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2月4日
據聞政府最快今天公佈政改諮詢文件。梁振英說在「適當時候」諮詢已不知說過多少次了,何謂適當時候?甚麼時候才是適當時候?大概就是中共對文件審查完的時候吧。
李飛來港,目的就是為普選特首定下框架,這框架就是對基本法所定的「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作出解釋:「廣泛代表性」就是過去特首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民主程序」就是「機構提名」,以體現提委會的「集體意志」。換句話說,由現在這樣的選舉委員會組成的提名委員會,不能是150人提名就產生特首候選人,而是必須整個提委會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由「機構提名」產生特首候選人。
對於「集體意志」這個詞,不僅香港人陌生,而且現代文明國家都已不講「集體」了。集體主義這個詞,最早是斯大林在1934年提出來的。在共黨掌權的國家,最常講集團利益、集體意志,斯大林或毛澤東統治時期,明明是個人獨裁,卻都講「集體領導」;明明是黨幹部實行暴君管治的農場,就稱為「集體農場」。
集體意志,實際上是專權政治自上而下地以「集體」名義騎劫團體內或社會上所有人的個人意志的漂亮藉口;集體主義實際上是團體或社會的「老大哥」侵犯無權人士個人利益的一種工具。
人類文明社會強調的是個人意志而不是集體意志。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認為:甚麼東西對整體是好的,應由個人和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權來決定。一個團體,一個組織,作出任何決定,包括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程序的決定,也必須是組織內的個人以自己的自由意志提出或投票,而不是聽從非組織內的另一權力的指示而作出的選擇。以去年的特首選舉為例,在選舉委員會投票給唐英年的委員,竟然少於提名他參選的人,這就顯然不是在投票中體現個人意志,而是眾所周知聽從中聯辦的指示。早前立法會就特權法調查電視牌照案的表決,一些建制派議員表示曾經被中聯辦約見,有人甚至說投支持票的屬「良心投票」,但自己就心情沉重(意思是不能按良心)。李飛所講的提名委員會要體現的「集體意志」,無非就是這種綁架個人意志的物體。而所謂民主程序,在個人意志遭騎劫的情形下,也只是共產黨的「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不只是徒具形式,有時甚至形式都不顧。比如1976年四五天安門事件後,中央作出罷免鄧小平職位的決定,公佈說是「毛主席提議,政治局一致通過」,而無視這根本不是政治局的權限而是中央委員會的權限。六四後罷免趙紫陽也如此。
中國憲法第5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不損害其他公民的權利,是理所當然的,但國家的、集體的利益由誰去定義和詮釋呢?在一黨專政之下,不用說只有中共的極權統治者才有權去詮釋。這跟現代文明政治是兩碼事,現代觀念是天賦人權,一切政治權力都植根於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人民以自由意志選舉領導人,政權在行使權力時必須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損害個人自由和權利。
中國憲法以名義上維護集體利益實際上維護一黨專政的政權利益為出發點,《基本法》則以維護個人自由個人意志為出發點。若香港實行中共憲法,那就又要服兵役又要繳國稅又要節制生育了。中共要在香港普選特首中貫徹「集體意志」,也就是以中共極權者的利益凌駕於以個人自由意志為基礎的香港社會,對香港是毀滅性災難,並不僅僅限於選特首。
集體意志的可怕,在於它往往被一些違反個人意志的意識形態所綁架。有一個故事:二戰時有一群德國兵,被蘇軍包圍在波蘭。戰必敗,降有損尊嚴,每人都在日記本上向上帝傾訴:想逃。兩個士兵付諸行動,被抓回,其他士兵對他們極其仇視,體罰。後來,全部被蘇軍俘虜,繳獲所有日記。奇怪的是:每個人的自由意志,與最後的集體意志完全相反。
用集體意志綁架提名委員會的,有愛國這種意識形態,更有躲在愛國背後的,中共專權政治要掌控一切的權力。(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古德明 - 一籃子廢話
中華正聲
2013年12月04日
十月十五日,香港梁振英政府宣布,香港電視公司開辦免費電視之申請,不獲批准。社會各方不滿,紛紛質問「為甚麼」,當局反反覆覆說的都是:「我們考慮了一籃子因素,但詳情必須保密,無可奉告。」
於是焉,「一籃子」這個下流詞語轉眼之間成為香港人口頭禪。他們一面非議梁振英政府,一面向梁振英政府學舌,為中共的現代漢語張目。
這個「一籃子」,當然不是中文,而是英文財經詞語a basket of的硬譯。英文常用a basket of currencies/investments來說一組貨幣或投資,有時還把a basket of的意思引伸,用於其他場合。中文當然可以有「一籃子水果」、「一籃子鮮花」等等,卻從來沒有「一籃子因素」。
現代漢語則不同。英文所有說法,現代漢語都要有。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元春發表《當前宏觀經濟形勢分析》報告說:「五月分出臺的『穩增長』一籃子政策,並沒有產生預期之內的立竿見影效果。」今年二月二十二日,臺灣《旺報》刊登《把穩兩岸金融直通車的方案》一文說:「中央銀行的外匯存底貨幣組合,要慢慢考量將人民幣納入一籃子組合。」那「一籃子政策」、「一籃子貨幣組合」、「一籃子因素」等,明明白白是英文a basket of policies、a basket of currencies以及a basket of factors。
清朝光緒二十四年,康有為上疏,力請變法維新,條陳應行的政策,並說:「各種新法,皆我所夙無(向來沒有),而事勢所宜,可補我所未備。」現代漢語人一定會把「各種新法」改為「一籃子新法」。
中國戲曲和散曲有所謂「套曲」或「套數」,即把同一宮調的幾首曲合成一套,詠歌某事,例如元朝關漢卿的《閨思》套曲,由《翠裙腰》、《六么遍》、《寄生草》、《上京馬》、《後庭花煞》五曲合成。這「套曲」,中國人不會稱為「一籃子曲」,正如「一套拳」、「一套規矩」等,都不可用「一籃子」盛載。
香港梁振英政府不說「我們考慮了各個因素」,劉元春不說「五月出臺的一套穩增長政策」,為的當然是模仿他們英美主人的用語。《旺報》那一句更令人拍案:「中央銀行的外匯存底貨幣組合,要慢慢考量將人民幣納入一籃子組合。」句末「納入」之後的五個字,根本應該刪去。而「組合」不就等於「一籃子」嗎?為甚麼還要疊牀架屋?
周三刊登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
十月十五日,香港梁振英政府宣布,香港電視公司開辦免費電視之申請,不獲批准。社會各方不滿,紛紛質問「為甚麼」,當局反反覆覆說的都是:「我們考慮了一籃子因素,但詳情必須保密,無可奉告。」
於是焉,「一籃子」這個下流詞語轉眼之間成為香港人口頭禪。他們一面非議梁振英政府,一面向梁振英政府學舌,為中共的現代漢語張目。
這個「一籃子」,當然不是中文,而是英文財經詞語a basket of的硬譯。英文常用a basket of currencies/investments來說一組貨幣或投資,有時還把a basket of的意思引伸,用於其他場合。中文當然可以有「一籃子水果」、「一籃子鮮花」等等,卻從來沒有「一籃子因素」。
現代漢語則不同。英文所有說法,現代漢語都要有。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元春發表《當前宏觀經濟形勢分析》報告說:「五月分出臺的『穩增長』一籃子政策,並沒有產生預期之內的立竿見影效果。」今年二月二十二日,臺灣《旺報》刊登《把穩兩岸金融直通車的方案》一文說:「中央銀行的外匯存底貨幣組合,要慢慢考量將人民幣納入一籃子組合。」那「一籃子政策」、「一籃子貨幣組合」、「一籃子因素」等,明明白白是英文a basket of policies、a basket of currencies以及a basket of factors。
清朝光緒二十四年,康有為上疏,力請變法維新,條陳應行的政策,並說:「各種新法,皆我所夙無(向來沒有),而事勢所宜,可補我所未備。」現代漢語人一定會把「各種新法」改為「一籃子新法」。
中國戲曲和散曲有所謂「套曲」或「套數」,即把同一宮調的幾首曲合成一套,詠歌某事,例如元朝關漢卿的《閨思》套曲,由《翠裙腰》、《六么遍》、《寄生草》、《上京馬》、《後庭花煞》五曲合成。這「套曲」,中國人不會稱為「一籃子曲」,正如「一套拳」、「一套規矩」等,都不可用「一籃子」盛載。
香港梁振英政府不說「我們考慮了各個因素」,劉元春不說「五月出臺的一套穩增長政策」,為的當然是模仿他們英美主人的用語。《旺報》那一句更令人拍案:「中央銀行的外匯存底貨幣組合,要慢慢考量將人民幣納入一籃子組合。」句末「納入」之後的五個字,根本應該刪去。而「組合」不就等於「一籃子」嗎?為甚麼還要疊牀架屋?
周三刊登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Vic - 為何還要替洪蘭的劣譯辯護?
2013年12月3日
洪蘭的翻譯問題,我本來是不想多言了。證據如此確鑿的劣譯,還需要多說什麼呢?
可是,洪蘭自言「止謗,無辯也」,洪蘭的友好卻按捺不住,要為她抱不平了。他們開了一個facebook專頁,開始宣傳他們「所認識的洪蘭與曾志朗」。洪蘭是國立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暨所長,在該所擔任助理教授的陳永儀寫了一篇〈洪蘭的翻譯,事實與想像〉,發表在上述facebook專頁和中國時報上,文中澄清一件事:洪蘭的翻譯,是她親自做的,而且譯稿是手寫的。此事與我從出版界聽聞的一致,因此各位可以不必再懷疑洪蘭假手他人,例如叫學生代譯了。
陳教授在文中慨嘆:『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我看到的,是以沒有根據的臆測,來毀壞一個人的名聲。將心比心,沒有任何人能承受這種不白之冤。批評者,甚至用到「黑心產品」這樣的字眼。所謂「黑心」是指蓄意對他人造成傷害,尤其要從中獲得巨大利益。洪老師將很多科普的好書介紹進來,就我所知,很多讀者,尤其是很多大學生和年輕父母因此而受益。她獻身教育,犧牲自己的睡眠與生活品質,上了年紀還勞碌奔波,更不要說什麼巨大利益了。』
她說的「沒有根據的臆測」,若是指有人懷疑洪蘭請人代譯,則大致正確。但是,有此懷疑的人,也不能說是毫無根據,因為他們會有此懷疑,主要有兩個原因:一、以洪蘭的資歷,英文程度不大可能這麼差,以致她的譯作出現大量原文理解上的錯誤;二、洪蘭日理萬機,哪來那麼多時間翻譯?
好了,即使我們可以肯定洪蘭的譯作全是親力親為,她的劣譯問題解決了嗎?
答案是完全沒有。至少陳永儀和其他人替洪蘭辯護之言,完全不曾進入實質問題:洪蘭的翻譯品質到底如何?是否稱得上是「不要臉的劣譯」以至是「黑心商品」?
這問題並不複雜。任何中英文程度夠好的人,只要仔細閱讀以下兩份資料,即可得出答案:
譯人譯事(G+):
陳永儀教授及其他替洪蘭抱不平的學者,相信都能看懂這兩份資料。如果你們看完仍然認為洪蘭在翻譯工作上勞苦功高,被批評是受了極大委屈,那麼我也不想再說什麼了。
在上述facebook專頁上,與洪蘭任職於同一研究所的張智宏副教授留言說:「譯作的好壞見仁見智,我認為網路上流傳的批評中指出的所謂錯處與原作理論層面的主旨關係不大,譯作仍然能達到將原作的理論重點傳遞給讀者的目的。」
對此網友有很好的回應:『關係不大???所以你認為把語言學上的「塞音」翻成「停止」,英文當中的「詞類」(像是動詞、名詞、冠詞、受詞等等)翻成「口語的類別」,也都不妨礙閱讀???是我資質駑鈍閱讀能力太差,還是你天生神力仍然可以透過錯誤翻譯領會原文作者真正的意思?把重要的專有名詞翻錯,你還說那只是枝節,這樣意圖大事化小的策略實在很拙劣。』
替洪蘭辯護的人,總是在強調洪蘭勤勞翻譯,抱著多大的善意,對此中時網頁上的讀者回應得好:「還是分清楚吧。善意歸善意,結果歸結果。如果凡事以善意護航,就這例子來說,那是不是人人都可以做翻譯了?(動機是善念就好嘛)」以洪蘭這種翻譯品質,她是毁了這些重要的原文著作,還是普及知識有功呢?就不能有點自知之明嗎?難怪同一網頁上有讀者留言:「外務多,時間有限,自己要有自知之明,自己的中英文程度如何要先自己估估份量,如果單純想介紹好書給國人,誰說一定要自己硬翻,不會介紹給出版社找專業的人來翻嗎?還是想藉著翻譯大師的作品,好讓自己的專業形象可以跟大師沾上邊,讓民眾以為自己也是大師級人物呢?」
對於洪蘭說「止謗,無辯也」,ptt網友也有值得一看的批評。
或許是我思想太簡單,才會認為洪蘭的翻譯問題是非對錯十分清楚,毋庸多辯。當事情牽涉知名人物的名譽及巨大利益時,簡單的問題很容易變得很複雜。我從此事中看到台灣相當普遍的鄉愿心態,看到學術界和出版界令人不齒的一面,不無悲傷。但同時也看到有心有力的人,例如譯人譯事G+頁面的網主,願意為了中文翻譯之進步,花許多心力做一些不討好的事,不無安慰。
相關文章:
Vic - 請洪蘭與各大出版社高抬貴手
陳雲 - 我不建議大家濫用「建議」
三文治
2013年12月3日
泰國爆發反政府暴亂多日,港客滯留,《蘋果日報》十二月二日的新聞標題是「曼谷告急 千港人處危城」,另一則訪問泰國本地人的意見,標題是:「當地人不建議港人遊泰」。
各位讀者,「建議」這個詞是濫用的,英文也不會在這裡用propose或suggest,如果不用「建議」、「不建議」這類掩蓋事態的模糊詞彙,應該用哪些中文詞彙?如果你不常看報紙,不聽高官言論,你好快會懂得的。如果你一直都答不到,你就是被政府和傳媒的Newspeak毒害了。
政府要損害你的判斷力,由削弱你的詞彙開始。建議什麼?泰國人向香港人寫proposal嗎?建議是提出方案參考,自由選擇,聽不聽由你,一切悉隨尊便,雙方是處於諮議關係(consultative relation)的,而且是官式的場合用。當地已經爆發暴亂,死傷眾多,遊客還可以掉以輕心嗎?當然不是。故此,「建議」一詞不合用。然而,建議一詞由於只是鬆散的諮議關係,並無約束力,故此現代的極權政府用了模糊視線,曖昧其辭,推卸責任之餘,也毒害民眾思想。
我們的思想是用語言來表達的,特別是抽象的思考,語彙不準確,難以做到深刻思維。語彙匱乏的後果,就是民眾無法準確描述事態。你不能準確描述事態,則一切言論自由都談不上。
不用「建議」的話,正面的語詞選擇,是提醒、主張、敦促、呼籲等,語詞譜系(vocabulary spectrum)由平等的關係向權威的關係伸延。反面的語詞選擇,是規勸、勸告、忠告、勸諭、勸阻、警告、告誡等,也是由平等的關係伸延到權威的關係。
泰國平民與香港遊客是平等的賓主關係,盡地主之誼,由於事態嚴重,故此應該用的語詞,是平等關係之中最高的級別,故此應該用的語詞是「勸諭」。語言教學,是可以做到這樣科學的。可惜,學校的老師很少懂得這樣教你。
標題如果要節省字數,可擬為:「當地人勸港人暫停遊泰」,「當地人勸港人暫勿赴泰也可」。香港六十年代,報紙的標題,該是:「當地人勸港人暫緩赴泰觀光」,版位不足的話,「觀光」兩字可省略。四十年過去了,歐美報紙不會這樣倒退的,香港的報紙卻倒退到蠻夷境地。
泰國爆發反政府暴亂多日,港客滯留,《蘋果日報》十二月二日的新聞標題是「曼谷告急 千港人處危城」,另一則訪問泰國本地人的意見,標題是:「當地人不建議港人遊泰」。
各位讀者,「建議」這個詞是濫用的,英文也不會在這裡用propose或suggest,如果不用「建議」、「不建議」這類掩蓋事態的模糊詞彙,應該用哪些中文詞彙?如果你不常看報紙,不聽高官言論,你好快會懂得的。如果你一直都答不到,你就是被政府和傳媒的Newspeak毒害了。
政府要損害你的判斷力,由削弱你的詞彙開始。建議什麼?泰國人向香港人寫proposal嗎?建議是提出方案參考,自由選擇,聽不聽由你,一切悉隨尊便,雙方是處於諮議關係(consultative relation)的,而且是官式的場合用。當地已經爆發暴亂,死傷眾多,遊客還可以掉以輕心嗎?當然不是。故此,「建議」一詞不合用。然而,建議一詞由於只是鬆散的諮議關係,並無約束力,故此現代的極權政府用了模糊視線,曖昧其辭,推卸責任之餘,也毒害民眾思想。
我們的思想是用語言來表達的,特別是抽象的思考,語彙不準確,難以做到深刻思維。語彙匱乏的後果,就是民眾無法準確描述事態。你不能準確描述事態,則一切言論自由都談不上。
不用「建議」的話,正面的語詞選擇,是提醒、主張、敦促、呼籲等,語詞譜系(vocabulary spectrum)由平等的關係向權威的關係伸延。反面的語詞選擇,是規勸、勸告、忠告、勸諭、勸阻、警告、告誡等,也是由平等的關係伸延到權威的關係。
泰國平民與香港遊客是平等的賓主關係,盡地主之誼,由於事態嚴重,故此應該用的語詞,是平等關係之中最高的級別,故此應該用的語詞是「勸諭」。語言教學,是可以做到這樣科學的。可惜,學校的老師很少懂得這樣教你。
標題如果要節省字數,可擬為:「當地人勸港人暫停遊泰」,「當地人勸港人暫勿赴泰也可」。香港六十年代,報紙的標題,該是:「當地人勸港人暫緩赴泰觀光」,版位不足的話,「觀光」兩字可省略。四十年過去了,歐美報紙不會這樣倒退的,香港的報紙卻倒退到蠻夷境地。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馬嶽 - 民主就是不確定的遊戲
2013年12月2日
【明報專訊】近幾個月來,我多有思考選舉制度下的提名安排問題。說來慚愧,我在大學教選舉研究經年,但我對有關不同提名辦法的學術研究所知不多。有朋友垂詢在政治學或選舉研究上,公民提名相對於其他提名辦法有何利弊影響,我也難以即時明確的答上來。
月前我和一位博士研究生作了一輪的文獻研究,仍然只能找到極少有關的學術研究,較多的是不同政黨用什麼黨內提名機制(例如初選、支部選舉還是黨團決定),會對選舉或議會帶來什麼影響。就不同提名辦法(例如政黨提名、公民提名、民選代表提名等)的政治影響,學術研究極少涉及。
為什麼要人提名?
