(如學術著作少及文章少被引述),或是偏頗的(如沒有博士學位不適合當副校長),或是誤導的(如當上院長只因他是好好先生),甚至是荒謬的(如學術水平只及助理教授、沒有慰問受傷校委)。這些脫離事實充滿偏見的觀點,既侮辱了幾位重量級推薦人和把關人的智慧及尊嚴,也破壞了港大多年來賴以維護學術自由及專業水平的嚴謹人事遴選制度,令港大百年聲譽蒙受前所未見的恥辱。這些校委只顧譴責學生代表泄密,卻沒有具體說明或澄清他們反對任命的理據,怎能消除公眾的疑慮?怎能彌補對港大的傷害?

馬傑偉 - 選擇光明

明報   2015105

Dear Jane

你在港大工作,貼近政治漩渦,以你坦率的性格,想必格外憂傷。清心的人很容易看見醜惡。反而校委會內的袞袞諸公,教授校長大商家,用盡口舌,詞窮理拙,卻自以為理所當然。中央表明反對任命,委員努力尋找理據附和,又大義凜然的否認政治協作。如果候選人是梁粉、習粉,委員未必如此熱衷追查Google 指數。真小人擺明車馬玩弄權術,有頭有臉的人物總是要自保名節而大玩文字遊戲。我像你一樣,對這些扭曲與醜惡的言詞深惡痛絕。也閃過念頭想寫點什麼發洩一下憤怒的情緒,但最後還是選擇遠離濁水。

我近半年思想有很大的改變,不再讓江河日下的香港拖累日常生活。近年其中一個流行說法是,沒有最壞,只有更壞;沒有最差,只有更差。香港大陸化,特首的鬥爭哲學分裂香港,自由蒙上陰影,大學似要失守……港人的底線與防線一次又一次失陷,失落失意自是必然。每一次香港墮落,每一次跌破底線,你和我都感意外,而後感到憂傷。我的想法變了。人不能對抗時代的大潮流。香港是中國的,在共產政權的統治下。不得不接受,中港融合的後果是:大陸不一定香港化,但香港這個弱勢社群很肯定會一步一步大陸化。Jane,我知道你有信仰,那你一定同意:「Evil is nothing to be surprised by, that's the condition of things.」共產集權的統治下,香港又如何獨享所謂的思想、言論與學術自由?!社會是善良與邪惡的混合體。預期有惡,仍要選擇善良,生活正是道場。何必為人世之惡而喪志,更應在俗世中尋找每一個機會去選擇光明。世上必然充滿惡俗,我們仍可有所堅持。

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家明雜感:金馬獎初審有感

星期日生活   2015104

【明報專訊】 今年有幸,再有緣當金馬獎的評審,不過只能參與初選階段。複選的時間太長了,要留台差不多一個月,適逢是9月的開學時節,只好割捨。2009年的參與十分難忘,大會的安排非常周到,評審程序公開公正。複選的評審每天看幾部戲,密集的看兩三個星期,午飯全在試片室解決。那一年,我把香港的諸事統統放下(寫稿除外),全心全意的看電影、做筆記,日子過得純粹。

初選不同,暑假去台北一周就好,責任是從所有報名電影中選出入圍的四十多部,有報名的我們都會看到。據說中港台來參與的電影愈來愈多,我負責「劇情長片」項目,片單就有一百五十多部。金馬的分工愈來愈精細,2009年我也參與初選,印象中在家看看DVD,把選項以電郵呈交即可,畢竟初選只需決定是否入圍。今年不同了,有些新片要到金馬的辦公室看;即使初選,交了表格還得開會討論。我們的七人小組只管劇情長片,短片、紀錄片另有評審負責。幾年前可不是,同一批評審還得看紀錄片的,所以才有機會提名《音樂人生》。

《醉.生夢死》

《聶隱娘》《醉.生夢死》大熱

一百五十多部劇情長片,看完對今年的華語片形勢算有基本概略了。不計年產量及票房,單看參賽的電影;整體而言,台灣水平較高,而且品種多元;中國的主流商業片一般,愈賣座的往往愈不中看(如《煎餅俠》),但獨立電影又教人喜出望外;香港的則差強人意,一年到頭竟交不出幾部令人滿意的電影。

從兩天前大會發布的提名名單可略知一二。「最佳劇情片」提名中,《刺客聶隱娘》及《醉.生夢死》將是今年大熱。前者不用多說,挾康城最佳導演之名,侯孝賢久休復出(題外話,侯在拍《聶》之前的好幾年,就是埋首在金馬獎、影展、學院的推廣工作)。雖然坊間對《聶》的意見不一,但毫無疑問敢於嘗新,也拍得非常講究。《醉》上周在本欄說了,編、導、演皆非常出色,堪稱是張作驥以至台灣電影的新里程碑。遺憾今年張因性侵案被收監,在牢獄內得知影片獲10項提名的喜訊(僅次《聶隱娘》的11項);11月底的頒獎典禮,他應該出席不了。

大陸入選的兩部都不算主流片,賈樟柯的《山河故人》比上次《天注定》豐富,刻意鋪排的三幕結構,分199920142025年(未來背景),說三代中國人的故事。趙濤的演出內斂,母子情感人,第三段故事還有張艾嘉;葉倩文的舊曲再一次在賈片中扮演重要角色。另一部《塔洛》由藏族的萬瑪才旦執導,全片黑白攝影,故事簡約、形式樸拙,非常真率自然,前段尤其令人會心微笑。《塔洛》的清新脫俗,有點像最早期的賈樟柯。大陸的獨立電影就有此能耐,導演年紀輕輕,即懂得從真實提煉,找素人演員拍出現實小品,工業完全難望項背(劉杰的《德蘭》跟《塔洛》有些異曲同工,不過沒有爭大獎的緣分)。香港只有翁子光的《踏血尋梅》得複選的評審青睞,看來跟片種有關係,無論中、台兩地,皆拍不出如此赤裸逼真的連環殺人案件。《踏》一些場面非常可怕,它沒妄下道德判語、甚至不清楚交代犯罪的原委,觀眾看罷莫衷一是,算是故事較高明的地方。

五部「最佳劇情片」候選片,你要說有什麼共通的話,應該是「孤獨」。「Cinema of Loneliness」,難道是華語片藝術的新走向?

 《塔洛》

港片名落孫山

很多香港電影名落孫山了,《迷城》、《太平輪》、《衝鋒車》、《赤道》、《三城記》、《破風》……猶幸徐克的《智取威虎山》有份競逐最佳導演。它是徐克近年佳作,本應有更多提名。影片太「根正苗紅」(八一電影製片廠出品),不知在台有沒有水土不服(影片並沒公映),因而被稍稍忽略了?黃修平的《哪一天我們會飛》其實也不錯,夫妻面臨中年危機,憶年少往事;倒敘部分三個年輕演員戲分很重,不負重望。杜琪峯的《華麗上班族》除了技術獎項外,只有編劇及女主角提名;在大陸賺個滿堂紅的《捉妖記》也只提名幾個技術獎項。我們在八月開初選會議時有討論過,一些電影(來自香港的尤多)若可能在複選中獲得技術提名,即使整體成績欠佳,亦不妨列作入圍影片。以往的「動作設計獎」都是港片囊中物吧?不過今年看了一部叫《師父》的大陸片,由鬼才徐浩峰編導及當動作設計,他繼《一代宗師》後再寫民國武俠傳奇。動作乾脆利落,人物酷到不行,看後着實有點為港片的動作汗顏。不遠的將來,香港電影會不會連這點優勢也失去?

大陸片大玩風格

大陸電影還有幾部值得一提的,管虎的《老炮兒》同樣很風格化,從馮小剛主演的老北京帶出代際矛盾,馮的硬漢子角色眼前一亮;他與一眾老伴如張涵予等,在財大氣粗、不可一世的富二代跟前,只見時不我予。曹保平的《烈日灼心》非常峰迴路轉,是個關於救贖的故事;鄧超、郭濤及段奕宏忠肝義膽,影片把他們拍得有型有款(香港的類型片很久沒看到這份自信了)。除此以外,畢贛的《路邊野餐》、余慶的《私奔公路》以及李非的《命運速遞》都是風格取勝之作。同時間,大陸的「鄉愁」片亦如雨後春筍,紛紛懷緬七、八、九十年代,據說為了遷就為數不少的三、四十歲觀眾層,或許也有今非昔比的時代嘆謂:《重返20歲》、《匆匆那年》、《不朽的時光》、《1980年代的愛情》、《陪安東尼度過漫長歲月》、《記得少年那首歌》……不少由意念到手法皆頗千篇一律,當中只有李玉的《萬物生長》及相國強的《少年巴比倫》拍得較好。

台片人文色彩濃厚

台灣影片的人文色彩較濃,林書宇的《百日告別》未竟全功,但技術一絲不苟,作為探討死亡、悼念、儀式的題材,華語片亦算罕見。鄭文堂的《菜鳥》很正氣、紮實,不落俗套,玉女簡嫚書的可塑性原來很大。還有些為小眾發聲的好片,林靖傑的《愛琳娜》拍基層女工,人物支線複雜豐富;鄭有傑的《太陽的孩子》從原住民少女看身分及覺醒,情理兼具、義墳填膺,有個畫面更勾起了觀眾對六四坦克人的集體印象。

是不是因為前年五十屆金馬獎的大獎頒給了《爸媽不在家》,所以這兩年報名的新、馬華語片特別多?這次看到的,最少有兩部好片。一是陳子謙的《想入非非》,是關於鳳飛飛的趣怪歌舞片。還有《爸媽不在家》導演陳哲藝監製的《再見,在也不見》,三個導演各拍一段獨立短片,悉由陳柏霖當主角。《再見》含蓄溫婉、言簡意賅,說成長與愛情糾葛,更像歐洲電影,陳哲藝領軍果然不凡。可惜《想入》及《再見》皆沒被提名,《再見》倒被金馬影展選作開幕電影。順帶一提,今年看眾多華語片中,大陸女演員蔣雯麗似乎是另一贏家。她在《再見》第三段飾演大方端莊的教授,在徐浩峰《師父》演心狠手辣的武林主持,都極搶鏡。清新爽朗的短髮造型,不讓年輕女星專美。

眾多報名片中,最讓人丈八金剛是蔡明亮的《那日下午》,兩小時多全是蔡跟李康生在一家破屋內的對談,談他們對創作、家人的種種,很真心的。說丈八金剛,是蔡明亮竟然報名「劇情長片」,似乎在試探評審對「劇情片」的定義。哈哈,大抵我們都不夠想像力吧,《那日下午》是少有一部,來自名導但連初選也不入圍的片子。

文:家明
編輯:蔡曉彤

李焯桃 - 《刺客聶隱娘》七問

星期日生活   2015104

【明報專訊】 第一問:無視觀眾孤芳自賞?

