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日
【明報專訊】面對學生、教師、家長乃至社會人士,對政府強推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不滿日益升溫,要求撤回課程的壓力不斷上升,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以校方有3年時間準備作為解說,吳克儉則以課程已做過諮詢作為反對撤回的開脫,編撰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的委員會主席李焯芬教授亦召開記者會,指出課程在諮詢後已作出「大幅」的修改,並且「激昂」地表示若「這科變成洗腦教育,會毫不猶豫對教育局提出譴責」。〔Vic:這是近年我見過最好笑、最廉價的激昂表態。〕然而,當政府各方嘗試為撤回課程的訴求降溫之時,作為經歷一年多前整個諮詢過程的前線教師,必須在此重提事實,以免大眾被官方的說話技巧所誤導。
充分諮詢?
首先,吳克儉指課程已作充分諮詢之說是站不住腳的。吳克儉在7月22日的教育局官方網頁中指出:「就課程綱要進行了4個月的公開諮詢,並與教育局的同事出席了不少討論會,從不同途徑廣泛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閱讀了千多份意見書。」但必須指出,根據教育局以往制訂中小學學科課程指引的習慣,最少會進行兩輪諮詢,發出3份課程諮詢文件,歷時一年半至兩年才完成推出。
就以本人參與編撰的初中生活與社會科為例子,於2009年2月開始制訂課程,同年9月進行第一次課程諮詢,蒐集教師校長意見後進行修訂,再在2010年4月進行第2次諮詢,經進一步修訂後發出第3次諮詢稿,再經書面收集意見,才於同年10月發出正式課程文件,加上須待教育局及出版商根據正式課程開發教材,生活與社會科的課程在2012年9月才正式在讓學校選擇在初中開展。一個不具爭議的學術科目,尚且經過如此嚴謹細緻的諮詢、修訂、再諮詢以及充足籌備的過程,反而備受全港公眾爭議的國民教育課程,只用4個月時間諮詢,只發出一次諮詢稿即作定案是不合常理、不負責任的做法。
此外,家長及公眾人士指摘國民教育課程未作諮詢亦是正確的。教育局所指的諮詢活動,最初只有2011年5至9月的8次由教育局安排的諮詢會,只供教師及校長參與,其他公眾人士均被拒諸門外;而當時的諮詢會,也出現了發問時間不足、教育局官員斥責教師批評課程內容等問題(《明報》2011年5月26日報道)。及後,即使在群情洶湧下,個別官員出席了一些團體舉辦的講座,或是立法會教育委員會收集了團體意見,但仍是一個以團體組織為單位,而非面向家長、學生及公眾的諮詢。因此,今天對課程深表不滿的學生和家長,其實是一直未被諮詢而要「硬食」課程的一群;即使是教育工作者,對當日的諮詢亦深表不滿;因此,國民教育科的諮詢及制訂過程是充滿缺失及不足的。
順應了民意?
至於李焯芬教授指出課程作出大量的修訂,似乎暗示了課程已順應了民意,也就得出不必撤回的結論,這實在是一個偷天換日的說法,原因有三:
首先,政府在4個月諮詢期後收到的意見,並未有透過任何報告書或統計數字公開其內容,因此作出的修訂究竟多大程度上回應了諮詢所得的意見,實在無從判斷。再者,若修訂後的課程內容與諮詢稿有很大分別,是否更需要再向公眾諮詢,讓公眾再作評議?更重要的是,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必須在小學及初中以獨立課時實行,即獨立成科這個極具爭議的實行方式,在諮詢稿中並未清晰提出,甚至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張國華更曾在教協舉辦的座談會中指出,當局沒規定學校推行國民教育必定要「獨立成科」(《明報》2011年6月12日報道),在未經諮詢下立即要求學校落實推行,自然引來教師強烈反彈,這也對諮詢充分的說法的最大諷刺。
事實上,公眾對課程的最大質疑並不是推行時間的問題,而是課程內容的問題,因此,如林鄭月娥司長提出的3年準備時間、毋須立即開科的說法,根本就沒有回應學生、教師及家長的關注,不過只是重提了現時課程的規定,試圖讓對課程了解不深的公眾,以為政府已作出了讓步,試圖以取巧的方法為大遊行降溫。
下一代要學懂指鹿為馬口是心非?
當現時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已成為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如果政府仍然堅持強推,老師及學生將來在課堂會如何看待這一科的課堂?難道我們作為家長的會接受我們的下一代,在學校裏學懂了虛應故事、指鹿為馬、口是心非?這才是最悲哀的洗腦教育!
撤回已令全港市民信心盡失的課程,是唯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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