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看到一篇精警的故事。小梁說:「老師,小唐考試出貓,他沒誠信,所以他沒資格當班長!」老師遂讓小梁當班長。後來有人證實,原來小梁都有出貓!老師質問小梁,小梁竟說:「記憶中我無講過我無出貓。何況我後來已撕掉貓紙,我當時認為這樣就不構成出貓了。」
如果我們是那位老師,怎會信這小孩瞎扯?一定會第一時間去職務、罰留堂、見家長!
可惜梁振英不是小孩,他是理應領導香港的特首;我們也不是老師,沒有「話事權」嚴懲他。
我們之間絕大多數,只是手中無票的普通市民。
梁振英那三百多呎的密室,到今天仍未處理好,他稱因要與專業人士和屋宇署慢慢商討。既然他是個如此「謹小慎微」的人,去年十一月又何以魯莽地以僭建磚牆密封?不論在他的書面聲明或是傳媒報道,梁振英都講過自己家無僭建,他又何以在立法會,對全港人說「我沒有說過我沒有僭建」?
一切都是謊言。
在周一的特首答問大會,我們在梁振英身上見到的,只是權力的傲慢,他一味迴避議員兩個關鍵問題:有否誠信問題、會否問責下台。人肉錄音機般重複著早有預備的謊言,一副「你奈我甚麼何?」的態度面對大眾。把特首之位騙了回來,如果謊言被揭穿後權力還袋袋平安,我們還怎麼教育孩子?
他以為我們無可奈何,但議會還有彈劾這道最終板斧。行政長官到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是《基本法》列明的職能之一。梁振英在質詢期間,作不誠實聲明,蒙騙立法會議員,可能已構成瀆職行為,成為被彈劾的理由。
公民黨的郭榮鏗議員已經和李柱銘資深大律師等組成法律團隊,一同進行搜證、諮詢相關專家等工作,以求撰寫一份完備的彈劾議案。若能得到十八位議員支持及分組點票通過,就能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調查,希望透過此舉,能重建香港道德價值,讓正義得到伸張。
在公民社會,我亦呼籲大家不要啞忍。既然我們可用五十萬人的力量令董建華「腳痛下台」,我們就用更大的民意力量,將大話精梁振英拉下馬!一月一日三點維園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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