絢麗荒涼
信報 2013年8月30日
打你的第一拳最痛,第一百拳你開始麻木;打你第二百拳時,對方輕手一點,你開始體諒打你的人,甚至有少少鍾意咗佢,被綁匪騎劫,你還愛上他,這就叫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薄熙來案劇力萬鈞,幾乎所有傳聞原來都是真;法庭內針鋒相對,庭外閑人的片言隻語也可堪玩味。
一位「薄粉」說:薄熙來貪了一點錢,但做實事,是好官。這確實是民情,貪兩千幾萬,以薄之官位,只屬一瓢之水。以記者身分遊走神州大地,常聽到基層聲音如是:「每一個官都是貪官,官員貪污公款兩成而最後做了實事,我們就非常感激!」不幸,這是共識。
薄熙來案審訊,庭審細節刪節後「文字直播」,法庭上有盤問有自辯有對質,輿論大讚「開放文明」、「史無前例」、「彰顯法治」云云。既屬史無前例,如何肯定後有來者?薄案涉貪污受賄、殺人毀屍、不倫之戀、局長出逃,公開刪節庭審看似是一個良好先例,但先例可能變成歷史中的特例,不用吹捧得太早。
政治就是印象,薄案審判中,公檢法系統營造開放透明印象,以示公允,希望服眾,用心良苦。十多年來所謂司法改革,改了什麼?主要就是改了印象。
法院建築宏大了,顯得莊嚴;法庭裝潢現代化了,顯得與國際接軌;審案有對質自辯環節,顯得程序公正;法官有新設計官服,庭警有整齊制服,若非今次出現兩位高大庭警編號一樣的「戲服」,這場戲近乎完美。
這些年的司法改革,法例多了,有法可依;法律教育普及了,很多專業律師出現。然而,一成不變的是隱身幕後的公檢法系統,很多地方公安部門首長,仍然同時擔任政法委書記,黨牢牢控制公安、檢察院與法院。薄案的偵查範圍,完全由黨紀委主導。薄熙來在其「最後陳述」中強調「公檢法」要互相制衡「防止冤假錯案」;當年薄熙來主導的重慶「打黑」或「黑打」的冤假錯案,又怎麼辦?薄熙來那位「消失了的小三」,又有誰人在查?那些公義,誰來伸張;那些公正,又如何彰顯?「司法獨立」太奢侈,就連讓人民群眾監督一下都遙不可及。
我們記得鏡頭前警官與庭警的「文明」,法庭的光鮮;看見官員們西裝畢挺,遇突發事件盡量控制嘴巴肌肉不抽搐,一副和顏悅色、美好形象;請不要忘記近年冒起的維穩部隊,公檢法系統穿上文明的外衣,因為他們聰明地把骯髒工作外判,製造了一群徘徊於體制邊緣的惡棍。
劉霞為何一直被軟禁,守在門口的惡棍是何方神聖?阻止天安門母親拜祭子女的惡人,是誰人指使?李旺陽家人、追究豆腐渣工程的父母,長期受恐嚇監視,又是誰付的錢?
文明外衣的背後的維穩惡棍,正是退職公安、地方土豪與黑勢力的合流。這群陰暗勢力,由國家供養,他們似乎有用不完的錢,與公檢法系統關係密切,卻無法無天,無人可以監管。一切「權力要關在籠子裡」的說法,都是偽善。
看看香港,政府一方面積極編織警察的美好形象,另一方面又見到退休警察、地方土豪與黑勢力合流,承擔政府不能做的髒事。挪用內地經驗,中港融合此之謂。
請不要忘記劉霞的淚、李旺陽之冤、天安門母親之不准悼念。曾幾何時,人們一窩蜂關心,年月流逝,或瞬即遺忘,或習以為常,今天維權律師許志永被捕、多位爆料記者、網絡意見領袖,相繼被捕失蹤,主流媒體當無事發生,呆若木雞。謊言講一百次,不會變成真理;打你第一拳,不可能成為打你第二拳的理由;若有人還說,強權有理,放手會亂,正是被人綁架還覺暗喜,欽羨綁架綁得太好,是不折不扣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不要被法庭的文明表像蒙蔽,請記住那些令人悲憤、天理不容的惡行,一如初戀時份,每一次臉紅耳熱心跳加速,都是生命中最真實的一剎,最直接真摯的情感,不會或忘,亦不容滔天濁浪所掩蓋。
余華新作《第七天》,書中主角,只在陰間死無葬身之地,才能找到一小塊可安歇的水邊;對比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案的離奇,書中所寫的現實荒謬,只屬小兒科。
《第七天》的封背書套,有不顯眼的兩行字,余華親自解釋,為什麼故事中代表權貴荒唐的一位高官,稱「市長」而非「市委書記」:
「……原因很簡單,當《第七天》成為古典小說時,讀者不知道市委書記是個什麼官。」
2013年8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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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在法上, 是常識吧。
回覆刪除黨員犯事, 先由中紀委雙規查處, 再決定是否移交法院, 查完絕對可以不送法院, 轉頭升上政治局都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