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3年8月14日
日前一批自稱港大法律課程學生家長向大學發出匿名公開信件,指摘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花大量時間在佔中行動,質疑他無法履行副教授的職務。對有關質疑,港大及戴耀廷均已公開回應。自己因為身處外地,故未有另外回應。
大學教員主要有三方面的職務:教學、研究和行政。大學是知識的寶庫,學者將所長貢獻社會是理所當然的。因此,大學一向鼓勵學者積極參與社會事務,由出任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成員,以至出任林林總總的公職和義務工作等,這些工作均是同事們額外承擔的義務,亦佔去同事們大量時間。今天的學者不應只是躲在象牙塔內埋首研究的學人,同事們義不容辭地參與社會事務,這是港大的承擔,也是港大人和家長們可引以為傲的地方。
學者所承擔的義務工作,有些可能較受社會認同,有些可能是較具爭議的,但作為一個崇尚學術自由的機構,港大不會因這些義務工作的性質而責難同事,這亦正是大學可貴的地方。
至於教學和研究的工作,戴耀廷自己已作交代,港大每年均會評核同事的表現,戴耀廷的教學表現一向名列前茅,今年更開了新的選修科。研究方面,除了得到教資會的研究基金外(GRF
Grant),他今年的著作量甚豐,單是與佔中有關的學術文章已有不少。佔中本身其實就是一個極具價值的研究課題,這類行動在不少經歷過渡公義(transitional
justice)的地區亦曾出現,公民抗命本身更是一個長期被研究的法學與政治學課題。
戴耀廷當日向我提出借用港大場地時,我考慮到借場地的目的是在討論一個公眾關注的議題,這符合大學的使命。由於這並非大學的活動,並考慮到日後必有人質疑,故我亦按例由大學收取慣常租用場地的費用。
我感謝家長對大學教職員表現的關心,亦希望這以匿名公開信形式表達的關心並非出自他們對佔中行動的看法。佔中行動是一個具爭議的行動,不同人對這行動有不同看法是完全可以理解,但或許我們應就此行動作討論,而非以轉彎抹角的方式來處理這嚴肅的問題。
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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