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 星期四

何兆彬 - 拍一部電影 被國家拋棄


香港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1日

拍部電影,一不小心,你就會被流放海外。

因為導演應亮拍的是楊佳案。楊佳何許人也?他就是08年,一人拿把單刃刀獨闖警局,殺死六名警察的兇徒,但事發後,網民瘋狂稱他為「大俠」、「英雄」,場面荒誕。中國官方一直希望把事情冷處理,但非常國總有非常人,艾未未率先訪問了相關人等,拍成禁片《一個孤僻的人》。這麼說來,觀眾總以為應亮作品「更猛」,但其實《我還有話要說》是部文藝片,主角是楊佳媽媽,為何中共如此恐懼?「我也不知道。」

記者:何兆彬 攝影:林栢鈞



■應亮是今屆亞洲電影節焦點導演。為何中共如此歇斯底里──恐慌如此?「哎,我也想知道。」

「警察先破壞你跟家人關係」

眼前這個高高大大,皮膚黝黑的就是應亮。他因為把楊佳案拍成獨立電影《我還有話要說》,結果「被犯刑事罪」,不能回國,而他的香港簽證,下個月就到期了。應亮為國內獨立導演,同時策劃影展,08年因為認識了演藝學院的學生及老師,2010年被推薦來港,當駐校藝術家,兼帶學生,去年他再被邀留港一年,其間他把籌備多時的「楊佳案」拍成了電影,拍完他就知道出事了。

「我是剪片的時候──今年4月份知道的,我猜是因為有網絡監控,因為我跟楊佳媽媽有聯繫(按:應亮透過網絡,得楊佳母親同意才開拍)。當初家人告訴我,有警察來過家裏很多遍,剛開始以為我家裏有片。另外,4月底我的片子會在韓國的影展放映,他們希望家人勸我不要放。但我家人不太了解我在幹甚麼,還跟他們說:年輕人嘛,拍拍電影是好的,別以為你們甚麼都懂。」這部獨立劇情片──全長70分鐘,節奏緩慢,兇徒楊佳在片中根本沒出現過,反而以楊母為主角,描寫她在兒子出事後的風塵僕僕及落寞。但這麼一齣零煽動性的片子,未審先判,就被裁定犯法,而且連累到親友,「我身邊的人都『被談了』──被警察叫去談話。有些朋友因為手上有劇本,就被警察拿去看了。父母也受了驚嚇,警察要父母帶他們來香港勸服我。」應亮倒是冷靜面對,因為類似的事情他早已聽聞過:「一些拍獨立電影的朋友都是這樣,警察會先到家裏,把你跟家人的關係破壞,所以我那些朋友就長年不回家!」這招頗具威力,他家人確勸過他降服,「爸爸坐過政治牢,他說當年付出過很大的代價,最終損失的是自己的青春歲月,『你不要走我們的老路。』但我跟楊佳一樣,只是個中國青年,恰好喜歡電影,用電影的手法去說故事。我跟楊佳一樣是守法的人,但這樣對我很荒誕!」

「傷害被害警察家屬的感情」

應亮父母年紀大,拒絕了陪警察來港,但太太四川外家馬上就接到警察電話了。「因為當(演藝學院)駐校藝術家,我太太也跟我來香港了。但四川警察也天天找我太太家人喝茶,說事情很嚴重,說是刑事案件!我拍片多年,開拍前當然先想過後果,但猜想最極致的大概也是婁燁一樣,被禁拍五年,我無所謂,因為我從來不要審批,你禁我就禁我,我還是拍;第二種可能是香港余力為拍《明日天涯》時,說他非法在山西拍片,罰了他幾十萬,但我沒錢,你罰我也沒用。以前管這種事情都是文化部門的人,可是這次全都是警察。片子你看過,其實我不像艾未未《一個孤僻的人》直接介入!」這部電影本是受4月在韓國全州國際電影節委約拍成,所以中共警察部門的首要任務,其實並不是要拘捕這名「刑事罪犯」,而是要阻止它在韓國放映,「結果他們在4月底前就來了香港找我,說自己是『上海市政府對外聯絡辦公室』的人,實際上就是警察了。」友善嗎?「很友善,但中間也有威脅,譬如說『你還是中國公民哦』、『你不聽的話以後我們還是能管你的』。」警員說他有兩點違法,一,劇本與當年案情不符,二,傷害了受害警察家屬的感情。應亮沒退縮,馬上了解自己的公民權利,去問維權律師,「律師說好呀,因為楊佳案都沒有公開過案情,如果他們提出不符合,只要把當年文件全公開,看有甚麼不符就好了。而如果有人覺得感情被傷害了,那應該是以個人名義提出控告,而不是由警察提出。而且,大不了是民事案件。」

