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陳文敏 - 風雨飄搖的開始

明報   201274

印象中今年是十五年來首次在七月一日左右有颱風襲港,無獨有偶,這也是第一次新任特首未上任已是風雨纏身,新班子也給人一點風雨飄搖的感覺,但願這不是香港未來五年的寫照!

十五年來,香港在維持一國兩制方面是否在倒退?我想這是難以用「是」或「否」這籠統的答案概括之。大體而言,香港仍能維持一個不同的制度,而香港能夠對中國的發展作出貢獻,就正因為香港能維持一個不同的制度,如果香港只是成為另一個上海、廣州或深圳,不論在經濟、政治和社會方面的發展,香港對中國的價值便會大大削弱,唯有維持不同的價值和體制,香港才有它的存在空間和價值。

另一方面,「一國兩制」本身便存在不少意識形態的衝突,香港的體制基本上是以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為藍本,崇尚個人自由與價值。國內則基本上仍是社會主義集體領導的模式,全國人大是獲人民授權行使立法、行政與司法權的最高機構,沒有三權分立,不同國家機關皆服膺於國家領導這種由上而下的領導模式,基於這種模式,法院只是其中一個政府部門,這自然出現習近平所說的三權合作,行政、立法、司法要互相體諒、互相合作的思想。〔Vic:陳教授,人大何時獲得人民授權啊?事實是,中國根本沒有什麼三權合作,只有共產黨壟斷一切權力。〕

這種三權合作論乃基於內地的特定政治環境和思想形態,香港並不實行這一套。三權分立並不是指三權要對着幹,而是三權各自對公眾利益和人權自由這些核心價值作出獨立的判斷,在司法獨立方面這是尤其重要,法院應政府的要求縮短某案件的排期令訴訟能盡快進行,理由並不是法院要和政府合作,而是法院認為在平衡各方利益後這是最符合公眾利益的處理方法,如果法院只關注如何與政府合作,司法獨立很快便會蕩然無存。

在面對這些制度上的衝突時,解釋我們的制度的重任便落在律政司長身上,這是律政司長的憲法責任,也是我們對律政司長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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