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吳靄儀 - 外傭居港權的困擾 ——回應周永新博士

2011年11月12日 出處:公民黨網站

周永新博士深為外傭居港權的法庭裁決感到困擾,但為了避免在區選期間造成誤解,所以等到選舉過後才發表評論。我希望到了這個階段,大家可以心平氣和討論這個社會上有強烈不同意見的問題,消減分化和困擾。

周博士的結語,道出了困擾的核心︰ 「左看好像法庭裁決有道理,外傭住滿七年確有申請居留的權利,右看卻覺得外傭只是來港打工,怎可說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我看誤會就在其中。

首先,外籍人士來港任職家務助理,的確是一個來港工作的特殊安排,並不是一個移民計劃,所以並不是住滿七年,就有權經過申請手續,成為香港永久居民。這點是完全沒有異議的。

「通常居住」意義廣闊

那麼,法庭關於「通常居住」的裁決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簡單地說, 「通常居住」的意義相當闊,很多合法在香港工作及生活的人士都可說是通常在香港居住,但是只有很少人可以申請居留權,因為「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要求十分高,審查也理應十分嚴格。

正如終審法院在另一宗官司裏說, 「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是一個附有重要權利的身份,並不是輕易可得,特別是以非中國籍公民來說,更是一種額外的對待,所以不可能是大量地賦予。

換句話說,即使外傭在本港的居留可說是「通常居住」,也不是每位滿七年的外傭也有資格申請居留權。法庭裁決帶來的改變,是入境處不能倚賴「只要是外傭,就不是通常居住,就無權申請」的立場。正如我們海外留學,以學生身份拿簽證,不能藉此轉為當地公民,但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有些留學生有可能改變身份一樣。這類情況,應該是個別例外而非正常途徑。

「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並不是指主觀願望,從英文文本"have taken Hong Kong as their place of permanent residence"可見,這是指申請人在申請時,已能提出足夠證據,令入境處相信,申請人已採取了步驟,以香港作唯一的家,跟「住滿七年就有權申請」有很大的距離。

我們在申請的個案實例可見,提出申請的外傭夫婦已在香港居住了20 的七年之中,有一段時間並非合法逗留,所以仍是不符合「連續七年」通常居住的條件。

無可諱言,一般市民得到的印象是,只要符合通常居住七年,申請居留權一般會得到入境處批准。對此,政府要負很大的責任,因為根據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供的資料,外傭除外的外籍人士申請居留權,很多都得到批准。亦有個案顯示,入境處對某些外國人的審批,態度相當隨便,甚至不符法例要求。假若如此,立法會就有理由要問個清楚。

另方面,法庭審理的個案顯示,對於外傭在香港所生的子女能否在本地上學,入境處似乎給予不同待遇,也是值得查究之處。

入境處標準應查究

曾任入境處長及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說得楚楚可憐,好像入境處的官員什麼也不能做,但事實剛相反,他們一直行使很大的酌情權而不受監管,無論拒人入境或審批逗留或居留申請,都以「不評論個案」為理由,拒絕公開交代。

入境政策,向來是敏感議題,外傭來港工作,不應變成移民渠道,這個政策,得到市民廣泛認同,無可厚非,但實施的方式,必須經得起法律的考驗,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周博士認同外傭有權為爭取自己的權利而打官司,我相信這是香港人的共識,而善待所有來港服務的人士,也是香港社會的價值。

連串官司,法庭的裁決,有助我們完善外傭的制度。可能現時的做法需要有修改之處,周博士的評論,提出了市民在這方面的一些憂慮,將來應得到充分考慮。

吳志森 - 民粹主義的幽靈引爆族群炸彈 (節錄)

明報 2011年11月15日

法官的判決,粉碎了一些民粹政客近幾個月來的胡言亂語,例如:證明「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是很容易的,一紙聲明就可以了,前入境處長葉劉淑儀更說,入境處一向很鬆手,一直都是這樣做。但法官的判決,卻斬釘截鐵的說明了「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定義是相當嚴格的,法律亦賦予入境處很大的權力,為香港嚴格把關。如果入境處以往沒有好好履行自己的職責,就是嚴重失職,今後應該用同一法律標準,處理所有外籍人士居港權的申請。

外傭案信手拈來,成為民粹政客打擊對手的工具,無所不用其極的恐慌策略,挑起港人潛藏的排外心理。12萬外傭湧港,連配偶子女達50萬,吃盡我們的房屋、教育和福利,一切都似曾相識。1999年港人內地子女居權案,167萬人「踩沉」香港的恐嚇,就是時任保安局長,今天貴為民望第一的立法會議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的傑作。葉太棄官從政,借民粹達政治目的,手法愈來愈嫻熟,「民粹天后」當之無愧。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葉蔭聰 - 落地如何生根?——「外傭居港權」引發的新議程

2011年11月14日

【明報專訊】外傭居港權的爭議持續,甚至有人認為在剛過去的區議會選舉中發酵,導致公民黨大敗。到底是否如此,不得而知,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反對外傭有權申請居港權的市民,高舉一種防衛性的本土身分,在建制派政治人物的攪動下,甚至出現排外歧視的言論及情緒,實屬悲哀。

當日的工作做得不夠好

筆者先表明立場,過去好幾年,我也鼓吹香港本土身分,不過,並不是防衛性。2007年初,我參與保衛皇后碼頭的運動,組織叫「本土行動」,發起過一個叫「人民登陸皇后碼頭」的小小行動。當日,一群坐在船上由尖沙嘴出發往皇后碼頭的人,一概自稱為香港人,拉出的布條寫着「本土號」,船上的人包括港人內地子女、外籍傭工、少數族裔等等。我們當時意識到,經歷過1970年代末以來的「大香港意識」後,在新世紀開始之時,我們需要自我批判意識之餘,還要開放及具普世意義的本土身分。但看到近日的爭議,我們當日的工作顯然做得遠遠不夠好,不夠持續。

在這次爭論中,有一個沒有被深入發掘及討論的議題,就是香港社會是如何及該如何對待外傭,以至其他流徙群體(displaced group),不去深入剖析這個議題,談人權與公義時會流於抽象口號。對待所謂流徙的「他者」,其實就是界定「我們」的香港。

香港主流意見皆只看到外傭「流徙」的一面,例如,有反對者說:他們是外國人,是傭工,為什麼要讓他們留港?就連民主黨及其支持者也說,外傭問題是移民政策問題,不涉人權及種族歧視。他們對外傭的界定是:離開了自己國家,但又不是香港居民的人,他們自願接受外傭簽證限制,是你情我願的自由選擇。

這個界定不能說是全錯,但卻以偏概全。所有流徙群體固然有其「流徙」(displacement)特質,但也有其「落地」(emplacement)的一面。研究難民及移民的學者,自1990年代開始提出對「落地」的關注,以反駁過分簡化的全球化或「世界是平的」的說法。流徙群體雖然跨境到處游走,可是,不要以為他們很自由很隨機地到處尋覓機會,實際上他們落在特定的軌道、活動空間、社會位置等等,而「落地」方式更往往受到社會權力的約束及支配。

從「落地」角度看外傭

只要我們從「落地」角度看,便不會犯上民主黨的基本概念錯誤,把外傭與解放軍及外交人員混亂類比。不用我的解釋大家也知道,外交人員與外傭的「落地」方式根本完全不同。香港外傭一般經勞務仲介公司進入香港,並受到嚴格的入境條例限制,包括只能做家庭傭工,必須居住在僱主家中。換言之,她們沒有自己的家,工作及休息空間不分,24小時隨時候命。一旦僱傭合約中止,只有兩個星期時間找另一位僱主,否則必須離港。

除了這些白紙黑字的限制,在社會及文化上亦落入非常狹窄的社會位置與空間。在我們日常語言中,她們是「外」傭,不是「勞工」,更不是「公民」。香港一般市民甚至沒有興趣去區分她們來自菲律賓還是印尼,只知她們是外人。政府以前收過「外傭稅」(以再培訓本地工人之名),但不會為她們提供文娛設施。她們在假期時沒有像樣的休憩空間,只好在城市的公共空間甚至縫隙中野餐,如星期日的中環行人專用區,或社區的公園與天橋。很多香港市民不會因此覺得過意不去或感到羞恥,還會有人理所當然地覺得她們有礙觀瞻。

人類學家蕭鳳霞曾用「非公民/非文明」城市空間(uncivil spaces),形容廣州的城中村,以及那裏的本地農民及農民工的處境。我認為,用來形容香港更貼切。我們為外傭訂的最低工資之低,說明我們並不期望她們能在香港過一個正常勞工及市民的生活,她們只配拿着微薄工資養活在祖國的家庭,最好永遠維持兩地分隔狀態。換一個馬克思主義的角度看,就是我們購買她們的勞動力要她們勞動,但是,除了保證她們三餐溫飽明天還會起牀工作,以及每年有路費回鄉省親外,並不期望她們在香港有休憩娛樂、家庭生活、養育子女等等的機會。我們要她們「落地」,卻生不了根,要把大部分勞動力再生產成本推回她們的老家。

把成本推回她們老家

在香港,並不是所有流徙群體都有相同遭遇,他們各有各的「落地」方式,簡單來說,你只要看一下入境處的資料,便可以大概分析一下不同的「落地」方式。部分群體比較幸運,有一些一樣被困在不同的「非公民/非文明」城市空間。國內拿單程證的新來港人士(以婦女為主),幾年前我們便說她們多住在天水圍這個「悲情城市」,另一種「非公民/非文明」的城市空間。至於拿着優才及專才身分入境的,他們的處境要「文明」多了;甚至拿學生簽證在港讀書的國內學生(每年大概也有好幾千人),畢業後也可無條件延長簽證一年找工作,亦有權申請永久居民身分。

我這樣分析外傭處境,主要不是希望令人同情她們,因而支持她們有權申請居港。我最想指出的是,香港像其他大都會一樣,有着不少流徙群體,她們被限制在特定的「落地」空間,處身「非公民/非文明」的景况。

我們的確有權定下及修改入境及移民政策,但是,修訂的目標及標準是什麼呢?是讓外傭的「不文明」及「非公民」處境更惡劣,讓我們更好地剝削她們?流徙群體的處境及其改善的可能,是我們城市的文明或不文明的指標。不要忘記,外傭在香港出現,恰好是1970年代後期香港本土中產階級冒起之時,也是公民社會初生階段。外傭的處境,其實反映着我們社會的公民性格,我們都要撫心自問,香港有多大程度能稱得上是關心人權與公義的公民社會,還是一個以現代文明與本土之名,實行隱性階級與種族統治的城市?

我提出這些想法,不是大唱全世界工人階級大團結高調,幻想無邊界的烏托邦,而是立根於香港現况,提出漸進的政治社會改革方向。由外傭居權出發,我們不應只看到移民政策,而要看到所有在香港生活工作的小市民,如何在城市落地及安居的問題。我們這幾年抗議地產霸權,抱怨樓貴租貴,在經濟及文化上覺得這個城市不再屬於我們。拿着三粒星的香港人,不是也一樣覺得缺了家的感覺,在地卻難生根嗎?對外來者是落地生根問題,對土生土長小市民來說,是如何與更多進步的公民一起,保育及創造美好家園。

到底要不要給她傳單?

在區選中,我們見識過建制派如何結合北京政府的政經強勢,在基層打造保守社區及本土組織的能量,即所謂「種票」及鐵票動員,而「反外傭」則成為他們爭奪「保衛香港」文化領導權的新戰線。對於落敗的民主派而言,困難重重,但問題不單是去搶「他們」的選票,因為,即使能搶回保守及排外性格極重的公民支持,這樣的家園也絕不是美好的。香港民主運動的成功,要建立在一個開放而進步的本土社會,甚至退一萬步,若只關心擴大民主派選民數量,這也是必須的。

投票日,我在街頭拉票,看到大量沒有投票權的外傭經過,總令我有突兀的感覺,我到底要不要給她傳單?我在想,如果我們永遠只當她們以至其他「外人」透明,這樣的公民社會是否我們樂見呢?如果她們也是公民,那肯定會是一場不一樣的民主選舉。

■延伸文章

Siu, Helen (2007) "Grounding Displacement: Uncivil Urban Spaces in Postreform South China." American Ethnologist 34(2): p. 329-350.