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政治學的學術研究鮮有探究提名方法的影響。一個自然的推論是:有關安排沒有重大政治影響。政治學者沒發覺不同的提名要求,對選舉或政體運作有重要的影響。不少國家的總統選舉提名門檻通常都不高(例如公民提名可能只需不足1%的選民提名),地方首長選舉的提名規定通常更寬鬆,不同黨派要派員參選難度不大,提名方法沒有影響選舉過程和結果,於是研究的作用不大。
如果我們從參選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出發,我們甚至可以質疑為什麼選舉需要提名。如果參選是我的基本權利,為什麼我要其他人同意我才可以實踐這基本權利呢?從實際政治操作的角度,這很容易理解:有基本的提名要求,目的是要確認候選人有某水平的公眾支持,不會是為了「博宣傳」或「攪局」而參選。於是民主政體中的提名門檻,某意義上像開會動議要有人和議一樣,精神應是凡有一定公眾支持的人便應可做到,目的不是要阻人參選,提名門檻不應過高或有不合理限制,不應成為公民體現參選權的限制。
為什麼要不讓人選?
香港政改的討論方向,卻一直與上述的民主制度精神背道而馳:一直都在討論哪些人不可以「入閘」,如何設計制度令某類人士不能進場等,這變相是一種「拒絕某些人的參選權」的安排,和國際人權公約中的不能因政見或其他出身背景而被剝奪選舉權的精神相違。
如果我們確認普選下的參選權是基本權利,不應該受不合理限制,則現在有關候選人數目的討論便很奇怪。李飛說應該討論讓多少行政長官候選人參選,並且強調「規定候選人數目不屬於不合理限制」,但現實是沒有民主制度會限制候選人的數目,規定只有N個人可以參選,第N+1個人就是「額滿見遺」了,因為這變成是限制某人的參選權和被選權。據說有人問過政制事務局長譚志源,世界上有什麼地方是限制候選人數目的,他的答案是「沒有」。如果這不是「不合理限制」,可以解釋為什麼世界上沒人這樣做嗎?
報名權不等於參選權
李飛講話後,傳媒和民主派似乎都着眼在公民提名有沒有被封殺上。我覺得這實在是把焦點放錯了。李飛談話的內容關鍵之一是提名委員會按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組成,還要比例不變,即提名委員會仍只會偏重工商精英階層。關鍵之二是所謂「機構提名」和「集體意志」,即無論「民主程序」分多少階段,最後一定要提名委員會的整體通過。如果「集體意志」指「大多數決」,那麼提名委員會中的601人就可以完全控制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了。第三當然是要限制候選人數目了。如果提名委員會訂下只能有5個特首候選人,就算第一階段可容納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搞個百花齊放,最後還是會來個10個揀5個,提名委員會操控了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李飛說符合《基本法》第44條的資格的便可以「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因而「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有不合理限制」。對不起,這裏沒限制的只是「報名權」,報名權是不等於被選權的。如果報名的人的名字根本沒法出現在普選選票上,那「被選權」何在?
如果這就是中央現階段就提名制度的腹稿,我會有以下懷疑:
(1)如果某位候選人有相當的公眾支持(例如5萬個公民提名或者是一個有15%立法會直選選票的政黨支持),但提名委員會不予提名,這制度的公信力何在?
(2)在最後階段被篩走的候選人,其參選權和被選權變相被剝奪(「報名權」不是被選權),如何說得上是「沒有不合理限制」? 被篩走的有志參選者如果去司法覆核,官司誰輸誰贏我沒法知,搞它一兩個月,選舉也可能要擱置了,怎辦?
把不確定制度化
政治學大師祖禾斯基(Adam Przeworski)指出,民主化是一個把不確定制度化的過程(Institutionalization of uncertainty)。專制政體下,專政者大權獨攬喜怒無常,所有人都面對很大的不確定性。民主選舉的優點是沒有確定的贏家,因為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民意變幻無定,社會狀况時時變遷,但確定性來自遊戲的規則相對穩定和制度化,各人的基本權利受到保障。這邏輯和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一致:消費者心態和市場環境變幻無定,沒有人可以保證賺錢,但健全的市場體系遊戲規則相對穩定,大家可以在制度化的規則下持續的競逐權力和利潤。
這和中央對香港民主化的看法恰好相反:中央一直都是「目標為本」的,即制度設定要保證某種結果,例如「愛國愛港」人士出任行政長官,或「不愛國愛港」的人不會贏。民主制度的邏輯是有固定的遊戲規則供人競爭,但不保證結果;中央的想法卻是要保證結果,遊戲規則隨時可變,最重要是能達至政治目的。
大家不知道「不愛國愛港」的人的範圍有多大,但如果是包括所有泛民黨派,那就變成是代表大多數港人選票的政治力量了。如果制度目的是令「不愛國愛港」的人不能參選,那變相排拒了大多數民意,制度難言有公信力。民主選舉是有可能贏有可能輸的不確定遊戲,這才能引到很多人落場玩嘛。可以玩唔畀贏,邊個會玩呢?
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
在我思考這問題的過程中,免費電視發牌事件的魔魘,在我腦海中一直揮之不去。那劇本不是很熟悉嗎?有關方面就是要有一個機制,這個機制可以5揀4、3揀2,可以不讓一些他們信不過、不喜歡的人進場。劇本還包括一個真命天子、一個根本不會贏的對手,再加上兩個應該威脅不大的對手,真正有威脅的被摒諸門外,這就叫做引入了競爭和進步了。各位觀眾,明白了沒有?
那麼究竟誰是那些「信不過、不喜歡」的人呢?現在還說不準嘛。這要到時看看嘛。曾鈺成和林煥光這種在特區建制已經盤踞高位多時的人(也應該愛國愛港了吧),也可以因為說一番話而被黨的喉舌狠批,誰說得準呢?要的只是一個像行政會議的機制可以把王維基踢走嘛。這樣看,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了。
誰會投票呢?
足球比賽是有固定規則和球場範圍,但重點是比賽的不確定性,弱隊可以補時追和,頂級射手也可能單刀橫傳,有不確定性有贏有輸才會有人參與這遊戲嘛。
我疑惑的只是:如果這種「保證泛民冇得贏」的遊戲規則提出來,泛民陣營之中,除非有些人已作好退出政壇的準備,否則誰會投贊成票呢?又怎樣能拿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票通過呢?
【明報專訊】近幾個月來,我多有思考選舉制度下的提名安排問題。說來慚愧,我在大學教選舉研究經年,但我對有關不同提名辦法的學術研究所知不多。有朋友垂詢在政治學或選舉研究上,公民提名相對於其他提名辦法有何利弊影響,我也難以即時明確的答上來。
月前我和一位博士研究生作了一輪的文獻研究,仍然只能找到極少有關的學術研究,較多的是不同政黨用什麼黨內提名機制(例如初選、支部選舉還是黨團決定),會對選舉或議會帶來什麼影響。就不同提名辦法(例如政黨提名、公民提名、民選代表提名等)的政治影響,學術研究極少涉及。
為什麼要人提名?
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政治學的學術研究鮮有探究提名方法的影響。一個自然的推論是:有關安排沒有重大政治影響。政治學者沒發覺不同的提名要求,對選舉或政體運作有重要的影響。不少國家的總統選舉提名門檻通常都不高(例如公民提名可能只需不足1%的選民提名),地方首長選舉的提名規定通常更寬鬆,不同黨派要派員參選難度不大,提名方法沒有影響選舉過程和結果,於是研究的作用不大。
如果我們從參選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出發,我們甚至可以質疑為什麼選舉需要提名。如果參選是我的基本權利,為什麼我要其他人同意我才可以實踐這基本權利呢?從實際政治操作的角度,這很容易理解:有基本的提名要求,目的是要確認候選人有某水平的公眾支持,不會是為了「博宣傳」或「攪局」而參選。於是民主政體中的提名門檻,某意義上像開會動議要有人和議一樣,精神應是凡有一定公眾支持的人便應可做到,目的不是要阻人參選,提名門檻不應過高或有不合理限制,不應成為公民體現參選權的限制。
為什麼要不讓人選?
香港政改的討論方向,卻一直與上述的民主制度精神背道而馳:一直都在討論哪些人不可以「入閘」,如何設計制度令某類人士不能進場等,這變相是一種「拒絕某些人的參選權」的安排,和國際人權公約中的不能因政見或其他出身背景而被剝奪選舉權的精神相違。
如果我們確認普選下的參選權是基本權利,不應該受不合理限制,則現在有關候選人數目的討論便很奇怪。李飛說應該討論讓多少行政長官候選人參選,並且強調「規定候選人數目不屬於不合理限制」,但現實是沒有民主制度會限制候選人的數目,規定只有N個人可以參選,第N+1個人就是「額滿見遺」了,因為這變成是限制某人的參選權和被選權。據說有人問過政制事務局長譚志源,世界上有什麼地方是限制候選人數目的,他的答案是「沒有」。如果這不是「不合理限制」,可以解釋為什麼世界上沒人這樣做嗎?
報名權不等於參選權
李飛講話後,傳媒和民主派似乎都着眼在公民提名有沒有被封殺上。我覺得這實在是把焦點放錯了。李飛談話的內容關鍵之一是提名委員會按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組成,還要比例不變,即提名委員會仍只會偏重工商精英階層。關鍵之二是所謂「機構提名」和「集體意志」,即無論「民主程序」分多少階段,最後一定要提名委員會的整體通過。如果「集體意志」指「大多數決」,那麼提名委員會中的601人就可以完全控制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了。第三當然是要限制候選人數目了。如果提名委員會訂下只能有5個特首候選人,就算第一階段可容納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搞個百花齊放,最後還是會來個10個揀5個,提名委員會操控了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李飛說符合《基本法》第44條的資格的便可以「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因而「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有不合理限制」。對不起,這裏沒限制的只是「報名權」,報名權是不等於被選權的。如果報名的人的名字根本沒法出現在普選選票上,那「被選權」何在?
如果這就是中央現階段就提名制度的腹稿,我會有以下懷疑:
(1)如果某位候選人有相當的公眾支持(例如5萬個公民提名或者是一個有15%立法會直選選票的政黨支持),但提名委員會不予提名,這制度的公信力何在?
(2)在最後階段被篩走的候選人,其參選權和被選權變相被剝奪(「報名權」不是被選權),如何說得上是「沒有不合理限制」? 被篩走的有志參選者如果去司法覆核,官司誰輸誰贏我沒法知,搞它一兩個月,選舉也可能要擱置了,怎辦?
把不確定制度化
政治學大師祖禾斯基(Adam Przeworski)指出,民主化是一個把不確定制度化的過程(Institutionalization of uncertainty)。專制政體下,專政者大權獨攬喜怒無常,所有人都面對很大的不確定性。民主選舉的優點是沒有確定的贏家,因為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民意變幻無定,社會狀况時時變遷,但確定性來自遊戲的規則相對穩定和制度化,各人的基本權利受到保障。這邏輯和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一致:消費者心態和市場環境變幻無定,沒有人可以保證賺錢,但健全的市場體系遊戲規則相對穩定,大家可以在制度化的規則下持續的競逐權力和利潤。
這和中央對香港民主化的看法恰好相反:中央一直都是「目標為本」的,即制度設定要保證某種結果,例如「愛國愛港」人士出任行政長官,或「不愛國愛港」的人不會贏。民主制度的邏輯是有固定的遊戲規則供人競爭,但不保證結果;中央的想法卻是要保證結果,遊戲規則隨時可變,最重要是能達至政治目的。
大家不知道「不愛國愛港」的人的範圍有多大,但如果是包括所有泛民黨派,那就變成是代表大多數港人選票的政治力量了。如果制度目的是令「不愛國愛港」的人不能參選,那變相排拒了大多數民意,制度難言有公信力。民主選舉是有可能贏有可能輸的不確定遊戲,這才能引到很多人落場玩嘛。可以玩唔畀贏,邊個會玩呢?
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
在我思考這問題的過程中,免費電視發牌事件的魔魘,在我腦海中一直揮之不去。那劇本不是很熟悉嗎?有關方面就是要有一個機制,這個機制可以5揀4、3揀2,可以不讓一些他們信不過、不喜歡的人進場。劇本還包括一個真命天子、一個根本不會贏的對手,再加上兩個應該威脅不大的對手,真正有威脅的被摒諸門外,這就叫做引入了競爭和進步了。各位觀眾,明白了沒有?
