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

莫哲暐 - 論「中立」 講「現實」 ——再駁彭泓基及樂鞏南

2015年9月7日

【明報專訊】彭泓基早前撰〈跟羅同學談「中立」與實事求是的精神〉(《明報》,9月1日)一文,回應羅冠聰同學。而樂鞏南也撰〈走火入魔 兼自擬virtual reality〉(明報,9月5日)一文,回應本人。現一併反駁。

「中庸」之基礎乃「天道」

彭氏謂,「中立」(neutrality)就是「中庸之道」,實屬錯解。在政治學中,「中立」此概念多用於國際關係。瑞士乃中立國,即使鄰國鬥得你死我活、合縱連橫,也堅拒偏向任何一方。然瑞士所謂「中立」,乃是要維護國家利益。彭氏解「中庸」為「客觀,不偏不倚」,也不算錯,但忽略了「中庸」背後之基礎,乃「天道」,即儒家所謂「仁」。按牟宗三先生解讀,「仁」乃「悲天憫人」、「好善惡惡」。由悲憫轉化為意志,要揚善去惡,參贊天地化育。「中庸之道」,就是不偏不倚持守「天道」。假若有人不仁,即使犯者乃天朝大吏,君子也必指斥其非。

倘若把國際關係的「中立」用於在地衝突,就是無論誰對誰錯,也不理會。南非前大主教圖圖謂:「你在不義前選擇中立,就是助紂為虐。」還有一種「中立」者,凡事要討好各方,孔子稱之為「鄉愿」,「德之賊也」。孟子解:「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皆悅之,自以為是。」「鄉愿」、「中立」,又豈是「中庸」?彭氏把港大之爭歸因於「8.18」、「佔中」,甚至「六四」。又說「猶如清官難審家庭事,非當事人,不知其中微妙之處」,此乃典型「鄉愿」說詞。把大學副校長之任命說成是「家庭事」,「外人」不應判斷箇中對錯,因為來龍去脈太「微妙」。假若彭氏真心相信自己所言,則是「鄉愿」;若否,則是要利用巧言去批學生、保校委。不論何者,皆德之賊也。按彭氏邏輯,年輕人實在不應判斷日本侵華之罪責,畢竟那是老一輩的「家庭事」,錯綜複雜,大家都是「陰謀論的犧牲者」。

誰人可知事情所有細節?

不論情况如何複雜,我等也有責任下道德判斷,盡量公允。敢問世上,誰人可以知曉事情所有細節?而且不是學生不願知道細節,而是港大校委會要掩蓋真相。彭氏不去追究校委閃爍其辭,反指摘學生,實是欺人太甚。彭氏謂「校委會尚未作出任何決定」,其實「等埋首副」本身就是政治決定。早前港大畢業生議會中,彭氏提出的議案被否決,竟歸咎對家有政黨動員。既無風度,也極無知:香港政黨,何曾有強大動員能力?

至於樂氏的文章,本人尚且回應幾句。樂氏堅持大學高層任命屬「行政管理架構用人」,由《基本法》第136條賦予政府全權負責。而「學術自由自主」則由第137條賦予院校,與「管理架構用人」是「兩碼事」,並從屬第136條。樂氏稱此為「現實」。按此「現實」的邏輯,政府可直接干涉校委會,下令委任屬意人選為高層。人選上任後如何制訂校政,方屬學術自由的範圍。這不是「現實」,而是樂氏想要實現的威權秩序。現實是:2009年,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就「律政司司長 訴 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一案所撰之判辭中,表明「academic freedom vested in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must therefore extend not simply to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at institution but to the faculty of academics too」。另,本人說學界可研究政治,然政界不得干預學界,乃針對樂氏要為董建華等翻案。樂氏回應時不敢再提董先生了,卻豪言壯語謂「政府裏比你大學更有資格鑑定錯與對的,大有人在」。這叫「走火入魔」。其最後批評某些港人「崖岸自高,以為自己的英式法律教育優越,大陸的官員『老土』」,樂氏當年要勉強接受比大陸低劣的傳統英式教育,且在港英政府的民航處當官數十年,領取俸祿,想必是臥薪嘗膽、忍辱負重。何其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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