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5月10日
幾乎年年都去記協餐會,今年缺席了。早前毛孟靜來邀,我說一年前答應去另一人的桌子。但一個星期前,隨口問同桌會有甚麼人,聽到有一個我十分鄙視的人,於是我立刻表示不會去了。邀請者忙說,先問清楚那廝會不會去。我說不必問了,他去不去我也不會去,因為你同時邀了我和他,而你認為我們可以同桌。
邀者說,是因為他寫文章罵過你?我說沒有看他寫甚麼,因為已知沒有水準。
大法官Hugo
Black的話是我從事新聞工作的圭臬:新聞自由的主要功能就是防止政府任何部門欺騙人民。因此,借新聞之名去幫助政府欺騙人民者,就是新聞自由的天敵。更別說以民主為跳板的賣身投靠者是如何被我鄙視了。
不去吃飯是小事,不過卻讓我有點傷心,因為邀者是好朋友,而且我以為是有新聞良知並了解我的文章人格的朋友。結果發現我以為了解我的人其實並不了解。我仍然心存善意地發一短訊:「希望你想想自己:權勢利益?澄明人格?」
甚麼人讓我如此鄙視?就是偷偷摸摸陪行騙長官落區,然後在facebook上說「親眼所見,……受歡迎程度,超乎你想像」的自欺欺人超乎想像的卑鄙小人。
我是不是太固執?跟意見不同的人應酬而已。但我不想委屈自己,因為不是意見問題,而是去跟滿身污穢(人格)的人同桌。
最近讀到擔任巴菲特副手幾十年的Charles
Munger的一句話:要得到你想要的某樣東西,最可靠的辦法是讓你自己配得上它。
用種種手段、狡計攀附權勢,取得金錢地位,沒有問題,但你自問配得上它嗎?當我寫的文章或行為獲得一些讀者肯定的時候,我總會時常自我念叨:我配得上它嗎?
2015年5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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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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