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震動全港市民,連日此起彼落,譴責「暴徒」、譴責「暴力」、譴責警方使用過度武力等等,但大家的強烈共識是,警兆已高張,不能讓情况惡化。對此,特區政府有什麼對策?至今我看不到政府有任何認真反省的意圖,除了加強力道打壓「暴徒」之外,看不到這個政府有什麼政策去避免事件重演甚至暴力升級。
打從英治時代,香港總督的一切權力,都須用以履行達到the peace, order and good government of
Hong Kong的責任:香港的社會安寧、秩序及良好管治——不是只講「維穩」、只講以「法」「治」民,而是要推行良好的政策和施政,令社會享有安寧和秩序。特首及特區政府的責任和目標本應一樣。就算旺角騷亂是一小撮「暴徒」的「暴行」,政府也有責任客觀分析、認真了解事件的成因,從而探討化解和疏導的方針政策。
但是,任何客觀分析,都會暴露梁振英的個人態度和管治手法,是將社會推向更尖銳的矛盾對立破壞社會安寧的一大成因。其實記者問梁振英事件是否源於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已問得非常客氣。
客觀事實是,在過去幾年,在每個領域都出現了暴力升級:在議會,由只有幾名「激進」議員拉布、抗爭,已發展到所有泛民議員全力抗爭,委員會主席不斷暴力剪布、命令保安武力對付議員的場面;根源是政府有恃無恐,拒絕一切談判妥協;在港大,由靜坐集會,發展到罷課、圍堵,大批警員進入校園行動的場面;根源是特首選擇委任著名好勇鬥狠的人當校委主席;和平議會談判路阻、和平校園抗議路阻,終於只剩下街頭抗爭,和平手段無效,「法治」被顛覆為打壓工具,暴力爆發,遲早必然會發生。問題是梁振英政府不但無悔,還藉機提高武力,加重罪名,要將管治推到暴政邊沿。暴政決不會帶來和平,勢與香港人意願背道而馳。梁振英聲言評論不應「姑息」「暴亂行為」;同一理由,市民亦不應姑息政府以對付「暴亂行為」之名施行暴政。不然眼前看來就是一場驚震國際的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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