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

Vic - 外傭居港權、移民限制與法治

2011年11月12日

外傭居港權官司是極佳的通識題材,不僅牽涉人口政策、社會公義與法治精神,還涉及民粹政治與香港自治問題。

民建聯、自由黨、新民黨及親權勢傳媒顛倒是非黑白,煽動非理性恐懼,抹黑公民黨,是不爭事實。香港許多基層民眾與所謂中產聽信讒言詭辭,不辨是非,氣急敗壞,也是不爭事實。

香港不可能無限量接收移民,適當限制移民是合情合理的。香港理應有自主的人口政策,眼下香港面臨的重大威脅,絕非外傭居港權問題,而是香港人面對大陸移民的無能為力:一、香港無權審批單程證,只能被動接收大陸批出的人;二、大陸孕婦蜂擁到港產子,每年產下數以萬計父母均非香港人、但自動享有居港權的小孩。單程證尚有配額限制,大陸孕婦到港產子,則因為香港當權者的無作為而不受控制,是一個無底深潭。

說回外傭居港權,問題不在限制外傭移民香港,而在限制的手段是否合法合憲。同樣是外勞,非傭工居港算「通常居住」,傭工居港則以某種條約訂明不屬「通常居住」,藉此令外傭沒有資格申請居港權,無論怎麼說也是一種歧視。

如今香港法庭的判決是外傭居港也算是「通常居住」,這是情理之中的判決。判決只是表明,政府不能以不合法的手段剝奪某些人的應有權利。而如法庭最新判決顯示,外傭即使有權申請居港權,也必須證明自己符合香港入境條例規定的其他條件。香港法庭只是糾正當局之違法手段,並無奪行政立法之權的問題;「司法霸權」之說,無中生有,是對香港司法體系的誣衊。

香港法庭捍衛法治之結果,是外傭日後可以跟其他外勞(包括許多高級白領,如跨國公司的管理層)一樣申請居港權,而行政當局則可依法審批申請。但許多香港人似乎仍然對此極不高興,認定外傭就是不應享有申請居港權的權利,認定透過某種手段,例如所謂人大釋法,剝奪外傭此一權利,令這些人「做一世都只能是外傭」,才是對的,而任何不認同此觀點的從政者或法律界人士,皆是「政棍」、「訟棍」、「港奸」。

這就說到了一個很基本的問題:法治之區的法律,可以公然違背公正原則,明確剝奪某些群體的權利嗎?如前所述,我認為適當限制移民,是合情合理的(包括定出配額限制),而香港也應有自主的移民與人口政策(包括應有審批大陸移民的權力,以至修改基本法,取消在港出生者自動享有居留權之規定),但法治之區的法律,不可以公然歧視特定群體--這跟當年美國排華,立法剝奪華工權利,同樣是不公不義的。

芸芸評論中,信報博客朝雲的兩篇評論,盡顯慎思明辨、耐心說理之風,值得有心人細閱:

朝雲:外傭爭取申請居港權的感想
朝雲:我不認為公民黨是訟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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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南 - 誰是真正出賣市民的政棍香港蘋果日報 2011年11月12日

最新一宗菲傭爭居權案,被判敗訴,法官認為案中人無法證明「視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不符入境條例規定。

沒錯,菲傭就算居港滿七年,就算按《基本法》有權申請居留權,只要不符入境條例其他規定,入境處就有權不批准其申請。

「原來」,「竟然」,我們不需要人大去釋法,並不需要把某些政棍口中的「訟棍」趕跑,更不需要質疑司法獨立,只要按香港正常司法程序處理,就已經有這個規定。

這個規定,那些「政棍」口中的「訟棍」早就解釋得很清楚,在立法會內解釋,在公共場合回應,在媒體撰文說明。

但香港人因為覺得「五十萬人湧港」這件事很嚇人,在沒搞清楚這件很嚇人的事到底有多真實前,選擇了不聽也不看,先相信「政棍」的恐嚇,反對了「訟棍」再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多像「盲搶鹽」事件啊。

騙徒利用了人的貪婪

好了,真相大白了,原來不知哪來的消息人士說的「五十萬人湧港」從來都不會發生,根本沒有甚麼「司法霸權」,再沒人說「有人為爭十二萬外傭選票出賣港人」,一眾「反對菲傭居港權」橫額突然消失無蹤,一眾高呼「訟棍亂港」的政棍對最新判決默然無聲。

當然,政棍的抹黑工作已完成,港人已因自己的盲目恐慌向說謊的政棍投降,已用手上一票把不惜冷對千夫指而為自己堅持法治的人趕跑了。任務完成了,也是時候轉移抹黑目標了。

港人說:「法律的事我不懂,我就只知道被人搶飯碗很可怕,你不能怪責我。」從來騙徒就是利用人的貪婪與可怕,寶藥黨如是,祈福黨如是,政棍如是。你不要再被騙,就得以理性克服自己的恐懼,以及認清楚誰才是真正出賣你的騙徒,以免以後再被騙。

司南
自由撰稿人


居權案政府勝 外傭須過三關有社交圈斷原居連繫不足夠
2011年11月11日

【明報專訊】高院昨駁回第三宗菲傭母子居港權的司法覆核申請,裁定政府勝訴。判辭清晰指出,外傭取得居港權須「過三關」,先要有意願以本港作唯一的家,再用具體行動實踐,且要7年連續、無間斷居港;法庭裁定單是在港有社交圈子、斷絕與原居地連繫等,不等於「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有法律學者認為裁決確立入境處的把關角色(見另稿)。

菲傭律師:顯示法律關卡極嚴

保安局發言人指出,政府歡迎原訟庭判決。當局提供的數字顯示,截至今年9月,約有7000名外籍人士申請居留權,約九成獲批。而一直代表菲傭一方的律師帝理邁指出,今次裁決顯示「法律關卡」極為嚴謹,反駁外傭一夜間大量湧港的說法。帝理邁表示,本案申請人暫未決定會否上訴,律師會先研究判辭。

申請人Josephine B. Gutierrez於1991年來港當菲傭,其後在港誕下現年14歲的兒子Joseph,兩人06年申請居港權被拒,上訴至人事登記審裁處再被拒。法官林文瀚於判辭開首表明,法庭的責任是界定何為「通常居港」及「永久居港」,而判定誰有居港權是入境處權力範圍;除非入境處的決定極不合理,否則法庭不會干預。

官﹕須實際行動視港為家

林指出,根據案例,申請人先要證明打算永久留港居住,再要做實際行動表明以香港為唯一住處,才符合《基本法》第24條中「永久居港」的條件。林表明,雖然申請人在港有社交圈子,公餘時積極參與宗教活動,及斷絕與原居地連繫,但不等於實際行動以證明有長期留港的生計。

法官指出,首宗個案申請人Vallejos的僱主願意為她提供居所及工作;相反,本案申請人雖然與現任僱主關係融洽,但她在06年申請居港權時,根本未開始替此僱主打工,故此這關係不能列入考慮。法官又指出,根據案例,其未成年孩子的永久居住地,應以父母的意願為依歸,故申請人的兒子亦無居港權;再者,其子曾多次離港,他的通常居港年期,應由最後一次入境,即04年開始計算,故他連續居港不足7年。

【案件編號︰HCAL136、137/10】


確立入境處把關

【明報專訊】《入境條例》被裁定違憲,12.5萬外傭即擁有申請居港權的資格,但要成為永久居民,《基本法》訂明要以本港為永久居住地。林文瀚法官的3次裁決,釐定有關條文的定義,更提供具體例子,認為這宗案件的申請人Gutierrez無作具體行動,以維持長期留港生計,與首宗個案的申請人Vallejos並不相同。有法律學者認為,裁決確立入境處的把關角色,亦向市民派出「定心丸」。

首案僱主支持生計成關鍵

客觀來說,Gutierrez與Vallejos的背景有很多相似之處,但法官林文瀚清楚指出,Vallejos的僱主表明支持她成為永久居民,其將來生計得到資助,是兩案的重大分野。法官亦指出,《入境條例》的附表列出的四大因素︰其慣常居所、家庭成員所在、合理收入及有否繳稅,雖能協助決定誰是永久居民,但不是唯一考慮因素。

外傭今後有例可依

根據林的裁決,雖然入境處的把關角色得到了確立,但同時亦劃清在什麼情况下,居港滿7年的外傭有權獲得居港權,換言之,有意申請居港權的外傭將有例可依。

香港大學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法庭釐清「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定義,相信絕大部分外傭不符合條件,裁決可謂向市民派出「定心丸」;又指裁決證明以十萬計外傭即將湧港是危言聳聽。張認為,入境處有責任一視同仁,處理外籍人士的居留權申請,不能只針對外傭嚴格執行規例。

資深大律師兼公民黨梁家傑亦表示,裁決說明政府擁有相當大的行政酌情權,當局可按照個別案件情况,決定誰能取得居港權,相信清晰的界線將會慢慢形成,法庭只會在當局的決定不合理或違法時干預。但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則表示仍有隱憂,每一宗個案都要視乎實際情况,而根據政府數字,有12.5萬名外傭已居港滿7年,就算今次申請人被判敗訴,亦難保其他外傭仍會獲得居港權。

明報記者 梁珮珊

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古德明 - 國情嚴峻鸚哥噪

am730 中華正聲專欄 2011年11月9日

今年一月七日,《大紀元時報》有中國政評說:「國富民窮,有利專政。」假如你不覺得這句話下流,那麼,請看《漢書》卷二十三:「齊桓公任用管仲,而國富民安。」中文從來只有「國富民安」、「國泰民安」等詞語,不可能說「國富民窮」,正如我們不可能說「身體好而健康差」。天下是天下之天下,人民就是國家。遠古的《尚書‧五子之歌》有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世上哪有「國富民窮」、「國泰民亂」的道理?

《大紀元時報》所謂「國」,無非中國共產黨用語,「國」即是「黨」。中共公安最近告訴民權藝術家艾未未:「國家說你偷稅,你就偷了。國家會改口嗎?你只有自認倒楣。」這樣以黨為國混淆視聽的言論,出自共幹之口,並不奇怪;但《大紀元時報》以「反共」自許,現在既尊共產黨為國,還憑甚麼說「中共竊國」?總之,用中共的現代漢語,你就不能講道理,不能辨是非,不能有思想。

而沒有思想正是現代漢語人的一大特點。他們有如學舌鸚鵡,以不學無術的統治者、傳播界、歌星戲子等為主人。主人隨口說甚麼,他們聽了,不明所以,都會隨聲亂噪。十一月六日香港區議會選舉前夕,民主黨就有八隻鸚鵡,一臉李鵬神氣,合力啣著斗大八個字,向選民告急:「左右夾擊,選情嚴峻。」

「嚴峻」一詞,新中國眾鸚鵡學自中共前總理李鵬。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九日,李鵬出席中共中央及北京市幹部大會,咬牙說:「當前首都形勢相當嚴峻。」從此,各地鸚鵡爭相「嚴峻」起來。今年七月二十一日,《大紀元時報》有報道說:「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主席嚴峻警告,必須解決希臘債務危機。」十一月一日,台灣華夏經緯網也有專文說:「國民黨選情,面臨嚴峻挑戰。」究竟「嚴峻」是甚麼意思?

宋朝司馬光《涑水記聞》卷九載,武功知縣种世衡為政,「用刑嚴峻」。《漢書》卷七十四載,漢武帝曾孫因事繫獄,獄吏丙吉憐他不幸,一力維護,「不避嚴刑峻法」。可見中文「嚴峻」二字,是指「嚴厲苛刻」;李鵬不懂,誤解作「危急」;李鵬的鸚鵡更加不懂,只懂附和,於是又一個下流詞語傳遍現代漢語世界。

諸葛亮《出師表》談到蜀漢處境:「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水滸傳》第六十二回談到宋江兵打大名城,守城官員說:「賊兵臨城,事在危急。」「危急」和「嚴峻」,跟「中國」和「共產黨」一樣,本來意思不同,甚至勢同水火,現代漢語卻都混為一談了。

古德明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  (逢周三刊登)

2011年11月8日 星期二

書介:林行止談《財經議題即戰力》

書名:財經議題即戰力:看懂金融危機、景氣波動與政策的經濟學
原文書名:The Little Book of Economics: How the Economy Works in the Real World
作者:葉偉平(Greg Ip
出版社:財信出版
出版日期:2011年11月8日
林行止 - 子彈用盡出「刺刀」 量化寬鬆成敗未知
信報 2010年11月17日

國際金融事務愈來愈複雜,作為這個金融中心的居民,進一步瞭解金融運作,大有必要。未入正題之前,先說一點題外話。大概四五天前,台灣一家電視台的時事座談節目談論美國聯儲局,一位煞有介事的講者誇誇其談,竟然說它是由猶太人把持的秘密組織;聽其口氣,Fed(沒有中文名)比黑社會還不如,其所作所為都是犧牲他國利益以成全美國財閥……。聯儲局的決策,特別是持續性量化寬鬆(perpetual QE),確有濫用印鈔的方便圖救美國出財困而令環球金融大亂的後果,但說它黑箱作業故意搗亂國際金融,便不符事實。

最近讀了一本「小冊子」:《現實世界的經濟運作》(Greg Ip* : 《The Little Book of Economics — How the Economy Works in the Real World》),雖冠以「小冊子」之名,其實內容廣披,涵蓋每個金融決策層面,由於出自一名學養經驗俱豐的資深新聞工作者之手,流暢活潑,信手拈來,皆成妙文,其間又穿插了不少未見諸新聞報導的趣事逸聞,可讀性高,有益有趣有建設性,值得向讀者特別是對當前金融亂局迷惑不解者推薦。以下是該書與「時局」有關部分的摘要及筆者的「借題發揮」。