那麼究竟誰是那些「信不過、不喜歡」的人呢?現在還說不準嘛。這要到時看看嘛。曾鈺成和林煥光這種在特區建制已經盤踞高位多時的人(也應該愛國愛港了吧),也可以因為說一番話而被黨的喉舌狠批,誰說得準呢?要的只是一個像行政會議的機制可以把王維基踢走嘛。這樣看,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了。
誰會投票呢?
足球比賽是有固定規則和球場範圍,但重點是比賽的不確定性,弱隊可以補時追和,頂級射手也可能單刀橫傳,有不確定性有贏有輸才會有人參與這遊戲嘛。
我疑惑的只是:如果這種「保證泛民冇得贏」的遊戲規則提出來,泛民陣營之中,除非有些人已作好退出政壇的準備,否則誰會投贊成票呢?又怎樣能拿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票通過呢?
吳靄儀 - 普選.篩選.佔中
2013年12月2日
【明報專訊】感激這麼多人這麼努力,花心思拼出不同的普選方案,為的是求取最大的共識,好讓2017年行政長官有普選,給香港管治打一支強心針。
其實普選千頭萬緒,關鍵只有一點:就是篩選。如果沒有篩選,什麼方案都問題不大,只是程度上的分別,但如果設篩選,那麼不管以什麼名義、立什麼名目、如何設計運作,都是一樣;都不能是普選,都只是做戲,有原則的人不能參與,只能以種種方式積極、消極反抗。
李飛來港一趟,其實我也是感激的。2005年在北京見過他,吃了一頓晚飯,討論香港的法制和法律,小心翼翼,文質彬彬,我是十分領情的。可惜大家不是站在同一面。今趟來港,借法律的名義,宣揚了清楚的政治信息,就是一定要篩選。叫做「機構提名」,託詞是基本法法律規定,其實就是說某種形式的篩選,是不可逾越的中央底線。無論說這是為了不能選出反抗中央的人也好,說是太多候選人情混亂也好,總之就要篩選。至於篩選的方式,那麼倒是有商量的,控制鬆緊,多少名候選人、泛民「入閘」,那是有商量的。但是我也不會商量,因為篩選叫什麼名字也不是普選,那是我的底線。
那怎麼辦呢?年輕人機靈,想出了「公民提名」的方法,可以get under their guard,逃出生天,所以中央要那麼大力打壓公民提名。我倒不太在乎,沒有篩選,有沒有公民提名都不大要緊。那麼又有篩選,又不接受公民提名又如何?
我的答案是:世上沒有一股力量能阻得住公民提名——除了我們自己。中央擺出來的機制不給予公民提名地位又如何?公民發起提名,十萬五十萬一百萬,你篩給我看!怕只怕香港只願照官方批准的本子辦事,但若果然如此,即有普選,香港也沒有公民,只有奴隸。
所以歸結到佔中。市民會不會為反對篩選而佔中?以身犯禁的人能不能感召到足夠人站起來發聲?如果能,那麼即使沒有普選,我們也已經是公民。
【明報專訊】感激這麼多人這麼努力,花心思拼出不同的普選方案,為的是求取最大的共識,好讓2017年行政長官有普選,給香港管治打一支強心針。
其實普選千頭萬緒,關鍵只有一點:就是篩選。如果沒有篩選,什麼方案都問題不大,只是程度上的分別,但如果設篩選,那麼不管以什麼名義、立什麼名目、如何設計運作,都是一樣;都不能是普選,都只是做戲,有原則的人不能參與,只能以種種方式積極、消極反抗。
李飛來港一趟,其實我也是感激的。2005年在北京見過他,吃了一頓晚飯,討論香港的法制和法律,小心翼翼,文質彬彬,我是十分領情的。可惜大家不是站在同一面。今趟來港,借法律的名義,宣揚了清楚的政治信息,就是一定要篩選。叫做「機構提名」,託詞是基本法法律規定,其實就是說某種形式的篩選,是不可逾越的中央底線。無論說這是為了不能選出反抗中央的人也好,說是太多候選人情混亂也好,總之就要篩選。至於篩選的方式,那麼倒是有商量的,控制鬆緊,多少名候選人、泛民「入閘」,那是有商量的。但是我也不會商量,因為篩選叫什麼名字也不是普選,那是我的底線。
那怎麼辦呢?年輕人機靈,想出了「公民提名」的方法,可以get under their guard,逃出生天,所以中央要那麼大力打壓公民提名。我倒不太在乎,沒有篩選,有沒有公民提名都不大要緊。那麼又有篩選,又不接受公民提名又如何?
我的答案是:世上沒有一股力量能阻得住公民提名——除了我們自己。中央擺出來的機制不給予公民提名地位又如何?公民發起提名,十萬五十萬一百萬,你篩給我看!怕只怕香港只願照官方批准的本子辦事,但若果然如此,即有普選,香港也沒有公民,只有奴隸。
所以歸結到佔中。市民會不會為反對篩選而佔中?以身犯禁的人能不能感召到足夠人站起來發聲?如果能,那麼即使沒有普選,我們也已經是公民。
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程翔 - 李慧玲,不要氣餒,香港需要您!
星期日生活
2013年12月1日
【明報專訊】認識李慧玲,是2008年我出獄之後。
出獄當天的晚上,太太縷述了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如何動員起來營救我,其中提到商業電台一個非常打動人心的節目《聲音黃絲帶》,這時我才知道有李慧玲這位行家。從太太口中,知道她在營救我的過程中,盡心盡力,除了設計了非常有創意的《聲音黃絲帶》節目,讓全港人士長時間地、持續地關注我的狀况和處境外,還獨家專訪了被誣衊為我的「二奶」的當事人,有力地戳破某些人對我進行所謂「包二奶」的抹黑行動。此外,她還全場廣播了一場跨越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宗教祈禱會,以凝聚廣大教友對我的支持。她對我可以說是恩重如山。
於是我找了《聲音黃絲帶》來聽。這個聲帶在商台「左右大局」每天開播時,都在節目開頭播一次:「這是程翔失去自由的第xx天,我們請來他的朋友/家人/同事/行家……某某人,在電台呼籲一下,希望他能早日恢復自由」,繼而就播出朋友們的錄音,表達祝福及懷念,也呼籲中共早日釋放我。雖然每條「聲音黃絲帶」只有一分鐘左右,但往往都是充滿感情,十分動人的話語,聽之令人動容甚至落淚。
每天一分鐘柔性訴求化解傲慢
難得的是,李慧玲把這個節目堅持了將近一千天,直至我出獄為止,這就非常不簡單。這期間要找來幾百位朋友/家人/同事/行家來錄音,才能把這條黃絲帶延續下去。我自己是記者,深知沒有堅定的信念和持久的韌力是無法堅持下去的。每天一條黃絲帶,就恍如每天一個提示,提醒當權者,去及早解決一件政治迫害的冤案。這對當權者來說,天天一段話,可以說是一種極大的無形壓力。
我聽了幾集後,不覺失聲痛哭,實在太感人了。感人者不唯朋友們表達了對我的關注,感人的還有李慧玲小姐的擇善固執。黃絲帶只有一分鐘,表達的只是柔性的訴求。但即使是短暫而且柔軟,日積月累,它仍然產生了強大的力量,去化解強權者的傲慢。老子說:「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又說「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信哉!
為了面謝她,我約她見了面。我問她在這個過程中有沒有壓力,她坦承有,但她照樣做。很多朋友都替她擔心,勸她不要「去到盡」,畢竟她以前並不認識我,我究竟是好是壞她也未必有把握。「去到太盡」會令自己「沒有彎可轉」。這些都是很善意的規勸。
我問她為什麼敢「去到咁盡」?她說,憑她對人的直覺判斷,憑對案件本身的邏輯分析,憑對「程翔事件關注組」的成員們的信任(因為他們都是學有所長、業有所專,都是這個社會公認的棟樑人才,但平素卻又十分低調的謙謙君子),她選擇相信我。
這個答案道出了李慧玲過人之處。她有準確的主觀判斷力,又有邏輯力極強的客觀分析力,而且還具備鍥而不捨的持續力。更難得的是,她選擇把這些獨特的能力,用來維護社會公義而不計較個人的利害得失。對某些人來說,這樣的人,其「殺傷力」實在太大了。
商台領導何以告慰林彬在天之靈?
李慧玲最近被調職,實在讓人唏噓!令人太息的,除了是因為她在維護公義的過程中遭到了打擊,更因為我們社會所珍惜的新聞自由,日漸式微之勢似乎難以逆轉。商業電台似乎忘記了他們在1967年左派暴動時為維繫香港人心而曾經作出的傑出貢獻。當年,由林彬先生領銜負責的抗暴播音,有力地揭露了左派搞亂香港的圖謀。林彬先生個人為此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在他被左派暴徒活生生燒死後,商台領導人何佐芝先生把他的遺像高高掛在商台辦公室凡30年,直到1997才迫不得已的拿下來。當今商台的領導人,何以告慰林先生在天之靈?而何老先生的風骨,難道也就此棄如敝履嗎?
李慧玲被調職後,一位在《文匯報》時期的90高齡的舊同事致電給我,要我轉告李小姐:「不要氣餒,要堅持下去,因為香港需要您」。對!一切不願見香港沉淪的人,都會支持您。
文 程翔
編輯 麥少菁
編輯 麥少菁
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蘇菲 - 一小時 一個童年
飛常Playgroup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30日
最近電視經常播放一段廣告,那是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兒童遊戲權利」宣傳片,呼籲家長每天讓孩子自由遊戲最少一小時,讓他們健康發展,還他們一個真正的童年。
一天有二十四小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只要求父母給孩子一小時自由遊戲,這要求十分卑微;而每天一小時自由遊戲便能還他們一個真正童年?這種悲涼,怎能形容?
港童像小牛般生活
或許正因為如此卑微,才凸顯現實這麼荒謬。現實是,很多小學生每天抽不出時間去玩,那怕只是一小時。他們上完一天課,下午四時許回家之後,休息三十分鐘,吃吃點心,又要開工做功課。接着晚飯之後,開始溫書。到十時許洗澡上床,準備另一天同樣疲憊的生活,日復日,年復年。萬一那天放學後要上興趣班,不好意思,整個時間表就要往後移,惟有不斷犧牲睡眠時間。驟眼看,還以為這是小牛的生活,那裏像小孩的生活?〔Vic:小牛會這麼辛苦嗎?〕
有人說,問題在於學校教得太深、或教淺考深、或越級教學,小一教小二數學,小二學小四英文。但亦有人說,誰叫家長追捧這些學校,他們把「愉快學習」視為「無嘢學」的同義詞。孩子辛苦一點,才能學多一點。這是一個講求學習的地方,還要學得比人多、比人快。要在這裏提倡「玩」的價值?開玩笑吧。
其實我很欣賞基金會拍這段宣傳短片,至少該會嘗試為小朋友解一解這個結。那怕是我們看完短片之後,鼻子一酸,馬上帶家中馬騮到公園玩一會,但最終敵不過現實考量,要孩子留守書桌……畢竟能玩多少少,也是好事。
我倒有疑問,既然我們的小朋友習慣日讀夜讀,他們是否都比外國小朋友更聰明、更愛學習?若果不是,那麼在操練的過程中,流失了甚麼?
最近電視經常播放一段廣告,那是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兒童遊戲權利」宣傳片,呼籲家長每天讓孩子自由遊戲最少一小時,讓他們健康發展,還他們一個真正的童年。
一天有二十四小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只要求父母給孩子一小時自由遊戲,這要求十分卑微;而每天一小時自由遊戲便能還他們一個真正童年?這種悲涼,怎能形容?
港童像小牛般生活
或許正因為如此卑微,才凸顯現實這麼荒謬。現實是,很多小學生每天抽不出時間去玩,那怕只是一小時。他們上完一天課,下午四時許回家之後,休息三十分鐘,吃吃點心,又要開工做功課。接着晚飯之後,開始溫書。到十時許洗澡上床,準備另一天同樣疲憊的生活,日復日,年復年。萬一那天放學後要上興趣班,不好意思,整個時間表就要往後移,惟有不斷犧牲睡眠時間。驟眼看,還以為這是小牛的生活,那裏像小孩的生活?〔Vic:小牛會這麼辛苦嗎?〕
有人說,問題在於學校教得太深、或教淺考深、或越級教學,小一教小二數學,小二學小四英文。但亦有人說,誰叫家長追捧這些學校,他們把「愉快學習」視為「無嘢學」的同義詞。孩子辛苦一點,才能學多一點。這是一個講求學習的地方,還要學得比人多、比人快。要在這裏提倡「玩」的價值?開玩笑吧。
其實我很欣賞基金會拍這段宣傳短片,至少該會嘗試為小朋友解一解這個結。那怕是我們看完短片之後,鼻子一酸,馬上帶家中馬騮到公園玩一會,但最終敵不過現實考量,要孩子留守書桌……畢竟能玩多少少,也是好事。
我倒有疑問,既然我們的小朋友習慣日讀夜讀,他們是否都比外國小朋友更聰明、更愛學習?若果不是,那麼在操練的過程中,流失了甚麼?
李怡 - 李嘉誠談話和守護香港運動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30日
李嘉誠接受《南方都市報》專訪,回應撤資指控,指是「天方夜譚的笑話」,還說「今天是我的一個反擊」。但另一方面,他多番強調法治,一再表示香港不能人治,不能選擇性執法,政府的權力要在法治的基礎上公平公正地執行政策。作為負責任的國際企業主持人,經營業務不能鋌而走險,一切必須以股東利益為大前提。世界上的投資機會和選擇多的是,集團可以挑選有法治、政策公平的環境投資;在政策不公平、營商環境不佳、政府選擇性行使權力之下,投資意欲一定相對下降。
這些話,並非無的放矢,他一再強調顯然針對香港近年來的法治基礎動搖,尤其是梁振英政府的選擇性執法和行使權力。同是發展局長,對麥齊光和對陳茂波,梁振英不同地行使權力;同是僭建,對梁振英僭建和對唐英年僭建是選擇性執法;警方對愛字堆的暴力輕輕放過,對《蘋果》前攝記與保安的推撞被判無罪還要上訴。梁班子選擇性執法和選擇性行使權力已彰彰明甚。集團要挑選有法治、政策公平的環境投資,意思就是要減少在法治基礎動搖、政府選擇性執法的香港投資。昨天《蘋果》列出自2008年以來,和黃投資歐洲是791.14億港元,投資香港是122.52億港元,投資中國是88.14億港元。說撤資,或未必;但說投資重點轉移,則是事實,而且原因也說出口了。
香港的淪落,具體反映在法治自由的淪落。儘管有種種利害的考慮,李嘉誠還是忍不住婉轉發出捍衞法治自由的聲音。這是他仍然愛護香港的真性情。而香港法治自由的淪落,也清楚地顯示出是由於「一國」對「兩制」中香港這一制的肆無忌憚地侵蝕。爭取真普選,佔中,本土思潮興起和守護香港的本土運動的發展,和李嘉誠的思路基本出發點是一致的,就是要發展立足本土利益、本土民主,去守護我們傳統核心價值的自由法治。
李嘉誠的話,梁振英聽得進去嗎?上台一年多,執政團隊已有八人跳船,行騙長官仍然誇言說現在的政府是歷屆政府中最齊整的,此人的厚顏無恥已到登峯造極的程度。除了關注中央對他的權力會不會動搖之外,對任何批評、勸喻的話他都是不屑一顧的。
香港逐漸沉淪,幾乎所有香港市民都感覺到。中共和港共政權,面對一波一波守護本土的抗爭,和佔中爭取真普選運動,使用的是「一棍子打死」的「絕望」對策,也就是說,由中央大員和中共喉舌把話說死,使市民覺得爭取無用,從而產生無力感,於是放棄抗爭。比如佔中,就是在中共的一再打壓之下,使支持度下滑。又比如普選行政長官的公民提名,也由李飛來港把話說死,而有可能從62%的支持下滑。
香港人也許太機警,太現實,太懂得變通和算計,對許多事往往把「可以怎樣」放在「應該怎樣」的前面考慮。眼看爭取不會有結果,就會放棄爭取。面對專權政治的「大石壓死蟹」,明知不對,明知對香港有害,也因為覺得抗爭不會有效果而寧可置身事外。
沒有錯,從李飛來港定下的普選框架,不但沒有公民提名的空間,甚至從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和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要體現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志」這兩點來看,根本就等於是由中央去圈定候選人,全體選民投票也只是在中共的掌控名單中選擇,實際上是比上兩屆的產生候選人的辦法還要倒退。在這種情況下,還有爭取真普選的空間嗎?
