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沈舟 - 民意背後的正當性追問

——與王卓祺教授再商榷
2014年4月7日

【明報專訊】王卓祺教授撰文〈由偏見堆成的民意〉,回應我在《蘋果日報》發表〈王卓祺教授忽略的觀點〉一文中提出的「非自由的國家如中國的民意其實是偽民意」觀點。他指出,所有民意都是由偏見及主觀選擇堆成的,並沒有什麽真偽之分。民意是社會化的一個結果,不同的社會都會向其成員灌輸自己的價值觀念及行為規範,以營造社會團結及共識,從而有利於增強政府的管治能力。

壟斷偏見與多元偏見

若將偏見(bias)定義為基於喜惡的價值取捨,固然無真假之分,蘿蔔白菜,各有所愛。但個人偏見如何「堆成」了集體民意,這個社會化過程的不同制度環境,卻被王教授有意忽略了。為何內地《人民日報》的報道給人的印象是「中國如人間天堂」,而《紐約時報》和《蘋果日報》給人的印象卻是:美國、香港「社會百弊叢生」?王教授說:這點比較並不說明誰的描述是對,因為無論哪個國家和城市,公共媒體和民意都是社會化及社會不同力量競爭論述霸權的場所。

王教授的明顯錯誤就是,在自由國家和地區,媒體確實是「不同力量競爭論述霸權的場所」,但在中國內地,媒體處於中共嚴密控制下的意識形態領域,何曾允許過「社會不同力量競爭」?我在上文中指出:「這就是公共傳媒和宣傳機器的區別,前者的社會功能是揭短,後者的政府使命是護短。」通過護短來宣傳自己的「社會價值及規範」,情有可原;但同時用非常手段乃至國家暴力來限制別人揭短,這是正當的競爭嗎?

內地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僅僅是在互聯網上轉發了一些貼子,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被判處勞動教養兩年,他購買的一件印有「不自由,毋寧死」的T恤,居然成了立案的物證。像這樣壓制言論自由的案例,在內地隨處可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樣的社會化過程其實是意識形態的壟斷化過程,由此形成的「壟斷偏見」,與自由社會中不同價值觀相互競爭形成的「多元偏見」不可同日而語。

近日大陸官媒《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在香港中文大學演講,聲稱內地媒體有許多報紙除了接受中共的領導之外,還要接受市場的挑戰,例如《環時》就是中國發行量最大的市場化報紙,「國家不管,完全靠我們到市場上自生自滅」,此話乃「胡說」而已。在一個沒有開放報禁的國家,在所有報紙不允許民資外資進入、實際的董事長都是中共宣傳部的新聞出版界,談何市場化?國家不管《環時》嗎?但管住了《環時》的可能對手(例如《紐約時報》或《蘋果日報》)進入市場。國家沒給錢嗎?但給了壟斷權。報紙靠壟斷引導輿論和民意,同時又靠壟斷向市場圈錢。

胡錫進還說:「我非常遺憾地告訴大家:中國13億人民的意見和官方的意見是一致的。」王卓祺教授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認為中國經濟每年以8至10百分點的速度增加,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的認受性不高是不可能的,「沈先生是看輕了中國的民衆了」。王教授舉出了中國、美國及巴西3國的一些重要經濟及社會數據,來說明在事實與偏見(價值論述)之間的背離。談到事實與價值論述相背離的情况,我們需要澄清Legitimacy這個概念的內涵。

正當性vs.合法性及認受性

戴耀廷先生指出:Legitimacy是一個複雜的概念,包含了不同向度。常見的中文翻譯有3種:一是從法律向度譯成「合法性」;二是從政治倫理向度譯成「正當性」;三是從社會心理向度譯成「認受性」,香港多採用此內涵。