■決定貨幣政策(聯邦基金利率)的「聯儲局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本地傳媒簡稱「公開市場會議」)每年開會八次,委員十九人,主要由七名聯儲局理事及紐約聯儲局主席(俱為政治任命)組成,再加四名由十一間聯儲局分局局長(主席〔由商業銀行推選〕)輪任(為期一年);由於只有五名主席有投票權,加七名有投票權的理事,即共十二名委員(五名分局主席加七名理事)有投票權而有七人沒投票權,因此一般人視之共有十九名委員。

公開市場會議會期一至二天,會議通常由紐約聯儲局的市場主管簡報金融市場近況,再由專人呈交各種經濟預測的「綠皮書」(Greenbook);然後是各聯儲局分局局長(主席)報告本區經濟情況。至此,才由公開市場會議秘書提交包含種種政策選擇的「藍皮書」(Bluebook)。獲得這些資訊後,委員們各抒己見,最後由聯儲局主席作出政策建議並讓委員們投票……。投票後委員們晉午餐,其結果於下午二時十五分公佈。

會議後三週,聯儲局公佈會議的辯論細節,但不公開發言者姓名;辯論全文五年後才公開。

迄今為止,聯儲局曾犯了兩次大錯。第一次是在二十年代末期,眼見華爾街炒得天翻地覆,聯儲局決定提高利率,結果導致「華爾街大崩潰」;第二次是六十年代末期,它未能及時提高利率以抑制通脹,結果是七十年代出現的滯脹。一九七八年,國會立法決定聯儲局的目標為全民就業、穩定物價、中庸(Moderate)的長期利率及於今年加上的「金融穩定」。任務這麼多且艱巨,其能否完成,是未知之數。這即是說,當前的量化寬鬆成敗未卜!

■聯儲局(中央銀行)把短期利率降至低無可低的零或近零,意味它已無子彈可用;但彈盡還有刺刀,「量化寬鬆」便是聯儲局「出刺刀」之舉。QE的做法是聯儲局向市場購進政府債券,結果債券價格上升、固定的孳息相應下降,這意味「出刺刀」的後果是逼降長息,有利「利息敏感」項目如物業投資。利率下降促使銀行積極對企業和私人放款,以賺取較高利潤。如此這般,便會令經濟活動較前活躍。

不過,這只是理論上的推斷,聯儲局現在可能採用持續性量化寬鬆,便是因為有權購買所有市場上的美國債券,但這樣做有四點未知的後果。

第一、聯儲局買政府債券,等於借錢給政府(此為經濟學家所說的「債務貨幣化」),雖然聯儲局此舉並非受政客指使,但聯儲局樂意這樣做,政府便少了削減財赤的誘因(起碼沒有這種迫切性),因為財赤可由聯儲局「融資」。由於捲進融資財赤,聯儲局獨立於政治的性質便可能受質疑。

第二、印太多鈔票可能帶來通脹(請讀昨天本欄的解釋);當然,銀行貸出這些資金令市場「流動性」大增才會引發通脹。二○○八年,聯儲局創造一項新工具,即以「過剩儲備還息」(IOER: Interest on excess reserves),假使它有二釐息,銀行也許會滿足收息而不在低於二釐息的聯邦基金市場借出。

第三、利息太低會使市場「閒資」及貸款流入各種投資市場,結果造成不正常投機浪潮,二○○二年至○四年的「次按風暴」便由此而生;如果用加息遏制投機,有若對白蟻窩投以炸彈,其造成的破壞甚於投機本身;因此,加強管制也許是阻遏過度投機的良法。但有效且少副作用的管制市場活動,談何容易。

第四、終有一天,聯儲局必須賣出所持債券,結果必然扯高長期利率,這對經濟肯定有消極影響,但影響多大,是未知數(unknown)。

■聯儲局中人滿口術語,外人聽來可能一頭霧水,不過,他們亦有輕鬆幽默的一面,比如局內的理髮室有一「標語」︰「你的(頭髮)增長率影響我(理髮師)的貨幣供應」(Your growth rate affects my money supply);聯儲局自一九八二年後不再設定貨幣供應目標,因此,除了理髮店的「標語」,「貨幣供應」一詞在「官方用語」上已成絕響。

書中寫及世貿組織(WTO),其現任總裁拉米(P. Lamy)的辦公室懸掛兩位紳士的相片,一般人以為是總裁的先輩,哪知竟然是於一九三○年提出徵收懲罰性進口關稅法案那兩名美國議員斯姆特和霍利。眾所周知,此等同公然倡議貿易保護主義的立法(Smoot-Hawley Tariff Act),是世界經濟大蕭條的元兇;而為了防止貿易保護再現,才有WTO之設,因此拉米視這兩位議員為WTO的創辦人!

*Greg Ip為加拿大出生的華人,乃父為香港移民,Greg不懂中文,只知其全名為Gregory Wei-Pieng Ip(並知Pieng代表和平),葉偉平是筆者的譯名。葉氏長期任職《華爾街日報》,為該報獲普立茲獎新聞小組成員;葉氏為電台、電視台的常客,現任倫敦《經濟學人》駐華盛頓的美國經濟編輯。
葉偉平是少數擔任英國傳媒要職的華裔。另一位在英國傳媒闖出名堂且擔當要職的是現任《金融時報》副主編兼中文網主編張力奮(Lifen Zhang);張氏為上海人,畢業於復旦大學,後獲英國萊斯特(Leicester)大學大眾傳播博士學位。


林行止 - 囚徒何來困局 右手馬羊左手犬 (摘錄)信報 2011年5月17日

■近日又見有人討論「道德風險」(Moral hazard),其中以哈佛名教授孟球(G. Mankiw)說得比較生動。二月二日他在網誌上貼出題為〈道德風險〉的短文,說其住所屋頂積雪甚厚,他只有爬上去剷雪。以下是他和太太的對話—她:「小心!」他:「知道了。」她:「屋頂滑濕,我不想你跌倒。」他:「不要緊,我已買重壽險。」她:「哈哈。」他:「我沒買傷殘險,因此,如有意外,最好是一命嗚呼!」

這與「道德風險」有什麼關係?記得多年本報數作者曾就什麼是「道德風險」展開討論,可是說來論去,似不得要領。前讀葉偉平的《現實世界的經濟運作》(見去年十一月十七日本欄),記得對此解釋簡潔明瞭,翻書,果於〈神經痛種切〉(A Species of Neuralgia)一章見如下的剖析:「道德風險為借自保險業的名詞。其意為你如不必為後果負責,你傾向冒較大風險。假如你替兒子買交通意外險及負責為他交如開快車之類的罰款,他經常開快車是必然的事。同理,如投資者相信政府不會讓銀行倒閉,他們便不會替其經營是否妥善而存入更多款項結果銀行亂借錢終於釀成大禍……。」以此類推,「道德風險」便不難理解了。

施永青 - 從希債危機看公投與民主

am730 C觀點 2011年11月8日

Vic:施生對公投的批評言之成理。直接民主與代議政制各有自身問題--代議人本身成為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或淪為金權附庸,也是非常實在的問題。

公投在成熟的民主體制中,自有其功能;至於在香港提公投,有其特殊時空背景。對於公投,不能簡單地以「搞公投的人目的在於癱瘓我們的體制,而不是解決我們的問題」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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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輿論一向視公投為最直接的民主,由全民公投所取得的決議,應具有無可置疑的權威性。然而,為何今次希臘為歐盟救市協議而搞的公投卻受到各方的質疑呢?

現實是公投在大部分國家都沒有憲法地位,瑞士、丹麥、愛爾蘭等只是少數的例外。美國只是在州政府層面,才容許以公投的方式去解決州內問題;在聯邦政府層面,憲法規定只有國會才有立法權,不可以用公投去取代國會的地位。

前港督彭定康曾公開表示(2003年BBC):"I think referendums are fundamentally anti-democratic in our system……. On the whole, government only concede them when governments are weak."他認為公投基本上是反民主的,只有弱勢政府才會容許搞公投。

大部分歐美國家的所謂民主政制,其實都是代議政制。在某種程度來說,仍是精英制。人民有權選舉心目中的精英,代議眾人之事,以管理好國家。人民不會亦不可能直接管理國家大事。

希臘在城邦制年代,能夠較多地使用公投,是因為人口少,加上並非人人有投票權,公投才容易進行。對人口眾多的現代國家來說,事事搞公投,根本不切實際。這只會令國家停頓,沒法正常運作。

此外,現代社會遠比希臘城邦年代複雜,一般人對社會面對的問題根本認識有限,叫他們去投票決定,不一定能得出正確的答案。譬如醫療保險制度,本身就極其複雜,又牽涉投票者的自身利益,民眾在投票時不一定會考慮到社會的長遠利益。硬要交由公投決定,只會禍延後代。

所以,我對那些常說會以選民的意願為依歸的議員嗤之以鼻。選民是需要你用你的智慧來作判斷,怎曉得你又將個波交回給市民,說要收集市民意見。你不是像帕潘德里歐一樣想推卸責任吧了。

今次希臘事件,正好告訴香港人,不要迷信公投了。公投根本不是解決社會問題的好方法,動不動就祭起公投的旗幟,只會癱瘓現有立法制度,令社會更加混亂。

歷史上最喜歡搞公投的有兩類人:一類是野心家,墨索里尼與希特拉都搞過公投,目的是奪權。另一類是弱勢領袖,自己擺不平反對力量,只好訴諸「人民力量」。葉利欽與盧武鉉都搞過公投,結果國家愈搞愈亂。

香港最喜歡搞公投的是社民連,長毛梁國雄是托洛茨基分子。托洛茨基在1939年10月21日處理美國社會主義工人黨內部派系鬥爭中清楚表示:公投只是用來癱瘓帝國主義體制,而不能用來解決內部事務。香港人下次遇到有人搞公投時,就應該明白:搞公投的人目的在於癱瘓我們的體制,而不是解決我們的問題。

韓寒 - 格調不高怎麼辦

韓寒部落格 2011年11月2日

明報世紀版編輯按:本月2日傍晚6時,內地新銳文化雜誌《大方》(內地著名作家安妮寶貝主編),於官方微博宣布雜誌「不得再出版」,疑被停刊。42分鐘後,內地作家韓寒即於博客發表「悼文」,並揭露內地出版審查流程,並講解內地出版風險。翌日(3日)中午,該文疑被博客伺服器管理者改動過,刪剩一個標點符號。兩小時後,韓寒亦即忍不住拋下一句:「這我也沒辦法,手快有,手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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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脫節的國度》不見了以後,一直都未寫東西。因為我著實是一個寫的不勤奮的人,每次寫完,隔日不見,真的掃興,而且國家部門繁多,就算宣傳部門和新聞出版部門覺得沒問題,所有配備了帕薩特以上公務車的部門也都可以一個電話把你文章刪了。其中最仁慈的反而是某地方的公安部門,08年有一天我寫了一篇文章,事隔一年多,他們刪除了這篇文章。難怪大家都說公安出警慢。的確。刪文章的地方太多了,就不知道該怎麼下筆了。

  從事了這個工作大概十三年,我發現文化工作者在地位上真是一個特別下三濫特別窩囊廢的工種。這個工種所出產的作品由於受到諸多的限制,所以肯定沒有那麼奇特的經歷更加精彩。我來說一些小故事。

  在中國的出版行業,其實是沒有官方的審查的。大家都應該覺得很奇怪,因為這違背了常識。但是可以告訴大家,出版行業的確沒有審查。這是因為中國每年要出幾十萬本書,實在審查不過來。而且我相信管那些讀書人的同志大部分都不愛讀書,所以圖書審查其實一直由出版社獨立完成。

  只有擁有書號才能出版,只有出版社才能發書號,只有官方才能有出版社,所以從源頭上,自由的出版其實是不可能的。而由於大量的國有出版社能力不濟,很多民營文化公司開始運營圖書出版。出版的方式就是合作出版或者從出版社那裏購買一些書號。但這依然不能改變出版現狀,因為出版社依然是終審方。而一本書如果不讓出版,在以往理由是反革命,後來反革命這個詞不太出現了,因為反革命既然是不好的,那豈不成了鼓勵革命。而官方認為,革命工作已經完成,所以既不能反革命,也不能革命,群眾最好的生活方式就是呆著。於是現在不能出版的理由就是格調不高。我第一本書《三重門》就是因為格調不高,遲遲不能出版。格調不高是致命的,因為文筆太差可以改,邏輯不清可以理,唯獨格調不高讓人頭痛,你也不知道怎麼能讓自己的格調提高一點。你問他甚麼是格調,他也不知道。一直到現在,我才明白了,格調其實就是割掉的意思,格調不高就是割掉的不夠高,你以為象徵性地把腳底板的老繭磨磨平就能從事文化行業了麼,你要割掉的夠高。凡是保留腰以下部分的,從事文化行業明顯還是會顯得雄性氣息太濃厚。