本土化運動要爭取香港與大陸的區隔,實現真正的自治,至少是按《基本法》第22條規定的高度自治。但面對中共的專權與強勢,有可能嗎?我們可以擺脫權貴資本主義的侵蝕而獨善其身嗎?
也許真的是不可能,但不去抗爭,不以發聲和行動去表達我們的訴求,就不僅是「不可能」而且是「完全不可能」。更重要的,是香港人絕對不能甘心做奴隸做奴才,我們必須表現出我們是有尊嚴的、有獨立人格的,不是服從所謂「集體意志」而沒有個人意志的奴隸。我們不表達這種意志,不去力爭,不僅是對不起下一代,而且對不起我們自己。
參與佔中,爭取公民提名權,反對在小圈子規範提名人之下的假普選,建立真正民主制度去制衡專制政權,去保障自由法治,是香港免於沉淪的唯一出路。
李嘉誠把法治自由與營商環境掛鈎,對改變香港現在的境況有幫助嗎?也許有那麼一點點,但若像其他大商家那樣完全不講,就是任憑香港沉淪了。(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李嘉誠接受《南方都市報》專訪,回應撤資指控,指是「天方夜譚的笑話」,還說「今天是我的一個反擊」。但另一方面,他多番強調法治,一再表示香港不能人治,不能選擇性執法,政府的權力要在法治的基礎上公平公正地執行政策。作為負責任的國際企業主持人,經營業務不能鋌而走險,一切必須以股東利益為大前提。世界上的投資機會和選擇多的是,集團可以挑選有法治、政策公平的環境投資;在政策不公平、營商環境不佳、政府選擇性行使權力之下,投資意欲一定相對下降。
這些話,並非無的放矢,他一再強調顯然針對香港近年來的法治基礎動搖,尤其是梁振英政府的選擇性執法和行使權力。同是發展局長,對麥齊光和對陳茂波,梁振英不同地行使權力;同是僭建,對梁振英僭建和對唐英年僭建是選擇性執法;警方對愛字堆的暴力輕輕放過,對《蘋果》前攝記與保安的推撞被判無罪還要上訴。梁班子選擇性執法和選擇性行使權力已彰彰明甚。集團要挑選有法治、政策公平的環境投資,意思就是要減少在法治基礎動搖、政府選擇性執法的香港投資。昨天《蘋果》列出自2008年以來,和黃投資歐洲是791.14億港元,投資香港是122.52億港元,投資中國是88.14億港元。說撤資,或未必;但說投資重點轉移,則是事實,而且原因也說出口了。
香港的淪落,具體反映在法治自由的淪落。儘管有種種利害的考慮,李嘉誠還是忍不住婉轉發出捍衞法治自由的聲音。這是他仍然愛護香港的真性情。而香港法治自由的淪落,也清楚地顯示出是由於「一國」對「兩制」中香港這一制的肆無忌憚地侵蝕。爭取真普選,佔中,本土思潮興起和守護香港的本土運動的發展,和李嘉誠的思路基本出發點是一致的,就是要發展立足本土利益、本土民主,去守護我們傳統核心價值的自由法治。
李嘉誠的話,梁振英聽得進去嗎?上台一年多,執政團隊已有八人跳船,行騙長官仍然誇言說現在的政府是歷屆政府中最齊整的,此人的厚顏無恥已到登峯造極的程度。除了關注中央對他的權力會不會動搖之外,對任何批評、勸喻的話他都是不屑一顧的。
香港逐漸沉淪,幾乎所有香港市民都感覺到。中共和港共政權,面對一波一波守護本土的抗爭,和佔中爭取真普選運動,使用的是「一棍子打死」的「絕望」對策,也就是說,由中央大員和中共喉舌把話說死,使市民覺得爭取無用,從而產生無力感,於是放棄抗爭。比如佔中,就是在中共的一再打壓之下,使支持度下滑。又比如普選行政長官的公民提名,也由李飛來港把話說死,而有可能從62%的支持下滑。
香港人也許太機警,太現實,太懂得變通和算計,對許多事往往把「可以怎樣」放在「應該怎樣」的前面考慮。眼看爭取不會有結果,就會放棄爭取。面對專權政治的「大石壓死蟹」,明知不對,明知對香港有害,也因為覺得抗爭不會有效果而寧可置身事外。
沒有錯,從李飛來港定下的普選框架,不但沒有公民提名的空間,甚至從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和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要體現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志」這兩點來看,根本就等於是由中央去圈定候選人,全體選民投票也只是在中共的掌控名單中選擇,實際上是比上兩屆的產生候選人的辦法還要倒退。在這種情況下,還有爭取真普選的空間嗎?
本土化運動要爭取香港與大陸的區隔,實現真正的自治,至少是按《基本法》第22條規定的高度自治。但面對中共的專權與強勢,有可能嗎?我們可以擺脫權貴資本主義的侵蝕而獨善其身嗎?
也許真的是不可能,但不去抗爭,不以發聲和行動去表達我們的訴求,就不僅是「不可能」而且是「完全不可能」。更重要的,是香港人絕對不能甘心做奴隸做奴才,我們必須表現出我們是有尊嚴的、有獨立人格的,不是服從所謂「集體意志」而沒有個人意志的奴隸。我們不表達這種意志,不去力爭,不僅是對不起下一代,而且對不起我們自己。
參與佔中,爭取公民提名權,反對在小圈子規範提名人之下的假普選,建立真正民主制度去制衡專制政權,去保障自由法治,是香港免於沉淪的唯一出路。
李嘉誠把法治自由與營商環境掛鈎,對改變香港現在的境況有幫助嗎?也許有那麼一點點,但若像其他大商家那樣完全不講,就是任憑香港沉淪了。(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2013年11月29日 星期五
區樂民 - 貧窮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8日
年輕的時候,他偷渡來港,在最貧窮的日子,口袋裏只有五元。
過去數十年,他努力工作,極節儉,現在擁有四個物業,一個自住,三個收租。每星期總有幾天,他把早一日的剩飯放進水裏加熱,下點鹽和花生,變成半粥半湯的物體,當作午餐。
「一分一毫得來不易啊!」他說。
單看這些經歷,他是個值得尊敬的人。可是,也因着這些經歷,他跟妻子和女兒分開了。
「她們都在盤算我的家財,不可靠。」他告訴我。
我不認識他的家人,不敢作判斷,但他曾說:「所有私家醫生都貪圖我的錢。」
「為甚麼你不看公立醫生?」我問。
「公立醫生不肯和我傾談。」他答道。
「我也是私家醫生,為甚麼你又來看我?」
「因為第一次看你時,」他憶述:「你說我患的是小病,不必覆診。我估計你不算太貪心。」
我笑了。請注意,他沒有說我不貪心,他只是說我「不算太貪心」!
這兩年,他看了我十多遍,都是小病,甚至沒有病。我認為他需要臨床心理學家的協助,但他拒絕。
每次跟他交談十多分鐘,他便會滿意地離去。收了診金,有時候我也不知應該在病歷上寫甚麼。
看着他的背影,我發現了一件事。他想盡辦法遠離貧窮,卻沒有察覺,孤獨是最大的貧窮。
年輕的時候,他偷渡來港,在最貧窮的日子,口袋裏只有五元。
過去數十年,他努力工作,極節儉,現在擁有四個物業,一個自住,三個收租。每星期總有幾天,他把早一日的剩飯放進水裏加熱,下點鹽和花生,變成半粥半湯的物體,當作午餐。
「一分一毫得來不易啊!」他說。
單看這些經歷,他是個值得尊敬的人。可是,也因着這些經歷,他跟妻子和女兒分開了。
「她們都在盤算我的家財,不可靠。」他告訴我。
我不認識他的家人,不敢作判斷,但他曾說:「所有私家醫生都貪圖我的錢。」
「為甚麼你不看公立醫生?」我問。
「公立醫生不肯和我傾談。」他答道。
「我也是私家醫生,為甚麼你又來看我?」
「因為第一次看你時,」他憶述:「你說我患的是小病,不必覆診。我估計你不算太貪心。」
我笑了。請注意,他沒有說我不貪心,他只是說我「不算太貪心」!
這兩年,他看了我十多遍,都是小病,甚至沒有病。我認為他需要臨床心理學家的協助,但他拒絕。
每次跟他交談十多分鐘,他便會滿意地離去。收了診金,有時候我也不知應該在病歷上寫甚麼。
看着他的背影,我發現了一件事。他想盡辦法遠離貧窮,卻沒有察覺,孤獨是最大的貧窮。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盧子健 - 中央想見到一個什麼樣子的特首選舉?
2013年11月27日
【明報專訊】作為一個30多年前開始參與討論香港政制民主化的論政人士,我對近期有關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討論,是非常的感慨和唏噓。不少論點在過去幾十年間已經被提出過、論證過無數次。遺憾的是,香港離開普選的目標始終是這麼遠。更遺憾的是,北京不斷提出一些並非真問題的議題來要求香港市民表態,使討論在幾十年間仍然是兜兜轉轉。
例如說普選應該按《基本法》進行,相信絕大多數香港市民不會反對。爭議的焦點在提名委員會。基本法規定特首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決定,提名委員會的作用可以是體現人人平等參與的普選精神,也可以是用來削弱這種精神,甚至是令這種精神名存實亡。如果提名委員會的設計真的做到體現普選精神,自然大家都會贊成提名委員會集體決策決定特首候選人。如果提名委員會的設計剛好相反,自然大家就會反對。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不需要煞有介事地討論。
什麼是真普選?也不需要冗長或者嶄新的論述,亦不需要引用外國的例子,只需要看看本地立法會選舉的經驗便足夠。立法會有35名普選產生的議員,包括最保守的建制派以至最激進的泛民,這就是香港的政治光譜。特首候選人應該是可以立足於這個光譜的任何一點之上。這就是符合港情的普選,是大多數香港人所熟悉和會支持的普選。
在現實政治中,北京不希望有一個位於政治光譜極端的人當特首,這完全可以理解。不過,如果普選投票是公平公開地進行,香港市民亦根本不會選擇極端的候選人,所以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會贊成在提名時搞篩選,因為他們在投票時會懂得如何篩選。
2017倘沒競爭將是極大歷史諷刺
香港人也很務實。如果北京真的很擔心政見極端者當選特首,要在提名階段排除這些人參選的機會,不少香港人會妥協接受。問題是﹕北京想把候選人的政治光譜收到多窄?講得簡單和形象化一點,就是究竟北京想見到一個什麼樣子的特首選舉?
最極端的情况就是只有一個候選人,香港市民並沒有選擇,最多只能以信任票為唯一的候選人黃袍加身。回歸以來,在2002年和2005年的兩次特首選舉,就是沒有競爭的選舉。但自此以後,即使是以現時的選舉委員會制度,兩次特首選舉都有競爭。如果到了2017年引進普選,反而選舉沒有了競爭,這會是極大的歷史諷刺。如果北京想見到這樣子的選舉,這會是中國和香港的悲劇。
讓我們假設北京預算2017年特首選舉有競爭,那會是什麼樣子的競爭呢?在2007年和2012年兩次選舉,民主派都有候選人參與競爭,這相信也是香港市民對2017年特首選舉的期望。民主派是否能成為候選人、「入閘」讓市民投票選擇這個測試普選真偽的標準,不應該被視為只為滿足泛民的私利,因為泛民是香港政治光譜的主要組成部分。如果這部分會在普選過程中被切割出去,這種「普選」不可能是真正的普選。而如果即使普選有限制也不會把泛民排除在候選人名單之外,有關限制不會是太過嚴重,可能是香港市民能夠接受的妥協。
北京或者本地親北京人士也許會辯解﹕不是排斥所有泛民候選人,而是要排除最極端的候選人當選。如前所述,如果普選投票是公平公開進行,香港市民根本不會選擇極端的候選人(甚至可以說全世界任何正常社會都不會),因為極端的定義就是只會有少數人支持。
香港市民的擔心是﹕北京要控制普選的提名程序,其實真正目的是害怕任何泛民候選人當選。在2007年和2012年參與特首選舉的泛民候選人,分別來自公民黨和民主黨。這兩個黨都位於香港政治光譜的中間地帶。如果北京不能接受來自這個地帶的從政人士當特首,又怎能防止人家批評這種普選是假的?
對北京而言,只有建制派候選人的所謂普選當然較為安全,但世間並沒有完全安全的事。2012年的特首選舉,北京原來的計劃是只有一個建制派候選人,即使泛民候選人能夠入閘,可以重演2007年建制派候選人大勝的戲碼。但梁振英打亂了北京的計劃。兩個建制派候選人為求當選互揭對方瘡疤。當唐英年形勢不妙時,有建制派勢力想推舉曾鈺成為候選人抗衡梁振英。結果是北京強力干預,說服唐英年和曾鈺成的支持者投票給梁振英,但結果不算很理想。梁只能低票當選,建制派亦因此嚴重撕裂,是今天特區政府管治困難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在2012年,北京只需要操控一個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結果仍然與其原來的計劃相距如此之遠。普選投票涉及數以百萬計選民,北京所能夠操控的將更少。如果候選人完全沒有泛民代表,或者泛民會發起全面杯葛,造成極為難看的局面;又或者泛民挑選建制派候選人其中一位討價還價,令成功當選者負了他們的票債,日後在施政時償還。這恐怕也不是北京想見到的局面。如果北京把普選候選人的光譜進一步收窄,連建制派候選人也只能是最忠心的兩三個,那跟沒有選擇差不多,費這麼多氣力來搞普選又所為何事呢?
請北京乾脆講清楚
說到底,北京自己應該想清楚,究竟是想通過所謂普選來挑出一個自己本來就想欽點的特首呢?還是讓香港市民在幾個其可以接受的候選人當中作選擇?如果是後者,是否所有泛民都不被其接受可以當特首?換句話說,只是在狹窄的建制派政治光譜內搞所謂普選。如果北京已有想法,不如乾脆講清楚。如果北京未有想法,這是中央領導人自己的問題,就不應要求香港市民回應什麼愛國愛港、依法辦事這些假議題。真普選是中央贏取港人信心的巨大契機。這不單是為了滿足港人的訴求,也是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譜寫一個篇章!道理很清楚,問題只在於領導者能否想清楚。
盧子健
公共事務顧問
區家麟 - 長官意志 龍門飄移
2013年11月27日
【明報專訊】中央要員訪港,見律政司長、見法律專家、見大律師公會,據說要交流法律,從法律觀點解說政制改革。開口閉口法律,事無大小《基本法》;好的,就讓我們看看《基本法》。
好些本地的「法律專家」直截了當謂:《基本法》裏,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沒有公民提名元素,所以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如此詮釋,是雙重標準。
《基本法》條文寫得有彈性,如果「無寫就不能做」,那麼,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訪港時,說的那些四字真言,如「愛國愛港」、「集體意志」、「機構提名」,《基本法》條文找不到,是否都違反《基本法》?年前人大常委頒令的「政改五部曲」,《基本法》裏影都無,密室僭建,又如何合法?