《刺客聶隱娘》上映以來,眾議紛紜,然而無論讚彈,都同意侯孝賢不太在意觀眾是否容易看得懂。但以服務觀眾為要,只是奉荷李活為圭臬的主流商業電影的信條,為賺錢當然顧客至上。電影其實可與其他小眾藝術形式一樣,以創作者為中心,影史上不少創新和突破,都是在這種擺脫觀眾羈絆的情况下出現。侯孝賢有句名言,正是「背對觀眾,你的創作才開始」。那不是孤芳自賞,而是創作者反求諸己,看清並堅持自己要走的路,不受市場需求和觀眾口味左右。

問題是商業主流的發行模式愈來愈一統天下,今日香港已幾乎不存藝術影院的另類發行模式。要求在多廳影院看《聶隱娘》的觀眾改變被動看故事的觀影習慣,無疑是緣木求魚。

第二問:康城得獎浪得虛名?

從來所有獎項都不可盡信,奧斯卡固然多獎勵平庸之作,康城的賽果也常經不起時間考驗,尤其近年評審團的組成愈來愈重星光熠熠而輕專業判斷。像今年的金棕櫚獎頒給積克奧迪雅的《狄潘》,便無法令人信服。但侯孝賢得最佳導演獎,卻反而實至名歸,因他取得評審團內最識貨的三大導演力撐——葛雷摩戴托羅力讚其電影語言充滿詩意,清晰、準確又強而有力;伊頓高安也欣賞影片有它鮮明的個性。

第三問:Style over substance

影片影像之奇麗有目共睹,音樂和大自然的音效亦使人印象深刻,那是最嚴苛的批評者都不能否認的。因此,最常見的負評便是指它徒具形式,內容空洞,風格遠超內涵云云。

事實上,任何時候都有不少電影符合上述的批評,但當風格與內涵完全割裂,所謂的風格根本無法成立,只是無謂的整色整水而已。《刺客聶隱娘》的風格,卻絕非單靠漂亮的畫面堆砌出來,而是結合準確有力、個性鮮明的調度,跳躍省略卻動靜有致的場面節奏,形成一種只此一家、別無分店的侯式風格而獨步天下。Style is substance。電影原來可以這樣拍!故事原來可以這樣講!這便往往是欣賞侯孝賢電影最高的樂趣。

但一心找碴子的人,總可以對全片不勝枚舉的情景交融場面視而不見。甚至最令人咋舌的神農架師徒決裂一場,末段雲霧湧來佔據了大半畫面,都可說跟戲沒什麼關聯!侯孝賢把場景由道觀搬了來深山峭壁,正因這個大自然奇景不啻是一個神來之筆的興象,成了道姑內心的一個objective correlative,同時為下一場道姑突襲隱娘埋下了伏筆。

第四問:文本不能自圓其說?

對所有觀眾來說,《刺客聶隱娘》最大的挑戰,仍是劇情、人物很難看一次就全部看懂。眾所周知,這是由於侯孝賢在後期剪接時,把不少場面大刀闊斧的砍掉了。表面的理由是他感覺不對就整場拿走,但有時也因他感到「囉嗦」。換言之,我們看影片的原劇本,一切都交代得明明白白,但對侯來說,如實將文字化成影像,把故事講清楚,不見得就是部好電影。他省略的目的不單為了含蓄,而是他心目中的電影不接近小說或戲劇,毋寧更接近詩的傳統。

朱天文早在她的〈《悲情城市》十三問〉一文,第五問「抒情的傳統或是敘事的傳統?」中,已間接指出了這一點。侯孝賢也常說荷李活電影的信息絕對清楚,一切都為敘事服務,卻違背了影像本身應有的魅力。他反而相信每個影像/鏡頭/場面的「能量」夠強,意涵夠飽滿,便足以令一部電影成立,其中有多少敘事上的空隙也不礙事。 因此他的電影就和好詩一樣百看不厭,而且愈看愈有味道。

一旦我們明白這種詩化敘事的原理,便會明白不少隱晦的人物和劇情,電影文本都可以自圓其說。如殺手精精兒即田元氏的另一身分,在與隱娘激戰後面具被剖開的特寫中,已暗示得呼之欲出——這場發生在活埋田興陰謀被隱娘破壞之後,而田元氏正是幕後主腦。至於妖僧空空兒與精精兒的師徒關係,卻是通過田元氏親信蔣士則,分別向二人通報瑚姬以雞血冒充經血(掩飾懷孕)暗示出來。

第五問:電影改編庸俗化了原著?

庸人傳奇《聶隱娘》篇幅極短,想像力卻天馬行空,讀來過癮(文字描寫可用想像搭夠),據之拍成電影而保持魅力卻是不可能的事。如今的改編大部分是重新創作,加強了向歷史取材,卻有譏評為弄成爭寵暗算的宮闈庸俗劇。殊不知種種巧合和陳套的加插,皆為劇情建立一條貫穿的主線(隱娘對青梅竹馬的表兄下得了手嗎?),令主角有一個成長自決的過程(看破紅塵凶險,放棄刺客身分回歸自然)。在侯孝賢大幅省略的詩化敘事裏,慣見的豪門恩怨情節擺脫了電視劇的誇張庸俗,反過來令觀眾更易憑暗示便理解箇中的來龍去脈。

第六問:捨棄奇幻武俠失色?

原著令人難忘的超級殺手空空兒(一擊不中即飄然遠去),電影中變成只會用紙人施咒的術士,且輕易被殺,可能是最令人失望的改動。侯孝賢雖然給出台灣電影特技水平未及的解釋,但箇中實有深一層涉及美學選擇的意義,與全片的武打以至時代氛圍追求寫實一脈相承。

武俠片類型的發展,一向都是走「加法」的方向,每一位大師的加入(從胡金銓、徐克、李安到王家衛),皆為類型的「進化」、動作奇觀的優化加磚添瓦。大家以為侯孝賢也不例外(因此期望他會提升類型的奇幻特技水平,一如徐克)時,卻忘記了他是個崇尚「減法」的導演。《刺客聶隱娘》不玩威也,不設計悅目的武打套招,畫面不見血,不搞大場面,不用升降鏡頭,處處與主流武俠類型劃清界線。

儘管改編時採用了一個武俠片的故事模式(殺手無法執行與人性衝突的任務而被追殺),但發展下去卻反思了整個類型的前提(私人以武藝鋤奸)。絕大多數武俠片皆以正邪大決鬥高潮作結,之前的暴力程度亦不斷提升。本片卻是「一個武功絕倫女刺客,最後卻無法殺人的故事」。隱娘決戰精精兒和道姑師父,皆點到即止手下留情,最後更可全身而退。它可能未至於重新定義武俠片,卻肯定對「止戈為武」及「俠以武犯禁」的意義,作出了新的省思。

第七問:《聶隱娘》不如《俠女》?

胡金銓在《龍門客棧》成功建立典範後,也有意藉《俠女》突破前述武俠類型的框框。他試圖向佛家取經,侯孝賢卻百分百是儒家心性。《俠女》出現在武俠片成長期,自有其促進類型進化的意義。時至今日,武俠奇觀的作法已充斥無數陳腔濫調,《刺客聶隱娘》回歸基本、反思類型正合時宜。兩片難以直接相提並論,抑此揚彼亦屬無謂。從來藝術最好百花齊放,觀眾也有開放包容的胸襟便好了。

郭梓祺 - 故事之輪——讀吳明益《單車失竊記》

星期日生活   2015104


【明報專訊】 以色列作家告魯斯曼(David Grossman)在散文集Writing in the Dark有此一段:有晚他乘長途巴士到耶路撒冷,跟眾乘客一起聽着巴士的收音機。中途是文化節目,電台找人讀出的,正是他小說的一節,身為人母的吉斯娜(Gisella)正坐在衣車旁,腳踏上早有旁人為她放好的軟墊。巴士司機大概嫌悶,不久便轉台聽澎湃的音樂。告魯斯曼說,身旁乘客好像都鬆一口氣,他則一邊自覺受辱,一邊為那軟墊苦惱,想不起為何有這仿佛多餘的枝節。

匆匆回家翻開那本舊小說,告魯斯曼高興地發現,他忘了吉斯娜是個矮女人,由此他想到,就算日常生活多馬虎,一旦寫作就自然會化身成角色,體貼他們一切需要,如為那矮胖的閒角在腳踏加墊,不然,她的腳就永遠落空,無法織布,「never able to spin the wheel」。讀時覺得,這織布的說法真妙,既指文中衣車上的那塊布,但不也指由一字一句連綴成篇的故事?

最近讀台灣作家吳明益的小說《單車失竊記》,讀到末章,依稀想起告魯斯曼這情節。主角為尋父親生前一輛失蹤的單車,投身台灣舊式單車的研究,從車款的演化,透現台灣以至東亞的近代史。用了一整部小說的篇幅,如夢似幻,主角總算把單車找回了,將之推到母親卧牀的醫院病房,沒原由地把車的後立架撐起,嘩啦嘩啦原地空踩:「小時候我最喜歡在商場騎樓,像這樣騎上爸的車子空踩。因為那時候還小,腳太短踩不到底,得刻意用力蹬,讓踏板在下半圈硬是空轉半圈回到腳底板可以踩到的高度,然後趁勢使勁一蹬,讓它再轉一圈。

以這樣的踏踩法,齒輪、鏈條和花鼓,就會發出非常利落的,讓人感到愉悅的嘩嘩聲響。當然在車柱架起來的情況下,什麼地方也去不了。」

告魯斯曼加一腳墊,故事得以繼續。吳明益則等待那個腳太短的小孩長大,靠說故事去追尋那輛單車和它象徵的時代,如同他在後記說:「寫這部小說並不是基於懷舊的感傷,而是出於對那個我未曾經歷時代的尊崇,以及對人生不可回復經驗的致意。」雖云小說,亦有自傳色彩,引文提及的「商場」,正是現已拆毀、吳明益家人往昔在其中開舖營生的中華商場,他在散文集《浮光》寫過,給我很深印象。《單車失竊記》寫到主角在商場生活的回憶,我也覺得特別動人。這也如〈阿布的洞窟〉一章引發艾柯之見謂,如何用三根實柱,引導讀者相信七根虛柱。這虛實的佈置當然關鍵,畢竟,吳明益在小說正文及後記都分別提過,寫《單車失竊記》,是因為寫完小說《睡眠的航線》後,收到讀者來信,問文末一台單車的下落。

對舊時代的尊崇

《單車失竊記》中的實柱本身固不無可疑處,例如主角其實姓程,不姓吳。要判別哪些是真哪些是幻也注定徒勞,而且沒趣。但總括而言,《單車失竊記》的實柱或要比虛柱還多,讀來就如騎着車,在否則不會給歸在一處的二戰史、台灣史、單車發展史、動物園史、蝴蝶工藝史等穿插,跨越不同領域。小說可謂以單車為中介,從家族史引伸到國史、人類歷史及人類與大自然相處的歷史。有視野和魄力逐層擴開,再回頭理解自身與本土不遲。

二戰裏的單車與大象

且舉〈銀輪之月〉一章為例。主角在追尋單車的途中,知道了一款名為「日之丸號」的舊款單車,於台灣極罕見,是日軍「銀輪部隊」的用車。他輾轉從一位曾參戰的台灣鄒族老兵留下的錄音帶,翻譯其鄒語和日語,知道了這款單車對戰事的影響,在日軍取道馬來半島攻取新加坡的戰役,單車尤其重要。後附的一章「鐵馬誌」補充,馬來半島天氣熱,車輪常爆胎,士兵乾脆拆下輪胎,只用輪圈騎行:「一輛只有鐵圈的腳踏車騎在石礫地上只能製造出惱人的噪音,但數百輛、上千輛腳踏車就會發出震耳的匡鐺聲。從不知名處得來的巨響,常讓已經士氣低落的英印部隊,誤以為日軍的裝甲部隊出現了,因此不及接敵便匆促撤退。」