  我是一直飽受審查之苦的。但在格調稍微高了一點以後,我還是僥倖可以出版圖書,並且因為圖書的暢銷,有的時候還稍微可以在小問題和出版方爭取格調稍微降低一點。每次寫作前,我都要進行一次自我審查。也許很多沒有從事過這個行業的朋友會覺得我們這樣做特別慫,不夠MAN。比如當年《獨唱團》出版前遇到很多的困難,一些朋友看不下去了,說你太娘們了,這要是我,不要書號了,直接拿到印刷廠去,印個幾十萬本,這就開賣了。我欣賞這位朋友的沒有格調,但他們不知道印刷廠只有收到了出版社開具的委托印刷單以後才能開機印刷,否則你非但印不了一本,人家就報警了。其次就算你爹開了一個印刷廠,你印刷出了幾十萬本,你沒有書號,沒有一家書店和報刊亭是會進你的貨的。連賣盜版的都不敢幫你賣。

  也許這位朋友會說,那我就放到網上去,在淘寶賣。那我告訴你,在淘寶銷售圖書,首先你得擁有資質,其次你不能隨手拍一個封面就上架了,你必須輸入書號,當系統把你輸入的書號和書名對應起來,你才能上架。

  所以一直到今天,所有的文化人都在進行著痛苦的自我審查。那我們能否指望出版社突然格調降低呢,這當然也不可能,一旦出版社有格調降低的跡像,由於都是國有單位,官方再指派一個社長過去就是。而那些格調降低的同志就可以去婦聯殘聯養養老。事後審查制最恐怖一環在於懲罰,就是我不管你,但你要是出版了甚麼么蛾子,我罰死你。輕則撤職撤社,重則投進大牢,所以你看著辦吧。

  至於我本人,雖然每一篇文章都經過了自我審查和閹割,但有的時候難免也會出現閹割的形狀不符合認證的情況。這個和每個出版社的緊張程度有關係。比如我最新的小說就被槍斃了,因為新小說裏的主人公姓胡,雖然我才寫了五千字,但是出版社認為這必然是有政治隱喻的。當我明白了要避諱的時候再改姓已經晚了。但避諱要記住勿忘前朝,我還有一篇小說中,因為出現了「江河湖海」四個字,被更直接地槍斃了。如果說之前我犯了錯誤的話,那這一個就是兩倍的錯誤。連我都不能原諒我自己,明知道惹不起,怎麼連躲都沒躲利索呢。

  我不知道一個文化人提筆就哆嗦的國家怎麼能建設成文化強國,一個因為要避諱常委所以在谷歌上搜索不到李白的國家怎麼能建設成文化強國。我不知道該怎麼一個文化體制改革法,反正我只有一個願望,就是韓正老師別再升官了,要不然我就搜不到我了。

  謹以此文紀念一期被停的《獨唱團》以及兩期被停的《大方》。

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毛孟靜 - 官方文宣 整色整「水」

信報 2011年11月7日

這一年的區議會選舉最獨特之處,就是泛民在文宣方面,幾乎是一面倒地捱打。鋪天蓋地的攻勢,不但是由對手發起,更多是一些扮獨立的假中立者擔任攻擊手,既可以逃避選舉經費,更可以令對手浪費自己的經費配額兼疲於奔命,不公平之極。

水價釐定 任人魚肉

一車又一車的所謂「中立人士」乘坐旅遊巴落區,「狙擊」泛民候選人,親建制傳媒一再顛倒是非黑白,配合抹黑泛民的大旗造勢。在香港搞政治,真的很累人,最傷感情的不是因為遭抹黑,而是竟有那麼多的人會相信一些如此顯淺的謊言;普羅大眾懶於求證事實,立即把信任化為烏有,令同路者變成敵人,共產黨對此實在玩得太出色、太出神入化了。

近年香港傳媒愈來愈懶於求證,記者亦只管報道官方消息,結果令大多數市民受誤導,發展局最新簽署的東江水供港問題,就是最好的例子,說明今天香港的新聞自由已經去到危急存亡之地。幾年前實在難以令人想像。

香港電台新聞報道說:「政府與廣東省簽訂購買東江水新協議,未來三年年年加價……。但發展局說,暫時無計劃加水費;另水務署表示,希望透過污水重用先導計劃,減低對食水的耗費。」

依照水務署的「污水重用」減少耗用食水,表面看來,會以為用得水少就可以減開支,令市民以為「用者自付」,以為用得多才要花費,實際上卻完全相反。香港和廣東省的買水條約完全不是以用量計算收費,而是一筆過買入過量的東江水,用得多則平均水價愈平,用得少就平均水價愈貴,污水重用的結果就是雙重浪費──既買了過量的水,更要付處理污水的費用。

幾年前新聞不斷報道,因政府每年買入過量的東江水,水塘浸滿於是要倒水落海,引起廣大公眾批評;2006年,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簽訂所謂「新協議」,特區政府大張旗鼓自吹自擂說:「從今不會有倒水落海的問題了」,的確香港從此沒有再倒食水落海,換來的是倒另一種「水」,即倒錢落海。

香港向廣東省每年買十一億立方米的水,2006年只用了六點一七億立方米;2007年則用了七點一五億立方米;用水量最高紀錄的2004也只不過用了八點一億立方米,遠超香港實際需要。假設香港每年降雨量都低過撒哈拉沙漠,甚至每年半滴雨水都沒有,政府買下的東江水都足以供應全港市民使用,而且還有近兩三億水量的「盈餘」;在這樣浪費的合約之下,為何政府卻又不斷宣傳叫市民「節約用水」,連洗澡的時間都要呼籲規管?

政府這款雙重標準,就有如強制市民和互聯網供應商簽署繳付「無限上網」的月費,同時卻譴責市民上網用量過多,呼籲市民減少上網!特區政府敢把壞事當喜事辦,同時大事慶祝「慳水」,就是荒謬。

星洲淡水 自研成功

水價年年加,十年前同樣的水價才二十多億元,但到2014年將會升到近四十億,累積升幅接近一倍,政府任由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大陸公司叫價魚肉,卻完全沒有任何對策。政府的處理手法,不是找尋替代方案,而是透過友好傳媒洗香港人的腦──全靠北大爺的東江水,香港才有繁榮;沒有東江水,香港人就沒水喝了,因此香港人簡直要為天價貴水而感恩,為了有政府讓你有水喝而叩謝。

如果科技發展仍停留在七八十年代、如果香港人真的沒有東江水就渴死,那麼水費再貴,我們也只有任人魚肉。但現實卻完全相反──同為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早幾年為了水價,跟鄰邦馬來西亞發生嚴重爭吵,新加坡政府於是發奮圖強,全力科研海水化淡,且有成果,最終每升水價只需港幣四元,比起東江水輸港的最終成本每升七元,還要平近一半。

新加坡透過科研的水價,居然平過向「同一國」的「特惠買水價」幾乎一半,也難怪近年香港跟新加坡比,愈來愈沒有競爭力了!新加坡從來沒有吹噓什麼數碼港、中藥港,卻以實力成為「海水化淡港」。

政府與此同時帶頭浪費食水──水管滲漏兩成多、用淡水沖廁的耗水量又佔了近一成食水。政府這邊浪費,那邊透過文宣叫市民節約,很多人不知真相,只看報道便深信政府的一套,更不知最大的浪費是東江水價費好貴。傳媒不去批判東江水貴,卻提議透過加價,鼓勵大家「減少用水」,就是顛倒黑白。

水價公投 誰更浪費

政府為一年前的五區公投「作大數」,作出一條一億五千萬的數字,許多市民聽了只覺「浪費公帑」;既然公帑不容浪費,為何香港不學學新加坡海水化淡去慳錢?一個說法,許是舊時老說香港靠東江水生存,如果本市用水「獨立」,或會鼓勵「港獨」呀。

單是新加坡的化淡水與特區政府買的東江水的差價,就已經足夠香港每年舉辦十幾次公投,卻眼白白把十幾倍公帑送給大陸人在本港的上市公司……。

香港的新聞自由,恐怕不再是亞洲之冠。只見有聞必錄之餘,嘆Whatever happened to investigative journalism。請新聞工作者不要為官方的洗腦文宣助紂為虐。

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

陳雲 - 熱血政治與冷靜盤算

Facebook隨筆 2011年11月6日 1:59

星期日,請投票,沒有合適的泛民候選人,就投白票抗議。五區公投是香港爭取民主的全民決志,是政黨的正邪分水嶺。星期日的區議會選舉,乃至明年的立法會選舉,我都是堅持要懲罰去年支持政改方案的民主黨和民協。投票支持公民黨、社民連、人民力量、新民主同盟和非親建制的獨立候選人,打散民主黨和民協,這會分薄泛民的票,也許會令到若干選區的民建聯候選人勝出,但為了革新香港的政治風氣和鬥爭策略,不得不如此,也在所不惜。這次是民主策略之爭、路線之爭,而不是議席數量之爭,是為熱血政治之始。

香港需要的是立場鮮明的抗爭政黨和民間群體,需要勇武的一萬人上街示威,而不只需要鬆散的五十萬人上街散步。幾十萬人上街散步,我們已經有過,議會泛民對土共的六、四之比,我們也有過,但做出什麼結果來?還不是通過強積金、領匯、高鐵和政改方案?即使維持六、四之比,政府的辭職議員遞補方案也會通過如儀。我們需要的是政治思想的改變,政治態度的改變,而不再是溫和的投降主義和騙人的議席數量。我們準備面對改變,面對議席敗局,才會採取懲罰民主黨的投票策略。

本來,區議會是地區民生範圍的小政治,屬於議員人品的投票多於政黨路線的投票,精細的策略,是在區議會放過民主黨,留待立法會才發動總攻擊,但這難以昭示決志,只能採取激烈的策略,在區議會就開始做,略有粗糙,但卻是決志所必需的策略。如果香港的選民夠成熟,可以採用台灣當年在政黨輪替之後的選舉策略:在地方議會多投國民黨,但國會就多投民進黨。

投白票也可精細盤算。假若選區只有民主黨與民建聯對壘,衡量上次的投票結果,民主黨勝算大的,可以投白票抗議(例如在親友之間配票),勝算小的,而民主黨候選人的人品又好,便可以投票支持民主黨。白票的真實效果不大,但道德象徵很大。民主黨即使面對票債票償、面對抗議的白票,也有很多死忠派、溫和派、配票派的選民會投票給他們,但我們正要罵民主黨一個狗血淋頭,也令他們損失若干選票,令他們低票當選,得到警惕和懲罰。

民主黨是大黨,一時罵它不倒,但可以削弱其道德號召力,逼它跟隨精銳的小黨。這次攻擊民主黨,可以扶助小的正義黨派得到關鍵性的議席。代價是民主黨失去較多的議席。這次選舉之後,泛民的政治光譜拉得更闊,策略更為鮮明,從勇武鬥爭的人民力量、理性堅定的公民黨到溫和妥協的民主黨都會存在。

在民主黨和民建聯對壘的選區,苦無選擇之下,投白票是博弈,但博得過。白票太多,民建聯得益。白票太少,民主黨肆無忌憚。白票數量剛好到達某個門檻,民主黨不丟失太多議席,其餘低票當選,從此低頭做人,要看激進政黨的面色。這才發揮到白票威力,成為懸在民主黨上的利劍,對民主運動最有利。

熱血政治、票債票償的結果,是令關鍵性的少數激進者得到足夠的民意授權,可以走在民主運動的前鋒。以後,香港會有激烈的一萬人上街示威,幾十萬溫和的人做後盾、圍觀的支持者。

古德明 - 懲一儆百

香港蘋果日報 2011年11月5日

香港大學十月杪突然宣布校長徐立之將要離任。徐立之指天誓日,說那純粹是自己的決定;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也誓日指天,說沒有諷令徐立之襆被引退。但是,他們的話,問諸路人,十九都不會相信,畢竟徐立之今年初還表明有心連任。

徐立之倉皇掛冠,原因清楚不過。八月十八日,他滿懷歡喜,恭迎中共副總理李克強,一任警察把大學校園封鎖,把抗議學生禁錮,不料換來千夫之指。為了招架「討好權貴」的指摘,徐立之唯有稍稍批評警察對付學生的手法,並直言「是副總理要來訪港大,不是港大邀副總理來訪」。他一定以為這些話無傷大雅,一定以為當局也想大學維持守正不阿的外表。他對中共的認識未免太淺。