李飛試圖用《基本法》條文講道理,談「廣泛代表性」意思時,他說,將來的提名委員會和往日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原則是相同的,《基本法》45條規定的「廣泛代表性」一詞,應當與附件一和人大規定的「廣泛代表性」一詞具有同樣含義。意指同詞應當同義,提委會應繼續由四大界別組成,「八九不離十」。
據此「同詞同義」之邏輯來檢視一下「機構提名」之說,中央認為,《基本法》45條寫明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寫的提名委員會是「會」,不是「委員」,所以一定是「機構提名」;好的,我們又看看《基本法》附件一第一條:「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本法選出……」往日的選舉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也是寫着「會」,以往提名,卻從來不是「機構提名」。
又會有人說,那是因為中央根據「立法原意」的解釋,如果立法原意那麼重要,為何不一早寫成《基本法》條文?再說,「愛國愛港」什麼時候成為《基本法》裏的「法律要求」,又源自什麼「立法原意」?先不說何謂「愛」,如何用法律定義愛或量度愛等可笑問題;回溯「原意」,鄧小平早已提出「愛國者」的寬鬆標準,當年曾持續討論,明知政治要求不能納入法例條文,成為「法律要求」,這是大眾所理解的「原意」,為何現時又不按鄧小平的原意行事?
雙重標準 自欺欺人
這些自打嘴巴式的任意詮釋,信口開河,只許京官僭建,把《基本法》搓圓按扁,如細路玩泥膠,體現的是長官意志。
李飛強調,機構提名要體現提委會的「集體意志」,明顯要為高門檻篩選鋪路,卻又說「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不合理限制」。「沒限制論」之荒誕,在沒限制你報名,卻由一群人上人先決定人選,才讓市民選,這叫真普選?說好了生果任擇,卻只有榴槤與爛橙,這叫有選擇?
是否「真普選」,準則很簡單,若「機構提名」下,由一群小圈子人上人,篩走了任何高民望,或往日普選中得到有力支持的派別所屬人士,都屬不公正不公平的偽選舉。
以法律觀點包裝長官意志,如此政改討論,雙重標準,自欺欺人。權貴們何妨老老實實赤裸裸告訴香港人,這場球賽,界線是我劃的、球例是我訂的、龍門任我來搬;學習尊貴議員謝偉俊名句:「政府有權把龍門由大球場搬去尖沙嘴。」中央政府有權把龍門從香港搬到月球,再從月球搬回北京;瞬間飄移,扭曲變形,以法律服務政治,以政治玩弄法律,哀哉《基本法》。
【明報專訊】中央要員訪港,見律政司長、見法律專家、見大律師公會,據說要交流法律,從法律觀點解說政制改革。開口閉口法律,事無大小《基本法》;好的,就讓我們看看《基本法》。
好些本地的「法律專家」直截了當謂:《基本法》裏,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沒有公民提名元素,所以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如此詮釋,是雙重標準。
《基本法》條文寫得有彈性,如果「無寫就不能做」,那麼,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訪港時,說的那些四字真言,如「愛國愛港」、「集體意志」、「機構提名」,《基本法》條文找不到,是否都違反《基本法》?年前人大常委頒令的「政改五部曲」,《基本法》裏影都無,密室僭建,又如何合法?
李飛試圖用《基本法》條文講道理,談「廣泛代表性」意思時,他說,將來的提名委員會和往日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原則是相同的,《基本法》45條規定的「廣泛代表性」一詞,應當與附件一和人大規定的「廣泛代表性」一詞具有同樣含義。意指同詞應當同義,提委會應繼續由四大界別組成,「八九不離十」。
據此「同詞同義」之邏輯來檢視一下「機構提名」之說,中央認為,《基本法》45條寫明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寫的提名委員會是「會」,不是「委員」,所以一定是「機構提名」;好的,我們又看看《基本法》附件一第一條:「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本法選出……」往日的選舉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也是寫着「會」,以往提名,卻從來不是「機構提名」。
又會有人說,那是因為中央根據「立法原意」的解釋,如果立法原意那麼重要,為何不一早寫成《基本法》條文?再說,「愛國愛港」什麼時候成為《基本法》裏的「法律要求」,又源自什麼「立法原意」?先不說何謂「愛」,如何用法律定義愛或量度愛等可笑問題;回溯「原意」,鄧小平早已提出「愛國者」的寬鬆標準,當年曾持續討論,明知政治要求不能納入法例條文,成為「法律要求」,這是大眾所理解的「原意」,為何現時又不按鄧小平的原意行事?
雙重標準 自欺欺人
這些自打嘴巴式的任意詮釋,信口開河,只許京官僭建,把《基本法》搓圓按扁,如細路玩泥膠,體現的是長官意志。
李飛強調,機構提名要體現提委會的「集體意志」,明顯要為高門檻篩選鋪路,卻又說「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不合理限制」。「沒限制論」之荒誕,在沒限制你報名,卻由一群人上人先決定人選,才讓市民選,這叫真普選?說好了生果任擇,卻只有榴槤與爛橙,這叫有選擇?
是否「真普選」,準則很簡單,若「機構提名」下,由一群小圈子人上人,篩走了任何高民望,或往日普選中得到有力支持的派別所屬人士,都屬不公正不公平的偽選舉。
以法律觀點包裝長官意志,如此政改討論,雙重標準,自欺欺人。權貴們何妨老老實實赤裸裸告訴香港人,這場球賽,界線是我劃的、球例是我訂的、龍門任我來搬;學習尊貴議員謝偉俊名句:「政府有權把龍門由大球場搬去尖沙嘴。」中央政府有權把龍門從香港搬到月球,再從月球搬回北京;瞬間飄移,扭曲變形,以法律服務政治,以政治玩弄法律,哀哉《基本法》。
李怡 - 大是大非年代的大是大非事件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7日
《基本法》所設定的「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負責」的制度,已在近日立法會關於特權法動議的投票中,被宣佈徹底破功。許多立會議員須服從中聯辦指示而不能按自己的意志投票,說明立會對政府的監督功能幾乎盡失。法院雖還能守住獨立斷案,但親共的律政司在《蘋果日報》前攝記涉襲保安無罪案中上訴,被法官指為「吹毛求疵」,顯示司法中的檢控一環已為行政服務。《基本法》所定的三權分立體制固然瀕臨崩潰,中共官員更揚言《基本法》所定的竟然是在條文中遍尋不獲的所謂「行政主導」。
眼看梁振英種種劣行、陳茂波種種無恥,民望破紀錄地超低,仍然大模大樣地坐享權力,擺出「香港市民其奈我何」的囂張嘴臉,香港人能夠怎樣?爭取體制改變、實現真普選荊棘滿途。目前,能夠稍稍制約政府胡作非為的,只有被稱為「第四權」的媒體。正如前美國大法官Hugo Black所說:「新聞自由的最重要功能,就是防止政府任何部門欺騙人民。」現在是幾乎每天都出現政府欺騙市民的情況,媒體成為能夠監督專權政府濫權的唯一工具。
不容否認,香港媒體中很大部份已經被「河蟹」了,剩下真正能發揮第四權作用的媒體不多。但只要還有站穩監督政府立場的媒體,也會刺激被某種程度「河蟹」的媒體為競爭要適度發揮媒體功能。因此,對於任何干預新聞自由的行為,堅守本份的媒體,都應該十分敏感,必須作出強烈反擊。無綫向壹傳媒採訪下封殺令正是這樣的事。
葉一堅前天刊出的批評總編張劍虹的文章〈驚佢條毛咩!〉,是醍醐灌頂之作。不僅《蘋果》總編、執總要檢討,筆者在上周六提到此事時不夠火力,說明也不夠重視。葉一堅說:「香港正置身大是大非的年代,言論自由也是大是大非的事。」我們須要從大是大非的角度去看這件事。
數十年前筆者剛出道,有一位前輩報人對筆者說:第一條定律就是永遠不要跟銷路比你少、影響力比你低的報刊開筆戰。
這句話,與葉一堅引述他們過去常說:「有條儍佬在公司門口無理取鬧,有隻癲狗在你家門口亂吠。你需要回應嗎?你需要同佢一齊癲嗎?」是類似意思。
但無綫電視真的不是觀眾少、影響力低的媒體,它曾經是香港新聞界的龍頭大哥。在筆者經歷的從中英談判到六四到香港回歸的整個階段,對社會發生最大影響的是SCMP(對官府和上層)和TVB NEWS。的確如葉一堅所說,那時很多報人都是從TVB認識到甚麼是新聞價值,甚麼是新聞自由的。這樣具有傳統影響力的大媒體,今天不僅向荒謬的政府發牌決策膜拜,而且不顧自己堅持數十年的表達自由的傳統,向另一媒體發封殺令,這難道不是對新聞自由最大威脅的事件嗎?這不是意味着我們連最後的監督政府的工具都要面臨被毀嗎?
這絕對不是無綫與壹傳媒兩個媒體之間的恩怨,而是大是大非的事。即使無綫針對的是另一媒體,甚至是曾經不斷向《蘋果》抹黑的對手,《蘋果》也必須義無反顧地向無綫發出最強的抗議聲。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的兩個聲明,要求無綫舉出具體事例,說明壹傳媒如何長期恣意攻擊無綫;無綫何以沒有向記協的紀律委員會投訴,也未見提出法律訴訟?何以記協從未收到其他人對壹傳媒「長期恣意攻擊」無綫的投訴,反而收到不少對《東張西望》的偏頗的投訴;作為上市公司,電視廣播經常召開記者會,今後是否會禁止壹傳媒所屬機構進場?若有任何機構不滿意無綫今次之處理,決定杯葛並禁止無綫的新聞團隊採訪其活動,無綫會否接受?
對於這些清楚明確的問題,無綫都不予回答,而近日記協則接獲數人來電,包括某街坊福利會代表批評記協的聲明,甚至聲言包圍記協。另有三名市民向記協發了百多封內容重複的電郵,均批評記協炒作事件。愛港力、愛港之聲也在facebook上發聲,不是講道理,而是一味斥罵記協與壹傳媒。
事情似乎越來越清楚了,無綫的作為已經和港共政權、和愛字堆沆瀣一氣。我們也許無法阻擋一個人、一個機構的墮落,但我們絕不能眼白白看着社會沉淪。守護着仍有監督政府功能的新聞自由,不僅是媒體人的事,所有愛自由的市民也人人有責。
《基本法》所設定的「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負責」的制度,已在近日立法會關於特權法動議的投票中,被宣佈徹底破功。許多立會議員須服從中聯辦指示而不能按自己的意志投票,說明立會對政府的監督功能幾乎盡失。法院雖還能守住獨立斷案,但親共的律政司在《蘋果日報》前攝記涉襲保安無罪案中上訴,被法官指為「吹毛求疵」,顯示司法中的檢控一環已為行政服務。《基本法》所定的三權分立體制固然瀕臨崩潰,中共官員更揚言《基本法》所定的竟然是在條文中遍尋不獲的所謂「行政主導」。
眼看梁振英種種劣行、陳茂波種種無恥,民望破紀錄地超低,仍然大模大樣地坐享權力,擺出「香港市民其奈我何」的囂張嘴臉,香港人能夠怎樣?爭取體制改變、實現真普選荊棘滿途。目前,能夠稍稍制約政府胡作非為的,只有被稱為「第四權」的媒體。正如前美國大法官Hugo Black所說:「新聞自由的最重要功能,就是防止政府任何部門欺騙人民。」現在是幾乎每天都出現政府欺騙市民的情況,媒體成為能夠監督專權政府濫權的唯一工具。
不容否認,香港媒體中很大部份已經被「河蟹」了,剩下真正能發揮第四權作用的媒體不多。但只要還有站穩監督政府立場的媒體,也會刺激被某種程度「河蟹」的媒體為競爭要適度發揮媒體功能。因此,對於任何干預新聞自由的行為,堅守本份的媒體,都應該十分敏感,必須作出強烈反擊。無綫向壹傳媒採訪下封殺令正是這樣的事。
葉一堅前天刊出的批評總編張劍虹的文章〈驚佢條毛咩!〉,是醍醐灌頂之作。不僅《蘋果》總編、執總要檢討,筆者在上周六提到此事時不夠火力,說明也不夠重視。葉一堅說:「香港正置身大是大非的年代,言論自由也是大是大非的事。」我們須要從大是大非的角度去看這件事。
數十年前筆者剛出道,有一位前輩報人對筆者說:第一條定律就是永遠不要跟銷路比你少、影響力比你低的報刊開筆戰。
這句話,與葉一堅引述他們過去常說:「有條儍佬在公司門口無理取鬧,有隻癲狗在你家門口亂吠。你需要回應嗎?你需要同佢一齊癲嗎?」是類似意思。
但無綫電視真的不是觀眾少、影響力低的媒體,它曾經是香港新聞界的龍頭大哥。在筆者經歷的從中英談判到六四到香港回歸的整個階段,對社會發生最大影響的是SCMP(對官府和上層)和TVB NEWS。的確如葉一堅所說,那時很多報人都是從TVB認識到甚麼是新聞價值,甚麼是新聞自由的。這樣具有傳統影響力的大媒體,今天不僅向荒謬的政府發牌決策膜拜,而且不顧自己堅持數十年的表達自由的傳統,向另一媒體發封殺令,這難道不是對新聞自由最大威脅的事件嗎?這不是意味着我們連最後的監督政府的工具都要面臨被毀嗎?
這絕對不是無綫與壹傳媒兩個媒體之間的恩怨,而是大是大非的事。即使無綫針對的是另一媒體,甚至是曾經不斷向《蘋果》抹黑的對手,《蘋果》也必須義無反顧地向無綫發出最強的抗議聲。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的兩個聲明,要求無綫舉出具體事例,說明壹傳媒如何長期恣意攻擊無綫;無綫何以沒有向記協的紀律委員會投訴,也未見提出法律訴訟?何以記協從未收到其他人對壹傳媒「長期恣意攻擊」無綫的投訴,反而收到不少對《東張西望》的偏頗的投訴;作為上市公司,電視廣播經常召開記者會,今後是否會禁止壹傳媒所屬機構進場?若有任何機構不滿意無綫今次之處理,決定杯葛並禁止無綫的新聞團隊採訪其活動,無綫會否接受?
