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爽報 爽通識 2012年9月20日
Vic:中共弄虛作假的傳統根深柢固。近代文明國家重視的是公民教育,而不是非驢非馬的「國民教育」,這一點,明眼人早就看出。但港共偏要魚目混珠,散播「國民教育各國皆有」之歪理,蒙騙無知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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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與國民意義之別
「公民」是指取得某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義務的人。公民能介入國家生活,而公民意識是指清楚知道身為一位公民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並以社會正義為原則,關心與熱心參與公共事務及改造社會。
「國民」是比公民狹隘的身份,側重點在「以國為榮」的情感,故國民教育強調必須認同國家,卻少談甚至不談國民的政治權利,而多談義務,並強調義務主要因愛國而來,以免政權受到挑戰。
結果,國民只有情緒上的盲目認同,而不把問題指向當權者。當權者只是國家的政治代理人,而非國家擁有者,人民應有權更換管治者,這就是公民權利。國民教育強調國家富強,而富強是因政權而來,但同樣由政權帶來的種種問題,國民教育會叫人民理解、忍耐,給政權時間去改善,而不會提及更換政權的可能。
二、公民教育強調權利
當政權侵害公民權利時,由於人民欠缺公民教育,對自己的權利一無所知,便變成被欺壓的一群。內地因而出現了「維權律師」和「維權運動」──由一班法律知識豐富的人去維護平民的權利。
顯然,公民的定義是廣闊和包容的,愛國不等於愛黨,認識國家絕對沒有問題,但同時也應給予人民應享之權利,並讓其清楚知道。國民教育欠的往往是後者。
有少數族裔學校表示對國教科的憂慮,因其「種族身份」並非華裔,生活方式保留了與種族關連甚大的文化,要他們強行對中華文化產生優越認同感,無異強人所難。公民教育不強調情感,只注重認識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沒有認同國家感情的尷尬問題。只要你入籍某一國家,無論種族為何,都必須負一定義務,同時又享有一定權利。
三、真睡和裝睡的人
注重情感認同的國民教育(姑勿論該科叫甚麼,只要內容有情感認同評核皆屬此類),常造出兩類人:(一)盲目認同和附和政權者;(二)假裝認同以安身立命者。
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日逝世時,北韓人民在鏡頭前哭得呼天搶地,有些人大概是真心的,但更大部份人是裝出來的──據說如果你感情不足,便要接受再教育甚至更壞的後果。北韓是「國民教育」的極端示範,強調朝鮮民族偉大而不需外求,並設置一個永遠的敵人:美國。在教育裏灌輸「美帝是邪惡、不讓朝鮮民族強大的敵人」。而朝鮮現有政權都不容質疑,如果發生大問題,責任必然是美國。這種教育跟香港那本「中國模式」強調的有異曲同工之妙──大大提高政權地位,美其名為「進步」、「無私」、「團結」,並指外國「政黨輪替,人民當災」,從而美化一黨專政。
有來港內地學生寫了一篇〈你沒法叫醒裝睡的人〉,說的就是這樣一回事:你明知道國民教育只是隱惡揚善的吹噓,但你為了前途和將來的出路,只能假裝認同,最後造成一群自小習慣虛偽的小朋友,又或者是無法判別是非而被洗腦的「真心膠」。
四、反日示威的啟示
近日因釣魚台問題而來的反日示威,更佐證狹隘國民教育的遺害。試想,內地人從來沒有自由行使遊行示威的權利,國民教育也不會提,但每當中日發生磨擦,內地卻出現大規模遊行示威。但如果內地發生任何不公不義之事,無論是毒奶粉、豆腐渣工程以至強拆民房,只要有丁點民眾聚集,必遭打壓鎮壓,消息必被封鎖。這正反映,中央強調的是「借外侮以穩其權」,利用民族主義所謂「愛國心」,把焦點向外,並將向內的不滿打壓消滅,剝奪民眾政治權利,以達維穩之目的。
狹隘國民教育又常教出盲目愛國者,欠缺理性。香港十三萬人圍政總,秩序井然,顯示非常高的公民質素;反觀內地反日示威者,燒車、拆舖、搶掠、趁火打劫,盲目愛國情緒令其失去理性,把無辜人牽涉在內,肆意犯法而公安也不執法,只要愛國便可違背公民的義務,違背社會正義的原則。這就點出公民教育和國民教育之分別了。
撰文:葉一知
通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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