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6日 星期日

周日話題:從革新論看香港前途

星期日生活   2015816


【明報專訊】《香港革新論》出版後,身邊很多朋友大惑不解,有人疑惑方志恒為何會變了本土派、有人慨嘆方志恒不再溫和變得激進、有人甚至猜測方志恒要組黨云云。

其實我和一班朋友在「831人大決定」後組織讀書會,經一年時間醞釀後寫成《香港革新論》一書,只為嘗試解答一個問題:在後政改時代,如果我們不願意投降、如果我們不希望移民、如果我們不甘於沉默,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從佔領運動到否決政改,民主運動陷入前所未見的「論述真空」,一方面是舊有民主論述幾近崩潰(溫和溝通路線固然被「831人大決定」壓垮,激進抗爭路線也因佔領運動未見成效而泄氣),另一方面則是本土意識全面抬頭(令民主派傳統的中國想像和港陸關係論述備受挑戰),主流泛民(不論政黨還是社運組織)在雙重衝擊下,日漸失去帶領群眾的政治論述力、願景和氣魄。我們在書中提出「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續自治」作為民主運動的短、中和長期綱領,目的正是要拋磚引玉、嘗試回應當前的「論述真空」。

承蒙〈明報星期日生活〉編輯的不棄,提供寶貴版位刊登《香港革新論》書評,我於是碌爆人情卡,找來了多位來自政治光譜不同位置的名家友好撰文。而我找各位友好寫書評時,特別囑咐毋須客氣盡情批判,目的是希望以《香港革新論》為引子,刺激大家思考和討論香港前途。只有讓更多不同的觀點互相碰撞激蕩,香港人才能盡快走出「論述真空」,重新團結起來「為香港前途而戰」。——文、策劃__方志恒(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

《革新論》與香港主權論述爭議 /文__孔誥烽

方志恒博士是現今香港研究領域中最傑出的年輕學者。他有關香港政商勾結的論文,早成經典。現在方博士聯合多位溫和泛民背景的年輕人共同出版《香港革新論》,看來是要建立一個溫和的本土論述。如果戰鬥格的陳雲「城邦論」與港大學苑的「民族論」是重口味的深焙咖啡,那麼與人為善的《革新論》便算是為大家提供一個淺焙口味新選擇的嘗試。

香港本土論述多樣化,可喜可賀。《革新論》提出的香港遠景,有的創新(如重新連接南洋世界、港式雙首長制)、有的來自其他論者(如2047年後的永續自治),都是值得深入探究的議題。希望各路本土派和傳統泛民能重視和積極回應《革新論》,一同深化論述。

主權論述問題

深化論述,必須要坦誠的辯論。《革新論》十分謙厚,沒有正面批判各種香港論述。但現在很多有關香港前途的爭議,是革新論者們今後怎避也避不開的。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爭論,便是方興未艾的香港主權論述問題。

《革新論》否定北京的天朝主義,要確保香港的永續自治,不會有人反對。但北京的天朝主義,不只是某派京官的隨機強硬措辭與手法,背後還有一套完整的法學理論。這套理論,具體體現在學者強世功著《中國香港》一書和他參與草擬、北京在20146月推出的香港白皮書之中。

強的香港論應用了不少納粹法學家斯密特(Carl Schmitt)的法西斯主權概念。這種觀點認為一國兩制的重點在一國而非兩制,香港的自治乃北京單方面的恩賜。北京對港主權,不限形式上的擁有,還包括對港的絕對控制和香港人的絕對效忠。中共直接操弄香港的各個領域、推行洗腦教育、時刻進行敵我鬥爭,乃是天經地義。

「主體」向法理本體提升

泛民長期被困於大中國意識之中,對於中共香港主權論述的法西斯化,毫無招架之力,除懇切呼籲中共尊重高度自治承諾之外,也無別的姿態了。近年有學者在自由主義和現實政治的框架下探索另途的香港主權論述,例如沈旭暉提出香港在中國主權下享有「次主權」論、陳雲提出香港享有「實然主權」論、《民族論》作者與練乙錚等提出的香港自決權問題,都有意無意地為雨傘革命前後的「重訂基本法」主張和「延續一國兩制到2047年之後」主張提供理論基礎,讓「香港主體」從虛浮的價值觀念向實在的法理本體提升。

