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
【明報專訊】感激這麼多人這麼努力,花心思拼出不同的普選方案,為的是求取最大的共識,好讓2017年行政長官有普選,給香港管治打一支強心針。
其實普選千頭萬緒,關鍵只有一點:就是篩選。如果沒有篩選,什麼方案都問題不大,只是程度上的分別,但如果設篩選,那麼不管以什麼名義、立什麼名目、如何設計運作,都是一樣;都不能是普選,都只是做戲,有原則的人不能參與,只能以種種方式積極、消極反抗。
李飛來港一趟,其實我也是感激的。2005年在北京見過他,吃了一頓晚飯,討論香港的法制和法律,小心翼翼,文質彬彬,我是十分領情的。可惜大家不是站在同一面。今趟來港,借法律的名義,宣揚了清楚的政治信息,就是一定要篩選。叫做「機構提名」,託詞是基本法法律規定,其實就是說某種形式的篩選,是不可逾越的中央底線。無論說這是為了不能選出反抗中央的人也好,說是太多候選人情混亂也好,總之就要篩選。至於篩選的方式,那麼倒是有商量的,控制鬆緊,多少名候選人、泛民「入閘」,那是有商量的。但是我也不會商量,因為篩選叫什麼名字也不是普選,那是我的底線。
那怎麼辦呢?年輕人機靈,想出了「公民提名」的方法,可以get
under their
guard,逃出生天,所以中央要那麼大力打壓公民提名。我倒不太在乎,沒有篩選,有沒有公民提名都不大要緊。那麼又有篩選,又不接受公民提名又如何?
我的答案是:世上沒有一股力量能阻得住公民提名——除了我們自己。中央擺出來的機制不給予公民提名地位又如何?公民發起提名,十萬五十萬一百萬,你篩給我看!怕只怕香港只願照官方批准的本子辦事,但若果然如此,即有普選,香港也沒有公民,只有奴隸。
所以歸結到佔中。市民會不會為反對篩選而佔中?以身犯禁的人能不能感召到足夠人站起來發聲?如果能,那麼即使沒有普選,我們也已經是公民。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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