對於這些清楚明確的問題,無綫都不予回答,而近日記協則接獲數人來電,包括某街坊福利會代表批評記協的聲明,甚至聲言包圍記協。另有三名市民向記協發了百多封內容重複的電郵,均批評記協炒作事件。愛港力、愛港之聲也在facebook上發聲,不是講道理,而是一味斥罵記協與壹傳媒。
事情似乎越來越清楚了,無綫的作為已經和港共政權、和愛字堆沆瀣一氣。我們也許無法阻擋一個人、一個機構的墮落,但我們絕不能眼白白看着社會沉淪。守護着仍有監督政府功能的新聞自由,不僅是媒體人的事,所有愛自由的市民也人人有責。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周保松 - 自由與宗教
一五一十部落
2013年11月5日
自由主義與宗教之間的關係,是現代世界的大事。我們甚至可以說,如何使得不同宗教信仰的人能夠和平並處,是過去幾百年自由主義面對的最大挑戰。在此過程中,自由主義逐步發展出一套相當獨特的政治制度來應對宗教多元之局,並取得相當大的成就。以下我會先將自由主義的基本理念勾勒出來,然後回應一些挑戰。
1
在宗教問題上,自由主義的核心理念,是每個公民平等地享有由憲法保障的信仰自由的權利。這個權利往往意味著以下的制度安排。第一,在尊重其他人同樣權利的前提下,公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信仰和所屬宗教團體,同時有權放棄原來的信仰及離開原來的團體。第二,信仰自由具有優先性,政府和教會不得以集體利益、國家安全或上帝旨意之名,犧牲公民的自由權利。第三,政府權力的正當性來源,來自定期的民主選舉,而非任何宗教。政府制訂的法律和推行的政策,必須一視同仁對待所有宗教,不應偏袒任何教派,同時不應訴諸特定宗教信仰來為這些政策辯護。第四,為確保機會平等原則,無論是政府或私人企業,在工作招聘時,都不應將應聘人的宗教信仰作為考慮因素(除非該工作是和信仰直接相關,例如神職人員)。
一個充份尊重上述原則的社會,是一個信仰自由的社會。這樣的社會,將有很大機會是個信仰多元的社會,因為不同教派會在這個自由的環境中,以不同方式爭取信眾,人們也會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不同的宗教。自由主義維繫多元社會的方式,是既不要求所有人相信同一種宗教,也不要求所有人放棄宗教,而是用政教分離的方式,將宗教領域和政治領域分開。在政治領域,所有人擁有相同的公民身份,並因此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在宗教領域,每個公民可根據自己的選擇而擁有不同的宗教身份。而當兩個領域發生衝突時,政治領域具有優先性:任何教派都不可以以教義之名,限制和侵犯人們的公民和政治權利。也就是說,所有教派必須服從自由社會的基本政治原則。這個優先性,是維繫多元社會統一的基礎。
對自由主義來說,這兩個身份完全可以同時並存。例如服務同一個政府的官員,可以是天主教徒或伊斯蘭教徒,更可以是無神論者,彼此不會因為信仰差異而引起衝突。為什麼可以這樣?因為在制度和價值觀念上,他們都接受了政治和宗教身份的二分,不會將自己的信仰強加於別人,在進行與工作相關的決策時亦不會以自己的信仰作為判斷準則,而須訴諸法律及所有公民原則上都能夠接受的公共理由。這種制度和價值上的共識,使得自由社會一方面容許和鼓勵宗教多元,另一方面又建立起和平共處的社會紐帶。這個紐帶不是靠宗教、血緣和種族,而是靠自由主義的一組道德信念及由此發展出來的制度文化。
2
從人類發展史來看,這是很不容易的成果,中間經過不知多少衝突,才慢慢形成這樣一個多元共存的格局。如此不易,因為許多宗教都有整體性和排他性這兩重特點。所講整體性,是說宗教往往有一套相當完備的關於世界、道德、政治、經濟、教育和婚姻的看法,這些看法形成一個環環相扣的體系,並指向同一個目的,就是如何在生活世界的每個環節實現該宗教所界定的終極真實和圓滿境界。也就是說,宗教不只是生活世界的某個環節,而是全部,並為這個世界賦予意義。因為這種整體性,宗教往往有很強的排他性,不容易接受其他宗教同時存在。因為容忍其他宗教在同一個世界存在並與之競爭,不僅在知識論上難以接受(如果我的神是真的,他的神就必然是假的),在道德上也不可接受(如果我的神所教導的是對的和神聖的,他的神所教導的就必然是錯的和腐敗的),同時在策略上不智(如果在我力量占優時容忍對方,如何保證他朝時移世易時對方不會反咬一口)。
正因如此,宗教衝突往往曠日持久且極難化解。我們也因此可以看到自由主義的化解之道,其實是現代世界的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宗教不再是統攝社會不同領域的最高原則,宗教也不再被視為所有人生命中無可質疑的唯一選項,而是眾多選項之一。正如當代哲學家泰勒(Charles Taylor)所說,這是「俗世時代」最重要的特徵。就此而言,自由主義沒有消滅宗教,而是轉化了宗教,並換了一組政治原則來規範現代的集體生活。這個從宗教社會轉向自由社會的過程,是現代性規劃的核心議題,中間歷經無數波折,迄今仍未完成。
我認為,這組原則中最重要的,是自由原則和平等原則。自由原則就是國家必須容許每個公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信仰,平等原則就是國家必須保證每個公民享有相同的選擇自由的權利。兩條原則加起來,即意味著國家的首要責任,是尊重和捍衛人民平等的信仰自由的權利,而不是去宣揚或壓制任何宗教。換言之,國家理應在不同宗教之間保持中立。保持中立,並不是因為所有宗教同樣地好,也不是因為根本沒有任何標準去比較各種宗教的高低,更不是因為信仰本身無足輕重因此無可無不可,而是因為這不是國家應當擔當的角色。國家要平等地對待所有公民,便應該尊重公民的自由選擇,而不應該在這個關乎個人終極關懷和安身立命的重大問題上,強加國家意志於個體身上。
自由主義選擇這種立場的原因,不是價值虛無,而是對自由和平等的堅持。這是它的底線,因此自由主義不會容忍那些鼓吹侵犯自由和平等的教派。也就是說,自由主義所說的中立對待,有個前提,就是不同教派必須接受自由主義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劃定了宗教自由的邊界,同時也在相當根本的意義上轉化了宗教的內涵,例如它們必須容忍和尊重人們的宗教選擇──雖然容忍和尊重的理由,可以各有不同,包括對於教義和何謂真正信仰的重新詮釋。從宗教社會到自由社會,不僅國家制度要變,生活世界不同領域的實踐也必須作出相應變革。這是相當漫長痛苦且中間充滿政治角力和思想論爭的過程。我們因此不要誤會,以為自由主義是沒有原則的放縱各種宗教,又或以為它這麼做是因為接受了價值主觀主義和虛無主義。
在這個制度框架下,自由主義傳統中十分重視的宗教容忍,嚴格來說也不適用於國家,因為國家本身沒有自己的國教,因此也就談不上容忍那些異於國教的教派存在。國家要做的,是平等尊重──而非容忍──公民的宗教選擇。尊重和容忍,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德性。容忍往往意味著擁有權力的一方對另一方所持的信仰,有一種負面評價,但卻基於其他理由而選擇了自我克制。尊重卻沒有這種意涵,而是承認和肯定公民享有的權利,同時不對公民所選的東西作出正面或負面評價。所以,當我們爭取信仰自由時,要求國家容忍一些它不喜歡的宗教,和要求國家尊重公民應有的選擇權利,是兩回事,後者才是今天自由主義應追求的目標。
3
討論至此,我們應該見到,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自由平等原則的基礎,不應立足於任何宗教。原因很簡單,如果它這樣做,它便不能公平對待其他宗教。例如如果國家接受人人平等的理由,是因為我們都是基督教上帝創造的兒女,那麼對非基督教徒來說,這個論證便沒有任何說服力,亦難得到他們的反思性認可。因此,自由主義要證成它的基本原則,便必須提供獨立於不同宗教,同時原則上又能夠為不同教派共享的道德理由。這裏須留意,我這裏強調的是「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而不是從某個特定宗教的觀點看。不同宗教的信徒,當然可以從自己的教義出發去理解和接受自由主義。也就是說,在自由社會,可以存在不同性質的理由去支持自由主義的制度實踐,但並不是所有理由都適宜作為多元社會中共享的,能夠滿足公共證成的理由。尋找和證成這些理由,不一定是某種宗教的責任,但卻一定是自由主義的責任,因為自由主義承諾必須要在國家之中給予自由的公民平等的尊重。
但在今天的中國,我們卻常常聽到這樣一種觀點:自由主義並不足以支撐自身。自由主義要在中國生根,便必須找到它的宗教和文化根源。例如基督教徒會說,自由主義源起于西方基督教文明。若要中國人真心接受自由主義,首先要令他們廣泛信奉基督教。又或儒家信徒會說,中國二千年來都是儒家文化主導,所有中國人的觀念和行為都受儒家影響,自由主義要在中國落地,便必須和儒家接軌,並從儒家傳統開出自由和民主。這兩種觀點在立場上雖然針鋒相對,但都有一個共同的認定,就是自由社會的制度雖然值得推崇,但自由主義本身沒有足夠的道德和文化資源來支持自身。
這裏所說的「支撐」,最少有兩層意思。一是工具性的,即如果我們想在中國推行自由主義制度,便必須得到其他宗教和文化傳統的支持,否認難以成功。二是證成性的,即自由主義的制度安排,需要一個本身不是自由主義的宗教文明來為它提供道德基礎,否則難以成立。
我對這兩種觀點皆有保留。先談前者。今天許多國家都在實行自由民主制,這些國家各有自己的宗教文化傳統。從歷史經驗看,我們沒有證據證明說,自由民主必須依託於某種特定宗教才能有效發展出來。遠的不說,即以臺灣為例,它的民主轉型時間並不長,但到今天已發展得相當成熟,而在爭取民主化過程中,基督教、佛教或儒家,並沒起到什麼關鍵作用。又以當下香港的政治發展為例,即使在基督教和天主教內部,對於爭取民主的手段和目標,往往也有許多爭論,有的教派立場甚至非常保守。而在香港一波又一波的民主運動中,人們直接訴諸的,往往是自由主義傳統提供的價值和政治想像,例如自由、平等、權利、正義、法治、社會契約等,而不是任何宗教傳統。但讀者須留意,我這裏並不是否定宗教在社會轉型中的影響力。事實上,在一些宗教傳統很強的國家,教會的動員能力往往十分強大。而且即使出於現實考慮,許多宗教也願意支持自由民主,因為這樣可以避免無休止的宗教衝突和社會不穩定。我這裏只是強調,自由主義能否在一個國家健康發展,宗教不見得是必要條件。
轉到道德證成問題。自由主義真的需要宗教來為自己提供道德基礎嗎?答案是不需要。正如我在前面指出,自由主義既然肯定人是自由平等的個體,同時認為國家有責任尊重公民的自由選擇,它便不可能在一個宗教多元的社會再訴諸某種宗教教義來為自己的原則辯護。事實上,從洛克、康德、穆勒再到當代的伯林、德沃金和羅爾斯,自由主義傳統一個相當清楚的思想軌跡,正是有意識地逐步擺脫基督教神學的影響,尋求其他道德資源來為自由社會辯護。另一個有意思的觀察,是1776年發表的《美國獨立宣言》,仍開宗明義地訴諸造物主來證明人人擁有不可讓渡的權利,但到了1948年的《聯合國人權宣言》,普遍性權利的基礎已改為奠基於人的理性與良知,而非任何宗教。
4
或許有文化保守主義者會說,我們是中國人,所以必須從自己的傳統推出民主憲政,否則就會喪失我們的文化主體性和身份認同。這種說法沒有道理。因為倘若真的如此,世界上許多從政教合一社會轉型到自由民主的國家,恐怕都已失去主體性,並面臨嚴重的身份危機。實情顯然不是這樣。我們作為有道德意識和理性能力的存有,如果經過對歷史經驗的認真總結和對政治道德深思熟慮的思考,最後有意識地選擇了民主憲政作為國家未來發展的方向,這些便是我們當下的信念,也是我們當下的實踐,而非外人強加於己身。這些信念和實踐,實實在在構成我們作為中國人的身份認同和政治文化的一部份。用一種靜態的觀點去想像所有中國人共享一種永恆不變的文化本質,並相信這種本質就是真的和對的,既與歷史事實不符,也忽視了人的自主性與能動性,更誤解了人與文化的關係。
有人或會提出一個更為根本的質疑:自由主義的整個政治規劃,其實本身就是想建立一個俗世多元的國家,而這必然對宗教不利,因為一旦容許宗教自由同時迫使宗教從政治領域撤退,即意味著宗教在人類生活中的影響力和重要性大大下降。如果我是一個虔誠教徒且深信自己所信就是世上唯一真理,為什麼不可以通過國家權力來要求別人也相信同樣的真理,反而要尊重別人的信仰自由?自由主義看似中立,實際上對宗教充滿偏見和否定。
這樣的質疑很普遍,而且也正因為有這樣的質疑,今天世界各地仍然有許多宗教衝突。但這樣的質疑合理嗎?我認為不。首先,自由主義可以回應說,如果所有宗教都持有同樣想法,都要求國家運用權力來壓制其他宗教,那麼結果必然是衝突收場。歐洲十六、十七世紀經年累月的宗教戰爭,使當時的教派逐漸意識到,宗教寬容和政教分離才是和平共處的最好辦法。一開始的時候,不同教派或許會認為這只是不得已的暫時妥協,但隨著時間過去,自由制度慢慢建立起來以後,大家自會見到這種制度的好處,包括不用時刻提防其他教派攻擊,國家可以公平地處理宗教爭議,公共政策能夠一視同仁地對待所有教派,公民之間不會因為信仰差異而影響彼此合作等。更重要的是,事實上,信仰自由不僅沒有令宗教消失,反而使得各種教派可以在憲法保障下,自由宣教去爭取更多信眾。
最後也最重要的,是自由主義深信,人作為獨立自主的個體,有自由意志和理性反思能力,因此在關乎一己生命安頓的宗教問題上,國家必須尊重每個個體的選擇。這是自由主義最基本的價值堅持。這個堅持,或許會令某些宗教失去支配他人信仰的權力,又或會令某些教派因為得不到足夠支持而沒落,但這絕非自由主義有意針對某個宗教,而是因為它必須將自由和平等放到最高位置所致。在這點上,自由主義沒得妥協。
陳雲 - 香港人的生存空間
三文治
2013年11月26日
生存空間,來自德文Lebensraum, Merriam-Webster 網上字典定義是space required for life, growth, or activity 。Leben是生命、生存、生活,raum是空間、房間、地盤。要好好學會這個字,中文只翻譯出Lebensraum的危急存亡的意義,德文的意思是有三重的。Lebensraum 的讀音是\lā-bənz-raum\),用英文來模擬,是lay, ben, s, rarm。
此詞因德國納粹黨濫用而一度成為禁忌,但此詞的意義,是常識:一個族群要生命、生存、生活,必須保有自己的空間,這也是國家或其他政體保有邊界與領土的功用。我們香港人只是要自保地盤,不是要侵略大陸,而大陸人他們自己,有廣闊的空間,他們不應該來香港搶奪我們的空間。我們對大陸人的包容與遷就,已經過了極限,危害自己的生活、生存與生命。
大陸移民、旅客與走私客南下香港,先侵略香港人的活動空間(activity),現在你已經不敢隨便去銅鑼灣、尖沙咀、旺角與一切鄰近火車站的商場(上水、大埔、沙田...)。海洋公園、迪士尼樂園、野外露營、海灘游泳、郊遊行山,一旦遇到大陸客聚集,旅程也不再輕鬆愉快。之後,大陸人再侵略你的成長空間(growth),現在你已經難以找到幼兒園到大學的學額,也難以找到公屋和工作職位。最後,也許是匪徒南下,要你的命(life)。
翻譯特定的政治術語,總有取捨,收到語言的限制,中文的生存空間,只翻譯出Lebensraum危急存亡的最後一層意思。然而,到了危急存亡的時候,你才懂得這個詞,你大概已經沒命了。
生存空間,來自德文Lebensraum, Merriam-Webster 網上字典定義是space required for life, growth, or activity 。Leben是生命、生存、生活,raum是空間、房間、地盤。要好好學會這個字,中文只翻譯出Lebensraum的危急存亡的意義,德文的意思是有三重的。Lebensraum 的讀音是\lā-bənz-raum\),用英文來模擬,是lay, ben, s, rarm。
此詞因德國納粹黨濫用而一度成為禁忌,但此詞的意義,是常識:一個族群要生命、生存、生活,必須保有自己的空間,這也是國家或其他政體保有邊界與領土的功用。我們香港人只是要自保地盤,不是要侵略大陸,而大陸人他們自己,有廣闊的空間,他們不應該來香港搶奪我們的空間。我們對大陸人的包容與遷就,已經過了極限,危害自己的生活、生存與生命。
大陸移民、旅客與走私客南下香港,先侵略香港人的活動空間(activity),現在你已經不敢隨便去銅鑼灣、尖沙咀、旺角與一切鄰近火車站的商場(上水、大埔、沙田...)。海洋公園、迪士尼樂園、野外露營、海灘游泳、郊遊行山,一旦遇到大陸客聚集,旅程也不再輕鬆愉快。之後,大陸人再侵略你的成長空間(growth),現在你已經難以找到幼兒園到大學的學額,也難以找到公屋和工作職位。最後,也許是匪徒南下,要你的命(life)。
翻譯特定的政治術語,總有取捨,收到語言的限制,中文的生存空間,只翻譯出Lebensraum危急存亡的最後一層意思。然而,到了危急存亡的時候,你才懂得這個詞,你大概已經沒命了。
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陳淑莊 - 不能丟下李慧玲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4日
商台名嘴李慧玲不能再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她知道消息後,要坐的士趕赴一個聚會,下車後便失控,在大街大巷嚎哭不止,接着的周末,她也躲在家裏哭泣。
我讀了這則新聞,鼻子一酸。我認識的李慧玲性格剛強,她在傳媒浸淫多年,做過《明報》和《蘋果日報》,揭露過很多大新聞,包括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預算案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之前偷步買車,最終梁財爺要問責請辭。像李慧玲這種跑慣江湖的人,甚麼風浪沒見過,怎會為節目調動而失控呢?李慧玲向記者解釋:「當時我好失望,覺得香港好悲哀。」
我讀這則新聞鼻子酸酸,也不是因為聽慣聽熟的電台節目換了主持,而是為了調動背後的政治含意心痛。李慧玲的烽煙節目出名批判性強、言詞辛辣。她是政治記者出身,對政府政策掌握通透,甚至比問責局長更熟書,她試過在節目中質問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關於兩電利潤管制的政策,結果局長被她問得口啞啞。
我當選中西區區議員時已認識李慧玲,當時她在主持《左右大局》,邀請我講述灣仔合和中心二期(前稱Mega Tower)帶來的地區問題。這件事我跟進良久,自然敍述如流,但李慧玲竟然也能侃侃而談。顯然她邀請我之前,已經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看得滾瓜爛熟。
到我當上立法會議員後,逢星期三開大會,很多時候都會看見李慧玲的蹤影。她曾說因為星期三立法會最齊人,她便一杯飲品接一杯飲品,輪流跟各黨派議員傾談收風,以掌握最新時事脈搏。我得說,以當時她的電台節目收聽率這樣高,要是她邀請議員上去開咪,幾乎人人首肯,但她卻仍然親身到來。她的工作態度勤奮認真,我相信無人異議。
李慧玲的詞鋒凌厲,不單因為她的批判力強,也因為她本來就是一個率直的人。我後來跟她有點私交,有次我跟聲線出名甜美的林志美在香港電台節目中現場獻唱,後來李慧玲幾乎是完全不顧我的自尊心說我的鵝公喉不易入耳,勸我以後不要再公開唱歌。關於表演慾這回事,我還是有點任性,之後在個人棟篤笑中,我還是堅持要載歌載舞,沒有遵從她的勸告。
李慧玲本來主持《左右大局》,你要她再去主持《左右大局》,本來不是問題。問題是,這個決定是純粹基於商業運作還是另有政治圖謀?