內地學者周濂認真梳理過上述3個向度的關係,他認為Legitimacy翻譯成「正當性」比較恰當,因為最初拉丁語Lex(法)是以自然法傳統或者上帝意志為依歸,包含有超越的道德維度,如果譯為「合法性」,就會「喪失道德批判的維度,徹底淪為替現實政府作辯護的工具」,將正當性等同於合法性,會面臨「所合何法」的追問。周濂亦不主張譯成「認受性」,因為它過多的強調Legitimacy的主觀性(社會心理)這一面,似乎只要獲得被統治者的肯定就足以證明政治權力合法,而忽略了Legitimacy的客觀規範性。

王教授所說的事實與價值論述背離,其實就是政府事實上的「合法性」及「認受性」與價值論述的「正當性」發生了衝突。他引述了亨廷頓在上世紀60年代出版的《轉變社會的政治秩序》一書中對英國、美國及前蘇聯的權力分析,結論是:不能因為前蘇聯是共產極權國家,便認為其政府缺乏認受性,人民生活水深火熱。相反,前蘇聯與英國、美國一樣,政府具備事實上的管治能力,「人民對政治制度的認受性都有高度共識」。

在王教授並未引述的該書下文中,亨廷頓寫到:共產黨的「意識形態為政府的合法性提供了依據……在許多處於現代化之中的國家裏,推翻政府易如反掌:一個連,兩輛坦克,半打上校就夠了。但沒有哪個出於現代化之中的國家的共產黨曾被軍事政變所推翻過」。智者千慮,終有一失,亨廷頓亦不例外。20多年後,坦克開進了莫斯科,蘇共帝國大廈頃刻倒塌。不少分析家認為,共產主義價值體系危機四伏,是前蘇聯解體的重要原因。亨廷頓津津樂道的共產黨「事實」上的合法性及認受性,終因缺乏「價值論述」上的正當性而不復存在。隨後的東歐共產黨國家紛紛變色,其中羅馬尼亞總統壽西斯古,幾天之內由萬衆擁戴的一國元首淪為千夫唾罵的刀下之鬼,「壟斷偏見」形成的「認受性」不堪一擊。

為何港府不能講清講楚

回到中國和香港。中國近30年來經濟高速發展的事實,常被人認為是政府「績效合法性」的體現。已故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羅納德·高斯教授並不這樣認為,他指出:來自民間的「邊緣革命」才是推動中國市場化轉型的關鍵,政治權力不過是對民間的制度創新進行了「事後追認」。如果公共權力缺乏價值正當性和程序正當性的支撐,缺乏多元「思想市場」的存在,這種合法性就難以持續,因為經濟績效掩蓋了許多社會不公正,權貴勾結,誠信潰敗,貧富懸殊等問題。

王卓祺教授認為,今屆特區政府盡心盡力多做「實事」,但民意的反映卻未如人意,原因是「一些有偏見的民意領袖,將事實扭曲;而政府亦礙於種種原因,未能夠講清講楚,讓事實或『實事』成為有說服力的論述」。堂堂港府,有什麼不能講清講楚?其原因乃主權國的「事實合法性」缺乏「價值正當性」的說服力,而非誰人的扭曲。港府寄人籬下,自有難言之隱。

中央堅持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何謂愛國?港澳辦前主任魯平說「愛國就是要愛社會主義的中國」,而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愛國愛港不等於愛黨」,兩者有明顯的價值區別。社會主義中國是一黨專政,中共中央是實際上的話事人,其聲稱「香港的所有權力均來自中央的授予」,所以將港人主張「主權在民」的價值正當性和「平等普及」反篩選的程序正當性,都視為不合法。不得不接受缺乏正當性的合法性,惡法亦法,這就是港府的糾結所在。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新聞言論自由受憲制保障,是真正的媒體市場化社會,很難形成壟斷性輿論。換言之,政府的「認受性」,無法靠壟斷偏見來維持,而必須在多元偏見中接受政權「正當性」的質疑;同時,「香港普選要回歸基本法」體現的形式「合法性」,也要接受實質「正當性」的追問。漠視民意背後的正當性訴求,香港政改只會走入死胡同。

作者是獨立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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