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13日
老實說,我真的不要梁振英跟我道歉。
梁振英向「香港市民致歉」,我是香港市民一份子,所以他的道歉,我也有份「分享」。但是,要送一樣東西給人,也要看人要不要,如果人家不要,你還硬送,那就尷尬了。所以我不知道,為甚麼有那麼多香港人在意梁振英的道歉,他們感情很深厚?「愛之深,責之切」?
我跟梁振英是沒有感情的,所以他跟我道歉,我覺得很尷尬,本來一點都不想接受,但現在打開電視機卻「硬食」他一招,看着他氣弱游絲,跟我說「致歉」,令我聽得手足無措。其實,梁振英跟我道什麼歉呢?我覺得他做的那些事,根本不需要跟我道歉,他家僭不僭建根本不關我事,關我事的是,他做了特首。
這樣的關係就清晰了,你如果不是特首,那你家裏僭建甚至殺人放火,都跟我沒關係,這就像每天法庭有那麼多人被判了罪,他們都不會跟我鞠躬道歉的,對不對?所以,你梁振英私人犯事,也不用跟我道歉。但是作為香港特首,梁振英的事情就不算私人事情,而是公家的事。公事公了,我私人也受不起你道歉,你乾脆直接下台就是了!
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