這些有關香港主權的論述,對中共來說有如洪水猛獸,在宗主腳下顫顫驚驚的暮年泛民,當然不敢去碰。但《革新論》的年輕人在後續討論中,將避不開這個問題。他們怎樣回應有關爭議,將決定《革新論》在芸芸本土論述之中,終會是一杯香醇醒神的淺焙咖啡,抑或是一杯去掉了咖啡因的咖啡。

「以社會為中心」的民間自治 /文__梁繼平

去年八月,中共人大公布「八三一框架」,令舊世代抱持具大一統民族主義、期望與北京進行良性互動的「民主回歸」夢正式告吹。然而,雨傘運動未能如港人所願帶來普選,香港民主運動似乎隨即失去方向、目標與行動綱領。此時,方博士與一眾年輕學人及政界人士所編寫的《香港革新論》,正好為處於重整階段的公民社會帶來新一波的思辯。

《革新論》期望突破「民主回歸論」及「獨立建國論」兩種想像,提出「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續自治」之綱領。筆者在此不詳述書中內容及其對2047年第二次前途談判的看法,集中分析《革新論》能對香港民主運動短期內帶來的啟示。
「普世價值vs.本土利益」

首先,此書吸納並重整近年興起的本土思潮,論證香港人以「在地核心價值」互相維繫、培養出「主體意識」,具有「自治共同體」的政治地位。此書一方面擺脫了部分本土論述中的原生論或排外色彩,另一方面則嘗試排解與社運左翼有關「普世價值vs.本土利益」的多年爭論,此兩舉均令大眾更易掌握到本土論述中高舉獨特公民價值的面向。筆者認為,在新一波民主運動下的參政及議政團,可積極吸收當中的溫和本土論述,將之融入自己的政治宣傳及議會修辭(parliamentary rhetoric),並轉化成實質的政策倡議,加速本土意識的傳播及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

另外,此書提出「以社會為中心」(society-centered)的民間自治與民主運動的想像,激發不同領域的公民建立群眾組織及聯合陣線,在各類專業界別及地區層面對抗政權的政治操控。另外,作者更建議公民透過「群眾集資」或「群體外包」等創新方式促成社區行動。筆者認為這非因香港難以在短期內落實體制民主化,我們就消極地將群眾視線轉移至社區;反因我們了解到國家的主權並非鐵板一塊,而是「分散、多層次、甚至是可轉化的」,此才令公民有機會在不同層面去反制國家的權力延伸,創造自我管治的可能。筆者亦認為,由於未來兩三年內香港難以再爆發大型的街頭運動,公民應把握這段時間去組織群眾、建立網絡及宣傳理念,有助培養日後的動員基礎。

發揮「以小制大」的策略

最後,此書強調了香港需具備區域視野,發揮「以小制大」的策略。書中提及的第一種區域視野,是保持香港作為中國境內的國際金融中心之比較優勢,積極配合如「一帶一路」的國家發展策略,但香港如何能像新加坡或瑞士一樣,在國際關係上左右逢源,則是未知之數。第二種的區域視野,則是與台灣、馬來、新加坡及澳門等地區聯合的華南視野,除了書中提及透過影視輸出香港文化之外,筆者認為香港可更積極與華南地區的公民社會進行交流,建立抵抗威權中國的跨境公民網絡,例如筆者日前到訪同受「中國因素」影響的台灣時,發現台灣社會對香港的民主運動深感興趣,而台灣的民主化經驗或對中國「以商制政」的研究,又可以豐富香港公民社會的知識。

作為《香港民族論》作者之一的筆者,深信社會需要出現激進論述,例如敢於直接挑戰中國官方民族主義、提倡公投自決的「香港民族主義」,以顛覆傳統的政治秩序、擴闊論述光譜並增加弱勢一方的談判籌碼。但筆者同時認為,部分較溫和的主張亦有其策略性意義,有助爭取更廣泛群眾的支持,及增加談判桌上另一方去讓步的誘因,而《香港革新論》則是在溫和論述中,值得香港人留意和討論的作品。

