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 星期四

梁亦華 - 國民教育是國際慣例?

2012年8月2日

【明報專訊】近日德育與國民教育科推行與否再次成為社會熱點。過去兩年,不少評論者援引Ramirez和Boli-Bennett的研究,指出1870年到1970年各國憲法中明訂「國家有義務提供國民教育」的個案從43個增為139個,旨在證明國民教育是國際慣例,而接受國民教育是公民理所當然的義務。Ramirez和Boli-Bennett均是新制度主義的知名學者,以研究義務教育、人權、公民教育等全球發展模式而聞名於教育界,筆者甚感興趣的是,兩位學者的研究是怎樣歸納出「推行國民教育是國際慣例」此一結論來?

相關評論引用的是1982年〈Global Patterns of Educational Institutionalisation〉(教育制度化的全球模式)一文。然而細心閱讀,不難發現所謂的國際慣例,在原文中是指「國家提供義務教育的責任」(state's responsibilities with respect to education),此數據為章節下半部,有關各國強迫教育與女性教育的興起提供了背景資料。事實上新制度主義的學者認為,戰前以民族為主的封閉式精英教育是導致二戰爆發與種族屠殺的主要原因,故此戰後各國紛紛把普及教育視為基本國策,重視自由、開放與個人人權等普世價值,以防二戰的血腥悲劇在政治領袖的煽動下重演。姑勿論新制度主義的觀點正確與否,但Ramirez的意思十分明顯,其文章所指的全球教育模式是指「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而非如中國憲法第24條所載︰「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國際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教育」,更從沒提倡突出種族優越性的「民族身分」。

被擱置多年的「國際慣例」比比皆是

退一步說,即使國民教育是國際慣例,那是否就非推不可?以小班教學為例,自1990年代起,歐美日韓各國紛紛縮減班級規模至30人以下,日本與新加坡等教育當局更以20人以下為削減班額的目標。如此明顯的全球趨勢,多年來教育局不也是視若無睹?其他如推行學前普及教育、成立教師專業議會等業界早有共識,卻被擱置多年的「國際慣例」更比比皆是。

近日國家教育部已明確表示,推行德育及國民科是特區政府的內部事務,並非中央委派的政治任務。既是如此,政府又何必盲目執行前朝的獻媚政策,站在家長、學生與普世價值的對立面,為香港添煩添亂?

作者是教育工作者

注釋︰Ramirez, F., & Boli-Bennett, J. (1982). Global patterns of educational institutionalisation. In P. Altbach, A. R. Kelley, (Eds.). Comparative Education (pp.15-36). New York, NY: MacMillan.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