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

鄭依依 - 廠家玩火──汕頭如何變成祝融之鄉

世紀版   20121217

【明報專訊】編按:在中國大陸,有不少廠房長期忽略勞工權益,衍生形形色色的民工問題;罷工,只是民工其中一種抗爭方式。隨着家庭作坊形式的興起,民工為了讓無良老闆的財產有所損失,竟出現危害生命安全的抗爭:縱火。今天,有兩個長期關注內地民工問題的年輕人,講述近年民工縱火案的前因後果。

假如說,被欠薪的劉雙雲縱火是一幕戲劇化的過激復仇,那麼,汕頭多年來無數場工廠和家庭式作坊火災,更是一齣不斷重複上演的長篇荒誕悲劇。

124日奪去14名工人的陳店鎮寶興樓大火之前,媒體曾經一筆一筆地記下汕頭多次大同小異的火警:

今年415日,潮南區司馬浦鎮華裏西村一幢「三合一」內衣作坊「春德樓」失火,包括兩名男嬰在內的3人喪生;

43日,金平區二馬路烏橋振興社區一處廢棄的倉庫着火並迅速蔓延到周邊的民宅和工廠倉庫,一對8歲與5歲的姐弟在火海中喪生;

2010116日,澄海區廣益街道美園新區一民宅改建的宿舍發生火災,5人死亡、4人重傷;

2009724日,汕頭市區外充公一家珠片薄膜廠倉庫發生火災,大火燒了2小時,幸無人傷亡;

521日,潮陽區穀饒鎮無證無照非法經營的家庭作坊火災,致13人死亡、16人受傷;可怕的是,在同一區,2006519日,亦曾發生以13條人命、1年重度燒傷為代價的「519」大火;

200924日,潮南區陳店鎮一家庭作坊發生火災,成22傷;

2008124日,潮南區陳店鎮周明東家庭作坊發生火災,致71傷……

火神祝融不斷光顧汕頭,卻無法喚醒當地政府對待生命安全的重視,着實整改消防措施──即便,今年11月,《汕頭日報》傳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未來5年全省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但不到一個月,寶興樓大火即為這份「指導文件」,來一記現實而冷酷的嘲諷。

家庭作坊變煉獄

調查員走在陳店鎮的街頭,這個全國有名的內衣製造基地。當地政府資訊指,2008年陳店鎮大大小小內衣作坊2000多家,從事內衣產業的約4.5萬人。像寶興樓如此開在民房裏的家庭作坊遍地皆是,舉頭可見。這些沒有工商登記的作坊,在45層樓的樓房裏同時兼為原材料倉庫、車間、工人宿舍等,所謂「三合一」,為防止貨品被盜,窗戶經常嚴嚴地栓上窗櫺,與近20年前的深圳致麗玩具廠大火發生場景,不曾改變。

作坊規模從10人至60多人不等,不少是1213歲輟學的童工。本地老闆向調查員說:「外地的老闆資金一周轉不過來就溜走了,工人的工資打水漂」──事實上,即便是在陳店鎮溪南、溪北、洋內等工業區的幾百到上千的工廠,都存在着嚴重違法的用工現象。

民房裏的小作坊幾乎沒有任何消防措施,部分本地的老闆因為房子當初是自己建或會有一些簡單的消防措施如消防龍頭等,但外地的老闆租的房子就沒有什麼消防措施。內衣製作的原材料都極為易燃,在車間及倉庫隨意堆放。一個在陳店多年的基層管理說,鎮裏也會偶爾有消防檢查,但是檢查的人還沒有到,老闆就已經接到電話,讓工人都出去,然後關上大門,以躲過檢查。

工人工資都按件計算,可在作坊都有不成文的規定:扣押一個月,工人都沒有合同──大廠裏除非政府下達的社保名額分給管理層後還有餘額,否則一般工人無法上社保。

誰保障民工權益

而如今事近年底冬至,工人都在猜想又會有一批老闆因為資金無法周轉而跑路,只是不知道命運是否降臨自己身上。一個大姐說,去年生意不好做,春節前僅新西溪鄉文光村就有10多個老闆跑路。工人被欠薪,勞動辦的人說「我們要先調查這個事情」,後來也沒有結果,而指摘工人沒有與工廠簽訂合同。

不了了之是汕頭當地處事的特色。據《羊城晚報》報道,2007年初,汕頭市紀委監察部門曾通報了穀饒鎮2006年「5·19」火災,10名政府及管理部門公職人員受到紀處分,公司負責人劉創琰以及涉嫌玩忽職守罪的公職人員等6人移交司法機關。然而,事隔3年,記者再報道,「相當一部分責任人最後均未擔責」。

執法不力、懲處失當,汕頭內衣行業裏不熄的大火背後,是誰在縱容祝融肆虐?

