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明報專訊】10月8日,特首宣布接納「開展國教科委員會」的建議擱置《國教科指引》,又承諾在其5年任期內不會重推官方《指引》。「開展國教科委員會」主席胡紅玉指出因《指引》令人不安,故應擱置。她也指出擱置《指引》後,政府不會檢討、修訂《指引》,教育局更不會以此作為視學依據。「民間反對國民教育科大聯盟」雖對政府堅持不用「撤科」感到失望,但對政府的決定也表示「收貨」。簡單來說就是「回到起步點」,由各學校自決如何推行德育、國民及公民教育。
筆者對這發展深感不安,擔心學校自決會重回將公民教育非政治化(de-politicized)及泛道德化(moralized)的老路,意指公民教育只集中教授個人道德的議題而迴避政治課題。這做法是不恰當的,因為公民的定義是「在政治群體裏,按法律擁有權責和相關認同感的成員」,故此公民教育的核心應是政治教育。但是一直以來,大多數的學校都只集中教授學生科目知識、培育品德以備他們升學與就業,而忽略了「學校的公民使命」(civic
mission of
school),特別是其核心部分的政治教育。但香港正值民主政制改革、兌現雙普選之時,為維護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及香港的核心價值,新一代公民必須政治醒覺,並且具備相關知識及積極參與的態度和能力。筆者認為學校應積極承擔培育相關政治文化,建設有活力的公民社會的「學校的公民使命」。
具體而言,筆者認為擱置《指引》的下一步應是回歸及重構公民教育。首先,國民教育必須回歸公民教育,意指在公民教育的框架內教授國民教育。公民教育是國際上行之已久,也是港人一直信賴的學術領域,在當代公民教育論述中,公民是指「多元公民」,即個人同時可擁有多種公民身分,例如地方、國家、世界等。國民只是「多元公民」的一部分,絕不可以部分取代全部。而公民教育涵蓋面比國民教育廣闊,且強調包容性強的普世核心價值,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公義等,比起具排他性及可能激起民族矛盾的國民教育更廣為國際社會接受。
重建公民教育課程
重整公民教育則是指學校應以政治教育為核心來重建公民教育的課程。根據Heater
(2010),知識方面應包括與「法律/民事公民身分」、「政治公民身分」和「社會公民身分」相關的知識,此外也要培育相關的「美德/價值觀」、「認同感」和「知性及行動技能」。而以民主教育、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國民教育和世界公民教育為五大焦點的《學校公民教育指引1996》可算是一本相當有價值的參考。筆者明白教師們一直對「政治」非常敏感,所以在教授公民教育時會傾向避免政治議題,而揀選培育道德價值的題材,但這做法實不利於香港民主化的發展。當然,筆者亦理解教師對政治灌輸的憂慮,但只要公民教育是由受過相關專業培訓的教師教授,強調多角度及批判性思考,相信教師可持平地教授有關政治的內容,現行的通識教育的模式可作為借鑑。
至於政府方面,筆者認為它應透過公平和透明的資助程序以資源來協助學校和公民社會推動有助香港民主化、捍衛人權及香港核心價值和培育國民身分認同的公民教育,而各持份者的積極參與更是監察和確保有關措施落實的力量。筆者期盼這次由國民教育所激發的「危」,可以因着各持份者的積極參與而化為有助香港民主化的「機」。
參考文獻:Heater,
D.
著(2010),郭台輝、余慧元譯,《公民身份——世界史、政治學與教育學中的公民理想》。
作者梁恩榮是香港教育學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副總監,盧恩臨是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高級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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