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6日
梁振英在立會辯論權力及特權法前,再拋出六頁紙聲明,內容全部重複過去三星期公開及背後放料官方言論,對解開維基慘案,冇乜幫助,如果民意代表就此放過政府,實有負市民所託。
聲明開宗名義指開放電視市場自「一九九八年政策至今十五年,沒有改變」。此陳述有問題。
開放市場引入競爭,關鍵不在於「循序漸進」原則,關鍵是從何時開始作出發兩個牌照決定。上屆政府在通訊管理局及工商局層面,從未有作出建議只發兩牌,梁振英需要解釋幾時、由邊個權力機構提出三變二,呢個改變最關鍵,如此重大政策改變,係咪由新一屆政府作出,抑或前朝。若新政府推翻前朝政策,應有一個公開透明程序,而非只由另聘顧問公司,重新寫一份政府「需要」嘅研究報告,便可以「過骨」。至少立法會及公眾從未知悉有此改變,明顯政府在搬龍門,製造密室命案。
第二個關鍵問題係決定發兩個牌政策,與決定批出牌照之間相隔幾耐,若果政策改變與批牌時間距離近,則明顯係為封殺王維基才有此政策改變。公眾目前懷疑政府為咗畀王維基「穿小鞋」,先至修訂發牌數目。而梁目前公佈只有「論述」,而欠事實證明,立法會議員職責,係要搵出現實證據,重組整個發牌政策發展,包括多達11次呈交行會而無法作決定嘅真正原因。
至於第三個關鍵係行會發牌決定否決王維基原因,公佈指行會「根據四大評核準則,行會考慮了各項相關因素,包括顧問的相關評核、以及各申請者對顧問報告作出的所有相關申述等。行會成員的評核是整體性的判斷。行會最終認為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整體上較香港電視網絡優勝」。
「整體性考慮」即毋須評分
魔鬼就在細節中,整體性考慮即係唔用評分作決定,首先當初所謂HKTV評分排第尾被否決乃政府亂放風。一個涉及重要市場開放政策,行會竟然以印象式作決定,實在匪夷所思。若果在四大評審原則中,HKTV包尾,唔發牌畀佢至少仲有得拗,但政府至今仍隱隱晦晦,左閃右避,用「整體性考慮」做理據,就引伸出更大疑問。所謂整體性判斷,擺明又再一次搬龍門。投資者用咗幾十億投資,而你班行會成員可以「乸西」到咁,整體性判斷即係在四大評審原則之外,加上各人不同考慮,咁究竟呢啲整體性考慮包括甚麼?立法會一定要追查。
查呢單密室命案唔係為王維基,政府公佈理據之荒誕猶如當年「胡仙案」,特首加行會可以閉門pick
the
winner,毋須跟從一套客觀理性、公平公正之表決程序,事後唔需要解釋,唔搞到十幾萬人上街就當「過骨」。此例一開,香港玩完。大家快手快腳巴結定行會梁粉,乜嘢分區大綱圖,更改土地用途申請好快搵到過關門路。
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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