明朝孝宗皇帝御宇,下令在萬歲山架起棕櫚棚,以備閑時登臨。太學生虎臣上疏進諫,力陳君主不應耽於遊冶。太學校長費誾懼禍,用鐵鏈把虎臣鎖起待罪。不久,果然有官差到來,把虎臣帶到朝廷左順門,孝宗傳旨嘉許說:「若言是(你說得對),棕棚已毀矣。」費誾一時慚愧無地,虎臣則名聞京師,更獲拜授七品官職,於是臣民都以氣節相尚。難怪孝宗一朝,「朝序清寧,民物康阜」(《明史》卷一六四、十五)。

中共則不然,所嘉許的,都是費誾之流,須能吮癰舐痔。梁智鴻獲拜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林瑞麟獲拜為香港政務司長,徐麗泰獲拜為人大常務委員,目的就是以他們作榜樣,以勸港人,以樹風化。虎臣復生,今天只會名收政府黑檔案,永不錄用。八月十八日,香港大學生李成康想學虎臣,卻連抗議都無由上達,於此可見新舊中國不同的治道。

徐立之去職消息傳出之後,有論者稱讚他「具書生氣質,與阿諛諂媚的官學商氛圍格格不入」,甚至說「大學之道,在於立之」,這對徐立之而言,真是不虞之譽。香港大學百週年典禮上,他置身高官富商叢中,如飲狂藥,事後興奮得宣布「香港大學不再是香港的大學,而是中國的大學」,使人再次想到他當年怎樣無視反對,給大學醫學院冠上鉅富李嘉誠的名字。徐立之只是不知道,要舐痔就不能照顧面子,要事上就不能理會輿情。他希望名利可以得兼,結果當局不能不懲一儆百。

梁智鴻說:「時代不同了。今天,做大學校長,除了要有學術地位,有管理和籌款能力,還必須有正確政治意識。」他沒有解釋時代怎樣不同,但大家心裏有數。新中國大學校長必備的條件很多,只是不包括操守而已。

古德明
專欄作家

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陳雲 - 禮頓道印尼餐廳結業的啟示

Facebook隨筆 2011年11月5日 相關報道見後附

以香港有限的店鋪,應該引入類似法國的市政法例,不容許商舖隨便更改營業範圍,而原租客也有優先權續約。這是產權限制,但也是基於尊重公共生活,不得不如此限制。

這些法律討論,只能在香港自治,全民有共同命運之後才可以做。目前,只是私產的持有者,無限量地剝削公共權利。

這種產權限制和公共法學,香港很少人討論,甚至成為禁忌。例如徵收店鋪的空置稅,就是基於公共權利而限制私有產權者的權利。很多民主國家都有此法例。香港就只得我一個人提出來討論。

類似銅鑼灣這家店,如果引入法國的市政法例和租務管制,則加租之後,原有租客有優先權續租,當此租客無法負擔而走人,店鋪也只可以租予食肆經營,假如改變租用的用途,必須得到市議會的同意。

此法例的精神就是:你以為擁有店鋪就可以為所欲為嗎?不是:因為街道是公共的,社區是公共的,人流是公共的。你的店鋪,同時也剝削了公共資產,故此要受到公共法律和議會的約束。這就是民主!故此,私產持有者,如果不是基於國族的共榮精神,是絕對不會支持民主的!

這就是我一貫說的,民主與國族共同體是同時存在的。孫中山講的民族、民權、民生三位一體,也是基於這點常識。故此,香港自治,香港人的命運共同共榮思想,是解決香港一切公共問題之鑰匙。這也是我將生命抵押在香港自治運動的原因。

孫中山講的常識,很多人不理解。這個店鋪加租趕走老店例子,就可以看到民族(命運共榮體)、民權(民主約束)和民生(自由經濟權利)的結合。香港人很多問題無法解決,就因為缺乏這些西方人不須特別思考而已經掌握了幾百年的常識。

很多學者看輕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認為是承襲美國的政治思想家的理論,不夠獨創性。然而,正是因為承襲,故此安全而符合常識。馬列主義、共產主義很獨創,但正因為獨創,故極其危險。

於地產霸權,有很多現成法律來應對的,也符合自由經濟原則,只要香港自治,很多令人絕望或憤慨的事,都有合理的解決方法。香港社會也會更為國際化、現代化。



禮頓道印尼餐廳 經營半世紀
加租三倍 米芝蓮食肆結業
香港蘋果日報 2011年11月5日 報道連結

【本報訊】租魔肆虐,米芝蓮食肆也被迫結業。經營近半世紀的印尼餐廳,其銅鑼灣禮頓道主店上月底悄悄結業,名人街坊食客愕然,原來是遭業主瘋狂加租逼走,「可能想租俾啲名牌大舖」,第二代揸 fit人蔣翹帆( Hudson)慨嘆未能守住祖業,愧對父母,也不滿特色食肆被租魔趕盡殺絕。

記者:翁煜雄、譚靜雯

銅鑼灣禮頓道「印尼餐廳」,午膳晚市總座無虛席,藝人周慧敏、甚至新鴻基地產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聯也是坐上客,今年更首獲《米芝蓮》推介,大讚其沙嗲串、巴東牛肉有特色。 2003年起扛起祖業的蔣翹帆以為終於媳熬成婆,卻沒想老舖在 10月被迫火速結業,「間舖敗喺我手。」

業主:你哋畀唔起租

由守業第二代淪為「敗家仔」,源於上月 75歲蔣老先生,如常到店內打躉時收到一封信,讓行過船見慣風浪的他,也像無助小孩般致電大兒子 Hudson,「佢把聲震晒,話業主要收舖。」

印尼餐廳也是香港故事,蔣父與妻子早年由印尼經內地落腳至此,如許多香港人般艱苦,蔣父決定行船,至 1968年薄有積蓄便與友人合資在銅鑼灣恩平開道設印尼餐廳, 1984年搬至現址:「父母當呢度係家, 10號風球都番嚟,親戚新年都嚟呢度拜年。」

面臨收舖, Hudson遂約業主傾談,但只獲業主助手「敷衍」,「問佢想加幾多租,佢話你哋畀唔起租㗎喇。」他主動將月租由 10多萬元調至 20多萬元,但也迎來冷面孔,「我哋生意唔錯都要執笠?震驚到唔識反應。」

無奈,銅鑼灣印尼餐廳 10月 30日無聲無息結業了,「我同最後光顧嘅鬼佬講,佢係最後一個客人,請佢飲咗支啤酒。」翌日,工人用鐵鎚將悉心設計的型格門面敲碎,數十年心血只餘破磚。

「熟客冇串燒食」可不理,自己重操故業當網頁設計也沒難度,但年邁雙親感情寄託頓失,才最叫 Hudson與家人心痛,「呢幾日阿爸成日話要番嚟睇吓,阿媽陪佢去維園散步。」 Hudson昨在廢墟般的舊舖邊指邊說,「阿媽個屁股黐喺個收銀櫃唔走,我就黐住佢;呢個卡位我(以前)喺度做功課,嗰個卡位就係瞓晏覺嘅。」店舖是生計,也是回憶。

旺角分店月底又滿約

蔣老太應記者要求來拍照,外表年輕的她中氣十足,「梗係有感情啦,但要加三倍租,你教我點做?做人要向前看,啲仔會搞掂,我要去接孫放學。」不過,臨行前她忍不住偷看破爛店舖,「做乜鑽到咁嘈㗎?」

Hudson說印尼餐廳只剩旺角新世紀廣場分店,但因廣場翻新,租約也至月底完結。他努力找新舖位,但發現銅鑼灣租金貴得驚人,「聽講有間雲吞 麪舖加到 150萬蚊租,每日賣幾千碗都唔掂啦。」他最後在中環皇后大道中 Lplace覓得月租 20多萬元的樓上舖,料下月底重開,「都擔心租金遲早再加。」

他聽聞銅鑼灣特色食肆都面對租金狂飆壓力,料農曆年後會有執笠潮,只餘下可負擔驚人租金的名牌店或連鎖舖,「咁香港仲邊有特色?」

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

吳靄儀 - 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之下的司法權——回應黃友嘉博士

2011年11月3日

【明報專訊】黃友嘉博士11月1日(本周二)在本報「觀點」版刊登評論〈美國《獨立宣言》的作者會怎樣看外傭居港權判決?〉,表達了對「司法獨立」的一些疑慮,我覺得非常值得深入研究和討論。司法獨立的制度,是法治的根基,亦是香港一向賴以繁榮的命脈,我很希望法律界和法律學者多些撰文解釋,本人學識有限,只能作簡陋回應,拋磚引玉。

黃博士鴻文的中心疑問是:在居留權一類關乎重大社會利益的公共政策,為何不是由立法會和政府決定,而是由個別法官的裁決可以推翻,而其中市民沒有參與的途徑?

《基本法》所制訂的憲制框架

首先要指出,公共政策是由政府和立法會決定的,在決策過程中應充分諮詢民意,為此,行政和立法機關應由普及而平等的選舉產生。法庭的角色,是監察政府是否守法,唯一權力,是在審理案件的時候,裁定政府的行為及立法會通過的法例,是否違法或違憲。這是《基本法》所制訂的憲制框架。由於《基本法》規定,香港法庭承襲英倫普通法傳統,在審理這方面的問題,不輕易干預行政、立法,這是從無數案例之中清晰可見的,也是與美國普通法制的一個重大分別。

就以外傭案為例,原訟法庭審理的,只是《入境條例》之中,將外傭在香港居住定義為不屬「通常居住」的條文,是否違反《基本法》24(4)條。林文瀚法官的裁決書說明,香港政府有權制訂政策,限制外傭在港取得居留權,只要採取的手段不違法,法庭是無權干預的。


我相信,政府是毋須用這個有違法律原則的走捷徑手法,達到合乎公眾利益的入境政策的。(事實上,法律界多年前已提醒政府這個手法有問題,會受到法律挑戰,無奈政府不聽。)

「司法暴政」之名從何說起

第二,法庭「審理案件」的權力,是否不包括宣告某項本地立法的條文違憲,因而無效?這個問題過去已有頗多討論,簡括而言,就是香港法庭在九七年前一直有這個權力,而《基本法》更規定,香港特區的立法權限,止於不能與《基本法》相牴觸,而根據158條,各級法院對《基本法》有解釋權,所以法庭便有權有責,裁決某項本地立法條文,是否因牴觸基本法而無效。有人聯想起美國著名的《馬伯瑞訴麥迪森》案,其實表面上情况相似,但權力來源和歷史截然不同,冠以「司法暴政」之名,真是從何說起!

有錯能自我糾正的制度

第三,正因香港法庭沿襲英倫普通法的精神,所以一向有「尊讓立法機關」(deference to the legislature)的原則(雖然香港的立法機關並非以民主選舉產生),與「司法獨大」剛相反。正因法官並非民主產生,司法權的基礎不在向選民交代,而是對在於忠誠正確地依照法理根據裁決。法官不能按自己的主觀願望或個人信念或外界壓力裁決,而只能按照法律裁決,這正是司法誓詞所證。法庭不是認為「民意」或裁決帶來的政策後果不重要,而是法庭不能按照法官理解的「民意」或認為對的政策裁決。換個角度,法庭實施憲法,是體現人民的共同價值,憲法保護個人權利自由,也不能以大多數人在某宗官司的共識而削減訴訟任何一方的憲法賦予的權利。法庭聽取雙方法律觀點而作的公正裁決,並要將裁決的理據(reasoning)在《裁決書》中交代清楚。我們的司法制度,是一個有制衡,有錯能自我糾正的制度,下級法庭若裁決錯誤,敗訴的一方有權上訴,在上訴過程中,力陳理據。

多年前深受敬重的美國最高法院Associate Justice Anthony Kennedy法官在香港發表演說,就表達了這個觀點。

將「立法原意」「納入考慮」?