錄音帶也是精巧意象,已被時代淘汰,但只要給放在適當位置,前後兩輪開始緩緩轉動,便能如書中的舊單車,重訴各種快給隱沒的故事。單車輪的轉動影響着戰事的成敗。運命之輪同樣循環無定。故事之輪再轉幾圈,到主角聽到第二盒錄音帶時,日軍便已從高峰滑落,終於湎北潰敗:「一個消息流傳在士兵之間,據說天皇頒發了戰爭終結詔書,投降了。(大約十秒的空白)」。日軍繳械,等待遣返,到這位老兵回台不久,又遇動盪:「昭和二十二年,台北發生了嚴重的衝突事件,事件很快蔓延到全島」,為免麻煩,他不得不燒掉從戰場帶回的照片等物。查年份,指的自然是「二二八事件」,這寫法對讀者來說可能是陌生化;但代入角色,用昭和紀年、那略隱晦的說法及厭戰的語氣,卻最合理。

戰爭影響的除了人,還有動物,例如在緬甸先被日軍捉走工作、後來又給轉送到台灣動物園的大象。〈靈薄獄〉一章便代入象的世界,語言連帶也進一步陌生化和詩化,撇去確切的陣營和地名,以及成敗和目的,只如象恍惚地隨運命步步前行:「在一個魚販攤前,象聞到了刺鼻的哈蜊、蝦殼的腥味,這氣味要到牠搭上那艘擁擠的船艦,被載運到小島時才獲得喚醒、證實。因為此刻象仍從未理解海,未曾識得海。」由單車寫到戰爭到動物,吳明益研究的工夫固然不容懷疑,且可感覺真有綿長和熱切的興趣,非單為完成一本小說努力。更難得的,是故事之輪從未停下,能駕馭龐雜的材料而不失平衡,有時似是基於他小說家的觸角才找到細節的靈光,有時似是因對準「運命」這主題而能捨割多餘材料,總之是沒犧牲小說的韻味,既呈現世界的紛繁,也始終關乎自我理解,以及寫作的意義。

人生的災難與尊嚴

關於寫作,小說首章〈我家族所失竊的鐵馬們〉介紹主角時說,他是么子,落後父母或兄姐的年代都太遠:「他們總喜歡跟我說,『阮較早彼時陣』商場如何如何,然後結語就是『你毋捌(bat)』、『你上(siong)好命』。」較晚出生也是「運命」,從前生活艱難,愈晚出生吃的苦大概愈少,但也成為另一種孤獨:「這總讓我不服,憑什麼我就不能經歷父母那個大時代?憑什麼我就不能和哥哥姐姐一起在那些最窮的時光裡,在商場的頂樓跳橡皮筋?憑什麼我就要擔負『上好命』的污名?長大以後,我找到了一個方法,那就是聆聽他們轉述,然後用文字重建那個『較早彼時陣』,藉此與他們同步長大、同步受苦、同步歡笑。比較遺憾的是,我仍然無法跟父親一起長大,他對自己說得太少,他與媽結婚以前的人生,就跟神秘小黑人的部落史一樣一片空白。」

這或可解釋,《單車失竊記》那位父親為何每如風眼寂靜,種種苦難卻繞他而轉。這使我想起吳明益在「後記」引波里比奧(Polybius)的話來形容小說寫作:「最具有教訓意義的事情莫過於回憶他人的災難。要學會如何莊嚴地忍受命運的變化,這是唯一的方法。」可能是災難與莊嚴這組詞語,也可能是書名先入為主的影響,寫到這裏,我的確也想到第昔加《單車竊賊》末處,父子在運命的播弄後,無言並行,終而隱入茫茫人海的結局。

文:郭梓祺
編輯:林信君

陳劍青 - 從學院自主到學在民間

星期日生活   2015104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陳文敏任命被否決事件,是一種個人化的文革式批鬥嗎?可能是,但我認為我們應更確切地將之理解為是對大學體制內知識流通(Commerce of Knowledge)的宣戰。被馮同學揭露的否決理由固然是有關陳文敏個人的禮貌、學歷、操守與被搜尋次數,但我們不要忘記,這否決行動同時是一場有組織地針對去年佔領中環運動及學運思想在大學裏流通,對應着既有知識生產的學院體制的政權大報復。

這樣的話,報復的對象就並非只是個人了,而是透過高調介入這間「香港最高學府」的個別任命內政,向各院校的學界展示政權對於大學管治的操控是直達仕途任免的。這種「無處不在」的姿態,已足夠使每天活在體制內學者人人自危,不敢再推動大學知識與各種社會爭議的連結。只斬一首,就可「遙距管治」(Govern at a Distance)全港大學的思想散播,管治者又何樂而不為?尤其「去殖民化」成為了首要的後佔領政治議程,未來的大學學院體制再已無從一隅偏安。

學院自主不能脫離學術自由

學術自由作為現代大學的精神,意味着知識思想的自由流通,是學院體制之所以需要自主的基礎,兩者不容分開理解。現時校委會委員干涉校方任免,劍指大學知識與社會之間的自由流動,既破壞了學術自由,也破壞了學術自由作為學院自主的基礎。此際,港大校長馬斐森仍然強調港大「繼續確保學術自由,鼓勵學者研究自己喜歡的題目,不管這些題目有多爭議性,而港大只會以國際認可的標準衡量學術表現」。雖然理念可嘉,但這恐怕這只是一廂情願。

同時,我們能看到風波中學院自主的概念,不僅被約化為一種超然於學術自由的大學決策組織管理權的理解,連一些在受影響學院內的學者也發展出一種對學院自主的誤讀,將學院自主解讀為「按足行政程序」作決定就可以了。將學院自主抽空於學術自由這個前提,如此解讀是相當危險的,既是因為我們發現行政程序原來也可以任由拉長縮短,可以「等埋首副」又可「投票否決」,也因為沒有學術自由精神的學院自主,亦等同讓大學成為了沒有靈魂的軀殼。

而這種將學院自主置換為行政程序的「形式主義」(Formalism)理解其實很有市場,仍然是不少學院內的保守精英傾向相信的避風港,亦解釋到為何殺到埋身之際,部分大學教授仍然會選擇安於現狀。

我在想,事件中應該有不少人感到無辜,可能連陳文敏自己也不明所以,他本人亦有提到港大法學院持續為中國司法體系培育法官,現時深圳有近百法官都是他們的學生,對國家發展貢獻良多,何以落得如此報復?

那就牽涉到一個關鍵問題,究竟當今政權是如何看待大學扮演的角色及功能?歷史上,許多現代大學及學科的出現與殖民知識生產有着莫大的關係,當殖民計劃中需要掌握地理環境、官僚系統與各種專門知識,不少大學學科都是相應而設。羅永生在《殖民無間道》的著作中,亦指出了大英帝國設立香港大學的構想,亦是「為當時殖民政府培育精英公務員和專業人才」,建立整個帝國管治所需的官僚系統。

這個協助殖民地方管治的「百年大學傳統」功能一直沒多變樣,到今天仍然有着龐大的利用價值。如中國在上一個五年計劃開始談「社會管理」,需要訓練大舉社工專業以實施社會管理現代化(亦即「維穩」),現時中國大學內第一批的社工專業,就是由香港理工大學這十年來培訓出來的。就此可見,香港各大學仍然有乖巧地保守着這種殖民地遺留下來的傳統,以大學知識服務國家與統治。

服務建制?扎根社會?

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到現時真正在爭持的,並非是大學有沒有履行服務國家的功能,而是學院內兩套知識系譜的實踐。一套是服務建制的官學知識生產活動,本是殖民之設計,亦是政權之所欲。而另一種則是扎根社會問題的知識生產,定位知識為服務社會大眾,甚至讓知識思想能在社會內起到先鋒性的獨立位置。無論你是否支持也好,港大戴耀廷教授就是一直將學院內的法學知識及概念帶進社會,實踐「以法達義」,這種知識實踐才是港大被政權連環報復的真正原因。

在一個尊重學術自由的大學體制內,就必然會出現這種知識生產的無傾向性,今天政權似乎是既要貪圖現代大學對於知識經濟、國家現代化的功能性價值,又同時希望可以完全消滅當中另一些知識生產活動,這幾乎是一個不可能的馴化任務。魚與熊掌,結局只有兩個,一是大學內這兩套知識系譜實踐會繼續出現,不然就是因為要摧毁官學以外的知識實踐自由而連大學本身也毁掉,淪為一所技術人才培訓工場。

民間學術積弱

若從社會知識生產的角度來看,「守住港大」對我們有着更廣泛的含義,就是要守住這種大學體制內不同方式知識生產與實踐的可能。但現實上,現代大學本身就外露於國家及政府的介入,制度內的學者很多時候要有相當的意志與勇氣才會走出來表態,往往不表態不只是一種個人道德取向所致,而是一個體制問題。

故此,「學在民間」在當今港大風波中有着一個空前的意義:除了我們要保障學院知識能夠有向社會流通的自由,民間知識生產的力量,亦應能反過來在相對不受學院體制的情况下保衛學院內的學術自由。而這不應被理解為一種逃避主義,即「主流體制容不下,我們就學在民間吧」。首提「學在民間」想法的章太炎曾說到:「學術自下而上則興旺,自上而下則衰亡」。讓學術在民間生根的意義,正是要讓知識實踐重拾社會的生命力。

當然,我們仍然未看到「學在民間」的基進意義,議程仍然相對空白。由於長期缺乏對民間知識的重視及實踐,擔當起積極形塑社會思想的角色,亦無法培育更獨立自主的知識分子土壤。當學術自由受到打壓,就欠缺了一整塊可以比大學體制內走得更前的知識社群。

港大風波只是第一步,知識分子或許要有着下野的準備。但我仍表示樂觀,因學院體制愈打壓,民間知識的意義與實踐將會愈被重視。

文 陳劍青
編輯 洪慧冰


星期日生活   2015104

這次港大副校長委任事件可見,香港和港大百多年學得層層配套體制,自動有效運作,行使公權力的校委竟無視天下昭昭,連續恣意玩弄「小學雞」低劣手段,以「理性、制度、程序、自由、保密、私隱」之名踐踏大學自主自治和學術自由,為「前現代」唯心主觀大一統單元封閉專制權力體服務,自命主子、實為奴才,自命名士、實則鄉愿,再躲在「和平、理性、制度、程序、自由、保密、私隱」裏,倒打一耙,斥守護者以身抵抗時破壞「和平、理性、制度、程序、自由、守密、私隱」等等現代文明核心價值和行為標準。

他們傷害的,不單只港大、而是香港(和中國),不單只他人、也是他們自己(和後代)。

葉蔭聰 - 大學的「常規」

星期日生活   2015104

【明報專訊】聽着爆料人馮敬恩同學複述校委會成員對陳文敏的負評,我感到有點似曾相識。

容我事後孔明,借用法律用語:綜合各種「環境證供」,陳教授其實必定出局。親共報章今年一月率先大肆攻擊陳,指他縱容屬下搞「佔中」,不適合當副校;接着二月左右劉進圖、郭榮鏗均指聽到政圈中人談及政府高層向校委會成員施壓;而校委會面對物色委員會的唯一推薦,一反過去慣例,拖字訣,甚至弄出「等埋首副」這種笑料。精明的讀者早已「打定輸數」,部分校友及公眾的抗議,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公眾期待「爆料」,想知道究竟那些建制派校委會成員以什麼理由來否決。但是,既然結論已定,那些理由只是藉口,確證自己的猜測:北京及特區政府的確干預港大。說到底,讀者沒有從這些「爆料」讀出更多來龍去脈,接下來只是等待學生會否罷課抗議。

但作為大學裏的教員,深感這些負評荒謬之餘,卻是「熟口熟面」,而且,我亦讀出更大卻更隱秘的大學政治「潛規則」。我們不妨換個角度去問:投反對票的校委會成員為什麼認為他們口中的理由聽來合情合理?