服裝工人的苦難與抗爭,常常與大火聯繫在一起。

2012124日下午,一場大火在汕頭市潮南區陳店鎮新溪西村的一家內衣廠無情地燃燒起來。火災奪走了14名年輕工人的生命,並造成1人重傷。工廠的情况和死難者的資訊逐漸被披露出來:14條消逝的生命中,很多剛滿16歲,許多還是童工,死者中有一名孕婦;有一家四姐妹葬身火災,一名16周歲、兩名14周歲、一名12周歲;工人每個月工作30天,廠裏沒有休息日;工作時間從10小時到15小時不等;拖欠工資問題嚴重……這無疑是血汗工廠造成的悲劇,但是這些悲劇僅僅是陽光下一點點黑暗的死角嗎?

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

縱火的工人劉雙雲被剋扣了3000元的工資,又被老闆懷疑偷物料,被索500元的賠償,劉雙雲想結工資離開工廠,老闆氣焰囂張,一再拖延,後面便是避而不見。劉雙雲一句:「我拿不到錢,只好拿自己的生命跟他去賭」讓很多人會批評他認為太偏激,後果太慘烈。人們問:為什麼不用其他的方式解決呢?

然而,真的有其他方式嗎?

求助法律手段?工人手上沒有勞動合同,司法機關不會受理,而且工人常常會被漫長的法律程式拖垮。

求助工會?這一條恐怕很少有中國人提出來,在事發之後也聽不到工會的聲音。

求助勞動部門?劉雙雲曾經到勞動保障事務所求助,無功而返。

求助政府?曾經有工人為了要押金和工資找村幹部來協調,卻被要求下跪和給村幹部交飯錢。

大不了不要錢,一走了之不就行了?但是3000元對於存摺裏只有60多元又漂泊在外的人太重要了。而且走,去哪裏呢?26歲的劉雙雲已經算是「老」工人,他難道不知道工廠的普遍情况是怎樣的?

為了讓老闆破產

一個個制度化的維權途徑被堵死,潦倒又憤恨的劉雙雲把自己逼上了絕路,也切斷了他的工友們的生路。他也承認「我放火只是想要讓老闆破產,沒有想過會燒死那麼多人」,得知那麼多工友因他而死,他說「就想找農藥喝下去,一了百了」。

大火發生的作坊充滿了化纖物、海綿等易燃品,燃燒後產生的有毒氣體、鐵絲網封起的窗戶、狹窄的通道阻斷了工人們的求生之路。這一切都讓人想起19931119日那場致麗大火,回憶與思索讓人傷感,致麗大火後頒布的《勞動法》、推行了五年的《勞動合同法》到底讓勞動者的狀况有了什麼樣的改善?這次大火之後是否會有實質的改變?「全力以赴做好各項善後工作」、「家屬情緒穩定」、大火後「政府墊付工人拖欠了一兩個月的工資」,「各界紛紛伸出援助之手,踴躍奉獻愛心」這些廉價的安慰劑已治癒不了身染沉痾的勞資關係。在全球化生產的背景下,簡單的關停作坊全部變作工廠生產也難以真正解決問題,要不然也不會有20121124日晚,孟加拉一家服裝廠燒死121人的大火。

1126日孟加拉數千人要求政府和廠方改變勞動環境和待遇的示威活動,1970年火焰中的全泰一對於工人勞動安全和尊嚴的呼喊,還有無數在工廠大火中喪生的亡靈,都讓我們需要痛定思痛的問責,並一起敦促勞工權利的真正落實:

給勞動者一份合法的合同。

讓勞動者擁有代表自己權益的工會。

讓公權力機關真正依法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這才能真正給走投無路的工人一條生路,也給我們這個充滿戾氣的社會一個生路。

作者為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項目幹事

文/鄭依依  編輯/袁兆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