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香港的地產商,巧取豪奪,麻木不仁,賣發水樓不特止,還要藉荒謬的大廈公契,連住戶在露台晾衫的權利都要剝奪,美其名為避免破壞樓宇外觀,滋擾其他住戶,其實是怕影響樓價。借環保之名建露台斂財,卻不準住戶晾衫,要人使用乾衣機,機關算盡,傷天害理,捐再多錢,也贖不了你們的罪!
6盤環保露台限制晾衫
3戶收律師信 天宇海:可用乾衣機
2012年8月21日
【明報專訊】環保露台政策原意是提倡環保,地產發展商建樓時加入環保露台獲豁免樓面面積,但本報抽樣檢視6個樓盤的公契,屋苑卻不准業主在露台自由晾衫,其中爆出平台單位貼地面的馬鞍山天宇海,在大廈公契訂明禁止露台天花裝「晾衫通」及懸掛衣物,最少3名業主因此收律師信,並被勸告使用隨樓附送的乾衣機。斥逾千萬元購買天宇海的業主不滿出錢買露台,卻無權高掛衣物,促發展商釋放露台晾衫權;有立法會議員亦直斥「離譜」,指環保露台不應設晾衫限制。
公契禁露台掛晾衫通
本報檢視3個地產商的6個屋苑大廈公契,並向各屋苑管理公司查詢,當中包括長實的天宇海及名城、信和的「銀湖.天峰」及海典灣,以及新鴻基地產的峻弦及「譽.港灣」,結果全部露台都設有晾衫限制,分別不可在天花裝「晾衫通」、不可懸掛衣物,或不可在高於露台圍欄的空間晾衫,以免影響外觀,及避免滋擾其他住戶。
當中去年底入伙的天宇海,在大廈公契列明「非圍封範圍須按設計圖維持原來設計」,並「不可在露台懸掛或展示衣物」,雖另有工作平台可供晾衫,但衣物與地面距離不得高於1.1米。據天宇海上月的屋苑專訊,平台或露台安裝晾衣架的個案,已由78宗減至33宗,並向3宗個案發律師信警告。
住戶:用乾衣機不環保
接獲律師信的天宇海業主陳小姐表示,當初因見工作平台細小,且與廚房相連,不宜晾衫,故在露台天花裝「晾衫通」,結果於6月接到律師信,被要求拆除,管理公司更建議使用隨樓附送的乾衣機。「叫我用乾衣機,那不是不環保嗎?」(見另稿)
另一名天宇海業主黃先生,耗資1100萬元購買兩個合共約2000方呎的相連單位,同樣因在露台裝「晾衫通」被警告。「坦白說,我們確違反公契,但為何發展商要這樣寫?個露台和平台是我們真金白銀買的,只要無違反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我們都應有自由決定怎去用。」
長實管理公司:可於工作平台晾衫
黃先生曾向屋宇署查詢,結果確認露台「晾衫通」不是僭建物,故不會拆除。「如果管理處要告,就告啦!我火滾上來,真想搬,買層村屋便可任意晾衫。」他指這令部分住戶要在客廳晾衫,以致一屋霉味,直斥大廈公契本末倒置。
本報向發展商長實集團查詢天宇海露台限制晾衫的原因,並反映有住戶對此感到不公平,長實未有回應有關問題,只透過旗下的天宇海物業管理公司高衞物業回覆﹕「業戶可於單位附設的工作平台內晾衫,惟晾曬的衣物與地面的距離不得超過1.1米。」
議員斥離譜「露台難道起來欣賞?」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質疑﹕「露台掛衫好正常,難道起個露台來欣賞?」他批評發展商借環保露台豁免面積來「發水」,卻限制住戶掛衫,實屬「離譜」,對業主不公平,政府和消委會應呼籲發展商不應為露台晾衫設限。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她稱若住戶沒有適當地方晾衫,而在露台晾衫又違反公契,管理公司應考慮需否執行有關的「苛刻條款」。她說﹕「使用乾衣機十分浪費能源,應讓人善用天然資源,無地方晾衫確是很無奈!」
明報記者冼韻姬
買樓為晾衫住戶﹕環保露台真環保?