第四,法官是否有「酌情權」,將《基本法》的「立法原意」「納入考慮」?英倫的普通法制有「legislative intent」,可以譯為「立法意圖」,但「意圖」必須從條文內部顯示出來,只有在條文的意義曖昧不清、模稜兩可的時候可以參考通過立法程序的時候的正式紀錄。原則是法律必須清楚明確,影響到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不能說得不明不白。「立法原意」意味着「條文雖然是這樣寫,但不是我原本的意思,我原本的意思是這樣這樣的」,與法庭有權亦理應考慮的「legislative intent」大異其趣。在這方面,美國法庭對美國憲法的解釋原則似乎一直有不同的學派和爭議。香港法庭對法律條文的解釋不應憑藉所謂「立法原意」。這個觀點,其實林文瀚法官的裁決書已充分解釋清楚。

毋須在恐慌下
隨便摧毁司法制度

若香港法庭以條文看不到,法律上並無依據的理由,視乎公眾支持或反對,及法官認為什麼政策是有利社會整體而判案,那麼我們就真的應該擔心「司法暴政」、「司法篡權」了。

最後,法庭的裁決,針對的是現行的法律及其效力。《基本法》規定,法律的解釋權在於法庭,所以行政和立法機關必須接受法庭的裁決。然而行政機構有權修改政策和要求立法機關通過法案,修改法例,解決問題。以外傭案為例,《基本法》第24(4)條規範的是「非中國籍公民」。這個類別的人士沒有入境權,香港特區對限制他們的入境,對他們入境後的逗留施加條件,是有充分的權力的。如何聽取各方面的民意,作周詳的考慮,訂立完善的外傭政策,我相信一個負責任的守法政府絕對可以做到。在一個文明的社會政策與法律互相配合。讓我再舉一個居留權的例子說明。談雅然案,法庭要裁決的是「港人內地所生子女」是否包括在港領養的子女。內地和本港的法律上,都有明文確定,領養子女視為親生子女,但法庭認為,《基本法》第24(3)條文十分清楚,「所生」就是親生,領養不是親生,所以領養子女並不包括在內,於是申請人敗訴。但是24(3)條的規範,無損當局在入境條例之下,在適當的情况下,批准個別人士入境逗留,當局可以行使酌情權批准個別領養子女留港,不必與父母分隔兩地。我們實在毋須在恐慌之下,隨便摧毁我們的司法制度。

曾蔭權的施政報告提到﹕「法治方面,我們在普通法體系保持先進,深受各國讚賞。」香港的司法獨立和公正是國際信心所繫,絕非浪得虛名。


謹此匆匆,願與黃博士切磋。

陳雲 - 半吊子的左翼,不自覺的維穩

明報 2011年11月3日

 德國有個滑稽人物,類似中國的徐文長、倫文敘之類,他叫愛倫史比高(Till Eulenspiegel),來自中世紀德語區北部的民間傳說,乃德國民間文學必讀之選。其中一個愛倫故事,是他去修道院謀事,神父吩咐他在廚房煮飯,兼管賑濟。他朝早一開門,貧民排了長隊,他便慷慨賑濟,全部放入。早餐食個清光,要另外再煮,神父看見,訓了他一頓。第二朝,愛倫決定緊閉寺門,由得貧民在外鼓譟,神父看了,又訓了他一頓。愛倫問如何是好。神父說,每日派餐若干份,定額派完就算,後來者不派。愛倫望了神父一眼,答:「我辦不到」,便執包袱走人。

 愛倫不是傻子,只是個不明世情的人。以前我在德國上教會,也聽牧師講過,自從人類犯了罪,被上帝趕出資源充沛的伊甸園之後,面臨世間有限的資源,便要面對殘酷的現實資源分配,仁愛要加上理智指引(love guided by knowledge)。這是很痛苦的,但沒理智,便一同滅亡。

 近日大陸孕婦來港產子霸佔香港資源,外傭打官司勝訴獲得申請香港居留之權,引起香港思想混亂和族群紛爭。抗爭的人很多各執一詞,特別是左翼的團體,更是高舉中港孕婦人人平等、本地工人與外來工人大團結的道德原則。他們說,香港人不要歧視大陸人,香港人的先輩也是大陸移民,香港是移民社會,排斥大陸人進入是不符合開放社會的原則的。另一些又說,香港人與大陸人同屬中國人,血濃於水,不可互相歧視。

 反對外傭來港的人,說她們不是中國人,無權取得居留。支持外傭申請居留權的,除了法治派,也有工人權利派,他們說香港人不應歧視更為弱勢的人,大家工人要團結,同爭權利,不要分化。

 外傭來港是移民居留的問題,可以相提並論的,是大陸孕婦來港產子移民問題,不是香港工人與外來工人之間互相歧視的問題。當中要比較的重點,是外傭申請居留須經過香港的移民審批,而陸婦產子則自動獲得居留。兩者都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但前者香港有審批權,後者香港沒有,而基於香港資源有限,應當用行政措施緩解後者的衝擊,最終要謀求修改基本法。

 如果用工人權利平等的角度來看外傭入籍,得到的只是全世界工人大團結的結論,那麼,為什麼香港人為何不容許所有工人(包括大陸的工人和女傭)自由來香港謀生和落戶呢?很多左翼的泛道德主義言論,只令人在道德上挫敗而沮喪。他們假借那種無法在現世的局限環境內實踐的道德主義,而令普通人平添罪惡感和無力感,無法產生有效的理論解釋和行動綱領,結果只能做些象徵式的示威抗議,年年失敗,年年再來,抗爭成為令人feel good的道德淨化儀式,之後懷抱罪疚與不安,回去乖乖接受現存的霸權秩序。這些泛道德主義,蒙蔽了民眾理智,令人無法理解霸權秩序。這正是這種言論的可惡之處,無用之處。也正是中共默許甚至鼓勵這些左翼團體在香港生產言論的原因。

 大陸孕婦來港的困擾是香港不能取得內地移民的審批權,金融霸權的禍害是商業詐騙和官商勾結,毋須高深理論,這些都是明明白白可以理解的,也有方法對治的,左翼的人卻將移民問題擴大到人人平等、將金融霸權擴大到反資本主義,除了於事無補,反而可以令霸權勢力將抗爭者歸類為道德主義者、基要主義者(fundamentalist)而一笑置之。左翼成為維穩力量,這倒是專制者姑息左翼,甚至栽培左翼的原因。

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

古德明 - 怪哉,泛民主派

am730 中華正聲專欄 2011年11月2日

二OO九年,香港五位立法會議員以民主普選為題,籌劃公民投票,不料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一心投共,反對公投,說「泛民主派即使大勝,中央都不會准許香港普選」。今年九月,台灣總統馬英九要競選連任,遣手下廖了以拉攏親民黨主席說:「馬英九非常樂意向宋楚瑜主席請益,促成泛藍合作。」中文怎樣墜落為現代漢語,看看這兩段話,可見一斑。

「泛民主派」、「泛藍」等的「泛」,無非英文pan的音譯。英文常用pan來說「全部」,例如panorama是「全景」,panacea是「萬靈藥」,pan-Africanism是「非洲諸國團結主義」。Pan的中文翻譯,可以諸般變化;現代漢語卻只會固定一個字作pan的替身,於是「泛」字遭殃,Pan American World Airways變成「泛美航空公司」。

「泛」當然有「廣泛」的意思,例如孔子教門徒「汛(泛)愛眾」,即博愛(《論語‧學而》)。但中文從來不會把「全中國」叫做「泛中國」,像現代漢語把全美洲叫做「泛美」一樣;明朝東林書院一派君子和朝廷當權派對立,史稱「東林黨」,也不叫「泛東林」。中文要表達pan的意思,可用的字不少,卻怎樣都數不到「泛」字。

《論語‧八佾》記載了孔子一句話:「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還不如中華民族沒有君主)。」中華民族古代叫「夏」,由於分為多個侯王國,所以叫「諸夏」。今天,現代漢語學家一定只會說「泛夏」。

又《史記》卷八十七載,秦相李斯被誣入獄,獄中上書秦二世述說自己七大功績,其一是「北逐胡貉,南定百越」。華南越人部族眾多,所以叫「百越」。今天,現代漢語學家又一定只會說「泛越」。

清末維新志士梁啟超有《自勵》詩說:「十年以後當思我,舉國猶狂欲語誰?」《詩經‧北山》說:「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中國人是不會說「泛國猶狂」、「泛天之下」的。

何俊仁所謂「泛民主派」,除了洋奴味重,我看不出和「民主派」有絲毫分別。但我看不懂的現代漢語太多了。十月二十九日,《明報》有以下報道:「肇慶市一家影印舖大門上寫了一副對聯:『油貴鹽貴油鹽貴樣樣都是貴,水費電費水電費處處都是費。』」上下兩句用詞不相對,平仄也不相對,怎麼叫做對聯?「油鹽食用嗟昂貴,水電開支笑浩繁」才勉強算是聯對。當然,現代漢語人絕對不必理會中文繩墨。我輩唯有咄咄書空。〔國語辭典:晉人殷浩被黜放,終日以手指向空中書寫「咄咄怪事」四字。見晉書˙卷七十七˙殷浩傳。後比喻失意、激憤的狀態。金˙元好問˙鎮平縣齋感懷詩:「書空咄咄知誰解,擊缶嗚嗚卻自驚。」〕

古德明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 (逢周三刊登)

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黃國鉅 - 港式民粹主義的雛形

2011年10月30日

【明報專訊】香港近十年社會運動鬧烘烘,打破了八九十年代民主黨幾個大佬例牌一字排開的悶局,除了示威頻繁、示威形式多變之外,又不斷有新的團體出現。然而,這種情況的反應,是一個名詞在政治論述被常用、甚至濫用:「民粹主義」。政黨之間互相攻擊、政府譴責「暴力」示威者,都動輒把對方扣上「民粹」的帽子,高官議員說錯話被人圍攻,就說自己遭到「文革式批鬥」,甚至電視台為了刷新形象,也來一句「不受民粹左右」。民粹主義就如歐洲文藝復興時代的「無神論」一樣,是一頂只會送給別人,無人願意自己拿來戴的帽子。

當然,這種標籤的濫用,其實反映了香港政府以至特權階層,在面對洶湧的民意時,手足無措,在理據上無法反駁,於是順手拈來這個負面標籤,來個連消帶打。好不容易凝聚起來的民意、民力、民氣,一旦變成民粹,好的也變成壞的。當然,這些人「唔理好醜,只要就手」,只求打擊對方,保護自己,一定不會幫你考究民粹的意義,但奇怪的是連學界也鮮見有人探討。這種和稀泥的狀態,更助長了這個標籤的濫用。

究竟香港有否民粹主義?民粹主義到底是什麼意思?所謂民粹主義,定義頗多,不一而足。簡單說有三點:

第一、訴諸群眾喜好,不講原則
這是一般最流行最簡單的說法。本來爭取人民支持,在民主社會是理所當然的事,而作為負面的標籤,民主與民粹的差別,是為得到群眾的支持,而違反一些基本原則,如人權、自由、法治、少數的權利等等。少數服從多數,本屬合理,但當多數人變成多數人的暴政的時候,民主就變成民粹。

第二、大部分人的盲目與冷漠
然而,歷史上民粹主義運動,不一定得到大部分人支持,如意大利的法西斯,和德國的納粹黨。於是有人提出「人民」(people)和「群眾」(mass)的分別,「群眾」不一定代表全體人民的意見,而是聚合起來的積極參與者。當個人變成群眾的一部分的時候,情緒容易被煽動,甚至失去理性。於是,民粹主義又和群眾心理,以及所謂的煽動者(demagogue)聯繫起來。

這說法還有一個問題:那麼那些「群眾」以外、不參與政治的人民,在民粹運動中扮演什麼角色?猶太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認為,歷史上極權主義運動的成功,是建立在大部分群眾的麻木、冷漠和犬儒之上。這些群眾有強烈的反議會傾向(anti-parliamentary),對政治論述沒有興趣,對政治人物抱犬儒的態度,也從來不會投票,一般政黨亦放棄爭取他們的選票。他們看不起政客,認為他們都是「大泡和」,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議會裏也只是吵鬧、黨爭、貪污、枱底交易、不是做實事的場所。(頗接近很多香港人對立法會和議員的看法)但他們對以國家、人民的名義而行使的國家暴力,如鎮壓「搞事分子」(即政敵)、壓迫少數群族、對外發動戰爭等,卻抱欣賞、尊敬的態度,甚至最重要的是,只要他們「覺得」這些暴力,是為了所謂「國家」、「人民」而行使,對他自己最終會有好處(縱使這好處是虛幻的,實際上可能沒有好處),他們更會開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默默支持。

第三、「XX人」的身分建立
民粹主義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所謂「人民」身分的建立。阿根廷學者Laclau指出,民粹主義一詞populism的字根,即拉丁文的populus來考究民粹主義的意義,即個人一種建構出來的群族「人民」身分,如古羅馬自稱populus Romanus,羅馬公民以「羅馬人」自居,以羅馬的身分、價值觀、倫理為榮,與所謂蠻族分開來。民粹主義可以建構一種「XX人」的身分,如Das Deutsche Volk,Il Popolo d'Italia,The American people等,塑造一種集體利益、倫理、價值觀、歷史、得以自豪的成就等。近代的政治運動,如納粹主義,也開口閉口以德國人民(Das Deutsche Volk)謀福祉。從正面講,「人民」這口號可以是一種福利主義,所以,納粹黨也有社會主義的部分(納粹黨全名是國家社會德國工人黨);從反面講,這口號也包含排斥非德國人的意思,於是民粹主義被認為是右派的群眾運動,常跟民族主義甚至法西斯主義連在一起。

所以,民粹主義可以說基本上是一種反動(reactionary)的政治運動,他不是建立在正面的政治理想和價值,如民主、法治、公平、社會公義等理想,或對土地、人民的熱愛的正面情緒(sentiment),而是尼采所講,一種反應情緒(ressentiment),即當感覺受到被別人威脅、傷害、侮辱等情緒反應,企求保守某種現有的社會狀態或生活方式,從否定中建立正面身分的過程。所以,民粹主義的一大特色是「頭腦簡單」,政治理論和論述單薄,因為它基本上是保守的,不需要勾勒一個未來理想社會的圖象,他們要吸引的,不是民眾的思想,而是訴諸他們的恐懼情緒和自衛本能。

