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3年7月13日
在一個論壇有一位媽媽語重心長地對我說:「請不要到學校教學生犯法,他們若犯了法,會影響他們一生前途。叫他們甚麼都去反對政府,回到家裏,是否也是那樣?我和子女的關係也會被破壞呀!」
我能體會這位媽媽的感受,我也相信這是她真實的憂慮,故不能把她的感受隨便掃到一旁去。但我也聽見另一位母親同樣是心裏不無感傷地訴說,她不希望女兒將來要繼續生活在香港這樣的管治困境中,社會貧富懸殊,政治制度不公平,因此她會不惜公民抗命以爭取制度上的突破,希望女兒能在公平公義中成長。
兩位母親都是真誠地把她們的憂慮說出來,但卻可能反映了他們對子女、與子女關係、對社會,以至對政府的不同期望。第一位媽媽盼望子女奉公守法,安穩過活就好了。對社會沒有太多期望,只求可自由地謀生活就可。其他人的事是少理為佳,最重要是自己和家人生活穩妥。對於政府,老百姓理應順服,對在上位者應當尊重。這也可能是從他們與子女的關係中投射出來。當年輕人常去挑戰政府的權威,他們憂慮自己作為父母的權威也可能得不到尊重,因父母也是居於上位。他們期望子女應尊重父母,並引伸至政府,故此子女不要去搞甚麼反對政府。
但在現今的多元社會,政府與人民的關係,以至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再不可能要求下一代像以前般單純地去順服權威。一個人也不可能獨善其身,以為搞好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一切就會穩妥。社會環環相扣,你不去理其他人的事,其他人的事也會影響到你。人也不可能只求溫飽,要有尊嚴才是人活着的意義。若人的基本權利受剝削,他們的尊嚴就必然受損。或許有些父母的確感受到自己在與子女的關係中權威受到挑戰,尤其是現今的年輕一代真的有點我行我素,對長輩尊重不夠,但我們也不可能把這簡單地投射到公民與政府的關係。畢竟我們離開「父母官」的時代太遠了。
作為父母,可能我們要先放下我們的權威,讓子女在自由中去學習公平、公義和尊重,但最好的就是以身作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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