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9日
十二年前,我寫了一篇叫〈台灣有權獨立〉的文章,觸發一場風暴。文章一刊出後,有關方面馬上組織了馬力、黃文放和何俊仁三名把「領土完整」看得比「主權在民」更重要的信徒,於翌日向我還擊,然後香港三份內圍左報一口氣在兩、三個月內發出百多篇徼文。其後拙文被提升至「不但在香港回歸以來所僅見,即使在新中國成立以來至香港回歸前近五十年間,亦是港英統治下的香港所罕見……煽動性言論明顯違反《基本法》第廿三條……香港特區政府尚未對《基本法》第廿三條進行立法,有具體操作和程序上的困難。」(見二○○一年《新編避罪與反避罪法律操作及案例評析全書》第四卷三千二百五十四頁到三千二百五十六頁)
十二年後的今天,我依然非常堅信,我對台灣走向獨立的支持非常正確。對於大是大非的大事,我極少甚至可能是從未出錯。
我一直只為台灣的獨立運動打氣,卻很少為香港的獨立運動發聲,不是因為我認為香港人不配有台灣人那樣擺脫中國暴政的權利,而是,即使撇開香港缺乏了台灣海峽那樣關鍵的天然屏障不論,香港內部一直也沒有追求獨立的民氣。因此,雖然我非常贊成香港人也有擺脫中國暴政的權利,總覺氣候未成。直到這幾年,特別是這一兩年,隨着中港衝突日多,我終於看到,香港確有一批人,非常鄙視中國統治者對香港實行不文明的野蠻操控,從而發展出一種抵抗中國侵擾,捍衞香港家園的本土意識來。
一個統治集團墮落到被其統治的屁民所鄙視,被視作文明水平明顯低於被統治者的土包流氓痞子匪類,簡直就是統治者的末期癌病。這批揭櫫香港本土意識的香港人,大都只是提倡香港自治,而不是香港獨立,相信多是怕引來中國的瘋狂打壓,還有一些人是因為仍胸懷巍巍中華浩浩神州的浪漫情懷所致。
我個人則傾向香港獨立,而不是甚麼自治。在中共統治下,我還沒有見過貨真價實的自治地方政府,不論這「自治」被吹噓到怎樣的「高度」,反而,只有一些頭也不回的堅決走向獨立,不以自治為權宜代用品的地方,才有一絲機會得到或維持真正的獨立,如台灣和外蒙古。中國人始終是吃硬不吃軟的犯賤民族。(漢語裏有大量「人善被人欺」、「寧得罪君子」、「欺善怕惡」之類用語,原因在此。)基本上,中國現政府對領土的態度毫無甚麼神聖可言,全是利益盤算,否則它絕不會把五百多萬平方公里中國領土永久贈予俄國,卻對區區六平方公里的釣魚台大做文章。也因此,中國現政府絕不敢像鎮壓疆獨分子藏獨分子那樣猖狂的鎮壓港獨分子,不僅是因為香港是有基本自由的國際化都市,更因為中國腐敗的統治集團在香港有極大量的金融操作和資產,這就是中國暴政的阿基里斯之踵(Achilles'
Heel)。中國暴政集團最關心的就是錢,這也是有利於港獨運動的重大有利條件。
--------------------
Vic:香港是否有獨立的條件,獨立是否對香港有利,大可爭論。無論如何,族群自決、獨立自治,絕非大逆不道、天地不容之事。不敢思考、討論獨立之可能,是思想與言論上的自我閹割。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