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吳靄儀 - 十年前的十二月
反對23條立法的抗爭何其艱辛,從數字上可見一斑。十年前的12月15日,6萬人上街。自諮詢文件發表後,立法會的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事務委員會就開了聯席會議共13次,包括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共112個組織出席發表意見;12月11日立法會辯論諮詢文件內的建議。法律界及民間有極大共識要求政府先發表白紙草案(法案的諮詢稿),但政府充耳不聞,2003年2月26日,《國家安全(立法條文)》藍紙草案刊憲,啟動立法程序第一步。
3月25日,草案審議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加入的議員共49名,民建聯的葉國謙任主席,政府限定要在7月1日之前完成立法,三個月內逼着舉行了共63小時25個會議,審議的文件達117份,意見書達193份。政府提交立法會的修正案共51項,民主泛民議員提交的修正案共100項,其中60多項由我和余若薇聯名提出。
同期,民主派四出宣揚其事;2月16至22日,我到耶魯大學演說並與師生交談,6月1至6日,我與李柱銘等人赴華盛頓會見美國朝野及人權組織;6月14及15日兩天,港大、城大及大律師公會合辦國際研討會,廣邀世界各地的法律界人士及學者交流有關國家安全立法及人權自由之間應取得的平衡。6月25日,立法會動議辯論,呼籲市民參加7.1遊行。傳媒消息估計會有20萬人上街,但當局表明不會押後立法。26日,特首答問會上,我問董建華,要有多少人上街他才會回心轉意?
歷史告訴我們,答案是:50萬眾。7月5日,董建華提出三大修正,仍堅持7月9日立法;7月6日,田北俊辭去行政會議職位。7月9日,政府終於屈服,5萬人燭光簇擁立法大樓:奇蹟不是天掉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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