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陳雲 - 種族歧視,不可亂套


香港雅虎   三文治專欄    2012年5月15日

香港左翼有五種理論,合稱左翼五論:文化包容論、文化差異論、反種族歧視論、大陸也有好人論、香港也有壞人論。這些是香港左翼人士(某些文化人、社運界、社福界、宗教界、民主派)袒護大陸人而用的理論。

五論之三,是反種族歧視論,認為大陸人在香港的怪異行為只是民族文化特色,或受到社會發展階段之限制,港人不可歧視。他們攻擊蝗蟲論,認為持蝗蟲論者,乃種族歧視或族群歧視,甚至散播仇恨言論,所謂hate speech,在美國是可以用法律制裁的行為。

法律上的歧視,定義準確,是因為某人在膚色、種族、國籍、性別、年齡、家庭崗位、性取向(如同性戀)等有所區別而受到不公平對待。道德上的歧視,也類似法律上的歧視,然而由於並無歧視行為,故無法檢控,例如向某類族群的人投以鄙夷眼光或冷淡對待。

大陸人不是另一個民族,但由於受到中共暴政統治而心靈挫傷,彼此猜忌,遇事幸災樂禍,在行為及心理上與香港人有所區別,可以視之為另一個族群。故此,如果因為大陸人的來源地有別而受到廣泛歧視,也可以說是族群歧視。

然而,香港人普遍厭惡大陸人,並非族群歧視。我們並不是因為大陸人外觀有別而厭惡他們,而是因為他們道德敗壞,損人利己。很多大陸人的外觀光鮮,甚至奢華,但舉止粗野不文,例如在公共場所喧嘩鬧事、在寧靜車廂高聲打網絡遊戲、在地鐵奪門而入、不守公共秩序(例如插隊)、在通道拉行李車橫衝直撞,旁若無人,乃至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香港人厭惡大陸人這些行為,並非歧視,而是由於此等行為隨處可見,查有實據,用蝗蟲來比喻這種人,屬於道德譴責,並非歧視。

這些惡劣行為也不是民族行為或社會發展階段的行為,而是由於道德敗壞。例如農民入城一般是戰戰兢兢的,不敢亂來的,怕在城市人面前丟家鄉的臉的,故此大陸人在香港那種肆無忌憚的囂張行為,例如隨街大小便,甚至在快餐店放縱小童用食具來小便,並非農民行為,而是道德敗壞。

其他潔身自愛的大陸人,見同胞如此舉動,即使也內心羞愧,也因為大多數大陸人有惡劣行為而遭到連累,實屬不幸。中港之間,一國兩制,香港人對此無能為力,也沒有責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