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吳志森 - 國民教育製造說謊下一代

又一優勢.尊子.香港蘋果.2011.5.10

香港蘋果日報 2011年5月11日

延伸閱讀:陳雲 - 愛國教育戕害性靈
特區政府將國民教育定為中小學生必修科,本以為會包裝得稍為華麗精巧,以避過對「洗腦」的指摘。怎料這個以大學教授為主席的課程專責委員會,竟然如此赤身露體,擺明車馬、毫不避嫌地將國民教育,正式定位為洗腦教育。

國民教育,由小學至高中,包括個人、家庭、社群、國家和世界五大學習範疇,每個階段的「學習目標」,規定得鉅細無遺。這份《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諮詢稿》,共二百四十三頁,一般人絕對不會看完整份文件,即使教育工作者也只會匆匆瀏覽,但魔鬼原來真的在細節中,如果不仔細咀嚼,都不知道洗腦教育原來做得這麼徹底。

這個由小六至中六學生都必修的國民教育科,對外聲稱不考試,也不會納入公開試範圍,但文件的附錄講得很清楚,會有一個評估制度:老師評估、學生互評、家長評估……。評估的內容,觸目驚心。例如老師要評估學生有否「從歷史發展加深對國情的掌握,擴闊視野,鞏固對國民身份認同」。例如要學生互相評估「有沒有表現出優秀的公民及國民素質?」又例如要求家長評估子女有沒有「提高了對國家的認同和歸屬感」、「提升了對作為中國人的國民身份認同」。又有一個「學生學習評估報告表」,更要求個人、小組、家長和教師評估學生有沒有「為同胞的成就表達欣喜或感到自豪」、「考慮配合國家的需要,規劃自己將來的發展」。

更精采的還在後頭。如果讀者有興趣有耐性的話,可以參閱為老師擬定的教學事例。在「我為國家隊打氣」這教案裏,再三求同學們回憶奧運頒獎台上國旗升起國歌高奏的情景,要同學說出自己感受。然後有一個注意事項:「教師如發現學生對國家民族感情不太強烈時,不要批評,並接納其表現,但仍請學生為此作自我反省。」如何反省?面壁思過?寫悔過書?
要學生喊口號

還有一個「我學會了唱國歌」的教案,一輪聽唱國歌之後,老師要學生:「請你站起來,大聲說出其中兩個中華民族的精神。」然後「請大聲說出『我為到自己是一個中國人而高興』」。要求學生大聲說出的,在這個教案中還有幾次之多。

這裏舉出的洗腦例子,只是其中一小部份,讀者如有興趣,可到教育局的網址細閱。這種洗腦的國民教育,只會帶來以下兩個後果:一是老師學生家長聯手反抗,堅強抵制這種愚民教育。二是表面接受,為求過關,老師學生家長齊說大話空話:如何被國歌感動!如何身為中國人感到自豪!如何為國家健兒拿金牌激動!艾未未、劉曉波、維權、豆腐渣統統閉口噤聲。

愛國教育,在內地已推行了六十多年,證明卓有成效,今天搬來這裏,為香港製造集體說謊的下一代。

吳志森
資深傳媒工作者


利奧 - 國民教育以表情評分香港蘋果日報 2011年5月11日

本月初,教育局發佈《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諮詢稿》,建議在學校全面推行國民教育,以增強新一代港人對國家的歸屬感。教育局立意雖好,但可惜眼高手低,我們從諮詢稿中提供的評分報告範本就可見一斑。

按照諮詢稿的說法,所謂評分報告,旨在以特定準則「顯示學生的學習成果,並為進一步優化課程提供參考資料」。有關國民身份認同的評核標準有九個方面,各個方面最高得分為四(即「經常做到」),最低得分為一(即「很少做到」)。在這九個評核標準中,最讓人費解的是「為同胞的成就表達欣喜或感到自豪」。
欣喜或自豪屬於個人情感,發於內而形於外,不應強求;如今,教育局卻將個人情感的表達作為國民教育科考核的一個重要構成因素。換言之,如果學生希望擁有滿意成績,必須「經常做到」這一情感的強制要求,否則後果堪虞。例如,當獲知中國女排贏得世界冠軍,如果學生表情漠然的話,則該學科可能「肥佬」;如果臉帶微笑,則該科可以合格;如果大笑半日,則成績優異;如果喜極而泣、吐血半升,成績才能出類拔萃。

殘酷如古代的奴隸主,也不會強迫奴隸在勞動的時候臉帶笑容,但教育局現在卻一定要學生欣喜或自豪,是否欺人太甚了?以欣喜或自豪與否作為國民教育成敗的參考因素,培養出來的學生是否能成為國家、香港未來的棟樑尚不可知,不過絕對是演技一流的演員。

把香港變成大洋國

以學生表情作為科目考核準則,在現實世界可算得上絕無僅有,但類似的情況卻在著名政治諷刺小說《一九八四》中出現。作者奧威爾在這本小說中描寫了一個叫大洋國的獨裁統治國家,生活在大洋國的人,其一言一行都受到政府嚴密的監視,甚至包括臉上的表情。「臉上表情不適當本身就是一種應該懲罰的罪行。有一個新的詞語,表情罪,專門用來指示這一罪行。」教育局發佈的評分報告範本與小說中一個荒誕不經的情節居然如此脗合,會不會是從這本小說中得到啟發的呢?如果真的這樣的話,其最終目的,是否要把香港變成《一九八四》中的那個大洋國呢?

利奧
文藝團體「筆說方」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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