十年前,大班鄭經翰主持相近時段的《風波裡的茶杯》,也因為對政府批判太多,觸怒時任特首董建華,據說政府以商台續牌一事來要脅換主持人。十年後的今天,又正值商台續牌時候,幾乎一模一樣的橋段又上演,只是這次的主角由大班換成李慧玲罷了,節目名稱由《風波裡的茶杯》換了《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過去一年多,民怨沸騰。和黃碼頭的外判工人罷工,全城出錢出力聲援;學民思潮的反國教運動,也演變成12萬人包圍立法會。這些群情洶湧的社會運動,李慧玲作為烽煙電台節目主持人,當然必須不斷跟進。有周刊報道特首高官認為李慧玲煽動民怨,把她當成眼中釘,如果此事真確,我想這個政府真是瘋了,你不去檢討自己的政策錯誤,卻把批評你政策的傳媒滅聲。
李慧玲被調走後,《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的主持人換成前無綫總經理陳志雲。台慶兩天後的星期四,節目邀請了陳百祥作嘉賓,我幾乎以為自己在聽《志雲飯局》。一個黃金時段的時事評論烽煙節目,淪為綜藝節目式的吹水對談,別說李慧玲要當街嚎哭,我也痛心不已。
李慧玲的名嘴生涯中,最經典一事必定是「聲音黃絲帶」行動。05年資深記者程翔因涉嫌間諜罪在大陸被捕,翌年初開始,李慧玲在《左右大局》做「聲音黃絲帶」,每天數着程翔被關押的日子,堅持至08年他獲釋為止。我不曉得李慧玲這個行動對程翔獲釋有沒有幫助,但後來程翔寫書說到他內心震撼。
當程翔在大陸的監倉內不見天日時,李慧玲沒有丟下他。今天當李慧玲在白色恐怖的商台裏,我們一定要聲援她。加油!
商台名嘴李慧玲不能再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她知道消息後,要坐的士趕赴一個聚會,下車後便失控,在大街大巷嚎哭不止,接着的周末,她也躲在家裏哭泣。
我讀了這則新聞,鼻子一酸。我認識的李慧玲性格剛強,她在傳媒浸淫多年,做過《明報》和《蘋果日報》,揭露過很多大新聞,包括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預算案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之前偷步買車,最終梁財爺要問責請辭。像李慧玲這種跑慣江湖的人,甚麼風浪沒見過,怎會為節目調動而失控呢?李慧玲向記者解釋:「當時我好失望,覺得香港好悲哀。」
我讀這則新聞鼻子酸酸,也不是因為聽慣聽熟的電台節目換了主持,而是為了調動背後的政治含意心痛。李慧玲的烽煙節目出名批判性強、言詞辛辣。她是政治記者出身,對政府政策掌握通透,甚至比問責局長更熟書,她試過在節目中質問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關於兩電利潤管制的政策,結果局長被她問得口啞啞。
我當選中西區區議員時已認識李慧玲,當時她在主持《左右大局》,邀請我講述灣仔合和中心二期(前稱Mega Tower)帶來的地區問題。這件事我跟進良久,自然敍述如流,但李慧玲竟然也能侃侃而談。顯然她邀請我之前,已經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看得滾瓜爛熟。
到我當上立法會議員後,逢星期三開大會,很多時候都會看見李慧玲的蹤影。她曾說因為星期三立法會最齊人,她便一杯飲品接一杯飲品,輪流跟各黨派議員傾談收風,以掌握最新時事脈搏。我得說,以當時她的電台節目收聽率這樣高,要是她邀請議員上去開咪,幾乎人人首肯,但她卻仍然親身到來。她的工作態度勤奮認真,我相信無人異議。
李慧玲的詞鋒凌厲,不單因為她的批判力強,也因為她本來就是一個率直的人。我後來跟她有點私交,有次我跟聲線出名甜美的林志美在香港電台節目中現場獻唱,後來李慧玲幾乎是完全不顧我的自尊心說我的鵝公喉不易入耳,勸我以後不要再公開唱歌。關於表演慾這回事,我還是有點任性,之後在個人棟篤笑中,我還是堅持要載歌載舞,沒有遵從她的勸告。
李慧玲本來主持《左右大局》,你要她再去主持《左右大局》,本來不是問題。問題是,這個決定是純粹基於商業運作還是另有政治圖謀?
十年前,大班鄭經翰主持相近時段的《風波裡的茶杯》,也因為對政府批判太多,觸怒時任特首董建華,據說政府以商台續牌一事來要脅換主持人。十年後的今天,又正值商台續牌時候,幾乎一模一樣的橋段又上演,只是這次的主角由大班換成李慧玲罷了,節目名稱由《風波裡的茶杯》換了《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過去一年多,民怨沸騰。和黃碼頭的外判工人罷工,全城出錢出力聲援;學民思潮的反國教運動,也演變成12萬人包圍立法會。這些群情洶湧的社會運動,李慧玲作為烽煙電台節目主持人,當然必須不斷跟進。有周刊報道特首高官認為李慧玲煽動民怨,把她當成眼中釘,如果此事真確,我想這個政府真是瘋了,你不去檢討自己的政策錯誤,卻把批評你政策的傳媒滅聲。
李慧玲被調走後,《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的主持人換成前無綫總經理陳志雲。台慶兩天後的星期四,節目邀請了陳百祥作嘉賓,我幾乎以為自己在聽《志雲飯局》。一個黃金時段的時事評論烽煙節目,淪為綜藝節目式的吹水對談,別說李慧玲要當街嚎哭,我也痛心不已。
李慧玲的名嘴生涯中,最經典一事必定是「聲音黃絲帶」行動。05年資深記者程翔因涉嫌間諜罪在大陸被捕,翌年初開始,李慧玲在《左右大局》做「聲音黃絲帶」,每天數着程翔被關押的日子,堅持至08年他獲釋為止。我不曉得李慧玲這個行動對程翔獲釋有沒有幫助,但後來程翔寫書說到他內心震撼。
當程翔在大陸的監倉內不見天日時,李慧玲沒有丟下他。今天當李慧玲在白色恐怖的商台裏,我們一定要聲援她。加油!
崑南 - 反叛逝去杜麗絲萊辛
書在燃燒
星期日生活
2013年11月24日
【明報專訊】杜麗絲萊辛(Doris Lessing)這個名字,在我腦海中躍動了三次。第一次是1956年,匈牙利革命爆發,很快被蘇聯武力鎮壓,當年,深受感染,寫了一首200幾行的長詩《喪鐘》,悼念這個歷史悲劇。就在這個時候,杜麗絲表示退出共產黨,公開嚴重抗議。一個原本追隨史大林思想的知識分子,最後還是要逃離,這個果敢行動,對於自由心靈,必然激起莫大的鼓舞。但,六十年代,對我來說,太多心儀的作家了,書桌上一大堆大師級經典,始終無法有機會閱讀杜麗絲的作品。
第二次的躍動,是在2007年,她獲得諾文學獎,是第十一個女作家有此殊榮。可以說,我仍沒有因這個殊榮而對她馬上傾倒,她得獎後的報道,反給人另眼相看,當她正值搭的士回到倫敦家居門口,下車時記者包圍她,她纔知道得獎的消息。她索性隨便坐在家門前的石級上,接受記者的訪問。當問及她的感受,她卻一邊揮手叫記者不要煩她,一邊這麼回答:「老天爺,有什麼大不了呀。在過去,全歐各大文學獎,哪一個我沒有份?」(「Oh, Christ! I couldn't care less, I've
won all the prizes in Europe, every bloody one.」)她有資格這麼說的,的確,諾獎之前,她起碼獲過15項之多。
一生播著人類文明的種子
她也有過拒接受勳爵的紀錄,「Dame of the British
Empire?There is no British
Empire.」(早就沒有大英帝國,何來大英帝國女爵士?)壯哉此言。如此快人快語,實在忍不住翻開買了好幾年的她的成名作《金色筆記》(The Golden Notebooks),稍後再讀她的處女作《草在歌唱》(The Grass is Singing)。她的語言結構,簡約而流暢,令讀者如沐春風,卻在出其不意的地方,顯露鋒芒的視角,帶來心靈的激盪。幾乎書中的任何人物,都多多少少隱藏作者的影子。當讀者(至少如我),掩書閉目之後,便自然隱約看見一個勇敢女性面對人生,滔滔不絕地論述己見。
她領獎時發表的講稿,內容如一個短篇,細膩地描述非洲旱災民眾輪水的情景,其中一個年輕母親,懷著孕,身邊還帶著兩名子女,她一邊排隊一邊捧讀蘇聯小說《安娜卡蓮娜》。全篇強調閱讀對人生的重要性。她告訴大家,沒有空間閱讀,就沒有作家。沒有作家,就沒有人類文明。我們應該知道,杜麗絲本身就是非常多產,著作等身,作品超過五十多部,包括長短篇小說,題材多樣,不少是科幻背景,此外,如戲劇,小品,詩歌,還有兩部自傳。她的創作欲驚人,還不時用筆名Jame Somers發表其他作品。如果書籍是人類文明的種子,那麼,杜麗絲的播種工作,就是她的一生。
對俗世反叛的獨特個性
第三次的躍動,當然是周前17號傳來杜麗絲逝世的消息。生於1919年(10月22日),享壽94歲。她雖然生在伊朗(當時還是波斯),但她不是伊朗人,因為父親因第一次世界大戰離國,在異地結緣,而妻子也是英國人。後在津巴布韋成長,但沒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她的寫作才華明顯是天賦的,她擔當過不同的低微工作,最後記者這一行,讓她更有機會開拓她的文字世界。結過兩次婚,都以失敗告終。第一次婚姻,她拋夫棄子,專心寫作,到今仍有人引此為詬病。她的情況令人不禁拿她與John Updike相比,John的婚姻也不愉快,生活不檢點,對兩性的看法,也有偏頗之見,可是,他逝世後,人們已視而不見,只談論他創作的成就,可是,文化界對死後的杜麗絲的評論,多表揚她的獨特個性,對俗世的反叛,而對於她的作品對文壇有什麼影響,彷彿略而不談了。這也許正是英美兩個文化界之別吧。或社會對男女性別不同的看待?若要比較,John無論如何名氣大,生前沒有得過諾獎,看來,杜麗絲幸運得多了。
拒被標籤歸類
從杜麗絲在生時的言論,我們當然可以見出她的不平凡處在於她不肯被歸類,包括她常被標籤為女性主義先鋒。好幾次談及她的《金色筆記》時,她都會強調,那不過是她寫自己的經歷。捍衛什麼女性主義,只是無心插柳吧了。她認為世事不是如此簡單,絕不應拿非黑即白來解釋一切,許多事情都存在彈性,多元化,一個可以自由流動的空間是必需的。看來,這纔是她最可貴的地方。
幾篇悼念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作者有心重挖昔日名家對杜麗絲的評語,例如1994年杜的自傳,庫切(J.M. Coetzee)就不客氣地說,「虧她還不厭其煩把家事外揚。」而美智子(Michiko Kakutani,普立茲獎的評論家)說她「常情不自禁地執迷不悟」,而語氣最重還是來自文學評論大家Harold Bloom,他直指控杜舉起旗幟反對全人類男性。不過,Sody Doyle在In these Times寫的一篇,結尾的幾句話,則較為中肯:「杜麗絲萊辛不是經常令人覺得可愛,但我們無法不得不對她產生敬仰之情。甚至她偶有犯錯,她那與眾不同的的獨立自主之能量,就是鶴立雞群,永垂不朽。」
2008年4月的一篇訪問,應是與杜麗絲有關的最後的一次了。訪問者是代表Telegraph報的Nigel Farndale,當時杜麗絲是88歲。從這篇東西,我們了解多些杜麗絲與父母的關係,她甚至說,「他們早就不應結合。」她對母親感情更非常淡薄,許多時候,來信沒有打開便撕掉了。「我們恨著對方,完全不咬弦。」她的房間堆滿是書,左擺右放,加上其他雜物,她承認連睡覺的空間也沒有。她養了一頭又肥又大的貓。(難怪她有兩本著作都與貓有關聯)在這次訪問,時間事隔一年了,她對於諾獎依然不屑。她稱那些評審為Bloody Swedes。她忿然地說,「全件事都是個玩笑。諾文學獎是由一班終身制委員組成,他們為本身的興趣而選拔,令全世界的出版商跟他們一起跳舞。我知道,得獎者在以後的一年內,什麼也不能做,變相為諾獎諸公服務。眼前,他們正會帶給我煩惱,令我頭痛,你知道嗎?到了今天,還有幾百份文件等著我簽署啊。」
編輯 莊東成
安裕周記:我們曾是如此
星期日生活
2013年11月24日
【明報專訊】中國和南韓準備聯合紀念刺殺伊藤博文的朝鮮義士安重根,讓人想起安重根那個年代的朝鮮歷史。一九○五年五月,日本海軍在對馬海峽大勝帝俄艦隊,東北亞定於一尊,日本跟着向羸弱不堪的朝鮮李氏王朝進逼。同年十一月,伊藤博文帶着文書到那時還叫做漢城的首爾,要求李朝簽訂「保護條約」,實質是要朝鮮成為日本殖民地。
伊藤博文見到李朝皇帝,也不客氣,恫嚇說條約是日本反覆考慮擬定,「已無法變通之確定案,若萬一遭拒絕,則帝國(指日本)政府早已有所決心」。皇帝其後召大臣入宮商議,詎料伊藤博文率兵直闖禁宮,當面質詰一眾大臣取向,其中五人登時雙腿發軟答允。伊藤博文隨即到朝鮮外交部馬上簽署,時維歲次乙巳,條約就叫《乙巳保護條約》。
李朝當時早已是半個殖民地,財政電信郵務李朝半壁江山已在日本手上,可是朝鮮人民高麗棒子硬骨頭性格半點不讓,條約公布後,漢城《皇城新聞》拼着被日本查封的危險,寫出題為〈是日也放聲大哭〉社論,極力反對條約簽訂。
中韓紀念安重根新聞見報那天夜裏,秋風發微涼的香港讓人想到更多,包括伊藤博文對李朝皇帝的一番威嚇之言、《乙巳保護條約》的前因後果,以及《皇城新聞》冒着殺頭寫出〈是日也放聲大哭〉的勇氣。
放聲大哭的不止於舊史人物。這幾個星期香港進入另一關鍵時刻,不論同意與否,特首普選框架大致底定,愛國愛港立為主旋律,還有保險大掣的「集體意志」在龍門前一一清除來者。另一是傳媒的動向受關注,名嘴李慧玲的節目從早上調到黃昏,當然,任何私營企業公營部門都有調動任何人力或資源的絕對自由及權力,李慧玲也不例外,就是說調到凌晨節目當通宵唱片騎師人們都不可置喙,只是誰都會猜測政治冷鋒下調動的動機是什麼。更進一步的是,當李慧玲一轉身去了黃昏節目,社會上很快冒出「我亦如是」的聲音,包括以前香港電台的吳志森,曾經坐過李慧玲早晨節目同一直播間的蔡子強,流麗的回憶文字裏人們閱讀出一陣陣蒼涼:在此之前,我們曾經如此。
「留守到最後一分鐘」的悲願
