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6年1月9日
本文標題引自建制派議員、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前天說的話。陳在談高鐵撥款會在「陽光下剪布」時,接下來說「希望公眾不要將建制看得太負面」。他的意思是公眾負面看建制已是事實,只望不要「太負面」。這反映了社會對建制派的主要觀感。建制,除了議員,當然更包括官員。
李波傳真信,李太銷案及表示她相信傳真是李波自願寫的。可以說已相當配合中共對李波事件的補戲。只要中共暫時沉默,儘管香港社會議論紛紛,鬧個幾天,香港人的健忘機制發酵,事情也就會平靜下來。偏偏中共宣傳機構沉不住氣,《環球時報》連續三天發表評論,不但把在港辦案的行徑露了底,把擬好的劇本搞砸,而且對香港那些護黨幫腔的建制派連連掌摑,繼續把雪球滾大,除英國外交大臣表示事件嚴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外,歐盟昨天也表示「情況令人極度擔憂」。
官媒連番掌摑建制事件剛曝光時,立會保安事務主席、民建聯大佬葉國謙表示,李太接深圳電話不能引伸為李波身在內地,因為在香港亦可以使用內地電話;又說未有證據顯示李波是被人綁架。第二天,《環時》評論證實李波在大陸,再一天,《環時》證明是大陸的強力部門使李波到大陸。
本來,李太銷案,建制議員都像撿到寶,姚思榮說,太太都銷案,係咪咁快要擺上立法會討論?田北辰說,如果李波自願到內地,就唔涉及內地執法人員來港跨境執法。黃國健說,綁匪只會要贖金,唔會叫你去銷案。最驚人是吳亮星誣衊書局五人在香港一起坐船去嫖妓被捕。
但建制的馬屁拍到馬腳上了,被《環時》評論一腳踢開。
《環時》除了清楚表明李波在大陸「配合調查」之外,也表示是「強力部門」用「規避法律」的辦法,「讓一個被調查者進行配合」。所謂不是「跨境執法」,只是「內地警員」沒有用「五花大綁」把李波「塞進警車帶過檢查站」而已。越境辦案已昭昭明甚。
連續三天的《環時》評論,都狠批銅鑼灣書店出版的政治書「包含惡意編造的內容」,指為「在香港搞危害內地和國家的行動」,這等於講出了強力部門脅迫被調查者配合調查的立意。香港網民指出,這是「一方面說自己不是殺人兇手,另一方面高聲說出殺人動機」。
《環時》最具恐嚇性的論述,是表示香港法律「不是用來掩護一些人或機構危害國家安全的專門制度安排。如果一些力量把香港的法律空間朝着對抗國家的極致使用,就說不準甚麼時候踩到危險的邊界上。」
在法治社會,法律是行事準則而不是制度安排,法律是公正而不含政治目的的,任何人任何機構只要不違法,做甚麼事,要達到甚麼政治、商業甚至個人目的都可以。是否危害國家安全,也不是掌權者說了算。比如在香港出版有關大陸的政治書,你可以說是危害國家安全,也可以說是推動國家向自由民主發展,有利國家的長治久安。如果做甚麼行業,包括開書店賣書,都思量要符合掌權者對國家安全的解釋,那麼香港過去在法律保護下各顯神通的揮灑就走向絕路也。
應受全港市民詛咒面對中共以強權代替法律的言論,建制派繼續出醜。前律師會會長、區議員何君堯說,現實政治有超越法律時候,無論當事人是自願或被擄劫,跌入他人地方,就受當地司法管轄。按此說法,把人擄劫往伊斯蘭國,被斬首亦屬合理了。馬逢國稱要尊重國內媒體觀點,但最官方媒體應是《人民日報》,《環時》評論只是「有內地朋友從他們角度去看事件」。根據大陸的百度搜尋,《環球時報》是由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社主辦與出版的報紙,還不夠官方嗎?若非官方,何以知道李波是中共「強力部門」用「規避法律」的辦法弄過去的?
689叫香港人不要過份猜測,還希望被中共扣查的李波提供資訊。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正等候內地答覆,叫人不應過份揣測。
中共官方媒體已講得清清楚楚了,還需要猜測揣測嗎?
李波的遭遇,引發香港人對自身安危的憂慮,掀起重新申請BNO的熱潮,香港一國兩制的崩解兆頭已現。在這涉及香港市民安危的事端中,香港人看盡了特首、高官、建制派的種種醜態。他們不僅不挺身而出,藉維護李波的安全,表達對香港人權益的關注,而且不停地為跨境辦案者護短,對受害者潑糞,為侵犯港人安全的強權解釋辯護。公眾不是對建制看得太負面,而是不夠負面。他們應受到全港700萬人詛咒。(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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