父親坐過政治牢

除了不放映,警察還提出另一個選擇,就是要把片子重剪。重剪?他們連片子都沒看過,怎剪?「主要是把人的名字改掉,譬如說不叫楊佳,叫李佳黃佳甚麼的,再全片重新配音,他們說『這樣子就好很多』。但寫劇本前,我就考慮過了,到底我要寫改編的劇本,還是要寫跟真實事件有緊密對應的,最後我選擇了後者,我覺得更有力量。」回絕了,但事件還沒有結束,「影展前,韓國的朋友告訴我,他們(警察)到電影節要求買了這套片子的版權,透露如果買了就要求不放。我們當然拒絕了」一部只拍了六天,長70分鐘的電影,可能就此影響了應亮兩夫婦的下半生,他說不後悔,「後悔也沒用。」想當初拍楊佳的故事,其實是緣於08年出事當天,應亮曾在現場出現過,「08年7月1日當天,我湊巧回上海家裏,下車的地方,剛好就在上海公安局對面,當時事發後不久,人很多,我記得路都被封了,執勤的人都很緊張,看到我個子比較大都一直看着我。另外,由於我家裏有人在警察局工作過,我小時候也曾經在裏面寫過作業,我對裏面很熟悉。這是一個偶然。」第二個偶然,是他父親也坐過政治牢,「在八十年代末,我父親也失去過自由,那在八九年前。(六四?)跟那件事同一個系列的。我記得很突然,他不見了一兩個星期後,就有人告訴我們,他出事了,在甚麼監獄,去看他吧。楊佳案最吸引我,是他媽媽,一個最親的人──她兒子,她都沒辦法掌握,到了他死了,她才被告之,才知道他死了。我也有類似的感覺。」

公安局說等我歸案

雖然沒有把楊佳案直接拍出,但應亮一直忘不了這件事。「我一直特別關心。對我來說,楊佳是個普通的青年,他是健康的,他母親也跟我說:他兒子是個身體很好,心靈健康的年輕人。但最後發生這樣的悲劇。很多人說他是英雄,我不認同,因為他剝奪了多個人的生命。」對於楊佳被稱大俠,應亮感嘆:「因為大家內心有一些仇恨,太久了,其實大家說的都不是楊佳,只是他們心目中的一個願望。就像看武俠小說,像《水滸傳》,楊佳對他們來說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物,但對我來說楊佳只是個青年人。」應亮說內地社會憤怒滿載,這種情緒十分普遍。現在應亮的處境像懸了在半空,他下個月簽證就到期了,但未能回國,父母又不斷受壓。由於怕被監聽,也不敢打電話回家,與父母的對話都是透過親友,「父母很焦慮,經常會傳我警察的話,叫我千萬不要回去。其實公安局另一方面跟我說不能回去,一方面說要等我歸案,同時呢,十八大前也要維穩。所以又跟我家人說:這個人呢,以後不回來,如果入了其他國籍也就算了。」等於被國家拋棄了。家人憂心,但勇敢的朋友還不少,「一個月前,我南京選片的朋友還說要放我的《我還有話要說》,我說你們怎麼敢?他們說收到一張禁片單子,裏面有艾未未等人,但沒有我的!我說如果你們決定要放,我就回來,即使是有危險。但大概是有網絡監控,很快南京電影院的老闆就被警告,說很危險,決定不放了。」

後記:香港還有一絲希望

應亮的事件令記者想起了長平,國內新聞工作者長平本來申請優才計劃來港工作,但計劃批了,入境處卻不讓他入境,結果他與太太及孩子只好飛到德國,不能回國,又未能來港工作。「如果是這樣也沒辦法,其實上一次,入境處也是我簽證到期最後一天才給我續簽。」問他們這一代對中國感情如何?他說對於中國,早就沒有幻想,「我是很絕望的。其實我是一直抱着死心的心態來工作,譬如策劃電影節,希望能讓人多看一點。因為有網絡,我們這一代對社會理解是越來越多,對社會越來越不滿,但我很絕望,雖然我看到會有很大的變化,但實際有多少人能像台灣由白色恐怖,一步一步的把社會推到今天,我不看好,我想這輩子都沒有機會看到。香港還保留一絲希望,但越來越像大陸,國民教育的遊行我都有去上街,香港人心裏對自由還有執着,但在內地沒有,只有利益、只有現實!」既然絕望,如果簽證能續,留在香港如何?「如果可以,我最好還是能回去拍片。」說絕望,但又想回國,這刻的應亮像個情癡。




《我還有話要說》小資料
放映日期:
11月11日(日) 1:40pm 電影中心
11月15日(四) 9:50pm ifc
亞洲電影節網址:http://www.hkaff.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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