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9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文革結束40年被禁閉致死,於中國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719
文學不會革命,但革命往往造就文學,尤其如果千萬仁人志士心中的希望最後竟變成暴政。1940年,匈牙利猶太裔作家、前德共黨員、西班牙內戰中的共和派庫斯勒(Arthur Koestler)一馬當先發表了共運批判文學中的第一部極品《正午無光》。故事發生在蘇聯史達林清黨的那幾年裏,主角是最高領導人的黨內頭號政敵,場景按出現次序分別是囚禁政治犯絕密監獄裏的臭格、盤問室、走廊、地窖行刑間。
走廊非常重要;主角最後一次被押着通過的時候,兩旁臭格裏的所有犯人整齊莊重地一下一下敲打鐵閘替他送行。
太陽失光如同黑夜
原書是德文,書名只一個字:Sonnenfinsternis,日蝕。讀畢全書,你會發覺光明一點滴也沒有,是日全蝕。英譯本的書名是Darkness At Noon,一說出自雨果的一本批評拿破侖三世的小冊子,指的是《聖經》所記耶穌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臨終時出現正午太陽失光如同黑夜的景象(Il fait nuit en plein midi)。
主角被疲勞審訊,目的是要他承認自己是反領袖反祖國反人民的蓄意反革命。負責審訊他的人有兩個,一個是老幹部,另一個是「新人類」(原書用Neandertaler,舊石器時代人);這個反差,在首章裏主角回憶被兩個秘密警察逮捕時也出現過,隱喻蘇維埃共產政權之下的文明倒退。筆者這輩人當中跟中共打過交道的,多少也會覺得本地老愛國與新人類(如《環時》派、愛字幫)之間亦有此差別。(註一)
反革命之為蓄意,在共產黨政治罪名排序上非常重要;次一等的罪名是「客觀上的反革命」,即無惡意卻做了壞事,蘇維埃刑法不判死刑。不過,審訊不是要犯人認罪(因為那就算不是事先定了,也可事後揑造),而是要從供詞裏找到足夠材料編造「蓄意」的證據。百度百科劉曉波條指他「以『貴族犯人』自居,關在牢裏也有美國人支付的年薪2.3萬美元」,那當然是蓄意裏通外國的罪證之一。
如此罪名,的確足以令曉波「死有餘辜」,所以北京對付他,比北韓對付美國學生Otto Warmbier更殘暴──後者成了植物人,最後也獲准出境就醫,但曉波有知有覺卻沒有這個自由;這種愈見殘酷的折磨手段,無疑一直以來都是掛在他頭上的催命符。Warmbier好端端給弄得失去知覺,北韓無疑做了手腳;曉波2008年失去人身自由,09年被判入獄,至今八年前後判若兩人,不僅外表老化嚴重,還得了肝癌,急促惡化,算責任完全可以算到中共頭上。
囚犯與肝癌
這不是政治判斷而是有醫學證據做基礎的指控。最新研究一致顯示,監獄人口中的癌症發病率和癌症死亡率都比平常人口高,其中尤以男性肝癌的數字特別嚴重,比正常人口中的數字高出好幾倍。下面簡單介紹加國安省2000-2012年期間做的一項大數據追蹤研究。(註二)
這項研究比較的是安省內2000年入獄的全部49,470名新囚到2012年終期間的年均癌症發病率和癌症死亡率,以及2006年(即2000-2012年期間的中間年份)整個省內人口的癌症發病率和癌症死亡率,得出標化發病比(standardized incidence ratioSIR)和標化死亡比(SDR)。由於數據充份,可以算出合乎統計技術要求的分男女、分七種不同部位發生的癌症的SIRSDR
【體例:圖一,女性肺癌SIR=2.5,即表示數據內的女性在囚人士在2000-2012年期間肺癌新發病率是全省女性人口2006年間肺癌新發病率的2.5倍。SIR=1的話,即表示在囚與否沒有分別。注意橫座標顯示的倍數,不是用普通整數而是用對數做單位(logarithmic scale),所以第一大格是0.11倍,第二大格已是110倍。又:藍色代表男性,紅色代表女性。】
圖一、二分別是該項研究中各種癌症的SIRSDR。可以看出,對男性而言,入獄成囚對肝癌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影響最大。圖一顯示男性肝癌SIR3.5;圖二顯示男性肝癌SDR也是3.5


政治犯與肝癌
由此結果推論,如果曉波入獄12年,他的肝癌發病或然率比一般人提高3.5倍,他的患癌死亡或然率也比一般人提高3.5倍。實際上可能更糟糕。在囚人士的癌症SIRSDR偏高,很大程度是在囚期間的精神壓力導致的。(註三)由於曉波是政治犯,所受到的精神壓力比非政治犯要大得多(加拿大無政治犯),所以曉波的兩個或然率都會遠超一般人而不止3.5倍。事實上,不必12年,他已經到了肝癌的末期。鮑樸先生指中共謀殺曉波,如果指慢性謀殺,那一定對。
