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明報社評 - 變本加厲打壓人民 內地官民矛盾尖銳 社會增不穩定因素

趙連海長子趙鵬潤
2010年11月11日

【明報專訊】三鹿毒奶受害人組織——「結石寶寶之家」發起人趙連海,被判重囚兩年半,此案較諸劉曉波被以言入罪,性質更為惡劣。因為劉曉波還可能涉及衝擊中共的統治地位,趙連海是毒奶品受害者,聯同其他受害家長爭取權益,動機單純,不涉政治。現在的判決,把趙連海案塑造成為當局以龐大國家專政機器欺壓人民,禁止追究政府失職的個案,顯示內地以維穩之名遏制人民,變本加厲,內地官民矛盾將更趨尖銳,社會所潛藏巨大不穩定因素,使中國的發展前景蒙上一抹厚厚陰影。

趙連海爭權益不涉衝擊政權
內地藉維穩之名欺壓良民

趙連海被控告「尋釁滋事」罪名,根據內地《刑法》例,「尋釁滋事」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毁壞財物、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由此看來,「尋釁滋事」所指,應該是一些無厘頭「搞搞震」所為。趙連海的案情分兩部分:首先,關於毒奶品事件,無論他就此組織受害家長爭權益,在街頭接受記者訪問,導致途人圍觀,本質上都是受害者爭取權益的行動,控之以「尋釁滋事」,極其牽強;其次,他協助一名安徽上訪、在看守所被強姦的女子維權,此乃確有其事,並非無事生事,與「尋釁滋事」搭不上邊。

所以當局檢控趙連海,實質是無中生有,羅織罪名,正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目的只是要制止趙連海繼續為「結石寶寶」爭取終身免費檢查治療等權益,而非他真箇有什麼犯罪行為。以趙案的經過和北京大興區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若原原本本交由人民公評,相信不少人民對趙案的處理和判決,會不敢苟同並提出質疑,不過,內地當局有膽量放開管束,讓人民公開評論此案嗎?

趙連海被判刑,肯定是冤案。內地當局以無厘頭罪名控告趙連海,相信要傳達殺雞儆猴信息,威嚇其他毒奶品受害家長,若繼續追究下去,就會遭到懲處。中共的龐大強橫專政機器,老百姓在它面前,當然極度渺小,也絕無抗衡之力,不過縱使被趙連海的遭遇嚇怕,善良的受害家長變得噤若寒蟬,但是他們會心服嗎?人民對專政機器的胡作非為,公道自在人心,又怎會真心接受?

趙連海於去年11月上旬被拘留,今年3月30日審訊,歷時7個多月才判決,其間有些什麼考慮,外界無從得知,不過,有分析認為,正值劉曉波獲頒諾貝爾和平獎,內地全面封殺此事的影響,對社會的控制全面收緊,此際重判趙連海,不但可以結案,還向外界傳遞所謂「司法主權」的信息。若這個分析符合事實,則趙連海就成為政治考慮的犧牲品。

以往,內地審訊或判決具爭議案件,都會顧及國際觀瞻,或避開領導人的外事活動,以減輕壓力,不過,這次判處趙連海,內地好像已經不再這樣考慮。昨日英國首相卡梅倫正在北京訪問,國家主席胡錦濤即將前赴韓國、日本,分別出席G20峰會和亞太經合會議,以過去的行事規律,絕不會在此際重判趙連海,以免中國人權問題被突顯出來。

從趙連海的遭遇,說明內地當局不再顧忌。中國經濟亮麗,外匯儲備豐厚,全球經濟有求於中國,若因此使內地當局信心爆棚而我行我素,則經濟發展不但未能使中國人享受更多、更大的自由,反而成為高壓統治的轉化劑,則經濟成果對人民福祉帶來什麼意義?實在十分悲凉。

內地當局對付趙連海,表面上顯得自信滿滿,骨子裏卻是虛怯的表現,因為此事反映當局對人民的恐懼。今年9月,北京清華大學社會學系社會發展研究課題組發表《走向社會重建之路》的報告,提出「社會恐懼症」的概念,認為當局與民眾對於獨立於權力和市場的主體社會,都心存恐懼,致使主體社會一直未能建立起來,而掌握權力的當局,對社會的恐懼表現為限制和打壓。

從劉曉波、調查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到為自己爭權益的趙連海,這3件事性質不同,內地當局對於劉曉波的《零八憲章》,解讀為挑戰中共的執政地位,當然是「罪大惡極,絕不寬貸」;但是譚作人和趙連海所爭取的,只要基本公義和權益,並不涉及中共的底線——政權的根本,現在3 人都被判以重刑,特別是趙連海所爭取的涉及政府部門失職,導致毒奶品危害嬰孩,如此背景單純,動機正當明確的維權行動,卻換來兩年半牢獄之災,顯示龐大的國家專政機器在對付手無寸鐵的一介草民。

港區人大代表應聯合行動
要求中央還趙連海自由公道

趙連海案使人十分不安,因為反映內地當局對人民的恐懼,已經到了杯弓蛇影的地步,中共與人民的矛盾更趨尖銳。以內地的嚴格和嚴密管制,一般民眾對趙連海的事和遭到重囚,知者甚少,也難以寄望內地建制中人敢於犯顏極諫,在960萬平方公里的中華大地,只有香港這一小片土地,基於一國兩制的特殊安排,讓我們享有自由討論和批評的空間。我們希望港區人大代表為了人民福祉、國家的正常發展,聯合起來要求中央關注趙案,還趙連海的自由和公道,使莊嚴的中國憲法不致淪為大家訕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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