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
【明報文章】劉曉波是中國著名異見人士、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為世人所知,故他從病危到死亡的消息一直為香港及國際新聞傳媒所關注。中共則一向視劉曉波為顛覆者,實行信息審查,而現在適逢十九大權力爭持期間,他的死訊變得更為敏感,受到管制應是意料中事。
雖然劉曉波的死訊受到管制並不意外,但是當中如何管制及其效果如何則未可知,使人好奇。幸好有多位學者,包括同事徐洛文教授視此為關鍵案例,設法探究大陸在特定敏感的時刻如何具體進行管控。與大眾傳媒相比,社交媒體的管控是較為鬆動一點的。如果連社交媒體都不放過的東西,大眾傳媒都不用說了。幾位研究者的出發點就是要透過關鍵詞測試,集中看看大陸的社交媒體在劉曉波死亡前後如何過濾敏感消息。由於學者們有所預期及拿準時間,是以當劉曉波事件開展的同時可以進行實際的測試,從而取得可靠的資料,並寫成網絡報告(註1)。
封閉式管控
根據報告,大陸的信息管控非常嚴格有效,可以說是到了一個密不透風、滴水不漏的地步。一般來說,牽涉到較多人的社交媒體群組功能所受到的管控比一對一的聊天功能所受到的管控更為嚴密。在劉曉波去世後,社交媒體的審查大大加強,任何提及劉曉波的信息都被屏蔽。不管簡體、繁體或是拼音,下場都逃不過被過濾的命運。所謂關鍵詞,也不一定限定在「劉曉波」3個字,也延伸到「曉波」、「曉波+劉」的名字別稱、甚至是「劉老師」一類為網民所創造出來的「代名」。環繞着劉曉波的死亡衍生出不少相關的關鍵詞詞組,也成為被審查的對象。好像「劉霞+軟禁」、「劉曉波+進食困難+出國治療」等詞組也會引發審查。
在劉曉波死亡之前,研究者發現在微信的群組聊天和朋友圈功能內都有過濾圖像的現象,但是在劉曉波死亡之後,圖像封鎖則擴延到一對一的聊天功能。所以,海外不少人互相傳遞的「空櫈」、「蠟燭」和劉曉波的照片都無法在大陸網上順暢流通。大規模的圖像審查應該是很難的,如何可以做到,實在使人驚訝及好奇。無論怎樣,從報告看來,不管是文字及圖像,只要管控者一聲令下,都可以被屏蔽,中國審查技術的發達由此可見一斑。
灌水式管控
以上是封閉式管制的極致表現,適用於特定事件、概念和人物。從中國社會宏觀層次來看,它只是眾多的管控辦法之一,跟其他各式各樣的管控辦法是互相配合和補充的。這裏無法逐一介紹其他管控的方法,只想提及一種相關的社交媒體管控措施。根據幾位哈佛大學教授的研究,大陸在社交媒體管控上主要不是採取屏蔽手段的,反而是冷淡對待批評的意見,集中利用「五毛黨」大量發布有利於建制的言論,談及多種不同的議題,從而冲淡、掩蓋原來的輿論,改變網民的視點和關注的焦點(註2)。這種管控方式的重點不在屏蔽,而是以偽裝的官意衝擊輿論的原生態,我們或可稱之為為灌水式管控。如前所述,封閉式管控及灌水式管控並不互相排斥,可以是並行協作的。
審查的力度和意志
互聯網興起初期,不少學者看到資訊科技的解放性,認為互聯網是不可能管制的,遲早會打破集權國家的封鎖。從劉曉波個案可以看出,互聯網的解放性是有條件性的,而目前的中國並不具備有關條件。相反,我們從個案可以看到,中共擁有非常發達的審查技術,「技術含金量」頗高,可以進行快速、大幅度、細緻的審查。從速度看,它是隨着事態變化而同步實行的。審查是全國性的,覆蓋的是全體國民。雖然有人可以翻牆打破信息封鎖,但是人數畢竟是極少數,而且他們的輻射力也很有限,不足為患。傳統的審查是意念的審查較多,現在的審查已經到了關鍵詞及其相關詞組的層次,其細緻程度是空前的。從組織層面看,中共的信息管控系統還是很有意志力和執行能力的。沒錯,中國社會的意識文化已經隨着改革開放而產生很大的鬆動和變化,不可同日而語;但是表現在政治意識形態和執政穩定問題上,其實變化不大,就算是社交媒體的意見交流都不曾放過。這樣說,中共的信息體制,以至社會體制是否就固若金湯,永不改變呢?證諸歷史,也不能這樣認定,因為社會變革牽涉到多種動因,不完全取決於一時信息控制的成敗。不過,那是另一個更大的問題,不是這裏可以議論了。
註1: M. Crete-Nishihata, J.Knockel,
B.Miller, J.Ng, L.Ruan, L.Tsui and R. Xiong(2017). Remembering Liu Xiaobo.
https://citizenlab.ca/2017/07/analyzing-censorship-of-the-death-of-liu-xiaobo-on-wechat-and-weibo/
註2:G. King, J. Pan, and M.
Roberts(2017). How the Chinese Government Fabricates
Social Media Posts for Strategic Distraction, not Engaged Argument.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11:3:484-501.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榮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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