【明報專訊】「大大個露台又有陽光,卻不讓人曬衫,管理公司反而出通告叫人用乾衣機,環保露台真的環保嗎?」花450萬元買入馬鞍山天宇海一個966方呎單位的陳小姐,眼見燦爛陽光曬露台,卻不可晾衫,直指太浪費,盼可重奪晾衫的自由。
陳小姐一家四口去年底遷入天宇海,即在露台天花裝兩條晾衫「不鏽鋼通」,並讓衣物在露台飄揚,豈料至今年6月接獲管理公司高衞物業管理的律師信,警告她加建支架晾衫是未獲授權行為,違反大廈公契,促她修正,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另向她追討所有事件引發的開支,包括該律師信所需的500元。
「這令人很不安,為何其他屋苑可以晾衫,我就不可以?」陳小姐住過兩個設有露台的單位,全部都可加裝「晾衫通」,今次買樓都是為了有露台可晾衫,沒料事與願違。
「露台可以晾衫,這是理所當然!我一直認為政府加建環保露台,就是方便市民晾衫!」陳小姐承認買樓前沒查看大廈公契,坦言買樓主要關心樓價、坐向,沒想過要查詢露台可否晾衫。
供晾衫工作平台近廚面積細
雖然單位設有可供晾衫的工作平台,但陳小姐指工作平台細小,闊度不足40吋,且工作平台的門向外開,實際可用範圍極有限,平台又與廚房連接,常有油煙,不適宜晾衫。陳小姐至今沒拆除露台「晾衫通」,但亦避免高掛衣物,只在露台設矮身活動晾衫架,因為不通風,要曬乾衣物的時間當然長了。
雖然不少天宇海業主盼可在露台晾衫,但亦有業主反對,擔心在露台曬衫有礙觀瞻,影響樓價。陳小姐說﹕「有人怕影響屋苑形象,認為在露台天花晾衫會貶低身分,自以為天宇海是豪宅。對小市民來說,我們需要的不是豪宅,只是要晾衫!」
改公契須所有業主同意難成事
【明報專訊】天宇海部分業主盼可修改公契重奪露台晾衫權,但有物業設施管理測量師指大廈公契用以保障所有業主利益,限制露台晾衫是要避免衣物外露如「萬國旗」,以致影響樓價,修改公契條文必須要獲得全數業主同意,個別業主爭取改公契以容許露台晾衫,料難以成事。
政府﹕露台晾衫沒設限
不少屋苑限制露台晾衫,但政府表明環保露台政策從無設限。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為推動建造環保及創新的樓宇,政府於2001年及02年起,開始把露台及工作平台面積豁免計算入發展項目總樓面面積,但沒就住宅樓宇露台及工作平台用作晾曬衣物訂明任何規定或限制。
現時發展商透過大廈公契訂明晾衫安排,資深物業設施管理測量師楊文佳表示,公契由發展商草擬,經地政總署審批,再由發展商、管理公司及第一手業主共同簽署,屬私人合約,除首名業主受約束,往後每個業主所簽樓契,都會列明受該公契約束,如要修改任何條文,均須獲所有業主同意,故難改動。
楊舉例,最常見改大廈公契討論是禁止養狗,熱愛動物人士會要求修改公契,但公契用以保障所有業主,部分業主可能對動物敏感,故只要有少數人反對,都不可修改。
楊稱,法例無指定露台可否晾衫,一般都是在大廈公契列明不可影響大廈外觀,業主只是買入單位平面空間,外牆甚至露台可以是屋苑公眾地方,業主不可無限制地使用。他說﹕「掛到好似萬國旗,有人會擔心影響樓價,尤其是豪宅。」
違公契或遭索償申禁令
若有人違反大廈公契,楊文佳指如同違反私人合約,管理公司可循民事入稟向業主追討賠償,或申請禁制令,以往曾有人因此被發禁制令不可養狗,或不可在大廈外牆加建分體式冷氣機。
有從事物業管理者指出,大廈公契禁露台晾衫非新興條文,只是以往只限於貴價豪宅,現在不少新盤都豪宅化,物業管理隨之「升級」。
其實好多國家,例如英國都係禁止在對街的窗口晾衫的,因為覺得不雅,要晾就在屋企的後院,或者浴室裏晾。意大利剛剛相反,和中國一樣,家家戶戶都把衣服景在窗外,底衫褲都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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