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踏入新年便傳來銅鑼灣書店東主李波失蹤的消息。該書店以出售文史書籍和內地禁書而頗受中港台的讀者歡迎, 近月已先後有五名同事失蹤,這次李波更疑為遭內地公安帶往深圳,他的太太曾接獲李波從深圳的來電,但李的回鄉證仍在其寓所,香港保安局亦證實並無李波的出境紀錄,警方已接手調查,實情如何現仍未清楚,但事件已引起市民的廣泛關注。
一國兩制的精髓在於維持兩個並存的司法制度,內地的法律不適用於香港,內地的執法人員亦不能在香港執法。內地的刑法基本上仍是信奉法律為政治服務,執法和解釋法律也往往帶有政治取向,《基本法》規定除附件三所列載的全國性法律外,其他國內的法律均不適用於香港,而附件三所列載的全國性法律亦只規限於國防、外交和涉及中港關係的法律,這項規定,正是為避免在港實施內地的法律。
香港一直是個尊重人權法治的地區,即使一國兩制近年受到不少衝擊,但香港仍是我們感到安全和自由的家園,若李波事件確實涉及內地執法人員越境執法,甚至越境擄走港人,這將嚴重打擊香港的法治和對一國兩制的信心,近日坊間朋友對此事均議論紛紛,人人自危,中央和特區政府必須嚴肅處理和交代。
此事亦再次為「一地兩檢」敲響警號,它容許內地執法人員駐港並在港執法,當高鐵由內地進入香港但仍未達西九站前,究竟那裏為香港境內,還是仍屬內地管轄?香港法律何時適用?內地有哪些法律適用?在未經內地檢查前違反內地法律時由誰來執法?內地駐西九的執法人員進出西九站時要通過什麼程序?即使內地執法人員只限於在西九站辦理出入境手續(實際亦不可行),特區政府如何或是否有能力保證不會有其他公安或國安人員進駐或進出西九站?
李波事件引起的憂慮是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執法已非空穴來風的猜測,內地執法人員只需將拘留人士帶到西九站便不再受香港法例管轄或保障,高鐵頓成為一國兩制的缺口。面對這種種憂慮,多花一點旅途時間進行「兩地兩檢」,相信港人絕對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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