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柳俊江 - 碼頭天與地

反智動物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4月7日

第一次喝紅酒,在1997年的暑假,天水圍天頌苑33樓的梯間。我們不知道紅酒需要開瓶器,沒有準備,於是用石頭把樽頸爆開了,冒着吞玻璃的險,三個人一口一口分着喝。這瓶廉價紅酒是慶祝我們完成第一份暑期工——為一整幢的居屋,逐層逐層、一戶一戶地裝好窗框。雖然有些窗框比較鬆,我還是自覺完成了一件大事,汗味和紅酒味混在一起,那是真正男人的浪漫。當時我們不知這裏短樁,更不知最後是有汗出無糧出。暑假都過去了,我坐在勞工處,大判說二判走佬了,錢也跟着走了,我才知道我的辛勞和那幢居屋一樣,只有過程,沒有結果。

中六我讀經濟科,問:「為何有大判二判三判?」大人們告訴我:「判上判是為了節省成本。」不過中間人多了,成本不是上升了嗎?隨後泡沫逐一爆破,幾多工人被判頭走數。我方明瞭,判上判是為了把責任卸上卸,節省的是風險成本:「上身」成本。建築三行如是,貨櫃碼頭如是,只是遲爆和早爆的分別。那年暑假,我把原本和女友吃大餐的一百大元,投進了職工盟的捐款箱裏。

「我入去時,碼頭都未起好。公道來講,七十年代在黃埔打工好,大公司,知我哋人工低,識自動自覺加薪,又有花紅、醫療。有時阿李生會坐遊艇來巡視業務,好牙擦!」友人的爸爸陳先生,從貨櫃碼頭成立,已經在運輸部開着場內的貨櫃車(內運),笑言自己是「老鬼」,經歷了貨櫃碼頭的《天與地》,「外判前是天堂,內運15小時一更,三人開兩部車;做吊機就兩人一機,中間有休息時間。後來運輸部解散,交畀外判,就變成地獄。李老闆不只度縮數,最緊要係將工人打散,等工人無得集體談判。」 1990年HIT轉行外判制,勞資名義上有談判。陳先生憶述第一次把權益交給工聯會,當時工聯會也沒有潛水,派出謝姓代表,和兩名工人代表與資方談判:「傾一陣就話傾好,依照資方方案,草草遣散工人!我們沒有權同意或不同意!姓謝的之後自己做埋判頭,發咗達啦!我覺得工聯會出賣工人,申請退會。」這位姓謝的工聯會代表,現在是屬會的副會長、運輸公司老闆、省級政協代表。做工會要做到飛黃騰達,只要泊對碼頭,從來不必像鼓佬一樣轉行。

外判後貨櫃場內有十幾間公司,價低者得,工資從1998年最高的時薪$52,逐年遞減,陳先生和舊工友歐先生於2008年離開,當時時薪$41.5,「公司話金融風暴、沙士,就五蚊五蚊減人工,大環境唔好,我哋邊有得反對?但係減完永遠無加,2008年我哋勞資糾紛,外判商竟然指我哋係自僱,剋扣遣散費,我從此唔撈了。」雖然工聯會不斷透過購物優惠、人際關係吸納會員,但自從1990年被指出賣工人,工聯會在碼頭內的勞資糾紛,一直沒有扮演角色,推說職工盟破壞談判進度,更明顯是「馬後炮」。職工盟不獲HIT和外判商承認代表工人,擁有最多會員的工聯會就一直「潛水」,是工會制度的悲歌。

有人說,東家不打打西家,嫌人工低,工人可以轉工,不必「搞事」。言皆涼薄,低學歷、低技術、高年齡工人轉行難,人所共知。有人幸運離開,自有人補上空缺,老闆們深明此道。沒有集體談判權,工人只有默默忍耐,但需要忍耐並不止於低薪。歐先生憶述碼頭的「地獄式管理」:「吃飯去廁所都要向HIT申請,有時人有三急,惟有偷偷落車在地上解決;龍塔上的更慘,搵個膠袋搞掂,像奴隸一樣沒有尊嚴。HIT的管理員看着不滿,就向判頭警告,判頭的職責是要令不合作的工人,每個星期開少兩日工,養家的受不了,只有低頭工作。」

這次工潮中,電視台至少兩度抹黑工人不願談判,破壞和諧。可是有良知的觀眾應該問:「誰有權代表工人和資方談判?」經歷1990年一役,10幾年來看盡所謂建制勞工界議員,在勞工議題上立場搖晃,跟着資本家的拍子走,碼頭工人還可能依賴這些工會嗎?

自從1997年10月,工聯會在廢除集體談判權條例,為特區資本家立下大功後,會內累積政治資本,會外滾動錢權實力。纍纍歲月,工會角色名存實亡。今次碼頭風雲,只是工人被出賣的最後一塊拼圖。那些領着立法會和區議會共百萬年薪、議會中說話大義凜然、海報裏口口聲聲為工人抗爭的尊貴工會議員們:在你們現在藏匿的深海裏,可會聽到那些被欺辱、被走數的工友,躺在泥濘上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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