政權的維護者會狂嗆:他死有餘辜!正常人可不能同意這種蘇維埃/納粹/法利賽人的政治瘋癲。曉波因言獲罪,以文明人標準看,他完全無辜。中共強行把他逮捕、起訴、判刑,正式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卻除了指出他發表過一系列違反官意的言論之外,始終沒法證明他有甚麼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動,於是只得偷換概念,把他發表言論之舉說成是「行為」,「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構成犯罪」。
那麼,中共講的言論自由到底指甚麼呢?我們拿曉波的判決書看看就清楚:「被告人劉曉波……利用互聯網傳遞信息快、傳播範圍廣、社會影響大、公眾關注度高的特點,採用撰寫並在互聯網上發佈文章的方式,誹謗並煽動他人推翻我國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且犯罪時間長、主觀惡性大,發佈的文章被廣為鏈接、裝載、瀏覽,影響惡劣,屬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應予從嚴懲處。」
試問,這些「行為」,哪一條在文明社會裏是構成犯罪的呢?問題很清楚,曉波文章影響大,共產黨吃不消,所以他有罪。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講話,要麼是共產黨中聽的,要麼是廢話,或者只講幾句就乖乖收聲,一點影響力都沒有,那他在中國就有充份的言論「自由」。
文革回頭路:行穩致遠
文革發生的時候,文化部長陸定一與當時的極左派周揚起草了一份文件,首次提出搞「文化大革命」。文革真正展開後,他卻先被劉少奇鬥倒,後又給毛定性為「階級異己分子、反黨分子、內奸嫌疑」,永遠開除黨籍。1996年他臨死,最後一句遺言是「要讓人民講話」。
改革開放的確有新意,人民的自由多了,但過去十年中共已經走了很多回頭路,以言入罪的情況又變得平常,封鎖人民思想的動作如嚴禁互聯網「翻牆」等,已經不是新聞。
中共當年搞文革,人民是糊裏糊塗給拉下水、捲進去的,但這一次它在政治及思想方面走回頭路,的確得到不少大陸人民乃至海外華人包括在西方受教育的高級知識分子和商人的大力支持。如此,再加上三十年來大陸經濟可觀的增長所提供予政權的合法性,走這條回頭路比起毛時代的那條,更能「行穩致遠」。
這個趨勢,大陸的民主派異見人士不可能不清楚感覺到,所以才有曉波對「中國」乃至「中國人」的柏楊式的批判與揚棄:「我絕不認為中國的落伍是幾個昏君造成的,而是每個人造成的,因為制度是人創造的,中國的所有悲劇,都是中國人自編自導自演和自我欣賞的,這可能與人種有關。」
斷腸回首處 淚偷零
百度百科更拿曉波的另一些晦氣話上綱上線:「劉曉波恥於做中國人,他認為自己最大的悲哀是外語不過關,『如果可以過關,中國會和我根本沒有關係』。」「他還曾多次公開為台獨、藏獨搖旗吶喊,甚至提出要把中國分裂成十八塊。」愛國人最後落得如此決絕,令人想起納蘭性德名句:「人到情多情轉薄,而今真個悔多情,又到斷腸回首處,淚偷零。」
19778月,華國鋒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宣佈文革「結束」,這剛好是40年前的事。今年,曉波用他的生命寫下了《正午無光》中國版。當他從通道走過的時候,當會有不少像筆者這樣的政治共犯替他送行,敲打鐵閘。
(註一)反思共產主義運動的批判文學巨著還有兩本:巴斯特納克的《齊瓦哥醫生》(1957),蘇仁尼津的《癌病間》(1968);前者也有顯著的「老幹部」與「新人類」的對比。這兩本小說的出版日期都比《正午無光》晚。
(註二)論文可在美國國家生物科技資訊中心(NCBI)網站下載: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5321272/
(註三)論文網址: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303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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