首先是「博士」學位,這早已被視為大學聘用教員的「常規」。不過,正如不少人指出,法律界根本極少「法律博士」,陳教授曾在歐洲人權委員會長期任職,又是名譽資深大律師,按常理,這些名銜要比什麼「博士學位」更罕有。可是,在大學裏,「常規」往往比常理重要。

第二,研究及出版「不足」。這也是近十數年大學的「常規」,其指標是學術論文數目,被「搜尋過」次數(應是「被引用」吧),在相關領域裏是不是重要的發表人。一位網上專欄作者很用心地做過查證,陳教授的論文數目超過一百篇,被引用的次數更不是據說的「四次」而已。不過,「多少」其實沒有確定標準,如果是一位更細心的建制派委員,其實可以進一步質疑他所投的期刊排名不高(也是根據引用次數來計算的),學術界都知道,那些排名很高的英美期刊根本不會有多少香港法律研究的文章。

這些「常規」並非合理

若從大學內部遊戲規則看,這些建制派校委會成員自認用「對」了常規,只是他們完全用錯了地方。首先,正如葉健源等指出,校委會一般要尊重物色委員會的專業推薦。此外,如果他們在討論聘用一位助理教授,或者是考核助理教授是否能升等級獲得終身合約,那些有關學歷與研究表現的常規是勉強用得上的。但他們好像忘記了,現在是考量負責大學人事的副校長任命。正如陳文敏回應說,他的學歷及學術水平早已獲物色委員會確認,其實,準確來說,多年前獲聘教授及任命為院長時,便早已確認了。

作為大學教師,我期望公眾不單要為陳教授感到不平,也應透過那幾位校委會成員的拙劣表現,讀出現今香港大學管治大學教職員的「常規」,而且要明白,這些「常規」並不是那麼合理。

陳教授在爭議聲及鎂光燈下被無理否決了副校一職後,起碼還有教席,但是,有更多比陳教授年輕的學者,被類似的常規不獲續聘,或乾脆便排在學術殿堂之外,無人理會。有許多人為陳教授呼冤,但很少知道那些年輕學者的遭遇,也不會有人為他們爆料,外界連政治猜測也沒有機會。

「非人話」評核

當然,你可能會說,平常大學人事聘任及評核問題,無關政治。作為一位文化研究工作者,我們相信,政治在日常最不為人所察的地方發生,像陳文敏這種路人皆見的大爭議,的確是「百年難見」。其實,如果有心人當初連物色委員會也「搞定」,陳文敏的名字根本連在校委會中出現的機會也沒有!一般市民對日常大學運作的認識,只能透過貌似中性及專業的語言、論述及概念範疇,得出一些平淡結論,上不了新聞版面。例如,一位大學教師不獲續聘,只是她的出版文章的量及質未達標,投稿的期刊impact factor太低,未達「世界級領導地位」(world leading)或「國際性卓越」(Internationally excellent)等等,這些不太像人話的用語,都是各間大學、研資局(RGC)及研究評審(RAE)習用的。那些校委成員的理由,其實只是這些「非人話」的低級版本,類似香港親共報章用英國人發明的RAE成績來批陳文敏領導無方。

這些關卡看似中性,可是,在實際操作中,愈是年輕,愈是花時間在本地思想、學術及政治活動的學者,愈難跨過去,也愈容易讓有心人殺於無形。若加上不在英美名牌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則更添一份危險。事實上,這種評核已成為大學老師的日常生活,不少人曾遭系主任、院長或校長軟硬兼施地「照肺」,叫我們按遊戲規則辦事,多寫英文論文,少寫中文文章,多投些稿給那些排名很高但沒有多少人看的期刊,比給《明報》寫稿有益得多。

我有一位朋友,在本地大學拿博士學位,比起一眾相近學術背景的同代人,她算是幸運,獲某本地頂級大學聘用。她教研俱佳,在香港政治研究中算是出色,既有專書及期刊文章,也編過好幾本文集,在本地學術圈也頗獲好評。她曾是個社會及政治活躍分子,但為了飯碗也算是頗為低調,努力工作以求達標。然而,經過六年終身軌(tenure-track)合約後,經評核後不獲續聘,因為大學需要更有「世界級領導地位」的名牌大學博士及教授。當然,新獲聘的人大概不會是研究「香港政治」—— 一個國際學術圈不怎麼看得起的領域。

排斥有心學術與思想的教師

北京政府伸手進大學高層,我不會感到太驚訝,連有民主選舉的印度也如是。在穆迪(Narendra Modi)當總理後,先後爆出他干預那爛陀大學(Nalanda University),把擔任校長的諾貝爾經濟學得主阿瑪蒂亞.森(Amartya Sen)趕走;之後,又涉嫌把自己的親信兼不入流演員安插進印度電影及電視學院(FTII),擔任學校的董事長,學生因此進行了一百天的罷課抗議。然而,要理解香港大學政治的特殊性,用「染紅」來解釋只觸及冰山一角。在媒體及公眾雷達偵測不到的大學角落,其實每天都透過英美主導、貌似專業中性的評核及人事體制,規訓、擠壓、殘害及排斥有心學術與思想的教師。北京或香港的政治怪手,也樂見本地大學繼續作為英美學術殖民地,在這方面,他們倒並不那麼在意「去殖民化」的。

生活達人:南丫海難三年 忍痛揭疤討公義

星期日生活   2015104

災難發生一年後,古太覺得政府隱瞞、包庇,決定站在鏡頭前為兒子討公道。

【明報專訊】今年的十一國慶日,南丫海難三周年,維港復放煙花。

煙花之下,二十萬人夾岸慶祝,有人說,始終要面對現實。

事實上,在調查研訊逐一邁向尾聲之時,去年九月開始,家屬陸續獲取賠償,重過正常生活。

關於追討海難責任的記者會,早幾天只餘幾個零星的家屬,當中卻總看見失去兒子的古太,紅着雙眼,愈站愈前。

三年以來,她等待研訊完結、等待看到完整的調查報告、等待海事處承認責任,心力交瘁,好想早點結束追討的日子,可是到今天仍未等到失職的人承擔刑責。

如今,她由一個本來敬畏官員的小巿民,變成向司局長直斥其非的維權者;也由一個和善媽媽,變成自己眼中的潑婦。

她說,這個不似自己的自己,都是政府逼成的。

「普通一單意外,警察會主動調查,受害人自有保障,這是法治社會應有的。
我們呢?我們要自己去追討,不停被拒絕,受盡白眼」;政府為保障公職人員私隱拒絕公開人名,古太卻走投無路,為了讓更多人關注事件而四出做訪問,自揭隱私。

雪上加霜,痛上加痛,「政府是在加害家屬」。

煙花過後,翌日早上,她也正式入稟索償。

可是,對她來說,獲賠與否,事情並不就此完結。

她說,直至官官不再相衛,直至公義得到彰顯。

尋被遮蔽的半份報告

距離煙花匯演開始尚有二十分鐘,古太兩眼濕潤,從本來看到煙花海景的家,慢慢走到樓下密閉的會議室,與我談起她其實並不想提起的傷痛。她總說,你不會明白的。

她說話並不伶俐,一字一句思前想後,雙眼之後,思緒很複雜,怕說錯了話,怕傳媒伺機誇大渲染,到頭來傷害了自己,也傷害了別人。她本來是個簡單的家庭主婦,但她已別無他法,認為只有繼續站出來,才能引起逐漸減退的關注,讓她可以繼續有力量,為死去的人討回公道。她囑咐我,不要把她英雄化,這樣會對事情不好。

「事情發生後,起初,大家(家屬)相當難過。(死傷)人數太多,香港開埠以來,未試過這樣大型的海上災難,整個社會很關注,氣氛很緊張。幾十個家屬,除了難過,還接觸到很多讓人不安的事情。那段時間好黑暗,整個世界好灰,很難控制情緒,不懂得處理。我是其中一個。」二○一二年十月一日晚上八時半,載有逾百人前往中環看煙花的港燈客船「南丫四號」,在南丫島對出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南丫四號穿洞入水,數分鐘後迅即下沉,三十九人罹難,當中包括古太的幼子古文昌。

由不願看報道 到親自找真相

很快,港燈的員工組織主動聯絡家屬提供協助,也有議員、律師主動接觸,看有沒有事情可以幫上忙,因此,家屬不時會碰面,除了忙家人的身後事,各人的目標都一致,就是要追討責任。那時候,古太在家屬團體中,並不算是很投入。「有些家屬每日睇報紙睇新聞,跟進每個報道,這樣其實好傷心,愈看愈傷心。我當時處理細路仔(幼子)的身後事,他的同事、朋友紛紛問候,老實說,我根本沒精神看報道,也想避免見到難過的事,所以無理咁多。」兩個月後,由高院上訴庭法官倫明高率領的海難調查委員會展開聆訊,有家屬堅持每次都出席旁聽。古太到過幾次,每次都哭。

直至倫明高的調查報告在半年後、即二○一三年四月尾出爐,古太才開始認為事情不妥當,要親自看資料找真相,要造成意外的部門承擔責任,為兒子討公道。倫明高報告,長達二百三十八頁,狠批海事處審批驗船過程有問題,不過部分內容被遮蔽,特首梁振英公布時,解釋是因為兩個涉事船長正被起訴。古太拿着「一半內容被掩蓋」的報告,認為當中很多問題未處理,「我的丈夫,退休前是工程師,他看過報告,覺得很多失職的行為,像批圖那些,都有刑事成分,那些人是要負上責任的。為此,他認真去看英國關於海事的條例,才知道南丫四號的結構、設備、規格,若按英國的標準,根本不可以用來航海,完全不應該獲發牌。」議員、律師熱心幫忙,家屬常常到律師樓開會聽法律意見,「我也常常上去,想藉此看看有沒有可能對政府裏失職的人作出刑事檢控。我好早就有這個念頭」。海事處的職能,是確保港口運作和全港水域安全、保障香港註冊船舶的品質,要是體制裏的驗船人員做事馬虎、罔顧乘客安全,讓根本不適合在海上航海的「船」載客出海,最後釀成傷亡枕藉的災難,是否已近乎誤殺?現時協助海難家屬的議員涂謹申舉例,「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經過訓練,若明知要驗船卻無做到,已可判斷對方是否抱着『是但』的心態,已足以構成刑事罪行」。

