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日 星期六

明報社評:「人身自由」受侵犯疑案 警方政府必須盡快交代

201612


【明報專訊】本港銅鑼灣書店包括股東與主管共五人,兩個半月內先後失聯失蹤,宛如人間蒸發;從事態的發生和發展,有理由相信警方和入境處知道有關情况。由於這家書店主打「內地禁書」,使人聯想五人的遭遇是否涉及政治打壓。事態關乎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是否受到侵犯、生活在香港是否還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港人的基本人權是否危如累卵?警方、入境處和特區政府不單要向失聯失蹤者的家人、也有必要向全港市民交代發生了什麼事,使港人知道《基本法》第28條「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規定,是否獲得信守和特區政府會否捍衛。

銅鑼灣書店事態不正常
五人兩個半月先後失蹤

綜合失聯失蹤的家人和相關人士提供的情况,五人由201510月中旬開始出事。他們中一人在泰國被帶走,有三人與業內人士和家人失去聯絡;最新失蹤的李姓書店股東,三日前接獲客人訂單聲稱購買10多本書,到柴灣貨倉取書後失去聯絡。失蹤者之中有香港永久居民。

五人的失聯失蹤,由於連家人都無法與他們接觸,究竟在香港境內、或在內地、外地出事,沒有確實情况。不過,其中最新失蹤的李姓股東,有理由相信出事前身在香港境內,因為他到貨倉取書交貨,會計員離開時見他仍在倉庫。另外,當晚李姓股東與家人約好回家用膳,情况顯示出事時他在香港。李姓股東的家人昨日已經到警署報案,認為他是在香港境內失蹤。

除了李姓股東家人昨日報案,情况顯示,警方和入境處知道書店另外三人失蹤,並且曾經處理。去年11月中旬,警方向本報證實於115日,先後收到兩宗報案,涉及三個人失蹤;警方經進一步了解後,將兩案列作「失蹤人口」處理。入境處則表示曾接獲懷疑有港人失蹤的相關求助,並已按其家人意願提供可行協助,云云。

據其中一名林姓主管家人披露,林失蹤10日之後,他的家人報警後數小時,收到林的電話報平安,不過拒絕透露身在何方。就在這通電話之後,林的家人收到警方來電,查詢林是否有致電返家。情况顯示:林姓主管家人報案之後獲來電報平安,然後警方電話跟進查詢進展;這是巧合,抑或警方知道林在哪裏而可以促使他打電話回家安撫家人?相信很多人想要知道真實情况。

銅鑼灣書店五名股東和主管先後失聯失蹤,事態已經持續兩個半月,顯得絕不尋常;種種情况顯示警方在銅鑼灣書店失蹤人口案的角色和做法,使人大惑不解。因為就「失蹤人口」的報案,警方經常會發布消息,甚或發布失蹤者的照片,呼籲市民提供消息,協助找尋。可是,銅鑼灣書店失聯失蹤的人,警方接獲報案已經兩個月,若非傳媒查詢,為何卻不予聞問?

本報記者在採訪此事的過程中,獲得「消息確認」此案部分失蹤者在內地被公安帶走,未知涉及金錢糾紛、經濟問題還是書店業務。銅鑼灣書店發生的事,原因或許不宜胡亂猜度,不過,由於這家書店的業務主打銷售「內地禁書」,事涉政治敏感,會否因而出事,很難排除相關的聯想。

警或知失蹤者所在
案件一直懸而不破

凡事政治化都可能扭曲事態,絕不可取,不過,從銅鑼灣書店業務的性質、警方處理的不正常,反映案件的「政治氣味」呼之欲出。事實上,有人無緣無故失聯失蹤,一段時間後其家人開始查詢,然後失蹤者致電報平安,同時明示或暗示家人低調其事,勿張揚擴大化等操作,在內地經常聽聞。發生在銅鑼灣書店的事,與內地執法機構的做法相似,這是觸動港人最敏感的神經。

《基本法》第28條規定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包括不受任意或非法拘留和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等。發生在銅鑼灣書店的事,令人懷疑涉及任意或非法拘留和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情事,是關乎港人的基本權利和人身安全。在香港居住生活的人,最珍貴是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毋須擔驚受怕不知道什麼時候、因為什麼事突然人間蒸發了,家人苦苦探詢無門。銅鑼灣書店失蹤人口案,使人驚覺免於恐懼的自由不再是那麼理所當然了。這是天大的事。警方、入境處和特區政府必須盡快向失蹤者家人和全港市民交代,讓港人判別《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人身自由的規定是否獲信守,也讓港人判別執法部門和特區政府是否捍衛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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