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9日
去巴黎看朋友,住在蒙馬特她的新家,走路可到聖心教堂。房子不大,但樓底夠高,闢出閣樓當睡房,加上地庫,足有三層空間,相當闊落。在這麼好的地段,價錢只是二百萬港元出頭。
我說這樣的價碼,在香港市區根本買不到像樣的房子,朋友睜大眼睛不能相信。她說買房的時候,市政府還嫌價錢太貴,懷疑有人在炒賣,派人來調查了好久,發現樓底特高空間實用,算是合理,才讓她去買。朋友是藝術家,向來租房子,從沒有買房子的需要與壓力,只是因為喜歡這幢樓房才置業。
在柏林,某天和朋友閒聊,我又隨口問二百萬元可以在市內買到甚麼樣的公寓(apartment),他笑,甚麼公寓?可以買獨立屋(house)呀,也不遠,地鐵沿線的,只是多搭幾個站而已。不過,要打理全屋也很麻煩,他倒寧願租房子。
我在歐洲的朋友,很少為住房煩惱,正常工作賺取足夠生活費以後,就專注發展興趣,思考個人與社會問題。他們的日子不見得特別輕省,但人生煩惱可以放在衣食住行以外較高層次的地方,走起路來說起話來,多了一種叫做尊嚴的東西。
在香港生活,沒法子這樣從容。整天被買樓意識洗腦,但那些所謂「樓」或「盤」,除了稱得上有瓦遮頭外,真的物有所值嗎?住得不好,人怎會開心。再不然,付出大部分收入去供樓,放棄其他追求,捱足二十年三十年,除了做好樓奴外甚麼也沒有。
話說,某北方記者來港,採訪本地某名士在半山的千呎大宅,報道出來後,我們叫做豪宅的住宅,在她筆下成了室雅何須大的樣辦。是她不識香港的世情,還是我們營營役役一生掙得的幾分浮華,在人家眼底,根本連光榮也算不上?
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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