站前 把家事昭告天下

她想討回公道,首先是寫信給特首,結果當然是沒有結果。自此,她唯有鼓起勇氣,愈站愈前,找議員幫忙、跟傳媒打交道。沒錯,要鼓起勇氣,因為每一步都不容易。「這種災難、喪親,傷痛不是告訴別人,別人就明白。這段日子,我看到人們有不同的臉孔去看待一場災難,有些人,是真的會因此而避開你,我明白,中國人有忌諱,但他們不明白,這種時候,我們才最需要人關懷聆聽。所以,不難怪有些家屬不敢提起家事,搬了新居,也盡量對鄰居隱瞞。」

家屬總是想低調,不願意讓外人知道自己家裏出事,又何况要向傳媒說實情,把家事私隱昭告天下?喪親之痛以外,這大概是第二重傷害。海難後一年,古太踏出第一步,開始接二連三接受傳媒訪問,可是沒想到,傳媒嘩眾取寵,鼓起的勇氣,白白被出賣了。「那些根本不是事實報道,我看了,激到彈起,我媽看了甚至哭了出來。」所以,當政府一而再以私隱為由,把調查報告內容隱蔽,失職的公職人員一度全是無名氏,古太很憤怒。倫明高報告公布後,運房局隨即成立小組負責海事處的內部調查,去年四月,政府再次公布不完整的報告,四百多頁報告中只公開十多頁摘要,列出五大問題,沒有具體闡述,涉及海難事件本身或是調查海難事件的官員的名字都被遮蓋。後來允許議員和家屬查閱整份報告,不過要簽署保密協議,以符合私隱條例。「若是一單普通意外,警察會主動調查、拉人,受害人自有保障,北角(前年)有大廈墜𨋢,立即就拉了承辦商。一個法治社會,該當如此,而不是像我們這樣要搲爛塊面去追討。還跟我說私隱?」直至上星期、海難三周年前夕,倫明高報告才得以全面公開,可是律政司同時告訴家屬,沒有足夠證據,除了兩個海事處人員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宣誓下作假證供,不會刑事起訴其他涉事公職人員。「兒子過身三年,我已接受他已離開人世,我想過番正常生活,但追討三年,與政府交涉咁多次,次次見面都唔開心,我想停呀,我真的覺得辛苦。」

折騰 惶恐見官 交涉三年

為此,家屬與不同政府部門交涉,受盡官僚之下的折騰。「當然每次都是我們提出要求,然後才安排見面,老實說,相比起今年見律政司,運房局見得算是比較頻密,幾個月也會有一次」。對古太來說,這其實很吃力,「自從細仔出世後,我就沒有工作,看資料、寫文件,所有都從頭學起,以我資質,佔我好大部分時間」。二來,她知道自己要跟運房局溝通,更是惶恐緊張,「那些都是高官,局長來的,以我小巿民來說,我每句說話,都要諗過度過,想想會否講錯野、有沒有法律責任」。為此,古太開會前後也會失眠,開會前,她要三思後果,如何留有餘地,「人生經驗告訴我,凡事唔好去得咁盡」。可是事情並不如她以往多年的人生經驗般的邏輯運作,敬人一尺,別人不一定會回敬你一丈。「他們不是不明白我們的說話,他們都很聰明。但說話總是很官僚,開親會都說有既定程序呀、私隱呀,每次開會都好𤷪,追極都追不到,然後把問題拋給第二個部門。」三年裏,家屬見了官員十幾廿次,運房局內部調查指有十七名海事處人員涉及行為不當,交警方刑事調查後,家屬開始改為接觸律政司。上月,再次跟律政司長會面後,司長說往後書信來往就夠了,「我聽出的意思是,他想close file,唔想再理了」。
不再客氣了 不再婉轉了

古太後來在記者會上,先炮轟被遮蔽內容的報告是無字天書,後來再直言對政府不再抱期望,說話振振有辭,她說,如今在會議室裏,當着官員的面前,她不再客氣,不再怕官員。「我們畀足時間、畀足忍耐,但對失職人員仍然沒有任何刑事起訴。我知道我沒錯,道理在我這邊。經歷咁多次見官,他們不覺得自己做錯,還大義凜然,說守規則做事……我這個轉變很大,對他們,無面畀,見到官就鬧!」可是說到最憤怒處,古太聲線還是溫婉斯文,只是措辭不再婉轉。她覺得,現在的自己像潑婦,已經不似往時的自己,雖然她責罵官員時,自己其實難過不已,「斥責官員時,我都告訴他,我跟他同樣難堪」。但對於公義的執著,她說自己從來沒變。「就像李國能早前說,無論你地位有多高,你也不能凌駕法律。公義,是每個做錯事的人,在法律之下都應受公平審訊,得到法律制裁,這個社會才叫有公義。」上月,舊立法會大樓改成終審法院,電視畫面播着大樓頂處的女神像,古太看着,很難過。「三十九個死者未得到真正的公義,還口口聲聲講公義。看着電視機那刻,好難頂,你不會理解。」

走下去……

死者沉冤未雪,在世的人為取回公道,在悲痛之上還要窮氣力追討公義,卻又處處碰壁,那種百上加斤的心理負擔,古太認為這是政府對受害人的加害,對家屬的不公平對待。「別人看你,只知道你有家人過身罷了,誰明白這班人背後原來一直被人加害?」傳媒總形容古太堅強勇敢,她說,她或許比其他家屬好,是因為她有信仰,相信結束也是一個新開始。「我的大兒子有晚發夢,夢見細佬回來了,發着光。我相信我們終有一天會重逢。」她本來說,關於兒子的畫面,也不去記住了,不想去記住悲傷的事。可是她總為別人想,怕我的資料不夠交差,翌日來電,說要告訴我她與兒子的開心畫面——「他喜歡彈琴,我總愛在他身後聽着」、「他很叻的,自己在網上學魔術,然後去做義工表演,表演前,我總是他第一個觀眾……」然後,她在電話裏,泣不成聲。我說,古太,我夠寫了,真的夠。「不行,我是要說的,這樣你的報道可以更豐富。」

一場災難,古太的故事,在幾十個家庭裏複製着。隨着賠償個案愈來愈多,家屬愈站愈後,這本來是可喜的事,我卻害怕為公義堅持不退讓的古太,愈變得孤立無援。「有時很想放棄。律政司不對失職人員作刑事起訴,我們現在研究是否可以做私人檢控。今朝早,居然有資深大律師說可以幫手。就係咁,可能令我又可以繼續走下去。」

文 陳嘉文
圖 蘇智鑫
編輯 屈曉彤

馮睎乾 - 一句話為馮敬恩平反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4日

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擢升副校後,會內本科生代表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公開了校委成員荒誕的否決理由,立即招來牛鬼蛇神口誅筆伐。李國章罵他「大話精」;盧寵茂暗批他「以不誠實手段以達到目的」;潮文作家屈穎妍說「他的思維、他的誠信、他對協議制約的無知、和他對承諾的無視……讓『香港大學』四個字蒙羞」;連爛片大導王晶也衝上前線,在微博呼籲全港僱主永不僱用馮敬恩──噢,原來「全港僱主」都用微博,受教了。

上述校委抨擊馮敬恩不遺餘力,同一論點(「無誠信」)可以無限反芻,自己的否決理據偏又隻字不提,實在耐人尋味。王晶、屈穎妍之流則了無新意,只懂拾校委的餘唾,更是等而下之。面對這群大義凜
然的正人君子,你其實只消一句話,就可以像令狐沖以「破箭式」在藥王廟同時刺瞎十五個蒙面惡徒般,一舉將他們技術性擊倒。哪一句?就是孟子說的:「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下》)意思是,大德行的人,不必拘泥於說話一定要守信,行事一定要徹底,最重要是考慮是否合義。

孟子這句話不是隨便說的,為免不學無術之徒說我「斷章取義」,就姑且解釋一下。在孟子之前,孔子早已說:「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論語.子路》)意思是,說話硬要守信,行事硬要徹底的人,只是固執淺狹之徒。例如有一次孔子去衛國,路經蒲地,恰逢蒲人叛衛,禁止他前進。弟子公良孺就跟蒲人大打出手,蒲人怕了,就跟孔子說:「如果你發誓不去衛國,我們就放你走。」孔子就同他們訂盟,蒲人也讓他從東門走了。

然而孔子一脫險,就直奔衛國。當時子貢也有點疑惑地問:「盟可負耶?」孔子可不是浪得虛名的,一句話就秒殺了他:「要盟也,神不聽。」(《史記.孔子世家》)即是說:被逼立的盟誓,神明才不在乎。這就是聖人「權變」之道──言、行合「義」,則「信、果」已在其中,反過來則不能成立。好學深思的人都會明白這個道理。

如果當時有李國章王晶之輩,勢必狠批他為「大話精」,再呼籲各國君主永不錄用。那時的盧寵茂也會跳出來發聲明:「誠信是人格的基石,以不誠實手段以達到目的,絕不應被縱容,希望魯國孔丘能反醒(按:盧應該寫「省」)。」至於「歪理在胸筆在手、無恥無畏去批鬥」的屈穎妍,如果讀到以上故事,大概也會理直氣壯地批評:「孔子的思維、誠信、對盟約的無知,實在讓『萬世師表』四個字蒙羞。」

在中國倫理道德的範疇內,孔、孟不是權威那麼簡單,他們是聖人。因此我想溫馨提示港大校委廖長江一句:「基於以下兩個原因,您千萬不要用Google Scholar去檢驗孔、孟的學術成就:一,您不懂得用Google Scholar,無謂讓自己在短期內出兩次醜;二,孔、孟儘管沒有Ph.D.,但他們在中華文化界的地位,是超然於Google Scholar內一切學者的,而他們的聲望更是連習近平,甚至於毛澤東也不能企及的。」若要挑戰孟子那句「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我建議各方賢達在《聖經》、《可蘭經》、《大藏經》或至少是亞里士多德全集內找反例,因為什麼李國章、屈穎妍、王晶──唔好意思,我份人比較直──實在遠遠未夠班。他們講道德,我會笑。

有人聽了我上述一番話,當然還會心有不甘地駁斥:「什麼是『義』?你說了算麼?」對此問題,我會請質疑者參考一下香港大學的《校委成員指引和守則》(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 for Members of the Council)的5.1至5.3節。當中列明了公職人員(即港大校委成員)該恪守的七項「諾倫原則」(Nolan Principles),包括無私、正直、客觀、負責、公開、誠實、以身作則。任公職者應盡可能向公眾解釋他們所作的決策,並以大學的最高利益,而非個人或委任他的機構的利益作依歸。會議保密在一般情況下是應該的,但現在港大的聲譽正因為校委的無理決定而蒙垢,他們還可以根據什麼守則不澄清自己的決定呢?