港式民粹:盲目發展

港式民粹主義,雖然未到排外、種族主義的地步,但近年幾件事件,卻出現上面幾種民粹主義特色匯合,加上港式民粹火上加油,令人憂慮真正的民粹主義有否在本地萌芽。

香港民粹主義,除了以上三點之外,還有一個獨有的本土特色:「發展主義」。香港本來就有一套一切以經濟掛帥的單一思想,「發展」兩字一出,更是遇神殺神、遇佛殺佛。2004年領匯事件,股民以為可以撈一筆,遇到有人阻擾,就出現中國人那種「阻人發達猶如殺人父母」的本能反應。於是號稱有萬人上街,譴責阻擋領匯上市的「幕後黑手」,對「鄭大奸」喊打喊殺。這種維護股民虛幻的利益,可謂民粹操作的典型。幸好正如前說,民粹主義的特色是「頭腦簡單」,一旦領匯上市的利益煙消雲散,而它帶來的惡果漸漸浮現,當初反對領匯上市的理由一一言中,當日帶頭打倒「鄭大奸」的人,也不敢再提。如此民粹,只是短暫的利益聚合,難成氣候,可以說是只有民粹的實際政治操作,但沒有民粹的政治論述的例子。

然而,近期外傭居港權和港珠澳大橋官司,卻出現一些令人更憂慮的特徵,甚至把「利益」、「恐懼」、「人民」、「排外」四個民粹的特點混合起來。一些政黨以為可以搶到公民黨的選票,發動圍攻、如狼似虎。政府又利用恐懼策略,放大外傭一旦打贏官司的後果,激起一般保守和愚昧的香港中產自我保護的本能反應,不惜主張動用人大解釋法,違反法治來堵塞這「漏洞」。他們自稱「愛護香港力量」,假借所謂本土意識,什麼「政棍」、「狀棍」,恰恰是訴諸一般人對所謂政客的負面形象。可幸的是,發起這場打擊公民黨的「運動」的政黨,只是趁機爭取選票,本身也是無膽面對群眾之輩,更遑論演變成群眾運動。

至於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又脗合了那些接受了政府「經濟」、「發展」、「邊緣化」等口號的一般香港民眾。一般人聽到基建上馬有工開、刺激經濟等,就不管好壞,誰人阻止,誰就是壞人。至於港珠澳大橋是否有必要?香港人是否真的要與大珠三角融合?沒有人去討論。西部通道本來也是什麼中港融合工程,結果使用量大低於預料,這些問題沒有檢討,現在又要一條更昂貴的跨海大橋?政府搬出一大堆數字,指拖延工程要多花幾億,卻不去檢討自己環評工作做得不好,才被法律挑戰。傳媒更不尊重任何人受影響都有司法覆核的權利,重演當年領匯事件盧婆婆被圍攻的把戲。從領匯、高鐵、居港權,到現在外傭和港珠澳大橋,議題不同,手法卻一樣。

當年德國納粹政權,被稱為「地球上人渣」(scum of the earth)的專政,一方面在國內大搞基建,令「人人有工開」;另一方面,又逐一對付政敵、通過獨裁法律、毀滅議會民主。而大部分人得到經濟好處,對納粹的惡行視而不見。當然,香港不是德國,歷史也不會簡單重複,但如果香港人誤信讒言,為了虛幻的利益和恐懼,鼓動排外,甚至在北京動手之前,自己先打擊法治、自毀長城,愚蠢至此,那就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施永青 - 西方國家為何會過度借貸?

am730 C 觀點 2011年11月1日

Vic:本文觀點值得深思。所得與財富分配過度不均,最終將令資本體制無法運作下去。適度的財富再分配,不僅合乎道義,還是資本體制順利運作的必要條件,而不是自由經濟至上論者所抨擊的「社會主義」。

自由經濟至上論者迷信一個無所不能的市場機制,宣揚「政府不能解決問題,政府才是問題所在」的歪理,對於資本體制並非一種自發秩序,而是必須靠政府維持體制基建(如建立並維護法律制度、保護產權、維持市場秩序)之事實視而不見。

公平交易的自由市場只存在於理想中,現實中只有靠種種人為努力(政府需要發揮很大的功能)去抵制壟斷、剝削、欺詐、掠奪,才勉強有比較接近公平交易的市場狀態。迷信自由市場的人,其實愚不可及。

本文未提到的一個論點,是近數十年來企業主導全球化經濟模式,無所不用其極地壓低勞工薪酬;先進國家的勞工實質薪資數十年來原地踏步,甚至萎縮,許多政府便宜行事,鼓勵民眾借錢置產與消費,藉資產泡沫維持表面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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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國家的金融危機,基本上都是由過度借貸所造成。這是大部分人都可以看到的表象,但為甚麼西方人,以至他們的政府都會走上這條不歸路呢?則不是人人都能看得清楚。

有人認為:這是西方人不再遵守量入為出的理財原則所造成,但是甚麼力量推動他們不遵守這條原則呢?為甚麼有識之士不預先提醒並制止他們不要這樣做呢?為甚麼即使早有人提出警告,但政府與大多數人都置若罔聞呢?為甚麼即使在發生金融海嘯之後,西方仍只能沿着這條不歸路繼續走下去呢?

純粹是因為人性貪婪,所以只顧眼前享受,不顧將來的後果嗎?是銀行業推廣宣傳成功,以至大部分人都申請了信用卡,習慣了先使未來錢嗎?是金融工具先進,以至風險可以讓更多的人來分擔,令大家以為後患不足慮嗎?

這些真實都只是表面理由,真正的原因是資本主義社會分配不公平,以至社會生產出來的財富只落到少數人的手裏。廣大有份參與創造財富的工作人員,卻只能獲取微薄的工資。

貧富懸殊導致社會的新生需求嚴重不足。因為少數人雖然有錢,但他們的消耗能力有限,他們即使窮奢極侈,亦只能花費掉他們收入中的極少一部分。由這批人製造出來的市場需求相當有限。

另一方面,廣大的打工一族,他們雖然有很多東西都想買,可惜袋裏乏錢,以致他們在意欲上的需要,無法變成經濟上的有效需求。結果,由打工一族製造出來的需求,沒法推動經濟可持續增長。

在這種情況下,少數人手上積累起來的大量資金不容易有出路。這些錢沒法流入實體經濟,因為實體經濟早已因需求不足而產能過剩。當現有的生產線已有部分因需求不足而需要停產時,沒有理由再去投資多幾條新的生產線。

為了令經濟發展不至於停頓,西方國家唯有千方百計地去製造新需求,方法就是透過銀行寬鬆的放貸。學生未畢業,銀行已發信用卡給他們先使未來錢。三無人士(無職業、無收入、無資產)一樣可以買樓,因為政府鼓勵銀行做次按。汽車滯銷,車行可以讓買家無需首期,簽個名就可以開走。這樣,社會就會有很多由信貸製造出來的新生需求,去推動經濟繼續增長。

由於寬鬆的信貸扮演着一個這麼重要的社會功能,各方人士都會為它開綠燈。誰想阻撓它,誰就會成為社會罪人。政客會為它立法,金融界會用衍生工具把風險分散,令問題得以延後。傳媒會配合宣傳追求時尚的人生哲學,讓胡亂花錢的人樂在其中,失去警惕。

然而,由於大部分打工一族分享不到經濟發展的成果,他們的收入根本沒法支持他們的消費,他們最終都會沒有錢還債。現在這個問題已經暴露,但不繼續借錢給他們花,經濟就會立即失去動力;變成借也不是,不借也不是,唯有拖得一時得一時。

陳雲 - 沙田投票站,搬去望夫石!

香港雅虎網上專欄 2011年11月1日

十一月六日區議會投票,港共政府玩弄把戲,意圖推低投票率。沙田市中心(R01選區)的投票站,不論區議會還是立法會,一向都是設於沙田大會堂的。去年五月十六日的五區公投,投票站忽然搬走了,設於靠近大圍的、在沙田博物館後面沙田官立中學,沿路可以見到城門河邊的白鷺。今年區議會選舉,投票站搬到更遠,在靠近瀝源邨盡頭角落、近火炭車站、山邊龍華乳鴿酒樓斜對面的崇真學校。這次看不到白鷺,但可以看見乳鴿。

選舉地點必須穩定,尊重選民習慣,這是選舉事務的常識。投票站的安排是行政事務,不是政治判斷。主持選舉的是選舉事務處,不是選舉政治局。執掌選舉事務處的是總選舉事務主任,不是總政治部黨委書記。投票站忽然搬遷,且設於偏遠位置,可以推低游離者的投票意欲,提高擁有蛇齋餅粽資源的親共派的勝算,這是香港的政治常識。沙田附近的崇真中學有兩家,一在大圍,一在馬鞍山,至於崇真學校(小學),則藏在瀝源邨最偏僻的角落。這種票站幻影大挪移的把戲,港共也可以想到,可謂挖空心思。

此外,沙田市中心選區包括沙田市中心、好運中心、銅鑼灣村雲頂一號嘉御山曉翠山莊和文禮閣,但崇真學校則不在R01範圍內。

港共政府的反民主、反公民教育的宵小作為,形同流氓土匪,離譜之處,令人髮指。港共也不要推諉,說什麼沙田大會堂沒期之類,自從我遷入沙田之後,二十幾年來,市中心選區的投票站都設於沙田大會堂。政府必須尊重投票站的位置習慣,預先訂場,絕不會找不到檔期,而選舉是政府得到民主授權(立法會)或間接授權(區議會)的頭等大事,必須預先訂場,而其他有時間衝突的活動也必須讓路。

選舉的投票站應該遠離學校、教堂之類的。如可選擇,投票站要設在政治中立的公共地方,將投票站設在學校,是無可選擇之下的安排,例如在鄉村地方,或者當地並無公共場館,社區會堂或社區中心之類的。沙田大會堂是火車站出入連接商場通道的方便地點,投票站一向設於此地,是恰當的安排,上次五區公投,由於事出突然,不是常設的選舉而且補選,搬移投票站到偏遠地方的安排,儘管是多個地區都有,也是政府想推低投票率的把戲,但這是市民可以寬恕的。但這次區議會是常設選舉,絕不容搬動票站。政府儘管用什麼節省資源、騰出沙田大會堂的場地增加康文署租金收入等,都不能成立的,因為政府鼓勵投票、方便投票,就必須要在交通便利的、顯眼的、也是符合投票慣常期望的地方舉行。

這次區議會選舉,很多區都無故搬動慣常的票站,沙田市中心選區不是孤例。「是可忍,孰不可忍!」沙田市中心的選民不出聲,明年立法會選舉,港共政府這群毫無綱紀的地痞流氓,就把投票站設在沙田荒山的望夫石上去了!

陳雲 - 華叔的晚節

am730 轉角專欄 2011年11月1日

陳雲:不能全盤否定司徒華的功績,攻擊他早年親共或想加入共黨,更是失策,司徒華的缺陷,是晚年指揮民主黨投共。他早年親共,我認為不是什麼缺陷。

我也是來自親共派的巢穴,非此,不能理解中共底細及盤算應對之道。來自親共派,只是成長環境,如何判斷去向,才是考驗政治理想和政治決心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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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在區議會遭受攻擊,選情告急,黨主席撰文,抬出司徒華老先生,還擊那些抨擊華叔晚節不保的文章。華叔退出五區公投,指揮民主黨妥協,接受政府的政制改革修訂方案,用五位區議員的議席來擴大立法會的功能組別,就以為增加民主成分,可以向選民交差。

華叔是香港政壇大老,不論生前死後,也要評斷,根據自傳和旁證來臆測其晚節問題,也是無妨。華叔在五區公投一役,不論是基於錯誤判斷、備受中共要挾而怯懦,是報恩還是討賞,其效果就是打擊香港民眾集結意志,令中共可以橫行無忌。以華叔的共黨知識,他不該不知道,中共怕的是實力,而中共有忌憚香港的金融城市地位,彼此掌握底線,香港民主派只要有堅實可見的民意支持,就可以向中共攤牌,討回雙普選的法定權利。華叔臨陣退縮,令香港民運元氣大傷。

然則,即使晚年失誤,但也無妨華叔推動中文運動、建設教師工會和促進民主的功績。偉人死了之後,我們應該坦誠面對其缺陷,總結教訓,這是尊重偉人最佳的態度。正如我們不會因為孫中山晚年專制和主張北伐而減低其創建民國的功績。我一直批評司徒華晚年糊塗,也是基於這態度。

司徒華於五區公投失誤,只是挫折民運於一時,並無釀成類似毛澤東晚年發動文革的大災劫。這可以譴責,但不應因此而勾銷華叔的功績。至於華叔早期親共和加入共黨外圍組織,甚至懷疑申請入黨,反而不是甚麼污點,在當年的殖民統治的環境下,借力打力,在兩股恐怖勢力之下周旋,是正常的舉動,也是非凡的政治智慧與個人能耐。諒解華叔的親共出身,反而有利香港的現實政治。

民主黨在五區公投犯了錯,要「票債票償」來懲罰嗎?如果該區沒有可敬的民主派候選人,是投白票抗議,還是依舊投票予那些反對公投的民主派候選人,這樣起碼不會令建制派大勝而親痛仇快嘛?

