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3年1月17日
自從成為大律師以來,我幾乎每年都會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除了因為珍惜與舊雨新知共聚一堂的機會外,亦希望提醒自己,身為法律工作者,對香港司法制度乃至整個社會的責任。
2003年,面對23條惡法的威脅,我以大律師公會主席身分在典禮致辭中說:「法治是不容妥協的:任何認真落實法治的政府,施政時都必須緊遵法律和程序,時刻堅持法治的原則和精神,貫徹始終,不輕言例外。」
轉眼十年過去,回首實不勝唏噓——如此要求放諸梁振英政府,豈不是奢望?更令我擔心及痛心的是,在議會內外,有小部分本應一同肩起捍衛法治責任的法律界人士,早已選擇向高牆投誠,有時甚至不惜以歪理誤導公眾,意圖令法治崩壞。
香港的法治制度與司法獨立能否維持,取決於一國兩制是否站得穩。然而,從習近平提出「三權合作論」,到律政司向法庭提出釋法要求,可見「出口術」已化成真行動,如香港人不加以制止,「一國兩制」就會變為「一國控制」。終審法院退休法官包致金所講的「法治風暴」,已逼近眉睫。
幸而,在今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之上,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指,「當法院的自主和獨立遭削弱時,不論是否蓄意,大律師定必挺身而出」。如此氣魄,實令人欣慰。
但單靠司法界來擋住風暴,顯然並不足夠。我從來認為,只有讓不同階層的市民都明白法治的重要性,才會在關鍵時刻群起守護制度。
今天要普及法治教育,比以往都要艱難。近來就有不少人為達政治目的,製造輿論,要市民相信民生與法治是對立的。我希望大家千萬不要以為法治只是謀生活以外的奢侈品——正因有法治,香港才沒有毒奶粉,沒有以言入罪的劉曉波、李旺陽;因為法治,香港的制度才能給予外商信心,香港才能維持必然優勢。
所以,我鼓勵各位讀者,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除了對法官、律師們的假髮長袍感興趣外,亦願意更深入了解香港的法治制度,是如何在捍衛我們的自由和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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