未必歲數大了就缺了那股憤慨,李慧玲的「留守到最後一分鐘」就看得出那股不服之氣和悲願,吳志森也就更不必說了。讀了他們的文章之後,想起近幾天美國傳媒排山倒海的甘迺迪遇弒五十周年報道另一句入心入肺說話:詹森在甘迺迪死後在飛機上宣誓接任總統,記者問他有什麼想說,他說「I will do my best; that is all I can
do.」(我當必竭盡所能,我所能做的就是這樣)。總統死了,副總統接任,能夠做的便是竭盡一己所能把整個國家扛下去。「留守到最後一分鐘」雖沒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可是不妨想想,一個三十年經驗的新聞工作者在《基本法》第二十七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之下發出這樣證言,那就不得不檢視一下,我們這個社會是不是得了病。
像李慧玲和吳志森以及區家麟等資深新聞工作者近年對特區政府嚴厲批評的原因,不難理解這是由於他們都是歷史過來人。他們至少親身經歷九十年代的後過渡期,或者像李慧玲那樣參加基本法起草進程的大部分採訪,又或如吳志森不僅經歷起草的日子並且在中文大學念書時已經關切香港回歸大大小小新聞,個人的親身經歷構建成他們的私密香港史,從而通過自身經歷檢視「一國兩制」以及中共的諾言從量變到質變。他們曾經目擊歷史,對中共的允諾有着一度或更長時間的正面期許,然而這種期待和今天當下的諸般事况相比難免要讓他們失望了——李瑞環的「紫砂茶壺論」言猶在耳,聽到的是壯志換新天要香港變成內地城巿般政治風格;姜恩柱要讀通「香港這本深奧的書」像是早幾年的事,如今西環治港已客觀存在並且有的人說這是理所當然。
中年知識分子的氣憤
這些四十出頭的知識分子比起八九十後尤其憤怒的原因,正是看到曾經「莊嚴承諾」的《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以各式各樣的方法被迅速掏空和改頭換面。他們有着比起任何人都強的個人原因表達對違諾的不滿,分別只是方式不同。馬傑偉的做法是給當面向梁振英表示不滿的學生送一個背包和在昨天的專欄說出「何處是吾家」;李慧玲和吳志森則是訴諸評論指出昔日種種如今流水落花。中年心事醇如酒,不一定都是藏在心底口難開,幾十年時光釀成的可以很溫醇,但也可以很有火氣。
像吳志森他們的立場在今天唯上的氛圍受到攻擊自不待言,前幾年曾經爆發過一場規模不小的批判吳志森風潮,主要攻擊點是指吳的節目「不夠持平」,同樣,李慧玲的早上節目,傳媒報道說也受到類似的批評。公眾節目拿得出來就必須準備面對各種質詰,李吳二位想必早有準備,但什麼是「不夠持平」,而且「不夠」得必須吳志森離開電台而李慧玲的強力批判風格要換上「二十年前已做時事節目」的陳志雲,這是一個相當有意思的課題:什麼叫持平?
「持平」,到底是各打五十大板的度量衡形態,抑或是擺事實講道理的討論,這是關鍵。我曾經細閱一些媒體的「讀者來論」,相當部分愛國群眾的「持平論」其實是指節目主持人不應批評中央或特區政府,而應是從正面給予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鼓勵。回答這個問題,要在馬克思主義新聞觀之外找別的答案並不容易,最後我找到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第一大報《紐約時報》的處理之道。羅森索(A.M.Rosenthal)曾任《紐約時報》總編輯達十七年,他對該報長留至今的貢獻是如何寫出客觀中立的新聞稿,以及嚴令禁用「消息人士」稱謂。這兩點,近月香港曾有爭論,外來和尚是不是會念經是後話,中國人老話「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則不妨一看。
「中立客觀」和「消息人士」
羅森索要求記者下筆客觀公正,若新聞指控某甲如何,必要有某甲回應,若找不着某甲,也要在新聞之中寫出,並在新聞見報當日繼續找某甲回應。至於何謂「客觀公正」,羅森索通過備忘錄形式向員工發出指示,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他發出的一則備忘錄是這樣的:新聞中以「社會主義國家」形容東歐共黨國家,實在是「太溫和,太委婉,太過尊敬了」(too bland, too euphemistic, and too much
respectable)。他說,「社會主義」這名稱字義包含太廣泛,可以是以色列的公社化,可以是醫藥社會主義化,可以是西歐的社會民主黨,但用「社會主義國家」形容東歐極權國家,是受他們宣傳之愚;應該用地理名詞說是「東歐國家」或「馬克思主義國家」或共黨國家。羅森索的前任也有類似做法,六十年代西方媒體稱台灣為「Free China」(自由中國),這是有別紅色中國(Red China)的稱謂,但《紐約時報》對當時仍是聯合國安理會成員的台灣宣傳機關不賣帳,主編說台灣叫自己做「中國政府」或「自由中國」是台灣的自由,但《紐約時報》行文就不可以叫「自由中國」,原因是「台灣不是一個有自由選舉的國度,也無人身及新聞自由」。
至於在早前免費電視發牌中頻頻出現的「政府權威消息人士」或「政府消息人士」,羅森索更為深痛惡絕,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三日他發出長篇備忘錄專談此事,原則是「力求少用」,若非不得已,便須盡量說明消息來源來自什麼機構或部門,例如「美國國務院外交官」,這總比「西方外交官」為好。三年後的一九七七年羅森索再發出備忘錄,要求不得在使用隱名消息來源時,以直接引述(direct quote)該隱名消息來源人士的講話或評論。
必須指出,於某一角度而言,羅森索的做法是不是最完美可以討論,當然在服膺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朋友眼中這是西方新聞學的內容,不過,從解決過去一段時間香港社會對「中立客觀」的激辯以及由此伸延出來對節目主持人或新聞記者的種種看法,相信有助真相真理愈辯愈明。回首前塵,我們社會的文明日子其實不長,但總算歷盡萬水千山,從封建王朝到殖民地到後殖乃至今天特別行政區;五六十年代左派報章被港英當局封報,心清目明的香港巿民知道對傳媒的打壓可以是如此極端。百轉千迴之後社會進步變化,今天怎麼說也不可能接受封報捕人打壓傳媒這種反文明高壓,哪怕是任何一種原因。因為,我們確實曾經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但我們之後曾是如此的挺直腰板走出朗朗乾坤。曾經滄海難為水,這是今天的香港心情。
文 安裕
編輯馮少榮
傅景華 - 發牌作為一個社會現象
星期日生活
2013年11月24日
【明報專訊】在過去整整一個星期,差不多每天本港新聞的焦點都有傳媒的份兒,而且大都不同程度上與廣播或電訊機構的發牌/續牌問題有關。我試列表見下:
上周五:通訊事務管理局宣布收回部分現經營商的3G頻譜拍賣;
周一: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主持李慧玲被調離節目的決定被指與續牌有關;
周二:將申請續牌的無綫,其台慶被「熄機」行為「贈興」,收視下跌;
周三: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失敗的王維基與《東周刊》就報道互指誹謗;
周四:無綫電視將壹傳媒列為不受歡迎媒體,旗下藝人和活動不接受其訪問。
筆者寫這篇文章的背景,是編者約稿回應題目「商台受政治壓力調李慧玲離開早上烽煙節目」,但其實我也沒有什麼好回應。我曾上李慧玲的《晴朗》節目,亦明白晨早節目在輿論監察上的威力,但我認為黃昏節目同樣有很大的發揮空間,仍有足夠時間為晚間和另一天的傳媒作議題設定,更何况互聯網可讓社會廿四小時討論無間。假若真的有人想藉此取悅當權者而獲續牌,只要李慧玲緊守崗位,獻媚者或會大感失望。
每天社會上都發生着許多有關傳媒的事件,同時它們又引發起各界的不同迴響,筆者不想視野被這些紛紛揚揚的事件蓋着,淹沒了背後的大圖畫——希望跳出每一件個別事件的框框,只將它們排列成很多不同的視點,再用一條線串連起來——這條主線叫「發牌」——把「發牌」作為一個社會現象來看,故此筆者向編者反建議寫該篇文章。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筆者在一間本地財經報章當記者,主要負責電訊、廣播和科技行業發展的新聞。適逢其會,經歷全球電訊/廣播業匯流,以及市場開放的大氣候,身處回歸前後香港政府逐步解除電訊和廣播業規管的小氣候,目睹香港開放市場的過程,引進回撥長途電話、GSM/PCS、收費電視、互聯網電話、互聯網視象及3G等科技革新。
從點到線從線到點
發牌一直是政府監管電訊/廣播傳媒機構的一種常用手段,透過發牌和設定發牌條款,控制營運商數目和確定營運商有關服務推出的計劃和承諾,我們稱之為「選美」式的發牌方式。不過,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新保守主義的風潮席捲全球,歐美政府推動電訊/廣播市場的開放並解除各種規管限制,世界貿易組織更將之全球化,透過多邊協議將基本電訊服務綑綁至「自由貿易」之中,促成大型電訊企業的全球擴張和收購合併。
在這個大前提下,港英政府在九十年代初期逐步引進電訊業市場開放,向三間新的固定網絡電訊商發出牌照(1995)、以67億提早結束香港電話國際的國際電訊專營權(1998)、在回歸前一次過發出六張PCS手提電話牌照(1996)和及後發出四張3G牌照(2001),並首度以拍賣方式批出3G頻譜。至於廣播市場的開放,政府公布諮詢經年後的電視政策檢討(1998),訂下一系列政策原則,按規定不限數目批出五張收費電視牌照(2000),並為鼓勵數碼電視發展,將頻譜免費送給免費電視經營商無綫電視與亞洲電視(2004),及後到今年政府才決定多發兩張免費電視牌照予兩間收費電視經營商有線電視及now(2013)。
香港的電訊和廣播業發展至今時今日,是經年累月數次有公眾參與下諮詢後的成果,政府訂立了公開及清晰的政策綱領,並推出一連串的市場開放和解除規管措施,將電訊管理局和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為通訊事務管理局,最後達至社會對市場發展的共識,不容當權者長官意志,肆意更改。這市場共識是:除了因頻譜限制(例如只由於稀有的大氣電波頻譜,才限制牌照數目),在科技中立的發牌制度下,營運商只要承諾能滿足政府訂立的各項條件,政府便應發出牌照——政府不用過問營運商賺錢與否,不需理會公司會否倒閉,也不考慮經營商用什麼科技(當然也不用考慮企業老闆會否涉及性醜聞)。政府發牌決定不理會不過問不考慮上述種種,問題不是應否理會應否過問和應否考慮,而是公眾口味、市場變化、公司財政能力和科技發展等前瞻性的「一籃子因素」,政府根本無能力理會、過問和考慮,就算專業部門(通訊事務管理局和外聘顧問等)也無能力預知未來市場的變化,更遑論那三十位關在冷氣房中只當是做「陪審團」的行政會議成員。
這是市場和公眾一直對發牌的共識,甚至乎也是部分政府行政部門(通訊事務管理局)的理解,但現在卻被行政會議(有傳聞指主要是一名男子的決定)帶頭破壞多年建立的市場規則,換來的是一連串尾大不掉的後遺症——市場出現不明朗的政策風險、落選者或會以法律追究責任、令有意進入市場的經營商卻步,爭取續牌的企業惹獻媚之嫌,引發公眾對政府決策廣泛不滿,部分民眾並且將情緒發泄在既得利益者身上——無綫電視,惡性循環下,無綫電視又反過來向反映民眾情緒的壹傳媒報復。種種結果,導致今天的局面。
政府對電視業發展無知
政府今次處理免費電視發牌的另一敗筆,就是暴露了對電視業未來發展趨勢的無知——還在考慮餅能否做大?具願景的經營商,都知道未來的餅有機會變成大蛋糕!
兩年前,筆者在Georgia Tech出席一個有關未來媒體發展的研討會,會上電訊器材商Cisco發表了Future of TV報告,勾劃未來電視媒體發展的模樣,作出了多項對行業發展的預測,其中一個標題是這樣:「不久的將來,你或許辨認不出一部電視機是什麼模樣」。報告全文可到Cisco網頁下載,筆者翻譯文中一段描述將來的電視服務是怎麼樣子:「想像一下,看電視,沒有頻道,沒有遙控器,甚至沒有一台電視機。當你刷牙時,你可能在浴室的鏡子上追看新聞消息,下班後在客廳的窗戶上查看球賽結果。如果你對一場足球比賽感到興趣,你可以選擇從不同角度觀看賽事——不論是禁區、12碼線或中間區域。廣告時間到了,從電視處飄來難以抗拒的薄餅味道,令你不禁在熒幕選擇按鍵,叫一客雙層芝士大批的外賣。」
還有兩項叫人引頸以待的預測:一是與社交媒體結合,令電視成為鼓勵與身處不同地方的家人和朋友共同參與觀賞、評論和分享節目的虛擬平台;另一項是讓觀眾與電視內容互動,與主角和其他觀眾共同創造劇情,以及參與解決劇中疑團的情節。
配合上述的未來發展潛力,加上社交媒體的大行其道,香港的電視服務有機會吸引早已遠離電視機的年輕人和中產人士,創造新的商業模式,令餅變成大蛋糕。當然,上述都是願景,最終不一定會發生,但行政會議對電視行業的認知屬於過去式,發牌的決定缺乏長遠視野,這些願景就一定不會實現。
發牌作為一個社會現象,赤裸裸地揭露了政府的無能卻自以為是、獨斷獨行但又井底之蛙;以保密為名,卻是掩飾為實;以集體負責姿態開始,惟個別縮骨卸膊作結,破壞香港向來高透明度的營商環境,打擊已經買少見少的創意工業,令已經無選擇的電視觀眾再無選擇,令我們對無甚民望的特首更無希望。
文 傅景華(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
編輯 麥少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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