得罪共產黨的都沒有運行,你懂的,因此校委會以港大「長遠利益」着想,自然應該否決陳文敏。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校委會的決定,正好完美地證明了自己到底是君子,抑或小人。

畢明 - 有些大台要超然地拆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4日

地球很危險,因為香港已變了火星。

守護香港變成了《火星任務》,那麼絕地求生, 那麼幾不可能,基本的核心價值,公義良知自由人權法治,基本如空氣、水、食物,變得貧瘠荒寒。喪鐘已經喪敲到像走火警一樣癲,裝睡的人都不能裝聾了,你聽見槍聲嗎?

香港都有校園槍擊案,12位港大校委集體屠殺學術自由,以政治干預的AK-47,射殺了一個實至名歸的副校長人選,部份更以唇槍大炮刺殺一個手無寸鐵學生的人格,絕對是人性驚慄片。

《火星任務》好看,因為男主角Mark有智有謀有勇地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務。人是可以從不可能生存的星球中,創造出空氣、食水(無鉛)和食物的,最後還逃生成功找到同伴。我不會和你講電影的文學傳承,把Daniel Defoe的經典名著《魯賓遜漂流記》射上太空,更深刻地反思孤獨、求生、文明、殖民、溝通和存在,還有對話不是必然的珍惜連繫。本片的重點啟發是:絕處逢生靠不停破例。

規條一:火星中不能開火爆破。他就爆,從科學知識推論,以他手上的資源計算,他要水,就要爆。Mark便爆他的,失敗,再來,之後,他有了水。

規條二:有個什麼核反應什麼膽的東西,驅動太空船上到火星,抵達後必須活埋,因為太危險隨時爆炸必死云云。但Mark要取暖,敵不過火星嚴寒,要生存,他把危險品掘出來發熱,祇要小心,他首先不會凍死。

規條三:太空人必須服從命令。但為了拯救單獨遺留在外太空的Mark,太空總署的高層、正在太空執勤的小隊由長官到成員,紛紛「正義叛變」,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違抗命令自把自為冒險救人至上,即使明知那等如前途堪虞,他們甘心職能抗命。

整個故事,不單男主角,其他主要角色,為了救人為了公義為了求生,不停在做不應該的事,不停在靈變,冒有生機的險。正義叛變背後是不拘泥於規條的創造性。撐起美國精神的can-do-ism ,從來不停表揚和獎勵勇於叛逆的好人,文明進步和價值守護,從來不靠因循保守的人,靠破舊立新的人。以火星求生精神,就算有12道金牌迫你回朝合該識佢條鐵,今時今日還做岳飛就是笨蛋。這些愚忠戇善膠忠誠,根本是《論語》中的「德之賊」。

如果保密協議是一個大台,有些大台要超然地拆。

沒有誠信的人斥人講大話,沒有學養的人損人沒學術水平,沒有人格的人批別人人格缺德,這些看似講規矩的人才是德之賊:他們一味迎合世俗成規的道德標準、貪名戀權想成為眾望所歸的好人或模範,有利於他們時就講仁義,擅於插水,以偽善誅真善,其實都是一幫沒有什麼真正道德修養的人。

與其行動勇武,不如道德勇武,創意勇武,靈變勇武,不拘泥於僵化的協議和規條。和魔鬼立約,它還會講口齒,和人渣立約,你以為他們會尊重什麼叫「協議」?轉頭就把協議包狗屎還笑你低B。美國心理學教授Dr.Martha Stout的得獎心理學著作《The Sociopath Next Door:The Ruthless Versus the Rest of Us》,指出的各種人渣變態佬特徵,689集於一身(詳見15年8月23日本欄《人渣教曉我的事》),她更教落對付變態佬必須面對現實:世上真有絕無良知,百分百無恥的人,於是要質疑權威(Question authority),重新定義尊重(redefine concept of respect)。要打贏人渣,by the rules、by the book你便輸了。

例是用來破的,問題是 “How many liberties can you take”。關於保密協議,一定不是用來保護人渣,外國有清晰理論權威指引,譬如專業或神職人員,知道有人準備謀殺、行兇、強姦,進行傷害,就可打破保密協議,報警敲鐘,僵化的保密對公眾祇有百害。此行為當超然於一般虛偽的盲忠,為了greater good可豁免因洩了所謂的密而受罰。

真正的超然,這些機會不是屬於建制鷹犬或變態特首的。老子《道德經》曰:「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君子雖身處聲色貨利,榮華富貴之中,依然安居於平淡清靜,超然物外。貪名逐利爭權的狼憑什麼?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的超然,相信來自赤子單純的義憤,為了港大和公眾,把黑箱醜陋戳破曝光,他的行為,比起已經恥無可恥的小人如鹹魚導演王日日日和低智木木木男人十倍,身影和人格高大百倍。

其實,社會上不是有秘而不宣的維穩協議,很多以沉默做幫兇的人,以為聽話不作聲,可保升官發財,可保禮崩樂壞的密?

年輕人道德勇氣脫貧,應該大聲讚他「你冇做錯到!」非常時期光明磊落打破保密協議是智慧。

別和我說年輕人好偏激,是這城市好變態。很多老、中年太迂腐和稀泥齋talk而不walk,加起來都比不上一個悍然為大局不惜陷自己不義的大學生。我不認為馮敬恩的前途兇險,這個城市要把火星勇士好好保護。

《火星任務》說:Every human being has a basic instinct: to help each other out. If a hiker gets lost in the mountains, people will coordinate a search. If a train crashes, people will line up to give blood………This is so fundamentally human that it's found in every culture without exception. Yes, there are assholes who just don't care, but they're massively outnumbered by the people who do.

有些大台要超然地拆。

2015年10月3日 星期六

蘇菲 - 令人作嘔


飛常Playgroup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3日

綜觀連日來各界對港大校委會的評論,曾任聯合國特使的憲法專家、港大法律學院榮譽教授Yash Ghai(佳日思)以「Nasty」來形容真是一針見血,他斥責校委為了取悅中國政府,卑躬屈膝,不惜用「Nasty tricks」來去除陳文敏。Nasty者,令人作嘔也。

校委會那N個否決陳文敏的Nasty reasons,根本就是中傷。一班校委心知已有足夠票數,在閉門會議上羅織罪名,一個接一個來中傷一位不受中方歡迎的人選。

Nasty者,是校委口口聲聲說要維護港大利益,一如盧寵茂所言「一切以港大長遠利益為依歸」,但他們卻將奠定大學的基石「學術自主」先狠狠地擲破。政通人和固然有助大學長遠發展,但大學從來不會本末倒置為了取悅政府或商家,而放棄學術自主。這一點,港大校委卻做到了。

Nasty者,是校委對馮敬恩公開部份會議內容而嬲怒莫名,迅速研究處分,但他們對堂堂港大校長馬斐森的私人電郵,內容被盜、繼而在左報披露一事,竟然視而不見。

Nasty者,是會議明明在討論副校長的任命,盧寵茂居然好意思在會上提出「跌倒後沒致慰問」此等鷄毛鴨蒜(註:語出自一位「博士」之口)之事。事後他批評學生「以不誠實手段以達到目的」,請問,馮敬恩達到甚麼個人目的了?

這班所謂的社會賢達,用大半生時間努力讀書,再用大半生時間努力建立自己在社會的位置,成就至此,人生應當圓滿。可惜他們贏不到大家的尊重,只青筋暴現地指摘一個黃毛小子。對,就是那個孩子,洩露了皇帝的新衣的秘密。

一切,怎一個「媚」字了得。

作者蘇菲,有小型飛機師牌的媽媽,拒做直升機家長,讓孩子翱翔。
電郵:faicosmos@gmail.com




【立場新聞編按:在港大法律學院任教多年、現為法律學院榮譽教授佳日思(Yash Ghai)早前回應傳媒查詢,對校委會否決陳文敏任命感到吃驚,他指自己任職港大以來,從未見校委會如此卑躬屈膝,用卑鄙招數去取悅中國政府,以下為佳日思回覆傳媒查詢的全文。】

I was shocked to learn that the Council of Hong Kong University has rejected Professor Johannes' nomination as the University's Pro-Vice Chancellor. The reasons given by the Council are spurious and totally unbecoming the Council.

I was Professor Chan's colleague for several years at the Faculty of Law at HKU. We are both public law teachers and collaborated on several research projects. He is also a distinguished lawyer who has participated in several leading cases on 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It is absurd to say that he is not qualified to "process" job applications because he does not have a Ph D, Some of the world's leading law professors and scholars do not have a PhD degree. This is the case also at Hong Kong's own distinguished universities, including HKU and and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ertainly in my period at the HKU, the appointments boards usually had only a minority of members with PhDs. When I was law student, first at Oxford, and then Harvard for graduate studies, not one of my teachers had a PhD! Even my own study for the Ph D degree at Oxford was supervised by a professor who had merely a BA — and was acknowledged as one the most distinguished British professors of public law.

To say that Professor Chan has seldom published in academic journal or is seldom the "key author of the publication" is a deliberate attempt to vilify him. I collaborated with him in writing in and editing two books, one on human rights in Hong Kong, following the adoption by the Legco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and the other on the decision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in the right of abode case, soon after the Basic Law came into force. Chan edited most of the chapters, co-authored one with me, and one on his own, in the first of these books. In the second book, he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editing contributions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wrote a chapter himself. Both these books were well received and provoked considerable debate — as a good book should. Two years ago in a book that I edited with Professor Simon Young, on the first 13 years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and that of CJ Andrew Li, Chan contributed an excellent chapter on public law. He has published articles in well known law journals, in Hong Kong and abroad.

To say that his achievement is "not even comparable to an assistant professor's", shows the spite and vindictiveness of the Council, and its determination to get rid of Chan at any cost — or trickery. In all my years at the HKU, I cannot remember the Council stooping so low.

Professor Chan has also written about Hong Kong's law in popular journals and newspapers, to educate ordinary people and to stimulate debate — which is also the responsibility of a good law teacher and professor. His involvement with cases in the Hong Kong is also consistent with scholar's contribu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w. Developing good working relations with the judiciary and the legal profession, which Chan as done with great success, is also often regarded as the responsibility of a law teacher. His contribution to the reform of law is well known, through litigation and research, contrary to the claim of the Council that his work has been of "low impact".

It is also a grave misrepresentation to say, as a member of the Council is quoted as having said, that Chan was elected Dean of the Law Faculty because he was "considered a nice guy". He is undoubtedly a nice guy. But before he became the Dean, he was the head of the Law Department. All the students and teachers had ample opportunities to see his leadership at close quarters. It is because we were convinced of his outstanding abilities, in giving leadership qualities, fundraising, relations with the judiciary and the legal profession, and a vision of the Faculty as a leading centre of legal scholarship, that we elected him as Dean. All the expectations that we had of him have been fulfilled. But there is no doubt that his achievements were at the sacrifice of his scholarship.

As a long serving member of the HKU and now an Emeritus Professor, it grieves me greatly to see the Council turn to these nasty tricks to deny Professor Chan, a distinguished scholar and administrator, the office of the Pro-Vice Chancellor, in order — one must assume — to appeas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oon after the resumption of sovereignty, the HKU and its Governing Council, stood up for Hong Kong's high standards of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rights and freedoms of its people (even to the extent of effectively dismissing a Vice-Chancellor for lack of integrity and taking order from the Chief Executive, himself under orders from Beijing). I wonder whether the Governing Council realises the harm that is inflicting on the university whose independence they were appointed to safeguard. The blow to academic freedom at HKU will also have equally devastating impacts on other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in Hong Kong.

