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6日 星期五

陳健民 - 尊重歷史 面對現實——與周融談誰在擲石頭?

2013年8月16日

【明報專訊】繼愛港力、愛港之聲等反佔中團體之後,周融先生牽頭組織了「幫港出聲」,於本月13日在11份報章以全版彩色廣告指摘佔中是「小數人的不滿」損害港人利益,猶如向中環的玻璃窗擲石頭。周先生更於翌日在本報發表一篇〈甘地,馬丁路德金,佔中理念和「抽水」王〉文章,指摘佔中三子歪曲事實來合理化犯罪行為,是世上超級無敵抽水王。

沒佔領首都 亦無帶來公眾不便?

我們明白到「非暴力公民抗命」對港人來說是一個陌生概念,所以預期有許多誤解和反對。我們要在一年前宣布這個計劃,便是希望透過對話以至辯論,讓港人明白普選的迫切性和為何要採取這種抗命手段。以周融先生一貫的立場和思維,領軍反對佔中是預料中事,只是希望大家辯論時能擺事實、講道理。

讀「抽水王」一文,如果不諳史實,會以為甘地便是採採鹽、織織布,馬丁路德金靠辦一場大型集會,便能爭取到印度獨立和美國黑人的權利。既沒佔領首都、亦無帶來公眾不便。但稍為理解公民抗命歷史的人都知道,他們推動的不服從運動,因為挑戰當時的法律和既有秩序,結果鋃鐺入獄、慘遭虐打甚至奉上生命。

甘地被不經審判送入監獄

「抽水王」文中談到的採鹽長征,其實並非像周融形容般的DIY玩意。甘地是要藉着對抗生活小事上的不義,令群眾領悟自己龐大的力量,有權取回原本屬於自己的事物。他帶領數以千計民眾行走400 公里到海邊取鹽而拒絕交稅予政府,結果被政府不經審判送入監獄。詩人奈都夫人則率領2500名支持者,以最整齊的隊形步向達拉沙納製鹽廠,要求採鹽的權利。如果周融當時在場,他會說:「冤有頭、債有主,你們應該操向政府總部,為什麼要阻着鹽廠開工?」當然印度民眾是不會理睬周融的。他們不惜以身試法向鹽廠推進,警察使用棍棒猛烈攻擊,示威者卻毫不逃避,任由警察打到頭破血流。事件迅速被國內外千多家媒體報道,引起公憤,逼令政府與甘地展開談判。

馬丁路德金在華盛頓集會上喊出「我有一個夢想」前,經歷幾多折磨和唾罵。當時美國南部實行種族隔離政策,一個黑人女士因拒絕在巴士讓位予一位白人男士而被捕。馬丁路德金便發起一場杯葛巴士運動,呼籲黑人徒步上下班,對抗二等公民的待遇。這個運動持續380多天,巴士公司瀕臨破產,連巴士司機(有黑人和白人)的生計都受到影響。政府以至教會內都有人指摘馬丁路德金破壞經濟,製造衝突。更有人寫信給他說:上帝既造黑人和白人,就表示上帝贊成種族不平等!

馬丁路德金的杯葛巴士運動

由於杯葛行動被視為觸犯當地法律,馬丁路德金被捕下獄。但為了實踐人人平等的精神,他在伯明翰繼續組織一連串「佔領行動」,前前後後被捕29次。公民抗命的確造成短暫的經濟和社會波動,是否值得承受這個代價端視乎社會的價值觀。馬丁路德金說:「在這裏從來沒有真正的和諧。有的只是一種建基於壓抑黑人的表面秩序。真正的和諧不單是沒有矛盾衝突,而是要讓公義彰顯。他慨嘆在爭取平權的路上最大的對手不是三K黨之流,而是那些緊抱表面秩序的中產階級。他們總是說:我同意你的目標但不同意你的手段。但事實上,他們沒有做任何事情去追尋種族平等而只在反對公民抗命。


50年後的今天,我們會覺得種族隔離政策是匪夷所思。但今天香港的選舉制度何嘗不是違反公義?同是香港人,我們被分為有權在小圈子選舉中投票的「一等公民」和絕大多數被排斥在外的「二等公民」。在選舉法面前我們是人人平等嗎?這種不平等的制度不單令民眾難於監管政府,亦令人們不願意支持政府的施政。有識之士都知道如果2017年沒有真普選,政改方案沒法在立法會通過,現在的選舉制度原地踏步,政府無可能管治下去。

香港已站在政治懸崖邊上。假如這次政改失敗,社會矛盾會急劇惡化、更多中產人士會考慮移民。和平佔中是要為困境尋出路,我們將透過商討和公民投票提出政改方案。在中央政府拒絕兌現普選承諾時才會進行佔中,而且是非暴力、不拒捕、不抗辯。我們是要向全社會發出警報,並呼喚每一個公民反思能為香港民主付出什麼。和平佔中可能為市民帶來短暫的不便,這種不便是否值得,在乎大家心中是否只有「中環價值」。我們相信把假普選說成真普選,指鹿為馬,是非不分,那才是打破核心價值的第一扇窗,亦是一個城市沉淪的開始!

作者是和平佔中倡議人 

8 則留言:

  1. 周融文章有三個問題:
    1· 稱許甘地拒絕交税以抗拒不義,他是香港第一個人公開提倡公民拒絕交税予不公義政府,警方是否應介入?
    2· 周融不可能不知馬丁路德金的拒塔巴士運動,只是這一部分對佔中反而有利,當然不能提,但支持佔中者真要順著周融說法補充及推廣下去!
    3· 周融從不解說現存的制度如何公平及可取,不用佔中去改,他心知自己道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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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只回樓上一個事實性錯誤
    在周融前﹐已曾有人鼓吹港人不交稅給特區政府﹐其中一位是何秀蘭﹐之前黎則奮也提倡過罷交10元稅。
    又﹐如果呼籲不交稅是違法﹐和平佔中倡議者肯定違法﹐違反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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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關於「佔中」與「拒交稅項」, 會違反現行的法律問題, 戴耀庭與鍊乙錚已有多篇文章解說, 很有說服力

    法不治眾, 如果社會集體杯葛, 有智慧的都知是政治問題, 不能用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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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不治眾? 何謂眾? 按你的意思, 集體毆鬥是政治問題, 不是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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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法不治眾,是法理崩壞,已然無法

      中國人啊!中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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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又﹐如果呼籲交稅是不違法﹐和平佔中倡議者肯定不違法﹐不違反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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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關於「佔中」與「拒交稅項」, 會違反現行的法律問題, 戴耀庭與鍊乙錚已有多篇文章解說, 很有說服力」

    請也看以下意見﹕

    評戴耀廷教授所寫「和平佔中」所犯何法?一文
    http://billsiu.blogspot.com/2013/05/blog-post_26.html

    佔中之前已犯何法?
    http://billsiu.blogspot.com/2013/06/blog-post_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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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 練乙錚 的「違法達義」可作補充

    2. 前終審法院大法官李國能也抱怨, 不要把政治問題, 推卸給法院

    3. 如果佔中成勢, 執法只會產生政治犯, 為佔中人士送上道德光環, 正如劉曉波是「依法」收監的, 但沒有人覺得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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