由自覺自主走向自決自治 /文__戴耀廷

方志恒與一眾年輕學者在「831決定」之後,告別以前的「溫和」路線,痛定思痛,反思自省,最近提出了一套新的論述,為香港前途嘗試開闢一條新的道路。他們用「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續自治」12字來作為他們這套新論述的綱領。
也是在《白皮書》、「831決定」及「618立會否決政改方案」後,我對香港未來的發展,同樣進行了一次深度的思考,以另一條進路,就是國際法下香港人民享有自決權去實行自治,得出與他們相近的方向及策略。當中或有不盡相同,但應能互相補足。我也用8個字來總結我的想法:「自覺、自主、自決、自治」。

自覺

「自覺」就是香港人覺醒大家是同屬一個有別於其他人的群體,分享着相同的歷史傳統,使用共通的語言,擁抱共同的文化價值及意識。所構成的一種只屬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令我們對這群體產生了獨有及強烈的身分認同。我們自覺大家同屬一個可以稱為「香港人民」的群體。這就是方志恒他們所說的香港人的「主體意識」。

但從「香港人民」構成的歷史看,構成的最主要元素並非一些以與生俱來特質如種族或膚色,而是一套在香港社會經過多年形成的價值觀及生活方式。這想法與方志恒他們提出以「公民價值論」來建構香港人的「主體性」,是異典同工。因為居住在香港這地域上,無論他的種族、出生地、方言是什麼,只要願意分享那相同的歷史傳統,學習那共通的語言,及擁抱那共同的文化價值及意識,每一個人都可以選擇成為這「香港人民」的成員,因此這身分認同是開放的。

自主

「自主」是指「香港人民」有了「自覺」後,還要有堅定的決心,以持續的行動在香港社會內鞏固、開拓及建構「香港人民」的意識。這些行動包括成立非官方的平衡管治機制(如民間商討、社會約章、民間全民投票、社區公民參與等)。這些行動一方面能強化「香港人民」的意識,另一方面可建立起「香港人民」的自治能力。這與方志恒他們所說的「革新保港」、「民間自治」和「在地抗爭」不謀而合。

自決

有了「自覺」和「自主」為基礎,「自決」就是要爭取國際社會承認「香港人民」具備享有國際法下「人民自決權」的資格。自決權有外部及內部兩方面。外部自決權是關乎「人民」決定自己與其他人類群體的外部關係,內部自決權是關乎「人民」如何做出這決定。

自決權也有兩個特點。首先,自決權是一項群體的權利,所以涉及群體未來的政治地位的決定(外部自決權),要由群體的所有成員透過一套民主的程序(如公投)來共同作出。另外,自決權是一項持續的權利,因此在選擇了什麼政治地位後,仍需要有民主的程序讓「人民」的所有成員,平等地參與決定如何發展群體的經濟、社會及文化(內部自決權)。這是自決權與民主管治的關係。

而國際法近年的發展,大部分「人民」在行使外部自決權時,都不是選擇成為獨立的國家,而是在一個與他們有關連的主權國內的一片地域上實行自治。這是因為地域自治較能同時平衡主權維護國領土完整,和讓「人民」能在最大程度上維持其獨特的身分認同的需要。一項新的權利也因而在國際法中逐漸形成中,就是自治的權利。

自治

「自治」就是「香港人民」在行使外部自決權時,可以決定成為一個在中國主權下的自治地區。但這按國際標準而設定的自治,與《白皮書》下的自治存在根本的分別,就是什麼才是自治權的源頭。按自決權和自治的權利而擁有的自治,是「香港人民」因其「自覺」、「自主」和「自決」而固有的權利,並非如《白皮書》上所說是由中央政府賦予才可以享有。

現有的「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只要能確認及體現得到「香港人民」真正的自治權利,尤其是「香港人民」的內部自決權(民主管治)能實際實踐得到,那也不需要再演繹或修改。但若「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實際操作未能真正尊重「香港人民」的自治權利,那麼就必須在國際社會的支持下,「香港人民」與中國政府重新談判,建立一個能真正尊重「香港人民」自治權利的自治體制。

方志恒及一眾年輕學者以更長遠的目光去準備香港面對「2047二次前途問題」,提出重新制訂一個能充分體現香港人主體意識的新憲法,並透過全民投票機制,來給予新憲法正當性,以「永續自治」。上述有關「香港人民」的自決權及自治的權利的論述,我相信能為他們提供另一理論基礎。