Yash Ghai

李怡 - 「不寒而慄」的豈止是李嘉誠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5103

李嘉誠就大陸官媒對他連番指摘作出回應的同一天,港大校委會在中共港共幕後幕前的支配下,否決了副校長人選的任命。莎翁說「新的火燄可以把舊的火燄撲滅,大的痛苦可以使小的痛苦減輕」,令全香港都「不寒而慄」的港大事件,連日來在媒體上,把李嘉誠的「不寒而慄」掩蓋了。

194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德國作家赫塞(Hermann Hesse 1877-1962)說過這樣一段話:「懦夫們連二乘二是多少都聽憑當權者決定。所謂的背叛,是背棄對真理的理解、知識分子的忠誠、對於思想的原則和方法的堅持,以換取其他利益,即使是為了所謂國家的利益。當真理因為對抗種種利益和口號而岌岌可危,甚至被貶抑、扭曲和強暴時,我們唯一的責任就是奮力抵抗、拯救真理。」12名校委對自己良知的背叛,即使是為了所謂國家的利益,也是懦夫的背叛。

中共何來輿論多元

但是,李嘉誠的「不寒而慄」仍然不能只看作是他個人的事。在某種意義上,他是香港人在公平法律保障下,憑個性、智力和獨到眼光而建立龐大商業王國的楷模。他今天的「不寒而慄」,也是香港人都該感到「不寒而慄」之處。

「不寒而慄」典出《史記》,講一個酷吏上任一天,就殺了四百多人,儘管天氣不冷,然而此地區的人聽到這消息後都嚇得發抖。

前天,中共官媒《環球時報》針對李嘉誠的回應試圖打圓場,說由新華社的「瞭望智庫」轉發的〈別讓李嘉誠跑了〉一文的影響被高估,指李嘉誠需要適應「內地輿論變得多元」後對李嘉誠「去神化」的過程,新輿論對李氏並非敵視。在李氏的回應中,似乎也故意要把連日來大陸對他的抨擊,與習近平的政策切割,說這是「個別人士的言行,不代表國家方向」。然而,中共何來「輿論變得多元」?如果真的只是輿論多元的個別人士意見,何以官方媒體連續刊登?又何以沒有相反意見的「多元」?再說,李嘉誠又何須對多元輿論的意見作出反駁?

1989年六四後,當時外資企業紛紛撤離中國,李嘉誠反而大舉進軍大陸市場,成為最大的外來投資者。因此之故,中共歷屆領導人對李嘉誠都敬重有加,鄧小平兩次單獨會見李嘉誠,江澤民、胡錦濤也多次與李氏父子會見。過去無人懷疑李嘉誠有「上達天庭」的渠道,現在顯然這條路已斷,否則何須由大陸官媒與李氏公開對壘呢?

投資與撤資,本是商業行為,李氏在回應中略交代了由於大陸「部份城市出現供求失衡風險,故減少買入土地」;而「習主席最近提倡『一帶一路』政策,鼓勵企業『走出去』,所以集團投資海外業務,與國家政策並無牴觸」。

道理雖如此,但中共一來不跟你講道理,二來就是任何事情都政治化,從來沒有純商業的考慮。對中共來說,李嘉誠在習近平上台後經濟下滑時期大舉撤資,就是不「愛國」(其真正含義是不愛共)的表現。在政治上,他於2012年投票選特首時,違抗指令公開揚言支持唐英年;去年董建華率領眾富豪到北京見習近平,回港後李並沒有按北京指示公開挺梁。在中共眼裏,這都是「不聽話」的表現。

奮力抵抗拯救真理

李嘉誠在六四後投資大陸,相信純從商業利益考慮。在外資撤離潮中配合中共政策,可能當時中共給了些投資便利和政策好處。但中共的政治觀念就是恩賜,而李氏按市場規律撤資,中共就認為是忘恩負義、大逆不道也。

回應文中提到李氏的格言「萬變社會,不變承諾」。在法治社會,不變承諾就是法律高於一切。對一向政治掛帥的中共來說,這簡直是天方夜譚,中共的傳統施政是「因時制宜,因地制宜」。中共國今時不同往日,富起來也,以前的政策是爭取李嘉誠為首的港資,現在,大量的港資已是中資變身的物體矣。

李嘉誠回應是否「不愛國」時,他沒有提到「愛國」這個詞,卻用了兩句古詩:「此心安處是吾家」以及「我身(生)本無鄉,心安是歸處」。這兩句詩,使筆者想到美國開國元勳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一句話:「哪裏有自由,哪裏就是我的祖國。」

李嘉誠當然可以在世界各地找到他的心安處。但年輕一代的香港人卻沒有選擇,他們多會以港為家,即使這幾年香港發生的事越來越使人「不寒而慄」,越來越難心安。但如赫塞所言:「我們唯一的責任就是奮力抵抗、拯救真理。」這應該是香港人的使命。(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音樂莎翁:用音符寫辣詩——Jimi Hendrix

2015102

Jimi Hendrix(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我是來講古的。

101日剛過。要說的事發生於1966101日,地點是英國倫敦。一樁「殺神」事件。

那年頭英國,玩藍調搖滾的樂隊CREAM如日方中,靈魂人物結他手Eric Clapton被捧上神枱,街頭巷尾被噴上Clapton is God的塗鴉。

那個晚上,CREAM在中央倫敦理工有一場演出,事前他們答應讓一名來自美國的年輕結他手上台合jam一曲助興。音樂會中途,樂迷早已熱身,情緒亢奮,此時一名老夫子臭飛模樣的曲髮黑人青年上台,把結他隨意插入bass amp,彈起美國樂手Howlin' Wolf的作品Killing Floor

台上的Clapton熟悉此曲,他一直認為要彈得像樣很不容易,但眼前這名年輕人甫上台便着火狂飈,行雲流水,讓他呆立當場,無法跟上,jam無可jam之下索性垂下雙臂步入後台,點起香煙大抽幾口,對年輕人的隨行人員說:你無講過我知佢咁×堅。(You never told me he was that fxxking good.

那個黑人年輕人就是日後大名鼎鼎的Jimi Hendrix。這趟英國之行後,Hendrix極速成為搖滾超新星,往後的都成為歷史。一個永恆的搖滾icon

即興演奏 展現天才

Hendrix結他勁,不是因為他懂得把結他放在頸後彈,或是能用門牙撥弦,或是單純的快,別人常誤以為快就是王,但說急口令和作詩其實是兩回事,Hendrix之所以是Hendrix,原因是他懂得用音符寫詩,一些很辣、句法獨門的詩。一代又一代的結他手學習和模仿他的造句方式,無不驚歎:是正常人想出來的嗎?曾看過有評論說,論即興演奏的音樂天賦,Hendrix就如同爵士樂神級樂手John Coltrane

現場即興演奏最能展現Hendrix的天才,胡士托壓軸演出被奉為經典。像是靈魂出竅的他每每在台上「無我」彈奏,樂句源源流出,令人有錯覺,那些樂句來自附體的神明或幽靈,演奏猶如一場接通天地的祭祀,非常spiritual。有樂迷曾形容,只要把自己放空,讓Hendrix的音樂流過,身體就會被改變。聽起來很誇,但我明他說什麼。

Hendrix的爆發僅歷時4年,27歲猝逝,成為「27 CLUB」的一員,在Club內是Kurt Cobain的前輩。

「史上最偉大結他手」

幾十年過去,一代一代的偉大結他手冒起,各人有擁躉,但每當有「史上最偉大結他手」選舉,Hendrix幾乎是必然的王者。Clapton活到如今70歲,樂壇地位超然,結他造詣千錘百煉,然而,他還是沒法超越那個當年擊倒他的小子。

想說Hendrix的故事,源於早前與愛聽搖滾的年輕一輩聊天,聽Britpop長大的他們沒聽過Hendrix的名字,其實正常不過,只是愛讀英國文學而不讀莎翁,總覺有點點可惜。

文:陸小鳳
圖:網上圖片

葉健民 - 他們就是要義無反顧做奴才!

2015年10月2日

【明報專訊】評論時政,我經常提醒自己,不能動氣,要保持客觀持平,更不要過分受公眾情緒牽引。但我相信在這一刻,不少香港人會和我一樣,對港大校務委員會否決任命陳文敏教授的決定,氣憤難平,深深不忿。整個事件中,校委會對他的任命諸多無理刁難,刻意拖延決定,其用心不良,路人皆見。公眾心裏明白,不少港大校委早已鐵了心,不會讓陳教授過關。但我始終期望,這班人至少會給公眾一個說法。顯然,我是高估了這班人的道德水平。校委會竟然會以為可以輕輕一句「保密原則」,便可以隨意對港大持之有效的制度常規盡情踐踏,不用為否決決定作出任何交代,完全無視公眾和校友要求解釋的合理期望。在講求問責和權力制約的21世紀,這班人的思考邏輯,實在匪夷所思。

校委會作為大學最高決策機構,對副校長等重要人事任命,當然有否決權。但前提是理由必須充分,有令人難以反駁的理據,才能推翻由港大校長領導的物色委員會(Search Committee)的推薦。需知道這個委員會是以熟悉港大制度文化、對大學生態和管理要求有深入了解和在學術界地位崇高的資深學者所組成。換言之,這個委員會絕對具有能力去判斷誰人能擔當副校長一職。但以校外人士為主,絕大部分缺乏大學行政管理經驗,多數為非學者的校委會,又憑什麼去作出一個更佳的判斷呢?