民主黨的錯誤,是必須懲罰的,否則民運無正義可言,即使因此令建制派大勝,也在所不惜。先安內,後攘外,家賊必須先除。即使在目前的議席分布下,政府已不再尊重民意,只要立法會夠票便推出違背民意和損害香港利益的政策。

民主派即使因為受罰而少了議席,也無大害,反而撕破議會的民主外衣,令市民看出議會的不公不義。民主派群龍無首,議會抗爭無效,街頭抗爭的正義基礎奠定了,反而是香港政治轉型的契機。

陳雲
文化評論人,德國哥廷根大學民俗學博士,《中文解毒》系列作者。

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吳靄儀 - 總之不得挑戰政府

明報 法政隨筆 2011年10月31日

莫非真的是真理越辯越明?建制派在立法會施政報告辯論又再力數港珠澳大橋官司如何連累市民多花65 億、外傭官司如何會導致50 萬外傭及家屬湧港,搶走工人飯碗等等,全力攻擊公民黨。

重複又重複,越聽越覺得似曾相識。翻查檔案,原來2004 年盧少蘭挑戰房委會將公屋商場出售予領匯,建制派的抹黑手法如出一轍。

首先是陰謀論:官司的「幕後黑手」是政客,包攬訴訟,操控市民,為了自己私欲,濫用司法程序。領匯案的「幕後黑手」矛頭指向當時是立法會議員的鄭經翰。

如何「濫用司法程序」?今次稱說港珠澳大橋的計劃早就公開諮詢,申請人故意等到最後一刻才提出司法覆核,以圖打亂政府計劃。在領匯事件,同樣是抨擊盧少蘭故意等到臨近上市才發難。

領匯官司損害的「公眾利益」是「破壞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港珠澳大橋官司則破壞「中港合作項目」。

抹黑申請人:稱盧少蘭是有「狂躁症」診療紀錄;指朱綺華是「無知老婦」,任人擺佈。

發動遊行,造成香港絕大多數市民反對官司的聲勢:領匯事件有「反對政客亂港大遊行」,據稱有五萬人上街,包括葉國謙、陳鑑林、詹培忠等議員。相形之下,反對外傭居留權的數千之眾就聲勢不如。

成功淹沒領匯官司挑戰政府出賣公屋居民利益,港珠澳大橋官司挑戰政府罔顧空氣質素。

太陽底下有甚麼新事呢?揭穿了不過是以種種藉口,打壓挑戰政府的人。挑戰政府決策的官司如是,五區公投亦如是。目的是將這些人逐出議會,於是議會就只餘支持政府、充其量「小罵大幫忙」的聲音。制衡是關節所在。如何運用選票卻得看洞察真相的市民!

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林茵 - 通識導賞:更多中環可以佔領

2011年10月30日

陳雲:我再總結一次,港府懼怕街道、地面的公共空間和市民社會,用三毒招將公共空間化公為私:

1. 高架天橋連接,切斷街道生活及街坊聯繫
2. 用噴水池、花圃、高低地面做空間切割,令公共空間無法有廣闊透視感
3. 委託私人地產商管理:豪裝化、聘請私人保安公司強悍管制,消滅公共性格

新政府總部,是集上面三者於一身,是曾蔭權的代表作,侮辱市民,周身賤格。香港自治之後,絕不容此等剝奪公民權利之毒招,而且要還原歸公——公眾討回公共空間(reclaim our public space)!

從中環的空間政治可見,殖民政府也規限公共空間(柔性管制),但起碼劃出一大段彼此在地面連接的公共用地,供市民發展公民性格。港共政府則是趕絕市民,低裝賤格。

從舊政府總部到新政府總部,就是理解政府的空間政治的極好教材——不過要趁早,舊政府總部快要拆毀了。各位請幫手轉發,使更多的人可以在路過中環的時候,有所警惕,特別是年輕一代的中學生,要趁舊政府總部拆毀之前,走去看看,了解香港的市民社會是如何形成的。天星碼頭和皇后碼頭已經沒得看了,遲些再拆毀郵政大廈及大會堂,就一切化為烏有!一句話:年輕一代,要看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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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群年輕人正在佔領中環,地點就在匯豐銀行總行地下的通道,有大學老師更特意帶學生到那兒去上課。其實,每逢假日,外傭姐姐都會佔領中環,她/他們席地而坐,在城市的金融心臟野餐跳舞聯誼,將平日難得停留只有汽車和中環人來去匆匆的偌大空間還原為公共,形成一道香港獨有的風景線。政府總部搬到海邊,原本承諾開放給公眾休憩的大公園,被揭發貨不對辦;偌大的中環,難道只能容得下漫畫家小克筆下的一座座冰冷如機械人的金融巨廈?

還剩下幾多公眾可以佔領的人氣地方?這裏我們來檢閱一下。

99%人,只剩1%生活空間

中環的公共空間,本來不少。曾經在中環政府山上過班的學者陳雲指出,港英時期所經營的中環,由山上的兵頭花園(現稱動植物公園)開始,往下數是港督府、政府山建築群、匯豐總行地面廣場、皇后像廣場、愛丁堡廣場、大會堂、天星和皇后碼頭,由半山伸延到海旁都是公共地方。回歸後,政府總部加上鐵欄圍繞,公眾不再能自由進出;天星碼頭和大會堂一帶最草根的空間被推土機破壞得體無完膚,與政府合署西座一樣即將變成商業用途。

原本連綿大片的土地,被霸道的金融大樓和巨型商場切割得分崩離析;商業建築之間由一道道天橋連接,形成香港獨有的都市風景,卻架空了庶民街道生活。陳雲形容這是「管道社會」——點與點之間由管道接駁,人們被迫由一個目的地快速移往另一個目的地,行色匆匆,沒有停留的地方,不利示威集會等公民活動成形。

隨商業發展而來的一些補償性公共空間,如交易廣場平台、IFC商場天台花園、長江中心花園等,由私人地產商委託公司管理,一方面裝修得過分光鮮亮麗,令公眾不知道這是公共空間,怯於使用;另一方面保安手段苛刻得多,「在康文署直接管理的公園,他干涉你,你可以據理力爭,問他是依據《公園條例》哪一條來執法;私人管理的地方,保安員不准你坐、說你阻礙通道,都可以推說是上頭的意思。所以政府其實愈來愈傾向委託地產商管理,不用上身,是九七後刻意令公共空間萎縮的陰招。」

公共空間要有人用,才能體現其社會價值和意義。佔領中環行動也許正要喚起這種覺醒——在中環這片金融核心區,1%的人不止掠奪了99%的財富,更運用這些財富將珍貴的土地資源通通私有化,令那99%的人口只剩下1%的生活空間。

天橋當道 宰割街道生活

行人天橋系統由中環大地主置地公司於1970年代建立雛形,連接當時新落成的康樂大廈(今怡和大廈),與其他置地物業如遮打、歷山、太子大廈和文華酒店。1980年代初,交易廣場落成,政府建天橋連接置地的天橋系統,並向西連接當時的中環碼頭及上環信德中心;93年再擴建,經恒生總行大廈接駁至新落成的半山扶手電梯。1998年,IFC一期及機場快線香港站落成,部分沿干諾道中興建的行人天橋被拆卸,改為連接IFC。2000年後,政府再興建新天橋連接環球大廈與交易廣場,與1973年置地所建連接遮打大廈與怡和大廈、郵政總局的首條天橋並排而行。另外,皇后大道中的渣打銀行大廈和中匯大廈,亦興建了行人天橋連接置地物業,成為天橋網絡的一部分。

天橋系統的建立,主要因為中區交通繁忙,尤其干諾道中路段,完全實行人車分隔,提高行人與汽車的流動速度與安全性;商廈之間的小型天橋則方便租戶與消費者。然而,利用高架天橋連接商廈和平台花園,令行人與街道生活割裂,無法建立感情聯繫,亦是一種社會控制的手段。陳雲舉例,由中環核心區連接新天星碼頭的天橋、金鐘連接新政府總部的天橋,地面空間其實人流與車流都不繁忙,建天橋旨在將空間切割,像中世紀的古堡一樣,只要收起吊橋就可阻斷人民接近,或透過封鎖天橋將示威者與其他民眾徹底孤立。這種設計在民主國家的公共建築規劃是絕不會出現的。

噴水池阻集會

噴水池是另一種空間切割的萬靈丹。IFC商場對出的交易廣場平台、皇后場廣場、遮打花園,都有大型噴水池的存在;平日途人可以在池邊聊天閒坐,但示威集會時便會發覺,噴水池佔去了大部分空間,無法容納太多群眾,容易跌落水池成為落湯雞!另外,交易廣場平台的設計,有不少高高低低的石牆和地台;遮打花園被走廊與水池劃分成不同小區,令民眾集會時難以互相望到事件發展,都是空間設計上一些較為柔性和隱性的控制手段。相比起來,外國的國會、市政廳門口一般都會有視野遼闊的大廣場,只有一個噴水池在中央,其餘都是可供民眾聚集的空地。

由於鄰近立法會大樓,皇后像廣場和遮打花園多年來是社運抗爭的熱點。但陳雲預計,隨着立法會遷往新政總,因大樓將改為給最高法院使用,而在尊重法治的社會裏,政治活動不應干預司法,此地的社運角色將會衰落(可能還會有個愛護香港力量前往反對大家擁有司法覆核權吧!)。

天星社運搖籃

1960年代起港英政府為了將香港經濟轉型向工商業發展,着力經營「開放社會」,提高政府透明度,鼓勵民間認識和參與社會事務。電台phone in、城市論壇,官員落區講解政策的習慣都是那時出現;主要目的是令封閉的華人社群改變事事私下解決的習慣,學習配合社會制度、相信司法機關和找政府機構解決問題,建立與現代化社會的聯繫。

當時的天星碼頭一帶便是這種初期公民生活的搖籃,大會堂經常舉辦文化節目、關於現代社會的論壇講座,節目完結後人們便到愛丁堡廣場和碼頭一帶聊天討論,再坐船回家。那年代能凝聚一批對社會事務有激情的人,都拜這開放的公共空間之賜;著名的66年天星小輪加價騷動,及其他很多社會運動都在這裏發生。

自從天星、皇后碼頭被拆,此地不再成為交通樞紐,已變得人流冷清。郵政總局亦即將面臨拆卸,政府說它的保育價值不高,但它和旁邊大會堂的建築設計簡約樸素、無權威感,將該處連同新填海區變身為高檔商場,可說是以金融價值消滅了1960年代「開放社會」的象徵。

匯豐 碩果僅存的自在

位於政府山下的匯豐總行,位置可說是港英時期公共地帶的中心點,地面廣場屬公共空間,兩邊無商廈,街道活動因此沒有被天橋消滅,是中區難得有大批行人過路的地方。陳雲認為「路人甲乙丙」往往是運動成功關鍵﹕當年布拉格之春能凝聚到強大力量令共產黨倒台,因為他們在一個四周都是民居的廣場上示威,人們可以在家中、在日常生活裏目擊和談論事件,示威者可以直接帶動市民反應和感情投入,重要時刻由附近的民居擁出數十萬人上街,阻止坦克車開入廣場鎮壓。「Magic就是要在地面,有行人、有街坊圍觀和加入。與街坊隔絕了的示威只能成為media event,永遠只動員到同一班核心分子,那是經過消毒的公民生活。」

在中環活動的人大多有一個明確目的地,上下班、吃飯、購物,匆匆而過;匯豐總行地下是中環少數位於地面而又能讓人稍事停留的大型空間,附近有巴士電車站,旁邊有公園,也有小販檔和公廁,是個相對容易持久留守並讓大眾目擊事件的地方。

長江公園安樂?

另一個因為修整得太美觀而被忽略的公共空間,就是長江中心花園。窄長的走廊沿石級步上去別有洞天,平時只有熟路的中環人會在這裏吃飯盒和休息。今年4月公民黨特意號召在此進行連續3天的「瞓街」行動,其間舉行地產霸權研討會和預算案論壇,藉此讓更多人知道這處是可以自由使用的公共地方。採訪當日恰好有人在麻石上躺臥,安樂地睡午覺,除了我們的攝記立即舉起鏡頭外,一名匆匆走過的「西裝友」亦忍不住停下來掏出小相機,拍下這道難得的中環風景。

文 林茵

編輯 陳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