在「後雨傘時代」,我們需要新的思維去引領「自覺、自主」的「香港人民」走一條「自決、自治」的路。方志恒及一眾年輕學者,正正在最適當的時候,為香港注入一套能開闢出一條新道路的新論述。

仍需把中港互動放上議程 /文__呂大樂

「後佔領運動」的香港社會正處於一個政治悶局的狀態:行動遠遠超前於思想的準備,而當前者未能帶來預期的效果時,由組織者到參與者均不知如何面對後續的問題。繼續高呼「莫忘初衷」是可以的,可是如何將此轉化為有目的的政治行動,這卻是令他們頭痛的問題。將整場運動理解為一次「人民覺醒」(因此未有取得具體的政治成果也沒有什麼所謂)亦未嘗不可,不過日後怎樣將思想上的覺醒轉化為政治及社會訴求,這並不容易處理。在目前這個「後佔領運動」的處境裏,跟很多社會運動的經驗一樣,激情過後,仍舊需要回到思考「怎麼辦?」的老問題。

《香港革新論》一書的二十四位年青作者,認真的進行反思,大膽拋出了二十二個課題(包括全書綱領和後記)供關心香港政治的讀者探討,如何在這個悶局之中尋找「革新保港,民主自治」的新的出路,這需要智慧的同時,亦需要勇氣。而他們要處理的(儘管並未有很清楚和直接的表明),是兩個大問題——何謂香港的主體?怎樣具體地操作這個主體的概念?坦白說,《香港革新論》一書並未有全面地回答上述兩大問題(而我們作為讀者或者也不應該有這樣的要求);事實上,這兩個問題之大,實非一兩本書的篇幅之內可以全面處理的。但能夠將問題提出來,已經相當不簡單了。

未見深入討論面對北京之策

這二十四位作者的意見與分析,並非完全一致。但當中一個共通的問題是,對於如何在現實政治中面對北京,並未有深入的討論(袁彌昌和房吉祥的兩篇是例外)。我不認為在今天的政治環境裏,任何探討香港前景的討論,很難想像可以不將中港互動這個題目放到最為中心的位置。在迴避了中港互動這個重要因素的情况下,一切關於香港主體、自主、自治(意思應該是高度自主的自行治理)的討論,都變得只是一種主觀期望,而不是在思考很實在的、可以具體操作的政治運作模式。

主體自治議題 討論勢遇阻撓

這就是說,談香港主體性——無論是政治的、經濟的、還是社會的方面——很難抽離於香港已經回歸中國的背景。這不是一個個人喜歡與否,又或者單純是民族主義與否的問題,而是兩者實實在在的存在各方面的關係,而且這些關係已不再只是雙方心照不宣的共識,而是正式的中央政府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單方面假設對方會「適可而止」、為了大家之間長遠和諧的關係而「留有餘地」,明顯地是一廂情願,甚至是脫離現實。今天,大部分香港人都不太願意正視如何跟內地相處的問題,可是這個問題並不會因為我們的主觀喜惡而自動消失。而更重要的是,在未來的日子裏,中國因素的影響力只會愈來愈大。我所指的中國因素跟國家的國際地位、經濟影響力沒有直接關係;九七回歸之後,整個生態環境已起了變化。中港兩地往來早已由以前單邊傾斜變為雙向流動,香港需要重新認識來自內地的規模效應。至於香港社會內部亦發生了轉變。抗衡反對派的團體、行動愈來愈有組織化的趨勢,除了受到物質激勵的刺激外,這還真的可以發展為一門取得和鞏固利益的事業。由於利益格局起了變化,一定會有更多人投身其中。所以,就算不主動出擊,但求「革新保港」,對手也會找上門來,不會讓主體、自治等題目可以隨隨便便的在社會上討論。這並不是我會想見到的情况,但中港互動必然出現。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處理中港互動呢?這是一個難題。香港整個社會從回歸之前到今天對此仍欠一套完整的論述,而要求作者們立即對此有一套看法,可能是有點兒不公平。但可以想像,到他們再深入討論之時,不能避免要將這個問題放上議程,並且要把它視為最核心的課題,而不可左右而言他,輕輕帶過便算。——作者為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講座教授

編輯/方曉盈、蔡曉彤、孫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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