商界治校的弊病

根據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的引述,大部分反對理由在於針對陳教授的學術水平和能力。當中重點在於他沒有博士學位和學術水平不足。這種觀點,充分反映出當前商界治校的弊病。對於這些來自商界的外行人來說,管理一所大學就應如經營一家企業一樣,評定大學教授表現也應無異於企業人才考勤,就是事事可以以量化標準定高低,只要確定盈利目標和發展任務,便可以準確地作出效益計算,評核表現。在這種邏輯下,評定一個教授水平便可以機械化地去以「數白欖式」看發表期刊文章多少、有多少人引用過其研究成果,又或者是否具備某種學歷條件去分高下。這些以量化標準去評定一個學者水平的做法,看似公平合理,實則粗疏薄淺。商界愛好名牌,重視排名,見怪不怪,但總不能無知到一個地步,單以博士資歷去評定個別學者的學術水平高低。

舉個例子,我於排名尚算可以的牛津大學取得博士學位,但當年的社會科學院內,老師沒有博士學位的,大有人在。在我所屬的納菲爾德學院中,有被視為社會流動理論世界權威的高霍爾(John Goldthorpe),其著作被引用次數超過兩萬次,而被譽為拉丁美州民主化研究教父的韋赫特(Laurence Whitehead),更是著作等身,地位超然,但兩人也沒有博士學位。這些例子,在牛津大學多不勝數。我並不是要炫耀個人履歷,我想說的,是單以學歷看學術水平,只反映出你的無知。而法律學者的學術權威地位,可能更重要是看其著作有否經常被法官判辭和業界所引用,而非有多少出版。校委似懂非懂地去以出版數量多少去一刀切判斷學者的學術水平,只說明這班人的自身局限。再者,如果校委中真的有人認為,沒有博士學位便沒有能力處理有博士學位的人士的聘用事宜的話,那我倒想反問,以同一個邏輯,這群大多沒有博士學位,兼非學院出身的委員,又何以有資格去決定副校長的任命?又或者,假如承認必須有相關資歷才有權處理相應的行政管理事宜的話,那這群大多來自校外的校委們,又憑什麼認為自己可以推翻以校長為首的物色委員會的決定呢?難道他們狂妄到一個地位,相信自己比校長和其他港大管理層,更了解大學行政管理?所以,他們的所謂理據,根本就是自相矛盾,論據混亂。

大學人事升遷非單靠「拍膊頭」

作為一個港大舊生,更令我氣憤的,是這群校委對港大制度的輕蔑。有人口出狂言,說陳教授的研究水平,就連助理教授也不如。這種說法,不單是對陳教授的人身攻擊,也是對港大法學院,以至整個港大管理制度的侮辱。因為大學所有的人事升遷,必然經過學院與大學管理層的層層把關,反覆確認。至於法學院院長的任命,往往是透過全球招聘,多番遴選,而非單靠「拍膊頭」,隨便找個「nice guy」了事。這些缺德敗壞的尖酸說話,不單反映出說話的人的水平,也反映出他們對整個港大制度的蔑視。在他們眼中,港大就恍似是一所第三世界的「野雞大學」,毫無制度可言。這種對港大毫不尊重的人,有資格作為港大校委嗎?我對母校的社會貢獻,毫無懷疑。但與這些急功近利的校委不同,我不會以一時一刻評審結果妄下斷語,而是以一個更為廣闊的歷史視野,去理解大學的社會地位。法律學院多年來孕育法律人才無數,對本地司法體系貢獻良多,在法律教育的領導地位根本毋庸置疑。就以這群校委對權力鍾愛的角度來看吧,回歸以來3位律政司長當中,便有兩位為港大法學院舊生,這種與權力的直接掛鈎,不就是你們朝思暮想所謂社會貢獻的黃金標準嗎?多一篇少半篇學刊文章,便能改變這個事實嗎?「陳文敏治下法律學院地位今非昔比」的說法,站得住腳嗎?

不止事關教授個人 更涉公眾利益

當然,這群校委反對任命的真正原因,說到底只有一個,就是政治因素。不管是因為中央主動出手介入,還是校委揣摩上意、自己「識做」所致,背後的考慮就是要借否決陳文敏的任命來傳達一個信息,就是假如有人在政治立場上令中央不爽的,必有後果。要打擊的不是陳文敏一個人,而是要向所有被視為曾同情或支持佔中的人發出警告。校委口中的港大的「長遠利益」,就是要所謂識時務者為俊傑,不能觸怒權貴,自討苦吃,故此必須犧牲陳教授以作交代。滿口歪理的人總能顛倒是非,把荒謬的東西說得振振有詞,頭頭是道,自我催眠。對這些利慾薰心、全心全意去逢迎權貴的人,我沒有打算去試圖令他們頑石點頭、回頭是岸。但公眾必須明白,這次事件不止關乎大學教授的個人處境,更涉及公眾利益。大學當然不再可能是象牙塔,必須一定程度上配合社會需要而轉型,作為公立大學,我們也無時無刻提醒自己要向公眾負責,而政府也絕對可以透過修改大學條例、決定撥款優次,以至制訂審核標準等手段,去影響大學發展方向。但服務社會與服務政治,卻是兩碼子的事情。社會上必須有一個空間,去容許學者環繞社會價值、倫理道德等看似務虛,但卻影響深遠的問題去自由自主地思考辯爭,哪怕這些觀念有時會觸犯禁忌,甚至在當權者眼中有點離經叛道。只有在這種環境下透過反覆論證和大膽辯論,方能去蕪存菁、創造知識。試想想,假如我們的社會沒有這種空間存在,也許我們今天不會有「可持續發展」這個概念,大家依然以為掠奪性發展模式就是人類社會的唯一出路;如果學者沒有自由去就人權法治作深入鑽研,大家今天大概還活在有奴婢、酷刑制度的國度之中。這些改變,對社會裨益自不待言,但短期來說,總會對政權帶來種種不便,令當權者感到不舒服。因為這些概念的突破,往往帶點顛覆性,直接間接也會挑戰現有秩序,對當前的權力分配結構提出質疑。

為學界帶來寒蟬效應

陳文敏的遭遇,客觀上就為學界帶來了寒蟬效應,就是假如一不小心觸犯禁忌,個人的一生學術成就便可能會被全盤否定,還要承受無情的人格謀殺,受到無窮無盡的欺凌侮辱。結果大家只會步步為營,以免接觸「地雷」。對個人來說,這當然是最穩妥做法。但假如所有大學教授放棄為社會思考,人人只求自保不問世事,這種行屍走肉、缺乏靈魂的大學模式,又是否真的是我們想要的嗎?眼前小人當道群魔亂舞,我們已經再沒有什麼退讓的餘地了。

作者是新力量網絡研究總監、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教授

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梁家傑 - 當小人得志

明報   2015101

928日,當香港人走到政府總部抗議雨傘運動後政府和警方恃強凌弱,安徽省天長市的公安局發生了一件無法無天的事。

一雙男女並肩走向公安局,一輛黑色車子高速撞來,而且絲毫沒有減速,女的幾乎飛起跌在大閘旁,男的則被全速撞進院子內。但司機落車後不是救人,而是把男的狂踢幾腳,再跑到大閘向女人用腳猛踹,又跑回去踢那位奄奄一息的男人。

最令人震驚的是,公安局兩名保安明明近在咫尺但袖手旁觀,明明大閘外也有路過的人,但個個只會圍着看熱鬧,後來公安局才有人跑來攔着逞兇司機。這件事由閉路電視拍下,當日在大陸網民之間瘋傳,還成了各大電視台的新聞報道。

這些事情對香港人很陌生,因為我們習慣了不平則鳴,我們不會先計算逞兇司機是否公安局高層所以如此橫行無忌,我們也不會憂慮如果出手阻止會否招來秋後算帳。

香港大學校委會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梁粉校委理由千奇百怪,有因為自己跌倒沒獲陳文敏慰問的,有在Google Scholar沒發現多少陳文敏搜尋的,有聲稱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的。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班小人依仗心胸狹窄、面目猙獰的特首在香港大學自鳴得意。梁振英政府與中央政府干預港大副校長任命有迹可尋,去年十一月以來《文匯報》、《大公報》、《人民日報》抹黑陳文敏的文章數以百計,如今又如此羞辱香港首位及迄今唯一的榮譽資深大律師、學術地位無容置疑的法律學者。

今天這班小人得志,以為可以藉殺一儆百將香港的知識分子「培訓」成安徽省天長市公安局的兩名保安,要他們對不義之事袖手旁觀,這班小人才能橫行無忌。

梁振英當政三年,公然執行「一國吃掉兩制」政策,一次又一次測試香港人的底線。如果香港人選擇逆來順受,眼見香港禮崩樂壞,一條一條底線失守,仍愛理不理,自己一直珍惜的自由和法治,就在這種委曲求全的思維下漸漸淪喪!十二名否決物色委員會提名的校委,他們固然為陳文敏和香港大學敲起喪鐘,但其實喪鐘也同時為香港而敲,為你我而敲!

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

梁家傑 - 偷安一時 犧牲自主尊嚴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9月30日

香港大學校委會昨晚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校委會主席梁智鴻竟然毫無愧色地說,這決定是為了港大「長遠和最大利益」。

何謂「長遠和最大利益」?從港大校友、《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日前一篇文章可見端倪:「北京當局通過官方媒體明確表態反對,他們(校委)如果通過任命,恐怕港大會遭到報復,現時大學與內地頻繁的學術交流和合作會受打擊,商界捐款和政府資助都會減少,不出數年港大就會被其他大學超越。」

倘若如此,委曲求全,放棄是非黑白之心,偷安於一時,或可換來三幾年的「最大利益」,但不可能「長遠」,因為揸頸就命,只會越來越被剝削,最終付出的代價是港大的自主、尊嚴,連資源都不保。

令人憤怒的是所謂「長遠和最大利益」着想,這種迂腐犬儒帶來的傷害,是港大不再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而有些斯文敗類假借「港大利益」之名,求私利為實。我又憶起末代港督彭定康九七臨別贈言:「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

梁智鴻以保密、私隱、集體決定為由,拒絕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包括投票結果及否決任命陳文敏的理由。然而,港大校委會並非行政會議,不可能以集體負責制或保密為藉口逃避向公眾交代。根據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及守則》,所有委員是以信託人(Trustee)身份參與校委會工作,因此,各委員必須向大學的持份者交代投票決定及理據。

校委會的決定一旦受到司法覆核挑戰,委員都會被要求披露各自的投票決定和理據,若理據不足,會成為覆核成功的基礎。

陳文敏是香港首位及迄今唯一的榮譽資深大律師,是享譽國際的憲法學權威,他今次遭遇象徵本地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衰落,可能出現的後遺症是海外頂尖學生與學者卻步,減少興趣前來港大甚至本地其他大專院校就讀、交流或任教。

威脅港自由 絕非獨立事件

正如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近日在本地報章撰文,分析陳文敏事件「是港大能否維護學術自由的重要測試」,校委會一旦否決陳文敏的任命,便會「為政治干預大學自主立下一個危險的先例,更為香港作為研究中國問題的國際學術樞紐地位帶來隱憂」,「中國政府在國內和海外一直宣稱要推進依法治國,但港大事件卻讓這個承諾蒙上陰影。」

梁振英政府與中央政府干預港大副校長任命,並非憑空想像,而是有迹可尋,去年11月以來《文匯報》、《大公報》、《人民日報》抹黑陳文敏及叫他自行引退的文章數以百計,特區政府消息人士亦在親政府報章放風,「建制派經過這麼長時間的政治動員,若然在最後階段任由校委會通過陳文敏的任命,必然會嚴重影響士氣,以後再沒有人為政府『打仗』」。

一年多以來,經歷一國兩制白皮書、8.31人大決定,及近期的張曉明「特首超然」論、陳佐洱「去殖民化」論、饒戈平「三權配合」論,無人會相信針對陳文敏是獨立事件。香港不僅普選無期,連兩支「頂心杉」法治與自由(包括學術自由),中央都要一一砍伐,貫徹專權者不信任人民的作風。

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台後,費盡唇舌,一再強調中國不會成為威脅、霸權,望能贏得國際社會信任。其實,信任取決於中國能否持續信守承諾、尊重國與國之間的協議。《中英聯合聲明》是在聯合國登記的國際文件,習近平若能原汁原味原意執行這協議,保障港人的權利與自由,實際行動勝過千言萬語。港大作為香港學術自由的殿堂,受到如此摧殘,只會加深國際社會的印象:中國是信不過的。

梁家傑
港大校友、公民黨黨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