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

吳靄儀 - 真假普選 兩條前路

Vic: 我始終認為,人民的覺醒與民意的清楚展現,是決定香港能否實現真普選的關鍵因素。如果吳靄儀議員本文的論點成為香港大部分市民的常識、共識 (尤其是「普選不只是指投票權,同時也包括被選權,即是參選權和提名權」這一點),保留功能組別的歪理日後必然會為多數港人唾棄。

問題是,持續用心關注政改問題的港人始終是少數。民意之飄忽有時更令人沮喪--你想想,在余曾辯論之前,民意調查不是清楚顯示多數港人支持通過政府那個垃圾方案嗎?我覺得,如果最終香港實現的普選是山寨普選、是中國特色普選、是不三不四的普選,那麼或許我們該承認:We deserve it, since the majority of us are NOT good en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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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

【明報專訊】民主黨8票改為支持政府,促成「改良區議會方案」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這個重大變化,究竟是吉是凶?我認為,普選聯應向香港市民解釋清楚,他們心目中的「普選路線圖」,步向的是真普選還是假普選,如何從「改良區議會方案」走到真普選。如果香港民主派相信,香港是中國民主的試點,那麼「真普選」還是「假普選」試驗成功,就更加重要,我們能否堅守防線,就不是一黨「輸」、「贏」的問題。

公民黨為何「企硬」?

我們不認為民主黨的區議會改良方案,足以說服我們改為支持政府,第一,因為它增加功能組別議席;第二,因為「改良方案」所「改良」的不是現行制度,只是「改良」那個我們根本不必通過的政府方案,現在的功能組別制度最不公平之處,仍然沒有任何改變。

增立會議席「改良方案」 有什麼好處?

民主黨提出的一個理據,可稱為「實質成果論」,說得俗一點,就是「攞得幾多得幾多」:增加議席,可以提供更多機會給有志參政的年輕人進入議會。這個論點違反原則:議員是為公職服務;議會不是為服務政黨而設。另外一個理據,是「增加民主成分」,指擴大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然而,這只是虛象。現在最大的不公平,在於有些特殊界別只需很小數目的選民就可以選出一席,而最小的15個功能組別議席,選民總數只有1萬人。在分組點票之下,1萬人可以否決330萬人。這個不公平制度,改良方案沒有一點改良。

不但無改良,而且接受了「增加民主成分」的說法,會令我們付出很大的代價,因為我們會失去重要的理據。喬曉陽說,普選最重視的是選舉權。這令我們十分擔心,因為普選不只是指投票權,同時也包括被選權,即是參選權和提名權。現在的區議會功能組別,提名權和參選權都是極窄的。姑且以法律界為例作一比較,你不滿意吳靄儀,還有6000多個律師可以出來參選,有6000多個律師有提名權。但民選區議員只有400多人,加上提名門檻所限,可供300萬選民的選擇更加有限。而且如果接受選民基礎大就是「變相直選」,將來特首普選,我們是否也接受提名權和參選權的限制?是不是只要一人一票選出,就是不算普選,也算得上是「變相普選」?

「改良」方案改變了普選方向

「改良」方案將我們的方向改變了。從全部或逐步取消功能組別,變成愈加愈多功能組別,立法會愈來愈龐大。說今次加至70席,功能組別佔35席,下次是否加至100席?功能組別又佔多少?這樣愈加愈多,是否我們應走的方向?

普選聯的葉健民在電台節目中說改良區議會方案,背後有一個「民間普選路線圖」。這是民主黨支持方案的另一個理由。張文光議員在發言時說:「民主黨相信直選,只要直選議席在2012和2016年不斷增加,就能造成一個局面,直選包圍和孤立功能組別,最後走向三分之二的多數,時機成熟,就揭竿起義,將功能組別廢除,送入歷史博物館。」可否把數目計清楚?他說的不斷增加的直選議席裏,是否包括「變相直選」?他的路線圖,不就是贊成了政府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溝淡論」麼?政府避免承諾,因為他日未必兌現,張文光議員無權承諾,只是希望立法會「揭竿起義」,結果增加議席是真,「起義」無期,還比不上葉劉淑儀議員的路線圖更直截了當,改革而非增加現有的功能界別。2007年泛民支持的「一人兩票」,兩票都是普選,一票分區直選,一票是整個特區為一選區,一人一票,沒有提名權和參選權的關卡;不是一票功能組別,一票地區直選的「一人兩票」。只需要開放現有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根本不需要無端加了5個區議會功能組別。新的「一人兩票」,模糊了普選共識的「一人兩票」。

兩條前路:民運抗爭與和解合唱

隨着改良區議會方案的通過,及泛民第一大黨的心態改變,一面倒的局面已迅速形成。本地立法,名正言順是下一個焦點,政府重新帶動議題,將普選聯及立法會的能量,集中在改良區議會方案的細節,擱置取消或改革功能界別的議題。不但擱置議題,更藉此消滅由80後反高鐵運動、5區公投運動凝聚的民間「踢走功能組別、實現真普選」力量。

因此,改良方案的通過,不但涉及普選的方向,更關係到發展民主普選的方法的兩條路線:一條是和解妥協,按照當權者規定的條件以密室談判達成決策;一條是民間抗爭,以不斷提高的公民參與意識促使議會及政府按民意決策。

在這個形勢下,香港人更需要確保議會裏有堅強的制衡力量,不讓廢除功能界別的焦點消失,不讓政府指揮「和解合唱團」以假普選排斥真普選。政府愈是刻意將一切反對的聲音、公民社會的抗爭運動統統標籤為「激烈」、「暴力」而打壓之,我們就愈是要確立理性抗爭的旗幟,堅持真普選的原則和方向,讓公民社會的意見影響議會,發揮力量,最終達至真正的民主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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